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通用31篇)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1

甲方: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通用31篇)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總則;

11本協議為雙方聯合協議,協議的各項條款對所承接的工程施工具有約束力。

12本協議中所稱“工程”是甲、乙雙方與施工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所包括的全部內容。

13合作雙方是獨立平等的夥伴,按照雙方的職責分工進行合作範圍的經濟及生產活動。

第二條,工程項目的安排及費用

21乙方所承接的荊門市東寶區子陵鋪鎮“福將老年公寓”另加“團山寺”,總承包工程內容:圖紙所示內容、土建、安裝、水電、綠化、裝飾、土方道路等。

總工程量約為4億元左右。

以實際完成工程量為準。

22甲乙雙方根據工程需要以甲方公司名義簽訂工程施工合同,項目部由甲方委派一名督察員和一名財務人員進行現場管理,乙方組織滿足工程施工所需要的人員及設備,注入施工所需資金,工程質量以現場監理驗收為基準,以確保實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並使人員穩定。

23本工程全部由乙方組織施工,並由乙方承擔全部工程施工所發生的勞務費用、材料費用、機械費用、實驗費用、缺陷修補費用、保險費用、税金等,往來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風險及法律義務。

24在本項工程中,為保證工程款專款專用,工程順利進行,由建設方撥付的所有款項,均應直接轉至項目部指定賬户。

25甲、乙雙方的施工管理費用及人員工資、現場費用、差旅、通信等費用全部由項目部直接發放,做到專款專用。

26本工程甲方根據工程實際結算總價提取1%管理費,乙方按進度款支付給甲方(包括工程預付款在內都提取百分之壹的管理費(税後金)直接打至甲方指定的賬户上,甲方到乙方工作的所有人員的一切費用都由乙方承擔)。

27乙方必須保證所承攬的工程為合法項目,且乙方將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政府法令、批文、文件等信息及時提供給甲方,並組成與本協議相關的合同文本。

28乙方負責承擔工程竣工資料,做好工程竣工結算工作並負責所承擔工程的缺陷責任期的保修工作。

29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和建設管理部門的各項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如果發生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及費用。

第三條違約責任

31如甲、乙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合作義務,違約方應承擔相應責任,並繼續承擔本合同義務。

第四條糾紛解決

41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工程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五條效力問題

51本協議一式四分,由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協議條款若與本協議條款相沖突,以補充協議條款為準,但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效力。

5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之日起失效。

第六條其它條款

61本項工程實施過程中,雙方應信守各自在協議中的承諾,遵守誠信原則。

62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與本工程無關的其它業務各自獨自經營,自負盈虧,雙方互不承擔本協議以外的責任和義務。

63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優勢互補、互惠互利、誠信長久的原則,給對方提供最大的便利,使工程順利圓滿完成。

甲方:乙方: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海口中基美域(暫定名)

1-2 工程地點:永興鎮陳安

1-3 工程內容:中基會館、多層洋房、別墅、道路、擋牆護坡、綠化及度假中心的前期施工道路、土地平整、現有大坑回填等其他工程。

1-4 工程承包範圍及承包方式

承包範圍:施工圖紙範圍內土建工程、安裝裝飾工程及所有附屬配套工程的全部工作內容(按發包方簽發的開工通知書);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

1-5 建築面積:按施工圖面積計算(約6萬平方米)。

二、 合同工期

2-1 開工日期:(以甲方簽發的開工通知書為準)

2-2 竣工日期:待定

2-3 工程合同工期: 應暫定總工期,另外總工期內是否含現場大坑回填。

三、 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等級為合格。

四、 合同價款確認方式

4-1 計價依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計算價款,工程量按實結算。

4-2 定額及取費標準:執行20xx年頒佈的《海南省建築工程綜合定額》、20xx年頒佈的《海南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會館、多層洋房、小高層住宅按定額標準取費(含精裝修可下浮3%);別墅按定額標準取費並總造價上浮8%(含精裝修可不上浮);道路、綠化及其他建設工程按定額標準取費總造價下浮3%。明確本

工程的取費定額。

4-3 材料價格執行同期《海南工程造價信息》頒發的信息價,信息價中沒有的材料,由乙方提供市場採購價,經甲方確認後執行,其價格按甲乙雙方確認的市場價+5 %採保費為材料價,經甲方認價後材料不下浮。人工工資補差按海南省定額站最新文件執行。本工程的水、電費調差按照實際繳納單價計入決算。

五、甲方責任

5-1 開工前將水準點、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提交乙方,配合乙方做好開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並承擔所有的費用。

5-2 開工前七天,向乙方提供經圖審後的施工圖紙六套,並組織設計單位向乙方進行現場技術交底;協助乙方辦理好施工所涉及的一切審批手續。

5-3 指派為甲方住工地代表,負責履行合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簽收手續和其他事宜。

5-4 委託 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 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責任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監理合同副本交乙方一份。 5-5 如施工過程中確需要拆改地上建築物、設備管線或樹木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5-6 協調有關部門作好施工現場防火、防災和保衞等工作。

5-7 在施工過程中,負責各階段、各部門、各環節、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檢查申請報驗,負責組織初驗、簽署檢查驗收報告。

六、乙方責任

6-1 協助甲方做好開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

6-2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後實施。

6-3 建立強有力的施工組織機構,按質監部門要求配備施工管理人員,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保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6-4 指派為乙方住工地代表,負責履行合同,對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6-5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會審要求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和施工過程中的各項原始資料收集。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書和竣工圖各三份,並按城建檔案管理要求提供相應資料二份。

6-6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

6-7 按有關規定編制施工方案,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保證工程施工質量。 6-8 保證解決農民工工資,在最後提交結算書前全部付清農民工工資,並在提交結算書的同時,提供一份全部農民工工資付清證明書。

七.質量與驗收

7-1 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7-2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和中間工程檢查驗收手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驗收申報,甲方應在24小時內組織有關單位參加驗收,如甲方不按時組織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7-3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施工中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八、付款方式

8-1本工程按月進度付款,甲方每月按乙方月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給乙方,直至竣工。乙方在每月的25日之前將當月完成的工程量向甲方申報,甲方在5日內審核完畢並支付工程進度款給乙方。工程全部竣工甲方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總量的90%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結算後7日內付到工程總價款的98%,留2%的保脩金。

8-2 保脩金返還執行海南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條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9-1 工程竣工乙方就所施工的單位工程應及時向甲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5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9-2 工程價款的結算。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交工程結算書,並將有關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資料,城建檔案管理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資料

及農民工工資付清證明書移交給甲方。甲方在接到上述材料15天內審核完畢或提出審核意見。雙方意見達成一致後7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在收到工程款後3天內將工程交付給甲方。

若甲方收到結算書後15天內未提出審核意見,即視同工程結算已經批准,甲方應予支付工程款。甲方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並予以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直至甲方付清工程款和保護費用為止。

十.約定事項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結算工程款,甲方可延期一個月支付,但甲方必須按同期銀行借款利率的雙倍計息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所欠款項將本項目未售房屋按成本衝抵工程款(實際抵押房屋成本應為乙方施工範圍的土建、安裝裝飾工程的費用平均值,作為衝抵房屋的單價)。

十一.材料供應的約定

11-1 本工程乙方所採購的材料必須向甲方提供相關合格證作為依據。如甲方或監理方發現材料質量或規格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須停止使用並更換符合質量和規格要求的材料。

11-2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須是正規廠家生產,相關手續必須齊全,報甲方和監理方審核並同意後方可使用。

11-3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藉口強迫乙方使用甲方指定的材料,干擾乙方正常施工。但屋面外觀材料品牌的選擇必須經過甲方的認可。

十二.違約責任

12-1 甲方不能及時給出必要的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及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造成乙方停工,應按乙方現場人數及實際停工天數每人每天200元支付誤工費,現場施工設備和材料租賃費用按乙方需支付價格按實補償支付給乙方,並按所欠工程款總額每天千分之三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工期順延。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中途停工超過三個月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甲方必須在一個月內付清乙方所有工程款。

12-2 乙方不按規範施工,至使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其返工直至合格為止,工期不得順延。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按延期的實際天數每天 元支付違約金。

十三.本協議未約定的參照《海南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條款執行,本協議與《海南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條款有異議的部分以本協議為準。

十四.其他約定:

14-1本工程甲方所分包工程,乙方需計取分包方管理、配合費用:乙方按分包方的決算總價3%收取,但分包方應承擔本分包工程所需的水電費用和乙方方提供的現場倉庫、人員宿舍費用。

