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又離婚(精選3篇)

復婚又離婚 篇1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復婚又離婚(精選3篇)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請請求

1、請求保全被申請人價值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動產、不動產及銀行賬户、股票賬户等)。

2、由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保全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因與被申請人糾紛一案已向貴院提起訴訟(案號:_________________),為了使申請人的債權在判決後得到有效執行,特申請對各被申請人財產進行保全。

申請人願意提供財產擔保,並預繳財產保全費用。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復婚又離婚 篇2

男方:_________________某某,男,漢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某某,女,漢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月認識,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登記結婚,婚後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_________。現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_________________

兒子(女兒)__________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託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

復婚又離婚 篇3

男方:王__,19__年5月__日出生,住雲南元謀縣渠北路社區。

女方:井__,19__年4月__日出生,住雲南元謀縣大慈寺路社區。

雙方經熟人介紹認識後相戀,於20__年10月7日在雲南元謀縣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後雙方生育有子女王秀婭(3歲)。男方沒有盡到家庭義務,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就離婚及相關問題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特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男方_與女方_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及探望

1.子女王秀婭由女方_撫養,隨女方_生活,男方_有探望子女的權利。

2.男方_一次性支付女方_子女撫養費32萬元。

3.女方_應當細心照料子女,不得因泄憤等非教育目的打罵或冷落子女,不得有侮辱、放任、歧視、虐待、遺棄、家庭暴力等影響子女身心健康的不良或違法行為,否則男方_有權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

4.每月探望兩次。為保障子女正常的學習生活,具體安排在每月雙週的週六上午9點到下午6點進行探望。探望一方可帶子女到自己的住所度過上述探望時間。

5.男方_在探望期間應細心照料子女,不得因泄憤等非教育目的打罵或冷落子女,不得有侮辱、放任、歧視、虐待、遺棄、家庭暴力等影響子女身心健康的不良或違法行為,否則女方_有權中止、取消探望權。

6.根據方便子女學習和生活的需要,女方_有權決定是否遷移小孩户口,需要遷移小孩户口的,男方_應予以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7.離婚後,女方_經協議一致,可以改變子女姓氏。

三、共有房產處理

1.位於渠北路社區41幢8單元的房產(建築面積85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_),系夫妻共同財產。該房屋出售後,雙方平分售房款淨值。

2.位於渠北路社區5幢3單元的房產(建築面積63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_),系夫妻共同財產。該房產連同室內裝修、傢俱及設施等歸男方_所有,男方_補償女方_36.5萬元;房屋所涉剩餘按揭貸款由男方_負責償還;具備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條件之日起7日內,女方_協助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所涉費用由男方_承擔。

四、共有車輛處理

1.雙方名下的車牌號為某DC3DD1的日產小轎車,系夫妻共同財產。該小轎車歸女方_所有,女方_不用補償男方_;車輛所涉剩餘按揭貸款由女方_負責償還;具備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條件之日起7日內,男方_協助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所涉費用由女方_承擔。

2.雙方名下的車牌號為某DA2DB4的龍卡小轎車,系夫妻共同財產。該車輛出售後,雙方平分售車款淨值。

五、金融資產處理

男方_名下沒有基金;女方_名下有價值17萬元的基金,女方_持有的基金不變,不用補償男方。

六、其他資產處理

男方_持有某某古玩瓷器;女方_持有某某名家書畫,各自持有藏品不變,互不找補。

七、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沒有產生債權債務。如離婚後發現有隱瞞債權的,隱瞞的債權歸對方所有。如離婚後發現有債務的,該債務由負債方負責清償。

八、款額合計及支付

綜合本協議中涉及的各項補償補助款,經合併計算,男方_應支付女方_人民幣68.5萬元。此款由男方_在離婚登記辦理之日起7日內向女方_一次性付清。

九、其他約定

1.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2.離婚後,需要遷移户口的,對方應予以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3.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未履行約定義務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8萬元,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按實際損失賠償守約方。

4.雙方確認除本協議提及的共同財產外,沒有其他共同財產。雙方沒有隱瞞、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之情形。隱瞞、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隱瞞、轉移的財產歸對方所有。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全額賠償對方財產損失。偽造債務的,按偽造債務金額賠償對方。

5.離婚後,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騷擾、干涉對方的生活、工作、交往、情感,不得攻擊、侮辱對方人格,尊重對方戀愛婚姻自由和人身安全權利。不得向他人泄露知悉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祕密、詆譭或損害名譽。

6.雙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存在欺詐、脅迫情形,在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均應自覺遵守,不得反悔、違約,不得向對方提出無理要求。

7.本協議簽訂後,未能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的,本協議約定的財產處理內容對雙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8.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前款對財產處理內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9.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看在往日夫妻情分上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處理。

男方(簽名):_

女方(簽名):_

簽訂日期:20__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