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諮詢費用協議書(通用3篇)

工程諮詢費用協議書 篇1

**市大雄寶殿工程諮詢費用協議書

工程諮詢費用協議書(通用3篇)

甲方:

乙方:中國寰宇通*香港有限公司身份證號:*12

甲乙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承接事宜,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乙方負責聯繫並落實以為甲方開拓市場名義,承接-大雄寶殿施工事宜,並負責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負責按承包合同施工,需按約定支付給乙方工程諮詢費。

a)本工程造價約元人民幣,甲方需支付給乙方總造價的%諮詢費。諮詢費部分所涉及的各項税費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b)甲方需以現金的方式支付給乙方上述費用,合同簽訂後即立馬報銷乙方前期該項目開展所產生的差旅住宿等費用。

c)甲方在簽訂合同後進場拿到第一筆預付款後,支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

d)剩餘部分在第二筆預付款後全部結清。

e)甲方在與建設方簽訂協議後即全權負責該項工程的質量安全,人員安全,工程進度,及材料設備的安全及常規維護,如有意外與乙方無關)

f)甲方在工程建設中應嚴格按照建設部相關標準來對該工程等項目進行合理施工,不能有偷工減料事情發生,如有違背建設形象的事情所產生的不良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對此負任何責任)

三、協議終止

本協議簽字生效後,如果至20年月日,乙方仍未協助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本協議自動終止。

四、本協議一式份,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時間:時間:

工程諮詢費用協議書 篇2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諮詢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程業務需要,需委託乙方對相關工程造價編制預算、結算、核對工程預結算,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項目名稱:一期。

2、服務內容:編制工程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與建設單位(或其受權委託人)核對工程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按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及甲方要求及時申報、核對各項進度報表;審核甲方分包工程進度及結算造價;施工過程中的價格申報、確認及造價審核、控制、工程商務洽談、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鑑定與索賠;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不含水電安裝工程、鋼筋工程量計算)。

二、諮詢人的權利

1、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取得酬金。

三、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向諮詢人詢問工作進度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託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託人認定諮詢專業人員不按諮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諮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諮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委託人有權對諮詢人提交的各項成果進行審核。

四、諮詢人的責任

1、從專業角度出發,盡心盡職及時做好合同服務內容內的工作;書面提出總承包合同執行全過程中造價方面應注意的各項事項,包括結算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結算資料完整、有效。

2、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造價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作計劃等。

3、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4、經審核的結算成果,造價誤差在1%(不含1%)以上,視為乙方失職。

5、諮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6、諮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諮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7、諮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諮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

8、諮詢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諮詢人應承擔責任。

五、委託人的責任

1、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諮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諮詢人提供與本項目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諮詢人配合)。

3、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諮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託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託人應當授權勝任本諮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諮詢人聯繫。

5、委託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諮詢人造成的損失。

6、按合同要求及時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六、諮詢業務的酬金及支付

1、甲方按與建設單位核對工程建築面積,按包乾單價2.50元/建築面積平米(可複製樓棟不計算建築面積,類似度90%以上樓棟按10%計算建築面積),支付乙方酬金。

2、包乾單價已包含乙方為完成本合同服務內容的工資、獎金、補貼、加班費、材料費、設備使用費、電話費、網絡費、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各項勞保及福利、節假日補助費等除乙方到常州項目的車費以外的一切費用。即乙方酬金結算款=與建設單位核對工程建築面積*2.50元/建築面積平米。

3、乙方到常州項目的車費由甲方實報實銷。

4、甲方每月暫支付乙方5000.00元,累計支付乙方酬金達到120000.00元時暫停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結(決)算書編制完成並經甲方審核報建設單位後,按該申報工程建築面積*2.50*8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乙方與建設單位核對完成工程竣工結(決)算並經甲方審核後,按該完成結算工程建築面積*2.50*10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

5、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諮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貸款利息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6、支付酬金所採取的貨幣均為人民幣。

七、其 他

1、因造價諮詢業務的需要,諮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託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託人負責。

2、諮詢人如需外聘人員協助,在委託的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諮詢人承擔;在委託的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以外經委託人認可其費用由委託書人承擔。

3、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諮詢人不應接受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諮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

1、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託人與諮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3、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諮詢費用協議書 篇3

______(以下簡稱“客户”)與_______(以下簡稱“工程諮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客户委託工程諮詢單位提供_____(列明委託服務內容)諮詢服務,並已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文件。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①委託函或中標函;

②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③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④附件,即

附件a___委託工程諮詢服務範圍;

附件b_____客户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件c_____報酬和支付;

⑤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四、鑑於客户按下文規定向工程諮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諮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件a中議定範圍內的諮詢服務。

五、鑑於工程諮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諮詢服務,客户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諮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六、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七、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雙方各執___份。

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客 户:(簽章)工程諮詢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 址:地 址: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開 户 銀 行: 開 户 銀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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