無線增值應用業務合作協議 篇1
合同號:
簽字地點:
甲方:
乙方:
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決定建立合作關係。
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就無線增值應用業務通道進行全面合作。
並達成如下協議:
1.合作內容
1.1 雙方合作的網絡基礎是乙方的短信網關,其移動特服號是,聯通特服號是,服務範圍包括全國範圍移動,聯通手機用户(當地移動,聯通運營商規定不支持增值服務的手機除外)。
1.2 甲方針對企業短信市場現狀,開通企業短信平台,與企業短信用户簽訂信息提供,消息接收協議後,通過企業短信平台實時向用户提供企業短信服務。
1.3 本項合作採用甲方與用户簽訂短信同意接收合同,乙方並對接收用户進行短信確認的方式。
1.4 甲方負責與企業短信用户簽訂信息提供,短消息同意接收合同,乙方負責對新用户進行短信確認並確保用户是否同意接收。
甲方負責提交,發送企業短信信息。
1.5 甲乙雙方自行解決合作中各自所需的軟硬件資源,合作分界點為互聯網。
1.6 根據市場發展,雙方可開發新的合作內容,具體方案由雙方書面另行確認後開始實施。
2.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2.1.1 甲方必須保證合作業務中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因信息內容不實或不合法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2.1.2 甲方利用此合作項目開展服務,宣傳等商務工作,但不能未經用户許可(未同甲方簽訂短信同意接受合同或是未通過乙方短信確認時)擅自向用户發送短信。
2.1.3 甲方不得使用乙方公司名稱,產品品牌,服務版權,商標權,專利權信息開展此合作項目的宣傳工作,否則乙方有權立即停止雙方合作,並有權向甲方索賠。
2.1.4 甲方有權要求及時得到每月短信下行成功流量的數據統計信息。
2.1.5 甲方在乙方所提供的id號碼下二次開發所發展的短信業務,甲方每次欲新增的短信業務必須提前向乙方公司進行申請,並得到乙方的同意。
同時,甲方應及時提供與第三方合作的新增短信業務協議原件(若只有複印本應加蓋甲方公章)。
2.1.6 甲方不能使用乙方提供的集團短信通道提供以下業務:
(1)向非自身員工或非自有客户羣發送信息的業務;
(2)信息內容中包含政治敏感詞及不健康內容的短信業務;
(3)信息內容中明顯包含廣告信息容易引起最終用户投訴的業務;
(4)信息內容中沒有信息發送方的企業標識容易造成最終用户不清楚信息來源的短信業務;
2.1.7 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申請業務代碼。
申請業務代碼時甲方須按乙方提供的申請模板進行資料填寫。
2.2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2.2.1 乙方負責短信發送網關的運行,免費提供技術維護,保障短信服務的正常運轉,但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使短信發送正常運行時,乙方不負擔責任。
2.2.2 乙方負責分配給甲方合作業務中的短信發送後台網頁,但甲方應保證不泄漏登陸名稱及密碼,否則乙方有權停止甲方對該後台網頁的使用權,由此產生的費用與糾紛由甲方承擔。
2.2.3 乙方不承擔因信息內容不實或不合法產生的法律責任。
2.2.4 乙方對甲方的信息質量有監督權,一經發現有違法信息或違法操作,乙方有權立即停止雙方合作,並有權向甲方索賠對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2.5 乙方負責向運營商申請業務代碼。
業務代碼批准通過後合作業務才可開通。
如業務代碼沒有通過,乙方不負擔責任。
3.服務資費及付款方式
3.1 服務資費
3.1.1 甲方一次性付乙方技術維護費元整,於合同簽訂後十日內付清;
3.1.2 短信發送資費按實際發送的短信條數計算,每下行1條短信,通道佔用費:。
3.2 付款方式
3.2.1 甲方以預付款的方式支付短信發送費用,每次至少支付元人民幣。
甲方付款後,乙方向甲方開據正式發票。
當預付款為零或負數時,乙方將停止為甲方發送短信。
在每次甲方發送短信後,乙方從甲方賬户中扣除相應款項。
乙方開户行帳號如下:。
3.2.2 甲乙雙方確定對帳人(如有人員變更需及時通知對方)後,在每月的10日前按統計數據信息對上個月的短信成功下行流量進行對帳(並以書面形式確認),並根據實際的成功下行流量確定上月的短信費用。
3.2.3 乙方向甲方承諾每月對帳時所提供的數據真實有效。
4.信息安全責任保證
4.1 甲方在使用甲方的通信通道過程中,將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保證本公司信息發佈的安全,並切實做到:
4.1.1 建立健全本公司信息發佈的內部保障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信息安全責任制度和信息發佈的審批制度,嚴格審查本公司產品所發佈的信息。
4.1.2 嚴格遵守《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對使用本集團短信平台發送的短信內容進行把關,保證信息內容的健康,合法。
4.1.3 明確本企業的客户羣和客户範圍,手機用户必須是自願接受企業服務。
4.1.4 不利用乙方提供的通信通道發佈,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1)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壞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4.1.5 若發現本公司所發佈的信息明顯屬於上述第(4)款所列內容之一的,保證立即停止傳輸,並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4.1.6 對本公司所發佈的信息一時難以辨別是否屬於以上所列內容之一的,應報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再發布。
4.1.7 對客户的個人信息保密,未經客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漏,但法律規定的除外。
4.1.8 甲方保證:在使用乙方提供的通信通道進行短信發佈活動中,服從監督和管理;若未做到上述一至七條,甲方願意按雙方合同要求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甲方未按上述信息安全責任保證規定合法使用乙方通信通道所造成或可能引發的一切後果,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自願承擔一切相關後果。
5.商業祕密及知識產權
5.1 甲乙雙方應對其通過工作接觸和通過其它渠道得知的有關對方的商業祕密嚴格保密,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5.2 除本協議規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經對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複製對方的商標,標誌,商業信息,技術及其它資料。
6.聲明及保證
6.1 甲乙雙方在此確認,本協議不構成雙方間任何的僱傭關係,甲乙雙方之間應為合作伙伴關係。
7.協議的效力
7.1 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7.2 一方欲終止協議,應在協議有效期屆滿之日前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
7.3 本協議期限屆滿時,雙方如無任何問題,並無書面要求提出終止協議,則可無限制自動延期,每次延期時限為一年。
8.協議的終止及其他
8.1 本協議因以下任何原因,甲乙雙方可以終止合作。
8.1.1 本協議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有任何一方提出不再延期。
8.1.2 經雙方協商同意終止本協議。
8.1.3 如本項目在運營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與國家現行法規政策相牴觸的情況。
8.2 如有任何一方欲提前終止此協議,需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同意後,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屆滿時,本協議終止。
本協議的提前終止不應影響雙方於本協議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9.違約責任
9.1 甲乙雙方應該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履行。
9.2 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10.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0.1 如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11.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是指:地震,洪水,戰爭,軍事行動,罷工,黑客攻擊,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為造成的災害或市政府法令,政策發生變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
其中,中國移動公司,短消息中心,短信網關等技術故障或系統割接造成的臨時性業務擁塞,延時,中斷均屬於不可抗力,乙方對由此引起的業務延遲或中斷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但乙方應協助甲方儘快妥善解決此類故障並儘可能防止其再次發生。
涉及到國家的政策法規以及干預性因素導致的變化也屬此列。
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不可抗拒的範圍內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應於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供有關機構的證明。
雙方應努力減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
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運營商方面的服務網絡建設實施,維護,運營等所引起的服務問題;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鑑於網站所具有之特殊性質,不可抗力還應包括黑客攻擊,計算機病毒侵入或發作,服務器硬件故障,電信部門技術調整導致之影響,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網站的暫時性關閉等在內的任何影響網絡正常經營之情形。
但是,資信或資金不足不得被視為是超出了一方所能合理控制的事項。
12.其它
12.1 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12.2 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
