傢俱配件廠加工承攬合同(精選3篇)

傢俱配件廠加工承攬合同 篇1

甲方:

傢俱配件廠加工承攬合同(精選3篇)

乙方:

甲方因與東莞市____傢俱配件廠加工承攬合同糾紛一案,委託乙方的律師進行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指派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參加訴訟活動,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甲方必須如實地向承辦律師敍述案情,主動提供有關證據和資料。如甲方故意向承辦律師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不予退還。

四、參照國家《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繳納律師費(選其一):

1、按本案標的額之比例收取律師費:甲方在扣除____美金後,甲方按剩餘的總款項的30%支付給乙方作為律師費。

2、按收取辦案費後再採取風險收費方式收取律師費:

3、按雙方約定之其他方式(按時、按件等)收取律師費:

五、乙方律師為甲方辦案所需之證據收集、調查、交通、食宿及津貼等費用,由甲方負擔。該費用之承付,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深圳範圍內辦案費(包乾)無元。市外另行商定。

六、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依授權委託書確定之。

七、如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後,非因乙方過錯而提出撤訴和庭外和解,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甲方,未收部分應補交乙方。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委託階段終止(判決、裁定、調解、案外和解或撤銷訴訟)。本案終結後,如甲方繼續委託乙方代理上訴、申訴、或執行,雙方應另行訂立委託合同,費用另計。

九、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如乙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經雙方協商確定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承辦律師。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傢俱配件廠加工承攬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 (承攬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工業城內

乙方是為甲方加工 _____________所需零部件的生產廠家,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 本合同所指加工行為是:

甲方向乙方下達加工訂單,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圖紙、技術指標、質量標準、驗收標準及其它約定條件,加工產品並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加工費給乙方的行為。

二、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見下表:

甲方企業物料代碼 產品品名 、規格 單位 單價 備 注

1. 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增加上表以外的同類型零部件加工,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2.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簡稱“加工零部件”

三、 加工零部件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

四、 加工零部件價格及加工費的確定:

1. 乙方加工零部件的價格,由雙方依據《報價核算表》確認,該價格自確認之日起生效。因市場價格的變動或其它原因,需要調整價格的,按該程序重新確認,之前仍按原價格執行。

2. 為確保甲乙雙方長期有效的合作關係,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須最具市場競爭力。如乙方銷售與加工零部件類似的產品給其它客户,則乙方必須保證加工零部件與這些類似產品相比價格最低;在其它廠家能以比乙方更低的價格提供相同質量的加工零部件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將價格調整到與其它廠家相同或更低。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內不予調整價格也不能合理説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3. 加工費計算方法:

(1) 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應在核定加工零部件價格基礎上,扣除甲方提供之原材料、零部件價格,餘額為乙方的加工費。

(2)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程序到甲方指定倉庫辦理領料手續,領取物料並按照甲方規定之原材料、零部件損耗標準進行加工,超過規定標準,造成甲方原材料、零部件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加工費中扣除。

五、 加工訂貨:

1. 甲方向乙方下達訂單,乙方接受:

(1) 甲方以傳真或電腦下單(下同)的形式向乙方發出《委外加工生產通知單》訂貨,乙方確認訂單的具體要求後回傳,該訂單作為甲方向乙方訂貨的依據。

(2) 電話通知訂貨。但訂購的貨值或甲方提供給乙方加工的材料貨值必須在5000元人民幣以下,同時,甲方必須填寫《電話通知訂貨記錄》,作為電話訂貨或更改訂單的原始記錄憑證。

2. 因甲方的生產計劃變動,要求更改訂貨時,乙方接受:

(1) 甲方向乙方發出《加工訂單更改通知單》或取消原《委外加工生產通知單》從新發出《委外加工生產通知單》,乙方確認後回傳。

(2) 電話通知更改。但更改的貨值必須在5000元人民幣以下。

3. 如甲方通知取消訂單:

(1) 訂貨當天通知取消的,訂單取消。

(2) 在一個貨期段內(非訂貨當天)通知取消的,乙方在接到通知時應立刻停止該訂單的生產,並將己生產數量如實反映甲方,經核實是在乙方生產力範圍內的數量,甲方僅負責安排此數量已生產的加工零部件的使用,協助乙方消化為該訂單生產的正常備料。

4. 乙方需領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於訂單下達之日,憑甲方訂單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辦理領料手續。

六、 加工零部件的包裝、運輸與交貨:

1. 加工零部件的包裝,按甲方企業技術規定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包裝物標識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如某加工零部件沒有甲方的企業技術規定則按國家有關規定或採用適宜運輸與保證質量的包裝。

4. 乙方必須按合同及訂貨單的要求將加工零部件送至甲方指定倉庫,運輸、裝卸費用自負。送貨時應包裝完整,標識明確,規格統一,並在送貨單上註明甲方制訂的物料碼、名稱規格、數量、單位及生產廠的合格證。

