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半成品承攬合同書(精選8篇)

加工半成品承攬合同書 篇1

(一)案件基本事實

加工半成品承攬合同書(精選8篇)

__年月至今,印務公司與生物公司簽訂加工承攬合同,約定由印務公司為生物公司印刷包裝盒和產品説明書等物品。合同對品名、數量、金額、驗收、結算等事項以及違約責任和糾紛的處理方式進行了詳細的約定。

簽約後,印務公司依約完成印刷工作,並及時送達合同指定地點交生物公司驗收入庫。但生物公司只支付少量報酬,餘款二十多萬元(具體金額有待進一步核算)一直拖延未予支付。

(二)對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分析

1、雙方承攬合同關係合法有效,對此不應有異議。

2、印務公司完成工作,生物公司應支付相應報酬。具體金額有待細查。

3、生物公司逾期支付報酬,應承擔違約責任。

按合同第十一條第5項規定,生物公司應按銀行逾期借款利息償付違約金。由於生物公司的付款系根據定作情況分期履行,而且生物公司曾間歇性地少量支付。因此違約金的處理應在詳細調查的基礎上,結合合同約定以及法律規定作出儘可能有利於印務公司的解釋和計算。

(三)對本案的預期

由於生物公司的違約事實較為明確,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起訴至法院應能得到判決支持。但同時應注意:

1、精密做好生物公司的財產調查工作,確定其償付能力,必要時可要求專業調查公司的參與;

2、為爭取印務公司的利益化,同時減少訴訟過程中的爭議,在訴前還應做好證據的詳盡收集等準備工作。

合同編號: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甲方)

承攬方:________(乙方)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

加工半成品承攬合同書 篇2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成品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一條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村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項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半成品承攬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加工標的

貨物名稱型號面料顏色單位數量單價總金額交貨地點及期限

交期:__________

出口國:__________

合計人民幣(大寫)按實際金額結算__________單價含線税封箱帶

二、定作方提供材料(若定作方提供材料,則必須填寫)

材料質量數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額

面料.裏料一等按定單數量到位按實際排版單耗

三、承攬方應當在收到定做人提供的材料後應立即組織人員依據行業標準進行檢驗,提出異議期限為7天;定作方委託承攬方採購面料、裏料、輔料的,承攬方對所採購物品的質量負責,應該得到定作方的書面確認方可開裁。

四、加工物品的技術標準及質量以定作方指示書、確認樣的要求為準。物品加工其他特別質量要求:按相應的出口產品的檢驗標準和SN/T1649 的標準驗收。

五、承攬方發現定作方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在3日內向定作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負責,定作方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後的7日內答覆。

六、加工物品的包裝按定作方的要求。

七、未經定作方書面同意,承攬方不得擅自將合同所約定的定作任務或部分定作任務轉移給第三方完成,否則將構成違約,定作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給定作方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八、承攬方負責將定作物品送至定作方指定的地點。(定做方自提)。

九、承攬方應該在貨物生產完成後、出運前組織進行驗收,驗收標準為客户最終確認樣及確認意見標準。由於承攬方逾期交貨、貨物的質量問題等原因引起的索賠和其他責任由承攬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客户索賠、因交貨期推遲而引起的空運費等)。

十一、付款方式:內部結算。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在加工製作期間,定做方有權隨時進入承攬方的工作現場進行必要的監督檢查,

2、雙方對質量標準確認以封樣為準,雙方各保留封樣,由承攬方無償提供。

3、若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任務完成後,承攬方必須將剩餘面料、二等衣服等送達到定作方指定地點。

4、用料按定作方要求,超出不允許裁剪,按最省的排料。

5、最終產品質量必須通過定作方驗收,由於承攬方原因造成定作方二次加工、二次出運和退貨索賠等一切損失均由承攬方承擔。

十三、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除應承擔因違約給非違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還應賠付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

十四、如有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定做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五、未盡事項雙方協議解決。

定做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加工半成品承攬合同書 篇4

委託方:_________紡織器材廠

承攬方:_____________電鍍廠

1.加工的項目、產品名稱、規格________數量________價格、交貨期:

2.質量標準:乙方根據甲方提供圖紙規定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加工。

在加工工藝過程及運輸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許損壞千分之_____,但損壞件必須歸還甲方。

3.原料供應:加工用鋅塊由甲方供應。

4.交貨方式:由乙方負責往返運輸,運費由乙方自負。

5.質量驗收方法:完成加工後由甲方按質量標準驗收。

6.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7.違約責任:甲方委託乙方加工鍍鋅、淬火等,乙方應按規定日期完成;

逾期由乙方負擔甲方的經濟損失,每天按加工產品總值千分之______交納罰金。

甲方未按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損失,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甲方:____________紡織器材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電鍍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加工半成品承攬合同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定做方)

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承攬方)

電話:______________

加工水晶琥珀畫,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合同簽定後,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產品樣本圖案。天然彩沙、鍍金線及專用工具,乙方自購。如在本廠購買材料,由於乙方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做畫,為保證本廠產品質量,材料不退。

2、甲方對乙方產品負責回收並以現金支付加工費(___元/M2),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產品。

__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通過考察同意後,自願購買材料。如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自己負責。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樣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組織人員加工,技術轉讓,需經廠方同意方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二、違約條款

1、甲方違背合同第一條(2款)時以(550元/M2)的1倍支付乙方違約金。

2、乙方外購材料摻雜使假,私自技術轉讓時,按每平方米___元的1倍支付甲方違約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____月,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瞞後,乙方申請,甲方有權依據生產定單續簽或終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並有驗收標準為合同附屬文件,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加工半成品承攬合同書 篇6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品 名│規 格│單 位 │數 量 │備 注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為保存,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 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

3, 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1.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等等。)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10%__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20%__60%幅度)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__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_%(20%__-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

_____(如經簽證或公證,則應送簽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訂

加工半成品承攬合同書 篇7

甲方: (定作方)

乙方: (承攬方)

乙方是為甲方加工 _____________所需零部件的生產廠家,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 本合同所指加工行為是:

甲方向乙方下達加工訂單,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圖紙、技術指標、質量標準、驗收標準及其它約定條件,加工產品並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加工費給乙方的行為。

二、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見下表:

甲方企業物料代碼 產品品名 、規格 單位 單價 備 注

1. 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增加上表以外的同類型零部件加工,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2.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簡稱“加工零部件”

三、 加工零部件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

甲方企業物料代碼 產品品名 規格 技術標準或要求

備 注

四、 加工零部件價格及加工費的確定:

1. 乙方加工零部件的價格,由雙方依據《報價核算表》確認,該價格自確認之日起生效。因市場價格的變動或其它原因,需要調整價格的,按該程序重新確認,之前仍按原價格執行。

2. 為確保甲乙雙方長期有效的合作關係,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須最具市場競爭力。如乙方銷售與加工零部件類似的產品給其它客户,則乙方必須保證加工零部件與這些類似產品相比價格最低;在其它廠家能以比乙方更低的價格提供相同質量的加工零部件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將價格調整到與其它廠家相同或更低。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內不予調整價格也不能合理説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3. 加工費計算方法:

(1) 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應在核定加工零部件價格基礎上,扣除甲方提供之原材料、零部件價格,餘額為乙方的加工費。

(2)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程序到甲方指定倉庫辦理領料手續,領取物料並按照甲方規定之原材料、零部件損耗標準進行加工,超過規定標準,造成甲方原材料、零部件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加工費中扣除。

五、 加工訂貨:

1. 甲方向乙方下達訂單,乙方接受:

(1) 甲方以傳真或電腦下單(下同)的形式向乙方發出《委外加工生產通知單》訂貨,乙方確認訂單的具體要求後回傳,該訂單作為甲方向乙方訂貨的依據。

(2) 電話通知訂貨。但訂購的貨值或甲方提供給乙方加工的材料貨值必須在5000元人民幣以下,同時,甲方必須填寫《電話通知訂貨記錄》,作為電話訂貨或更改訂單的原始記錄憑證。

2. 因甲方的生產計劃變動,要求更改訂貨時,乙方接受:

(1) 甲方向乙方發出《加工訂單更改通知單》或取消原《委外加工生產通知單》從新發出《委外加工生產通知單》,乙方確認後回傳。

(2) 電話通知更改。但更改的貨值必須在5000元人民幣以下。

3. 如甲方通知取消訂單:

(1) 訂貨當天通知取消的,訂單取消。

(2) 在一個貨期段內(非訂貨當天)通知取消的,乙方在接到通知時應立刻停止該訂單的生產,並將己生產數量如實反映甲方,經核實是在乙方生產力範圍內的數量,甲方僅負責安排此數量已生產的加工零部件的使用,協助乙方消化為該訂單生產的正常備料。

4. 乙方需領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於訂單下達之日,憑甲方訂單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辦理領料手續。

六、 加工零部件的包裝、運輸與交貨:

1. 加工零部件的包裝,按甲方企業技術規定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包裝物標識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如某加工零部件沒有甲方的企業技術規定則按國家有關規定或採用適宜運輸與保證質量的包裝。

4. 乙方必須按合同及訂貨單的要求將加工零部件送至甲方指定倉庫,運輸、裝卸費用自負。送貨時應包裝完整,標識明確,規格統一,並在送貨單上註明甲方制訂的物料碼、名稱規格、數量、單位及生產廠的合格證。

5. 甲方收到乙方的加工零部件時,經檢驗合格開具合格檢驗報告後,開具《收料單》。

6. 甲方負責乙方要求回收的加工零部件包裝物的保護並統一地點存放。乙方應在七(7)天內將加工零部件的包裝物運走,否則,對包裝物的任何問題甲方不負責。

七、 雙方就合同產品所需模具,約定如下:

1. 圖紙的設計與提供:乙方進行圖紙的設計開發,圖紙及技術資料需經甲方確認,費用由乙方承擔。

2. 模具的製造及其費用承擔:由乙方承擔;

3. 模具的驗收及其標準:由甲方或甲方確認的圖紙及零件檢驗標準確定。

4. 模具的使用、維修、保養及費用承擔:由乙方承擔;

5. 模具的知識產權:甲方所有;

6. 模具的所有權:甲方所有。

八、 知識產權保護

1. 按照雙方簽訂的《知識產權保護協議》規定執行,有商標許可的,還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九、 產品技術、質量標準與控制

1. 合同生效後 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關圖紙、檢驗標準及下列文件、資料:

(1)

(2)

(3)

2. 產品質量控制:

(1) 乙方須先按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首樣等要求,製作樣品,並經甲方檢驗合格後,進行小批量生產。小批量產品質量經甲方檢測合格確認後,才能進入批量生產。

(2) 甲方有權向乙方派駐技術管理人員並對乙方的產品、材料、零部件及生產裝配過程隨時進行抽檢;乙方應予配合,並免費安排住宿。甲方及時將每次抽檢、驗收結果通報乙方,以幫助乙方解決質量問題。

(3) 甲方原則上每年一次派具內審資格人員對乙方的質保體系進行檢查評審,並出具由甲方管理者代表簽發的審廠報告,乙方有責任按照質保體系要求配合甲方進行工廠審查,並對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項目及時進行整改。甲方針對乙方質保體系中的不合格項進行二次評審,如仍未達到要求,則可中止或終止本合同。

(4) 乙方同意將加工零部件之主要原材料及關鍵零配件供應商名單及價格之詳細書面資料送甲方備案,乙方更改零配件及其供應商前必須經甲方書面確認並報甲方備案。乙方已通過3C認證的產品品種,零部件不得更改。

(5) 一般情況下,乙方可在甲方推薦的供應商範圍內選擇,也可選擇符合甲方質量要求的其它供應商,但應向甲方提供該供應商生產的關鍵零配件足夠檢驗數量的樣品,經甲方檢測合格並書面確認、封樣交甲方後,方可採購併投入生產。

(6) 雖然甲方根據經驗或樣品檢測結果向乙方推薦供應商,或者同意了乙方選定的供應商,或者借甲方名義採購原材料、零配件後向乙方提供,或對加工零部件進行了檢驗。但是甲方的認可或受託購買行為並不代表乙方進貨質量控制責任的免除,由乙方對所採購零配部件的質量承擔責任。雖然甲方進行了上述質量檢驗與控制活動,但甲方不對加工零部件的質量承擔任何責任,由乙方承擔全部的產品質量責任。

