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監理合同協議書(精選15篇)

工程監理合同協議書 篇1

本協議書由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工程監理合同協議書(精選15篇)

鑑於業主已委託監理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並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託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範》(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籤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_________________

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範圍與內容

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於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後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__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份。

業主: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1定義與解釋

1.1定義

下列詞句或用語,除根據上下文另有其意義外,一般應具有如下含義。

1.1.1項目業主建造工程和委託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對象,具體情況在專用條件中指明。

1.1.2工程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一項或若干項永久工程(包括向業主提供的物資和設備),其概況在專用條件中説明。

1.1.3服務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所承擔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亦稱監理服務。

1.1.4業主委託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單位或其合法繼承人或其合法受讓人。

1.1.5監理單位受業主委託提供監理服務並具有監理資質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或其合法受讓人,根據上下文的內容,亦指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派駐到項目所在履行監理服務的機構。

1.1.6一方業主或監理單位。

雙方業主和監理單位。

第三方一般是指與業主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單位或個人。但根據上下文的內容,也可以是與項目建設有關的其它當事人。

1.1.7監理合同一般應包括:_________________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託函;“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的協議書、通用條件、專用條件、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範圍與內容)、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範》(JTJO77______9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雙方籤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以及雙方籤認的其它文件或附件。

1.1.8項目建議書被業主認可並接受的監理單位的施工監理投標文件或監理規劃。

1.1.9日即曆法日。

1.1.10月根據公曆從某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日開始至下一個月份相應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時間段。

1.2解釋

1.2.l監理合同中的標題只是為了查閲方便,不應作為監理合同本身的內容予以理解,也不應用於對監理合同進行解釋。

l.2.2為了文字簡練,監理合同中有些詞句成用語可能會有多種含義,閲讀時應視上下文的實際需要而定。

1.1.3如果監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間出現矛盾,應按時間順序以最後編寫或雙方最後確認的文件為準。

2監理單位的義務

2.1監理服務的形式、範圍與內容

監理單位必須按照監理合同規定的形式、範圍與內容履行與項目有關的監理服務,其具體內容在監理合同附件A中規定。

2.2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務

2.2.1正常的服務是指監理合同附件A中規定的監理服務。

2.2.2附加的服務是指雙方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或根據監理合同的規定,在監理合同附件A規定的正常服務之外增加的監理服務。

2.3職責

2.3.1監理單位應本着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秉公辦事、一絲不苟的原則,按照監理合同的要求,根據適合的專業技術規定和國際慣例公認的行業工作準則,謹慎而勤奮地履行監理服務。監理單位在履行監理服務過程中行使的權力或所需的授權,應在監理合同附件A中詳細規定並加以説明。

2.3.2如果監理單位在履行監理服務過程中行使的權力或所需的授權,來自於業主和第三方簽訂的工程合同文件,該合同文件必須成為本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兩者之間如出現矛盾,則應編制補充説明文件一併列入監理合同。此時監理單位應: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監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監理服務;

根據職責範圍,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獨立公正地行使上述合同文件賦予的權力;

根據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權,可對相應的工程和合同事宜進行變更,但未經業主的書面批准,不得變更工程合同文件中規定的工程標準和第三方的責任與義務。

2.4監理人員

2.4.1監理單位派駐到項目所在地履行監理服務的監理人員,必須能夠適應監理合同規定的監理服務工作,其主要監理人員的資質應在項目建議書中詳細描述並得到業主的認可。

2.4.2為了履行監理服務,監理單位應在項目建議書中指定一名授權代表與業主的授權代表建立工作聯繫。

2.4.3監理單位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換派駐到項目所在地履行監理服務的主要監理人員時,應事先得到業主的同意。

2.4.4業主有權以書面形式要求監理單位更換不能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監理服務的派駐人員。

2.4.5即使是業主要求或同意更換的監理人員,其代替人員的資質仍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2.4.6監理單位派駐到項目所在地履行監理服務的項目負責人及主要監理人員,必須常駐現場。

2.5業主財產

所有由業主提供給監理單位使用的設施、設備和物品,均屬於業主財產,監理單位在使用時應予以愛護。當監理服務完成或中止時,監理單位應將上述設施、設備尚未使用的物品的清單提交業主。如果在專用條件中規定由監理單位負責移交上述設施、設備和物品,此項工作可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或併入監理單位的服務費用報價中。

2.6保密

在監理合同有效期間或監理合同專用條件規定的期限內,未經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單位不得泄露業主與本項目、本工程、本監理合同有關的保密資料。

3業主的義務

3.1監理工作條件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向監理單位提供履行服務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其具體內容在監理合同附件B中明確。

3.2資料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附件B的規定,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與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有關的資料。

3.3決定

業主應在監理合同附件B規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併要求答覆的重大問題做出書面決定。

3.4代表

業主應指定一名授權代表與監理單位的授權代表建立工作聯繫。更換該代表或變更其授權時,必須提前7日通知監理單位。

3.5授權通知

業主必須將履行監理服務的監理單位及業主授予監理單位的權力,及時用書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6設施和物品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附件B的規定,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與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有關的設施、設備、物品及其相應服務。如果要求監理單位自備全部或部分上述設施、設備和重要物品,必須在監理合同附件B中規定,此項工作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或並放監理單位的監理服務費用報價中。

3.7輔助工作人員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附件B的要求,向監理單位免費派遣與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有關的輔助工作人員。上述人員應服從監理單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並對自身的行為負責。如果要求監理單位自聘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員,此項工作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或併入監理單位的監理服務費用報價中。

4責任和保障

4.1監理單位的賠償責任

監理單位違反監理合同的規定並造成業主經濟損失的,應向業主賠償,賠償辦法在專用條件中規定。監理單位對第三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經濟損失,不承擔責任。如果監理單位與業主或第三方對有關經濟損失共負責任時,應按責任比例計算賠償。監理單位的上述責任賠償,均應按照本合同條件第4.4條的規定辦理。

4.2業主的賠償責任

業主違反監理合同的規定並造成監理單位經濟損失的,應向監理單位賠償,賠償辦法在專用條件中規定。

4.3賠償責任的期限

業主或監理單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賠償,都應在賠償事件發生後的28日之內以書面形式提出索賠。如果該事件具有持續性,則應在事件首次發生後7日之內提出索賠意向,並每隔7日提供一次該事件仍在持續發展的證明材料,直至該事件結束後28日之內提出正式的索賠文件。否則,無論是業主還是監理單位均有權對上述索賠不予受理。

4.4賠償的限額

鑑於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據本合同條件第4.1條和第4.2條支付賠償的最高限額,雙方在此一致同意放棄超過該限額的剩餘賠償要求。但本合同條件其它條款規定的補償和由於任何一方故意違約而引起的索賠,不受該限額的限制。

4.5保障

4.5.1在監理單位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的提下,業主應保障監理單位免受因履行本監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賠或干擾。

4.5.2雙方可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由監理單位按照業主認可的形式向業生遞交履約擔保書或履約保證金。如果監理單位無正當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監理合同時,業主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沒收全部或部分履約擔保金。

4.6保險

4.6.1監理單位應在監理服務期內,自費辦理派駐到項目所在地人員人身和自備財產的有關保險,保險時間應隨服務時間的延長而順延,並在出險後自行辦理索賠。如果監理單位不辦理上述保險,則應對有關風險及後果自負其責。

4.6.2業主可在專用條件中規定,要求監理單位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對監理單位的責任、第三方的責任以及業生為監理服務提供的財產等進行保險。此項工作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

5監理會同的生效、終止、變更、暫停與中止

5.l監理合同的生效

監理合同生效的時間,以雙方簽署的協議書上註明的時間為準。

5.2監理服務的時間和期限

監理單位必須按照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和有關期限履行和完成監理服務。如果非監理單位的原因,致使監理服務時間需要延長,雙方應通過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5.3監理合同的終止

