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加盟合同十篇

特許加盟合同 篇1

1、第一條是關於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約定。

特許加盟合同十篇

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又具體分為標準費、受許人增開餐館的折扣費用、延期費、附屬店面費、老受許人與新受許人另開新店的增加費、轉讓費等。

2、第二條是關於合同存續期間須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的約定。

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一般確定為銷售額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條是關於特許人授予受許人某些權利的約定。如使用特許人的管理系統和操作手冊的權利、對特許人管理系統中改良技術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權、對於特許人的品牌作有限地與餐館有關的其他使用。

4、第四條是關於特許人為受許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訓、諮詢、協助與指導等)的約定。

5、第五條約定受許人的各項義務。共15款,各款內容如下:

第1款約定經營場所的租賃事宜。經營場所既可以由特許人向出租人租賃後再轉租給受許人,也可以由受許人直接從出租人處租賃。如採用前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特許人發生權利義務關係,而與房主無關,在受許人嚴格履行轉租合同的情況下,如果房主與特許人發生任何因租賃合同而產生的糾紛致使受許人遭受損失,受許人可向特許人要求賠償;而如果採用後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房主發生權利義務關係,如果受許人違反租賃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訴涉及特許人的品牌而使特許人遭受損失,則特許人可向受許人要求相應的賠償。

第2款約定受許人的經營活動應當始終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所有必要的手續並承擔費用;遵守操作手冊要求和建議的規格、標準和步驟,並隨操作手冊的更新和改進而作適時調整和修改,符合特許人的質量控制標準;不得透露或允許他人複製操作手冊的內容。

第3款約定受許人自行承擔經營活動產生的一切税費,以及按特許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險項目。

第4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在合同關係存續期間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類似的經營活動,以及違反此項規定時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第5款約定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支付方式。

第6款約定受許人應當按約定時間向特許人報告銷售情況,並按規定的方式在受許人的系統中記錄銷售和經營情況。

第7款約定特許人有權在無需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即可到受許人的經營場所檢查受許人的經營狀況並檢查、審核複印受許人的各種記錄。

第8款約定對於受許人低報銷售額的懲罰性措施。

第9款約定廣告費的支付方式。廣告費在特許經營中並非一個簡單的問題。不管是特許人還是受許人都不願意承擔廣告投資可能存在的風險。如果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廣告費,而受許人眾多,是否每個受許人都能保質保量地提供服務而不影響廣告宣傳還很難説,況且廣告費數額十分巨大,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勢必存在困難;而如果讓受許人來承擔廣告費,宣傳的是特許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資,能否起到促銷的效果、獲得回報還很難説,有時甚至還會因特許人自己品牌的價值不高而使得廣告投資成為一種浪費,因此如果讓受許人承擔廣告費,他們也會心存疑慮。

本合同中所採用的一個兩全之計就是由特許人和受許人約定設立一個廣告基金賬户,受許人從每週的銷售額中提取約定的比例作為廣告費匯至廣告基金賬户上,至於具體的廣告方式則由特許人根據廣告基金賬户上的數額與廣告商協商而定。這樣一來,特許人和受許人都不必事先準備大量資金用於廣告宣傳,而且受許人對於廣告費的支付也採取了一種不需要本錢也不承擔風險的方式。如果受許人的經營狀況好,則付出的廣告費相應的就多,反之則少。不過採取這種方式的問題是,如果特許人將廣告基金賬户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資金挪作它用的話,就等於是間接的提高了受許人的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無疑又會侵害受許人的利益。為解決這一問題,受許人可以與特許人在合同中約定對於廣告基金賬户的財務監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許人違反這一制度,受許人有權中止支付廣告基金,特許人還應當向受許人返還廣告基金賬户上未用於廣告宣傳的資金。

第10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將特許人的品牌標誌與"出售"字樣一起使用。該款約定看上去似乎無關緊要,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如果消費者誤認為特許人所擁有的品牌是因為經營狀況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響到特許人的商譽,從而給特許人的無形資產造成損失。

第11款約定受許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須及時。這樣規定是為了避免受許人因欠款而陷入債務糾紛或因欠税行為受到處罰從而損害特許人的商譽。

第12款是關於受許人應當按照合同及操作手冊中的規定來進行經營管理的約定。

第13款約定受許人應當僅為經營餐館的目的使用特許人的品牌,而不得為其他任何與經營餐館無關的目的使用特許人品牌。

6、第六條是關於經營場所變更的約定。主要是要求受許人在變更經營場所之前應當徵得特許人的同意。

7、第七條是關於合同期限以及期限屆滿之前合同延期的約定。

8、第八條是關於合同終止的情形及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共6款,內容分別規定如下:

第1款與第2款都是具體約定特許人有權終止合同的各種情形(例如受許人不辦理經營活動所需的各種手續、低報銷售額、拖欠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等等)。

第3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受許人不得在其餐館中繼續保留特許人的品牌特徵,也不得繼續使用特許人所有的經營管理系統。

第4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1年內,或者在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義務後的1年內,受許人在一定區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特許人的其他餐館的經營活動。

第5款約定受許人應當保守特許人的商業祕密,並對某些不屬於商業祕密的具體信息進行保密。

第6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受許人在合同關係存續期間因經營目的而使用的通訊號碼、聯絡地址、網址、域名等等均應歸特許人所有。

9、第九條是關於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的約定。

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應當徵得特許人的同意。對於擁有高價值品牌的特許人來説,之所以當初願意將特許經營權授予受許人,大都是對受許人的資質經過了審查與考慮的,他們不會僅僅為了獲得一筆短期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就輕易地將自己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他人使用,因為一旦不合格的受許人因經營管理不善而給廣大消費者留下不好的印象,則特許人所遭受的無形資產損失是難以估計的。因此,特許人往往會事先與受許人就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作出約定,如約定受許人必須將合同權利義務轉讓給符合資質要求並能夠立即代替自己經營管理餐館的人,或者是受許人應當要求受讓人必須參加特許人的培訓並經特許人評價同意後才能受讓合同權利義務。

但是,有一種情形值得注意:那就是如果在合同期限以內,作為受許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突發精神病,應當如何處理?實踐中,特許人並不願意將上述情形約定為合同終止的情形,因為連鎖店數量的減少在某種程度上會對特許人的商譽產生不良影響。從理論上説,如果受許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直接繼承其權利義務;如果是突發精神病,則為了保護受許人本人的權益起見,其監護人應當享有承繼合同權利義務的優先權。但是,特許人無疑會擔心受許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能否勝任經營活動,為此,可以由特許人與受許人事先在合同中約定只要受許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表示不放棄承繼合同權利義務,特許人就應當對其提供指導與培訓,所需費用由雙方按比例分攤。

10、第十條是關於解決爭議的詳細約定。

解決爭議的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特許人比較傾向於將協商、調解和仲裁約定為解決爭議的方式,而不願選擇訴訟。因為許多特許人都擁有知名的品牌,在社會上影響較大,其一舉一動很容易被人們宣傳。如果發生訴訟,特別是多個受許人聯合起訴特許人,不管具體的案情如何,必然引起人們關注。如果在法院未判決之前就造成誤傳,就有可能會給一部分公眾或多或少留下不良印象。而在協商、調解和仲裁這三種方式當中,特許人又比較強調通過協商和調解來解決爭議,因為特許人是基於格式文本與受許人協商一致後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的,如果是個別受許人違約倒也罷了,只需特許人單獨與該受許人解決即可,但如果是因特許人違反某一條款而被多個受許人提起仲裁,特許人就極容易陷入困境。不過,特許人如果過於強調協商或調解,有時候又容易使受許人要求過高而保持強硬態度。因此,既然不願意選擇訴訟,那麼仲裁條款在特許經營合同中就是必不可少的條款,只有有效的仲裁條款才能從根本上排除進入訴訟程序的可能性。

仲裁地點的選擇對誰有利不可一概而論。例如,某一特許經營合同中,特許人是外國人,受許人是中國人,如果選擇在特許人所在地仲裁,則在特許人違約時,受許人難究其責,從而處於不利地位;但在受許人違約時,即使特許人在其本國提起仲裁併作出受許人缺席的裁決,就目前的現實情況看來,在執行時也會困難重重,因而又對特許人不利。那麼選擇在受許人所在地進行仲裁呢?其實,這也得視特許人是否常駐受許人所在地而定,不過,只要特許人是知名的連鎖企業集團,大都會在其受許人所在地設立辦事機構。這樣一來,解決起爭議來就方便多了。

11、第十一條是關於合同條款獨立效力、通知、遲延付款等方面的約定。

12、第十二條是關於合同文字及文本的約定。

13、第十三條是關於適用法律的約定。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的法律適用問題,如果雙方均為同一國籍,則適用該國的法律比較合適。對於不同國籍的當事人該如何適用法律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那麼既然我國目前尚無關於涉外特許經營的專門規定,所適用的法律當然也就可以由當事人約定選擇了。

