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加工製造廠房租賃合同(精選3篇)

服裝加工製造廠房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服裝加工製造廠房租賃合同(精選3篇)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廠房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座落在 ,租賃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廠房類型為

酷構。

二、 廠房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廠房裝修日期 個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裝修期間免收租費。

2、廠房租賃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 年。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 租金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租賃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年租金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變,第二年起遞增率為3%—5%。

3、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廠房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一個月租金。租金應預付三個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通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收到收據或發票時,應在三天內付款。

2、租賃期間,乙方應按月繳納物業管理費,每日每平方米物業管理費為 元。

五、廠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廠房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廠房的影響。

4、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六、廠房轉租和歸還

1、 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轉租轉讓,則甲方不再退還租金和保證金。

2、 租賃期滿後,該廠房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並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衞生工作

3、 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 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承擔,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 租賃期間,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 門電話。如需 門以上的電話,費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滯納金,並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7、 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八、其他條款

1、 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賠償乙方三個月租金。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三個月租金。

2、 租賃期間,如因產權證問題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一切責任給予賠償。

3、 可由甲方代為辦理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 租賃合同簽訂後,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5、 供電局向甲方收取電費時,按甲方計劃用電收取每千瓦用電貼費 元,同時收取甲方實際用電電費。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樣收取酒劃用電貼費和實際用電電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雙方各執貳分,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服裝加工製造廠房租賃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福建)服飾發展有限公司(發單方)

乙方:(接單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雙方協商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就委託生產加工 服裝 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加工貨號、品名、數量、單價、布種;

二、甲方負責生產所需的有關物料提供,主要指:

1、 產品所需的面、輔料提供,或者是裁剪好的布片。 2、 產品樣衣、裁剪版、實樣、工藝製造單。

3、 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天內提供面輔料。如無法按時提供,則交貨期順延。

三、加工要求:

1、乙方投產前,要經過甲方的產前樣確認;

2、乙方需配合甲方質管部門提供相關的質量和生產進度數據;

3、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配色、配碼生產,如果甲方有調整,急需要部分的顏色、號碼,乙方要積極配合;

4、甲方提供給乙方生產的款式,乙方應對外界絕對保密,如泄露給第三者,甲方將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5、乙方必須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動力資源完成工作,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生產轉發給第三方生產;

6、乙方作為甲方的加工廠家,乙方要積極參加甲方生管部、質管部召開的各種相關會議。

四、品質要求: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發佈的一級品標準以及甲方提供的《工藝製造單》的質量標準進行生產,乙方不行私自調整標準。

2、發現確實因為工藝的問題,需要在質量方面調整的,要經過甲方質管部門的書面確認。3、乙方在生產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的,甲方有權責其賠償,成衣出現廢品和次品的將不計算加工費。少交貨、交廢品與次品的,按成本價在加工費中扣除;布料和輔料超耗的,按成本價扣其加工費。

4、甲方將對乙方送來終檢的產品進行檢驗,檢驗的合格率必需達到 %以上;5、乙方退回返工修復的產品,乙方應甲方的要求返工,不得未返工的貨品參雜在待交的合格品裏面,如上交到甲方公司,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屬於是因乙方自己管理不善給其帶來的嚴重後果。

五、交貨要素:

1、交貨期限: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以前全部交清; 2、交貨地點:甲方指定的本公司倉庫。

3、包裝方式:交貨的外箱必須註明箱號、箱數、箱內產品名稱及各規格、數量。乙方提供包裝箱並負責包裝及承擔費用。

4、驗收方式:乙方檢驗,甲方終檢。

5、運輸方式:乙方負責所有運輸費用。因產品的品質問題退貨的所有往返運費也由乙方承擔。6、交貨隨附文件:裝箱明細單。若是交給貨運公司發貨的,乙方並將貨品運輸單傳真給甲方作為通知收貨憑證,運輸憑證原件隨後寄給甲方。

六、交貨規定:

1、乙方必須嚴守交貨日期,如果因甲方原、輔材料拖欠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按期交貨,應由乙方填寫延期申請表經甲方負責人簽字同意。

