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建設工程合同(精選17篇)

監理建設工程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監理建設工程合同(精選17篇)

發包方:_________

監理方:_________

為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促進工程建設監理事業的健康發展,發包方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工程建設監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單行法律、法規有關監理的規定,委託有監理資質的監理機構依據國家批准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對_________工程建設實施的監督管理。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工程項目”是指發包方委託監理方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2.“發包方”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託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監理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5.“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6.“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方提名並經發包方同意後,委派到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7.“承包方”是指與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9.“月”是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10.“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並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11.“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署並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12.“進駐”是指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13.“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14.“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15.“第三方”是指除發包方、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第二條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1.適用於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法律是由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制定的。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的。

2.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准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這裏的技術標準是工程建設標準的一種。工程技術標準是指在工程建設中各類工程的勘查、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驗收等需要協調統一的事項所需要制定的標準。工程建設標準可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前者時必須執行的標準,後者是自願採用的標準,經過雙方簽訂合同予以確認,經合同確認的推薦性標準也必須嚴格執行。設計文件是施工的依據,同時也是監理依據。施工單位應該按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監理單位應該按照設計文件對施工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條 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説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四條 工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_________,靜態:_________,動態: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從簽訂合同後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二)工程監理

1.監理範圍:本合同監理屬於下列第_________項:

(1)大、中型工程項目;

(2)市政、公用工程項目;

(3)政府投資興建和開發建設的辦公樓、社會發展事業項目和住宅工程項目;

(4)外資、中外合資、國外貸款、贈款、捐款建設的工程項目。

2.監理內容: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係。

3.建設監理: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雙方商定監理收費以工程預算額_________計算,估算總收費___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待工程結束後進行結算。

(1)本合同生效時,發包方向監理方預付估算監理費總額的20%作為合同定金,監理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2)工程進度過半時,發包方向監理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驗收合格後,發包方向監理方按監理概算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

(4)如果發包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監理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貸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4.工程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 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委託函或中標函

2.監理合同書

3.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4.合同條款

5.監理招標書(或委託書)

6.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籤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第六條 監理方權利義務

(一)監理方義務

1.向發包方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項目監理機構不得從事所監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築材料、構配件以及建築機械、設備的經營活動。

2.監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發包方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發包方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監理方使用發包方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於發包方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發包方,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5.監理方不得轉讓監理業務。

6.監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經營建築材料、構配件和建築機械、設備。

7.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因過錯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應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8.監理方不得與所監理工程的建設單位、建築業企業或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其他利害關係。

9.監理方與承包方串通,為承包方謀取非法利益,給發包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0.工程監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監理工作職業規範,公正、及時地處理監理事務,不得利用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監理方權利

1.發包方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授予監理方以下監理權利:

(1)選擇工程總設計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建議權。

(2)選擇發包設計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定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發包方的建議權。

(4)工程結構設計和其他專業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並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議,並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

(7)報經發包方同意後,發佈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設備,有權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項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監理方復工令後才能復工。發佈停、復工令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發包方作出書面報告。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範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籤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的.複核確認權與否定權,未經監理方簽字確認,發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監理方在發包方授權下,可對任何第三方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發包方事先批准。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發包方批准時,監理方所作的變更也應儘快通知發包方。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承建商工作不力,監理方可提出調換有關人員的建議。

3.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發包方或第三方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方提出,由監理方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發包方和第三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方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議行政主管部門或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第七條 發包方權利義務

1.實施監理前,項目法人應當將委託的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所賦予的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單位。

2.發包方應該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3.發包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4.發包方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方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5.發包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方聯繫。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6.發包方應當將授權監理單位的監理權限,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並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7.發包方應當為監理方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寫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8.發包方有選定工程總設計單位和總承包單位,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簽訂權。

9.發包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需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10.監理方調換總監理工程師必須經發包方同意。

11.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範圍內專項報告。

12.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

第八條 監理方責任

1.在監理方的責任期即監理合同有效期內,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期限,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2.監理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方過失而造成經濟損失應當向發包方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數(除去税金)。

3.監理方對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方不承擔責任。

4.監理方向發包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方應當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發包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5.監理方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應當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九條 發包方責任

1.發包方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發包方如果向監理方提出的賠償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第十條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由於發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監理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發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附加工作,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3.在監理合同簽訂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方應當立即通知發包方。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超過42天的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酬金。

4.發包方如果要求監理方部分或全部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或終止監理合同,則應當在56天內通知監理方,監理方應立即安排停止執行監理業務。當發包方認為監理方無證當理由而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方發出致命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發包方發出通知後21天內每收到滿意答覆,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天內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監理合同即行終止。

5.監理方在應當獲得監理酬金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單據,而發包方又未對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或根據第3、4點已暫停執行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監理方可向發包方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發出後14天內未得到發包方答覆,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後42天內仍未得到發包方答覆,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

6.監理方由於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7.合同的協議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由發包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發包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監理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2.由監理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監理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3.發包方或監理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後,15天內沒有答覆,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4.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二條 合理化建議

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發包方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發包方應按監理合同條件的約定,給予監理方合理化建議獎勵。項目提前投產獎按條件約定執行。

第十三條 獎懲

1.監理方違反合同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的處罰,並可處以罰款。

(1)未經批准而擅自開業;

(2)超出批准的業務範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

(3)轉讓監理業務;

(4)故意損害項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

2.監理工程師違反合同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非法所得、收繳(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並可處以罰款。

(1)假借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從事監理工作;

(2)出賣、出借、轉讓、塗改(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3)在影響公正執行監理業務的單位兼職。

3.發包方可視監理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獎金在_________元範圍內,罰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內。

4.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監理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監理方使用時受發包方監督並且立賬備查。