但本協議的其餘條款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12.3 本協議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12.4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簽訂附件約定,所簽訂的附件與本協議同具法律效應。
12.5 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無線增值應用業務合作協議 篇2
投聯貸業務合作協議
甲方(投資機構):
地址:
負責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 :
地址:
負責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為落實科技型企業投聯貸業務,便於雙方及時、有效進行合作,經充分討論、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原則
實行“協同聯動、風險隔離”的合作原則。
第二條 選擇標準
一、滿足甲方投資標準及乙方對授信企業的基本准入標準。
二、企業研發和經營範圍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行業範圍,主要有電子信息、生物與新醫藥、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術服務、新能源與節能、資源與環境、先進製造與自動化。國家產業政策倡導的“三高六新”企業(高增長、高科技、高附加值以及新經濟、新農村、新服務、新能源、新材料、新模式),或在細分領域領先的優質傳統行業企業。
三、主營業務清晰,有明確的盈利模式,具有良好成長性;第一還款來源充足,信用記錄良好。
四、企業擬進入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等)或境外資本市場。
五、經甲方及乙方共同同意的其他標準。
第三條 合作模式
根據投資資金注入先後不同,分為投前貸後、貸前投後兩種模式:
一、投前貸後模式
指乙方對科技型企業在信貸投放前,甲方已與其簽訂正式投資合同,已實際注資入股,完成工商登記變更。
二、貸前投後模式
指甲方已與科技型企業達成投資意向,但資金尚未注入。乙方先行投放信貸,外部股權資金注入須在貸款到期日之前完成。
以上模式具體擔保措施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可要求其實際控制人和主要股東及配偶提供個人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四條 信息交流機制
一、甲方與目標企業通過投資立項審查後,應書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落實專人對該項目進行調查。
二、若甲方對企業通過股權投資審批,應將擬增資入股金額和時間等具體事項發送給乙方;若甲方與企業已簽訂正式股權投資合同,並已實際完成注資入股,應將盡職調查報告及股權資金支付、工商登記變更信息發送給乙方,乙方落實專人對上述項目進行調查。
三、乙方利用轄內機構渠道和客户資源眾多的優勢,向甲方推薦具有成長性、有股權融資需求的科技型企業,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落實專人對接該項目。
四、雙方定期約定時間,召開業務交流會,圍繞投聯貸業務合作、相關企業行業發展趨勢、企業資金實際用途及產品市場前景、股權注資完成情況、商討後續風險防範措施、新一輪資金入股情況等,爭取共同防範風險,實現共贏。
第五條 甲方指定 部門,乙方指定 部門作為投聯貸業務合作具體聯繫部門,負責雙方合作事項對接。
第六條 本協議適用於甲方及子公司、乙方及轄內分支機構。
第七條 本協議暫定有效期限為兩年,雙方如有異議,可在共同商榷的基礎上對協議進行修改,如無異議,則本協議自動順延兩年。
第八條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合作的框架協議,不構成甲乙雙方具體合作業務項下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雙方業務合作上具體權利義務,通過另行簽訂的專項業務合同予以約定。本協議的變更或終止不影響已經生效的專項業務合作協議。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法定代表人/有權簽字人: 法定代表人/有權簽字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無線增值應用業務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為了開展業務工作需要,宣傳公司特色業務,擴大宣傳影響,增加宣傳效應,擬在縣、鄉轄區範圍內,利用新聞媒體廣告宣傳,經與乙方協商,雙方合作該項宣傳業務,現將有關事項協商如下:
一、 甲方工作任務和要求職責:
1、甲方負責提供廣告宣傳內容,並且確保其真實合法。
2、 職責:按照合同要求及時支付廣告宣傳費用。
3、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宣傳效果。
二、 乙方應盡的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廣告內容播放,全天播放6次以上,同時,在每天19:30至22:30之間應當播放廣告不少於2次。
2、 嚴格按甲方提供的廣告宣傳內容、製作廣告不得隨意修改或變更。
3、 嚴格按甲方提出的廣告宣傳播放時段和播放次數等要求播放。
4、 乙方如果有違甲方廣告宣傳內容及播放要求時,乙方必須賠償甲方損失。
發現一次未播,免費為甲方播一個月。
三、 廣告宣傳播放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 廣告費用,總計 ¥ __元簽訂合同後甲方預付 ﹪,即 __元 ;
於 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餘款。
五、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違反,如有違反,應當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無線增值應用業務合作協議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資源共享的原則,創造良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宗旨:
促進物流供應鏈產業化發展,充分利甲乙雙方廣泛市場資源優勢和投資運營管理能力,實現資源,平台,效益的最大化。
二、合作範圍:
物流,倉儲運輸業務及其他雙方確認的合作項目。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資本投入,企業資質,團隊運營管理,客户服務,產業鏈資源整合能力為基礎運營乙方開發合作的項目,雙方按比例分配利潤。
2乙方根據需求,掛靠甲方公司,以甲方公司資質和税務,財務結算為基礎自行管理運營項目,乙方繳納一定的管理費用給甲方,具體以雙方書面確認為準。
四、甲乙雙方共同開發運營項目權力義務
1乙方負責客户項目的開發,關係維護工作,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獨立承擔。
2甲方負責整個項目的資金投入,資質文件,運營管理,客户服務工作,所有的資金成本,人員成本,管理成本由甲方自行獨立承擔。
3。項目整體結束後,甲方可按照實際投入墊付資金本金收回投資。
4:甲方須按項目合同要求和客户需要保質保量完成項目運營工作,確保資金,人員,調度時間及時準確到位,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獨立負責。
5:乙方有權清楚的瞭解整個項目運營情況和成本管控情況,所有屬於項目成本核算範圍內的費用支出須經乙方簽字確認才具備法律效力,否則甲方自行承擔。
6:如因甲方運營管理不善導致違約,則由甲方承擔相關損失。
7:為保障乙方順利開展工作,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公司執行董事的身份開展工作,並無償提供獨立辦公室和配套辦公條件給乙方使用,乙方不得以執行董事的名義在未經甲方同意情況下籤訂任何合同和文件,否則發生的經濟糾紛及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方法私自與甲方原有的客户發生業務合作,否則按乙方所獲得收益的三倍賠償乙方,並無條件終止與甲方的客户合作。
9: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方法私自與乙方開發的客户發生業務合作,否則按甲方所獲得收益的三倍賠償乙方,並無條件終止與乙方開發的客户合作。
五利益分配
1:利潤核算方式:每月利潤=每月項目合同結算金額-4%税費(須開票客户)-每月實際支付運費(不含税)
2:甲乙雙方各按每月利潤的50%平均分配利潤,在收到每期客户結算賬款3天內將應分配利潤支付到甲乙雙方指定賬户。
3:每月10號之前提供上一個月合作項目財務報表和會計憑證給乙方審核確認。
六、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專項技術項目應嚴格保密,並只能合作雙方公司業務範圍使用。
2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項目,資金有關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户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容。
3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七、其它
1甲、乙雙方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向有關仲裁機構提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3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簽定時間:簽定時間:
無線增值應用業務合作協議 篇5
甲方:【 】
乙方:【
【 】年【 】月【 】日
甲方:【 】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
聯繫人:【 】
電話:【 】
傳真:【 】
電子郵箱:【 】
郵政編碼:【 】
乙方: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
聯繫人:【 】
電話:【 】
傳真:【 】
電子郵箱:【 】
郵政編碼:【 】
甲、乙雙方本着長期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為了拓展雙方的業務領域,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就互聯網專線業務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內容
1.1 甲方使用乙方互聯網專線用於內部使用互聯網寬帶上網。
1.2 乙方收取甲方互聯網專線相關費用,並根據協議約定內容維護相關線路並提供客户服務工作。
1.3 如甲方另有其他種類的業務需求,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 甲方負責建設自有內部網絡,維護內部網絡所有相關設備及線路,負責自身內部網絡、信息安全保證工作,同時保證不損害乙方的系統安全、不影響乙方系統的正常運行。
2.2 甲方應對乙方布放在甲方辦公區域的設備履行日常實物管理及保全職責,並配合乙方開展日常巡檢。甲方在未經過乙方授權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替換乙方設備或更改相應設備參數配置。在業務註銷後,產權屬於乙方的設備,乙方將進行設備回收,甲方應給予相應配合。