監理合同終止和失效的時間,按雙方簽署的協議書上註明的方式確定。監理合同失效後,雙方均不再受本監理合同的約束。

5.4監理合同的變更

5.4.1任何一方提出申請並經雙方書面同意後,可對本監理合同進行變更。

5.4.2業主可書面要求,改變本合同條件第給2.1條和監理合同附件A擬定的監理服務的形式、範圍與內容,但必須在雙方一致的基礎上,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進行變更。上述變更導致增加或減少的監理服務工作量,其有關的監理費用和服務時間亦應做相應的調整。

5.4.3因業主或第三方的責任,阻礙或延誤了監地單位履行監理服務,監理單位應及時將該情況與其可能產生的影響書面通知業主,如有必要,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對合同進行相應的變更。上述情況導致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監理單位完成相應服務的時間亦應予以延長。

5.4.4在簽訂本監理合同後,因物價變動等因素而引起監理服務費用的變化,其調整辦法在專用條件中規定。

5.4.5在簽訂本監理合同後,因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變動而引起監理服務費用的增加或服務時間的延長,業主應據實向監理事垃給予補償。

5.5監理合同的暫停與中止

5.5.1出現根據本監理合同的規定不應由監理單位負責的情況,且該情況已使監理單位不能繼續履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服務時,監理單位應立即書面通知業主。並且:_________________

不得不暫停或減緩某些監理服務時,則上述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

全部監理服務已無法繼續履行時,監理單位在書面通知業主28日之後,有權單方面中止本監理合同,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業主應及時向監理單位返還全部或剩餘部分的履約擔保金。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監理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時,雙方應對由此而產生的任何損失,損害或延誤各負其責。

5.6.2業主要求監理單位全部或部分暫停監理服務或中止本監理會同時,必須在56日之前發出書面通知。監理單位在接到通知後應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該部分監理服務並將相關費用開支減至最小。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業主應及時向監理單位返還全部或剩餘部分的履約擔保金。

5.5.3監理單位無正當理由,未根據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服務,業主可書面要求監理單位予以解釋。若監理單位在28日內未能根據本監理合同給予合理的答覆,業主可在進一步發出書面通知14日後,單方面中止本監理合同,並視情況沒收監理單位的全部或部分履約擔保金。

5.5.4業主拖延支付監理服務費用,並已超過專用條件規定期限的28日,或根據本合同條件和條或第5.5.2條的規定,暫停監理服務已超過6個月,監理單位可書面更求業主予以解釋。若業主在28日內未能根據本監理合同給予合理的答覆,監理單位可在進一步發出書面通知14日後,單方面中止本監理合同或自行暫停全部或部分監理服務。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業主應及時向監理單位返還全部或剩餘部分的履約擔保金。

5.5.5監理合同的中止,不得損害或影響雙方根據本監理合同應有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

5.6轉讓和分包

5.6.1沒有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責任和權力予以轉讓。

5.6.2沒有業主的同意,監理單位不得將監理服務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監理單位因監理服務的需要,聘用專業技術人員和輔助工作人員不屬於分包。

6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6.1監理服務費用

監理服務費用的計算方法和內容應在監理合同附件C中規定。

6.1.1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附件C的規定,向監理單位支付正常服務的費用。

6.1.2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附件C規定的費率和價格或基於此費率和價格,向監理單位支付附加服務的費用。如果該費率和價格明顯不適用,雙方可根據本合同條件第5.4.1條和第5.4.2條的規定,簽訂補充協議並商定新的費率和價格。

6.2支付

監理服務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應在監理合同附件C中規定。

6.2.1業主在專用條件規定的期限內,未向監理單位支付到期應付的款項,則應按照專用條件規定的利率計算利息,給監理單位予以補償,補償時間自未付款項的應付之日起算。該補償不影響本合同條件第5.5.5條規定的監理單位的權力。

6.2.2業主對監理單位要求支付的款項中的任何部分有異議,應在7日內發出書面通知説明理由,但不得藉此延誤對監理單位其它應得款項的支付。本合同條件第6.2.1條的規定適用於最終支付給監理單位的一切曾經有過爭議的款項。

6.3貨幣

業主支付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的費用,其貨幣種類、比例和匯率等事宜,在專用條件中規定。

7其它

7.1合同雙方的關係

合同雙方互為權利和義務主體,雙方應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履行本監理合同。業主和監理單垃均應按照監理合同公正地行使權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職責。

7.2語言和法律

本監理合同使用的語言或主導語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在專用條件中規定。

7.3獎勵

業主欲就工程質量優良、工期提前、投資節約或監理單位提出的具有經濟效益的合理化建議等方面對監理單位予以獎勵,則應在專用條件中寫明獎勵的辦法。

7.4利益矛盾

未經業主書面同意,監理單位不得獲取本監理合同規定以外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利益,不得參與與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業主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7.5版權

7.5.1對監理單位擁有版權並已用於本監理服務中的所有文件,業主有權在合同項目中使用或複製,但未經監理單位的同意,業主不得將上述文件直接或間接用於其它項目工程或服務之中。

7.5.2如果在專用條件中沒有另外規定,則監理單位有權出版與本項目或本工程監理服務有關的資料。但未經業主同意,上述出版物中不得涉及業主的專利、專有技術以及經濟情報。

7.6通知

本監理合同涉及的通知均為方面形式,並在送達協議中註明的地址時生效。無論發送方採用何種方式遞送通知,收受方都應用書面回執確認。

8爭端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監理合同過程中發生爭端時,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問題,或通過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若經過協商或調解仍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根據專用條件的規定,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A.參閲通用條件

1.1.1項目

例: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立項證明、項目情況

1.1.2工程

例: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點、工程造價、工程概況。

2.5業主財產

例:_________________當監理服務完成或中止時,業主提供給監理單位使用的設施、設備、尚未使用的物品的交接辦法。由監理單位負責上述移交工作時,相應費用的計算方法。

2.6保密

例:_________________業主要求監理單位關於本項目或本工程予以保密的資料內容和保密期限。

4.1監理單位的賠償責任

例:_________________監理單位違反監理合同的規定並因此造成業主的經濟損失,應根據其所承擔責任的比例向業主賠償。

賠償金=受損工程的相應監理費_____監理單位應承擔責任的比例

4.2業主的賠償責任

例:_________________業主違反監理合同的規定,並因此造成監理單位的經濟損失,應據實向監理單位賠償。

賠償金=監理單位的直接經濟損失

4.4賠償的限額

例:_________________監理單位的累計賠償限額: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單位的累計賠償限額為監理合同金額的__________%(建議比例5%~10%),當達到此限額時,業主有權單方面中止監理合同,並沒收監理單位的履約擔保全。

業主的累計賠償限額:_________________

業主據實賠償監理單位的直接經濟損失。

4.5.2履約擔保

業主應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多種監理單位的履約擔保方式。

例:_________________擔保書格式或保證金形式、擔保時間、擔保金額(佔監理合同金額的比例,建議比例5%~10%)。

4.6.2業主要求的保險

例:_________________保險的種類、保險的期限、業主的條件。

5.2監理服務的時間和期限

例:_________________進場期限、完成監理服務時間、缺陷責任期、退場期限等。

5.4.4物價變動的補償辦法

例:_________________業主對監理合同有效期內因物價變動而導致監理服務費用的增減,予以或不予彌補(扣除)及其計算方法。

6.2.1監理服務費用的支付期限

例:_________________自監理合同附件C中二、4規定的業主支付日起算;

當地資幣________________日

外幣________________

對過期應付款項的補償利率:_________________

每日________________‰

6.3貨幣

例:_________________業主支付監理服務費用的貨幣種類、比例、匯率等。

7.2語言和法律

例:_________________監理合同的主導語言。

監理合同所遵循的法律。

7.3________________獎勵

例:_________________業主在提前工期、優質工程、節約投資和監理單位的合理化建議等方面,對監理單位的獎勵辦法:_________________

合理化建議獎勵辦法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提前工期獎勵辦法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優質工程獎勵辦法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節約投資獎勵辦法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7.5.2版權

