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標合同(精選22篇)

工程招標合同 篇1

一、招標工程的準備條件

工程招標合同(精選22篇)

本工程的以下招標條件已經具備:

1.本工程已列入國家(或部,委,或省,市,自治區)年度計劃;

2.已有經國家批准的設計單位出的施工圖和概算;

3.建設用地已經徵用,障礙物全部拆遷;現場施工的水,電,路和通訊條件已經落實;

4.資金,材料,設備分配計劃和協作配套條件均已分別落實,能夠保證供應,使擬建工程能在預定的建設工期內,連續施工;

5.已有當地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許可證;

6.本工程的標底已報建設主管部門和建設銀行復核。

二、工程內容,範圍,工程量,工期,地質勘察單位和工程設計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項也可用表格形式,見附表)

三、工程可供使用的場地,水,電,道路等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質量等級,技術要求,對工程材料和投標單位的特殊要求,工程驗收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供料方式和主要材料價格,工程價款結算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組織投標單位進行工程現場勘察,説明和招標文件交底的時間,地點:

七、報名,投標日期,招標文件發送方式:

報名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標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招標文件發送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開標、評標時間及方式,中標依據和通知:

開標時間: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發出招標文件至開標日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個月)。

評標結束時間: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從開標之日起至評標結束,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

開標、評標方式:建設單位邀請建設主管部門,建設銀行和公證處(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參加公開開標,審查證書,採取集體評議方式進行評標,定標工作)。

中標依據及通知:本工程評定中標單位的依據是工程質量優良,工期適當,標價合理,社會信譽好,最低標價的投報單位不一定中標。所有投標企業的標價

都高於標底時,如屬標底計算錯誤,應按實予以調整;如標底無誤,通過評標剔除不合理的部分,確定合理標價和中標企業。評定結束後五日內,招標

單位通過郵寄(或專人送達)方式將中標通知書送發給中標單位,並與中標單位在一月(最多不超過兩月)內與中標單位簽訂______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招標方承諾,本招標書一經發出,不得改變原定招標文件內容,否則,將賠償由此給投標單位造成的損失。投標單位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自費參加投標準備工作和投標,投標書(即標函)應按規定的格式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必須加蓋單位和代表人的印鑑。投標書必須密封,不得逾期寄達。投標書一經發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回或更改。

在招標過程中發生爭議,如雙方自行協商不成,由負責招標管理工作的部門調解仲裁,對仲裁不服,可訴諸法院。

建設單位(即招標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工程招標合同 篇2

委託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將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範圍:_________________施工圖紙內容。

1、招標代理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形式:_________________邀請招標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1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帳,全部費用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據乙方完成工作情況選擇一次性支付元或僅支付元,乙方均無異議。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2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程招標合同 篇3

編號:______________

港口工程施工招標文件

工程名稱:__________

招標單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目錄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第二章投標須知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第八章工程數量報價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

第十章施工圖紙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投標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為興建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____________(業主名稱)決定(或委託我單位)對____________(合同工程名稱)工程施工進行招標。經資格預審合格,現邀請貴單位參加投標。

2.工程概況及招標範圍

(1)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招標範圍(或分標情況):________________

(3)主要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貴單位可憑本邀請書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到招標單位購買招標文件或查閲有關資料。招標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費人民幣元,不予退還。

4.貴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出具一筆金額為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

5.現場考察定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進行,屆時請自行到____________(詳細地址)集中。

6.標前會議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舉行。

7.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請將投標文件送達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對遲到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接受。

8.我單位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公開開標。屆時,投標人須選派代表參加。

招標單位:(名稱、蓋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章投標須知

一、總則

1.工程概況

(1)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地點、規模和招標範圍及現場條件等。)

(2)主要工程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和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依據和資金來源

(1)建設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邀請書只發給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當採取邀請招標或議標方式而未進行資格預審時,可進行資格後審,各投標人必須按要求報送資格後審資料)。

(2)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時應按新情況補充其在申請資格預審時所提供的資料,特別是提供將承擔本工程的具體施工部門的資料。