14-2其他未約定的條款和結算依據,均按國家政策性文件執行。

14-3施工期間雙方各自承擔應繳納的政策性文件規定的相關費用,乙方所承擔繳納的政策性規定費用,由甲方代為繳納,在本工程決算後相應扣回。

十五.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3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工程概況_________。(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範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標準和適用的法律_________。(本條主要是用於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 圖紙_________。(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_________。(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進度計劃_________。

第七條 工程監督_________。(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 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_________。

第九條 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

第十條 工程驗收_________。

第十一條 決算_________。

第十二條 保修_________。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_________。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建北京市朝陽區北京公寓會所工程。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依我國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本工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項目和內容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部位及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施工的工程部位及內容如下,乙方應按下列工程部位及內容組織設計和施工。

1、將該會所外牆幹掛石材的防水打膠、玻璃打膠及打蠟工程。

2、屋面部分石材的幹掛工程。

具體見後附報價單。

甲方負責的內容如下:

1、甲方負責免費提供電接口及施工水電。

2、甲方不提供施工人員的吃、住宿場所。

第二條 承包方式及工程造價

一、根據第一條規定的工程部位及內容,雙方協商確定該工程按包施工、包質量包安全、包工包料(安裝石材所需的輔料)、造價包乾方式承包施工,按實際完成工程量計算總價,不含税。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在3天內完成施工前期工作,並組織設備和人員進場,完成外牆清洗後,甲方支付乙方2萬元進度工程款。

二、乙方完成外牆打膠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程款95%(包含之前支付乙方2萬元的工程款)。

三、在乙方完成外牆打蠟工程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程款95%。

四、在乙方完成屋面幹掛石材工程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程款95%。

五、在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後,經甲方整體驗收合格後,14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結清餘款。

第四條 工期

一、該工程工期為30天。

二、在具備各項開工條件後,乙方向甲方提交開工申請書,甲方審查開工申請書以後方可發出開工通知書。自乙方收到開工通知書後的第二天起計工期。

三、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提供的施工條件不滿足施工要求,影響工程進度的。

2、因甲方原因致使施工方案改變、工程量增加或施工停頓而延誤工期。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迫使施工停頓。

4、因甲方自己工作(如地下室施工)延誤工期。

5、因客觀條件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工程費用等向甲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報告,甲方應在收到報告後48小時內批覆,逾期不予答覆的,則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同意。

第五條 工程施工

一、甲方的責任

1、免費提供施工用的水源、電源,施工的水、電由甲方免費提供。

2、應派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施工監督、簽證、驗收等工作。駐地代表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應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或簽證,過期視作同意簽證。

二、乙方的責任

1、負責施工和編制施工方案。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按國家有關規定施工,保證施工安全;對違章作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負全責。

4、負責組織現場施工,並對本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5、乙方該項目負責人:

第六條 工程結算與驗收

一、該工程按包乾合同價進行結算。

二、驗收標準:施工滿足北京市相關規範要求。施工完成當天現場完成施工驗收。總驗收在完工後十四個工作日內進行。

第七條 保修責任

一、本工程質量保修期為兩年,工程竣工結算後算起,保修期間所有質量問題和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擔保修責任及其他任何責任:

甲方沒有付清尾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及義務,除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2、如甲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餘款(尾款),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 500元,違約金總額不超過結算總額的1%。

二、乙方的責任

1、因乙方施工不當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及規範要求的,乙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或返工,由此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按期完成施工任務,每拖延一天工期,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拖延工期責任款,違約金總額不超過結算總額的1%。

第九條 除外責任

在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施工錯誤造成被施工建築物開裂、傾斜、倒塌的,由乙方負責。但對於在任何時間的下列損失和相關責任,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1、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社會因素。

2、該建(構)築物原設計本身或原結構內在或潛在的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和相關責任。

3、乙方完工後,該建築物違章或非正常使用(如超載等)造成的損失和相關責任。

4、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所規定施工部位以外的其它部位的損失。

5、由第三者原因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辦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按照合作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一方有權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後生效,並於結清工程款後自然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5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養豬場建築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豬舍、辦公室、宿舍及倉庫建築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豬舍、辦公室、宿舍及倉庫建房屋檐面積為準

三、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號

坯房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號(中途如有下雨一天則往後推遲一天)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天

四、工期延誤:_________________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_______________小時;

(3)不可抗力自然條件;

五、工程竣工: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慈利縣質量檢測局為準(不包括材料質量)

七、合同價款:___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_____建築面積的總平方米

工程預支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竣工日付款:_________________佘下總金額的_______________%

工程款結算:_________________檢測工程竣工日後_______________個月內無任何施工質量問題則結清所欠佘款

八、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十、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需用的建材必需提前10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則需及時提供全部建築不得誤工,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有造成不必在的浪費則按照市價賠償。

十一、甲方有權對乙方工程實施監督。在豬舍內部結構中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甲方在乙方的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調動乙方的施工人員。

十二、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

承包範圍:_________

1.2 開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總日曆日期:_________

1.3 質量等級:_________

1.4 合同價款: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 合同語言:_________

3.2 適用法律法規:_________

3.3 適用標準、規範:_________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_________

4.2 圖紙提供套數:_________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_________

5.2 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工作

7.1 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_______

7.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

7.3 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_________

7.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

7.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

7.6 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_______

7.7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

7.8 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

第八條 乙方工作

8.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_______

8.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_______

8.3 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_________

8.5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

8.6 成品保護的要求:_________

8.7 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

8.8 施工場地整衞生的要求:_________

第九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時間:_________

第十條 延期開工:_________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_________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_________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_________

第十四條 檢查和返工:_________

第十五條 工程質量等級。

15.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_________

15.2 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_________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6.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_________

第十七條 試車:_________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_________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調整的條件:_________

19.2 調整的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條 工程預付款。

20.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_________

20.2 預付時間和比例:_________

20.3 扣回時間和比例:_________

20.4 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

22.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_________

22.3 甲方違約的責任: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確定變更價款: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_________

27.2 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竣工結算。

28.1 結算方式:_________

28.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_________

28.3 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_________

28.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_________

28.5 甲方違約的責任: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 保修。

29.1 保修內容、範圍:_________

29.2 保修期限:_________

29.3 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_________

29.4 保脩金利率:_________

第三十條 爭議。

30.1 爭議的解決程序:_________

30.2 爭議解決方式:_________

第三十一條 違約。

31.1 違約的處理:_________

31.2 違約金的數額:_________

31.3 損失的計算方法:_________

31.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 索賠: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安全施工: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_________

第三十六條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_________

36.2 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_________

第三十八條 保險:_________

第三十九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_________

第四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 合同生效與終止: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合同份數:_________

41.1 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_________

41.3 合同書制定費用:_________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7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相關法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範圍:

1.2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日期:

1.3質量等級:

1.4合同價款: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合同語言:

3.2適用法律法規:

3.3適用標準、規範:

第四條圖紙。

4.1圖紙提供日期:

4.2圖紙提供套數:

4.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5.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5.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

第六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七條甲方工作。

7.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7.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7.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7.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7.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7.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7.8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八條乙方工作

8.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8.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8.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8.4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8.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成品保護的要求:

8.7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8施工場地整衞生的要求:

第九條進度計劃

9.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9.2甲方代表批准的時間:

第十條延期開工。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

第十五條工程質量等級。

15.1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15.2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6.1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七條試車。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調整的條件:

19.2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條工程預付款。

20.1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0.2預付時間和比例:

20.3扣回時間和比例:

20.4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2.3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四條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

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

第二十七條竣工驗收。

27.1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7.2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二十八條竣工結算。

28.1結算方式:

28.2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28.3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28.4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28.5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保修。

29.1保修內容、範圍:

29.2保修期限:

29.3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

29.4保脩金利率:

第三十條爭議。

30.1爭議的解決程序:

30.2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一條違約。

31.1違約的處理:

31.2違約金的數額:

31.3損失的計算方法:

31.4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條索賠。

第三十三條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第三十五條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三十六條工程分包。

36.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6.2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三十七條不可抗力。

37.1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三十八條保險。

第三十九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合同生效與終止:

第四十一條合同份數:

41.1合同副本份數:

41.2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1.3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發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8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 聯繫電話: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 _ 聯繫電話: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互信、互利、自願、協商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__小區_樓_單元__室住房一套承包給乙方裝修,總面積__m。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材料按合同約定由乙方採購,使用前需由甲方檢驗後方可使用。

三、承包內容:

四、施工工期:從20_年_月_日至20_年_月_日止,總工期為20天。施工過程中如有停水、停電、非人為因素,工期順延。如到期未完工,每天扣除200元,工期超過35天后乙方每天按總造價10%賠償甲方。

