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經營合作協議(精選25篇)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1

身份證號: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精選25篇)

電話:______電話:______

店鋪名稱:______店鋪地址: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個人情況的審核,同意乙方將加入在位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縣______街道號的內進行銷售。

第二條 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於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為單獨的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所有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作為一個經營者,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僱員和合夥人。乙方不是作為甲方委託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定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三條 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簽約日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合作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__________合作協議書》;在續約前若有第三方要求與甲方合作,乙方有優先權。

第四條 由於乙方所銷售的產品與甲方店鋪銷售的產品為錯位產品,不影響甲方產品的銷售,不存在於搶生意之説,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私自從其它渠道拿與乙方同種產品在店內進行銷售。

由於乙方是借用甲方的店鋪①乙方願意以每月租金為元支付給甲方,甲方騰出平方的地方做為乙方進行營業的櫃枱,就此櫃枱在協議有效期甲方不得隨便佔用更不可更改使用面積,甲乙雙方的產品銷售互不干擾

②乙方願意每月從自己產品月銷售總額中提取%作為租用甲方店鋪之租金付於甲方。

③乙方以幫助甲方銷售甲方所經營的產品每月銷售總額達為元作為租用甲方店鋪之租金相互抵消,若乙方未達甲方要求的的月銷售總額,乙方將按月銷售總額的差額部分的%支付於甲方。每月租金支付日為每月月底最後一天。

第五條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為了共贏,相互幫助銷售對方產品,各方按照幫對方月進行銷售的月銷售總額的%提成作為勞動酬勞。

第六條 附加條例:

第七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人民法院裁決。飯店合夥經營協議書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複印件無效。乙方茲承認簽署本協議,並已閲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

第九條 如果某個條文認為是不適用或無效的,或是有需要補充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條例中予以更改、修正或是補充,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加條例中的更改和修正或補充,在本協議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2

經營合作甲方:

經營合作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合作經營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現將以自己名義承租的一間商鋪位於房屋(建築面積約40㎡)與乙方進行合作經營。

合作期限暫定_____年,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另作協商。雙方合作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負責提供商鋪(基本裝修到位);乙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每月以現金定額形式向甲方按期進行經營分紅;商鋪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經營中損益情況均由乙方負責。

經營分紅交納期限: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合作經營保證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後每月底(29日)前支付下一個月經營分紅一次,月金額起算: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

三、乙方需在室內外進行裝修時須經甲方及有關部門同意並按要求進行報建,但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的結構,否則,所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四、合作經營期內,乙方不得變更經營者,否則合作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

五、在合作期間,乙方以現金方式向甲方支付經營分紅,甲方需向乙方出具收條作為憑證備查。

六、乙方自己負責在經營期間發生的房租、水費、電費、電話費、小區管理費以及各類税費。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協議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七:在合作經營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自然災害等)的原因造成店鋪經營的終止,甲方須退還乙方合作經營保證金。乙方不得享受作為房屋承租人的相關待遇。

八、合作期內因乙方責任終止合作協議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沒收合作經營保證金並收回商鋪經營權,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

1、惡意欠款累計達一個月;

1

2、中途單方面無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進行違法行為;

4、故意損壞房屋結構和設施設備;

5、違約。

九、乙方違反協議第八條任何一種情形,在接到甲方終止協議通知書三日內,自行清理房屋內物品,將房屋退還甲方。逾期佔用,未搬出的物品則視為乙方放棄,甲方有權進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費由乙方負責。

十、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若要提前終止協議(不包括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補償,如因國家建設或出現本協議第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須終止協議時,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十一、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紀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現事故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二、協議期滿如不續約,甲乙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期限一到,乙方應無條件將商鋪交回給甲方。經雙方移交無誤後,甲方需退還合作經營保證金給乙方。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甲方: 合作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3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利用揚州--公司商務平台。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合作經營南京--高速公路東南段配電房設備供貨及安裝項目,特訂立本協議。

一、合作經營人的規範

甲乙雙方應尊重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經營。維護揚州--公司對外形象及利益。甲乙雙方都應相互誠信,和公司及客户簽署的各項協議及各項開支,雙方都不可隱瞞。

二、合作經營項目:

南京--高速公路東南段配電房設備供貨及安裝項目。

三、甲乙雙方經商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

(1)甲方負責本項目貨物的製造、設備安裝期間所需資金的注入。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有關本工程的各項工作