14、第十四條是關於受許人不得與他人另行訂立特許經營合同的約定。

15、第十五條是關於在餐館的經營過程中應當使用特許人所使用的語言進行交流的約定。特許經營中的許多具體經營活動諸如帳目往來、銷售記錄、培訓項目、經營狀況報告、通知等等既有受許人的參與,也有特許人的參與。例如,特許人的母語為英語時,特許人可能不願意為眾多的受許人承擔高額的翻譯費用,於是就會要求當受許人不能用英語進行交流時,應當自行承擔翻譯費用。

16、第十六條是關於受許人確認特許人的任何員工、代理人、代表、附屬機構等未向受許人作任何陳述。

17、第十七條是關於受許人承諾未曾向特許人的任何員工、代理人、代表、附屬機構等提出過任何索賠主張。

18、第十八條是關於特許人與受許人對於各自的偶然損失(例如因不可抗力而遭受的損失、因餐館的起鬨、鬥毆或搶劫而遭受的損失等)互不負責賠償的約定。

一般來説,偶然損失無非就是發生在受許人的經營場所,而一旦受許人的經營場所發生偶然損失,例如火災或人為的破壞,則會令消費者對經營場所產生恐懼感,但有時候特許人的品牌難免也會被人與經營場所發生的事件聯繫在一起來看待,因此對特許人也同樣不利。

19、第十九條是關於受許人承諾理解並遵守合同的約定。

20、第二十條是關於受許人承諾不作其他牽涉到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陳述的約定。

當然,特許經營合同並非千篇一律,以上合同內容簡介只能用以參考。不管是特許人還是受許人,只有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去詳細考慮特許經營合同中應當明確的事項,才能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特許加盟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則

1、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單點單櫃(加盟店或專賣櫃)特許經營權。特許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_____省______市/縣____開設_______________加盟店,授權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加盟店、櫃使用由甲方獨立擁有的 "_______________"註冊商標。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5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乙方預付_______________元首期進貨預付款,連同 元加盟費和 元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共_______________元一併匯入甲方賬户,此後首批進貨貨款以首期進貨預付款抵扣。

3、加盟授權從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並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款項(包括特許加盟費、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和首期進貨款等,實際須支付的款項種類和金額按簽約合同規定為準)之日起生效。

第二條 承諾

1、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後,須按甲方要求經營管理,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乙方承諾在加盟期間,完全遵守本特許加盟條列,合法經營。

2、甲方承諾不在乙方開設的_______________加盟店同一區域範圍內(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區片或以一定直徑範圍劃分)自己或允許第三者經營其它_______________加盟店,並承諾不向同一區域範圍內的其它經營者供應可愛多產品。

第三條 細則説明

1、首期進貨超過首期預付貨款的部分和此後進貨,乙方按實際訂貨金額將貨款匯入甲方賬户,甲方確認匯款後予以發貨。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品按統一加盟供貨價結算,特供商品或促銷活動商品折扣另行制訂。

2、甲方每次發貨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三天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和接受發貨清單上新到的商品。

3、甲方通過普通貨運、特快專遞等方式向乙方發送貨物,乙方可根據自己需要選擇發貨方式,發送貨物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收到貨物有商品質量問題的,應在收到貨物三天內(以收貨簽收或通知取件時間為準)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並在收到貨物五天內將貨物發還甲方,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但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換。

4、乙方因銷售原因造成商品積壓的,乙方應在貨到30日內(以貨運公司通知乙方收貨或送貨上門時間為到貨日)提出換貨申請並將積壓商品發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後,將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實際進貨額的80%折算金額為乙方調換新貨。換貨以退回商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為前提。乙方累計退換貨金額(以退回貨物的進貨價款計算)不得超過以現款支付的實際進貨金額。

5、甲方在甲方網站上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貨調劑平台服務,乙方可在調劑平台上自由選擇調劑對象,相互調劑存貨。甲方可在甲方網站上為乙方提供積壓商品代賣服務,乙方可將積壓商品委託甲方在甲方網站上代為銷售,甲方按代賣商品銷售額的20%提取代賣手續費。

6、乙方全年進貨額(按實際支付的進貨貨款計算)達到50000元,可按累計進貨額享受2%的業績獎勵。全年進貨金額達到100000元,可按累計進貨額享受4%的業績獎勵,並以業績獎勵以貨款形式返回。

第四條 合同的續約、解除和終止

1、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達到合同規定的最低進貨額且無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發生,則乙方可將交納的品牌使用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轉為貨款;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進貨額達到100000元,則甲方將乙方交納的加盟費全額退還給乙方。

2、本合同期滿後,如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繼續延續本合同,則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續約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費、品牌使用保證金和首期貨款。如雙方未達成一致協議,則本合同期滿後自動終止。

3、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合同並保留繼續追討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連續三個月月平均進貨額低於5000元;乙方仿冒,濫用可愛多商標;乙方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或經營所需的其他證明時;乙方違反或未實現本合同的約定,破壞加盟體系或對甲方經營造成不利影響;乙方未與甲方協商,不再履行約定的合作義務,單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可愛多商標。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一個月內,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可愛多"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和對甲方的侵權,甲方有權索賠.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

特許加盟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1、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單點單櫃(加盟店或專賣櫃)特許經營權。特許乙方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省______市/縣__________

開設加盟店,授權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加盟店、櫃使用由甲方獨立擁有的“和.寶

秀”註冊商標。乙方自開店一______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5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乙方預付___________元首期進貨預付款,連同___________元加盟費和___________元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共

___________元一併匯入甲方賬户,此後首批進貨貨款以首期進貨預付款抵扣。

3、加盟授權從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並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款項(包括特許加盟費、品牌授權使用保

證金和首期進貨款等,實際須支付的款項種類和金額按簽約合同規定為準)之______日起生效。

第二條承諾

1、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後,須按甲方要求經營管理,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

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乙方承諾在加盟期間,完全遵守本特許加盟條列,合法經營。

2、甲方承諾不在乙方開設的加盟店同一區域範圍內(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區片或以一定直徑範圍劃分)

自己或允許第三者經營其它加盟店,並承諾不向同一區域範圍內的其它經營者供應可愛多產品。

第三條細則説明

1、首期進貨超過首期預付貨款的部分和此後進貨,乙方按實際訂貨金額將貨款匯入甲方賬户,甲方確認

匯款後予以發貨。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品按統一加盟供貨價結算,特供商品或促銷活動商品折扣另行制訂。

2、甲方每次發貨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

發),應在收貨三天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和接受發貨清單上新到的商品。

3、甲方通過普通貨運、特快專遞等方式向乙方發送貨物,乙方可根據自己需要選擇發貨方式,發送貨物

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收到貨物有商品質量問題的,應在收到貨物三天內(以收貨簽收或通知取件

時間為準)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並在收到貨物五天內將貨物發還甲方,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但屬乙方

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換。

4、乙方因銷售原因造成商品積壓的,乙方應在貨到30______日內(以貨運公司通知乙方收貨或送貨上門時間為

到貨______日)提出換貨申請並將積壓商品發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後,將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實際進貨

額的折算金額為乙方調換新貨。換貨以退回商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為前提。乙方累計退換貨金額(以

退回貨物的進貨價款計算)不得超過以現款支付的實際進貨金額。

5、甲方在甲方網站上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貨調劑平台服務,乙方可在調劑平台上自由選擇調劑對象,相

互調劑存貨。甲方可在甲方網站上為乙方提供積壓商品代賣服務,乙方可將積壓商品委託甲方在甲方網站

上代為銷售,甲方按代賣商品銷售額的提取代賣手續費。

6、乙方全年進貨額(按實際支付的進貨貨款計算)達到50000___________元,可按累計進貨額享受2_______%的業績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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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進貨金額達到100000___________元,可按累計進貨額享受4_______%的業績獎勵,並以業績獎勵以貨款形式返回。

第四條合同的續約、解除和終止

1、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達到合同規定的最低進貨額且無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發生,則乙方可將交納的品

牌使用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前一個______月內轉為貨款;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進貨額達到100000___________元,則甲方將乙

方交納的加盟費全額退還給乙方。

2、本合同期滿後,如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繼續延續本合同,則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續約一______年,乙方不

用再支付加盟費、品牌使用保證金和首期貨款。如雙方未達成一致協議,則本合同期滿後自動終止。

3、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合同並保留繼續追討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

連續三個______月______月平均進貨額低於5000___________元;乙方仿冒,濫用可愛多商標;乙方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

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或經營所需的其他證明時;乙方違反或未實現本合同的約定,破壞加盟體系或對甲方

經營造成不利影響;乙方未與甲方協商,不再履行約定的合作義務,單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可愛多商標。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一個______月內,乙方必