5.由於監理方的合理話建議而使發包方獲得實際經濟利益,其獎勵辦法可參照國家頒佈的合理化建議獎勵辦法。

第十四條 特殊條款

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發包方委託監理方承擔本合同範圍以外的任務,發包方應另行補籤委託合同。如果發包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監理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繫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監理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籤補充協議。

4.合同簽發後,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5.發包方向監理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發包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監理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後歸還發包方。

6.發包方接受監理方提交的需發包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並採用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方。

7.監理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8.違約金

(1)由於發包方原因終止合同,發包方支付監理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由於監理方原因終止合同,監理方支付發包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3)因發包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發包方負經濟責任。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一)發包方:

1.發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發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發包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發包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發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監理方:

1.監理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監理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監理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監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監理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建設工程合同 篇2

委託人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2、本合同標準條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監理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第一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範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託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託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託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監理工作範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託人委託監理範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於委託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八條規定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託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託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託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託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託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託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託人義務

第八條 委託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託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託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託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託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託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繫。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託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並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託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託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佔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託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託人委託的工程範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託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託人並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並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託人報告。

(7)徵得委託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佈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託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託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於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後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籤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範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籤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複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託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託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託人事先批准。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託人批准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儘快通知委託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委託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託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託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託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託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託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託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託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並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託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託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託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託人應當履行委託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託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託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 由於委託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並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在委託監理合同簽訂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託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人向委託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託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託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託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後14日內仍未得到委託人答覆,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後42日內仍未得到委託人答覆,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由於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 當委託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託人發出通知後21日內沒有收到答覆,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日內發出終止委託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第四十條的方法計算,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 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 如果委託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條 委託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複試,其費用支出經委託人同意的,在預算範圍內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 在監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託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託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託人申明的祕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並申明的祕密。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對於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複製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_________

第四條 監理範圍和監理工作內容:_________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_________

第十條 委託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

第十一條 委託人應在_______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覆。

第十二條 委託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託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委託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託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_______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並免費提供_________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_________(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_________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用_________支付報酬,按_________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 獎勵辦法: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監理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監理建設工程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住宅裝飾工程施工的特點,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就雙方的住宅裝飾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2、 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雙方確認的工程預算表、施工圖和工程內容。  

3、 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____種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工不包料。  

4、 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工程期限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保修期:____月。自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並由乙方開具工程保修單。  

5、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總價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  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下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工前三天  支付(合同總價60%)____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支付(合同總價35%)___________元  雙方驗收合格  支付(合同總價5% )___________元  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單,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內審核完畢如無異議視為同意,並在簽字同時結清工程餘款,工程發票(合同總價)中所應繳納的税金由甲方承擔。  

二、雙方應盡的責任及義務  甲方:  

1、 開工前_____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騰空房間,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騰空的部分房屋而滯留的傢俱、陳設應歸堆,遮蓋,採取保護措施;  

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並承擔相應費用;  

3、 負責協調施工隊和鄰里之間的關係;  

4、 不得變動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如確需折改原建築結構、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5、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6、 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檢查和監督;  

7、 甲方家庭成員對工程的意見,均需經過甲方代表與乙方接觸。  乙方:  

1、 根據施工圖紙,提供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備案認可;  

2、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3、 負責對現場設施和工程成品的保護,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害等事故發生,如有發生,應儘快負責修復;  

4、 文明施工,佩證上崗,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儘量減少噪音,不擾民及污染環境,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三、工程變更  

1、 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繫,並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後,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  

2、 甲方私自與工地施工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由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延誤工期的,還應賠償。  

四、材料、設備的供應  

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應為附合設計和國家標準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施工進度計劃及時供應到現場,並事先通知乙方,雙方對所供應材料的數量及外觀進行共同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後由乙方負責保管,並收取一定的保管費用,如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 甲供材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格補償給甲方。  

3、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必須與所供的材料明細表中的品種、規格、型號、品種、等級、質量、計量標準及數量相符,經甲方簽字認可後再行使用。  

4、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國家標準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時,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後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五、質量標準及驗收  

1、 本工程質量標準按年____月____日發佈的____省《住宅裝飾質量標準》執行。  

2、 工程驗收分隱蔽工程驗收、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三部分,其中對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應由甲、乙雙方及時辦理,以便進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時間到現場視作同意。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應通知甲方在5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 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內參加驗收,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驗收合格簽字後,結清工程餘款,工程保修單即行生效  

3、 如未經驗收,甲方自行搬入傢俱或居住,則視為驗收合格。  

4、 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質檢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驗證,經驗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及質量標準的,驗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符合合同約定和質量標準的,驗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 室內環境質量  乙方與甲方共同做到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年____月____日發佈實施)的建築裝飾材料。工程完工後,乙方應根據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和建設部年____月____日聯合發佈實施的`“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進行室內環境的檢測,並提供檢測報告。檢測費用根據建設部建辦質17號文件精神,室內環境質量檢測屬裝修裝飾工程最後一個環節,應列入工程預算中,檢測結不合格,雙方應分析原因,明確責任,責任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治理費用。  

6、 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和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並另籤補充合同。  

六、工期延誤  

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簽字,工期相應順延:  

(1)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 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4、 因乙方責任未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七、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單位、監理工程師的姓名、聯繫電話及其職責等通知乙方。  

八、違約責任  

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在雙方未取得一致意見並辦理合同終止手續的情況下擅自解除合同,應按合同總造價的5%作為違約金,會付給對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時,應進行補償。如一方因故無法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過另一方法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 甲方責任:  

(1) 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要求提供材料、設備,應償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誤工機械台班的實際損失。  

(2) 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的規格差異,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3) 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質量問題或損壞,由甲方承擔責任。  

(4) 甲方未按約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1‰的滯納金。  

(5) 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築結構設備管線,乙方有權拒絕施工。  

4、 乙方責任  

(1) 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要求無償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 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築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造成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承擔。  