(3)乙方必需按計劃要求保質保量按照合同及甲方的供貨要求

2、乙方:

(1)乙方負責本項目合同的跟蹤、購買標書、編制投標文件和業主簽訂合同協議書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有關本工程的各項工作

(3)乙方應根據工程要求進駐工地組建本工程項目部,及時完成項目部的各項工作。

四、利潤分配:

1:甲方按照新揚--的報價---元,按5%的業務費用付給乙方。超出本合同範圍的款項,除去安裝費、供電局的開支、後公司增加的管理費

1.3(原先投標前是1。5現為

2.8以及公司一切按合同增加2%的個人所得税和其它用於本項目的開支後。甲、乙雙方利潤均分。

2:應收款項到達公司賬户內,先給所有現在單位的材料科後,甲方應負責按上述利潤分配約定及時付款給乙方。

五,解決合同方式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為本項目所有應收款項到賬,利潤分配完成。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4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在______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承租的______檔口與乙方合作經營。

第一條:經營範圍

雙方合作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

第二條:協議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合作模式

1、甲方以提供檔口作為投資成本,乙方出資金作為運作資金並負責經營市場。乙方按每月________元返還甲方淨利潤,甲方不再收取其它方面的費用。

2、交費方式:乙方每半年交納一次合作費用(______元),不足半年部分和最後一個半年度費用一併交納。乙方在簽訂協議時交納第一個半年度的合作費用及風險抵押金,以後的每半年度費用乙方須提前一個月上交甲方。乙方另外申請加配使用的水費、電費、電話費,由乙方承擔,具體收費方式、標準按市場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保底交易額

乙方在負責經營期間,保證每年交易額不低於______萬元。

第五條:營業時間和市場結算

1、營業時間按______市場公示的交易時間執行。

2、市場銷售結算方式:通過______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的結算系統進行結算,市場方按實際交易額向賣方收取______%的交易手續費,在結算每筆交易款時通過IC卡直接收取。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乙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提出整改意見。

2、有權調處涉及乙方的各類投訴和糾紛。

3、有權對檔口的經營佈局進行調整。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檔口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______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甲方制定的經營户行為規範及各項管理制度。

3、承擔所僱傭人員的勞動保障及人身財產安全責任,所僱傭人員應該按治安管理規定在當地派出所、甲方登記備案。

4、保證在簽訂協議時所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保證不以任何方式將本協議許可經營的權利全部或部分過渡給任何第三方。

6、不擅自改變交易區位的建築結構,不轉移和損壞內部設施。交易區位裝修方案須以書面形式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八條:保證金

1、為保證承租檔口的正常經營秩序,充分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乙方自願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保證金______元(保證金不計利息)。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用該保證金先行支付:

(1)因經營活動引起糾紛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費用。

(2)拖欠的公共服務費用和由甲方代收的費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市場或甲方設備、設施損失須維修或賠償的費用。

(4)其他原因導致甲方先行墊付的相關費用。因上述事由致使保證金使用後低於約定數額的,乙方須在上述事由發生後______日內將保證金差額補齊。

3、協議終止或提前解除滿______日,若乙方沒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將該保證金退還乙方。

(1)因乙方違約或違規需要承擔責任的。

(2)有客户投訴尚未解決的。

第九條:協議解除和續約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被執法部門取消經營資格的,或受到兩次行政處罰的。從事非法經營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超過一個月仍未上交承租費用或保證金差額的。

(3)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轉讓本協議權利、擅自變更或擴大經營範圍,不通過______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結算系統進行交易結算的。

(4)有重大不正當競爭行為或有場外交易行為的。

(5)連續停止交易超過______個交易日的。

(6)不服從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或甲方對經營佈局進行調整,干擾市場正常經營秩序的。

(7)因自身原因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乙方發生上述情形被提前解除協議時,甲方不退還乙方已繳納的各項費用及保證金,同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提供交易區位的。

(2)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不能正常運營,導致乙方連續_______個交易日無法交易的。

(3)因市場佈局調整,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

3、協議期滿需要續約,乙方應提前______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協議。

4、本協議期滿正常終止或提前解除時,乙方應於協議終止之日起或通知解除協議之日起______日內,向甲方移交交易區位。每拖延一日,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的年度市場承租費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賠償金。同時,甲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條:違約責任

1、除本協議約定的情形外,雙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協議,任何一方違約提前解除協議的,須按本協議約定的年保底交易額的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完成年度保底交易額,應按第四條約定的保底交易額補足市場交易手續費差額。