例:_________________未經業主同意,監理單位不得出版的資料內容。

8爭端的解決

最終解決爭端的方式,可選擇仲裁或問法院起訴。

例:_________________雙方在此一致同意遵守本仲裁規則,並放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力。

仲裁規則

B.修正、補充或刪除通用條件的條款

雙方可根據各自不同的項目特點和環境,針對通用條件中不適用的條款,在此對其予以修正、補充或刪除,並在執行過程中以專用條件為準。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附件

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範圍與內容

一、監理服務的形式

1.服務要求

例:_________________對監理單位的資質、監理服務的主要方式及監理工作的隸屬關係等方面的要求。

2.組織機構

例:_________________對監理服務機構的設置、工作計劃的安排、主要人員的資質等方面的要求。

二、監理服務的範圍

1.服務範圍

例:_________________監理服務所包括的工程範圍和工作範圍。

2.服務目標

例:_________________監理服務的性質、目的及主要工作目標。

三、監理服務的內容

例:_________________本條所列的監理服務各階段內的具體監理工作,應主要參照《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範》(JTJ077-95)的內容予以歸納,並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予以補充。

1.編制監理規劃或計劃;

2.熟悉合同文件,瞭解施工現場;

3.參與支柱和設計交底工作,審查承包人提交的複測成果和施工圖設計;

4.督促和檢查承包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

5.主持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和常規工地會議;

6.已發佈開(復)工今批准單項工程開工報告;

7.審核承包人授權的常駐現場代表的資質,以及其它派駐到現場的主要技術、管理人員的資質;

8.驗收承包人的工地試驗室,審核其人員資質;

9.建立監理的試驗、檢測工作體系,按照規定的頻率獨立開展監理的試驗、檢測工作;

10.審批承包人擬用於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設備的品質以及工藝試驗和標準試驗;

11.審查承包人擬用於本工程的機械裝備的性能與數量;

12.審批承包人實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藝;

13.審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資質,控制重要外購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質量;

14.審批承包人提交的總體進度計劃,檢查和督促承包人實施進度計劃,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計劃;

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條件、技術規範和監理程序進行施工,通過旁站、巡視、檢測、試驗和整體驗收等手段全面監督、檢查和控制工程質量;

16.簽發中間交工證書;

17.調查、處理工程質量缺陷和事故,出現重大質量事故時,督促承包人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

18.發佈停工令;

19.對已完工程進行準確的計量;

20.簽發中期支付憑證;

21.發佈變更令;

22.受理合同事宜,根據合同規定進行評估和處理;

23.根據合同規定處理違約事件,協調爭端,在仲裁過程中作證;

24.編制監理工作月報、季報和年報;

25.對承包人的交工申請進行評估,組織對擬交工工程的檢查和驗收;

26.簽發交工證書;

27.督促、檢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門和業主的要求編制竣工文件;

28.編制監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9.監督承包人認真執行缺陷責任期的工作計劃,檢查和驗收剩餘工程,對已交工工程中出現的缺陷、病害調查其原因並確定相應責任;

30.簽發工程缺陷責枉終止證書;

31.簽發最終支付證書;

32.配合業主的竣工驗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3.其它。

四、業主對監理單位的授權

例:_________________業主在此明確:_________________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隨行監理服務時的職責範圍和權限,以及根據本項目或本工程的特點授予監理單位的其它權力。

五、監理服務的依據

例:_________________1.監理合同;

2.業生與第三方簽訂的正式合同、協議及附件;

3.合同圖紙及説明;

4.合同工程量清單及説明;

5.合同指定使用的標準圖紙、技術規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試驗規程等;

6.國家、交通部、項目所在省、市頒佈的監理法規等;

7.其它。

六、其它

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對本附件的內容予以變更。

業主: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一、文件和資料

例:_________________業主在監理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日內,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下述文件、資料:_________________

1.業主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協議與條件_______________份;

2.業主與承包人共同確認的已標價的工程數量清單及其説明_______________份;

3.合同圖紙和相關的標準圖紙及説明_______________套;

4.合同指定使用的技術規範、檢驗評定標準、操作遠規程_______________套;

5.其它。

二、決策與決定

例:_________________業主同意:_________________根據監理單位針對有關項目或本工程的工期、質量、投資、合約和安全等重大問題的請示,及是時予以決策或決定。

雙方在此約定:_________________業主對上述問題給予書面答覆的期限。

三、協助

例:_________________業主在項目所在地對監理單位提供如下協助:_________________

1.建立監理工作人員及個人財產的出入通道;

2.建立監理服務費用財務通道;

3.建立監理服務所需的公關和信息通道;

4.避免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履行監理服務而導致的第三方的收費(不含税金);

5.解決非監理單位原因而發生意外事件時,監理工作人員的遣返和相關事宜;

6.其它。

四、設施與物品

例:_________________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下列設施、設備及物品,並承擔相應的使用費和維修費。

雙方在此約定:_________________業主向監理單位提供下列設施、設備及物品的品種、數量、使用時間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

1.辦公設施(辦公用房、配套水電及附屬物品);

2.生活設施(生活用房、配套水電及附屬物品);

3.辦公設備;

4.生活設備;

5.通汛設備;

6.交通設備;

7.試驗、檢測設備;

8.辦公物品;

9.其它。

雙方在此約定:_________________下列設施、設備和物品由監理單位自備,業主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

監理單位自備的設施、設備、物品清單及經濟補償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五、輔助工作人員

例:_________________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派遣工作人員_____________名,服務人員_____________名,輔助監理單位的監理服務工作。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下列輔助工作人員由監理單位自行聘用,業主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

監理單位聘用輔助工作人員清單

及經濟補償辦法

六、其它

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對本附件的內容予以變更。

業主: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一、監理服務費用

1.正常服務的費用

例:_________________監理單位正常服務費用的計算方法、費率和價格或雙方約定的其它方法。

監理單位正常服務費用一般應包括如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

(1)派駐監理人員費用

——基本工資

——加班費(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和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按《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各種補助

——各種津帖

——個人所得税

——其它

(2)現場費用

——輔助、服務、勤雜等人員的聘用費

——辦公用品費

——文具紙張費

——資料費

——勞動保護費

——防暑降温費或冬季取暖費

——伙食費

——差旅費

——煤、氣、水、電費

——交通、通訊費

——其它

(3)不可預見費

建議比例10%-15%

(4)公司取費

——法定提留基金(工會、教育、職工福利、住房、養老等)

——上級管理費

——法定利潤

——法定税收(營業税、所得税等)

——其它

2.附加服務的費用

例:_________________監理附加服務費用的基本測算方法,由雙方協商確定,一般可採用如下辦法:_________________

(1)附加工程工作量_____基本費率;

(2)附加服務工作日數_____監理服務日平均費用;

(3)附加服務工作比例_____監理服務費用總額。

二、監理服務費用的支付

例:_________________l.動員預付費

為使監理服務能夠及時開展,業主在簽訂監理合同和監理單位提供履約擔保之後_______________日之內向監理單位支付_______________元的動員預付費。

2.履約擔保金

業主根據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5.5.3條的規定,沒收監理單位的全部或部分履約擔保金,不得影響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應當得到的其它支付。

3.賠償金

根據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4.1條確定的監理單位對業主的賠償,業主從對監理單位的日常支付中扣回。

4.支付時間與支付內容

業生根據監理合同確定的監理服務費用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時間,向監理單位支付正常服務的費用和附加服務的費用,以及根據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42條確定的對監理單位的賠償。

5.支付方式

業主在每期支付的同時,按動員預付費佔監理服務費用總額的比例分期扣回動員預付費;根據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4.1條確定了監理單位向業生的經濟賠償,該賠償的每次扣回額不超過當期應支付的監理服務費用的_______________%;某期監理服務費用支付額低於_______________元時,將當期應支付的監理服務費用合併到下期支付。

6.結算

在簽發工程交工證書後_______________日之內,結算相應工程的監理服務費用,扣減動員預付費和監理單位賠償金的餘額,業主向監理單位退還_______________%的履約擔保金;在簽發工程缺陷責任終止證書後_______________日之內,結算工程缺陷責任期的監理服務費用和其它應向監理單位支付款項的餘額,扣減其它應從監理單位扣回的款項,業主向監理單位退還剩餘的履約擔保金。

三、其它

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對本附件的內容予以變更。

業主: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工程監理合同協議書 篇2

委託人 與監理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蓮南路一期安置小區人防工程監理。

工程地點:龍巖市新羅區曹溪鎮水潭村。

工程規模:蓮南路一期安置小區工程,總建築面積約27523平方米,人防建築面積:約1473平方米。

總投資:約265萬元人民幣。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監理合同協議書 篇3

(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方義務

第四條監理方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託方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監理方應在所監理項目的實施過程中根據工程具體情況採取傍站、巡視、平行檢驗等監理形式,並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託方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託方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方使用委託方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託方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託方。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八條 工程最終驗收結束後一個月內,整理與監理有關的資料並移交委託方。

委託方義務

第九條 委託方在與監理方簽定本合同後,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方免費提供工程相關

資料.