(3)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等,如有損壞,應予賠償。  

(4) 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合同價款1‰的滯納金。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的,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其它約定事項  

1、 因施工而產生的垃圾清除和材料搬運,甲方可委託乙方負責,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2、 施工期間,甲方將外屋鑰匙各1把,交乙方保箮,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負責提供新鎖,由乙方當場安裝好後交付甲方使用。  十

一、附則  

1、 雙方另有約定,可簽訂補充合同。  

2、 本合同(包括附表)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3、 本合同和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非法轉包。  

5、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或手機:___________

電話或手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建設工程合同 篇4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給了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職責,確保工程順利完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就本工程具體情況,達成以下條款:

一、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價款:按圖紙實際建築面積50元/㎡,工程面積2772平方米,工程總價138600元

四、 工程承包方式及範圍:

1、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2、 承包範圍:本工程圖紙範圍內的鋼結構、牆板、屋面板的加工製作及安裝,施工所需的工具及電纜、電線(包含切割片、焊條等)乙方自負,施工過程中所需的腳手架及吊車由甲方負責。注;工程中鋼結構的油漆由甲方塗刷,乙方只做焊口部位的補刷。

五、 驗收標準:乙方按照甲方簽字認可的圖紙進行施工,施工過程中甲方逐項驗收,確認合格,施工完畢驗收完畢。

六、 工程開竣工日期:_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月_日、因材料短缺、下雨停電等造成的延誤,工期順延。

七、 付款方式:本工程乙方進場甲方支付10000元生活費,主鋼立完,甲方支付人工費總額的___,次鋼安裝完再付總額的______%,牆板安裝完再付總額的______%,頂板安裝完再付總額的______%,餘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十五天內一次付清。牆板、屋面板安裝完畢,付工程人工總費的_____%,在竣工驗收合格後十五日內餘款一次付清。

八、 甲乙雙方責、權、利: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施工所需材料及時足額供應,若材料短缺造成工期延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保質保量完成此工程,若因質量事故造成延誤工期,材料浪費,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九、 安全:為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甲方指派_______為現場負責人,乙方指派____________為現場負責人,共同齊抓共管,在施工期間,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法》及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揮,不得強幹、蠻幹。若因自身因素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在施工期間,乙方應理好自己的工人,不得在工地內發生偷、盜、打架、尋釁滋事等行為,若因此造成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 本合同未盡事宜,在施工過程中雙方友好協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完工、款清後自動失效。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監理建設工程合同 篇5

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

發包單位(甲方):_________

承包單位(乙方):_________

承包單位所在地址:_________

為了規範建設市場,確保建設工程高效,優質,按時竣工投產,遵照國家建設部,監察部《關於在工程建設中深入開展反對腐敗和反對不正當競爭的通知》精神,根據_________有關要求,並經甲乙雙方同意,特簽訂建設工程保持廉潔的協議書。

1.甲方有責任向乙方施工單位介紹本單位的有關廉政建設的各項制度和規定。

2.甲方有責任對本單位工程項目人員進行廉政教育;督促甲方人員嚴格遵守本單位制度和在工程項目建設中保持廉潔的若干規定,如發現有違反規定的,除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外,應視情節輕重,後果大小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或紀律處分。

3.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工程項目建設中保持廉潔的情況實行監督,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情況。

4.甲方人員參加乙方組織的各種會議和活動,須經主管領導同意,甲方人員不得接受乙方贈送的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難以拒收的,必須按有關規定登記上交。

5.甲方人員在工程建設項目中發現乙方單位有不廉潔的行為,應及時採取措施,終止其不廉潔行為的繼續發生,並報告主管領導。

6.乙方有權瞭解甲方單位有關廉政建設的各項制度和規定,支持甲方執行有關規定和制度。

7.乙方有責任對本單位工程項目人員進行廉政教育(包括甲方單位制定的有關廉政建設方面的規定),按時出席甲方召集的有關會議。

8.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宴請甲方人員或向甲方人員贈送禮品,禮金及各種有價證券,如乙方違反,根據具體情況和造成的後果,甲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對乙方的依法處罰,直至終止工程合同,由此給甲方單位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單位承擔。

9.乙方在工程項目建設中賄賂甲方人員,被檢察機關立案查處的,甲方有權取消或終止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由此給甲方單位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單位承擔,並向甲方單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0.乙方在工程項目建設中發現甲方人員有不廉潔的行為,應及時採取措施,終止其不廉潔行為的繼續發生,並及時告知甲方單位主管領導;情節嚴重的可向區有關部門投訴或舉報。

11.本協議使用時間:本工程發包,建設,竣工驗收全過程及協議前後甲乙雙方發生的有違反本協議的行為。

12.本協議的甲方指工程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的總包方和建設工程受託監理單位。

13.甲乙雙方願意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檢察部門對本協議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直到處罰。

14.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主管部門各備案一份,抄報建築管理所一份,送甲方紀檢(監察),檢察室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建設工程合同 篇6

甲方(委託單位)

乙方(檢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檢測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標段

工程地址:

檢測類別:□驗收檢測□平行檢測□其他

工程類別:□房建□房屋修繕□市政基礎設施

□公路□水運□水利

□綠化□民防□軌道交通

□其他

工程性質:□政府投資工程□非政府投資工程

建設/實施單位:

設計單位:

見證單位:

總承包單位:

施工單位:

工程報建編號:工程所屬區縣:

工程投資額:工程建安費:

監管機構:

第一條檢測項目

甲方委託乙方檢測的檢測項目(項目名稱按附件一填寫)包括:具體的檢測項目、數量及檢測參數見附件二。

第二條檢測標準

雙方約定的檢測標準:

第三條檢測費用的核算與支付

(一)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種計算方式核算檢測費用。

1.乙方按照《上海市政府投資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和公路工程檢測收費標準》中的檢測單價收費,乙方根據實際檢測工作量收取檢測費。

2.本合同各檢測項目單價見附件二,乙方根據實際檢測工作量收取檢測費。

(二)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種支付方式支付檢測費用。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每日,甲方按乙方實際完成的檢測工作量和建設工程檢測信息系統生成的結算憑證支付檢測費用。

(三)甲方對檢測項目費用有異議的,應及時與乙方進行協商,但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項目檢測費用的支付。

第四條檢測報告的交付

(一)乙方交付檢測報告時間的約定見附件二。

乙方交付檢測報告一式份,當甲方對部分檢測項目的檢測報告份數有特殊需要時,可另行約定。

(二)雙方約定按照下列第種方式交付檢測報告。

1.甲方上門提取檢測報告。

2.乙方送檢測報告給甲方。

第五條檢測樣品的運輸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種方式運輸檢測樣品。

乙方按有關規定對檢測後的樣品進行留樣。

1.甲方負責將檢測樣品送至乙方檢測場所,並承擔相應運輸費用。

2.乙方到工程現場抽取檢測樣品,甲方承擔相應抽樣及運輸費用。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不得將同一單位工程中的同一類型檢測項目委託其他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二)甲方應當按照規定,在建設工程項目專户中單獨列支檢測費用。

(三)甲方授權為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繫。

如甲方代表發生變更,甲方應書面告知乙方。

(四)甲方應於檢測活動開始前日內向乙方提供附件三所列的與本檢測業務有關的資料及文件,並對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五)委託檢測前,甲方應將見證單位和見證人員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見證人員發生變更的,甲方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六)檢測試樣抽取、製作時,甲方應確保由見證人員對檢測試樣張貼或者嵌入唯一性識別標識,並現場將檢測試樣信息錄入檢測信息系統。

委託時應填寫檢測委託單,委託單應採用本市統一樣式,並經見證人員和取樣人員當場簽字確認。

(七)檢測項目屬於工程實體檢測的,甲方應提前日將現場檢測日期通知乙方。

見證人員應對工程現場檢測進行見證,並在現場檢測原始記錄上簽字確認。

(八)甲方應當負責與本工程檢測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條件。

(九)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本工程檢測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建設工程檢測資質證書、檢測機構評估證書及其附表等複印件。

(二)乙方承諾與相關單位、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及本工程相關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無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

(三)乙方在同一建設工程項目或標段中,不得同時接受建設、施工或者監理單位等兩方以上的檢測委託。

(四)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進行檢測,並對檢測數據和檢測報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五)檢測項目屬於工程實體檢測的,乙方應事先編制檢測方案報送甲方。

(六)檢測項目屬於工程實體檢測的,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進場開展檢測活動。

(七)乙方現場檢測時應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現場管理制度。

(八)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實施的建設工程法定檢測項目,乙方應使用檢測信息系統實施檢測,並出具帶有防偽標記和校驗碼的檢測報告。

(九)檢測結果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獲得檢測結果後日內通知甲方。

(十)在基樁、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建築節能及單位工程驗收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建設工程檢測報告確認證明》,對工程檢測內容、數量和不合格項等情況作出説明。

第八條對檢測結論異議的處理

甲方對檢測結論有異議的,可由雙方共同認可的檢測機構複檢。

複檢結論與原檢測結論相同,由甲方支付複檢費用;反之,則由乙方承擔複檢費用。

複檢結果由提出複檢方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檢測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未支付費用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履行義務而造成乙方無法按時保質地完成檢測業務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完成檢測業務的時限由雙方另行約定。

(三)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提交檢測報告,每逾期一日應按相關檢測項目檢測費用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檢測報告信息錯誤、未按照約定檢測依據進行檢測或者檢測結論判斷錯誤的,乙方應進行更正或免費重新進行檢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錯誤的除外。

(五)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方式: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附則

乙方應當在檢測合同簽訂後的20日內,將合同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檢測合同主要內容發生變更的,應當在合同變更後的20日內,向原合同備案部門辦理變更備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單位電話:單位電話:

傳真:傳真:

聯繫人:聯繫人:

聯繫人手機:聯繫人手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監理建設工程合同 篇7

合夥人: (以下簡稱甲方)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身份證號碼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夥承包一致意見,共各方信守。  

一、合夥宗旨。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合夥項目以公司中標合同確認的道路建設項目內容和範圍為準。  

三、合夥期限。合夥期限至合夥施工的項目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為止。  

四、出資方式及比例:  甲乙雙方現金出資,前期投標投資由甲方出資貳佰壹拾伍萬元,該款中標退還後歸甲方;以後施工時甲乙雙方各出資50%,在雙方商定出資____日內到賬,否則按日千分之三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派現金會計一名負責保管現金及現金賬目,乙方派主管會計一名負責記賬;會計的工資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五、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盈餘以甲乙雙方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合夥如產生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約定的出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六、退夥:合夥期間原則上不得退夥;如遇到特殊原因確需退夥的,應經兩方協商同意;  

七、項目日常管理  

1、甲方作為項目部負責人,負責項目的全面管理工作;乙方負責項目公關、催收工程款及當地社會關係協調並參與項目日常管理。  甲乙雙方聘請總工程師,負責工程的技術工作;  

2、每月____日、____日為雙方商定的結賬日,由雙方和會計共同下賬,所有的支出均需兩方簽字後方能下賬。當月支出需當月下賬,超過兩個月不下賬的支出個人自負。  

3、重大支出和重大合夥事項應由甲乙雙方事先共同決定,雙方電話決定的應在最近的下賬日補籤書面決議。  

八、合夥期滿。合夥期滿,甲乙雙方按合夥協議進行結算,盈、虧均按比例進行分配、承擔;一方分配的應收款另一方有協助收回的義務。  

九、違約責任。

1、未經合夥人同意而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造成的損失無法計算的,按承接工程總價的15%計算損失。