3、乙方未按時交納本協議約定的各項費用和保證金,每逾期一日,應按千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十一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本協議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1、為履行本協議需要通知對方時,應以本協議載明的地址、通訊方式為準。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

3、因本協議簽訂或其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向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生效時起至止,並僅限於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條合作方式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2)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_________________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2、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

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_________________

①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⑤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_________________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6

甲方: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乙方: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丙方: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為更好的發展,上列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訂立合夥購車協議如下:

一、合夥購買的車輛概況

1、各方於年__月__日共同出資購買品牌為,一台牌照號為(以下簡稱為合夥車輛),該車發動機號:_______,底盤號:_________,合夥車輛價款為萬元加上掛牌、購置税、首次購買車輛保險費總價款為萬元(全款)。

2、各方以“聯營”方式合夥經營合夥車輛。

3、本協議在合夥車輛存在期間且各方未解除本協議時始終有效。

二、各方的出資比例及車輛產權份額如下:

2、各方約定以甲方名義為合夥車輛辦理產權登記,但合夥車輛在本協議生效期間始終屬於各方按份額共有。

3、合夥車輛由各方共同經營,日常維護保養運營費用、駕駛員的薪酬在經營收益內優先支付。

4、各方依照各自的產權份額分配合夥車輛的經營收益,承擔經營期間的各種税費、經營風險、事故風險及其它應由產權人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5、各方同意於合夥車輛正式開始運營時,由各方各自記錄經營收入和費用支出詳細賬目,並於每月31日前各方核對賬目,以確定合夥車輛的經營利潤並由各方按投資份額進行分配;若當月各方合夥經營出現虧損時,則由各方按各自的比例承擔虧損。

三、以下事項必須由各方協商決定

1、合夥車輛的再次轉讓

2、合夥車輛的經營事項

3、合夥車輛的抵押事項

4、合夥車輛的交通事故處理事宜

四、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後車輛的產權歸屬問題由守約方決定,無論產權歸何方所有,應付清另一方所享有產權份額的應付價款後散夥。

五、本協議生效期間,一方轉讓其所享有的產權份額時,另一方在同等價格的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利。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各方各執兩份,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日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7

甲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企業間的合作關係,促進企業間的共同發展,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市政府批准的第一批84輛甲方標準餐車前(0.24m0.75m=1.8m2)廣告版面,交給乙方作為發佈廣告使用。甲方負責根據乙方提供的廣告設計圖製作廣告。

二、乙方使用甲方首批84輛標準餐車廣告版面的期限為半年。計六個月,從發佈之日起計。

三、甲方首批84輛標準餐車廣告版面,半年使用費為每輛車人民幣壹千元整,84輛車半年共計使用費為人民幣捌萬肆千元整。

四、乙方在使用甲方首批84輛標準餐車廣告面同時,向甲方無償提供84把太陽傘,傘面乙方可做廣告,但須有甲方“放心早餐工程”及甲方“放心早餐商標”等字樣。傘面的顏色須統一為紅白相間,傘面廣告由乙方自行負責設計及製作。

五、乙方廣告發布內容須符合國家廣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經雙方認可後確定。

六、己方標準餐車中間廣告版面由乙方獨家發佈使用。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向乙方提供合同廣告支持。

七、結算方式: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應先預付總廣告費的50%給甲方,餘額50%待餐車廣告製作完成,並經驗收合格後叁日內通過轉帳方式一次性付清。

八、本合作協議有效期為半年,從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

九、本協議到期,雙方本着方便客户的原則,可重新簽訂協議。

十、本協議雙方應嚴格信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十一、如有一方不按協議執行,另一方享有單獨終止該協議的權利。

十二、如執行過程中出現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晉城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十四、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公章)

乙方:     有限公司     (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8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説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__________",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__________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__________招募手冊》、《__________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__________,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複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__________,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__________的住所。

"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 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 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直接特許

區域特許

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具有獨佔性

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 。

第四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縣(區)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區域。(見附件2:《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地址為 。

三、加盟__________的面積為 。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 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按照加盟__________當月/當年營業額的__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上海連鎖經營協會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現金;

支票;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户為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業祕密保護

第六條 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範圍包括煙酒銷售、棋和牌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______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__________________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簽章):_________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10