2.3 甲方負責提供公司內用户分佈情況等資料,並對乙方在本次合同項目中的接入施工和進入甲方機房給予協調配合,允許乙方免費使用甲方的樓道資源、傳輸管道、設備用電以及放置接入設備的空間。
2.4 乙方不負責甲方樓宇的綜合佈線工作。甲方自建機房環境配備需達到乙方建議標準,若由於甲方機房達不到該標準所導致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設備損壞導致業務無法正常使用等),均與乙方及業務平台無關,由甲方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2.5 甲方向乙方租用互聯網專線僅限於內部使用互聯網寬帶上網,不得利用互聯網專線經營互聯IP電話業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互聯網專線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不得全部或部分借用、轉租、轉售,不能以任何方式將乙方的互聯網接入端口借用、轉租給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共享接入,不能利用路由器等設備經營互聯網接入業務。如經過查實甲方存在上述行為且能證實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互聯網專線服務開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無論是有償還是無償)具體時間的,甲方應根據本合同資費標準,從開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起按照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的三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且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如乙方終止本合同的,則甲方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不能證實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互聯網專線服務開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無論是有償還是無償)具體時間的,甲方應將根據本合同資費標準,按照從本合同生效起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的三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且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如乙方終止本合同的,則甲方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
2.6 如甲方使用後認為現有的電信服務不能滿足其需求,可以書面的形式向乙方申請調整電信接入服務的項目和功能,所涉及到的使用費按乙方的相關資費標準調整。
2.7 甲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章,嚴格執行信息安全管理規定。不得利用乙方的專線線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通過集團專線複製、發佈、傳播含有以下及附件1信息安全承諾書禁止內容的,乙方有權立即停止業務,保存有關記錄,並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2.7.1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2.7.2 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2.7.3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2.7.4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2.7.5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2.7.6 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2.7.7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2.7.8 損害國家榮譽、利益和國家機關信譽的。
如果發現屬於以上所列內容之一的,應立即停止業務,保存有關記錄,並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2.8 甲方需明確互聯網專線IP使用用途,如甲方虛報使用用途,乙方可暫停甲方的網絡接入服務。
2.9 甲方利用乙方網絡運行的網絡站點須按“先備案後接入”的原則辦理互聯網信息服務ICP備案。如甲方沒有及時辦理ICP備案,乙方可暫停甲方的網絡接入服務。
2.10 甲方在計算機互聯網上不進行任何干擾其他網絡用户、破壞網絡服務和網絡設備的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散佈計算機病毒、濫用他人賬號、竊入未經授權的計算機系統。
2.11 甲方違反上述規定,乙方有權終止和甲方的業務合作,同時有權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及賠償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移交公安機關處理並向公安機關提供相關證據。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乙方應在協議簽署後的【 】個工作日內完成到甲方接入點的互聯網專線安裝、開通工作,同時雙方另行簽署集團專線開通/計費確認單。
3.2 乙方應統一受理甲方的售後服務要求和投訴,售後服務和投訴熱線為:【10086-8】。
3.3 乙方為甲方提供良好的通信傳輸服務和故障維護服務,同時負責配合甲方進行接入設備的維護和調試。乙方因線路測試、設備維護、光纜切割、軟硬件升級等因素需中斷甲方的電信接入服務的,必須提前24小時通過網站公告、郵件、短信中的任意一種形式通知甲方。
3.4 引入光纜、光纖收發器、PTN/GPN/ONU設備及電纜等設備的產權歸乙方所有,乙方只負責局端到接入端(光纖、光纖收發器、PTN/GPN/ONU設備、電纜等)的維護工作。甲方的路由器或服務器、內部局域網、程控交換機等由甲方自行維護。
3.5 乙方所提供的互聯網接入服務只是提供線路及連接設備使甲方的終端設備連接到互聯網。乙方對甲方在網上傳送數據的安全性、完整性、合法性不承擔責任,對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網絡堵塞、設備受損導致網絡系統服務質量下降的情況不作保證,但乙方有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的要求對線路及設備儘快修復。
3.6 因乙方責任造成互聯網接入連續阻斷一天以上的,乙方給予甲方補償阻斷天數的相等使用時間,乙方不承擔因網絡中斷引起的其他責任。
3.7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設備損壞、丟失或影響其他客户業務使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實際損失。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網絡故障或維護遲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3.8 合同執行過程中,當乙方的主管部門出台新的電信資費標準,乙方可以對資費作相應調整,但要提前1周通過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9 乙方根據甲方的故障恢復時限要求明確線路的SLA服務等級。故障主要包括業務中斷和一般故障:業務中斷指線路完全無法使用;一般故障指線路可使用情況下的其他故障,如線路性能劣化等。SLA服務等級區別具體如下:
故障類別專線類型AAA級AA級A級普通級
業務中斷跨地市、地市內2468
跨省4468
一般故障跨地市、地市內24244848
跨省
注:故障恢復時限指自甲方提出故障投訴時或出現監控告警時起,至甲方線路恢復正常所需要的時間(單位:小時)。
第四條:資費標準及繳費方式
4.1 費用項目包括安裝調試費、專線月租費、SLA服務費和IP地址使用費。
4.2 安裝調試費:甲方需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安裝調試費,標準資費為1000元/條,可按照乙方規定進行優惠,具體費用以附件2、附件3中明確的資費為準。
4.3 專線月租費: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專線使用費用,費用標準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4.4 SLA服務費:乙方根據甲方SLA服務的需求,按月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標準資費為普通級專線不收取服務費,A級專線服務費為月租(含税單價)的10%,AA級專線為月租(含税單價)的20%,AAA級專線為月租(含税單價)的30%,可按照乙方規定進行優惠,具體費用以附件2、附件3中明確的資費為準。
4.5 公網IP地址使用費:甲方需向乙方支付IP地址使用費,費用標準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4.6 專線以乙方業務開通和關停為依據按月計費,首月和末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費。
4.7 若由於專線施工進度問題導致專線分批開通且甲方要求立即使用的,則分批開通使用的部分專線,立即開始計費。
4.8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的資費標準依據中國工業與信息化部及國家其他相關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進行調整,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經認可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備相同的法律效力,雙方應遵循履行。
4.9 甲方付款方式:【□預付費方式/□後付費方式】。
4.10 預付費方式:甲方應提前預存專線月租費用,若甲方當月末付費賬户中預存款不足以抵扣次月的月租費時,乙方有權即刻執行業務暫停。
4.11 後付費方式:甲方的繳費週期為【□月/□季度/□半年】。甲方應在每個繳費週期(業務開通當月即為繳費週期開始計算的第一個月)結束後的第一個月內繳清上期費用,第二個月為賬款催繳期,由乙方客户經理或10086向甲方進行催繳費和逾期停機的通知,第三個月1日若甲方仍未結清賬款,乙方有權即刻執行業務暫停。
4.12 當業務暫停達到3個月,乙方有權即刻執行業務註銷。
4.13 甲方保證乙方為唯一的收款人,否則不能免除其對乙方的付款責任。甲方應嚴格按照協議確定之金額按期向乙方交納應付的費用。
乙方全稱:【 】
乙方開户行:【 】
乙方銀行賬號:【 】
4.14 若乙方變更付款方式或銀行託收的賬號,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變更結算方式,乙方承諾給予配合。若甲方變更付款方式或銀行託收的賬號,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變更結算方式,甲方承諾給予配合。
第五條:發票信息