第十條 委託方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規定的工作環境

和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託監理方承擔,則應在專用條

件中明確委託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一條 委託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免費向監理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二條 委託方應當在專有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方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三條 委託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項目聯絡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方聯繫。更換項目聯絡人,要提前三日通知監理方。本工程的項目聯絡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委託方應當將授予監理方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方主要成員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己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方,並在與承包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五條 委託方應在不影響監理方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    在本項工程中使用的工程材料設備如通訊及計算機網絡設備、應用軟件等生產廠家名錄;

(2)    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及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3)    協助安排監理服務機構在監理服務過程中所需的自備的設備、物品的進場時間。

第十六條 委託方應免費向監理方提供臨時辦公用房、通訊設施。

第十七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託方免費向監理方提供必要的配合人員,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方權利

第十八條 監理方在委託方委託的工程範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    對信息系統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工程實施方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託方的建議權。

(2)    用於工程實施的設計文件(包括由集成承建單位提供的設計)的核查確認權,只有經監理服務機構確認並加蓋公章的設計文件才成為有效的工程建設依據;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方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徵得委託方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信息系統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方應當書面報告委託方並要求設計方更正。

(3)    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方提出建議,並向委託方提出《書面報告》。

(4)    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託方發出書面通知,協調結果向委託方提交《書面報告》。

(5)    徵得委託方同意,監理方有權發佈開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託方進行書面通知。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通知時,則應在24 小時內向委託方作出《書面報告》。

(6)    工作中使用的硬件、軟件及系統集成、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向承包方獲取上述相關內容的質量證明文件的權利。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方停止使用;對於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方停工整改、返工。承包方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後才能復工。

(7)    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籤認權。主持工程驗收及出具驗收報告的監理證明文件的權力。

(8)    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範圍內,行使工程量計量和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籤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複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監理方簽字確認,委託方不得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第十九條監理方在委託方授權範圍內,行使工程變更審核權,確認其必要性後,由總監理工程師發佈變更指令方能生效予以實施。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託方事先批准。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託方批准時,監理方所做的變更也應儘快通知委託方。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方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方調換有關人員。

第二十條在所委託的工程範圍內,委託方或承包方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託方和承包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託方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託方有選定工程總承包方、工程設計單位和系統集成商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委託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三條 當監理方調換總監理工程師時,須經委託方同意。

第二十四條 委託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五條 當委託方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方串通給委託方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託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並要求監理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方責任

第二十六條 監理方的責任期即委託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商議並簽署一份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中應明確工程超期部分附加工作的監理附加費。

第二十七條 監理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方過失而造成了委託方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方賠償,按第三部分第六條計算,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該工程監理服務合同款的50%。

第二十八條 監理方有責任對承包方違反合同規定的施工質量及施工時限向委託方提交證明報告,但不因承包方的違規操作而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託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方不承擔責任,但有責任維護委託方的權益,保證工程按質按量完成。

第二十九條 監理方向委託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方應當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委託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託方責任

第三十條 委託方應當履行委託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

工程監理合同協議書 篇4

發包人:

承包人:

因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相關技術及資料祕密。

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相關祕密,防止甲方相關祕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和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責任

(一)向乙方明確本項目的保密要求。

(二)對項目合作中需向乙方提供的涉密文件資料,履行保密程序。

(三)對項目監理過程中的保密情況進行指導、督促、檢查。

第二條乙方的責任

(一)嚴格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自覺履行保密義務,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二)乙方與乙方公司有關現場監理人員之間簽訂保密協議,並對監理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和培訓,及時傳達有關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規及管理規章制度,確保有關人員能夠遵守本協議的規定。

(三)對監理過程中接觸到的人防行業祕密事項承擔保密責任,嚴格按照國家有關保密管理規定使用、保管甲方提供的涉密信息,在任何情況下不得泄密。

(四)在監理過程中,對在監理中使用的其他產品、設備等必須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合同項目內容和有關事項告知第三方;不得在公開發表涉及本合同項目的稿件和論文。

(六)如發現有泄露國家及保密單位的祕密情況時,乙方有責任主動向保密管理部門和甲方報告。

(七)乙方工作人員只許在規定區域內工作,未履行審批手續,不得隨意進入甲方科研區等其他保密管制區域。

第三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故意或過失違反本協議規定,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賠償因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的任何損失,並依照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條款追究因乙方及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條本責任書作為工程監理合同的附件,與工程監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

第五條本責任書的有效期限為雙方簽署之日起至該工程項目驗收合格為止。

第六條本責任書一式六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單位:(公章)乙方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監理保密協議二

狀和基層員工能更好的強化保密意識而做!

一、設備電腦的管理

1設備電腦是和生產設備連接的電腦。

2設備電腦只允許插拔設備專用盤,不得插私人盤或公司除設備專用盤以外的

盤。

3設備電腦不能用來做辦公使用,只能用於設備數據輸出和處理(不許寫總結、報告、

做考勤、做等人工輸入的辦公信息)。

4不得導入或存儲涉密信息。

二、移動存儲介質的保密管理

1公司移動存儲介質由保密辦公室負責統一定製,因工作需要由使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

經保密辦公室審核同意後,辦理領用手續。

2公司各單位移動存儲介質由本部門兼職保密員統一集中管理,並建立使用記錄。

3

嚴禁將個人具有存儲功能的電磁存儲介質和電子設備(如:手機、3、照相機、攝像機等)

帶入生產車間和其他涉密場所。

二、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使用管理1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在公司內部單位之間相互借用或複製時,借用部門應嚴格履行登記

手續。

2外出借用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用於採集、處理、打印、拷貝涉密文件、資料的,使用人

在使用後應將全部涉密信息刪除並退還公司保密辦公室,保密辦公室進行安全保密檢查。

三、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保密管理

1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嚴禁在涉密計算機中使用。

2公司各單位應對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建立台賬,並由兼職保密員負責集中管理。

3報廢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應先將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內的信息進行清除,統一交回

公司保密辦公室,由保密辦公室負責集中進行銷燬。

4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要採用先登記後使用的管理辦法。

三、無線通信設備的保密管理

1、涉密人員不得使用他人贈予的手機。

2、嚴禁在涉密場所(車間)使用無線通信設備(對講機、手機、無線話筒等)。

四、通信及辦公自動化設備保密管理

1所稱通信及辦公自動化設備包括:有線和無線通信、便攜式計算機、複印設備、印刷

設備等

2嚴禁使用普通傳真機傳遞國家祕密信息。

使用普通傳真機傳送信息,應履行登記手續。

五、手機使用保密管理

1涉密場所禁止使用手機,進入要害部門(部位)嚴禁將手機帶入。

2涉密場所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禁止使用手機的警示標識

3召開重要涉密會議和舉辦重要涉密活動應在有關通知中對手機使用保密管理提出

明確要求,現場應當使用手機信號干擾器,並關閉場所建築物內的移動通信轉發或增強設備。

4公司所有人員(含外來人員)使用手機應當履行以下義務:不得在手機通話中涉及國家祕密,不得使用手機發送、存儲、處理包括語音、文字、圖

像等有關涉密事項的信息,不得將手機與涉密計算機(含非涉密計算機)和信息系統連接,

不得在涉密辦公場所使用手機上網。

涉密人員使用手機丟失或出現異常情況,應當及時向本單位保密員以及公司保密辦報告。

5使用3手機應遵守如下保密要求:嚴禁將3手機帶入涉密場所,進入車間應將3手機放入手機櫃中集中保存。

發包人:

承包人:

時間:時間:

工程監理合同協議書 篇5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_______、乙方工作崗位及職責:

1、自合同約定之日起,乙方負責甲方郭店供電所宿辦樓建設工程質量監理。

2、熟悉工程條件、技術規範和設計圖紙,控制施工進度、保證質量要求。

3、嚴格執行現場監督旁站規定,按規範檢查和籤認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對不符合規定的部分要及時提出,要求承包人糾正,發現重大質量問題應及時報告甲方。

4、監督承包人的各項試驗工作,包括取樣、試件製備、各種標準試驗和檢驗試驗。

對任何有懷疑的試驗結果,應進行證實試驗,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項試驗記錄、報告並分類歸檔。

5、按期現場核實和檢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計算表。

6、做好監理記錄和監理日記,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報告工作。

7、必須嚴格履行監理職責,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

8、合同期間,對自己人身、財產安全負全部責任。

第三條、工作報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四條、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調遣。

第五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3、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監理合同協議書 篇6

這篇是小編特地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要了解更多精彩的朋友可以持續關注,我們將會為你奉上最全鮮的內容哦! ,因你而精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監理項目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____施工監理,監理範圍:_______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

第二條 期限費用 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總費用為: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條款定義

1.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徵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係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託,作為本項目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賦予的權力和責任,對甲方負責。

3.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範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範圍與內容中詳細説明。

4.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説明。

5.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繫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於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繫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第四條 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後,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説明。

6.合同簽約後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後可做調整,並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説明。

第五條 甲方的權力與責任。

1.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程進行督促和檢查。

2.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後確定並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c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設備、設施和材料。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資料、圖紙和數據等。同時應在特殊條款中明確提供的方式、份數與回收、保密等辦法。

6.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係。

7.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作出決定。

8.甲方依據附錄d按時支付乙方監理費用。

第六條 乙方權力與責任。

1.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並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2.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3.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諮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併發生費用,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按附錄c按時自帶規定的設備、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協議在附錄c中規定。

5.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項目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並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6.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為保證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該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7.乙方有本監理項目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命令權。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於本合同書的唯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扣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X的祕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承包等單位提供並申X的祕密。

第八條 調解與仲裁。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着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理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雙方同意由__仲裁委員會仲裁。在調解和仲裁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後,15天內沒有答覆,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甲乙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條 甲方可視乙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鑑於本工程的特點與實際需要,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範圍以外的任務,甲方應另行補籤委託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乙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甲方,甲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繫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監理服務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籤補充協議。

5.合同簽發後,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6.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甲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後歸還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並採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9.違約金:由於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終止合同,按一般條款

第九條的期限辦理。由於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元。由於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因甲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甲方負經濟責任。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10.獎罰:甲方可視乙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資金在____ 元範圍內,罰金在____ 元限度之內。 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乙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使用時受甲方監督。且立賬備查。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監理合同協議書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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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工程順利實施,保障項目業主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裝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企業管理制度的規定,甲方所承接的工程項目均由甲方工程部審核落實項目工程管理內部承包責任人(以下簡稱乙方),乙方自願簽訂本施工管理內部承包責任合同,保證嚴格遵守並執行所有內容,承擔各項責任。

一、進場前,乙方應對施工圖紙及預算書進行審核,弄清所有施工環節點,做好現場技術交底記錄,編制施工組織計劃和工程進度表。若發現圖紙與現場情況不符或圖紙標識有誤而無法施工時,應事先報告給項目部,重新確定設計方案後再進行施工。如乙方不按照圖紙施工或私自與業主商定改變施工內容和方法,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進場前必須保證和項目部及其它質監人員到現場檢驗工序施工情況,檢驗合格後,由項目部為乙方辦理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移交手續後由乙方按規定時間組織施工人員進場施工。若發現上道工序存在質量問題,必須等待上道工序整改完畢或確定整改方案以後再辦理移交手續,並重新調整乙方某階段的進場時間和完工時間後乙方再組織施工人員進場施工。否則影響施工質量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用材管理責任:乙方在施工中,應提前_____________天以上安排好各項材料用料計劃並仔細審核材料數量和規格尺寸等,並以詳細清單形式上報給項目部,如不及時上報或尺寸差錯影響工期和造成材料損失的責任由乙方負責。若乙方及時上報但甲方未及時提供材料導致乙方停工待料的,甲方補償給乙方停工期間誤工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天_____________ 元。甲方保證材料按預定的時間及時送到工地,乙方當即進行材料驗收並核對數量,無誤後簽字認可,如發現材料質量問題或規格、尺寸有誤時,應當即要求調換,否則導致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小五金、配件、輔材等小宗材料乙方必須聽從甲方材料員要求有義務將材料搬運上樓到工地上。如發生材料質量問題影響到工程質量或造成甲方公司經濟損失的,乙方除承擔全部損失以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_____________ 元。

在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前,所有設備材料由乙方負責保管,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或損毀的,由乙方賠償。

材料控制單由甲、乙雙方共同製作或由甲方製作後由乙方簽字認可。

四、乙方施工質量責任:本項目施工質量要求達到優良等級,在保修期內必須保證保修,施工保修期為_____________,如需維修而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保修時,甲方有權在保脩金內扣除實際發生的工資款支付給保修者。為確保工程質量達標,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按國家有關施工規範和公司《施工管理標準手冊》等規定進行規範施工操作。若因違反其中任何條款導致甲方被有關部門處罰,在內部核算上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_____元以下的違約金(具體金額甲方視情況而定)。乙方承擔工程保修責任並負責保修工作。乙方若離開甲方公司,甲方仍有權對乙方追償。

乙方施工過程中若未按質量標準施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期間的產生的材料費、人工費等各項損失由乙方承擔,因乙方返工引起逾期完工,按本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現場管理責任: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公司各項文明施工標準嚴格現場管理,讓業主滿意。乙方保證每天到現場時間不少於_____________小時,每日填寫施工日記,負責辦理各項驗收及變更等手續,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擔。施工過程中所有書面材料及時交甲方工程部審核和存檔。

六、乙方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範的規定,落實有效措施,杜絕事故發生。如有人身安全、傷亡、消防、偷盜等事故發生,在內部核算上,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施工中一切實用工具(含鑽頭、鉛筆、漆刷、刀片、批刀、毛巾等)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資金目標管理責任:乙方應在此指標內合理控制使用,工程經費以此指標為最高額度,無特殊情況超標由乙方自行承擔。指標內資金結餘部分按公司分配政策進行分配。資金由公司財務根據資金髮放有關規定和工程進度及時予以發放支付(詳見附合費用支付單)。因乙方管理、施工質量或進度等原因造成業主不支付工程款等情況發生,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自行支付所有費用。

八、裝飾工程竣工後,乙方必須將規範填寫的施工日記及各種現場填寫的表格等資料上交甲方公司,並配合做好與業主的結算工作。凡不交者或不真實填寫者,甲方有權不予結算。

九、獲得業主、監理方及甲方優良工程評定的項目或因丙方優良表現獲得客户好評並使甲方承接到客户介紹新的工程業務等情況,甲方根據丙方表現給予不同程度獎勵。

十、乙方在按圖施工正確的情況下,如甲方或業主要求整改,必須由甲方出具工程聯繫單給乙方,註明整改方案,因工程整改而導致工程量增加的部分,甲方給予乙方相應的補償,補償標準為每個工時 元,但增加的工作量應由甲方負責人簽字審核予以認可。

