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門安裝及售後維護合作協議(通用3篇)

上門安裝及售後維護合作協議 篇1

協議書編號:

上門安裝及售後維護合作協議(通用3篇)

合作協議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甲方和乙方合稱為“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本着誠信、互惠、規範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合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雙方資質提供:營業執照、開户許可證、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其所銷售鎖具的上門安裝及售後維護工作

3.乙方提供的上門安裝及售後維護工作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

第二條 合作範圍

1. 乙方為甲方指定的區域範圍提供鎖具上門安裝及售後維護工作。

2. 乙方為甲方提供鎖具上門安裝的具體範圍為 。

3. 乙方為甲方安裝的鎖具,提供自安裝完成之日起 日內的免費上門售後維護工作。

第三條 資金與結算

1. 單價:

合作期間, 乙方以國標鎖具 (元/把)、非國標鎖具(鎖體安裝改孔、擴孔) (元/把)、特殊門(外裝門鎖、老式防盜門)的價格 (元/把) 為甲方提供上門安裝服務, 以 (元/次)的價格為甲方提供二次上門售後服務,如果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工作人員空跑,則按 (元/次)的價格收取空跑費,涉及地址偏遠地區、山區 、縣、鎮、村的安裝地址點,每單收取遠程費 (元/次)。

2.結算方式

(1)實時付款,一單一付;

(2)預存方式,儲值至平台賬户,下單訂單金額從平台賬户餘額中扣款。

3.調價:

乙方根據國家法規、行政主管部門,或因乙方業務發展、市場變動情況,可對服務費標準進行調整,如有價格調整,乙方須提前一週用《調價函》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視為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應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定,依法進行智能鎖具的安裝、維護工作。

2. 乙方利用其團隊資源,對甲方的鎖具業務進行上門服務的支撐。

3. 在合作期間內,乙方按照甲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正規業務程序進行服務支撐。

4. 乙方在鎖具安裝、維護、售後服務時,可向客户介紹鎖具的注意事項,免費向客户發放由甲方提供的相關宣傳信息,解答客户提出的問題,如遇無法回答的問題,可撥打 。

5. 因合同一方的故意、欺詐、誤操作等原因或類似原因給客户、合同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二)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協助乙方瞭解自身鎖具的一些安裝細節和注意事項,從技術和業務上保障乙方安裝、維護業務正常開展。

2. 甲方若有產品升級等重大事項,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相應的變更或調整。

3. 甲方如果對乙方的服務不滿意的,可跟乙方進行協商,要求乙方進行服務優化,乙方需對甲方的合理需求進行積極響應,如雙方協商不下來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4. 甲方確保所銷售鎖具無質量問題,如因鎖具本身質量問題導致的多次上門服務,多次上門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客户服務原則

1. 甲方負責受理客户通過各個渠道的關於鎖具使用的諮詢和投訴,諮詢和投訴熱線: 。

2. 甲方負責針對客户諮詢、投訴內容,進行核查;對於涉及乙方服務的內容,以雙方約定形式向乙方提出配合需求。

3. 由一方原因造成的客户糾紛由實際責任方負責解決,另一方協助各項取證工作。

第六條 法律責任

1. 甲乙雙方的一切經營活動,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經營,不得對對方產生不良影響。由此造成的損失、影響、罰款等,由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

2. 甲方保證所提供的的設備、技術、產品等不存在知識產權、所有權等方面的問題,否則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即構成違反本協議的事實,該方應該向非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對非違約方造成的損失。

2. 任何一方一旦根本性違反本協議的約定,非違約方應當書面通知違約方改正,如果違約方未及時改正或不能改正時,非違約方可終止本協議。

第八條 保密

1. 甲乙雙方均同意所知曉的有關對方任何方面的商業資料和信息均應嚴格予以保密。甲乙雙方均對本公司員工的保密責任負責。一方如有泄密行為,對方可追究責任。

2. 甲乙雙方不得在未獲得對方書面認可的情況下將關於對方的商業資料和信息直接或間接透露給第三方。

3. 上述商業資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甲乙雙方的商業計劃、營銷策略等內容的相應任何形式的資料。

4. 如本協議終止,保密義務仍然有效。

第九條 協議終止

1. 本協議自簽訂協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壹年。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本協議有效期限自動順延一年。前述一年的續展期屆滿後,雙方若繼續合作的,可經協商後另行簽訂新的協議。

2. 如果一方的服務質量不符合對方要求,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該方改正,如果該方未及時改正或不能改正且雙方無法協商解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3. 合作期內,如遇國家或甲方合作商政策調整導致協議不能履行,雙方各不承擔違約責任。本協議終止或提前終止時,雙方結算清楚款、物、收益分成等。