5. 甲方收到乙方的加工零部件時,經檢驗合格開具合格檢驗報告後,開具《收料單》。

6. 甲方負責乙方要求回收的加工零部件包裝物的保護並統一地點存放。乙方應在七(7)天內將加工零部件的包裝物運走,否則,對包裝物的任何問題甲方不負責。

七、 雙方就合同產品所需模具,約定如下:

1. 圖紙的設計與提供:乙方進行圖紙的設計開發,圖紙及技術資料需經甲方確認,費用由乙方承擔。

2. 模具的製造及其費用承擔:由乙方承擔;

3. 模具的驗收及其標準:由甲方或甲方確認的圖紙及零件檢驗標準確定。

4. 模具的使用、維修、保養及費用承擔:由乙方承擔;

5. 模具的知識產權:甲方所有;

6. 模具的所有權:甲方所有。

八、 知識產權保護

1. 按照雙方簽訂的《知識產權保護協議》規定執行,有商標許可的,還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九、 產品技術、質量標準與控制

1. 合同生效後 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關圖紙、檢驗標準及下列文件、資料:

(1)

(2)

(3)

2. 產品質量控制:

(1) 乙方須先按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首樣等要求,製作樣品,並經甲方檢驗合格後,進行小批量生產。小批量產品質量經甲方檢測合格確認後,才能進入批量生產。

(2) 甲方有權向乙方派駐技術管理人員並對乙方的產品、材料、零部件及生產裝配過程隨時進行抽檢;乙方應予配合,並免費安排住宿。甲方及時將每次抽檢、驗收結果通報乙方,以幫助乙方解決質量問題。

(3) 甲方原則上每年一次派具內審資格人員對乙方的質保體系進行檢查評審,並出具由甲方管理者代表簽發的審廠報告,乙方有責任按照質保體系要求配合甲方進行工廠審查,並對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項目及時進行整改。甲方針對乙方質保體系中的不合格項進行二次評審,如仍未達到要求,則可中止或終止本合同。

(4) 乙方同意將加工零部件之主要原材料及關鍵零配件供應商名單及價格之詳細書面資料送甲方備案,乙方更改零配件及其供應商前必須經甲方書面確認並報甲方備案。乙方已通過3C認證的產品品種,零部件不得更改。

(5) 一般情況下,乙方可在甲方推薦的供應商範圍內選擇,也可選擇符合甲方質量要求的其它供應商,但應向甲方提供該供應商生產的關鍵零配件足夠檢驗數量的樣品,經甲方檢測合格並書面確認、封樣交甲方後,方可採購併投入生產。

(6) 雖然甲方根據經驗或樣品檢測結果向乙方推薦供應商,或者同意了乙方選定的供應商,或者借甲方名義採購原材料、零配件後向乙方提供,或對加工零部件進行了檢驗。但是甲方的認可或受託購買行為並不代表乙方進貨質量控制責任的免除,由乙方對所採購零配部件的質量承擔責任。雖然甲方進行了上述質量檢驗與控制活動,但甲方不對加工零部件的質量承擔任何責任,由乙方承擔全部的產品質量責任。

3. 質量整改

(1) 同一型號的加工零部件,乙方若連續出現二次不合格,甲方可發出整改通知書,並可應乙方要求,派出技術檢驗人員予以幫助,但其費用由乙方支出,經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之間的合同履行。

4. 產品技術、質量與控制,不合格品與產品質量事故的處理適用雙方簽訂的《質量保證協議書》。

十、 加工費的結算

1. 加工費的結算方式為:每月二十五(25)日前結清截止上月二十五(25)日檢驗合格的加工零部件之加工費,扣除加工費______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乙方根據餘額開具發票,甲方以三(3)個月承兑匯票的方式支付加工費(乙方如要求將承兑方式改為現匯支付,由乙方不低於月息0.28%貼息給甲方)。

2. 質量保證金於雙方終止業務來往的 年內結清。第一年結算_______%,第二年結算________%,第三年結算____________%。

十一、 驗收方法

1. 甲方自合同物料入庫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驗收標準與手段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或行業通行標準或國家標準執行。雙方如對質量問題產生爭議的,按甲方所在地質量監督檢查機關檢測結果為準。

十二、 對加工零部件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 甲方在驗收過程中,如果發現加工零部件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符合規定,應妥為保管並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書面異議中,應説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隻、發貨和到貨日期;不符合規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和檢驗情況;提出不符合規定的加工零部件的處理意見。在付款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 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_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3. 加工零部件在用於甲方生產的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甲方負責協助。造成甲方無法正常使用的加工零部件,乙方應負責退、換。由此引起所涉及之加工費無法按時付款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由此造成甲方不能生產或延誤的,其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 加工零部件出現售後質量問題的,由甲方將存在問題的產品提交甲方所在地質量監督檢查機關檢測,報告確認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 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的,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理,具體如下:

(1) 因質量問題批次檢驗不合格退貨的,扣罰當批貨值的5%,但不低於500元,不高於5000元;在甲方通知乙方後,乙方做出返工、挑選、重新生產或其它手段在原訂單要求的交貨期內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不能在原訂單要求的交貨期內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品的,應及時知會甲方,並按第(4)條接受扣罰。

(2) 因質量問題批次檢驗不合格讓步接收的,扣除當批貨值的10%;

(3) 因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廢)造成停工、返工或全檢的,按未能按期按量交貨造成停工處理,按50元/工時累計扣罰,物料損失由乙方負責;

(4) 未能按期、按量交貨或不合格造成計劃調整的,扣罰違約金3000元/次;

(5) 未能按期、按量交貨或不合格造成出貨延誤,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廢)造成出貨延誤的,扣罰違約金5000元/次,損失另計;

(6) 故意將不合格的加工零部件混放在合格品中,或明知是不合格品卻冒充合格品的,扣罰20000元以上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除罰款外取消供應商資格;

(7) 未經確認,私自更換、更改原材料、零部件規格型號或供應廠家,扣罰20000元以上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除罰款外取消供應商資格;

(8) 送貨實物數量或重量不足,扣除欠貨價值10~100倍的違約金;

2. 乙方所交的加工零部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除按以上進行扣罰,乙方還必須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 乙方因加工零部件的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除按以上進行扣罰,乙方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加工零部件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 乙方提前交貨的、多交的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加工零部件,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 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的,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並自動解除乙方未按時完成部份的訂購計劃。

6. 加工零部件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負責應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十四、 甲方的違約責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2.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當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十五、 合同的變更、解除:

1. 合同期內,甲乙任何一方經協商一致均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民法典》第94條規定的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出現,均可解除合同。

2. 乙方連續或累計二個月未能按時交貨的,或生產的合同產品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 合同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應在30天內將甲方所有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模具、商標標識、技術資料、供應商名單等,歸還甲方。

十六、 不可抗力

1.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七、 其他

1.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加工零部件或其他貨物來充抵。

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或終止於合同完全履行或其他解除事由出現時。

3.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4. 雙方簽訂的《質量保證協議》、《業務交往若干問題備忘錄》、《商標使用管理合同》、《知識產權保護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八、 其他需約定事項: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傢俱配件廠加工承攬合同 篇3

附:加工承攬合同樣本

加工承攬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縣木具廠

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方:××縣百貨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乙方加工櫃枱,貨架,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

名│ 規格(長,寬,高cm)│ 單位 │ 數量 │ 備註 │

├──────────┼───────────┼───┼───┼───┤

│玻璃櫃台

│130X40X 90

│ 件 │ 120 │

├──────────┼───────────┼───┼───┼───┤

│塑料枱面櫃枱

│180X100X95

│ 件 │ 10 │其中不│

│帶抽屜│

├──────────┼───────────┼───┼───┼───┤

│玻璃枱面櫃枱

│180X100X95

│ 件 │ 20 │

├──────────┼───────────┼───┼───┼───┤

│棉布貨架

│180 X40X200

│ 件 │ 10 │

├──────────┼───────────┼───┼───┼───┤

│大百貨電器貨架

│180X80X 200

│ 件 │ 5  │

├──────────┼───────────┼───┼───┼───┤

│小百貨貨架

│180X50X 200

│ 件 │ 80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一,材種:櫃枱,貨架一律採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圖紙所標尺寸做.

三,嚴格掌握木製品的木材幹燥程度,榫縫、肩角結構必須嚴密,堅固、表面必須平整光滑,木材無形變,翹曲,撥縫,鬆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齊,四周不得有翹起,脱膠現象;玻璃位置以圖紙標示為準,保證方正,平直,安裝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質量要求和圖紙,先做規格樣品,由縣物價局核定價格後,雙方代表當面封存樣品,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 圖紙由乙方於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 工程價款:按核定價格單計算款25000元.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後,甲方通知乙方到廠驗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內必須到廠驗收.驗收標準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為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為標準.雙方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由縣物價局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貨.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必須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交貨地點在乙方百貨大樓,由百貨公司供銷科收貨,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包裝,以定作物不受損壞為準;每件包裝費均按4元計算,共計98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運輸,每件運輸費用均按2元計算,共計49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運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本合同簽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給付預付款20000元(貳萬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時,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應返還.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驗收合格後,即辦理移交手續,據以結帳,並在收貨後十五天內通過銀行付款.

第十二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六,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十三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30%的違約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五,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的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辦理本合同公證的公證機關申請調解,或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於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經公證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公證處,縣物價局,縣建設銀行各存一份.

甲方:××縣木具廠(蓋章)

代表人:黃*新(簽名)

地址:七都鎮

電話:66.8971

開户銀行:××縣支行七都鎮營業所

賬户:

乙方:××縣百貨公司

代表人:王新法

地址:城關中山街5號

電話:33.7347

開户銀行:××縣支行

賬户: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