十一、不論因何種原因導致甲、乙雙方終止內部承包,乙方應配合作好項目的人、財、物、料、圖紙等的交接工作。乙方不配合交接或拒絕交接,甲方有權對乙方不予結算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二、違約條款: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除要補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外,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罰:

1.以甲方名義在外私自承接裝修工程者支付違約金 _____________ 元。

2.沒有簽署工程變更聯繫單,私自給業主增添工程分項或工程量或改變施工內容的,支付違約金 _____________元。

3.乙方無故剋扣施工人員工資,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元

4.不經甲方公司工程部同意,擅自停工者,每天支付違約金 _____________元;

5.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並拒絕執行質檢人員整改意見或整改通知單內容的,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 元;

6.拒絕執行工程部質檢人員對施工過程中提出的各項及總體驗收質檢意見的,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 元;

7.乙方收取業主好處或擅自接受業主宴請吃飯等情況的,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元。

十三、乙方已仔細閲讀本承包責任合同及合同附件(開工通知書、綜合人工費用計算方法、費用支付方法、施工管理標準等),無任何異議並簽字認可。

十四、本責任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訂後生效,工程保修期滿後自行失效。

甲方: ______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項目施工管理內部承包責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責任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責任人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監理合同協議書 篇8

本協議書於 ____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由 ___________ 、 ___________ (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監理工程師”)為另一方簽訂。

鑑於業主欲請監理工程師履行某些服務,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並已接受監理工程師為履行該類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

茲就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l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與下文提及的“服務協議書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義相同。

2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並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閲讀和理解,即:

(a)中標函;

(b)協議書附錄;

(c)土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條件;

(d)附件,即:

附件A——理服務範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人員、設備、設施和其他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對監理工程師的支付,監理工程師在此同意業主的要求,遵照本協議書的規定履行服務。

4業主在此同意按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工程師支付根據協議書規定應付的款項,以此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謹於前文所書明之年月日,由立約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簽署本協議書。

特此證明。

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場的情況下      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場的情況下

業主的合法代表簽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工程師的合法代表簽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書附錄

條款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義             l

項目名稱是        1(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責任期限          1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算起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賠償的限額         18.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開始          2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完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的時間        31(b)

當地貨幣               ______  42 ______  天

外幣                 ______  56 ______  天

對過期應付款項

商定的補償             每天 ______  %

協議書規定的貨幣      32    支付的貨幣

協議書中貨幣的匯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書的語言        36

主導語言              漢語/英語

協議書遵循的法律          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的法律

業務總部所在地       3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

業主的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電話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工程師的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電話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規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監理合同協議書 篇9

一、業主委託監理單位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工程規模:_________;總投資:_________;監理範圍: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的監理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委託函或中標函;

2.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3.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監理合同協議書 篇10

甲方委託乙方對工程的施工進行約定範圍內的監理。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全部監理合同文件(以下稱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為準:

(1)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合同專用條款;

(4)合同通用條款;

(5)施工監理委託書或監理中標通知書;

(6)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職責和義務。

4.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監理範圍內和監理期內的監理酬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5.本合同施工監理期為_________個月(天),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和加蓋公章後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並結清監理酬金終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雙方各執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監理合同協議書 篇11

一、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1條定義與解釋,適用於《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的全部文件,即:協議書、通用條件、專用條件、附件A、附件B、附件C以及其它補充文件或附件。

二、協議書由系列文件組成,其中的其它文件和其它附件是指簽約雙方一致同意增加列入監理合同的文件或附件,簽約時必須在協議書中具體寫明。協議書所包括的文件之間如果出現矛盾,按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1.2.3條的規定,按時間順序以最後編寫或雙方最後確認的文件為準。而與該文件在協議書中的排列順序無關。

三、簽約雙方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第6.2.1條和監理合同附件C中,約定業主問監理單位支付監理服務費用的期限和方式;在監理合同附件B中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提供工作條件的期限和種類。

四、簽約雙方在監理合同附件A中,約定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形式、範圍與內容;在監理會同專用條件第5.2條中,約定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時間和有關期限。

五、雙方簽約時確定的協議書終止日期,如果在履約過程中發生變化,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對此日期進行調整。

六、簽約雙方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協議書副本份數,也可約定協議書正本與副本具有同等效力,當兩者出現矛盾時,以正本為準。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1.1.6 第三方應主要理解為與業主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單位、實體或個人,即承包人。

1.1.7如果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規定了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時的職責和權力,此時監理合同應包括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合同中的全部文件。

2.2.1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履行的正常的監理服務必須在監理合同附件A中明確規定其監理服務形式、範圍與內容。

2.2.2改變監理合同附件A規定的監理服務形式,或超出其範圍,或增加其內容,雙方應通過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變更。監理單位履行或提供監理合同中明確規定的附加的監理服務,是監理單位的義務,監理單位不得因其屬於附加而加以拒絕。

2.3.1 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秉公辦事、一絲不苟是我國公路行業推行監理制度以來總結的監理工作原則;監理單位按照監理合同的要求提供監理服務,體現了業主與監理單位之間是一種委託與被委託的合同關係;監理服務屬於技術服務的範疇,監理工作的主要依據是各類適合的或監理合同中指定使用的專業技術規定;鑑於國內目前尚未制定統一的監理行業工作準則,因此提出按照國際慣例公認的行業工作準則履行監理服務,並在監理合同附件A第五條中將國家、交通部、項目所在省(市)頒佈的監理法規列為監理服務的依據;國內各地或不同項目對監理單位賦予的職責和權限差異較大,在監理合同附件A第四條中應對此詳細規定並加以適當説明。

2.3.2 該合同文件必須成為本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是指: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全部文件,以及針對孩合同文件與監理合同文件之間的矛盾而編制的補充文件,必須列入監理合同協議書中的第二條並同時列入監理合同附件A中的第五條。

2.4.1主要監理人員一般是指專業工程師和駐地監理工程師以上的監理人員,其資質材料應包括畢業院校、所學專業、技術職稱、工作簡歷以及一般情況並附上畢業證書、職稱證書、監理工程師證書或監理工作培訓證書及身份證等證明材料的影印件。

2.4.2監理單位指定的授權代表一般應是監理單位派駐到項目所在地履行監理服務的負責人。

2.5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所需的設施、設備和重要物品,一般是由業主提供且產權歸業主;但也有由承包人提供或要求監理單位自備的情況,此時必須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寫明修正條文。

3.2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的與監理服務有關的資料其內容與數量,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在監理合同附件B第一條中約定。

3.4業主指定的授權代表,一般應是在項目所在地負責監理工作的人員。

3.5習慣做法是通過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向第三方明確監理單位的職責範圍和權力;特別要注意的是,關於監理單位職權的補充和修正文件也必須列入工程承包合同。

3.7如果業主已在監理合同中,要求監理單位將監理服務所需的輔助工作人員的費用列入監理費用報價中,則此項監理服務應作為監理單位正常的服務。

4.1 4.2 4.3 4.4以上各條款均屬於簽訂經濟合同要素之一的罰則。鑑於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情況比較複雜,簽約雙方必須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的相應條款中,約定具體的賠償辦法和有關事宜。

4.5合同的任何一方原本必須向另一方就履行監理合同提供一定的保障條件,但考慮到目前國內社會主義幣場經濟體制尚未健全、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完善和外界干擾因素較多這一具體情況,本條使用的限制程度用詞為應和可。

46台同雙方均應在自願的基礎上,辦理各類保檢事宜,以降低履行監理合同時用能發生的風險否則後果自負。

5本條目規定了監理合同生效、終止、變更、暫停、中止、轉讓和分包的條件,其中重點是變更、暫停與中止監理合同的條款。

變更監理合同具有一個前提並分為兩類。第5.4.1條規定:必須在簽約雙方一致同意的基礎上變更監理合同;第5.4.2條規定:業主要求改變監理合同規定的監理服務形式、範圍與內容時,此類變更導致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的附加服務;