五、總造價金額:貳萬捌仟元整(¥:28000.00元)。

六、施工要求:乙方按照效果圖施工,施工過程中甲方如有變更,乙方按甲方要求施工。

七、乙方購買材料按用料表購買,若甲方指定材料購買,超出預算另補差價。如選擇材料降低預算表價格,乙方需扣回給甲方。

八、甲方義務

開工前一天,甲方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清場如有其它雜物,由甲方負責清除),不能影響乙方施工。甲方提供施工水源、電源。

九、乙方義務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注意防火、施工規範及

十、工程款支付方式:

1、自簽訂合同之日,甲方預付乙方壹萬元。

2、二期付款,木工完工油漆進場時,甲方付給乙方壹萬元。

3、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在七天內一次性支付捌仟元,不得拖欠。

十、質量保證:乙方對自己所裝修的質量保修一年,人為除外。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需共同遵守合同條款,違約金按總造價的20%付給對方,其它損失按實計算。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9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範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 

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 

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 

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 

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 

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 

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 

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 

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 

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 

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 

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 

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 

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 

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國家沒有相應標準、 

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 

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 

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 

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 

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 

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 

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 

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 

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 

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 

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 

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 

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 

收到乙方電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 

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 

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 

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 

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 

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10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總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範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及戰爭)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十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在十天內予以確認和答覆,逾期不予答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復,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四、工程價款工程總價: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工程施工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40%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3、工程驗收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付清全部餘款,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六、工程驗收

1、當該工程完工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並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收。

七、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指派為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係。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

(4)審核工程計劃進度表。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審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籤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後一週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範的要求。

(2)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開竣工通知書等,及時送甲方。

(4)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並準備竣工技術圖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竣工資料應滿足甲方要求。

(5)組織有技術水平的施工隊伍,明確現場技術及施工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得隨意變動。

九、服務條款無。

十、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2、由於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3、由於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4、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合同簽訂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指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以及經雙方同意屬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雙方均應採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阻止損失的擴大。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3天內給予答覆,逾期未答覆視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筆款項的期限達到60日的,乙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達到12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且有權請求甲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達到60日的,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整個工程延期的期限達到12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且有權請求乙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5、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終止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三、其他條款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合同簽定地:_________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無正文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11

建發包方:________(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

三、承包方式:________

四、承包範圍:________

五、合同價款:________

1、所有箱體兩棟樓總造價為____元。不含税,不開票。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付款方式為預收定金____元,提箱殼付____元提明箱時付____元,提二層板電器時付____元。剩餘完工後付清。

七、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按合同約定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八、專用條款:

1、工程質量等級: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2、工期問題: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箱體時,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及時提供箱體。做門板時甲方必須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2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生效:合同簽訂日期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12

甲方:

乙方:

為明確公司、工程監理,施工隊之間的責任、權力和利益,使公司的品牌,產品的品質、企業的文化得以進一步的深化和提升,確保公司、工程監理和施工隊三方有章可依、違章必究、政令暢通、禁令行止,特訂立此責任承包協議。

一、乙方責任承包人的資格與條件:

1.具有從事裝飾工程管理兩年以上的管理經驗,特別是具有中大型工裝裝修經驗。

2.具有高中以上學歷或具有工程監理證書、工程師以上的資格證書。

3.在社會上或在公司沒有任何劣跡表現,包括違法亂紀的現象,具有以公司為家、以客户利益為重,以工人利益為己任的高尚品質。

4.具有裝飾工程豐富的工作經驗、溝通能力、業務知識、包括施工管理、材料知識、文化知識、識圖知識、工藝製作及流程、設備、工具等知識的經驗;具有監督、檢查、指導、服務、協調、溝通等方面的工作能力。

5.具有較強的施工隊伍管理及帶隊施工的能力。

1)必須要有固定的施工技術人員,各種人員必須齊全,技術全面,還具有豐富的裝飾工程施工經驗。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經公司嚴格審核、審查、註冊、登記、編號、考查和考核。

2)各工種施工隊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制度、質量管理規定、安全文明管理規定、檢驗和檢測制度等,違反者公司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3)乙方責任承包人,承包公司工程時,在每單工程結算後抽出1%的結算款作為工程維修保證金,退工程保證金時必須是施工隊在公司所承建的最後一單工程結算滿一年後,且無任何工程質量問題,以及無任何違法亂紀現象,經主管工程監理,工程部領導審批,上報公司辦理退款手續。

二、承包方式:

1.乙方承包的裝飾工程:

2.承包範圍:包工、包料、包運雜費、清潔費、其它一切費用。

3.工程預算總造價:(詳見甲方工程報價單)。乙方完成後,按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結算,施工過程中,經甲方和業主雙方認可的工程修改報價單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工期:按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工期為準。

5.乙方承包人同時最多隻能承包公司2項工程。

三、工程施工管理: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公司裝飾工程《文明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及《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兩規定條例,違者按公司制度處罰,情節嚴重者懲罰或終止承包合同。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住宅裝飾驗收標準》執行,甲方將按照此標準進行嚴格的驗收。

3.乙方對於不符合四方施工質量、施工標準、施工規範的問題,不管是工地文明、安全、衞生、防火、防水方面,還是技工手工工藝方面,凡是不合要求的,限期整改,不整改者,處以重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承包人負責,工程結算一年內,工程出現質量問題(在公司維修保證書範圍內)在業主提出一週內乙方承包人必須負責維修,否則公司安排人進行維修,並從工程維修保證金中扣除維修費。

4.乙方在責任承包工程期間,凡出現重大安全、質量責任事故,甲方不僅追究乙方經濟責任,還要追究其行政責任,違反法律法規者,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並終止責任承包合同,取消責任承包資格。

5.乙方在責任承包工程期間,凡出現媒體曝光事件,給公司名譽等受到極大的損害,甲方將終止責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維修保證金,還要追究其經濟和行政責任。

6.所有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公司的監督、檢查、指導。對公司或業主提出的工程問題及工藝要求,如得不到落實,公司有權對施工責任承包人按規定處罰,甚至終止責任承包合同。

7.乙方責任承包人,對所負責的施工隊伍所用的技術工人必須以公司員工的身份出現,如公司檢查發現不瞭解公司的情況、文化、品牌、等方面或業主發現不是公司的技術工人,公司有權對責任承包人進行處罰,甚至終止承包合同。

8.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理由或形式將甲方的裝飾裝修工程轉包給其他方,否則甲方將終止責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維修保證金,還要追究其經濟和行政責任。

9.嚴禁乙方責任承包人及施工人員與他人談及工程承包、轉包、報價、設計、經濟信息等原則性問題,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第二、第三人稱稱呼公司,如“你們公司”“他們公司”,如出現則處以罰款。

10.乙方責任承包人及施工人員必須證件齊全及辦理公傷理事故保險(公司可協助辦理),費用處理;如不辦理,出現的所有問題及公傷事故由責任承包人負責並承擔所有費用,工人出入證和放行條由乙方責任承包人負責辦理。

11.公司對乙方責任承包人所承包的工程,不再對技術工人管理進行安排。

12.乙方責任承包人不得炒單,不得私自做工程項目,不得接業主錢物,一經發現,甲方將終止責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保證金,還要追究經濟和行政責任。

1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責任承包人應及時發現合同報價單中的漏項或工程量不足,及時向工程部報告並填寫工程變更通知單,通知業主簽字認可。

14.乙方責任承包人要會同公司工程部對所承建的裝飾工程各項目進行登記、丈量,列出工程結算清單,如發現有漏項或工程量不足,甲方將以合同的價格對漏項或工程量不足進行計算工程金額,由乙方責任承包人全額賠償,並處以100%處罰,且取消責任承包合同,沒收一切保證金(公司認同或贈送的除外)。

15.乙方責任承包人所承建的裝飾工程完工後,必須經公司工程部全面驗收,並把驗收單交給客户簽字認可,否則一律不與責任承包人結算,或按不合格工程論處。

16.與客户結算完畢後,乙方責任承包人與施工隊伍結算時有爭議的部分,由工程部進行協調處理,此項工作完成後公司與乙方責任承包人進行結算。

17.工程預算中的折扣優惠,甲、乙雙方按扣點方式共同分攤。

對業主扣款事項和金額(工程質量、材料質量、安全、工期、服務等方面),則由乙方責任承包人全額承擔賠償,或根據實際情況視情節輕重,由工程部審核,報公司批准進行減、免處理。

18.所有施工人員在上班期間必須統一着公司服裝,所有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形象宣傳必須統一按公司規定。

19.乙方責任承包人必須按照規定工期完成工程,否則延期按100元/天,從工程款中扣除。

如業主材料不到位或工程增加可向公司申請延長工程期限。

四、收、付款方式:

1.根據先期的預算,甲方負責向業主收取預算金總額的10%作為定金。

2.乙方施工人員進場三日內,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要求業主催交總預算金額的30%,按甲方指定的賬户或指定地點及財務人員承兑。

甲方在乙方水電基本完成後,付乙方總預算金的15%。

3.在乙方泥水、電工基本完成,木工進場前向業主催交總金的40%,其中甲方付給乙方總預算金中的20%。

4.在乙方木工基本結束,油漆、扇灰工程開始前,乙方向業主催交總預算的15%和增加項目的80%,並按結算總造價,甲方收取總造價的%(包括以前所收的款項,另加1%作為乙方的維修保證金)剩餘部分為乙方全部所得。

五、收取工程扣點方法:

1.工程總造價(結算) 元(¥ 元)以上(含叁萬元)(¥ 元),甲方收取工程總造價(結算)的30%。

2.在工程總造價(結算) 元(¥ 元)的基礎上,每增加造價肆千元(¥ 元)甲方在原收取總造價(結算)的30%基礎上,加收1%,即總造價(結算)的31%,(例: 元,收取點31%;¥ ,收取點32%),以此類推。

3.工程總造價(結算)伍萬元(¥ 元)(含伍萬元<¥ >;)甲方收取總造價(結算)的35%。

4.在工程總造價(結算)伍萬元(¥ 元)的基礎上,每增加造價(結算)壹萬元(¥ 元),甲方在原收取總造價(結算)的35%基礎上,加收0.5%,即總造價(結算)的35.5%,(例如:¥ 元,收取點35.5%;¥ 元收取點36%等),以此類推。

5.工程項目在沒有泥水工程的情況下,在 元(¥ 元)以內(含伍萬元<¥ 元>;),甲方在收取總造價(結算)35%,總造價(結算)每增加壹萬元(¥ 元)的情況下,甲方參照本條款第四條收取的方法。

6.工程總造價(結算)在拾伍萬(¥ 元)以上(含拾伍萬元<¥ 元>;)甲方收取總造價(結算)的40%。

六、施工材料的控制和管理:

1.乙方責任承包人工程所用的工程材料,必須按照合同書、報價單和施工圖紙規定和確定的材料,包括材質、品牌、規格、性能、質量等必須達到所規定的要求,違者重罰。

2.除公司規定或同意乙方責任承包人自行採購的材料外,其它工程材料都應到公司規定的材料採購點採購,乙方責任承包人無權隨意採購,違者給予重罰。

3.乙方責任承包人未經公司同意私自採購的材料,甲方不予認可,並進行100%處罰,從工程維修信譽金中扣除。

4.乙方責任承包人私自採購的材料,甲方有權將所承建的工程項目拆除,損失由責任承包人100%負責,並根據情節的輕重進行100%-500%的處罰。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全部文本,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13

總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建築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和______市人民政府______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

四、分包工程範圍及工程量(附預算書)

五、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費用____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種及人數________人。

第二條  工程結算

按分包工程項目,第一個月預支生活費,按合同人數每人____計算,下月結算時扣回,在工程施工進行中按當月完成的驗收合格工程量預結(幅度不得超過已完成量的______%)工程竣工後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予以結算。

第三條  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範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和説明書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第四條  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由乙方自行解決,如乙方確有困難,可提出需用計劃,甲方協助解決。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進場後,食宿問題由甲方提供住宿條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鍋、籠屜、吹風機、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備,生活用煤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糧食、油類,由乙方自理,甲方應在醫療、衞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經其負責人簽字同意,可在甲方就醫,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按月付清。

第六條  分包工程人工費單價

一、單位工程分包,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實行單方平方米人工費包乾,每平方米___元。

二、內檐抹灰分包,達到優質的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達到合格的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實行分項人工費包乾每平米________元。

三、單項分包石、土方工程的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

四、清工每工日為________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電、清工工日為________元。

六、水、電、暖、衞工程,每預算工日(按幢號分包為)________元。

七、冬季施工期間(____月____日到____月底)降低工效____%的工日。其工日單價為________元

八、分包工程費用明細表(一~七項均可列表)

第七條  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設專人向甲方辦理水泥、鋼材、商品構件、五金、油氈、瀝青及水、電、暖、衞等專項用料的限額領料手續。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淨,保持現場整潔。

第八條  施工機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負責,保證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負責。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機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機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備,一台機械應配備一名司機,保證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準擅自操作設備(自帶機械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衞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不法行為,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分包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工作標誌,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範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完成,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費____%的逾期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銀行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解決不了的,可按以下第(?)項解決:

(1)向建築物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報送____備案。

四、要求鑑證(公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或公證處公證。

五、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預算書;

2、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並結算完畢後失效。

總包單位:__________ 分包單位: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1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雙方協定,衡陽古城文化旅遊渡假村建設項目工程 發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及安全施工,雙方本着自願、互利的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承包工程事宜進行友好協商一致,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條款,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1、下列文件應視為構成併成為閲讀和理解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工程執行承包施工合同

2)本工程執行全國統一的合同專用條款

3)本工程執行全國統一的合同通用條款

4)本工程執行的技術規範

5)按期支付農民工工資承諾書

6)安全生產合同書

7)文明施工合同書

8)防火、防盜合同書

9)本工程的圖紙

10)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工程名稱:衡陽古城文化旅遊渡假村建設項目工程

3、施工地點:衡陽縣集兵鎮車輪村

4、開工日期:20xx年2月1 8日(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5、施工範圍及承包方式:

為完成第一期所需的工程範圍、便道修建及護坡修整,包括合同書中明示或暗示的工程內容,由承包方包工、包料、包機械、包日期、包文明施工、包質量獨立承擔的承包方式。 工程內容:鄉村公路約14公里、水庫擋土牆、施工便道、綠化亮化、場地平整等土石方約10立方,工程總造價預計1.5億元人民幣左右(按實際工程量為準),施工中的土石方工程量的計量方法:以自然方測量為準,擋土牆計量方式以設計圖紙為依據,按實際發生的工程每立方計算。

6、規定工期:

開工日期自甲方下達開工令之日起至工程全部驗收完工總日曆,按國家規定預算工期和雙方議定擋土牆l2個月工期,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十個有效工作曰內辦好施工手續(如遇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政策行為、戰爭等人力之不能及之因素,則開工時間順延除外)。 .

7、議定價款

經雙方協商,承包方服從甲方根據建設計劃所需安排地段的工程材料及全部施工範圍及圖紙內容、承負管理費、臨建辦公室、庫房、冬季施工措施費、安拆費、機械使用費、轉移費、利潤、建築行業税、地税、各種保險及屬承包方施工中所需的各種手續費用,具體單價議定為:基礎部分開挖承包單價為貳拾伍元整/m³,土方單價為肆拾伍元整/m³,回填單貳拾叁元整/m³,基礎模板單價為 元/㎡,混凝土澆築為伍佰元整/ m³,基礎鋼筋製作安裝單價為 元/噸,基礎混凝土墊層單價為肆佰伍元整/ m³,基礎砌體單價為 元整/m³,澆築毛石混凝土單價為 元整/m³,漿砌毛石單價為 元整/m³,單價計算。(包括材料、運輸、人工、管理等一切費用,相關調差按湖南省時差計算,以每月1號為準)

8、結算程序和方式:

1、按20xx年的定額計算人工、材料調差每月25日上報進度,次月5日結算工程款80%,其餘2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2個月內一次付清(甲方須在乙方提交驗收報告後1個月內完成驗收)。有保質期的單項工程留3%等保質期到後,合格後付清。

2、承包合同定金:乙方簽訂承包工程合同書時,乙方交銀行壹佰萬元(1000000.00元整)作為保證金甲乙雙方共一賬號雙控三個月,無其它相關違約事宜,解凍後由乙方自行調配。

9、工程進度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技術規範和圖紙進行施工,承包方的一切工程須由甲方法人代表簽字有效,並服從現場指揮和工程師的指揮監督且服從建設單位統一計劃建設所需安排地段施工。

2)如乙方施工中質量達不到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如本工程出現重大質量責任事故(案次)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案次)均由承包方自負,甲方不承負其任何責任。(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由乙方施工過程中自己導致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此次安全事故的全部責任)。

10、甲方職責

1)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技術資料(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將甲方提供的圖紙及技術資料向第三方轉借),此合同內容不準泄密,違者自負。

2)負責解決乙方一切施工條件,承包方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和質量如期竣工。如不能滿足乙方施工條件,並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經業主監理核實工程量分期支付工程進度款,違約方按合同法為準執行。

11、乙方職責:

1)按承包合同執行且符合資質要求而具備自負經濟實力。自行組織調動本單位施工機械和施工人員按時進場施工,服從甲方及監理公司,在要求的工期內完成所有地施工內容。一切安全事故及所需手續和施工中的費用均由承包方自負。

2)乙方不得將本工程轉包,分包(及多入合作行為)、違反施工要求(損壞村民及國家地方設施)等,如發現違規違法,一經核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和糾紛均由乙方自負。

3)乙方不得任意延期進場施工、停工、鬧事及影響甲方工程建設,違者均由乙方自負。

12、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本着協調解決原則共同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雙方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3、其他未盡事宜

雙方根據合同條款精神針對具體情況協商解決。

14、資質、施工計劃、安全施工合同書、文明施工合同書、農民工資承諾書、防火、防盜合同書進場三日內乙方主動交付甲方,違者乙方自負一切。

15、本合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工程尾款後本協議自動失

1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15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就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分包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約定,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

第三條 工程工期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總日曆天數 天。

2.甲方根據總工期及分項工期的要求另文下達詳細施工計劃(含節點計劃),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括新調整的進度計劃),根據調整計劃及時安排所需要的施工人員進場。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甲方調整工期,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異議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

1.乙方必須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以及本工程採用的施工技術規範、甲方提供的施工圖及技術交底進行組織施工,加強質量控制,確保工程質量,按時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及其質量缺陷的修復。

2.乙方在施工中應根據現行質量標準組織驗收,如果質量不符合標準,乙方必須返工修復,其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又無法修復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包括甲方質量罰款在內的全部經濟損失,且承擔質量不合格的違約責任,工期不予順延。

3.隱蔽工程在未經三檢和現場監理檢查之前均不得隨意覆蓋,乙方應保證甲方質檢人員及監理對將要覆蓋的工程進行檢查和測量,合格後才能覆蓋。否則應由乙方返工並承擔一切費用。

4.本工程質量標準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並達到合格工程。質量未達標的,乙方向甲方承擔未合格工程價款30%的違約金責任。與此同時,乙方必須承擔與工程質量保修期一致的質保責任。

5.乙方施工完畢後5日內,應向甲方提交完工報告,並通知甲方提請建設單位進行驗收;如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按規範要求進行整改,直至驗收合格,期間所產生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交付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保留對乙方進行追償的權利。

第五條 組成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如有時);

3.甲方與業主的施工合同;

4.招投標文件;

5.本工程施工圖紙及國家現行或行業標準規範;

注:上述文件應互為補充,在合同中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按上述順序解釋,不能清楚解釋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2.向乙方交付具備本合同項目下分包作業所必需的施工條件;

3.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

4.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審核乙方的月、季施工計劃。監督乙方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控制措施的實施。

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乙方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6.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

7.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七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相關要求向甲方負責,按甲方的要求組織工人進行作業;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範圍、內容及工程量進行調整,乙方應無條件地服從甲方的統籌安排。

2.乙方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本月月報和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甲方批准後嚴格實施。

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勞動監察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缺陷、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4.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若有)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5.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甲方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識、標牌,搞好民工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等有關工作。

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8.乙方須服從甲方及現場管理人員的指令。

9.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乙方應承擔並履行總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

10.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法規的要求支付民工工資,不得出現拖延、剋扣、截留、挪用等情形,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拖欠金額 10 %的違約金,並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和一切責任。

11.乙方必須和現場的所有人員含臨時僱工都要簽訂勞務合同,並將合同及身份證複印件報甲方備案,若乙方不簽訂合同或故意瞞報,每發現一人向甲方承擔5萬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甲方集中組織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監督、監控乙方的相關工作實施情況,使其體系有效運行。

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加強對現場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違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擔一切責任後果和經濟費用。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甲方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3.乙方就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到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維護甲方良好的企業形象,並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加強現場管理,採取一切適當的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限制由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對公眾和第三方財產造成損害和妨礙。

第九條勞動力組織與管理

1.根據甲方的施工進度及用工要求,乙方應合理組織勞務作業隊伍,選派合格的作業人員和安排充足的勞動力保障項目的順利實施。在遇農忙、節假日、勞動力緊缺等時期,要確保班組的穩定和足夠的勞動力,保障施工進度。若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保障勞動力而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另行安排其他勞動力進場施工,乙方要承擔由此引起的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不得使用下列作業人員進場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其清退出場,同時收取乙方一定的違約金,使用下列作業人員造成的相應責任和經濟損失等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1)未年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2)已達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3)患高血壓病、心臟病、癲癇、精神病以及身體殘疾等從業禁忌的人員;(4)從事特種作業卻無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的人員;(5)無有效身份證件的人員;(6)其他與甲方要求不相符合的人員。

3.乙方應依法與所屬工人簽訂個人勞務合同並對進場施工的作業人員編制花名冊,內容應包括:姓名、性別、職務、年齡、工種、家庭詳細地址、身份證號碼、緊急聯繫人及電話號碼等信息。乙方應把農民工花名冊、勞務合同、身份證和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等,自農民工開始工作之日起提前1日送甲方項目部備案;如施工過程中農民工人數有增減,應當自變化之日起提前1日將新的農民工花名冊、勞務合同、身份證和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等送甲方項目部備案。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實名制管理,所有人員進入項目上下班必須有考勤記錄,必須辦理民工工資卡。乙方負責記錄好工人的出勤情況和工資金額等日常管理事項,逐月編制工資支付表,每月30日前將上一個月的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統計表報甲方項目部審查、備案。

5.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不得出現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若出現,由乙方承擔 200-20000 元每次的違約金責任。甲方有權令其停止工作並清退出場,情節嚴重或造成不良後果的,除必要的經濟賠償外將移送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1)作業人員在工作、生活區域內無理取鬧、打架鬥毆等;

(2)作業人員拉閘斷電、蓄意破壞安全生產設施等;

(3)作業人員擅自動用施工機具、機械設備等;

(4)作業人員盜竊施工現場的生產、生活物資等;

(5)作業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章作業,冒險作業,野蠻作業,違規用電等;

(6)作業人員在生活區不遵守制定的管理制度等;

(7)作業人員有違反法律法規或治安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的。

第十條 材料、設備供應與管理

1.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週轉材料實行調拔制,根據工程計劃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包括領用、保管、裝卸、退庫、辦理相關手續、按甲方指定的場內地點歸類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按領用時的價格賠償。

3.材料按預算分折量對乙方實行限額領料,乙方應合理用料、注重節約。如材料使用超出預算用量,則超出部分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承包方式、價格及包含的內容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的清包工方式

2.合同單價:

3.承包價格所包含的內容:乙方為實施和完成本協議工程及其缺陷修復工程所需的勞務,材料(進入工程實體的主材除外),小型機具及配件、修理費,場內材料轉運,勞保用品,安全,保險、利潤,文明施工費,質檢(自檢),管理費,補救措施費等全部費用及所需的一切工作和條件,以及合同所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以及人員從進場準備到工程竣工驗收退場之間發生的全部費用。

4. 工程數量增減不調整合同單價,單價除上述內容外,包含但不限於以下除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工、料、機外,乙方完成合同規定工程勞務內容而發生的由乙方承擔的税費和可能發生的包括雨季、乾旱、高温,拆遷、停電、停水、臨時待料、施工配合、二次或多次材料及設備轉運、材料漲價、機具設備漲價、人工費漲價、因測量複核而臨時停工、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國家及地方有關部門檢查而臨時停工等所有因素可能引起的一切風險。

5. 甲方也不接受本合同計件範圍內任何形式的計日工,費用已含在合同單價中。

6.勞務作業工程量的確認:按實際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後的工程量進行確認,以甲方指定人員共同簽字確認的產值報表作為支付依據。第十二條 合同價款支付及發票

1.勞務作業分包款的結算:根據工程施工進度和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每期由甲方對乙方進行收方結算,最終結算以甲乙雙方蓋章認可的勞務結算審定單為結算支付依據;出現下列情況時,甲方對乙方報送的工程量或工時不予計量:

(1)未經甲方書面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的工程量;

(2)未經甲方驗收或質量未達到約定標準的工程量;

(3)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

(4)未經甲方直接安排或事先書面同意而發生的計時工。

付款方式及支付比例:待雙方辦理完結算,乙方提供增值税發票等四流一致資料齊全後一次性支付,支付比例100%

2.乙方申報支付計劃前應提供的資料:(1)勞務班組的分項合同(有班組長簽字加蓋手印、勞務公司蓋章的原件(含班組長身份證複印件),並且合同要素必須體現有數量、單價、總價、支付、結算等條款;(2)提交上一次人工工資發放明細即“民工工資實際支付表”,民工工資實際支付表必須有乙方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簽字加蓋手印、班組長簽字加蓋手印、甲方派駐項目部的管理人員簽字加蓋手印、勞務公司加蓋公章。以上資料全部齊全之後才能提請民工工資支付計劃.