2、合夥人一方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他。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鄭州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合夥人(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建設工程合同 篇8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工程名稱: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經雙方協商,本着友好合作原則,達成如下分包合同:

一、承包範圍:

二、承包方式:

三、質量標準:

四、工期: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工期為 天。

五、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經雙方協議,本工程總量為 米,收費標準為 , 共計: (大寫: )

2、合同總價依據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結算。

3、付款方式:

六、變更及工程費用調整:

1、本工程進行中,發包人對本工程與技術要求提出變更時,發包人應在變更前 天內發出書面通知。承包人接到變更後 天內予以確認。

2、變更後及承包增加施工費用,發包方按市場價予以調整。

七、發包責任:

1、發包方在開工 2 日前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技術交底與要求、設計圖紙及放線定點軸線。

2、開工前,發包方應辦理開工許可證、工作場地使用等手續,及時解決好有關擾民和影響正常工作的有關問題,並承擔相應費用。

八、承包方責任:

1、承包人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完成本工程的工作內容

2、嚴格按本工程設計方案及技術要求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質量。

3、施工中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彙報,並提出相應的處理方案,經發包方確認後進行施工。

4、負責好現場測量放線、樁體定位、施工技術資料記錄工作,並如實及時提交發包方,如因承包方的遺漏、錯誤造成工程質量問題,承包方應負責補救並承擔相應責任,情況嚴重時,發包方有權向承包方追償相應損失。

5、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管理規定,服從現場指揮與領導。

九、違約責任: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照本協議條款約定履行各自的各項責任及發生與本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十、材料與設備

1、發包人及承包人對各自所提供的材料及機械設備進場負責,並經雙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2、若造成窩工、誤工所造成的損失,責任是甲方的由甲方負責,是乙方的由乙方負責。

十一、報告、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

1、發包方負責組織對承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進行檢查與驗收。

2、承包方應對其所確保提交的報告、成果、文件的真實性進行負責。

3、隱蔽工程檢查由承包人自檢後,通知發包方進行檢查與驗收,經發包方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檢驗不合格,承包人負責在規定的時間內必須進行修補。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十四、合同終止

本合同自發包人、承包人簽字蓋章後生效,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後終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建設工程合同 篇9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一下簡稱乙方)

本工程於20xx年----月----日議定,由乙方承建。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權利和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工作,保證質量按期完成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範圍:

四、結構形式及建築面積:

第二條 承包方式和工程造價

一、承包方式:按甲、乙雙方商定後意見及預算項目工程,包工我、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二、承包金額,暫定工程造價:

第三條 工期總天數(有效工期)----天

一、開工日期於20xx年----月----日開工,竣工日期於20xx年----月----日竣工。

三、竣工日期,遇到有下列情況經甲方簽證,工期方可順延

1、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停工。

2、工程變更。

3、其他原因。

四、物資材料

凡乙方採購的物資材料要及時通知甲方,經驗收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上。凡由乙方採購的物資,資料不符合要求的,而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五、工程支付方式

工程施工隊進場撥付包工,工程資----,主體一層封頂後撥----,主體合格後撥----,總體驗收合格後撥----(包括材料)

六、乙方負責

1、按《施工及技術驗收規範》要求進行精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確保工期,由乙方造成的返工,停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材料)

2、按施工安全要求和文明施工要求,搞好安全和文明施工,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和人員傷亡事故的,其費用乙方自負

3、若因乙方責任發生的人身傷亡施工員,其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進場前後,運輸費、機械費、人工費等由乙方負責。

5、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資,若拖欠工人工資或工人上訪鬧事,與甲方無關。

七、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和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八、在履行合同中若雙方發生爭議,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決定。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1份,本合同簽字之日生效,注(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建設工程合同 篇10

借款方為下年度基本建設工程儲備設備(材料)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根據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年度貸款方向借款方計劃發放基本建設儲備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本貸款期從開始支用之日起,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止,貸款期為_________年。

第二條、本貸款是為建設項目下年度儲備國內生產設備(材料)的專項貸款,實行專款專用。不得用於擴大基本建設工程量、彌補投資缺口、計劃外工程儲備、墊付工程款、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備(材料)預付款、長線產品和能源緊張地區耗能高的產品項目、地方級建設項目的.儲備、不符合貸款對象的其他基本建設所需的儲備貸款、其他開支等。

第三條、自支用貸款之日起,貸款方按實際支用數按季計收利息。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_________。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對超儲積壓設備(材料)佔用的貸款加收利息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還清全部貸款本息。逾期不還,貸款方有權限期歸還貸款或從貸款方撥、貸款户或存款户中扣收。

第五條、貸款方保證在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內發放貸款,如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設備採購、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向借款方提供有關設計、會計、統計等方面的文件資料。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扣回貸款本息,並對違約使用部分加收罰息_________%.