3. 質量整改

(1) 同一型號的加工零部件,乙方若連續出現二次不合格,甲方可發出整改通知書,並可應乙方要求,派出技術檢驗人員予以幫助,但其費用由乙方支出,經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之間的合同履行。

4. 產品技術、質量與控制,不合格品與產品質量事故的處理適用雙方簽訂的《質量保證協議書》。

十、 加工費的結算

1. 加工費的結算方式為:每月二十五(25)日前結清截止上月二十五(25)日檢驗合格的加工零部件之加工費,扣除加工費______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乙方根據餘額開具發票,甲方以三(3)個月承兑匯票的方式支付加工費(乙方如要求將承兑方式改為現匯支付,由乙方不低於月息0.28%貼息給甲方)。

2. 質量保證金於雙方終止業務來往的 年內結清。第一年結算_______%,第二年結算________%,第三年結算____________%。

十一、 驗收方法

1. 甲方自合同物料入庫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驗收標準與手段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或行業通行標準或國家標準執行。雙方如對質量問題產生爭議的,按甲方所在地質量監督檢查機關檢測結果為準。

十二、 對加工零部件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 甲方在驗收過程中,如果發現加工零部件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符合規定,應妥為保管並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書面異議中,應説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隻、發貨和到貨日期;不符合規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和檢驗情況;提出不符合規定的加工零部件的處理意見。在付款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 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_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3. 加工零部件在用於甲方生產的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甲方負責協助。造成甲方無法正常使用的加工零部件,乙方應負責退、換。由此引起所涉及之加工費無法按時付款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由此造成甲方不能生產或延誤的,其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 加工零部件出現售後質量問題的,由甲方將存在問題的產品提交甲方所在地質量監督檢查機關檢測,報告確認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 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的,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理,具體如下:

(1) 因質量問題批次檢驗不合格退貨的,扣罰當批貨值的5%,但不低於500元,不高於5000元;在甲方通知乙方後,乙方做出返工、挑選、重新生產或其它手段在原訂單要求的交貨期內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不能在原訂單要求的交貨期內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品的,應及時知會甲方,並按第(4)條接受扣罰。

(2) 因質量問題批次檢驗不合格讓步接收的,扣除當批貨值的10%;

(3) 因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廢)造成停工、返工或全檢的,按未能按期按量交貨造成停工處理,按50元/工時累計扣罰,物料損失由乙方負責;

(4) 未能按期、按量交貨或不合格造成計劃調整的,扣罰違約金3000元/次;

(5) 未能按期、按量交貨或不合格造成出貨延誤,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廢)造成出貨延誤的,扣罰違約金5000元/次,損失另計;

(6) 故意將不合格的加工零部件混放在合格品中,或明知是不合格品卻冒充合格品的,扣罰20000元以上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除罰款外取消供應商資格;

(7) 未經確認,私自更換、更改原材料、零部件規格型號或供應廠家,扣罰20000元以上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除罰款外取消供應商資格;

(8) 送貨實物數量或重量不足,扣除欠貨價值10~100倍的違約金;

2. 乙方所交的加工零部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除按以上進行扣罰,乙方還必須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 乙方因加工零部件的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除按以上進行扣罰,乙方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加工零部件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 乙方提前交貨的、多交的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加工零部件,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 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的,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並自動解除乙方未按時完成部份的訂購計劃。

6. 加工零部件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負責應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十四、 甲方的違約責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2.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當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十五、 合同的變更、解除:

1. 合同期內,甲乙任何一方經協商一致均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民法典》第94條規定的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出現,均可解除合同。

2. 乙方連續或累計二個月未能按時交貨的,或生產的合同產品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 合同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應在30天內將甲方所有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模具、商標標識、技術資料、供應商名單等,歸還甲方。

十六、 不可抗力

1.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七、 其他

1.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加工零部件或其他貨物來充抵。

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或終止於合同完全履行或其他解除事由出現時。

3.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4. 雙方簽訂的《質量保證協議》、《業務交往若干問題備忘錄》、《商標使用管理合同》、《知識產權保護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八、 其他需約定事項: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加工半成品承攬合同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