須自行承擔費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可愛多”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

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和對甲方的侵權,甲方有權索賠.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上海服飾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特許加盟合同 篇4

甲方(加盟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務所

乙方(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發揮_________國家註冊商標的品牌效益,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原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多方論證,共同達成以下合同條款,望甲乙雙方嚴格履行本合同條款。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特許加盟期為三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 特許加盟相關費用

1.特許加盟金: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本合同雙方簽定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納。

2.管理服務費:乙方每月十日前向甲方繳納管理服務費________元。(根據地域差異每月管理服務費在________元上下浮動)

第三條 特許加盟使用權範圍

1.特許加盟分支機構設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總部在特許加盟地域市內另外設立特許加盟分支機構不得超過_________家,特許加盟經營單位。

3.追加特許加盟分支機構,特許加盟者除第三條,第1款的特許加盟分支機構外,還要新建另外特許加盟分支機構時,必須與總部另簽訂特許加盟合同,同時另支付加盟金。

4.特許加盟分支機構辦公地址變更,因地理環境變化和其它原因,特許加盟者希望變更在第三條第1款規定區域內的特許加盟分支機構時,必須向總部提出變更地址申請。

第四條 特許加盟者特權

1.以_________品牌對外廣告宣傳,促銷,及其它宣傳活動。

2.免費享有_________總部所屬各網站業務推廣宣傳,在網站內註明特許加盟者的辦公地址,電話,郵箱。

3.特許加盟者具有獨立經營為主,總部監督指導為附的原則,開展工作

4.特許加盟者可以適時地得到經營所必須信息情報資料。

5.特許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總部崗前培訓。

第五條 特許加盟總部經營指導及幫助

1.為使特許加盟者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總部免費向特許加盟者傳授必需的業務知識和經營技術。

2.特許加盟分支機構開業前後一個月,作為營運入軌期,總部根據加盟者的需要是否派員進行開業和業務指導,指導期起超過十天的按每天_________元計費。

3.總部每年向特許加盟分支機構派遣技術人員進行巡迴指導。

4.總部根據教育計劃隨時培訓,教育加盟分支機構的員工。

5.總部依照加盟者的需求,協助採購必要器材。

6.總部協助加盟者調取相關信息情報資料和檔案資料。

第六條 特許加盟服務質量管理

1.為維護特許加盟分支機構的服務質量的統一性,提高明_________品牌形象,特許加盟者的經營服務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開展工作。

2.總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對特許加盟分支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巡查工作,總部根據經營狀況進行培訓指導。

第七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出具相關法律文件和證照,由乙方負責辦理工商,税務等手續,其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_________%。

2.甲方提供總部各類業務的合同文本和經營管理制度。

3.乙方在經營中出現疑難業務,如需甲方派員技術支持,甲方應給予支持幫助,其開支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辦理。

4.甲方無償為乙方在總部所屬網站宣傳推廣,擴大乙方知名效應。

5.甲方總部所受理乙方地域的業務,甲方必須移交乙方辦理,收入乙方所有,甲方可以收取適當業務提成,具體比例甲乙雙方協商辦理。

6.甲方每年提供證照年檢相關手續,乙方負責年檢工作並支付其費用。

第八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依照本合同規定繳納管理服務費和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

2.乙方擔任特許加盟分支機構經理,承擔本單位經營活動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義務,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出現一切債務債權,均由乙方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3.乙方所有經營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應服從甲方總部業務指導監督檢查。

第九條 保密義務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總部不得向第三方展示特許加盟者各類資料和有損於特許加盟者的情報。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總部技術祕密和其它內部情報。

3.乙方不得損害總部和其它特許加盟分支機構的聲譽,信譽,不得妨礙總部和其它分支機構的業務。

第十條 合同延續條件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無違規經營,未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甲方優先考慮續簽特許加盟合同,加盟者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二個月,向總部提出申請,總部同意後,可以適當減少加盟費給予獎勵。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終止

1.特許加盟者拖欠需交總部管理服務費。

2.特許加盟分支機構違反法律,法規受到查封、審查。

第十二條 遇不可抗力的免責條款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諾負擔因天災人禍、行政機關的強制政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履行本合同,違約者按本合同實際金額的_________%處以罰責。

第十四條 協商解決

1.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由甲乙雙方本着發展事業的願望,坦誠地協商解決。不可協調者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簽定具法律效力,望甲乙雙方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條款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人: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特許加盟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導言

甲方系從事中高檔男裝的設計、生產、銷售的專業企業。“______”(_______)是其品牌。甲方作為 _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的設計、生產、銷售者,通過特許經營方式在中國大陸各地進行品牌推廣和產品銷售。乙方有意經銷 “_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為甲乙雙方合作順利且順利地在區域市場進行市場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二、經銷區域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以下區域柯菲爾公司產品經銷權:

三、經銷時限

本合同規定的經銷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經銷權限

1.在合同期內,乙方擁有______________(地域)_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經銷權,在該區域內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經銷商或將其商標交於第三方使用或自行經營有關“______________”的業務。

2.乙方所擁有的經銷權,不得擅自轉讓給第三方;若違反,甲方不予承認,並有權取消乙方的經銷權。

3.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開展業務,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跨區域開展業務。對甲方尚未開發的市場,乙方可申請該區域經銷權。若乙方未申請或未經甲方批准自行開展業務,甲方隨時有權停止乙方在該區域的一切業務。乙方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停止該區域的業務,並將該區域的一切業務無條件移交給甲方處理。

4.乙方在授權區域內必須以專賣店或專櫃的形式銷售______________ 品牌系列產品;乙方也可以發展自己的經銷商,但經銷商的確認及與經銷商之間的業務管理方式需報甲方批准備案。

5.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須按甲方要求在其經銷區域建立經銷網點,具體如下:

a.簽約後乙方給付甲方的首批進貨額不得低於4萬元,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內向甲方進貨額不少於_______萬元;主加盟商方式的設立經銷點總數_______個以上。

b.從合同第二年度開始,乙方的進貨額每年遞增_______%。如乙方要進行省級代理必須經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如達不到上述標準,甲方有權採取相關措施(如:撤回經銷權等)。

五、供貨方式及貨款結算

1.現貨供貨:甲方按統一零售價的_______折向乙方及時、充足地供應適銷、優質的產品。

2.訂單供貨:對乙方受理的訂單,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要貨申請,甲方負責於接單後二十二天內組織貨源並安排發貨。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

3.貨款結算:甲方對乙方實行款到發貨制。

4.對通過商場專櫃經銷的,若由甲方與商場直接結算的,甲方每月將收款總額扣除税費及甲、乙雙方確定的相關費用後的餘款於第一時間匯往乙方指定帳户。

5.貨品調換:

a.凡屬於質量問題的貨品,甲方無條件實行換貨(乙方須在換貨清單上註明問題所在)。

b.調換貨:對批發價賣斷貨品的,甲方不予調換。

對於選擇專賣形式的貨品,甲方可予15%的換貨一次(一個月內,同類貨品),乙方調換貨品須書面申請,徵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調換。換貨時須保持貨品及包裝完整無損,否則不予調換。

c.乙方的訂單貨品,除質量問題外,甲方不予調換、收回。

6.運輸

加工廠到廈門及廈門市區內運輸費用由甲方負責,廈門市外的託運費用由乙方負擔。

7.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供進、銷、存報表,並配合甲方各種銷售管理措施。

六、市場開拓、管理

1.乙方設立銷售網點的地理位置及營業面積須徵求甲方認可,經銷網點必須位於繁華地段或業態良好的商場,且按甲方統一形象進行裝潢佈置、品牌推廣及促銷,不得有任何損害柯菲爾品牌形象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2.乙方自行辦理當地經銷機構或經銷網點的一切手續,其經營獨立自主,自負盈虧,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乙方所設立的經銷機構、經銷網點須冠以“______________”命名。

3.______所有賣場內只能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不得經營其它品牌產品,更不得仿冒______產品進行銷售,否則,甲方有權給予相應處罰。

4.甲方保留對乙方的經銷行為進行檢查、指導和監督的權利,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的市場管理行為。

5.甲方所頒發的所有文件、資料都屬於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外泄或出賣。

七、廣告宣傳

1.乙方在其經銷區域所進行的品牌廣告宣傳活動須事先書面上報甲方,獲甲方認可後方可執行,以保持品牌形象的統一。

2.乙方在其經銷區域所投放的廣告費用每年為其年進貨額的_____%,在上述額度內,甲方給予報銷乙方廣告費用的_____%(憑正式有效的憑證);如乙方投放的廣告費用超過年進貨額的_____%,雙方應協商解決。

3.以上所用廣告,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方可使用。

八、獎、罰則

1.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乙方第一個銷售點必須開始營業,否則,甲方可酌情給予處罰。