第5.4.3條規定:非監理單位原因致使監理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時,此類變更導致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的附加服務。

暫停監理合同分為兩種類型。第5.5.1條規定:非監理單位原因導致監理單位不得不暫停監理服務時,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的附加服務;第5.5.2條規定:業主要求監理單位暫停監理服務時,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構監理單位的附加服務。暫停監理服務很有可能導致中止監理合同,第5.5.4條規定:上述暫停監理服務如已超過6個月時,監理單位有權按照監理合同規定的相應程序,單方面中止監理合同。

中止監理合同可分為三種類型。第條規定:非監理單位原因導致全部監理服務已無法繼續履行,監理單位有權單方面中止監理合同;第5.5.3條規定:當監理單位嚴重違約(例如監理合同協議書第四條)時,業主有權單方面中止監理合同;第5.5.4條規定:

當業主嚴重違約(例如監理合同協議書第三條)時,監理單垃有權單方面中止監理合同。

第5.3.5條規定:監理合同的中止不等同於合同失效,不得損害簽約雙方根據監理合同應有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

5.6正常情況下,監理合同不得轉讓,原則上也不允許分包。

6監理單位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的費用,基本上可劃分為二類,其一是根據監理合同附件A確定的正常服務費用;其二是根據補充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費用。業主計算監理服務費用的方法和範圍,向監理單位支付的方式和時間,均應在監理合同附件C中明確規定。

7.1雖然業主與監理單位分別是委託方和被委託方,並且在履行監理服務期間有可能出現上下級關係,但究其根本而言,雙方是一種合同關係。合同雙方都必須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開展工作,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享有特權而歧視另一方。

7.2考慮公極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範本》對中外合資或外方貸款項目的適用性,因此要求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指明,監理會同使用的語言或主導語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

在通用條件第6.3條中,要求在專用條件中規定,業主支付監理費用的貨幣種類和比例。

7.4監理單位受業主的委託提供監理服務,必須始終做到公正與廉潔,並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自覺地維護業主的合法利益。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A本條目下各條款中所列舉的例子,僅供參考。簽約雙方應根據項目和工程的實際情況,參閲監理合同通用條件中的相應條款,從真編寫監理合同專用條件A部分。

2.5如果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履行監理服務所需的設施、設備和重要物品,是由承包人提供且產權歸承包人。則應首先通過監理合同專用條件B部分,對通用條件中的相應條款進行修正,然後在本條款中寫明有關事宜。

4.1監理單位違反監理合同的規定,並因此造成了業主的經濟損失,其範圍可能較廣且不易確定。按照慣例,監理單位一般僅對因其明確責任而受到損害的工程給予賠償。

4.4賠償限額可考慮多種方法,例如按照對等的原則確定:監理單位向業主賠償的累計極限金額是:相關項目或工程的全額監理服務費用乘以監理單位的責任比例減去已交税金;業主向監理單位贈償的累計極限金額是:相關項目或工程的全額監理服務費用。

4.5.2鑑於國內當前情況下銀行在提供履約擔保時的各種制約,建議業主在此條款中,考慮多種方法予以變通。

5.5.4對於監理合同期限較短(例如一年以內)的項目,可以不考慮物價變動對監理服務費用的換響;而對於監理合同期限較長(例如兩年以上)的項目,則業主宜按照物價指數法對監理單位的監理服務費用進行調整。

6.2.1業主向監理單位支付監理服務費用的期限,按慣例為28日。

7.3業主根據項目或工程的實際情況,既可以設立單項獎也可以設立綜合獎還可以設立某些特定目標獎對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過程中的優異成績給予獎勵。

8雙方在此只可約定一種解決最終爭端的方式,如果約定仲裁方式,對仲裁結果不服的一方,不可再向法院提出上訴。

B簽約雙方根據項目或工程的實際情況和具體要求,在此處對監理合同通用條件中不適用的條款進行修正或刪除,對缺少的條款予以補充。按照慣例,當合同通用條件與合同專用條件之間出現矛盾時,以合同專用條件為準。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附件A

一、監理服務的形式由兩部分組成。在第一部分中,提出對監理單位的資質、監理服務的主要方式和監理服務過程中的工作隸屬關係等原則要求;在第二部分中,提出對監理服務機構的設置、人員工作計劃的安排和主要人員的資質等具體要求。

二、在監理服務的範圍中主要闡述本次監理服務所包括的工程範圍和工作範圍,並具體規定監理服務的性質、目的和主要工作目標。

三、監理服務的工作內容首先應參照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範》(JTJ 077-95)

的規定進行歸納,然後再根據項目和工程的實際情況予以調整。

四、業主應根據監理服務內容中所規定的各項具體監理工作,對監理單位的職責範圍和權限劃分給予準確的界定。

五、所有與監理服務有關的合同正式文件、修匯或補充文件,都是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的依據必須在本條目中明確列入。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附件B

一、根據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的實際需要,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的文件和資料的內容、份數及期限。

二、為了順利地履行監理會同,業主應對監理單位就項目或工程的工期、質量、投資、合約和安全等重大問題所提交的書面請示,及時給予書面答覆;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對各類問題給予書面答覆的期限。

三、業主應當利用自身的優勢,在項目所在地向監理單位提供必要的協助,以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工作環境,使監理單位能夠較為順利地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雙方在此約定由業主負責辦理或協助監理單位辦理的各項事宜。

四、為了支持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的設施、設備和主要物品的品種、數量和相應的最遲提供時間、允許使用時間以及使用、維修費用的開支辦法。如果上述設施、設備和主要物品由第三方提供,則應根據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的規定辦理,並在本條款中寫明相關事宜。如果要求監理單位自備全部或部分上述設施、設備和主要物品,則必須在本條款中增列業主對監理單位給予經濟補償的辦法。

五、為了配合監理單履區行監理服務,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派遣的輔助監理服務的工作人員的種類和數量,以及雙方對此類人員的管理方法。如果要求監理單位自行聘用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員,則應在本條款中增列業主對監理單位給予經濟補償的辦法。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附件C

一、1計算監理服務費用的方法很多,如:費率法、人年資法和總額法等。推薦使用的方法是費率法,即:按照監理服務範圍所包括的工程合同價額,確定相應的監理服務合同資率(參照部頒規定費率),測算初始的監理服務合同價額;按照工程合同結算價額乘以監理合同費率確定最終的監理服務結算費用。如果監理服務工作量基本無變化而監理服務最終結算費用低於監理服務初始合同價額,則應當按照監理服務初始合同價額結算。

2.業主應通過與監理單位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委託監理單位提供附加的監理服務。計算附加監理服務費用的方法,原則上應在正常監理服務費用計算辦法的基礎上確定、由於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情況比較複雜,業主與監理單位簽訂補充協議時,應確定監理單位提供附加服務其相應費用的計算方法。另外,建議業主在監理合同中,要求監理單位將法定節、假日和工作時間以外的加班費用列入監理服務費用報價中,將此項監理服務作為監理單位正常的服務。

二、業主按照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及時支付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的規定應當得到的監理服務費用,是業主極為重要的合同義務。按照慣例,業主在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和收到監理單位的履約擔保後,即應向監理單位支付一定的動員預付費,並在以後的日常支付中,按照動員預付費與監理服務費用總額的比例分期扣回;業主應根據監理合同規定的辦法,按月向監理單位支付監理服務費用;監理服務費用的結算可以分為兩個步驟:第一步是,在簽發工程交工證書之後完成動員預付費和監理單位對業主給予賠償(如果有)的扣回,結算相應工程的監理服務費用並向監理單位返還一定比例的履約擔保金;

第二步是,在簽發工程缺陷責任終立證書之後,扣回全部根據監理合同的規定應扣回的款項(如果有),結算工程缺陷責任期的監理服務費用和全部根據監理合同的規定應支付的款項(如果有)向監理單位返還全部剩餘的履約擔保金。

工程監理合同協議書 篇12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乙方工作崗位及職責:

1、自合同約定之日起,乙方負責甲方郭店供電所宿辦樓建設工程質量監理。

2、熟悉工程條件、技術規範和設計圖紙,控制施工進度、保證質量要求。

3、嚴格執行現場監督旁站規定,按規範檢查和籤認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對不符合規定的部分要及時提出,要求承包人糾正,發現重大質量問題應及時報告甲方。

4、監督承包人的各項試驗工作,包括取樣、試件製備、各種標準試驗和檢驗試驗。對任何有懷疑的試驗結果,應進行證實試驗,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項試驗記錄、報告並分類歸檔。

5、按期現場核實和檢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計算表。

6、做好監理記錄和監理日記,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報告工作。

7、必須嚴格履行監理職責,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

8、合同期間,對自己人身、財產安全負全部責任。

第三條、工作報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四條、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調遣。

第五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3、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監理合同協議書 篇13

我們十分高興地邀請貴公司為__(工程監理服務的名稱)提交個體的服務建議書。

業主已安排了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於___(工程名稱)有關費用的合理支付。

工程概述包括工程名稱、地點、招標方式、時間安排等。

本工程的施了計劃於19__年__用外始。總工期估計___個月。

本工程的主要項目有:項目名稱、主要項目、初步工程量等。

為了有效獎施監理,業主將聘請合格的、有經驗的顧問/監理公司幫助業主進行本工程施工階級的合同管理。要求的服務內容見第四章附錄a:監理服務範圍。

請在建議書中詳細説明實施本服務的方法、程序和工作計劃,以及派往現場職員的簡歷、特長等。

若貴公司需要,可察看現場,費用自理,具體問題,可與我方____先生(小姐)

聯繫。

聯繫地址:編碼:

電話號碼:傳真號碼

本服務的有關業務及派往現場的人員應遵守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的法律及法規。

業主要求在接到本邀請書的45天內提交建議書,請在接到本邀請書之後,儘快用電報或傳真通知我方,並説明提交建議書的時間和方法。

從建議書收到之日起90天內為其有效期。

本服務合同將採用人____月合同(總包合同/百分比合同)。合同條件見第二章。

業主將根據建議書的質量、貴公司指派人員的能力和在類似工程上的經驗、經濟建議書的合理性等考慮是否接納建議書,並在建議書有效期內通知貴公司的建議書是否被接納。

我們期待着你們對我們邀請書做出積極的響應。

祝工作順利

____(業主名稱)

__?年__月__日

工程監理合同協議書 篇14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與監理方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方委託監理方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1.信息系統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信息系統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信息系統工程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於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標準條件(第二部分);

2.本合同專用條件(第三部分);

3.本合同附加合同條款(第四部分);

4.實施監理方案和內容(第五部分);

5.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方向委託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的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方向監理方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方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託方______份,監理方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監理合同協議書 篇15

給監理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應超過監理費總額。監理方處理委託業

務時,因非監理方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方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一條 委託方如果向監理方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二條 由於委託方或承包方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託方。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並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具體內容雙方再行商議並簽署補充協議。

第三十三條在委託監理合同簽訂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方應當立即書面通知委託方。雙方確認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10個工作日的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終止條件:1、因客觀原因造成的實施工作和監理工作不能按合同規定履行,經監理方與委託方、承包方協商後,雙方同意終止合同,雙方簽署終止合同文件,本合同即終止。2、按本合同規定項目正常完成,承包方與委託方完成最終驗收和工程移交手續後,監理方按本合同規定移交完所有監理文件,本合同即終止。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條監理方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7天內仍未收到支付票據,委託方又未對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五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一個月的,監理方可向委託方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後7日內仍未得到委託方答覆,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後,三個工作日內仍未得到委託方答覆,可單方面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託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監理方由於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可參考三十二條)。

第三十八條 當委託方認為監理方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方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書面通知。若委託方發出通知後7日內沒有收到答覆,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後10日內發出終止委託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

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 由監理方單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違約責任,監理方承擔賠償責任(參考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七條),賠償的最高限額不超過該工程監理服務合同款的50%;由委託方單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違約責任,由委託方承擔賠償責任(參考第三十條)。

監理報酬

第四十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第八條

的方法計算,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一條 如果委託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向監理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按如下方式計算:

滯納金=拖欠金額×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貨款利率×拖欠時間累計

(滯納金按每天千分之5收取)

第四十二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三條 如果委託方對監理方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書面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方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方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它

第四十四條 在監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監理方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方承擔,由委託方聘用的,其費用由委託方承擔。

第四十五條 監理方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託方得到了經濟效益,委託方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 監理方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方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監理方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方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 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託方申明的祕密,監理方亦不得泄露設計方、承包方等提供並申明的祕密。

第四十八條 監理方對於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託方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和複製此類文件,不得將此類文件外傳至與本工程無關的機構或個人,否則監理方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任何一方因違反合同的規定而引起責任糾紛和損害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權力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專用條件

第一條 本合同使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

(1)    國家信息產業部、建設部的有關規範;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

(3)    本合同生效後若出現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變化,本合同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作相應調整。

第二條 監理機構:

總監理工程師

第三條 委託方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

(1)    設計文檔、招標文件、施工方投標文件、工程合同、現場資料(包括原始資料)等;

(2)    委託方提供文件目錄,文件號,文件正本,保密資料註明密級;監理方代表簽收文件,確認簽收日期;工程完工後監理方交還以上資料,委託方代表簽收並確認交還日期。

第四條委託方應在回覆期限內對監理方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覆,特殊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答覆並即補書面答覆。書面答覆在送達監理方時生效,收受方應用書面回執確認。若超過約定期限監理單位服務方未收到委託方的決定意見,可理解為委託方對監理方的明確建議意見無異議,並將該建議意見視為委託方的決定。委託方對監理方書面提交的要求決策的文件的回覆期限:

(1)    一般文件5個工作日;

(2)    緊急事項報告文件2個工作日。

第五條 委託方的項目聯絡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監理方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

過該工程監理服務合同款的50%。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額

直接經濟的損失額須經雙方核實確認。

第七條 委託方如有違約,則應賠償給監理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監理方處理委託業務時,因非監理方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方要求補償損失。

違約賠償金 = 因委託方違約而造成監理服務機構的直接經濟損失,但累計賠償金額不超過該工程監理服務合同款。

第九條 工作地點在項目所在地,需要在項目所在地以外完成的監理工作,經委託方同意增加出差費用,可以在項目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

第十條 費用支付方式:

(1)    預付款:預付款佔總費的30%,該款在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支付。

進度款:進度款佔總費的60%,按工期平均分攤到每_____,每_____底

支付一次,直到進度款支付完畢。

餘 款:餘款佔總費的10%,在項目驗收後十五日內一次性支付。

(2)    因監理服務內容變更所引起的費用變動,此變動增加的服務費用應在服務完成後一週內支付給監理方。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本着互相諒解、平等互利的原則

友好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在本合同爭議的

協商、調解或仲裁過程中,雙方仍應保證信息系統工程建設的正常進行。

第四部分 附加合同條款

1.    一般情況下,監理服務機構是代表委託方的現場建設管理者,委託方對有關工程項目建設的意見和決策,通過監理服務機構下達實施。

2.    在監理方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委託方應保障監理方免受因履行本監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賠或干擾。

3.    監理方承諾依據監理單位服務規範,保證監理單位服務的質量,並承擔相應責任。

4.    監理方應在監理服務期內,自費辦理派駐到項目所在地人員和自備財產的有關保險,保險時間應隨服務時間的延長而順延,並在出險後自行辦理索賠。如果監理方不辦理上述保險,則應對有關風險及後果自負其責。

5.    委託方可規定,要求監理方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按委託方可接受的條件對監理方的責任、第三方的責任以及委託方為監理單位服務提供的財產等進行保險上的建議和配合。此項工作應作為監理方附加的服務。

6.    承包方違約時,代表委託方向承包方追討責任和賠償。

第五部分 實施監理的方案和監理內容

(詳見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