甲方:地址:電話:乙方:地址:電話: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內容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根據公司的規劃,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經營能力的審核,雙方合作經營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

第二條:合作期限合作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簽約日計。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合作協議。

第三條:合作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甲方負責開發和提供適銷產品,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合理定價,最大限度保證乙方的供應。

2、甲方積極協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

3、甲方負責組織品牌宣傳,推廣活動。

4、乙方按甲方規劃進行市場設計和拓展市場網絡。

5、乙方進行產品銷售的主要事宜。

6、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並在規定期限內彙總上報甲方。

第四條:合作收益雙方合作所得利潤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條:不可抗力如雙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義務,本協議的履行可以終止。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_______天內或通訊障礙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內以書面的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協議中獲益。

第六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甲方和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進行。

2、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其他

1、協議簽署地為_______市。

2、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甲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11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內容

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根據公司的規劃,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經營能力的審核,雙方合作經營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簽約日計。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合作協議。

第三條:合作義務

1、甲方負責開發和提供適銷產品,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合理定價,最大限度保證乙方的供應。

2、甲方積極協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

3、甲方負責組織品牌宣傳,推廣活動。

4、乙方按甲方規劃進行市場設計和拓展市場網絡。

5、乙方進行產品銷售的主要事宜。

6、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並在規定期限內彙總上報甲方。

第四條:合作收益

雙方合作所得利潤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條:不可抗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和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進行。

2、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其他

1、協議簽署地為_______市。

2、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1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合同:  第

一、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合作期限

本合同生效時起至止,並僅限於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合作方式

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

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

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13

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傳真: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傳真: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a;a;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合作,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市場營運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促進產業銷售市場的發展壯大,充分利用各合夥人資源優勢和各合夥人相關能力,實現資源共享、優化組合,共同完成多贏的局面。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合夥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

第三人,

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未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

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字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為了更好地開展國內外業務,經各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的________部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協議書,以資共同遵守:

一、 合同期限:甲方將其業務_____________部承包給乙方經營(主要經營品種為________),合同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在此期間,乙方不得在外另行經營與_____________經營品種類似的產品。

二、 承包方式:承包經營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

三、 資金投入:甲方投入資金________萬,乙方投入資金________萬,作為業務________部獨立運營資金,體現在_____________的經營費用報表內,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投入上述資金。

四、 利潤分配及風險承擔:________的利潤分配及風險承擔的比率為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利潤分配在每一會計年度(公曆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月________日,下同)結束後每一年農曆春節前按法律規定分配給甲、乙雙方。

五、 利潤核算的約定:

在核算可分配利潤時,除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列支的費用和成本外,下列費用和成本應予以列支:

1、 ________運營所產生的各項税費由________承擔;

2、 ________的人員費用、辦公費用、車輛費用及其客户來廈期間產生的客户招待費用,列入________經營費用帳內。

3、 資金成本:根據甲乙雙方實際投入的資金數額,按照月息________%核算資金成本,由________獨立承擔並於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每年農曆春節前分別支付給甲乙雙方;若餘款存在甲方賬户,則甲方應按月息________%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每年農曆春節前核算給________。前述資金成本在________核算利潤時予以相應的扣減或增加。乙方不得佔用________的資金用於經營和________無關的業務,若佔用,乙方應自行承擔責任並按月息________%另行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每年農曆春節前核算給甲方(不列入_____________經營費用、利潤核算中)。

六、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財務人員由甲方指派。

2、 財務由甲方直接管理。若_____________在有足額資金支付的情況下,因甲方的原因未及時支付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 貨物所有權(含進出倉)歸甲方,並由甲方直接管理;貨物在途動向,應接受甲方監管(貨物風險,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七、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除本協議約定的事項外,乙方享有充分的經營自主權和人事權。

2、 除財務人員外的其它人員均由乙方自行聘任或委派,乙方作為以上人員的擔保人,向甲方承擔以上人員的所有連帶責任。人員的工資、獎金、提成送甲方審批,列入_____________經營費用帳內。其中,_____________的年終提成,按照該部門年度淨利潤_____________%計算,由乙方自行分配(部門內各業務員若年終沒有淨利或者中途離開,原則上不計提成)。