5.1 根據電信業“營改增”相關法規要求,乙方可對20__年6月1日後與甲方業務合作產生的費用提供電信業增值税專用發票,增值税專用發票項目及對應税率為:
5.1.1 基礎電信服務(税率10%)
5.1.2 增值電信服務(税率6%)
具體發票項目名稱、税率以雙方合作的具體內容確定。
5.2 若甲方需乙方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時,需按照電信行業營改增管理要求,聯繫乙方集團客户經理進行相關信息登記,並配合提供下列文件的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A、營業執照副本
B、組織機構代碼證
C、税務登記證副本
D、銀行開户許可證
E、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的證明文件(以下任意一份即可):●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認定書 ●加蓋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字樣的税務登記證副本
5.3 增值税專用發票開具要求:
5.3.1 甲方如是一般納税人資質,可以向乙方申請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5.3.2 甲方如果需要乙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時,需以集團單位名義發起申請;乙方不向個人手機號碼客户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5.3.4 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預存時要求開具發票的,乙方只開具增值税電子普通發票,不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
5.3.5 必須先付款,方能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5.3.6 已向甲方開具增值税電子普通發票的,甲方不得另行要求乙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5.4 發票開具
乙方向甲方開具 □增值税專用發票 □增值税電子普通發票,如勾選增值税專用發票,雙方信息如下:
甲方名稱(必填):
國税納税人識別號:
開户行:
户名:
賬號:
地址:
聯繫方式:
發票開具方名稱(必填):
國税納税人識別號:
開户行:
户名:
賬號:
地址:
聯繫方式:
無線增值應用業務合作協議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國際快件業務合作訂立本合同,以便相互促進、共同遵守。
第一條期限
本協議籤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_____年。如本協議期滿需要續簽,雙方應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完成以下事宜:
1、在本協議續簽備用處(如該處已用完,應更換新的協議書)重新簽字、蓋章,日期應與上年期滿日相接。
2、更換並重籤適用於下一合同期限的附件一、附件二。
第二條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委託甲方出運國際快件,甲方應盡全力以最快的時間安排運送快件。
第三條價格
甲方根據其市場公佈價格、乙方的月發件量和收件地分佈、協議的履行期限等因素,決定其對乙方的價格(見附件一)。乙方享受的實際價格,等於甲方市場公佈價與附件一對應百分比的乘積。
第四條調價
1、預測:甲方在預測乙方月發件量和收件地分佈等因素的基礎上,決定對乙方的價格。當實際與預測出現較大差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調整價格。
2、補收:當出現下列情況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對本協議發生之日給予乙方的折扣予以收回。
、乙方將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義務擅自轉給第三方;
、乙方將甲方提供的運單、包裝等甲方專有物品轉給第三方;
、乙方不能按時、足額給付甲方運費;
、在合同期內,未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快件業務轉給第三方快件公司出運。(當甲方無能力提供第三方快件公司服務時除外);
3、密度:甲方市場公佈價格時根據標準體積重量比(63:1)制定得。若乙方託運的體積重量比超標時,甲方有權按體積重量進行收費。
、加收:若發生簽訂本協議時無法預測的臨時費用(包括當不僅限於關税、倉儲費等),甲方有權額外收取這類費用,但需逐項鑑別。
、年審:價格百分比最少每年審核一次。如有修改,甲、乙雙方應協商調整價格。
、本條(即第四條)規定的調價或加收,甲方應在發生後的7日內作出書面確認。
第五條甲方免費提供各類物料,國際單證、紙箱資料等,但乙方必須保證專物專用。
第六條 1、乙方保證所有託運貨物都沒有法律、條約和公約禁運的物品。
注:禁運物品是指國際民航組織規定的危險品、貴重品、有害材料、武器、軍用裝備及其零部件、非法藥品或毒品、寶石、珠寶首飾、現金、有價證卷、動植物、法律禁止的類似貨物、需要特別處理或標有必要條件的貨物;
已向我司聲明,協議同意作為特別運輸的不在此列;
2、甲方有權根據自己的判斷,拒收乙方補安全、不合法的託運貨物。
第七條甲方承諾全部通過國際快件網絡將乙方委託甲方的國際快件運送到目的地,並提供免費的快件跟蹤查詢,加急服務等。在乙方沒有指定網絡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根據地區的不同選擇優勢網絡渠道出貨。現本公司提供的其他網絡價格參考附件二。
第八條所有運費到付的快件,若乙方的客户在八個月內拒付,則應付運費無條件全部由乙方支付,不享受優惠折扣。
第九條甲方每月憑單證、電腦帳單,於一周內與乙方結清運費。
第十條甲方將派有關專業人員解決任何乙方快件的查詢與投訴。如誇獎發生丟失或時間延誤,乙方應自動提供有關快件的全部詳細資料,如卻是為甲方過錯導致,將按協議第十三條款賠償。
第十一條保密
1、雙方簽定的本協議及其附件內容,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得知對方商業機密(包括但不僅限於客户名單、價格折扣、服務網絡和其他商業資料),未經雙方同意,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注:雙方承諾:本協議終止後得兩年內,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對方的商業機密。
第十二條終止
1、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均有權終止本協議:
、一方宣告無力還債、破產、被清算、資產被接管;
、對違反本協議長達30日,既未見積極補救,又未見書面説明。
第十三條甲方承擔的責任:
一般情況:
1、若文件丟失或損壞,確實由於甲方的責任,且乙方在事情發生後30天內提出,並能提供相關證明,則應免去乙方該票快件郵費,另根據實際情況賠償給乙方。
2、若貨物丟失或損壞,確實是由於甲方的責任,且乙方在事情發生後30天內提出,並能提供相關證明,則應免去乙方該件的郵費,另外按照貨物的實際金額賠償給乙方。
3、快件、貨物延誤按照和華沙公約的規定執行。
特殊情況:
乙方按文件或貨物的實際價值填寫申報價值,申報價值超過100美金(含100美金)必須進行報關,乙方可根據自身參加國際貨物運輸保險。
甲方不承擔的責任:
1、貨物可能發生的正常延誤
甲方將按照盛捷作業標準盡全力派送乙方的貨物,但這不是甲方的保證,對於任何可能發生的正常延誤(如海關查驗、罷工等),乙方不能援引盛捷作業標準來要求甲方負責。
2、無法控制的情況
如果遭遇甲方無法控制的情況導致貨物丟失、破損或錯誤派送,甲方不能承擔責任。這些情況包括:
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暴風雪、洪水;
不可抗力,如:戰爭、飛機失事、禁運;
貨物原有的缺陷或特徵(即使在收件時我們已經知道);
非甲方人員的行為或疏忽,如:
——發件人;
——收件人;
——海關或其他直接政府官員
——各種安全檢查中電場、磁場導致的任何電磁產品的破壞和信息丟失,甲方也不負責。
3、間接損失
無論是否屬於合約或訴訟範圍,以下情況(包括疏忽甚至由甲方的過錯造成的)甲方也不能負責。
間接或特殊的損失或丟失;
其他間接損失;
未被其他合約。
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收入、利潤、利息、市場、機會、貨物效用的損失。
4、華沙公約
華沙公約適用於託運貨物到達或途徑非發件國的情況。該公約管制並在多數案例中進一步限制樂承運人對貨物丟失、破損所應負的責任。
5、承運人
乙方同意:甲方不是普通承運人,甲方保留可以無條件拒絕或放棄為任何個人、集體、公司承運任何貨物的權利。
6、留置權
乙方同意:如果乙方未及時支付運費、關税、預付款或運輸中發生的任何費用,甲方有權留置任何承運的貨物,在這些費用支付前,甲方將持有這些貨物,並可以拒絕乙方的返還要求。
7、送貨
信箱或郵政編碼不適用甲方送貨,甲方送貨僅遵由乙方提供的收件人地址。但這並意味着由收件人本人領取,設有甲方速遞中心的收件地,甲方將把託運貨物送達該中心。
8、路線
所有託運貨物的路線和轉運,都是根據甲方的判斷而隨時安排的,不存在雙方協定的中轉地。
第十四條協議和附件
1、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必須以書面形勢,並有雙方蓋章和授權代表簽字。
2、雙方簽定的各附件是本協議的正式組成部分。
3、如附件與本協議相牴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國家法律約束,不得有違背法律的條款。
2、如雙方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首先應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時,提交温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注:本協議一式兩份,均有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和單位蓋章。雙方各保留一份原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線增值應用業務合作協議 篇7
甲方:____
乙方:____
____與____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户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户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從而使乙方客户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業信譽或客户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__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
無線增值應用業務合作協議 篇8
編號:
甲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 真:
乙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 真:
鑑於:
1.甲方系經合法註冊的 公司,專門從事 業務。
2.乙方為深圳廣播電影電視集團,是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三家運營商無線增值業務的合作伙伴(icp證號:)。
