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進料加工並出口協議

皮革進料加工並出口協議

甲方:地址:電話:傳真:

乙方:地址:電話: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皮革進料加工,皮革製品出口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皮革進料加工,皮革製品出口至香港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二、合同標的:中國石材網-外貿助手-.產品名稱:數量:合同金額:擬出運日期:出運港:到貨港:外方付款結算方式: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甲方職責:

1.負責與外商簽訂所有合同範文,並對合同的全部內容負責;

2.負責安排生產、出運、交貨;

3.負責向乙方提供工廠開具的增值税發票、納税繳款書及運費等正式發票;

4.承擔業務的全部費用及風險,保證按合同條款(合同標的)的全部內容執行,並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續費(乙方收匯)。

(二)乙方職責:

1.負責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內容對外簽訂合同範文;

2.提供出口貨物商檢、報關、出運和結匯等工作所需的單據;

3.負責出口結匯;

4.結匯後一週內,將貨款轉付甲方賬户。

四、違約責任:中國石材網-外貿助手-.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責任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五、甲方出具的擔保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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