3、 每月15日,乙方應將上個月份的經營情況,含財務費用報表、月銷售報表、月收付款報表、月庫存報表、主要產品國內外市場行情報表等,報甲方備案、批准。

4、 承包期間,_____________所產生的非正常費用或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各種罰款、擔保責任等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可分配利潤中扣除或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5、 在合作(承包)經營過程中,_____________運營所產生的壞賬(指超過履行期限3個月未收回的款項),金額不超過該年度淨利潤_____________%的,據實衝減可分配利潤;若超過淨利潤_____________%的,超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可分配利潤中扣除。

6、 合作承包期間,乙方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法經營。

八、 丙方對乙方履行本合同及產生的法律責任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九、 因執行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 本協議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正本一式貳份,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其它未盡事宜,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1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將其所有的的位於惠州市__________縣__________鎮__________路的經營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原賓館名字為: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 經營項目:住宿。

二、甲方以原來賓館的裝修、設備、人員作為甲方的出資額,乙方向一次性投放現金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對賓館進行重新裝修。該資金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轉賬到雙方共同指定的賬號。

三、合夥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合夥經營期間,本賓館經營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能插手;賓館的出納由甲方負責。

五、合夥經營期間,甲方必須提供相關生效手續履行協議,包括房地證、特種營業許可證、税務證等相關有效證件共同營業。

六、合夥經營期間,涉及風險承擔,盈利分享,按甲方35%:乙方65%進行分配。

七、如一方要求散夥,必須經另一方同意,並清算認可後簽字生效。

八、任何一方違反上述任何一條款視為違約,違約金的賠償對方損失。

九、上述協議,雙方本着友好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的。雙方意思表示真實。

本協議一式兩份,各執一份,簽收即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1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

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雙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雙贏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的宗旨

能發揮雙方的積極性,並能使現有的餐廳營業額大幅的上升,充分發揮乙方的人務資源、優勢並能保證,每年給餐廳帶來____萬以上的利潤。

如果當年達不到____萬的利潤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範圍

以餐飲為主,併兼做旅遊商品。

第三條 合作經營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期限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

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______餐廳房屋年租金定為____萬元,即每人每年____萬元,乙方每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訖____萬元,如第一年利潤沒有達到____萬元,合同自動終止。

但當年餐飲的營利甲、乙雙方各佔____℅。

2、關於旅遊商品的投資,甲、乙雙方各投入____℅。

按利潤分成。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利分配:甲乙雙方各佔____℅。

2、在甲、乙雙方協議之前(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承擔。

與乙方無任何關係。

第六條 糾紛的處理

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

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當雙方意見不統一發生糾紛,首先要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上訴縣級人民法院。

2、經營中乙方無權轉讓出租權,否則本合同無效。

第七條 免賠責任

因外力無法抗拒的,如地震、山洪爆發、洪水等不可抗拒的損失,乙方不承擔損失,同時因為國家及法地政府的政策,需要修路,等。

本合同自動作廢,乙方不享受任何賠償損失,地面所有賠償均歸甲方。

第八條 協議生效期

甲、乙雙方簽訂協議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注:①在合作期間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投資的資產,如遇拆遷時,第三方賠付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共同分配;

②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如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導致餐廳不能正常經營時,甲方應無條件退還當年的租金。)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17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條 甲1方、甲2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户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户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户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為__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乙2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乙3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户。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18

項目合作經營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 _______,身份證號:

乙: _______,身份證號:

丙: _______,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為了規範合夥項目的行為,保護合夥項目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商超________項目。

第二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萬元,以技術股方式出資 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

2、乙方:出資額為 ____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3、丙方:出資額為____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項目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項目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項目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三潤公司及巴瑤香豬項目組達成以下一致

1、 公司出資________品牌,為商超________項目組提供優質服務,公司費用包括辦公費用、人員工資、及辦公室費用開銷,從商超________項目實報實銷。

2、 商超________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為________元月,當商超________項目年營業額達到________萬時,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還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

3、 項目組有獨立運營________品牌權,公司在合同期內不能給第三方運營。

第六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項目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七條 債務承擔

1、合夥項目債務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項目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項目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八條 執行人的職責

項目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項目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項目出資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對合夥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九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條 項目事務的決定

項目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項目不動產。

2、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4、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5、合夥人增加對合夥項目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項目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四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五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項目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項目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項目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地址:

乙方:(簽章)地址:

丙方:(簽章)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19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項目合夥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二、合夥經營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乙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雙方的出資應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並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雙方方出資合計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甲方享有____%盈餘,乙方享有_____%盈餘。債務承擔:由雙方合夥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____%債務,乙方承擔____%債務。