3.甲乙雙方共同承諾將無線互聯技術廣泛、深入應用於信息服務,最終雙方形成切實可行的商務合作模式。
4.甲方為" 大賽"活動的主辦方和製作方,並負責媒體宣傳等活動實施工作。甲乙雙方本着資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則,同意發揮各自優勢合作開展" 大賽" 增值業務。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共同開展" 大賽" 增值業務事宜,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項目內容
1.1甲乙雙方利用各自服務領域的資源優勢,就合作開辦"深圳健身先生健身小姐總決選"進行合作。合作項目見下表:
如需增加其他新合作項目,雙方確認後,以上表形式簽署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甲乙雙方共同推出“賽事投票互動”短信/聲訊服務:乙方提供短信網絡或聲訊平台及相關的技術支持和技術服務;甲方提供比賽信息內容,賽事宣傳推廣。甲乙雙方合作短信的具體事宜、地址碼、上行業務代碼、費率及所產生的利益分成比例以本協議約定為準,本協議未約定的,以本協議附件形式補充,以後開通的新業務必須以附件的形式簽訂,並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 甲方根據合作項目的要求提供所需的比賽信息內容,賽事宣傳推廣。及時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提供的資源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否則因侵權而引起的一切爭議或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如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2.2 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信息內容進行審核,有權拒絕發佈違法或違反電信行業有關管理規定的信息。若發現乙方所宣傳的信息有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禁止內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採取措施予以糾正。(律師提示:甲方應該是提供信息的一方,而乙方只是負責發佈,因此本條內容建議刪去)
2.3 乙方負責合作項目的計費與有關數據統計工作,甲方有權查閲與審核,雙方財務結算以經雙方審核後的數據為準。
2.4 在合作期間,如出現電信資費調整、號碼資源調整以及電信行業的其他政策或管理規範調整的,乙方應及時知會甲方;甲方對乙方因上述調整所做的有關行為應表示理解和接受。
2.5甲方必須根據協議和合作項目的要求提供約定的信息內容。甲方提供的信息服務內容必須合法、健康、準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方不得提供如下信息內容:政治性新聞、涉及國家機密和危害國家安全的內容;違反國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內容;有損於社會秩序、公共道德及他人合法權益的內容;黃色、淫穢色情的內容;侮辱或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含有法律法規所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三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3.1 乙方根據合作項目的要求,節目編碼、技術保障、設備維護及合作信息的流程開發等。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信息內容進行審核,有權拒絕發佈違法或違反電信行業有關管理規定的信息。
3.2乙方必須依法從事電信信息服務,接受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積極做好合作項目的審核與跟蹤工作。
3.3 甲方負責合作業務的宣傳策劃、拓展推廣,由此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可根據自身的行業經驗,為甲方提出拓展增值業務創收的途徑或渠道的建議,但乙方不負責實施。
3.4 因甲方提供的信息內容或廣告內容等引起的糾紛,均由甲方承擔責任。但乙方有義務在信息平台反饋不良信息時第一時間通知甲方相關問題,以方便甲方儘快處理。
3.5 在甲乙雙方合作期間,甲方不再與本市其他聲訊台或其他乙方的同行進行同類型業務的合作。
第四條 收益分配及結算
4.1 收益分配:甲乙雙方按 7:3 的比例進行分配,即甲方佔 70% ,乙方佔 30% 。
(1)168語音系統實際收入=月信息費計費收入總數×回收率×75%(其中扣除的25%為上繳的電信主業管理費)。
(2)移動短信實際收入=有效信息費-移動代收手續費15%-短信通道費0.08元/條-營業税附加5.5%。
(3)聯通短信實際收入=有效信息費-包月壞帳8%-短信通道費(0.05元/條)-代收手續費(按聯通實際結算為準)-營業税附加5.5%。 4.2 結算方式:在合作期內,甲方在計費月次次月的二十五日前,向乙方按約定的收益分配比例支付其應得的收益款,款到後乙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等額税務發票。甲方的收益由甲方自行納税。(律師提示:應明確由甲方還是乙方結算,按理應是乙方負責結算款項,再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保密條款
5.1 對通過該項業務合作所知悉或獲得的對方的一切信息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技術資料、用户資料、節目計劃等)以及本協議的具體內容,甲乙雙方均有保密義務。
5.2 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協議內容及與對方業務有關的資料和信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的,違約一方必須向相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行為導致另一方經濟損失或造成不良影響的,違約方除應賠償損失外,還應承擔相應的其它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等)。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另一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協議的,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6.2 本協議約定項下違約方應承擔的損失賠償責任(包括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以對方的直接損失為限;任何一方均不對對方未能實現的預期利潤或權益、商業信譽的損失、第三方損失及其他間接損失承擔責任。
6.3 因一方的過失造成對方重要數據的丟失,過失方應賠償對方因丟失數據而受到的損失。
第七條 免責條款
7.1 若有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的情況出現,致使協議一方遭受經營損失或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另一方的損失不承擔責任,但應立即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於15日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發生的有效證明文件。
7.2 本協議所表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國家政策法規或國家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調整或變更;戰爭、地震、火災、水災、颱風及其他自然災害;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避免或克服的其他事故。
第八條 爭議解決
8.1本協議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若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協議期限
9.1本協議自20__年xx月xx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x 年。即從20__年xx月xx日至20__年xx月xx日止。
9.2本協議期滿後,雙方如無異議,雙方應重新簽訂合作協議。如遇情勢發生變化,雙方可就協議內容重新約定或就部分條款商議變更。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 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和補充。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10.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 (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開户行: 乙方開户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無線增值應用業務合作協議 篇9
投資有限公司__________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共同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利益的前提下,就股票提供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合作夥伴關係.乙方會員類型_____類,股票投入金額______元整,須交納會員費_____元,甲方協作乙方,即從____年____月___日到_____年___月____日止達到投入金額___%至___%盈利.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股票信息時,乙方應嚴格做到保密所有股票信息,乙方不得私自泄露信息造成甲方利益和商業祕密受到損失。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股票信息時,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體進倉.出倉時間價格實施,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後果自負,甲方不做任何賠償.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具體進倉.出倉時間價格等信息,須提前1個小時通知乙方.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合作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對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利益受到損失的,受損方除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外,還可以提出投入金額的10%經濟賠償要求.