第七條、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簽章後各執一份,報送_________各一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貸款方(公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建設工程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加工生產及相關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石材供料

1. 甲方委託乙方供料、加工: 。(石材)詳見附件《石材供料單》。

2. 石材供料時間: 年 月 日。

3. 交付地點為(選擇一項):

□施工現場: 。

□甲方指定的材料存放地點: 。

□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

4.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要求及供料進度確定具體批次的石材產品的交付時間和地點。

第二條 承接方式

1. 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設計方案或技術要求,就相關要求向乙方進行書面告知。乙方按照甲方的設計要求,制定加工方案。

2. 乙方提供石材原材料、加工設備和技術人員應按甲方要求,並接受甲方檢驗。

甲方提供原材料的,乙方應及時檢驗,如有不符合約定要求的應當 日內通知甲方更換、補齊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甲乙雙方不得擅自更換加工原材料的品種和等級。

3. 乙方需要第三方協助完成工作的,工作成果由乙方負責。

4. 一方要求設計方案或加工方案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的,另一方應盡保密義務。

第三條 質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石材應當符合以下標準(選擇兩項):

□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

□雙方約定標準: 。

第四條 運輸與裝卸

1. 成品石材的運輸由(選擇一項):□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石材在運輸中發生的損毀由負責運輸的一方負責,運費由 方承擔。

2. 成品石材運到工程施工現場應由(選擇一項):□甲方裝卸 □乙方裝卸;石材在裝卸中發生的損毀由負責裝卸的一方負責,裝卸費由 方承擔。

第五條 驗收

1. 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在出廠前自檢,並向甲方出具“石材產品出廠質量保證書”(以下簡稱“質保書”)。乙方在向甲方供料交付的同時,甲方應派專人與乙方一同驗收,驗收完成後甲方應當同時出具驗收單;實際交付石材的品種、規格、數量等,依據甲方向乙方出具的驗收單確認。質保書及驗收單為本合同附件。

2. 成品石材的運輸由甲方負責的,甲方在裝運前驗收,並出具驗收單。成品石材的運輸由乙方負責的,甲方在裝運後驗收,並出具驗收單。

第六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 合同總價:人民幣 (大寫)。

2. 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後 日內(或另行約定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作為預付款,計人民幣 元,雙方約定預付款處理方式: 。

(2)款項支付(選擇一項):

□按供料進度,每 (時間)結算一次。甲方應於收到乙方結算報表後 日內核實並支付進度款。

□按供料進度,每 (數量)結算一次。甲方應於收到乙方結算報表後 日內核實並支付進度款。

3.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為: 。

4. 供料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 %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待完工驗收後 天內支付餘款,甲方暫留合同總價款的 %作為保脩金,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14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還乙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交付的石材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並達標後繼續供料;對不達標但仍可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減少價款;因重新供料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改進後仍不能達標以及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 乙方逾期交付石材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款 %支付。

3. 因甲方原因導致遲延交付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款 %支付。

4. 甲方逾期支付合同價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款 %,

5. 其他違約責任: 。

第八條 保修

1. 保修期限 年,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

2. 保修項目 。

3. 保修內容 。

4. 保修期內,因乙方供應材料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修補、更換的責任。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合同變更與未盡事宜補充

1. 乙方開始加工後,甲方變更加工或相關服務要求應與乙方協商,並制定書面補充合同或者以本合同為標準計算變更部分的合同價款;因變更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合同有關但無合同約定的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形式達成補充協議,與合同條款具有相同效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爭議處理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石材供料單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石材名稱

國碼/等級

規格(單位)

數量

加工要求

計價單位

成品單價

合計

備註

以上材料價款:人民幣(大寫) (¥ 元)。

其他相關服務

1.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其他相關服務(可多選):□深化設計 □排版 □養護 □安裝指導 □其他 。

甲方變更服務項目,須書面通知乙方,因變更產生的費用或造成對方損失由甲方承擔。

2. 要求明細

相關服務一 費用: ;

相關服務二 費用: ;

相關服務三 費用: ;

相關服務費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小寫)。

合同總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小寫)。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建設工程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3、工程工期:工期進度按項目部下達的計劃為準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材料包括(模板、元釘、止水螺桿、腳手架鋼管、扣件、及圓盤鋸、小型工具和三級電箱以下的電線等)

5、承包內容:木模全部工程量及內外腳手架,含張設安全網、鋪設竹簙

6、承包範圍:圖紙範圍內所有有關木工模板制安分項工程的工作內容,直至竣工清理結束。具體承包內容包括:模板翻樣;配合放線;模板、木方制安及拆除;鋼管、扣件搭設及加固;模板限位及拆除;

每道工序(模板內外、施工縫等)施工前後的垃圾清理;砼澆搗時指派專人值班護模;砼澆搗後跑模砼打鑿、磨光;穿牆螺桿起回絲;模板塗刷脱模劑;施工縫的隔離網制安及拆除、清理;砼吊模;砼構造柱、圈樑、腰帶、預留洞的模板安拆;預留插筋處模板打洞;預埋鐵件的放置;材料的清理、拔釘、吊運、歸堆;二次結構全部工作;腳手架的搭設及拆除。

9、承包價格:按模板接觸面積綜合樓45/m2,綜合車間2和水合車間都是58/m2,車間用塔吊就減去1萬元人工工資,綜合樓外腳手架按建築面積25元計算、綜合車間2和水合車間外腳手架按建築面積23元計算(包含人工、材料)。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為加強甲方對乙方施工全過程的施工監控管理,現甲方委派蔡慶同志為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甲方代表),負責該工程的一切對外活動,負責協調建設方的關係。

2、及時組織乙方會同建設方、設計單位圖紙會審,並協助乙方辦理好設計圖紙變更的有關簽證手續。

3、協助乙方做好工程施工期間與當地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在施工過程中依照甲方的管理規定進行項目管理,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5、如乙方違背合同施工,不能適應本工程該工種的承包,甲方有權責令乙方返工、整改,直至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有權及時清退乙方退場,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同時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由此造成損失的權利。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簽訂合同人任該工種負責人(責任人)。

2、乙方必須無條件履行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工程合同的各項條款,執行來自建設方及甲方的指令。

3、乙方在充分了解該工程項目後,表示完全有能力(人、財、物)按工程合同內容執行並完成好本項目。如因乙方在資金、施工力量、質量、安全、施工管理等方面原因不能達到工程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及建設方、甲方要求而造成違紀和違約,乙方必須無條件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包括全部民事和刑事責任),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市場信譽和全部經濟損失。

