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工程承包合同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綠化工程承包合同

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私家花園工程。

(二)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內容:約100平方米環境綠化工程,具體工作詳見甲方籤審的施工圖及圖紙會審所涉調整內容。

第二條 工期

該項目工程總工期_______天。開工時間從甲方批准的開工報告次日起計。

(一)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順延:

1、 未及時籤審施工圖紙和施工組織計劃;

2、 設計變更;

3、 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場地;

4、 連續4小時遇雨和停水、停電;

5、 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撥付工程款項;

6、 遇不可抗拒因素。

(二)竣工驗收:

1、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報告的5日內組織驗收,否則視為默認工程合格並進行竣工結算;

2、 若未能通過竣工驗收,雙方應確定整改方式及時間,再次驗收程序同上款。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及支付方式

(一)結算依據:

1、 依照1999年頒佈的《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重慶市基價表》中土建、水電、裝飾、園林、安裝等相關定額執行,勞動保險費按c級取費,工程類別按定額説明執行。定額缺項部分由乙方報價,雙方共同確定價格後按實計算;小品項目按市場價定價;

2、 甲方籤審的施工圖、施工圖預算以及未計價材料確認價;

3、 甲乙雙方簽署的工作簽證單以及涉及調整(更改)部分變更通知書

4、 竣工圖。

(二)合同金額:

1、 本合同暫定造價6萬元;

2、 工程竣工驗收後按實結算。

(三)合同金額的支付時間:

1、甲方在乙方進場後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5%作為的備料款。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40%;

3 、工程竣工驗收後一個月內辦理竣工結算,結算辦理完成後三個月內甲方付至結算價的95%,餘額5%作為質保金,保活期到後支付3%,保修期滿後甲方付清餘款。

第四條 關於設計調整(更改)

本工程涉及設計調整(更改)工程項目,待調整資料完善並經甲方籤審後,工程量及造價按本合同原則第三條進行增減。

第五條 質保期

(一)質保期:從遞交竣工報告後的第七日起算。保修期按建設部XX年第80號令執行,普通植物保活期半年,貴重植物(1000元以上)保活期為一年,工程的其它部分保修期為一年。

(二)成活率:植物管護移交時按行規達到_______%的成活率。

第六條 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保證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保證施工所需用水、用電;

2、合同簽定後三日內審定乙方的施工組織計劃及施工圖,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3、負責協助辦理施工的各項進場手續;

4、負責協調現場各施工單位間的關係;

5、若施工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按合同規定時間按時付款。

(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籤審的施工圖和確定的變更通知內容,結合有關規範組織施工;

2、接受甲方指派監理公司的監理及甲方現場代表的管理;

3、注意與外裝飾單位施工現場的配合工作;

4、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確保工程質量,按期完工;

5、負責施工中的成品保護。

第七條 甲、乙雙方現場代表及責任

(一)甲方施工負責人:___________

現場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施工負責人:___________

土建:_____________________ 

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場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代表作為現場簽證代表;乙方代表作為接受甲方書面通知的代表。

第八條 材料的認定及採購

(一)乙方應按設計要求對材料自行採購,涉及裝飾及燈具材料需經甲方認定後方可採購。

(二)設計材料變更須經設計單位和甲方共同認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乙方方可購買。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除順延竣工期外,還應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甲方對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補救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的機械設備調運等實際損失;

3、甲方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驗收或未按合同規定付款,每超一日,按合同總額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完成工程,且無故拖延時間影響工程進度,每延一日,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果,雙方約定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

 乙方(蓋章):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