2.如因甲方沒有協助乙方達到盈利要求,造成乙方損失的應退還會員費____元,並賠償乙方的股票損失,同時賠償乙方時間損失金。
六.本協議有限期暫定____日,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盈利達___%以上另行交納盈利部分20%作為佣金。
七.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儘可能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均可向合同籤屬地法院起訴。雙方確認本合同籤屬地為深圳。
八.本協議需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20__年月日
無線增值應用業務合作協議 篇10
出口代理方 (以下簡稱甲方)委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做好出口創匯工作,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擁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與甲方進行出口業務合作,乙方承諾其擁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沒有侵犯第三者的權益,進行的出口業務內容合法,無欺詐等行為,否則乙方承擔最終的全部法律責任;
2.合作期間,乙方作為甲方的業務辦事處或業務部對外從事出口業務並承擔規定的義務;
3.合作期間,乙方以甲方名義從事出口業務必須遵循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4.合作期間,甲方應對乙方的客户資料進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資源開展與乙方業務相關的5.甲方負責報關、報驗、制單結匯等工作;
二、出口指標和相關考核:
1.期限:年月至年月.2.乙方承諾完成年出口任務萬美元。
甲方按出口金額每美元收取代理費元人民幣;或按等值的代理費進行買斷,買斷比例為1美元: 人民幣,採取買斷式,乙方必須提供足額的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
三、基本規定: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的標準合同格式負責對外合同範文的簽訂;2.按照甲方標準合同格式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代理合同範文;3.負責報關、報驗、投保、結匯以及有關文件的申領(應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時、準確4.按照代理合同範文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供貨單位結算貨款;5.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向乙方分配其應得的利潤。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業務操作的有關規定負責對外的磋商;
2.按照合同範文的有關規定負責出口貨物的質量監督和把關工作,督促有關供貨單位按時、按質交貨並對有關供貨方的質量承擔擔保連帶責任;
3.及時向甲方提供與出口業務有關的文件或單據;
4.負責出口貨物的安全收匯並對延遲收匯和不能收匯以及不能按時收匯核銷承擔全部的責任;
5.乙方應負責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時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應負責逾期賬款的催收工作並承擔國外客户的理賠工作。
7.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從甲方得到應分配的利潤。
(三)業務操作的具體規定:
1.由乙方具體負責出口業務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對外簽訂合同範文須以甲方名義並使用甲方的標準合同範文格式。
2.合同範文的賣方和/或信用證的受益人是:
3.及時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有關合同,合同中應對質量條款和具體的技術指標做重點規定特別是必須明確應在收到國外的貨款後才能支付供貨方貨款或類似的條款;上述合同簽訂後,甲方應給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間,甲方先行預付部分資金或墊付費用及預先墊付的退税等應按實收取財務利息,預先墊付的退税利息按照財務利息(5.75‰)/月息×10個月收取;
5.甲方應認真製作有關的出運、報關、報驗和結匯單據,做到“準確、完整、無誤”;同時,應積極協作乙方及時申領和寄送有關文件;
6.貨物須擔保出運或單據須擔保結匯,乙方須及時和客户聯繫並向甲方提供客户同意貨物擔保出運或接受單據不符並擔保付款的書面文件;
7.合作期間,在貨物按期、按質出運的情況下甲方應按照代理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有關供貨單位進行結算;貨款的結算時間如下:收到國外貨款日後個工作日內(節假日例外);
貨款結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貨物必須已經出運;
B.貨款結算的基本文件必須齊全,貨款結算的基本文件包括:出口發票/增值税發票/專用繳款書/提單副本;
C.有關票據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包括票據表面完整);
D.結算的的數量、金額必須與出運的貨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條件下,貨款必須已經收匯;貨款的支付:增值税發票、專用繳款書須符合開票資料的要求,有關開票資料將另行通知;如因業務需要,應開具發票企業的要求,須將貨款付給其他企業的,必須有開具發票的企業填寫代付委託書,並加蓋企業公章;貨款支付時,如受款單位與甲方存在欠款的,應按實扣回;
8.每筆出口貿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應在收到全部貨款後及時支付給客户。
9.乙方應承擔有關業務項下產生的費用如:結匯費用、國外運費、保險費、內陸費用、核銷費、郵電費用、集港費用、銀行利息等;(四)利益結算與分配:乙方的利潤和甲方代理費每筆結清並在該筆業務完全操作完成後(如安全結匯/費用清楚/單證票據齊全/退税核銷文件按期退回等)15天進行分配;利潤分配時如乙方以前的業務中存在逾期帳款、庫存或存在其他損失,應按實計入費用並在利潤分配時從其利潤中扣減;利潤分配時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據;
甲方:出口代理方
乙方:
年月日
無線增值應用業務合作協議 篇11
甲方:【 】
乙方:
【 】年【 】月【 】日
甲方:【 】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
聯繫人:【 】
電話:【 】
傳真:【 】
電子郵箱:【 】
郵政編碼:【 】
乙方: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
聯繫人:【 】
電話:【 】
傳真:【 】
電子郵箱:【 】
郵政編碼:【 】
甲、乙雙方本着長期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為了拓展雙方的業務領域,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就數據專線業務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內容
1.1 甲方租用乙方數據專線用於甲方內部信息化應用需求。
1.2 乙方收取甲方數據專線相關費用,並根據協議約定內容維護相關線路並提供客户服務工作。
1.3 如甲方另有其他種類的業務需求,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 甲方負責建設自有內部網絡,維護內部網絡所有相關設備及線路,負責自身內部網絡、信息安全保證工作,同時保證不損害乙方的系統安全、不影響乙方系統的正常運行。
2.2 甲方應對乙方布放在甲方辦公區域的設備履行日常實物管理及保全職責,並配合乙方開展日常巡檢。甲方在未經過乙方授權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替換乙方設備或更改相應設備參數配置。在業務註銷後,產權屬於乙方的設備,乙方將進行設備回收,甲方應給予相應配合。
2.3 乙方不負責甲方樓宇的綜合佈線工作。甲方自建機房環境配備需達到乙方建議標準,若由於甲方機房達不到該標準所導致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設備損壞導致業務無法正常使用等),均與乙方及業務平台無關,由甲方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2.4 甲方租用乙方的數據專線,僅限於甲方相關應用系統通過乙方數據專線為甲方內部提供信息化服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該數據專線線路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不得全部或部分借用、轉租、轉售。如經過查實甲方存在上述行為且能證實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數據專線服務開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無論有償還是無償)具體時間的,甲方應根據本合同資費標準,從開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起按照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的三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且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如乙方終止本合同的,則甲方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不能證實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數據專線服務開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無論是有償還是無償)具體時間的,甲方應將根據本合同資費標準,按照從本合同生效起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的三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且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如乙方終止本合同的,則甲方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
2.5 如甲方使用後認為現有電信服務不能滿足其需求,可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申請調整電信接入服務的項目和功能,所涉及到的使用費按乙方的相關資費標準調整。
2.6 甲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章,嚴格執行信息安全管理規定。不得利用乙方的專線線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通過集團專線複製、發佈、傳播含有下列信息的內容:
(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八)損害國家榮譽、利益和國家機關信譽的。
如果發現屬於以上所列內容之一的,乙方有權立即停止本協議約定的所有業務,保存有關記錄,並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2.7 隨着甲方業務的不斷髮展,當帶寬需求加大時,應優先採用乙方的數據專線接入,與乙方簽署補充協議,並且依據實際需要,提供機房和相應的協助。
2.8 甲方違反上述規定,乙方有權終止和甲方的業務合作,同時有權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可能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及賠償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並且乙方有權向公安機關提供相關證據。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乙方應在協議簽署後的【 】個工作日內完成到相關接入點的數據專線安裝、開通工作,同時雙方另行簽署集團專線開通/計費確認單。
3.2 乙方應統一受理甲方的售後服務要求和投訴,售後服務和投訴熱線為:【10086-8】。
3.3 乙方為甲方提供良好的通信傳輸服務和故障維護服務,同時負責配合甲方進行接入設備的維護和調試。乙方因線路測試、設備維護、光纜切割、軟硬件升級等因素需中斷甲方的電信接入服務的,必須提前24小時通過網站公告、郵件、短信中的任意一種形式通知甲方。
3.4 引入光纜、光纖收發器、PTN/GPN/ONU設備及電纜等設備的產權歸乙方所有,乙方只負責局端到接入端(光纖、光纖收發器、PTN/GPN/ONU設備、電纜等)的維護工作。甲方的路由器或服務器、內部局域網、程控交換機等由甲方自行維護。
3.5 乙方提供的數據專線服務只包括線路及相關接入設備,同時保證甲方的終端設備可正常連接至網絡中。乙方對甲方在網上傳送數據的安全性、完整性、合法性不承擔責任,對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網絡堵塞、設備受損導致網絡系統服務質量下降的情況不作保證,但乙方有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的要求對線路及設備儘快修復。
3.6 因乙方責任造成網絡接入連續阻斷一天以上的,乙方給予甲方補償阻斷天數的相等使用時間,乙方不承擔因網絡中斷引起的其他責任。
