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設設計工程協議書(通用3篇)

民用建設設計工程協議書 篇1

發包人:_______

民用建設設計工程協議書(通用3篇)

設計人: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分項目名稱建設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估算總

投資

(萬元)費率%估算設

計費

(元)

層數建築面積

(m2)方案初步設計施工圖

説明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佔總設計費付費額(元)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20%定金 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第四次付費

第五次付費

説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8.8.本合同一式 份,發包人 份,設計人 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簽字)

住 所: _______住 所: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電 話: _______電 話:_______

傳 真: _______傳 真:_______

開户銀行: 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

銀行帳號: 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

民用建設設計工程協議書 篇2

甲方:浙江______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餘______

丙方:金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杭州_________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原股東為乙方和丙方,分別各持有杭州_________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權,現乙方和丙方分別將其持有的部分股權贈送給甲方。

其中,乙方贈送丙方%的股權,丙方贈送給甲方%的股權。

股權贈送後,杭州_________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各股東的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持有%的股權;

乙方持有%的股權;

丙方持有%的股權。

股權贈送後,三方按照持股比例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但杭州_________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在股權贈送變更登記前所形成的債權、債務、公司資產均與甲方無關,甲方不享有任何權利,仍由乙、丙雙方按照原持股比例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甲方只對股權贈送後杭州_________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形成的新增資產及利潤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的義務。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將"杭州_________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名稱變更為"浙江______集團_________住宅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三、三方一致同意將杭州_________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的經營範圍變更為:住宅裝飾、設計,住宅精裝修、簡裝修以及相關住宅裝飾領域一切業務,兼營建築裝飾材料等。

四、本協議簽訂後,由乙、丙負責責成杭州_________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辦理以上事項的變更登記手續,甲、乙、丙三方予以協助。

五、股權贈送後,浙江______集團_________住宅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為甲方的子公司,業務上受甲方統一指導,甲方在業務上全力支持浙江______集團_________住宅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面開展,甲方在其總公司(位置:)無償提供浙江______集團_________住宅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二間辦公用房,便於工作聯繫。

六、甲方承諾:

(1)甲方不再設立與浙江______集團_________住宅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業務相同或相近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2)甲方不再直接與其它同浙江______集團_________住宅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業務相同或相近的第三方開展任何形式的合作,若確有必要合作,甲方指令浙江______集團_________住宅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第三方開展合作;

(3)甲方自己開發的或甲方承接的所有的住宅類裝修(含住宅精裝修、簡裝修等)甲方全部交由浙江______集團_________住宅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辦理。

以上三款所指甲方包括甲方總公司和甲方的子公司。

甲方違反以上規定,應支付浙江______集團_________住宅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違約金萬元,給浙江______集團_________住宅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賠償實際造成的損失;同時甲方自動放棄在浙江______集團_________住宅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一切股東權利,浙江______集團_________住宅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東及持股比例恢復到股權贈送前的狀態。

(4)甲方同意浙江______集團_________住宅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可以直接以甲方名義對外承接其它甲方經營範圍內的業務,甲方在業務聯繫、接洽等方面提供協助,非住宅類業務按甲方內部統一規定辦理。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浙江______集團_________住宅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浙江______集團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餘______(簽字)

丙方:金______(簽字)

日期:

民用建設設計工程協議書 篇3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諮詢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建築安裝工程的構想科學,設計和施工經濟、合理,建設速度快,誤差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應於__年__月__日以前將規劃局紅線圖、上級部門批文、委託書以及建築安裝工程的建築面積、安裝項目、消防方式、庫房每層淨高等資料提交乙方。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____建築安裝工程的地形、地質條件、建築安裝構想等進行可行性研究,最後編制出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於__年__月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條 甲方承付乙方諮詢費__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甲方先付給乙方__元,待乙方將設計任務書及匡算交付甲方後__日內,再付給乙方__元。

第四條 為本諮詢工程需要到外地進行調研、收集資料人員的差旅費,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送交有關文件、圖紙和資料,乙方可按耽誤的時間順延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的時間。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諮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款額數罰款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斷諮詢請求,乙方諮詢工作已經過半的,應付給乙方全部諮詢費;諮詢工作尚未過半,按總諮詢費的__%收費。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遲延一天,按總諮詢費金額數罰款__‰。

2.乙方如中途中斷諮詢,應按總諮詢費向乙方交付罰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因質量缺陷或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責賠償。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還應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第七條 其它____。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別交____建築工程主管部門、建委、建行__等單位各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

電話:____

聯繫人:____

銀行賬户:____

諮詢單位(乙方):____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

電話:____

聯繫人:____

銀行賬户:____

__年__月__日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