六、入夥、退夥與出資轉讓

入夥: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退貨:不可在合夥不利時要求退夥;任一方若退夥,應在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並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七、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甲擁有權限:義務:乙擁有權限:義務: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八、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九、合夥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本着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並進行補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2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正在探求建立引進風險投資與境外融資上市財務顧問合作關係,為了積極促進雙方在指定領域的業務開發與商務合作,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同意向對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並簽訂如下協議。

一.保密信息指本協議的一方依據下文設定的條件,以書面、口頭或電子文件的形式提供給另一方的任何信息或數據,包括但不限於商業計劃、專有技術、研究成果、客户信息、財務數據以及其它技術和商業信息。

披露此類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函、傳真、備忘、紀要、協議、報告、方案、協議、電子郵件等,或以口頭方式披露並以書面方式確認為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或數據。

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它形式處於公有領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時接受方通過其它合法途徑已經獲得的信息。

二.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範圍內使用對方的保密信息。並

採取足夠的措施,保護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將對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開轉讓,也不以其它方式讓無權接觸該信息的單位或個人接觸該信息。

如為本合作的目的確實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對方的保密信息,則必須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許可,並與該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

應約束其接觸本保密信息的員工遵守保密義務。

如果雙方經探討後未建立合作關係,則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如合作關係出現終止,則接受方應按照披露方要求將保密信息及其載體返還給披露方。

三.如果接受方根據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須披露保密信息,則接受方應事先通知披露方,並協助披露方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進一步擴散。

四.雙方確認,本協議任何條款不構成對保密信息的轉讓或許可,接受方也不能在本協議目的之外使用本保密信息。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對簽字雙方及其關聯機構及其繼受者均具有約束力。如保密信息因接受方之外的原因而成為公知信息,則本協議對該部分保密信息自動失效。

六.本協議包含雙方關於此事項的全部約定。雙方在此之前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或約定,如果與本協議衝突,則以本協議內容為準。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須以書面方式做出並經雙方簽字才能生效。

七.如果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並可採取其它必要的補救措施。

八.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21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企業間的合作關係,促進企業間的共同發展,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市政府批准的第一批84輛甲方標準餐車前(0.24m×0.75m=1.8m2)廣告版面,交給乙方作為發佈廣告使用。甲方負責根據乙方提供的廣告設計圖製作廣告。

二、乙方使用甲方首批84輛標準餐車廣告版面的期限為半年。計六個月,從發佈之日起計。

三、甲方首批84輛標準餐車廣告版面,半年使用費為每輛車人民幣壹千元整,84輛車半年共計使用費為人民幣捌萬肆千元整。

四、乙方在使用甲方首批84輛標準餐車廣告面同時,向甲方無償提供84把太陽傘,傘面乙方可做廣告,但須有甲方“放心早餐工程”及甲方“放心早餐商標”等字樣。傘面的顏色須統一為紅白相間,傘面廣告由乙方自行負責設計及製作。

五、乙方廣告發布內容須符合國家廣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經雙方認可後確定。

六、己方標準餐車中間廣告版面由乙方獨家發佈使用。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向乙方提供合同廣告支持。

七、結算方式: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應先預付總廣告費的50%給甲方,餘額50%待餐車廣告製作完成,並經驗收合格後叁日內通過轉帳方式一次性付清。

八、本合作協議有效期為半年,從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

九、本協議到期,雙方本着方便客户的原則,可重新簽訂協議。

十、本協議雙方應嚴格信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十一、如有一方不按協議執行,另一方享有單獨終止該協議的權利。

十二、如執行過程中出現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晉城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十四、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晉城市__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公章)

乙方:晉城市有限公司     (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22

甲 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住 址:_____ 聯繫方式:_____

乙 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住 址:_____ 聯繫方式: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經營某茶餐廳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隸屬關係。經雙方協商根據國家政策和相關法律規定,營業執照由甲方負責辦理,雙方合夥期間相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嚴格按照以下各條執行。

第二條 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力,任何一方對對方行為的個人責任不承擔任何法律後果。

第三條 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出資

(1)出資形式現金;

(2)出資額共計 ;

(3)出資到位時間 。

第四條:雙方進行合作雙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出資

(1)出資形式現金;

(2)出資額共計 ;

(3)出資到位時間 。

2、經營:乙方不負責店面日常管理活動。

第五條:甲方應盡如下義務:

1、雙方平均分擔因店面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各項債務。

2、甲方在店面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應勤勉敬業,善意謹慎,為了維持店面的日常支出,支出金額超過 元,需雙方協商一致,否則視為甲方個人支出。

3、甲方應規範管理員工及員工宿舍。

4、甲方應規範管理賬目,以備雙方隨時查看,每日晚將營業額告知乙方,每月15日對賬一次。

第六條:乙方應盡如下義務:

1、雙方協商確定由於甲方負責店面日常經營活動,付予甲方工資 元。

2、雙方平均分擔因店面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各項債務。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

1、在每個月底對店面的淨收益甲乙雙方平均分紅。

2、對甲乙雙方親自簽名的免單款項在各自的月底分紅中扣除。

3、禁止甲乙雙方未經對方同意,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非日常管理性質的其他活動。

4、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第八條 因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最終解決,雙方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本協議生效。

甲方簽名(蓋章):_____ 乙方簽名(蓋章):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合作,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市場營運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促進產業銷售市場的發展壯大,充分利用各合作人資源優勢和各合作人相關能力,實現資源共享、優化組合,共同完成多贏的局面。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1、合作________網店項目。

2、經營範圍: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乙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合作負責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權利

1、__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作債務。

2、其他合作人的權利:

(1)參與合作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作賬冊及經營情況。

(3)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作人再加入其他合作。

4、禁止合作人與本合作簽訂合同。

5、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__________法院。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字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24

甲方:_____(姓名)____

乙方:_____(姓名)___

雙方經重複協商相符,就下列事宜達成和談:

一、(寫清環境)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和談書,甲乙雙方合股經營美容院。

二、雙方協商確定,甲方賣力投資___元,乙方賣力管理經營。

三、雙方協商確定,在經營利潤,按照___進行分配。

四、雙方協商確定,甲方的責任,

1、義務,

2、利益,

3、權利,

五、雙方協商確定,乙方的責任,

1、義務,

2、利益,

3、權利,

六、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

七、甲乙雙方經營的廠房是配合承租的,其費用納入生產成本,配合負擔,

8、支付方式:_銀行轉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背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背約金或賠償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可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平易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商定的其它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店鋪經營合作協議 篇25

第一章 總則

中國 有限公司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連江共同投資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

乙方:( )1、 (國家或地區) 先生,身份照(或護照)號碼: ,住址: 。

( )2、 (國家或地區)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作經營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 有限公司。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合作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債務,甲、乙雙方以各認繳出資額對合作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合作公司所得利潤,甲、乙雙方按的比例分享。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濟範圍是: 。

第八條合作公司生產規模為:

年產 。

第九條 合作公司向國外市場銷售其產品。產品 %外銷。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總額共為: 萬美元,以此為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

其中:甲方出資 萬美元,佔註冊資本 %,乙方出資 萬美元,佔註冊資本 %。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以 投入。

乙方:以 投入。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期繳付,第一期在工商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繳付15%,其餘在年時間內全部繳清,並經中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公司成立後,向股權簽發出資證明書。

合作公司註冊資本增加或減少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合作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決議,並經審批機構批准。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准。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辦理為設立合作公司的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組織合作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 。

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憑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協助合作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協助合作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 。

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生產技術人員、生產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作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產品的銷售

第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 %。

第八章 董事會

第十六條 合作公司設董事會。合作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合作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決定和批准總經理提出的年度工作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供款);

——批准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修改公司規章;

——討論決定合作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併;

——決定聘用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級職員;

——負責合作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其它應由董事會會議決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項需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決定:

(一)修改公司章程;(二)解散公司;(三)調整公司註冊資本;(四)一方或數方轉讓其在本公司的股權;(五)一方或數方將其在本公司的股權質押給債權人;(六)公司合併或分立;(七)抵押公司資產;(八)其它須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

第十八條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任期為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九條 董事會董事長由 方委派,副董事長由 方委派。

第二十條 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應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二十一條 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其職務時,應授權他人代為履行,董事長未明確授權的,由副董事長代理。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年會),在公司住所或董事會指定的其他地點舉行,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名(全體董事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應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召開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包括會議時間和地點、議事日程,且應當在會議召開的10日前以書面形式發給全體董事。會議記錄歸檔保存。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應當有全體董事出席方能舉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決權。

第二十四條 各方有義務確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董事因故不能參加董事會會議,應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

