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股份合作協議書(通用3篇)

酒店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1

協議雙方:

酒店股份合作協議書(通用3篇)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有意合作建一酒店,經協商,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投資人民幣某萬元,佔總投資額的90%;乙方投資人民幣某萬元,佔總投資額的10%;

二、酒店建成運營時,由乙方負責日常經營管理。重要經營事項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

三、由雙方協商聘請財務人員按月進行經營核算,公開賬目;

四、對經營所獲利潤,每季度末按雙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乙方因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增加分配比例某%,甲方相應減少分配比例某%);

五、合作時間暫定某年,自20某某年某月某日至20某某年某月某日。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某年某月某日

酒店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2

合資人:甲(姓名),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劃一效力。

合資人:乙(姓名),內容同上

合資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資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資經營 (項目名稱),總投資為 萬元,甲出資 萬元,乙出資 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 %。

第二條 本合資依法組成合資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資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要是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資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休息,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權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包袱。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權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外向對方清償自己包袱的部分。

第五條 別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劃一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變,合資終止

一)合資期滿;離婚協議書

二)合資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資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環境。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劃一效力。合作協議書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 份,合資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資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資人: (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資人: (簽字

酒店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3

合夥人:聯繫方式:住址:合夥人:聯繫方式:住址:合夥人:聯繫方式:住址: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第一條 合夥宗旨誠信,互助,多贏。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1、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總比______%。

2、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總比______%。

3、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總比______%。

4、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由合夥負責人建立單獨財務賬號,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按終止時結餘的資產轉換成現金,再按比例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財務淨利潤為依據,按投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投資比例承擔債務或通過合夥人會議決議按其投資比例追加投資。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5)該股權的結算方式為:如該股權的實際出資額高於該股權的評估價的,則以該股權的評估價受讓;如該股權的實際出資額低於該股權的評估價的,則以該股權的實際出資額受讓。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6)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

第三人,對

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為合夥負責人。負責人享有其崗位薪資__________元,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委任其他合作伙伴的崗位責權利。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負責人允許情況下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

(2)每月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定期檢查合夥賬目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5)每天微信傳送告知各合夥人日營業額。

第八條 禁止行為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户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第九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____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

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依本協議

第五條的辦法辦理。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可按退夥處理,退火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份,送登記機關存檔_____份。

3、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簽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合夥人(簽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