2.對乙方在正常銷售時間內連續三個月無進貨的,甲方有權酌情給予處罰。

3.對乙方超額完成進貨指標的,甲方超額部份的按超額數的_____%獎勵乙方。

4.在合同年度內,乙方未能完成合同約定銷售額的,甲方將按未完成的_____%計扣保證金,直到保證金為零。

九、合同的到期

1.合同期滿後,乙方可提前一個月申請續約,甲方根據乙方的營業業績核定。同等條件下,乙方應享有優先代理權。

2.乙方不再代理時,應拆除乙方賣場內所有與______有關的標識。

十、法律責任

1.在合同的履行中,甲方違約,將雙倍返還乙方的保證金,乙方違約,甲方將不再返還乙方保證金,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在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或報請簽約地有關部門裁決。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二、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加盟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公司代表人:

公司名稱:

公司總部地址:

加盟店法人代表:

加盟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甲、乙雙方本着相互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制訂本合同,達成如下條款,以便總部及各連鎖加盟店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繁榮市場經濟,__________傳統的飲食文化,保持和發展_________的品質、文化、信譽,增強總部和各連鎖店的規模效益。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求,服務社會,造福人民。

原則:連鎖加盟店以註冊的_____為門頭,以註冊的_____為標誌。

第二條、連鎖店要進行標準化的內、外部裝修,安裝總部指定的徽記和標誌,無總部許可,不得安裝其它標誌及招牌。

第三條、接受本部及區域型管理,維護__________連鎖店的統一形象。

第四條、連鎖店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依法經營,_____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章?宗旨及經營範圍

第一條、宗旨:__________的省內外知名度,運用“__________”獨特的經營管理辦法及製作技術,經營總店系列食品。贏得規模效益。

第二條、經營範圍:__________系列特色麪食、早點小吃、中式快餐、火鍋炒菜及特色產品、菜品。

第三章?連鎖店資格及加盟程序

第一條、加盟店資格:

1、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及管理能力

2、熱愛餐飲行業,具有創業熱情。

3、接受總部及本地區代理商的管理。(包含跨省範圍)

4、願意參加各項培訓,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5、具有一定的投資能力。

第二條、加盟程序

(一)申請加盟申請者需提供以下資料:

1、法人營業執照(單位)或個人身份證(個人)複印件,個人簡歷。

2、擬開連鎖店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租賃合同(複印件)

3、當地相同行業菜單及價格表。

4、詳細的_____資料,包括房屋照片、企業方位概略圖。

5、詳細闡述當地政治、經濟和文化及民俗的特殊情況。

6、簡單介紹當地類似的餐飲行業經營狀況和運作形式。

7、當地消費者口味習慣和就餐習慣介紹;

8、投資資信證明文件。

(二)店址選擇:總部或區域加盟代理商將派專人赴申請加盟店所在地進行實地考察,

協助確定位置。

(三)開業培訓:對加盟區域代理商進行必要的專業技術及管理培訓,加盟店主要技

術人員由總部委派支持或由加盟店派人到總店學習。

(四)店面裝修:店面裝修由總部統一按標準做初步設計。桌椅、餐具及店內外廣告、

宣傳畫冊等由總部有償提供。

(五)開業準備:加盟店在開業前應做好開業的宣傳策劃工作。

第四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能

第一條、機構設置

__________連鎖機構由總部和各直營店的區域管理公司、加盟店組成。總部設在(店址)。

(電話)(傳真)

(一)總部機構設置:

總經理室

發展培訓中心

企業策劃部

開發經營部

配送中心

(二)代理商機構設置:

地區加盟商總經理室

培訓部

開發經營部

配送中心

(三)加盟店機構設置:

第二條、各機構職能

(一)__________總經理室是中國區域連鎖總部的最高權力機構。職能如下:

1、審批連鎖總部的發展規劃。

2、批准區域管理公司及加盟店的加入和退出。

3、審批整體機構的經營方針、經營計劃。

4、有權召開區域管理公司及加盟店工作會議。

5、審定總部確認的其它一切重大事宜。

(二)企業策劃部是總部的策劃、廣告、宣傳部門,負責連鎖機構的整體策劃及廣告宣傳工作。職能如下:

1、負責制定總部及各區域管理公司的年度廣告計劃。

2、負責總部統一的廣告宣傳。

3、負責各加盟店的CI導入及裝飾設計。

4、負責市場調查、形象管理。

(三)開發經營部是總部的主要業務部門,負責連鎖事業的拓展、經營、管理和開發

工作。職能如下:

1、負責指定總部的年度銷售計劃。

2、落實連鎖店工作會議的決議。

3、負責協調各加盟店、區域管理公司總部之間的關係。

4、負責_____使用費、專利費、加盟費的收取。

5、負責加盟店的選址、市場調查、合同簽定等開發工作。

6、負責指導加盟店的經營管理工作。

7、負責指定管理、經營的各項標準及規章制度。

(四)配送中心是加盟店的原材料及半成品供貨部門。職能如下:

1、負責原材料的採購、加工和倉儲。

2、負責按時、保質的把原材料、配料、半成品配送到各加盟店。

(五)發展培訓部是加盟店經營管理及服務人員的培訓基地。職能如下:

1、負責經營管理培訓。

2、負責操作技術培訓。

3、負責標準化服務的培訓。

4、負責向各加盟店輸送主要技術人員。

第五章?經營管理

第一條、為了__________的聲譽,保持傳統(公司名稱)的產品原始味道,樹立統一的企業形象,總部對各加盟店實行標準化、專業化、程序化的統一管理如下10個統一。

1、統一的店面形象、標誌。

2、統一的調料等原材料。

3、統一的廣告宣傳及促銷形式。

4、統一的服裝、胸牌、員工服務卡。

5、統一的裝修風格。

6、統一的桌椅、餐具及用品。

7、統一的服務規範。

8、統一的員工培訓。

9、統一的企業文化。

10、統一的經營理念。

第二條、總部在以下方面對加盟店進行經營管理指導

1、加盟區域加盟代理商(加盟店)的組織管理機構設置。

2、加工工藝流程及技術標準。

3、促銷宣傳。

4、經營分析。

5、服務質量。

6、其它事宜。

第三條、加盟店每月5日前需向總部信息中心以快件方式提供以下資料,以便總部能及時掌握各加盟店的經營情況,並予以及時和有針對性的指導。

1、營業收入(分類)。

2、廣告及促銷活動。

3、遇到的困難。

第四條、加盟店開業前總部將進行開業指導。

第六章?人員培訓

加盟店開業前由培訓部對加盟店的經營管理人員、服務人員進行崗前培訓考核。

第七章?會議

第一條、總部每年召開一次由各加盟店經理參加的工作聯誼會。

第二條、總部每年不定期舉辦各類競賽與聯誼活動。總部提前30天將活動內容、時間、地點通知各加盟店。

第八章?區域加盟代理商的職能及加盟店的權力義務

第一條、區域管理公司的職能

1、制定所代理地區的發展規劃。

2、指定所代理地區的加盟店的加入和退出。

3、負責所代理地區的原料、半成品配送。

4、負責代理地區的市場調查、形象管理、市場開發。

5、召開代理地區的加盟店工作會議。

6、協調總部和各加盟店的關係。

第二條、加盟店的權力

1、有權使用總部開發的生產、加工、銷售、科研、服務及其它經營管理方面的成

果。

2、有對連鎖總部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力。

3、有要求總部對加盟店的合法權益和業務活動予以支持的權力。

4、有獲得有關資料及其它信息的權力(專利技術除外。)

5、有參加總部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力。

第三條、加盟店義務

1、遵守本合同及總部制定的各項規定。

2、執行工作會議的各項決議,接受總部的指導。

3、及時向總部如實反映加盟店的經營情況,提供市場信息。

4、積極主動地搞好日常經營管理工作,配合總部搞好統一的廣告、宣傳及促銷活動。

第九章?合同的生效及修改

第一條、本合同經主管部門和總部共同定立,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二條、本合同的修改需經主管部門同意,修改後的合同不得與法律法規相牴觸。

第三條、本合同與連鎖店加盟合同發生衝突時,以合同為準。

第四條、本合同解釋權為__________限公司。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壹份,報各主管部門備案壹份。

公司名稱:

公司公章:

公司總部各職能部門電話:

加盟店法人代表:

加盟店公章:

加盟店聯繫電話:

特許加盟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各方本着誠實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_____個性數碼印像的合作事宜,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宗旨

1.甲方授予乙方_____個性數碼印像特許加盟店加盟商權利。自授權之日起,乙方即正式成為_____個性數碼印像特許加盟店的加盟商。

2.甲方不得在乙方經營地發展超過三家(含乙方)經營業務相同的加盟店。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質量合格的成套開業設備及相應的文件,儘可能為乙方開展市場經營提供便利條件。