第二十五條如果一方或數方所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會會議也不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致使董事會5日內不能就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決議。則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及委派他們的一方或數方(被通知人),按照該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發出書面通知,敦促其在規定日期內出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六條前條所述敦促通知應至少在確定召開會議日期的60日前,以雙掛號函方式發出,並應當註明在本通知發出前的至少45日內被通知人應書面答覆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和規定期限內仍未答覆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則應視為被通知人棄權,在通知人收到雙掛號函回執後,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即使出席該董事會特別會議的董事達不到舉行董事會議的法定人數,經出席董事會特別會議的全體董事一致通過,仍可就公司之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有效決議。

第二十七條 不在公司經營管理機構任職的董事,不在公司領取薪金。在舉行董事會會議有關的全部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八條 合作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 方推薦。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3年。

第二十九條: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兼任公司總經理及其它高級職員。

第三十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作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章 職工和工會組織

第三十二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實施辦法辦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所需的職工可根據當地勞動人事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由公司自行公開招收,擇優錄用。

第三十四條:公司有權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處分,情節嚴重的可予以解僱。對開除處分的職工須報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職工的工資待遇,按照中國政府及當地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確定,並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定。公司將隨着生產的發展,職工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適當提高職工的工資。

第三十六條: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公司將根據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定,以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產和工作。

第三十七條: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公司將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三十八條: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協助公司教育職工遵守規章制度,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項經濟任務。

第三十九條:公司研究決定有關職工獎懲、工資制度、生活福利、勞動保護、保險問題時,工會代表有權列度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四十條:公司工會參加調解職工和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一條:公司應當積極支持本企業工會的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為工會組織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設備,用於辦公、會議、舉辦職工集體福利、文化體育事業。公司每月按公司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經費。公司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經會費。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

第四十二條:公司的財務會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有關規定辦理。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置會計帳簿,進行獨立核算,按照上級有關部門規定報送會計報表,並接受財政、税務機關的監督。

第四十三條:公司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四十四條:公司一切憑證、帳簿、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四十五條:公司採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它貨幣折算,按繳款發生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匯率折算。

第四十六條:公司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國家外匯管理部門同意的其它銀行開立人民幣及外匯帳户。

第四十七條:公司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四十八條:公司財務會計帳冊上應記載如下內容:

1、公司所有的現金收入,銀行存款和支出數量;

2、公司所有的物資出售及購入情況;

3、公司註冊資本及負債情況;

4、公司註冊資本的繳納時間,增加及轉讓情況。

第四十九條: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經審計師審核簽字後,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五十條: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的規定,由董事會決定其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第十二章 税務、利潤、外匯、保險

第五十一條:本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税金,同時享受外資企業的有關減税、免税的優惠待遇。

第五十二條:公司依照中國税法規定繳納所得税後的利潤,應當提取儲備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儲備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於税後利潤的10%,當累計提取金額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公司自行確定。

公司以往會計年度的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往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與本會計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潤一併分配。

公司分配當年税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税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董事會決議,還可以從税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第五十三條: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税和提取各項基金後所得利潤歸股權所有,股東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上一個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併入本會計年度利潤分配。

第五十四條: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五十五條:公司如將繳納所得税後的利潤在中國境內再投資,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申請相關優惠政策。

第五十六條: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公司在中國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允許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開立外匯帳户。外匯收支平衡由公司自行解決。

第五十八條:公司的股東從本公司獲得的合法利潤、其它合法收入和清算後的資金,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外匯管理條例以美金或公司選擇的其他外幣匯往國外。

第五十九條:公司外籍職工的工資收入和其它正常收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税法、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後,可按外匯管理條例以美金或公司選擇的其他外幣匯往國外。

第六十條:公司的各項保險在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 期限、終止、財產處理

第六十一條:公司經營期限為 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二條:經一方提議,經董事會決議做出決定,可以在經營期滿前六個月,向原審批機構提交書面申請延長合作期限,經批准後方能延長,並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十三條:公司提前終止經營,需董事會會決議做出決定,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第六十四條:經營期滿或提前終止經營,現有的土地、廠房、設備等所有資產全部歸甲方所有,以外財產依法進行清算,按甲乙雙方分紅比例進行利潤或虧損分配。

第十四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六十五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六條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作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七條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作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章 違約責任

第六十八條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和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九條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於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七十二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七十三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 文字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

第二十章 合同生產及其它

第七十五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七條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信件地址。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福建省連江縣簽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於 (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