4、乙方必須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若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不能完成施工任務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工期以甲方的形象進度為準。

5、乙方將本工程該工種的所有施工人員(包括管理人員)編好花名冊,並將身份證交由甲方複印備案,以便甲方到工程所在地或有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若在乙方送交甲方的花名冊中無名單者,所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自行處理好外欠債務和職工工資分配,由於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虧損,由乙方負責。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

監理建設工程合同 篇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總經理

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建合同糾紛”一案,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尚欠甲方鋼結構工程款人民幣壹拾肆萬肆仟捌佰柒拾元整(¥:),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給甲方。

二、甲方收款後,雙方即到龍口市人民法院申請撤回對對方的起訴,同時,甲方申請該法院解除對乙方銀行賬户的凍結措施。

三、若乙方逾期付款,甲方則不予撤訴,並申請法院對乙方的銀行賬户依法辦理續凍手續。

(法院凍結期限: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四、甲乙雙方撤訴後,各自向法院繳納的案件受理費及甲方交納的財產保全費,雙方各自承擔。

五、甲乙雙方各自撤訴後,甲乙雙方有關此次鋼結構工程的全部事宜均一次性了結,其他互不追究。

六、本協議甲乙雙方委託代理人簽字即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

執一份。

甲方:

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

委託代理人:(簽字)

監理建設工程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遷户(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區(鎮)__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號

房主(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建設工程的建設需要,經規劃部門和拆遷房屋主管機關批准,拆遷乙方現有住房。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執行。

1、乙方在甲方用地範圍內共有_____________結構的住房_________幢_________間,共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積的數量,私有房屋以產權證標明自住的數量為準;租住公房以承租數量為準,單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為準),全部交給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應付給乙方拆除費)。甲方負責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單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潛力自行遷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的地區內進行遷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則上不超過原住房面積,乙方原住房過寬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對其安置時應適當壓縮,但對壓縮面積應按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規定作價補償;乙方原住房嚴重擁擠不便的,應按其家庭人口情況給予適當照顧)。

2、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週轉房(或乙方自找的週轉房),甲方於乙方搬遷後_____________日內一次付給乙方搬遷費_____________元。

3、甲方對乙方在臨時週轉期間按下列情況給予補助:

3.1、乙方自行找房週轉,每人每月補助_____________元;

3.2、由乙方所在工作單位解決乙方週轉房致使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3.3、乙方用甲方的簡易房週轉的,週轉期間免收房租。簡易週轉房沒有取暖裝置的,取暖季節每人每月補助_____________元取暖費,並按規定補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費用。

4、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於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套_________間,_________層_________號,配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裝備。

5、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員(18歲以上者)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人一致簽字同意_________作為乙方代表人,授權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簽字。甲方付給乙方的各項費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領取。甲方對乙方家庭成員中發生與拆遷房屋有關的分家析產、繼承糾紛等,一律不負責任。

6、違約責任

6.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種費用,逾期一日,應按所欠款額的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單位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和遷建用地,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償付_________元違約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地點和麪積、層次給乙方安置住房,應向乙方償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義務。

6.2、乙方如經甲方按合同規定安置住房後,仍拒不搬遷的,由甲方申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對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遷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甲方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乙方如遇陰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時搬遷,時間順延,但必須告知甲方情況。

7、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當地房產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9、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_____市(縣)房地產管理局、建設銀行、建委、計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以下無合同正文)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拆遷户(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監理建設工程合同 篇15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則,就甲方的水電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1.裝修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項工程預計費用 元人民幣。  第二條 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須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購買的材料的清單,並註明所需要 材料的數量。甲方應按時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甲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乙方如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供應的材料按時抵達現場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採購供應的裝飾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乙方供應的水電材料甲方應到現場驗收,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乙方自帶施工的必須工具(錐子、切割片等),要保證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和損耗費用。  第三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50210-20及《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327-20並參照《____省家庭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標準及其他 db-3598》及《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2.由於乙方施工技術差及責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通知兩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手續。  第四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等的現場管理約定:  

1.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處理好由於施  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2.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4.保證裝飾裝修現場的整潔,竣工前做好衞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5.負責裝飾裝修所產生垃圾的處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潔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現場,日常用水、用電等必須注意安全,工地發生工傷由乙方負責。  

7.乙方應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閒雜人等進入現場。  

8.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甲供的裝修材料出門,若發現偷盜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賠償。  第五條 關於工程價款、承包內容、施工工藝、結算的約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驗收合格後支付工錢的50%,水電完工後支付30%,整體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20%  

1)。水電開槽、佈線、穿線、埋槽  

2)。所有水電施工過程的垃圾清運(每天現場整理裝袋)  

3)。水電施工的穿牆、打孔、切割  

4)。開關面板安裝  

5)。小五金、馬X、的安裝  

6)。後期燈具的安裝  

3.工程結算方式:  按實結算:  總價結算:20元平米(套內面積)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違約金。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違約金。  第七條 糾紛處理方式: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簽訂後施工前,一方如要終止合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按合同總價款 10 %支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其它約定:  

1.雙方同意由第三方監理(廈門XX公司)進行協商工作。  在未經第三方監理(廈門XX公司)確認情況下,甲方有權不支付乙方相關費用。  

2.經過第三方監理(廈門XX公司)確認,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支付乙方相關費用。  

3.因氣候、停電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雙方確認後可以順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來現場配合其他工種的交叉施工,超過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勞務費。  

5.保修期內由於乙方的施工和產品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維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後48小時內必須到達現場。由於甲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見原因造成的問題,甲方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乙方維修費用。  