2、如果因乙方自身的問題,而造成逾期交貨,逾期時間6天以上10天以內的,將扣除產品加工總價10%;逾期10天以上15天以內的,將扣除產品加工總價30%;逾期15天以上的,將扣除產品加工總價80%,並承擔賠償甲方因乙方逾期交貨所帶來的經濟損失。出現逾期交貨15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取消合同,並不負責乙方的任何損失。

3、如果乙方沒按甲方的要求生產,而造成碼號、顏色不齊,品質不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交貨量達到整單加工產品總量 60%的,甲方支付給乙方整單產品加工總價的30%;2、乙方整單加工產品全部交清,並經過甲方驗收後的半個月內,甲方支付給乙方整單產品加工總價的60%;

3、加工費餘款的10%在甲方驗收入庫後的一個月後付清。

八、爭議解決:

1、雙方需要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條款執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處理。2、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解決。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附件、

1、《生產工藝製造單》、《樣衣》、《紙板》、《耗料計劃單》; 2、《生產指令單》

甲方:---(福建)服飾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簽名蓋單:委託代理人:電話:傳真: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日期:年 月日

服裝加工製造廠房租賃合同 篇3

定作方(甲方):,身份證號:。

承攬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託乙方加工_________,雙方本着誠信、互利、公平、公開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委託加工項目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以甲方下單為準)

單價

備註

二、委託加工方式

1、甲方提供原材料。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甲方調換或補齊。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

2、甲方負責布料裁剪,並由甲方提供商標(成尊女褲)、吊牌、防偽標識。

3、乙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加工原材料。在甲乙雙方確認樣品封樣後,乙方進行加工,按照封樣樣品標準加工的產品,甲方不得拒收。如果有質量異議,雙方應共同選擇由鑑定資質的機構進行鑑定。

4、工廠由乙方全權管理,包括加工設備、工作人員及其工資等。

5、交貨期限:按乙方接單日起-天內交貨。具體時間以訂單為準。

三、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質量要求進行加工,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製作出樣品,經甲方確認後封樣,該樣品由甲方保存。

2、技術標準按照《企業質量問題細則》(見附件)及國家標準。(如企業質量細則標準中有低於國家標準或者與國家標準不符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四、乙方對質量負責的範圍及期限

1、面料、輔料質量的確認;

2、顏色、尺碼規格的確認;

3、繡制商標工藝的確認;

4、縫紉手工藝的確認;

5、其他質量問題的確認;

6、乙方負責該批委託加工產品銷售期內的質量問題;

7、甲方允許乙方製作誤差率為千分之三。

五、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裝款式、標誌圖案等圖樣的技術資料;

2、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服裝款式、圖紙等技術資料進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關資料,也不得在甲方訂單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料自行加工、銷售。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裝樣品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六、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乙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七、包裝要求及交貨地點、運輸方式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內、外包裝及發運包裝;

2、於甲方指定的地點_________交貨。

3、運輸方式為_________;運費由_________負擔。

八、加工費及結算

1、加工單價:_______元/套,大寫:

2、結算日期:按月結算,依據實際製衣件數,經雙方認可後,甲方須在月底前支付乙方加工費。

九、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甲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提供不符合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產品質量、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停工待料的一切損失。

2、甲方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3、甲方應按時付款,如不按時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應支付價款20%作為違約金。

4、甲方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設計或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接受人等,應當事先通知乙方,否則由甲方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5、甲方中途廢止合同的,償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規定時間、數量交貨,如逾期交貨或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違約金。

2、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及技術指標,如果未達到要求而導致退貨,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貨金額的_______%違約金;

3、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4、乙方由於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乙方若違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相關資料,並視實際情況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若製造假冒產品,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甲方有權通知相關監督檢查部門對其進行處罰;

7、乙方無權銷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產品,如乙方私自銷售本合同簽訂的加工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按該批產品總金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籤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其他約定:

甲方(章):

乙方(章):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