第十條 爭議處理

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雙方在本協議預留的地址皆為有效地址,雙方向對方向預留地址發送的任何文件、告示或通知均視為能夠送達接受方,並在發送後的第3日起即視為已經送達。雙方任何一方如變更上述地址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本協議正文)

甲方: 乙方:

甲方法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乙方法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上門安裝及售後維護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方將福鼎家園小區35#~38#四棟樓木門製作、安裝委託給乙方,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 設計要求:設計室內為木製門。

二、 選用主材:門框主材為章鬆,門扇為實木框膠合板面層,面層刷一遍底漆三遍灰色面漆。

三、 質量要求:門的幾何尺寸,物理性能及外觀均應符合設計及施工規範要求合格率達到100%,保證木製品正常驗收交工。

四、 雙方責任:乙方負責木門製作、運輸、安裝、刷底漆、防火漆、五金小件、玻璃製作安裝及交工、保修全過程,並接受甲方在質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同時提供產品原材料出廠合格證。價格:木製門為均價每套188元/套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 工期要求: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及時供貨(每天保證一層樓木門框進場及安裝約50套)保證工期並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內安裝完。供貨日期20xx年8月3日簽訂協議,20xx年8月5日前木製門套進場安裝並保證以後每天進場及安裝50套。結算方式:乙方安裝完1棟樓的全部門套甲方付乙方門造價的40%,乙方安裝完所有門窗、玻璃門扇、框刷完防火漆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付款至95%,其餘5%作為保修款,應於次年保修期結束後一次付清。

六、 附則:

1、合同的生效和終止: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後生效,結清工程尾款後,即宣告終止。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3、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在本合同之外簽訂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內容與本合同相牴觸者按本合同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年月日:

上門安裝及售後維護合作協議 篇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夢天產品安裝施工外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適用範圍:

本合同適用於安裝浙江華悦木業有限公司木製品產品的外包安裝隊。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2. 施工內容:

3. 暫定總價款:大寫(人民幣):

4. 工期:自 月日開工,至 月日竣工(具體以實際開工令為準備,單總工期固定);總工期 天。

5. 甲方現場負責人: 乙方現場負責人:

電話: 電話:

第二條:承包內容、方式、要求

一、乙方全面負責甲方定義的客户的夢天系列產品的安裝施工,即工程木門產品的業務安裝施工。

二、安裝施工承包方式,包括木門卸貨、產品安裝保護、上樓等二次搬運;所有五金件安裝;工廠未開到位的門扇合頁、鎖釦板等的五金現場開孔及工廠未開到位的孔洞修正;木門測量及安裝;現場住宿、交通、差旅費;安裝工具機械費用;油漆修補;安全管理費用;其他輔料(甲方只提供安裝發泡膠標準:不超3樘門/2瓶);木門安裝完成通過項目工程竣工驗收交至物業整過過程的安裝服務;及與安裝有關的未明確費用;支付安裝款時需提供正規安裝發票。

三、乙方施工隊伍人員,必須符合市勞動局建築工程施工用人有關條件規定,因條件不符,出現問題由承包方負責。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新產品培訓的指導;

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需安裝施工客户的資料、完工時間及相關安裝施工產品的技術,如安裝施工產品的新款式圖紙及安裝施工產品的安裝施工手冊。

三、甲方負責將產品按照訂單上交貨日期入庫。

四、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專有五金配件材料。

五、甲方有權在安裝施工過程中對安裝施工進度、安裝施工質量以及安裝施工規範進行全面監督。

六、因乙方延誤工期或安裝施工原因導致的客户投訴,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利向甲方索要新產品安裝施工培訓資源料。

二、乙方有權利向甲方索要需安裝施工客户的資料、完工時間及相關安裝施工產品的技術資料,如安裝施工產品的新產品款式圖紙以及安裝施工產品的安裝施工手冊。

三、乙方需配備專業配套工具設備,包括機械設備、配電箱、檢測設備、通訊設備等配套設施。

四、乙方負責產品部分相關的安裝施工輔料,輔料必須符合國家環保檢測要求,並提供相關輔料產品的質保書。

五、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的施工標準:按時、保質、保量,全面完成客户的安裝施工。

六、乙方承擔安裝施工過程中因操作不當導致產品的損壞賠償(從安裝款中扣除)。

七、乙方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表》上的時間進行安裝施工,並嚴格按計劃表進行安裝。

八、因乙方原因造成產品及相關配件丟失、損壞的,乙方須按甲方《維修產品部件,零配件收費標準》的價格賠償(從安裝款中扣除)。

九、乙方必須對安裝施工前的洞口尺寸進行洞口、基層驗收,如有問題在安裝前提出整改意見,如因乙方未驗收而造成的一切安裝施工問題由乙方承擔。

十、乙方在安裝施工前須對洞口的尺寸、平整度、質量以及產品附件等進行細緻的檢驗,在符合要求後再進行安裝施工並在安裝施工中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手冊進行安裝施工,不得隨意更改。