2.甲方向乙方提供成套開業設備及首期市場啟動耗材,包括:_______。

3.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操作手冊》及_____個性數碼印像有關技術的專業培訓。同時提供市場的長期宣傳及經營方案。

4.甲方為乙方提供連鎖經營的統一店面設計裝修效果圖,並長期為乙方有償供應各種經營耗材。

5.甲方負責新產品的研製和開發,不斷的推陳出新。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向甲方交納加盟費_____元及設備費用款項_____元,合計_____元。

2.為_____個性數碼印像特許加盟店在當地籌備經營場所和開業相關事宜。自主辦理營業執照,按甲方的要求選好店址,並負責裝修,費用自理。

3.按照甲方提供的事業管理資料及市場經營方案,經營管理加盟連鎖店,維護髮展_____個性數碼印像品牌,保護事業品牌形象。

4.不得擅自變動甲方的商標顏色、字體及風格。

5.開業之日_____個月內,將連鎖店和商家合同,店面照片報甲方備案。

6.乙方應參與總部安排的專業培訓,配合總部發展,嚴格保守商業祕密。

7.為統一市場行情乙方不得擅自調動產品價格,乙方如有價格體系調動應向甲方説明。

第四條 貨物運輸及付款方式

乙方所需貨物由甲方代辦託運,有關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責任承擔

乙方在一切經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應由乙方獨立承擔後果。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

2.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若有因此造成的損失,視損失程度支付相應賠償金以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個性數碼印像特許加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條款的完整性、補充與變更

1.甲、乙雙方均承認,已閲讀過本協議,並同意:本協議為雙方關於加盟事宜的所有協議和約定的全部記載,並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的或書面的約定、意向書與建議。

2.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同意,雙方就變更內容協商一致的,應簽訂書面變更協議。由此形成的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未經雙方書面修訂,不得對本協議加以變更。

3.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加盟合同 篇8

食品零售店特許加盟合同

序?言

a公司(以下稱"本部")與_________(以下稱"加盟店")本着互相協作和信任的原則,就使用由總部開發和完善成型的a公司系統和形象,開發食品零售店事業,以穩定和擴大雙方的經營事業,獲得利益,特簽訂本合同。

為使a公司食品零售店事業的成功,總部開發了以a公司為標誌的統一設備、部品、設備、店鋪運作形式等統一的特定經營技術系統,通過不斷改善和實踐,a公司_____和服務標誌,表示a公司的標籤、招牌、著作權等一系列的營業象徵的統一性已被消費社會廣泛認識,並由此確立了信譽。

加盟店同意總部規定的a公司系統的形象設計和企業理念,願意按照以下各條規定,經營由a公司_____表示的食品零售店。總部以此為條件同意給予加盟店這種營業資格。為此,雙方同意下列條款。

第一條?定義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關文字的定義

"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總部開發、完善成型,用於食品零售店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系統,是a公司的註冊商號、_____、標誌和與服務標誌、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方式、會計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序及營運有關的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a公司店鋪":a公司店鋪指使用屬於總部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_____的食品零售店。

"a公司_____":指稱為a公司的_____和服務標誌及表示a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籤、樣式及其它一切營業象徵。

"a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_____,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_____的當事者

1、本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_____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或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為的權力。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代理人。總部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2、a公司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_____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運作的行為。

第三條?加盟店的資格

1、只有具備下列條件者才有資格成為a公司連鎖加盟店:

(1)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者。

(2)受過總部規定的訓練,並按要求完成訓練內容,被總部認可的合格者。

(3)經與總部協商,被認定可以經營a公司店鋪的特定店鋪(經營)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組織,則前項資格條件中,第一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職工。

第四條?特許的給予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本部開發、完善的經營技術--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第七條規定的場所開設、經營a公司店鋪的權力。

第五條?_____的使用承諾

1、總部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的a公司店鋪中使用a公司_____、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的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a公司店鋪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總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_____。

3、加盟店要使用總部商號的一部分或作為加盟店商號的一部分使用總部_____,須事先徵得總部的書面承諾。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a公司_____。

5、事先未得總部書面承諾,加盟店不得在登記商號中出現a公司字樣。未經總部同意私自注冊了此類商號則須無條件消除。

第六條?使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總部承諾的範圍和方法使用a公司_____及經營技術資產,同時必須以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

2、加盟店使用a公司_____和經營技術資產時,不得有以下行為:

(1)降低a公司形象,損害a公司_____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2)除為a公司店鋪經營而向加盟店職工傳授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總部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傳授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加盟店為第三者模仿a公司_____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條?店址選擇

1、加盟店店鋪設在?處。

2、總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徑250米(直徑500米)範圍內自己或讓第三者經營其他a公司店鋪。

3、總部依據地理條件和區域商業結構狀況認為,在現有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設a公司店,不會發生相互競爭關係,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況變化等原因,總部認為有必要再增設店鋪時,總部可以自己或讓第三者在同一區域經營加盟店。

4、第二款對位於商業繁華區和準繁華區的加盟店不適用。

第八條?店址的變更

1、因地理環境變化和其它原因,加盟店希望變更在第七條第2款規定區域內的店鋪時,可以向總部提出變更申請。

2、總部認為變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應即刻作出答覆,並須對選擇新店址進行調查等必要的幫助。

第九條?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第七條第1款的店鋪外,還要新建a公司店(以下稱追加建店)時,除以第七條第1款的店鋪為對象的本合同外,還必須與總部另籤以該追加建店事項為對象的a公司特許連鎖合同。

2、如總部認為該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經濟、_____條件,而且也符合a公司連鎖總體利益,總部就必須同意,但是總部不承認10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簽訂了以該追加建店為對象的a公司特許連鎖合同後,應即刻向總部支付加盟金300萬日元。

4、前款加盟金包括a公司特許連鎖合同規定的費用和為追加建店而進行調查的費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許可所需的一切費用。

第十條?a公司_____及經營技術資產

1、加盟店承認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隻屬於總部所有的具有特定人垢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2、加盟店承認,a公司_____為a公司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徵,屬總部所有。

3、總部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勢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進行不斷地研究、完善和積累。

第十一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為使加盟店能持續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必須向加盟店傳授必需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在開業前必須派遣店主和兩名可以代行承擔責任的職工參加總部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a公司店鋪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3、開業後,如總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遣店主和兩名可以代行承擔責任的職工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加盟店向總部支付本項教育進修所需的一切費用。

4、加盟店開業前後5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總部須向加盟店派遣本部開發部官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5、加盟店必須參加一年二次的定期總會及總會召開月以外的定期經營月會和臨時經營者會議。總部應提前一週通知開會日期。

6、除經營者會議召開周外,總部每週向加盟店派遣營運部項目負責人進行經營指導。

7、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經經營者或店主同意,允許總部派遣的營運部人員進入店堂內檢查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情況。

8、加盟店在接受總部指導期間,允許總部的代理人及總部人員檢查與加盟店的商品庫存、店鋪經營、現金存款、原始票據等有關的各種資料。

9、總部根據教育計劃,隨時培訓、教育加盟店僱用的店長和職工。

第十二條?店鋪地理位置的調查

總部要為加盟店選擇店址進行地理位置狀況、交通狀況、人口密度所在地區發展前景等建店可行性專門調查。

第十三條?店鋪開發的相關事項

1、為維護a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的店鋪結構,內外裝修裝飾要符合總部規定的標準。

2、為維護a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同意委託總部指定的有此資格的建築設計事務所負責店鋪的新建、增建、改建的內外裝修裝飾等的設計和督查。

3、加盟店同意新建、增建改建、內外裝修裝飾等改造工程的施工者,由總部從經營建築設計事務所公正的資格審查的施工企業中招標決定。

4、為維護a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鋪的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的規格符合總部規定的樣式。

5、為了通過集中採購以降低成本,獲得利益,加盟店同意從總部指定者處購買營運必需的設備、裝置、器具、用品、招牌等物品。

6、對加盟店的店鋪改造、購置設備等的申請,總部要作認真研究,並與加盟店協商、協調,決定樣式、品位、品質,幫助實施。

7、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發票、封口紙、提貨袋、標籤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總部指定的產品,同意從總部指定者處購買。

8、加盟店同意向"a公司商業協同組合"租賃總部開發的售貨機,並按規定程序操作。

9、確認本條所列各項的購買資金全部由加盟店負擔。

第十四條?促銷

1、總部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a公司連鎖全體利益為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

2、前項的各種促銷費用,按第二十條規定處理。

3、加盟店要單獨或與其它加盟店共同進行宣傳、廣告、展示等促銷活動,必須事先向總部提出書面申請,説明活動的內容和進行的方法,徵得總部同意後才能實行。

第十五條?協助銷售

1、總部對加盟店的銷售進行以下幫助:

(1)推薦進貨渠道。

(2)推薦進貨品種、品目。

(3)對設定標準零售價格提出建議。

(4)提供總部和進貨單位收集的有關銷售情報。

(5)提供有關促銷的各種資料。

2、加盟店同意,與總部推薦的進貨對象交易時使用總部指定的合同書,締結長期交易合同。

第十六條?進銷價格的設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就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銷售。

2、如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與本地區實際不符,加盟店要向總部告明情況,總部應根據甕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與其實際相符的價格建議。

3、加盟店要從非總部推薦的進貨單位採購時,應事先書面向總部説明理由,徵得總部書面同意。

第十七條?加盟金

1、加盟店於簽訂合同的同時向總部支付加盟金250萬日元。

2、加盟金中,50萬日元為第十一條第2款規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費用;200萬日元用於為加盟店開業而接受總部經營技術資產,_____使用權等特許連鎖費價格及支付總部用於為加盟店開業而進行的地理條件調查,開業指導的費用。

不論是本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或其它理由,都不歸還加盟金。

第十八條?保證金

1、作為合同簽訂後總部與加盟店之間發生債務及加盟店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加盟店須在本合同簽約時向總部預交250萬日元的保證金。

2、總部可以用此保證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的充抵通知後,須馬上向總部支付與被充抵數額相同的現金,補充保證金。

3、保證金不計息

4、除用於充抵總部債務外,加盟店不得對保證金作其它任何處理。

5、不論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無解約權,解除權,如因其退出合同等行為,而導致事實上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義務而被解約時,總部具有本合同第四十三條第2款和第4款規定的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力,可以沒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證金充抵違約金。在加盟讓撤除所有表示a公司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營業象徵一年後歸還剩餘的四分之一的保證金。

6、除前項第三十三條的解約外,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後,在加盟店撤除表示a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它營業象徵一年,總部應歸還加盟店全部保證金。

第十九條?特許金

1、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作為使用a公司_____、經營技術資產和接受總部幫助、指導的價格,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相當於年毛利額10%金額的特許金。

2、前項"年毛利額?"為年銷售總額減去年進貨額的剩餘,加上年回扣金的合計金額。回扣金指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回扣金及進貨對象支付加盟店的進貨回扣金。

"年銷售總額"指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期間,加盟店在本合同下進行營業所發生的銷售額,包括現金和信用銷售(信用銷售無論是否已兑付)加上加盟店自家消費的商品零售額(自家消費商品零售額中不包括加盟店被盜商品零售額及腐壞商品、過期商品零售額)的合計金額。

3、根據各年度10月31日決算書及相關簿記憑證計算每年的特許金。

4、總部按每月毛利額10%的金額,於下一個月的10日前向加盟店索要每月的特許金。加盟店最遲至該月末或持現款發到總部指定的場所,或匯入總部指定的銀行帳户。匯款手續費由加盟店負擔。

5、按第三十二條計算的年特許金同第四十二條每月支付的特許金的12個月總計數之間出現差額,由當事者雙方核清解決。

第二十條?廣告宣傳分擔金

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作為a公司總體進行的促銷活動產生的費用的實際負擔金額。

第二十一條?拖欠損失金

加盟店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總部規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證金、特許金、廣告宣傳分擔金等債務時,按每超一日加付10%的比例向總部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二十二條?回扣

1、總部至每年2月的最後一天,將上一年度(11月1日-下一年10月31日)總部推薦的進貨單位支付給加盟店的年回扣金額通知加盟店。

2、加盟店委託總部無限期寄存前項回扣金。

3、如加盟店要求歸還前項回扣金,總部須在接到歸還要求日後的一個月內歸還給加盟店。

4、加盟店在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的合同執行期間而終止合同時,不論任何理由都不能接受該年度的回扣金。

第二十三條?商品、服務的質量管理

1、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的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a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總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和其它方法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衞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管理。

第二十四條?物品的保養、維修

1、加盟店要確實保養好店鋪建築、設備及其它供營業使用的一切物品,維護a公司形象。必須經常清洗、檢查店鋪建築外觀,養護內外裝飾和其它用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備狀態。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項規定的保養工作,且在受到總部相關警告後的5日之內仍不見改善,總部可委託第三者做保養事務,所需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3、加盟店同意,在總部認為有必要時,總部人員可隨時進入店鋪建築、停車車場,檢查店鋪、設備的保養狀況。

第二十五條?帳簿等的製作

1、為使加盟店和總部雙方準確把握加盟店的經營狀況,加盟店要按總部指定的格式製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傳票。

(2)營業報告書(每天製作)。

2、加盟店每週向總部遞交一次一週的每日營業報告書。

3、總部和總部任命的註冊會計師可隨時在營業時間,調查第一項所列的帳簿,加盟店應主動向總部提供傳票等文件,協助調查。

第二十六條?盤點

1、加盟店要定期進行庫存、銷售款、收到支票、匯票及消耗品的盤點清查,準確把握經營狀況,及時報告總部。

2、如總部認為加盟店盤庫存結果、檢查報告書和營業報告書不準確,要隨時通告加盟店,並提出改正勸告。

3、如遇前項情況,總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進行盤點作業,以保證結果的準確性。

第二十七條?決算文本

1、加盟店應在總部指定的註冊會計師的指導下製作税法要求的會計年度決算申報書。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務署等官廳遞交税法要求的最終申報書及其附件時,應同時一併遞交總部。修改最終申報書時也同樣。加盟店收到税務署要求更改或確認事業收入的修改通告後也必須將通告同時遞交總部。

3、加盟店的最終申報書及決算書與按營業報告書為依據製作的決算書之間發生不一致時,加盟店應以營業報告書為準,修改決算書,如因此而損害了總部應得利益,則須作出合理賠償。

第二十八條?專心營業義務

1、加盟店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該店的營業成績。

2、除非得到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從事其它營業。

3、加盟店須嚴守總部指定的營業日、營業時間從事經營。

營業日為周7天制,無休息日。開店時間為上午7點以前,閉店時間為下午11點以後。每天營業時間應在16小時以上24小時以內。婚、喪、葬祭日及類似特別祭日可休息。

第二十九條?守密義務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總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加盟店利益的情報。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總部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資產祕密及有損總部利益的情報。

3、加盟店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同第三者泄漏前項祕密。

4、前三款規定的總部和加盟店的守祕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5、總部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文件文本歸總部所有,出借給加盟店,加盟店須負責保存,合同終止後即刻歸還總部。

第三十條?禁止譭譽義務

加盟店不得損害總部和a公司其他連鎖店的聲譽、信譽,不得妨礙總部和其它加盟店的業務。

第三十一條?糾紛報告義務

1、加盟店營運中發生訴訟、爭訴或其它糾紛,須及時報告總部。

2、如加盟店營運中發生糾紛,總部以維護a公司事業為目的,可隨時指示加盟店付諸法院,或採取其它措施。加盟店應遵從總部決定。

第三十二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算,店鋪開業後滿10年。合同期滿前3個月,經總部同加盟店雙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滿前經總部和加盟店同意,簽訂總部規定的特許連鎖合同書後成立。更新合同為本合同期滿終止後接續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無須支付特許連鎖合同書規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證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證金,此種情況下,加盟店不得要求總部歸還保證金。

第三十三條?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發生如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行為,總部可對加盟店規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勸告加盟店終止或改正其行為。超過指定期限仍無改善時,總部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加盟店沒有忠實地實施總部為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2)加盟店按本合同規定向總部遞交的營業報告書、決算書等其它文件不真實。

(3)加盟店拖欠須交總部的特許金和預付金及其它債務。

(4)加盟店拖欠總部推薦的進貨單位及總部指導的對象的債務。

(5)加盟店的其它違約行為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2、加盟店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行為,總部可不作預告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臨時查封、臨時處分、拍賣處分、滯納税處分、破產、審查,特別清產核資等處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請的總部同提出申請的加盟店之間的經濟信賴關係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佈破產、協議出賣或整頓店鋪、特別清算與申請新企業。

(2)債權者開始收理資產、負債的全面管理和整頓。

(3)受到銀行的拒絕受理匯票的處分。

(4)加盟店未得到總部的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營業權。

(5)加盟店未得到總部的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設立擔保權或對店鋪進行其它處置。

(6)加盟店向他人泄漏a公司的經營祕密,或讓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冊等資料。

(7)加盟店損害了總部、a公司連鎖店的名譽、信譽,妨礙了總部和其它加盟店的業務。

(8)發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營業終止、與他人合併或其它對營業權產生影響的股東構成變更、劇烈的組織變動、企業管理層變動等情況,而使加盟店同總部間的經濟信賴關係破裂。