3.7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設備損壞、丟失或影響其他客户業務使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實際損失。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網絡故障或維護遲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3.8 合同執行過程中,當乙方的主管部門出台新的電信資費標準,乙方可以對資費作相應調整,但要提前1周通過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9 乙方根據甲方的故障恢復時限要求明確線路的SLA服務等級。故障主要包括業務中斷和一般故障:業務中斷指線路完全無法使用;一般故障指線路可使用情況下的其他故障,如線路性能劣化等。SLA服務等級區別具體如下:
故障類別專線類型AAA級AA級A級普通級
業務中斷跨地市、地市內2468
跨省4468
一般故障跨地市、地市內24244848
跨省
注:故障恢復時限指自甲方提出故障投訴時或出現監控告警時起,至甲方線路恢復正常所需要的時間(單位:小時)。
第四條:資費標準及繳費方式
4.1 費用項目包括安裝調試費、專線月租費和SLA服務費。
4.2 安裝調試費:甲方需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安裝調試費,標準資費為1000元/條,可按照乙方規定進行優惠,具體費用以附件1中明確的資費為準。
4.3 專線月租費: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專線使用費用,費用標準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4.4 SLA服務費:乙方根據甲方SLA服務的需求,按月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標準資費為普通級專線不收取服務費,A級專線服務費為月租(含税單價)的10%,AA級專線為月租(含税單價)的20%,AAA級專線為月租(含税單價)的30%,可按照乙方規定進行優惠,具體費用以附件1中明確的資費為準。
4.5 專線以乙方業務開通和關停為依據按月計費,首月和末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費。
4.6 若由於專線施工進度問題導致專線分批開通且甲方要求立即使用的,則分批開通使用的部分專線,立即開始計費。
4.7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的資費標準依據中國工業與信息化部及國家其他相關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進行調整,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經認可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備相同的法律效力,雙方應遵循履行。
4.8 甲方付款方式:【□預付費方式/□後付費方式】。
4.9 預付費方式:甲方應提前預存專線月租費用,若甲方當月末付費賬户中預存款不足以抵扣次月的月租費時,乙方有權即刻執行業務暫停。
4.10 後付費方式:甲方的繳費週期為【□月/□季度/□半年】。甲方應在每個繳費週期(業務開通當月即為繳費週期開始計算的第一個月)結束後的第一個月內繳清上期費用,第二個月為賬款催繳期,由乙方客户經理或10086向甲方進行催繳費和逾期停機的通知,第三個月1日若甲方仍未結清賬款,乙方有權即刻執行業務暫停。
4.11 當業務暫停達到3個月,乙方有權即刻執行業務註銷。
4.12 甲方保證乙方為唯一的收款人,否則不能免除其對乙方的付款責任。甲方應嚴格按照協議確定之金額按期向乙方交納應付的費用。
乙方全稱:【 】
乙方開户行:【 】
乙方銀行賬號:【 】
4.13 若乙方變更付款方式或銀行託收的帳號,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變更結算方式,乙方承諾給予配合。若甲方變更付款方式或銀行託收的賬號,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變更結算方式,甲方承諾給予配合。
第五條:發票信息
5.1 根據電信業“營改增”相關法規要求,乙方可對20__年6月1日後與甲方業務合作產生的費用提供電信業增值税專用發票,增值税專用發票項目及對應税率:
5.1.1 基礎電信服務(税率10%)
5.1.2 增值電信服務(税率6%)
具體發票項目名稱、税率以雙方合作的具體內容確定。
5.2 若甲方需乙方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時,需按照電信行業營改增管理要求,聯繫乙方集團客户經理進行相關信息登記,並配合提供下列文件的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A、營業執照副本
B、組織機構代碼證
C、税務登記證副本
D、銀行開户許可證
E、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的證明文件(以下任意一份即可):●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認定書 ●加蓋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字樣的税務登記證副本
5.3 增值税專用發票開具要求:
5.3.1 甲方如是一般納税人資質,可以向乙方申請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5.3.2 甲方如果需要乙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時,需以集團單位名義發起申請;乙方不向個人手機號碼客户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5.3.4 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預存時要求開具發票的,乙方只開具增值税電子普通發票,不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
5.3.5 必須先付款,方能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5.3.6 已向甲方開具增值税電子普通發票的,甲方不得另行要求乙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5.4 發票開具
乙方向甲方開具 □增值税專用發票 □增值税電子普通發票,如勾選增值税專用發票,雙方信息如下:
甲方名稱(必填):
國税納税人識別號:
開户行:
户名:
賬號:
地址:
聯繫方式:
發票開具方名稱(必填):
國税納税人識別號:
開户行:
户名:
賬號:
地址:
聯繫方式:
無線增值應用業務合作協議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匯款地址(開户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鑑於:
乙方是擁有大量用户羣互聯網信息提供商,擬採用短信等移動通訊方式,向自己的會員及手機用户及時發送各類娛樂資訊及相關活動的短信息。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擁有短信息特服號通道,技術力量和移動數據通訊管理平台。
雙方就乙方利用甲方短信平台為最終用户提供短消息信息服務,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公平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經認真研究和友好磋商,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作內容
1.1 甲乙雙方就短信業務開展合作。乙方確保在雙方協議期限內不再與第三方進行類似合作,否則將視為違約。
1.2 乙方負責和決定對最終用户提供信息服務的內容和用户宣傳推廣工作,甲方通過其渠道資源為乙方提供市場推廣的支持。
1.3 乙方應保證向用户提供的短信息及相關服務質量優良並及時更新,如因信息質量和服務質量問題引起的用户投訴,其經濟和名譽損失由乙方承擔,並妥善處理此類投訴的客户服務工作。
1.4 甲方負責提供短信服務的全部技術及設備,並負責技術平台搭建,用户數據庫管理及對乙方的技術支持、技術接口,保證滿足業務需求。
1.5 甲方負責通過移動運營商為乙方完成信息費的代計費和代收費工作。
1.6 甲方負責協調“_________”和“_________”兩家移動運營商,保證信息發送的及時和不丟失,凡因信息下發通道不暢引起的用户投訴和經濟損失,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運營商網絡和用户手機設置等問題造成的投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確認,並向用户合理解釋,獲得諒解。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與權利
2.1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本項目短信平台,短信通道的提供和日常維護工作;
(2)甲方負責向_________,_________申報全網業務,短信服務計費和服務費收取工作;
(3)甲方負責信息接入標準的制訂,併為乙方提供規範的接口標準;
(4)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後台應用程序接口函數包,並負責在信息接入具體程序開發時的技術指導;
(5)甲方負責乙方接入短信的透明傳輸,並保證所傳信息內容的完整性;
(6)甲方負責自身短信平台系統的安全和穩定,負責對服務業務運營狀況進行監控,發現異常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並及時處理;
(7)對於非甲方系統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應及時通知乙方,並配合乙方共同對故障原因進行分析及處理;如因甲方系統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應及時通知乙方,如乙方因此而造成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8)甲方有權對乙方所發送的信息量進行統計及監控。
2.2 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網站相關信息服務以及所發送短信內容的編輯及提供;
(2)乙方負責網站相關信息服務及短信內容合法性、政策性及安全性,保證互聯網及手機短信息的內容遵循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電信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3)乙方應保證本合作項目信息內容的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如單純因乙方提供的信息錯誤而引起的責任糾紛,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不得利用此信息接入通道來傳送未經最終用户同意接收的任何信息;
(5)乙方負責自身業務系統的安全與穩定;
(6)乙方負責最終用户各種信息資費標準的最終確定,並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糾紛。
2.3 甲乙雙方均應保留推送信息內容歷史資料_________個月,以提供有關部門查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如由乙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則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條 利益分配
3.1 雙方費用結算以甲方多業務平台的統計結果為準,以乙方統計結果為二次核定依據。
3.2 甲乙雙方統計數據有較大差異(誤差超過_________%)或雙方有異議,雙方承諾在以雙方統計數據均值的基礎上先進行業務結算,並積極安排專人找出兩者差異的原因所在,協商解決;
3.3 本合作項目產生的業務收入,雙方按比例分成,具體如下:
(1)按3.1、3.2項規定,每月從移動通訊運營商處結算回來的實收短信息費,扣除相應税負後(以下稱可分配收入),甲乙雙方按如下辦法分成:(a)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下時,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b)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下時,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c)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2)實收短信息費定義:在SP定價的信息費中,扣除如下列_________的各項費用後,付給甲方的實際淨收入。扣除費用為:(a)代收服務費:_________信息費的_________%,_________信息費的_________%。(b)_________不均衡通道費成本: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條標準收取(按乙方月不均衡下行短信流量參照_________新合作模式執行。)(c)壞帳:以當月移動,_________結算提供的壞帳比例為準。
(3)短信服務費按月進行計費,計費週期為每月1日0時起至本月月底24時止(即下月1日0時前),對不足一月的應按當月實際發生的業務量結清相關費用。
3.4 結算時間:甲方每月提供相關結算單據後,以傳真或快遞/郵件等方式及時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進行收入分成確認。甲方於移動通信運營商支付款項到帳後_________工作日內將乙方分成款付至乙方指定帳户。
(1)_________用户信息費結算:_________對SP的結算政策是當月費用在下月對帳並結算。所以甲方應在和_________結算完成後,於計費月下月的月底前(即計費完成一個月內)完成與乙方的對賬結算。例如:1月份(1月1日0時至2月1日0時前)計費應在3月15日前結清,依此類推。
(2)_________用户信息費結算:_________對SP的結算政策是當月費用在下月對帳,下下月結算。所以甲乙雙方應在甲方和_________結算完成後的月底前結清費用。例如:1月份計費(1月1日0時至2月1日0時前)應在3月底前結清,依此類推。
無線增值應用業務合作協議 篇13
目錄;1.解釋....................;2.聘用和服務範圍...............;3.支付....................;4.保證....................;5.不作為保證.................;6.有效期和終止................;7.甲方因為乙方違約而應得到的救濟.