3.若項目開設民工工資專户,乙方所有人員工資必須按實際發放,乙方在進行項目民工工資支付時須按照甲方公司規定開具勞務發票、出具民工工資代發委託書、勞務公司與個人簽訂的勞務合同、個税申報表、工資表、考勤表等相關資料。若以上資料不齊全時,甲方將扣除委託支付民工工資的相關税費、社保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後再進行支付。

4.全部款項支付至本合同簽署處列明的乙方銀行賬户(乙方銀行賬號信息詳見合同簽署欄,若乙方變更該銀行信息,需於變更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未通知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乙方在甲方每筆款項支付前,應首先按税務機關相關要求向甲方開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發票(甲方開票信息詳見附件),自開票之日起15日內送至甲方,並按要求提供乙方單位增值税及附加完税證明;乙方提供的增值税發票必須符合國家税務規定,不得使用假髮票、套開發票,發票內容必須與合同約定內容一致,否則乙方應無條件更換髮票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甲方享有永久的索賠追償權力。

5..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出具税務部門認可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乙方應在開票之後 5日內將發票送達至甲方指定專門人員,由甲方指定人員辦理髮票交接手續並簽字確認,簽收發票的日期為發票的送達日期。無甲方指定專門人員簽字確認,視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如發生增值税專用發票丟失的情形,由乙方承擔責任。

6..因乙方遲延送達、開具錯誤等原因導致其提供的增值税專用發票沒有通過税務部門認證的,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未通過認證的發票中載明的税款金額。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乙方不支付違約金或者不予賠償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損失。

7..如果甲方丟失增值税專用發票聯和抵扣聯,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加蓋乙方發票專用章的記賬聯複印件。

8..如果獲得開具的彙總專用發票,則乙方應提供其防偽税控系統開具的《銷售貨物清單》,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9..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或實際開具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税率與合同約定或法定不一致的(除國家政策調整外),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無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額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 20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10..乙方開具的發票不規範、不合法或涉嫌引起税務問題的,乙方應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並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虛開發票 20 %的違約金,以上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包括但不限於税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乙方應予賠償;乙方重新開具的發票仍與合同約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項前述約定承擔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無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額;乙方無法開具發票的,乙方除按本項前述約定承擔責任外,乙方應退還甲方已付款項,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1.因乙方開具不及時給甲方造成無法及時認證、抵扣發票等情形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 10 %的違約金,以上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包括但不限於税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乙方應予賠償。

12.乙方開具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乙方需確保發票票面信息真實,相關材料品目、價款等內容與合同一致,因發票票面信息有誤導致發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認定為虛開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 10 %的違約金,以上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包括但不限於税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三條 安全施工及責任、保險條款

1、乙方在施工過程必須嚴格按照建築業相關規範規定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進行施工,如果違反以上規定(如:酒後作業、不按規定佩帶勞動防護用品、施工過程中不按規定採取防護措施、野蠻施工等)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及後果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及後果。

2、施工期間乙方發生的全部安全事故及損失賠償、行政處罰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若甲方墊付以上損失賠償、行政處罰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並可直接從應付乙方勞務款中予以扣除。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安全施工,乙方必須為勞務人員及設備購買意外保險,人員意外保險(除甲方購買之外)乙方按不低於保額80萬加8萬元的方式購買。

4. 在施工過程中,根據相關文件規定,乙方的現場人員變動,必須及時向甲方申報,以便甲方向人社辦及時申報《建築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人員增減變動名單》,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後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施工變更

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甲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乙方按照甲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變更。

2.因變更(甲方書面確認)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3.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4.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乙方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等事故或者甲方因乙方原因受到相關政府部門、建設單位處罰的,每發生一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其罰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累計超過3次或者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後勞務的結算按實際完成產值的70%結算,剩餘30%作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相應的賠償。

2. 乙方勞務作業承包範圍內的工程如因質量問題影響甲方不能順利通過相關部門驗收,乙方必須承擔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且甲方有權不予支付相關工程款,已支付的部分,乙方應限期予以退還。

3. 因乙方原因無法保證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同時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

4.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暫定總金額30%的違約金。

5. 乙方人員不得以任何名義上訪鬧事、圍堵甲方公司或項目部,若出現上述行為,甲方根據情節輕重要求乙方支付3-5萬元/次的違約金;累計超過3次,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相應的賠償。

6. 若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約定內容的,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款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直至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將違約事項處理完畢,並經甲方書面確認為止。

7. 乙方違約時應承擔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違約金、賠償金、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律師費、交通費以及其他維權費用。上述費用、乙方違約款及罰款、以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等,甲方有權從應付給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直接扣除,扣除後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予以補足。

8.出現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在約定期限內按時履行的,雙方可以書面協商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且雙方互不負責。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採取防止損失擴大的措施,並於事件發生後7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同時提供政府相關單位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否則應承擔擴大損失的責任。

9.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建設單位、政府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通知自甲方發出三日後生效;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0. 本合同之違約責任條款,是甲乙雙方按照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且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進行的合理、合法的約定。雙方承諾並確認,出現本合同解除情形時,非違約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條款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條款,履行結算和清理義務,不再行使請求減輕違約責任的權利。

11. 本合同未約定的違約情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糾紛處理方式:

雙方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應向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份數及補充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檔,簽字蓋章後及時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約定的,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雙方確認所有往來文件、涉訴資料的寄送均以本合同簽署欄載明的地址為準(若載明通訊地址與身份證載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記的住所地不一致且無法有效通知的,以身份證載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記的住所地為準),一方若變更,應於變更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視為未通知並仍以本合同載明的地址為準,變更方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書面通知除雙方當面簽收外,均以快遞形式寄送。發送的書面通知除收件人正常簽收外,自快遞發出之日起第7日視為送達之日(無論是否實際收到、無法送達或退件)。

(以下為簽署欄,無正文)

甲方(公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納税人識別號:

開户銀行:

帳號:

乙方(公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納税人識別號:

開户銀行:

帳號: :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16

發包人(全稱):_______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_______有限公司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銘毅房地產開發大連新視界·銘城項目由承包方總承包管理。工程內容包括土建、裝飾、電氣、給排水、採暖、消防、燃氣、機電安裝、景觀園林及外管網等全部內容。如上水,燃氣、機電安裝等專業工程,需發包人通過招標等形式確定專業承包商後,納入本合同承包人的總承包施工範圍,承包方計取總承包管理費,費率為工程造價的3%。凡發包人另行招標的'其他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本合同承包人。

結算方式如下

1、本工程結算執行20_遼寧省定額,材料及人工費均執行施工期間大連市造價信息網網刊價。

2、本工程為總承包形式,如發包人將專業施工項目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承包人應收取總承包管理費費率為3%。

3、如本工程需承包方墊資施工,發包方給予墊付工程款利率,按月息0.8%計算。

本框架協議一式六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三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_________年9月__________日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_________年9月______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17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自願簽訂本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四、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期限一、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可相應順延1、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停水停電2天以上;

2、因颱風暴雨颶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誤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遲的,不得請求順延工期。第三條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是不是有付預付款或進度款的時候乙方開不了票?)

雙方同意按下述第方式支付本合同價款,甲方付款前,乙方應提供正式發票。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_____》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語言:_________

2.適用法律法規:_________

3.適用標準、規範:_________

第三條圖紙:

1.圖紙提供日期:_________

2.圖紙提供套數:_________

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_________

第四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表,申請建築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文件號。

3.工程編號: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

5.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6.承包方式:_________(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於乙方及甲方負責供應之材料,乙方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註明)。

第五條工程期限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2.開工前_________天,乙方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乙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六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甲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乙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擔的任務。

3.乙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乙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____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乙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甲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甲方負責;不合格者,由乙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衞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_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乙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甲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乙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甲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乙方會同甲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乙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不得動用,若甲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乙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採暖期,水電工程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乙方填寫交給甲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乙方拒不修理時,甲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_____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5)其它_________。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臨時設施費,為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安裝工程為人工費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_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乙方。

4.如甲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5.確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

7.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甲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九條施工準備

1.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2.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十條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_________。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甲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甲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甲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乙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甲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乙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甲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乙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甲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甲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乙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甲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甲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甲方指定廠家、品種讓乙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甲方委託乙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乙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乙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甲方給付乙方勞務費_________元(或乙方不收取勞務費)。

(6)甲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1.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2.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4.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屆時未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並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後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5.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十二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_________