(9)向債權者出讓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財產,或把店鋪財產用作讓渡擔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律處罰。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為禁業者或準禁業者。

(12)加盟店退出a公司事業者或將營業委託他人,從全部經營或實際重要部分退出或放棄店鋪經營超過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鋪建築喪失。

(14)加盟店店鋪建築等使用權喪失。

(15)法院、政令要求加盟店終止營業。

(16)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一年以後仍未開業。

3、如總部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事由,加盟店可對總部規定2周以上期限,以書面形式敦促總部確實停止該行為,履行規定的義務。如總部在規定期限內仍不履行規定義務,加盟店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拖欠第二十二條第3款規定的給加盟店的回扣金。

(2)其它違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4、發生如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預告單方面終止合同。

(1)總部申請自己破產、特別清算、清算,或被法院宣佈破產、特別清算和清算。

(2)總部損害了加盟店名譽、信譽、或妨礙了加盟店的事業開展。

(3)總部退出a公司特許連鎖事業者的地位,或放棄該事業。

(4)法令、政令規定總部廢止連鎖事業。

(5)加盟店店鋪建築喪失。

(6)加盟店店鋪建築使用權喪失。

(7)法令、政令規定加盟店終止營業。

第三十四條?協商解約、中途解約

1、只要加盟店和總部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可隨時終止本合同。此時總部收取一半的保證金,剩餘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a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它營業象徵一年後歸還。

2、加盟店提前3個月通知總部解約,並付清了特許金、廣告分擔金和其它由總部代行負擔的一切債務,同時明確放棄歸還保證金的要求時,本合同在加盟店預告期滿後便告終止。這裏加盟店不能用保證金充抵代由總部負擔的債務。

3、有第三十三條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項的解約權。

第三十五條?招牌、_____等的撤除

1、不論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本合同一旦終止,加盟店就失去了a公司_____和經營技術資產的使用權。

2、在前項的場合,加盟店必須自行撤除a公司招牌,從建築物和其它設備,用品上消除a公司_____、服務標誌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象徵。

3、如加盟店不主動撤除,總部或總部代理人可以自行進行撤除作業,並要求加盟店負擔為之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第三十六條?禁止競爭

1、加盟店保證,如遇前條第一款情況,不再使用相同的或類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_____、服務標識、特定名稱等營業象徵和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不發生有損於其它a公司加盟店利益及會造成營業混亂給總部帶來麻煩的行為。

2、當總部發現並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項所列的違約行為時,加盟店須立即終止該行為。

第三十七條?物件的歸還和債務清長

1、不論任何理由,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均須放棄使用總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權,並及時將物品歸還總部。

2、本合同終止時,除本合同特別規定者外,當事者雙方均須及時結清所欠對方的一切債務。

3、加盟店在本合同終上後,須及時清償欠總部推薦的進貨對象的債務。

第三十八條?營業的讓渡和承續

1、加盟店未事先徵得總部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店鋪的營業及資產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2、如總部認為加盟店已不能再繼續營業,或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加盟a公司連鎖店的運營,總部可以臨時接替營業。待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後,應及時把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讓或出租店鋪時,總部有權優先接受店鋪建築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況,總部和加盟店可以通過協商,規定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可用日本不動產研究所鑑定的讓渡價格和租金作價交易,鑑定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第三十九條?名義責任

1、加盟店使用a公司的商號、_____、服務標識,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加盟店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總部不承擔名義責任。

2、總部因加盟店的行為而被追索賠償責任時,可要求加盟店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第四十條?遇不可抗力的免責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諾因_____等其它勞資糾紛和_____,天災人禍,_____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負擔。

第四十一條?保證

1、加盟店為開業而從金融機構貸款形成的債務,如由總部提供保證或物質擔保時,加盟店和總部必須另籤債務擔保合同。

第四十二條?保證債務的消除

不論任何理由,本合同終止時,如加盟店還負擔着開業之初和此後用總部的保證或物質擔保,接受金融機構提供的用於購置設備和充作其它費用或因新建、改建而發生貸款債務時,必須即時歸還貸款,解除總部的債務擔保責任。

第四十三條?損害賠償

1、總部違約給加盟店造成損害時,不論本合同存在與否,須向加盟店賠償損失。

2、加盟店違約,總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時,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相當於最近一年特許金額2倍的損失賠償金。

3、無論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規定有無解除權、解約權,因其退出合同等行為造成事實上合同不能繼續時,加盟店必須向總部賠償相當於最近一年特許金額2倍的損失賠償金。

4、本合同剩餘期限不足二年時,第二、三款的損害賠償額,按剩餘月數乘以最近一年特許金的月平均數計。

5、加盟店違反合同給總部造成損害而總部不解除合同的場合,加盟店亦須向總部賠償損失。

第四十四條?合同的變更

經雙方當事者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第四十五條?連帶保證人義務

連帶保證人與加盟店連帶承擔加盟店在本合同中承擔的一切財務債務。

第四十六條?付保義務

為保障a公司連鎖店事業防止萬一的事故和損害,加盟店須就總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規定的險別的保金投保。

第四十七條?受理法院

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律審理時,總部所在地法院為初審專屬受理法院。

第四十八條?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總部要向加盟店詳細説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要獲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加盟店應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實:在總部説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説明成功的可能性,並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的獲利承諾。

第四十九條?協商

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由當事者雙方本着發展事業的願望,坦誠地協商解決。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當事者雙方署名蓋章後各執一份。

特許加盟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1、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單點單櫃(加盟店或專賣櫃)特許經營權。特許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省______市/縣____開設__________加盟店,授權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加盟店、櫃使用由甲方獨立擁有的“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註冊商標。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乙方預付__________元首期進貨預付款,連同_____元加盟費和_____元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共_____元一併匯入甲方賬户,此後首批進貨貨款以首期進貨預付款抵扣。

3、加盟授權從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並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款項(包括特許加盟費、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和首期進貨款等,實際須支付的款項種類和金額按簽約合同規定為準)之日起生效。

第二條承諾

1、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後,須按甲方要求經營管理,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乙方承諾在加盟期間,完全遵守本特許加盟條列,合法經營。

2、甲方承諾不在乙方開設的加盟店同一區域範圍內(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區片或以一定直徑範圍劃分)

自己或允許第三者經營其它加盟店,並承諾不向同一區域範圍內的其它經營者供應可愛多產品。

第三條細則説明

1、首期進貨超過首期預付貨款的部分和此後進貨,乙方按實際訂貨金額將貨款匯入甲方賬户,甲方確認匯款後予以發貨。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品按統一加盟供貨價結算,特供商品或促銷活動商品折扣另行制訂。

2、甲方每次發貨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三天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和接受發貨清單上新到的商品。

3、甲方通過普通貨運、特快專遞等方式向乙方發送貨物,乙方可根據自己需要選擇發貨方式,發送貨物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收到貨物有商品質量問題的,應在收到貨物三天內(以收貨簽收或通知取件時間為準)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並在收到貨物五天內將貨物發還甲方,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但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換。

4、乙方因銷售原因造成商品積壓的,乙方應在貨到____日內(以貨運公司通知乙方收貨或送貨上門時間為到貨日)提出換貨申請並將積壓商品發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後,將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實際進貨額的80%折算金額為乙方調換新貨。換貨以退回商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為前提。乙方累計退換貨金額(以退回貨物的進貨價款計算)不得超過以現款支付的實際進貨金額。

5、甲方在甲方網站上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貨調劑平台服務,乙方可在調劑平台上自由選擇調劑對象,相互調劑存貨。甲方可在甲方網站上為乙方提供積壓商品代賣服務,乙方可將積壓商品委託甲方在甲方網站上代為銷售,甲方按代賣商品銷售額的20%提取代賣手續費。

6、乙方全年進貨額(按實際支付的進貨貨款計算)達到50000元,可按累計進貨額享受2%的業績獎勵。

全年進貨金額達到100000元,可按累計進貨額享受4%的業績獎勵,並以業績獎勵以貨款形式返回。

第四條合同的續約、解除和終止

1、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達到合同規定的最低進貨額且無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發生,則乙方可將交納的品牌使用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轉為貨款;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進貨額達到100000元,則甲方將乙方交納的加盟費全額退還給乙方。

2、本合同期滿後,如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繼續延續本合同,則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續約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費、品牌使用保證金和首期貨款。如雙方未達成一致協議,則本合同期滿後自動終止。

3、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合同並保留繼續追討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連續三個月月平均進貨額低於5000元;乙方仿冒,濫用可愛多商標;乙方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或經營所需的其他證明時;乙方違反或未實現本合同的約定,破壞加盟體系或對甲方經營造成不利影響;乙方未與甲方協商,不再履行約定的合作義務,單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可愛多商標。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一個月內,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可愛多”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和對甲方的侵權,甲方有權索賠.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上海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特許加盟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

甲方(許可人):