十一、乙方在安裝施工過程中有義務保護客户現場衞生及清潔工作,做到“落手清”, 所有安裝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廢料必須及時清理。

十二、在安裝施工過程中,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相關物品的完好性負責,如因損壞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從安裝款中扣除)。

十三、乙方須按甲方制定的入户安裝施工服務標準,為甲方客户提供優質的服務。

十四、乙方必須按甲方成品保護方案或按現場監理及施工總承包單位要求做好產品的成品保護。

第五條、安裝施工驗收標準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安裝施工質量符合“國家裝飾裝修驗收標準”以及甲方、第三方的安裝施工操作規範要求。

二、乙方完成安裝後先進行自檢,再交與客户驗收,直到客户對安裝施工質量無異議,並在《安裝質量驗收單》上簽字確認安裝施工質量驗收合格。

三、若乙方不按《產品驗收標準》施工,在客户驗收時發現安裝施工質量問題, 乙方負責返工,並承擔因此而引起的經濟賠償(從安裝款中扣除)。

第六條、售後維修與服務;

一、責任歸屬:

a:乙方承擔與工程有關聯的售後維修與服務,如出現售後維修服務時,乙方在沒有撤離現場的情況下,須積極主動地配合甲方項目經理進行維修;

b:工程交房驗收後,乙方須聽從甲方項目經理及客服部的維修安排或按約定上門定期進行維修工作。

二、維修期限及服務:

a:乙方負責產品兩年的維修期限,待維修期終止以後有償服務的形式進行後續維修工作。

b:乙方在沒有撤離現場的情況下保證接到甲方或客户來電12小時內到場,如遇緊急情況,乙方須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到場;

c:工程交房驗收後,乙方須在甲方項目經理通知後24小時內趕到現場或按約定上門期進行維修處理,完畢後做好清理現場工作,憑業主方或物業管理處簽收的驗收合格憑證報甲方客服部辦理維修移交手續。

三、費用結算:除產品搬運、安裝問題由乙方承擔相關零部件費用外,其餘都由甲方提供零部件,乙方提供人員維修安裝,乙方所承擔的零部件費用由乙方直接支付或在質保金內扣除

四、違約責任: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未能承擔或者不能承擔其約定範圍內的維修與服務,而由甲方或甲方委託人代辦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2倍的維修材料、及人工費用;質保期內的維修服務聯繫人: 電話: 人員及聯繫方式如有變動需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後果自負

五、其它:凡項目業主方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甲方的、關於產品維修與服務的相關責任的,相應部分由乙方承擔(包含人員費用)

第七條、結算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數量及單價詳見費用清單,工程結束按實際安裝數量結。

二、乙方完工後所有人工結算及工程量的確認,須甲方現場項目部負責人簽字認可後方可予以結算。結算資料有:1、安裝付款審核表2、安裝驗收單3、安裝施工合同(複印件),由項目經理填報部門(區域)經理審核後報直營中心。所有費用結算(安裝人工費等)須經直營中心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後,經公司審批簽字後予以發放。

三、安裝人員進場,支付安裝預付款10%;安裝完成總工程量的50%後,七個工作日內經甲方現場項目經理及公司業務主管部門確認後,付至合同總價的50%;安裝完成總工程量的80%後,七個工作日內經甲方現場項目經理及公司業務主管部門確認後,付至合同總價的80%。工程施工安裝完成經甲方組織現場竣工驗收交付物業使用及公司業務主管部門確認後,七個工作日內付至合同總價的100%。交付物業使用後由甲方負責售後服務,但如甲方需要,乙方應協助售後服務。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做施工班組交底培訓,每次處以30-50元的處罰。

二、乙方未對門洞進行復測每個處以10元的處罰,同時造成的其它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未能按時制定出合理的施工計劃,將處以合同總金額的1-5%的處罰。

四、乙方造成產品損壞的,按甲方維修價承擔費用,多次發生的除全額承擔外同時追加(損失額20-50%)一定的處罰金。

五、乙方造成產品遺失損失的,按原價賠償。

六、乙方不按甲方要求進度施工造成工程施工脱節或直接影響交房,由此產生後果和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遭到業主方、監理、總包公司投訴,甲方有權處以200-5000元/次的處罰, 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不得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以外的其它經營活動。違反此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1000-10000元/次的處罰,情節嚴重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九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本協議不能履行的,雙方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其他

一、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二、本協議經甲方、乙方雙方蓋章簽字後方可生效。

三、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