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駐工地代表:_________

第十四條甲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_______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

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_______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

8.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

第十五條乙方工作

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_______

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_______

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4.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_________

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

6.成品保護的要求: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

8.施工場地整衞生的要求:_________

第十六條獎勵,懲罰與_____

1.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約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_______歸乙方,百分之_________歸設計單位。

2.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乙方償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如乙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_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甲方節約的投資中支付。如甲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乙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3.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級建設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_____。

第十七條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1.甲方派_________同志為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_________同志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2.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八條保修

1.保修內容、範圍:_________

2.保修期限:_________

3.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_________

4.保脩金利率:_________

第十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十六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甲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5.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償付乙方賠償金。

第二十一條工程分包

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_________

2.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二十三條_____

1.乙方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的材料和設備辦理_____。

2.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_____,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_____,支付_____費用。

3._____事故發生時,甲乙雙方均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第二十四條附則

1.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2.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標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二十六條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19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局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傳真: 傳 真:

開 户銀 行: 開 户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編 碼: 郵 政編 碼:

日期:日期: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20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範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甲方委託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 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1條 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覆,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後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質量與驗收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 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為乙方採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採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1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第2條 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後1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

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採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後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 設計變更

第25條 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並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准,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説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准後,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後,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後,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後1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後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 竣工與結算

第27條 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5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及時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行,並將副本送乙方。行審核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於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並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3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 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1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後2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條 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 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 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2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33條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築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並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採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後12小時內對乙方採取的措施給予批准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 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 保險(如有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築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 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2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條例》及《建築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共同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制定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施工內容:

給甲方__二路建材園區內的兩棟廠房以清包的方式上彩鋼瓦,包括焊砣,下預埋件,上彩鋼瓦等相關彩鋼的項目。

二。甲方管理規定: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工地的各項施工管理制度執行。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以報價單的施工項目、施工工藝、施工材料為準。

3、乙方在每天的下班前必須把施工工地的衞生搞好,做到每天清掃乾淨。

4、現場的施工材料必須堆放整齊,擺放有序。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以公司簽訂的施工工期為準並在施工工期內完工。

三。合同籤生效後,甲方按如下表中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付款方式如下:

本工程的工程總價為:__________

第一次:工程款為______﹪

第二次:工程款為______﹪

第三次:工程款為______﹪

四。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與乙方的各項協調工作。

2、負責協調乙方辦理入場的各項管理手續。

3、負責工程進展的監督檢查,竣工驗收。

五。乙方責任

1、乙方作為工程合同的具體執行人,要對甲方負責。

2、負責工程的施工管理、施工質量、施工工藝、施工材料、施工質量驗收工作。

3、必須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出現各種安全事故乙方全權負責。

4、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解決。

5、由於乙方對各種事故負全責,乙方應承擔各種事故給甲方造成的各種損失並賠償損失。

六、附則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籤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議。

甲方籤〔簽章〕:乙方籤〔簽章〕: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22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二)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二)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上海理想*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總工期為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結束。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範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及戰爭)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十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在十天內予以確認和答覆,逾期不予答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復,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四、工程價款

工程總價:人民幣 元整(¥ 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 元整(¥ 元);

2、工程施工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40%的款項,即人民幣

元整(¥ 元);

3、工程驗收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付清全部餘款,即人民幣 元整(¥ 元)。

六、工程驗收

1、 當該工程完工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並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收。

七、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指派 為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係。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

(4)審核工程計劃進度表。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審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籤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後一週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23

發包人(全稱):大連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大連____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____房地產開發大連新視界銘城項目由承包方總承包管理。工程內容包括土建、裝飾、電氣、給排水、採暖、消防、燃氣、機電安裝、景觀園林及外管網等全部內容。如上水,燃氣、機電安裝等專業工程,需發包人通過招標等形式確定專業承包商後,納入本合同承包人的.總承包施工範圍,承包方計取總承包管理費,費率為工程造價的3%。凡發包人另行招標的其他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本合同承包人。

結算方式如下

1、本工程結算執行_____遼寧省定額,材料及人工費均執行施工期間大連市造價信息網網刊價。

2、本工程為總承包形式,如發包人將專業施工項目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承包人應收取總承包管理費費率為3%。

3、如本工程需承包方墊資施工,發包方給予墊付工程款利率,按月息0.8%計算。

本框架協議一式六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三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24

合同編號:__發包方:__法定住址:__法定代表人:__職務:__委託代理人:__身份證號碼:__訊地址:__編碼:__聯繫人:__電話:__傳真:__帳號:__電子信箱:__承包方:__法定住址:__法定代表人:__職務:__委託代理人:__身份證號碼:__訊地址:__編碼:__聯繫人:__電話:__傳真:__帳號:__電子信箱:__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並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1.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提供給承包方兩套複製件。承包方需要更多複製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方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僱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用於

第三方或轉讓給

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方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2.承包方應將其按合同規定提供的並經工程師批准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的四套複印件提交給工程師,同時對於不能複製成相同規格的任何資料亦應提交一套可複製的副本。此外,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的複印件供僱主使用,其費用由僱主支付。

3.上述提供給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圖紙的一套複印件應由承包方保留在現場,該套圖紙應可隨時提供給工程師和任何由工程師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第三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工程。

2.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文件號:__,工程項目表文件號:__,申請建築許可執照文件號:__,計劃任務書文件號:__,初步設計文件號:__,總概算文件號:__。

3.工程編號:__;施工許可證號:__;營業執照號:__

4.工程地點:__市__區(縣)__路

5.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6.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於承包方及發包方負責供應之材料,承包方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註明)。

第四條 工程期限

(一)開工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天(日曆天),自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

一)。

2.開工前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4)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五條 工程師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委託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1.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知承包方。

2.工程師姓名:__,職務:__,職權:__,發包方委託的職權: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

3.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三)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七條 工程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風、水暖、衞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1

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_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採暖期,水電工程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1

2.發包方在不妨礙承包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第八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元。其中:材料費:__元(人民幣),人工費:__元(人民幣),管理費:__元(人民幣),設計費:__元(人民幣),垃圾清運費:__元(人民幣),税金:__元(人民幣),其他費用:__元(人民幣)。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5)其它__。

第九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元;臨時設施費,為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計人民幣__元,安裝工程為人工費的__%,計人民幣__元;材料設備差價__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差價調整辦法: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種差價調整辦法。

(1)按主材計算價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列出需要調整價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價格(一般採用當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信息價或結算價),工程竣工結算時按竣工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材料信息價或結算價,與招標文件中列出的基期價比較計算材料差價。

(2)主材按抽料計算價差,其它材料按係數計算價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圖計算的用量和竣工當月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材料結算價或信息價與基期價對比計算差價。其它材料按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調價係數計算差價。

(3)按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竣工調價係數及調價計算方法計算差價。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根據甲乙雙方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經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構成合同價款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支付工程款。發包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則按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的違約金。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工程竣工結算的審查。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結算證書後,由發包方的造價工程師或委託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審查,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出審查意見,作為辦理竣工結算的依據。

8.當事人雙方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工程價格爭議,可過下列辦法解決:

(1)雙方協商確定;

(2)按合同條款約定的辦法提請調解;

(3)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在爭議處理中,涉及工程價格鑑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

9.發包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發包方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方可以與發包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施工準備

1.發包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向承包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2.承包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十一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__。發包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十二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承包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

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2.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承包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發包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應以書面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當事人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於承包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承包方自行負擔。

4.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發包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發包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當事人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十三條 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發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1.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

2.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 安全防護

1.承包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十六條 事故管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管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十七條 環境保護

1.環境保護責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2.採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方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准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於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衞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並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設備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道和破壞環境。

第十八條 發包方駐工地代表:

1.發包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1)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2)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第十九條 承包方駐工地代表名單:姓名:__,職務:__,職權:__。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第二十條 發包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時間和起止地點: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

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

8.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

第二十一條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

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

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

4.向發包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__

5.對施工現場交和噪音的要求:__

6.成品保護的要求:__

7.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

8.施工場地整衞生的要求:__

第二十二條 獎勵,懲罰與仲裁

1.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約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歸承包方,百分之__歸設計單位。

2.由於承包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承包方償付給發包方萬分之__的違約金。如承包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付給承包方萬分之__的獎勵。獎金由發包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發包方節約的投資中支付。如發包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承包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3.當事人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級XX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二十三條 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1.發包方派__為駐現場負責人,承包方派__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2.承包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二十四條 質量保修

1.承包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結清工程餘款後,承包方向發包方辦理移交手續,並填寫工程保修單。

4.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_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_年;