乙方(被許可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加入甲方的“青島萊西昆光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連鎖培訓組織”,在甲方授權下,開展職業培訓及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授權加盟的涵義

1、青島萊西昆光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連鎖培訓組織是甲方投資建設和管理的職業培訓服務組織。該組織及其成員的一切經營管理制度、規範均由甲方制定。“青島萊西昆光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連鎖培訓組織”的商號、註冊商標均為甲方所有,受法律保護。未經甲方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使用。

2、本協議所指授權加盟的涵義為:在乙方認同並接受本協議規定的一切經營管理制度、規範基礎上,甲方授權乙方作為“青島萊西音響燈光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連鎖培訓組織”的加盟成員,在--------------------_________ 省_________ 市/區,統一使用“青島萊西昆光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連鎖培訓組織分部”(以下稱教育機構)的商號及甲方之註冊商標,開展職業培訓與服務活動。

3、甲、乙雙方各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產權關係。乙方接受甲方授權後,其教育機構按“青島萊西昆光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連鎖培訓組織”確立的統一規範和模式進行管理,享受甲方提供的專業服務,接受甲方指導、監督和管理。

4、本協議所指授權範圍指甲方授權乙方在指定城市建立一家培訓中心,乙方根據需要並報總部備案後可在該城市設立青島萊西音響燈光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連鎖培訓組織教育機構的連鎖分部或培訓點,甲方不再另外收取授權金,同時,甲方將製作和發放統一的授權牌,並由乙方支付製作成本費;乙方如需在其它城市或城鎮開設青島萊西音響燈光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連鎖培訓組織教育機構,須與甲方另籤協議,獲得新的授權;同等申請條件下,乙方享有獲得授權的優先權。

二、合作的目標

甲、乙雙方本着“精誠團結,共同發展”的合作信念,以不斷完善的培訓與服務模式,本着為消費者提供高質量培訓服務的宗旨,提高青島萊西音響燈光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連鎖培訓組織以及教育機構的社會地位和信譽,促進培訓事業的繁榮與發展。

三、費用

1. 加盟費

授權乙方加盟“青島萊西音響燈光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連鎖培訓組織,准許乙方在指定城市或城鎮開設“青島萊西音響燈光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連鎖培訓組織”。一次性交納,簽約即付。

2.品牌使用費

青島萊西音響燈光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連鎖培訓組織品牌(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運營規範、商業技巧、管理模式)的使用許可費、維護費,按年收取。

3、管理費

按年度向加盟方收取管理費用,作為該年度總部對加盟方提供教學管理、廣告宣傳等

開支的補貼。

4、證書費

由加盟方將實際考試合格的學員人數上報總部,核實無誤後為其辦理證書,證書認證及工本費實收。

5. 收費辦法

1)加盟費的支付:簽約當日,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元給甲方。乙方按規定交納加盟費後,本協議書開始生效。

2)品牌使用費的支付:乙方每年須支付人民幣______元給甲方;當年 月 日前交納第二年(這裏的年度指自然年度)的品牌使用費,甲方收到乙方的品牌使用費後將換髮新年度的授權牌和授權證書。第一年度(即簽約當年)的品牌使用費按簽約月份至當年年底的月數折算,簽約當日即付。

3)管理費的支付:根據加盟方的實際經營總額,按比例合作雙方進行分成,總部收取本項費用的10%作為管理費或按實際招生人數計算,每人_____元。

4)證書費的支付:證書認證及工本費,由加盟方在辦證前向總部付清,此費用加盟方可另行向學員收取。

4. 如果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或本協議及其它有關規定而被甲方終止授權,或乙方提出終止授權,或乙方自動退出青島萊西音響燈光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連鎖培訓組織時(乙方教育機構與甲方六個月以上沒有實際的業務聯繫),則乙方所交納的授權金和品牌使用費不予退還。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對“青島萊西音響燈光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連鎖培訓組織”等商號、註冊商標及其制定的運營規範和管理制度享有法定的專有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個人、單位均不得侵犯。

2)甲方對加盟單位的經營管理有監督權,以確保其按甲方統一的標準和規範運行。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準確、全面地提供加盟中心的財務數據及甲方要求的其它信息。

4)甲方有權按規定向乙方收取加盟費、品牌使用費以及其它相關費用。

5)當甲方的商號、註冊商標、運營規範、管理制度等專有權受到侵害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救濟的協助。

6)如乙方未按本協議和青島萊西音響燈光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連鎖培訓組織教育機構經營管理規範運作,(詳見《青島萊西音響燈光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連鎖培訓組織管理條例》,該條例由甲方負責解釋,甲方有權根據需要進行調整,並應及時通知乙方。)侵犯甲方的合法權益,破壞連鎖體系的正常運作,損害甲方的聲譽或對加盟中心經營不善,不能達到甲方的考核標準,甲方有權收回授權,終止合作,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7)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將依照《青島萊西音響燈光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連鎖培訓組織章程》對乙方的經營業績和執行本協議及其它規定的情況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時,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合作。

2、甲方的義務

1)全面負責青島萊西音響燈光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連鎖培訓組織的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企業形象建設,為教育機構提供培訓支持,向教育機構提供不斷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經營技巧,對教育機構開展日常經營活動提供有效的指導、支持和管理。

2)提供註冊商標、商號,指導乙方做好開業籌備工作。

3)向教育機構提供標準、規範的教案、教學大綱,組織師資培訓和運營管理培訓。

4)通過全國性媒體統一進行廣告宣傳,統一組織各種形式的市場促銷和公關活動。

5)以不斷完善和先進的通訊手段為乙方提供信息服務。

6)向學員頒發培訓證書。

7)直接授權或協助乙方申請成為專項授權培訓中心。

8)供應教材給乙方,指導乙方設置培訓課程。

9)組織年會或經驗交流會、研討會,促進各教育機構之間的合作、溝通、交流。

3、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按協議規定獲得甲方註冊商標、商號以及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的使用權。

2)乙方有權獲得甲方市場、宣傳廣告上的支持。

3)乙方有權獲得甲方在日常經營管理中的專業服務和經營指導。

4)乙方對甲方有關的經營管理制度、規範有調整建議權,但在甲方未作統一調整之前不得擅自更改。

5)乙方有權獲得甲方提供的各項培訓、服務及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類活動。

4、乙方的義務

1)獨立完成教育機構開業所需的有關法律手續,甲方提供協助和指導。

2)遵守甲方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3)負責辦學所需的設備、場地、人員、師資、資金等,實行自主辦學、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4)負責承擔辦學活動中發生的全部税金並負責向當地税務部門交納。

5)維護青島萊西音響燈光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連鎖培訓組織的名譽及統一形象,保護甲方所有的商號、註冊商標及其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不受侵犯。在發生此類現象和行為時,須及時通知並協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追究。

6)妥善保管與甲方特許業務相關的一切資料,不得將甲方的商號、註冊商標及其經營管理規範,用於與甲方特許經營業務無關的其它任何場所、行業、活動或提供給第三方。

7)向甲方支付加盟費和品牌使用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如:管理費、教材資料費、證書工本費)。

8)保證培訓質量,及時處理學員和客户投訴。

9)及時、準確、全面地向甲方提供財務數據及其它市場信息,協助甲方完成各項市場調研工作。

10) 合作期限內,加盟方不得與其他辦學機構再簽訂類似或專業相近的協議、合同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逾期未付品牌使用費或其他相關費用,每遲延一日均須向甲方交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2.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若給對方造成損失,須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違約時,還須賠償甲方品牌、信譽等無形資產的損失。

六、合作期限

1、甲、乙雙方的合作自 年 月 日正式開始,至 年 月 日止。

2、合作期滿後,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可延長合作期,由甲乙雙方續簽協議確定。

七、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1、甲、乙雙方合作過程中,如有本協議未盡事項或需要調整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以書面協議形式對本協議進行補充或調整。

2、遇有下列情形,則本協議終止:

1)合作期滿,甲、乙雙方決定不延長合作期;

2)雙方中任何一方的主體消亡;

3)由於國家政策和法律的重大變化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合作無法繼續;

4)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另一方有權依照民法典終止本協議並要求賠償;

5)經雙方協商提前終止本協議。

3、在本協議終止時,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及法律規定清理債權債務。

4、乙方因債務或其它原因喪失實際經營能力時甲方有權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並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所欠甲方的債務。

5、本協議終止後,乙方不再擁有甲方註冊商標、商號以及教育機構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的使用權,必須立即停止使用。

八、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時應以協商形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時,應採取訴訟方式解決。

九、其它

1、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2、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於乙方按規定交納授權金後生效。

3、下列附件作為本協議書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約束力和法律效力。

《青島萊西音響燈光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連鎖培訓組織章程》 《青島萊西音響燈光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連鎖培訓組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