(一)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水電工程保修________年,過了保修期乙方來維護甲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建設工程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住宅裝飾工程施工的特點,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就雙方的住宅裝飾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2、 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雙方確認的工程預算表、施工圖和工程內容。  

3、 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____種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工不包料。  

4、 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工程期限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保修期:____月。自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並由乙方開具工程保修單。  

5、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總價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  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下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工前三天  支付(合同總價60%)____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支付(合同總價35%)___________元  雙方驗收合格  支付(合同總價5% )___________元  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單,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內審核完畢如無異議視為同意,並在簽字同時結清工程餘款,工程發票(合同總價)中所應繳納的税金由甲方承擔。  

二、雙方應盡的責任及義務  甲方:  

1、 開工前_____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騰空房間,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騰空的部分房屋而滯留的傢俱、陳設應歸堆,遮蓋,採取保護措施;  

2、 提供施工期間的39;水源、電源,並承擔相應費用;  

3、 負責協調施工隊和鄰里之間的關係;  

4、 不得變動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如確需折改原建築結構、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5、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6、 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檢查和監督;  

7、 甲方家庭成員對工程的意見,均需經過甲方代表與乙方接觸。  乙方:  

1、 根據施工圖紙,提供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備案認可;  

2、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3、 負責對現場設施和工程成品的保護,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害等事故發生,如有發生,應儘快負責修復;  

4、 文明施工,佩證上崗,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儘量減少噪音,不擾民及污染環境,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三、工程變更  

1、 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繫,並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後,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  

2、 甲方私自與工地施工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由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延誤工期的,還應賠償。  

四、材料、設備的供應  

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應為附合設計和國家標準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施工進度計劃及時供應到現場,並事先通知乙方,雙方對所供應材料的數量及外觀進行共同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後由乙方負責保管,並收取一定的保管費用,如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 甲供材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格補償給甲方。  

3、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必須與所供的材料明細表中的品種、規格、型號、品種、等級、質量、計量標準及數量相符,經甲方簽字認可後再行使用。  

4、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國家標準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時,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後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五、質量標準及驗收  

1、 本工程質量標準按年____月____日發佈的____省《住宅裝飾質量標準》執行。  

2、 工程驗收分隱蔽工程驗收、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三部分,其中對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應由甲、乙雙方及時辦理,以便進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時間到現場視作同意。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應通知甲方在5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 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內參加驗收,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驗收合格簽字後,結清工程餘款,工程保修單即行生效  

3、 如未經驗收,甲方自行搬入傢俱或居住,則視為驗收合格。  

4、 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質檢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驗證,經驗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及質量標準的,驗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符合合同約定和質量標準的,驗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 室內環境質量  乙方與甲方共同做到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年____月____日發佈實施)的建築裝飾材料。工程完工後,乙方應根據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和建設部年____月____日聯合發佈實施的“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進行室內環境的檢測,並提供檢測報告。檢測費用根據建設部建辦質17號文件精神,室內環境質量檢測屬裝修裝飾工程最後一個環節,應列入工程預算中,檢測結不合格,雙方應分析原因,明確責任,責任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治理費用。  

6、 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和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並另籤補充合同。  

六、工期延誤  

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簽字,工期相應順延:  

(1)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 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4、 因乙方責任未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七、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單位、監理工程師的姓名、聯繫電話及其職責等通知乙方。  

八、違約責任  

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在雙方未取得一致意見並辦理合同終止手續的情況下擅自解除合同,應按合同總造價的5%作為違約金,會付給對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時,應進行補償。如一方因故無法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過另一方法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 甲方責任:  

(1) 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要求提供材料、設備,應償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誤工機械台班的實際損失。  

(2) 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的規格差異,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3) 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質量問題或損壞,由甲方承擔責任。  

(4) 甲方未按約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1‰的滯納金。  

(5) 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築結構設備管線,乙方有權拒絕施工。  

4、 乙方責任  

(1) 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要求無償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 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築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造成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承擔。  

(3)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等,如有損壞,應予賠償。  

(4) 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合同價款1‰的滯納金。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的,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其它約定事項  

1、 因施工而產生的垃圾清除和材料搬運,甲方可委託乙方負責,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2、 施工期間,甲方將外屋鑰匙各1把,交乙方保箮,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負責提供新鎖,由乙方當場安裝好後交付甲方使用。  十

一、附則  

1、 雙方另有約定,可簽訂補充合同。  

2、 本合同(包括附表)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3、 本合同和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非法轉包。  

5、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或手機:___________

電話或手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工程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製作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名稱:  

二、製作工藝、數量和其他  

三、合同總金額:人民幣 ( 元)  

四、完成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製作安裝並交乙方進行驗收。  

五、結算方式:乙方先付甲方訂金

元,甲方應開具收據給乙方。甲方按乙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嚴格按報價工藝完成相關物料的成品製作、安裝並交乙方進行驗收。在乙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憑甲方開具的收據一次性付清本合同尾款,共人民幣元(

)。  

六、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必須按合同時間付款,逾期未付款者,每逾期____日,乙方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五(5‰)收取違約金,直至所有款項付清為止。  

2、乙方提供的樣版、設計圖等不夠清晰,規格不符,甲方已要求更改,但乙方沒有更改而按樣品做出產品時,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出具的樣品、報價單、價格表、訂單確認等文件資料的打印、書寫或其他的錯漏,可以更正,且甲方對此類錯誤不承擔任何責任。  

4、如甲方不能準時按質按量製作完成,每逾期____日應按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三(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如甲方按乙方提出的要求製作的成品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做,並由甲方承擔重做費用。  

6、甲方經兩次重做後仍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將已收款返還給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 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 提請裁決。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經辦人:乙方經辦人: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建設工程合同 篇17

建設工程合同最新範本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________)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説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