獨家業務合作協議
目錄
1.解釋..................................................................1
2.聘用和服務範圍........................................................2
3.支付..................................................................2
4.保證..................................................................3
5.不作為保證............................................................4
6.有效期和終止..........................................................5
7.甲方因為乙方違約而應得到的救濟........................................6
8.代理..................................................................6
9.適用法和管轄。........................................................6
10.轉讓................................................................7
11.通知................................................................7
12.一般條款............................................................8
本獨家業務合作協議(“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201年【日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地點】簽署: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陳述
(1)
(2)甲方為依據中國法律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專業進行的生產和零售。乙方是一家依據中國法律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專業進行的生產和零售
(“業務”)。
(3)
(4)各方期望甲方向乙方提供獨家的業務支持和技術和諮詢服務和其他相關服務。各方簽訂本協議以確定相關條款,據於此,甲方將向乙方提供諮詢服務。
因此,各方簽訂以下協議,以資雙方遵守
1.
1.1解釋本協議中以下詞組應具有以下含義:_________________
“關聯企業”,指的是對於任何人而言,任何其他人直接或者間接的予以控制,或共同控制,或者其對他人進行控制。在本定義中,控制指的是直接或者間接擁有,具有能力直接或者間接影響管理的方向和政策(不管是通過擔保權益還是通過合夥或者其他所有權權益,這種安排可以通過合同或者其他形式進行);
“服務費”由第3.1條進行定義
“債務”指的是,對任何人而言,無重複的(i)所有因此類人的借款以便還清遲延支付的購買財產價款或者服務費而產生的債務(包括本金,利息,費用和收費);(ii)所有應當由此類人支付的信用證以及由此出具的票據的票面價值;(iii)任何由設置於此類人擁有的財產之上的留置擔保的責任,不管此類人是否承擔了這些責任;(iv)此類人作為租賃人應當支付的租約總金額;(v)所有此類人的或有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向所有第三方作出的擔保);
“擔保”指的是任何抵押,質押,擔保契約,分配,定金,阻礙,留置(法定或者其他),優惠,優先權或者任何其他性質或種類的擔保安排(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有條件的出售或者其他回購協議,根據法定形式簽發的任何金融或者類似的申明或者通知,並且任何與前述安排具有實質性相同效果的租約);
“人”,指的是任何個人,公司,自願性的組織,合夥,合資企業,信託,非公司型組織,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和政府機構;
“中國”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服務”指的是根據本協議,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並由第二條詳細解釋的服務;
本協議中對任何條款的索引,都是指對本協議中條款的索引,除非協議另有規定。
1.2
2.
2.1本協議中的標題不應當影響對本協議的解釋。聘用和服務範圍甲方在此同意向乙方提供獨家業務支持和技術和諮詢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日常業務
管理,技術支持,戰略規劃,市場及銷售渠道拓展和人力資源管理。
2.2排他性的服務提供者。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甲方應當是排他性的服務提供者。除非獲
得了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可以尋求或者接受來自其他服務提供者類似的服務。
2.3有關服務的知識產權。甲方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或創造的任何所有知識產權或技術享
有獨佔的和排他的權利和利益。此類知識產權應當包括專利,商標,商號,版權,專利申請權,版權和商標申請權,研究及技術文件資料,以及其他有關的知識產權(包括許可,轉讓此類知識產權的權力)。如果乙方必須使用任何知識產權,甲方應當通過和乙方簽訂獨立的協議授予乙方合適的權利。
2.4質押。乙方應當允許和促使乙方的股東向甲方出質其在乙方的股東權利以便保證乙方
向甲方支付本協議規定的服務費。
2.5乙方特此向甲方授予一項不可撤銷的排他性的購買權,根據該購買權,甲方可在中國
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由甲方自行選擇,向乙方購買任何部分或全部資產(包括商標),作價為中國法律允許的最低價格。屆時雙方將另行簽訂一份資產轉讓合同,對該資產轉讓的條款和條件進行約定。
3.
3.1支付普通條款
無線增值應用業務合作協議 篇14
技術業務合作協議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二、合作範圍:
1多媒體軟件,硬件的開發。
2產品的市場營銷。
3網絡工程。
4網絡營運。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絡及社會資源為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範化,全國性的營銷網絡。
2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硬件的開發項目。
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項目。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諮詢及在開拓業務進程中提供技術支持。
四、權力義務
1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項目,其所有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項目,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五、利益分配
1屬於雙方共同開發的系列產品,由雙方協商市場價,按税後利益的_____%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調節一次,根據合作情況協商調整。
2屬於乙方單方開發的產品,甲方如有興趣合作,可在雙方協商後,另外確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開發項目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2合作各方中,單方聲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3開發項目被授予專利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5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七、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項目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甲、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與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項目,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户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八、其它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有關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簽定地:簽定地:
簽定時間:簽定時間:
無線增值應用業務合作協議 篇15
技術業務合作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_____》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二?、合作範圍:
1.多媒體軟件,硬件的開發。
產品的市場營銷。
?3.網絡工程。
4.網絡營運。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絡及社會資源為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範化?,?全國性的營銷網絡。
2.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硬件的開發項目。
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項目。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諮詢及在開拓業務進程中提供技術支持。
四?、權力義務
1.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項目?,?其所有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項目,?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五?、利益分配
1.屬於雙方共同開發的系列產品?,?由雙方協商市場價?,?按税後利益的?_____%?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調節一次?,?根據合作情況協商調整?。
2.屬於乙方單方開發的產品?,?甲方如有興趣合作?,?可在雙方協商後?,?另外確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開發項目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2.合作各方中?,?單方聲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5.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約定各自_____享有的權利?。
七?、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項目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甲、?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與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項目,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户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八?、其它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有關_____機構提請_____。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簽定地:?簽定地?:
簽定時間?:簽定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