(5)裝修工程為_年。

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違約責任承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發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發包方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發包方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因發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方應當採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5.承包方驗收知書送達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6.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二十七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發包方可以與總承包方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方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方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方。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經發包方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

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向發包方承擔連帶責任。承包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

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

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發包方備案。

(3)承包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承包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二十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方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災害。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方應立即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方應協助承包方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方向工程師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3.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方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方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4.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

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方承擔。

(2)發包方承包方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方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方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5.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九條 工程風險

1.發包方的風險

(1)發包方負責的工程設計不當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於發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設備的損失和損壞。

(3)發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除外。

(4)戰爭、動亂等社會因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除外。

(5)其他由於發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承包方的風險

(1)由於承包方對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照管不周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於承包方的施工組織措施失誤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3)其他由於承包方原因造碭損失和損壞。

3.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過完工驗收並移交給發包方後,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損失和損壞除外)。

4.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過完工驗收並移交給發包方後,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簽訂後發生第1款

(3)和

(4)項的風險造成工程的巨大損失和嚴重損壞,使雙方任何一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後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後的付款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三十條 保險

1.工程開工前,發包方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

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方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3.發包方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方辦理,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承包方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方承包方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一條 擔保

1.發包方承包方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

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除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二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1.發包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承包方按發包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發包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理解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發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離。

第三十三條 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方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方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3.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方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第三十四條 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過__天,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知,並在發出知前7天告知對方,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

第五十五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6.合同解除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三十五條 附則

1.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2.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標工程,按《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

第三十六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2.發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方承包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條款內約定。

第三十八條 補充條款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條款內約定。發包方(蓋章):__       承包方(蓋章):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年____月____日        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          簽訂地點:__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25

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分包合同書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__

複審時間及有效期:_________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分包範圍:_________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結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總日曆工作天數:_________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

6.標準規範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如下:_________。

7.總(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閲。

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複印件。

7.2 勞務分包人應全面瞭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套。

9.項目經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稱:_________。

9.2 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 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經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_________;

(2)在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並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

_________;

(5)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_________,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

10.3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質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 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驗收;

10.5 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 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 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 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

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

自覺遵守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 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嚴格實施;

11.3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

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

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 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11.6 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 做好施工現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週轉資料及其他設施;

11.9 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並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 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由於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 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

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 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保護措施費用。

13.3 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處理。

14.2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 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 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4 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必須,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範圍(內容)為:_________。

15.5 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 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後_________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

經確認後,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並及時交付;

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

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 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

16.4 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採購憑證,另加%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2)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

17.2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 採用第

(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_________元。

17.4 採用第

(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17.5 採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價單價分別為: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17.6 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1)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_________%,按變化前後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2)後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後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 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事故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 採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 採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過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 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_________元;

(2)中間支付:_________。

19.2 採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_________。

19.3 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週轉材料供應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後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

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

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 程承包人應提供的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21.1 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

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 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

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 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 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

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後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租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

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發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 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

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 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後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

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後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並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 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並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 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

當索賠成功後,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 當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並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髮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1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1天內未給予答覆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

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 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 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_________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27.2 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

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採取措施。

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

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

不可抗力結束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 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

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

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後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 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

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

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後儘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並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應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後,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

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

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 雙方履行完合同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一份;

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執_________份,勞務分包人執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並送備案後生效。

35.補充條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週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工程勞務分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26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總工期定於 20xx 年 8 月 4 日開工,至20xx年 8 月 7 日早上竣工。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範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十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在十天內予以確認和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四、工程價款:工程總價為人民幣 18602.6 元整。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後,甲方在一天內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即人民幣 20xx 元整;

2、工程施工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的全部款項,即人民幣 16602元整;

六、工程驗收

1、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2、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收。

七、驗收標準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甲方指派一名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係。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

(4)審核工程計劃進度表。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審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籤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後一週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範的要求。

(2)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開竣工通知書等,及時送甲方。

(4)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並準備竣工技術圖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竣工資料應滿足甲方要求。

(5)組織有技術水平的施工隊伍,明確現場技術及施工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得隨意變動。

九、服務條款。

十、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2、由於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3、由於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4、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十一、其他條款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合同簽定地:

十二、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27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三)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三)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範的要求。

(2)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開竣工通知書等,及時送甲方。

(4)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並準備竣工技術圖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竣工資料應滿足甲方要求。

(5)組織有技術水平的施工隊伍,明確現場技術及施工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得隨意變動。

九、服務條款

無。

十、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2、由於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3、由於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4、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合同簽訂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指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以及經雙方同意屬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雙方均應採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阻止損失的擴大。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3天內給予答覆,逾期未答覆視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筆款項的期限達到60日的,乙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達到12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且有權請求甲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達到60日的,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整個工程延期的期限達到12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且有權請求乙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5、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終止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三、其他條款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合同簽定地:世紀大道211號19樓 。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無正文

甲方:

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28

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充分了解和協商,本着公平、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屋建築施工承包事項,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住房建設工程交給乙方施工建設。

二、承包方式:採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只提供建房所需的用電用水。乙方提供勞務、建築技術、模板、撐樹、腳手架用材、碼釘及生產生活用具等以及建築材料。

三、承建項目: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築,包括牆體、樑、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台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前向外牆貼瓷磚、後向牆面粉水泥砂漿、衞生間地面及牆面貼瓷磚、安裝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處理。

四、質量要求: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按圖施工,如有尺寸改動,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才能改動。如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

五、工程款結算方式:總工程完工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正。主體工程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工程__________平方米。每層倒水泥混凝土樓面完成,預付款__________。

六、乙方包人工、毛板、頂架、鐵釘、扎線、電纜、灰機、震筆、震船、電介泥漿攪拌機、排山、防護網等工具機械所需費用。

七、工期要求:本工程工期為__________個月,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完成本工程,完工時間不能超過10天,乙方不能因各種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時間。

八、施工安全: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的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規範施工,指派專人負責,採取積極的安全防範措施,消除一切安全事故隱患。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九、本工程完工後,雙方驗收一個月內結完全部工程款。

十、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29

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的自住用房的建設工程經雙方協商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該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為乙方包工包料。

乙方負責出工建設並自行解決建設施工所需的所有設備、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施工過程所需的水電費用由乙方支付,施工人員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對施工安全負完全責任,因施工設備的原因和乙方人員操作失誤導致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由於乙方對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員以外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

二、施工要求

1、乙方需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完成施工任務,不得隨意更改,如需更改,需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自本合同簽訂後開始施工,工期為______月(合計______天),即自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乙方需嚴格按照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進度,保證按期交房。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需材料必須使用紅磚、國標鋼材、中聯水泥。

三、付款方式

工程報價:每平方_________元,以實際建築面積為準。

1、地基挖好後甲方支付乙方首批款_________萬元。

2、第一層蓋好後付_________萬元。

3、第二層蓋好後付_________萬元。

4、剩餘款項元作為質量保證金,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後如因房屋未出現質量問題,甲方將剩餘款項全部支付給乙方。

若出現質量問題,所需維修資金由剩餘款項支付,剩餘款項不足以支付維修金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索要不足部分的維修金。

四、工程內容:從地基到完成磚砌結構,室內外的抹灰、樓房高度以及前面部分式樣到封頂。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承諾:如建好後的房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足以影響甲方生活安全的,甲方可向乙方索賠,索賠金額不低於全部建房款。

2、本合同一式簽署,雙方不得反悔,若任意一方反悔,除正常的工程材料款結清外,須賠償另一方違約金_________萬元。

3、若乙方未在規定的工期內完工,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造價_________%違約金,逾期時間進過一個月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不低於_________萬元的違約金。

六、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向西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在協議文本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30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銘毅房地產開發大連新視界銘城項目由承包方總承包管理。工程內容包括土建、裝飾、電氣、給排水、採暖、消防、燃氣、機電安裝、景觀園林及外管網等全部內容。如上水,燃氣、機電安裝等專業工程,需發包人通過招標等形式確定專業承包商後,納入本合同承包人的.總承包施工範圍,承包方計取總承包管理費,費率為工程造價的3%。凡發包人另行招標的其他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本合同承包人。

結算方式如下

1、本工程結算執行20xx遼寧省定額,材料及人工費均執行施工期間大連市造價信息網網刊價。

2、本工程為總承包形式,如發包人將專業施工項目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承包人應收取總承包管理費費率為3%。

3、如本工程需承包方墊資施工,發包方給予墊付工程款利率,按月息0.8%計算。

本框架協議一式六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三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20xx年9月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xx年9月__________ 日期:

建設工程承包合作合同書 篇31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與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__)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__)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__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__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説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__天內,屬於工業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__天內,工業建設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__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________________

六、有關補充合同: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__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__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