(3)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標人聯合投標時,其條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聯營人應簽訂聯營協議書,並應共同委託一個牽頭人為聯營體代表,代表聯營體在投標、簽約和履行合同中承擔義務和法律責任。聯營協議書的內容應包括聯營體的組織機構及各方的義務和責任,聯營協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②為了明確聯營體代表的法律地位,聯營體各成員應出具授權書,授權書由各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章,提交招標單位。

(4)一個投標人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包括聯營體)對本工程的投標。如果出現此類情況,與此有關的投標將被拒絕。

(5)投標人必須對整個招標範圍進行投標,只對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標者,將不予評審。

(6)若投標人擬對部分工程進行分包,應在投標文件中予以説明。凡將主體工程進行分包的投標將不予評審。

4.投標費用

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中標與否,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如果招標單位擬對未中標人給予一定的補償,應具體説明)。

5.現場考察

(1)招標單位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統一組織投標人對現場及其周圍環境進行考察,以便使投標人獲得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訂合同所必需的有關資料。

(2)現場考察時,招標單位將介紹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質、氣象、料暢水源、電源、通信、交通條件等,並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以幫助投標人瞭解現場情況。但投標人應經過現場考察,對上述資料的理解負責。

(3)如果投標人認為需要再次進入現場考察,應事先徵得招標單位的許可,招標單位將予以支持。

(4)在現場考察過程中,非招標單位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標人的人身傷亡、財物或其他損失,招標單位均不負責。

(5)現場考察期間的食宿、交通由招標單位安排,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6.標前會議

(1)標前會議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舉行。投標人應派代表出席。

(2)標前會將澄清並解答投標人在現場考察及閲讀招標文件後可能提出的有關問題。投標人對任何問題的疏漏或判斷失誤,應自行負責。

(3)投標人應在標前會議召開之前,將要求答覆的問題書面提交招標單位,招標單位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標單位將以書面形式(含補充通知書)答覆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二、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的組成

除本款下述各卷冊的內容外,招標單位在招標期間發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各卷內容如下: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第二章投標須知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第八章工程數量報價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

第十章施工圖紙

2.招標文件的澄清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疑問應通過標前會議得到澄清和解答。在標前會議以後,若投標人仍有問題並要求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和解答,應在送交投標文件截止10天以前,將要求澄清、解答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招標單位。招標單位應在3天內將書面答覆送達所有投標人。

3.招標文件的修改

(1)在投標截止期14天前,招標單位可以發出補充通知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

(2)補充通知將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電報和電傳)發送給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人收到補充通知後,應以電報、電傳或傳真方式告知招標單位,説明補充通知已經收到。

(3)為了使投標人能得到合理的時間將補充通知的內容在編制投標文件時予以考慮,招標單位可以酌情延長投標文件截止期,並以書面形式發送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三、投標文件的編制

1.投標語言

投標文件以及投標人和招標單位之間的來往文件、均用中文書寫,若需使用其它文字時,也應有漢語對照,其解釋以中文文本為準。

2.投標文件的組成

(1)投標函;

(2)授權書;

(3)投標保證;

(4)工程數量報價表;

(5)施工組織方案;

(6)附表;

(7)資格預審補充資料(如果有,或資格後審資料);

(8)其他。

3.投標文件的編制

投標人應詳細閲讀招標文件,按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寫投標文件。如果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該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4.投標報價

(1)投標人應對整個招標範圍進行投標報價。

(2)投標人應認真按工程數量報價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和工程細目填寫單價和合價。無論工程數量報價表中是否列明數量,投標人沒有填入單價或合價的工程細目,施工之後,業主將不單獨支付,並認為該細目的價款已包括在工程數量報價表其他細目的單價或合價中。

(3)投標報價中應包括有關税費、保險費、臨時工程費和工程維護費等一切費用。

(4)投標人填報的單價和總價,在合同履行期間,只能按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方式進行調整。

(5)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設備均由中標人自行採購、運輸和保管。

5.投標有效期

(1)投標文件在開標之日後40天內有效。

(2)在特殊情況下,招標單位在原定投標有效期內可以根據需要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有效期的要求,投標人應立即對此作出答覆。若同意延期,投標人不得修改投標文件,但應相應延長投標保證的有效期。在延長期內,投標保證金的退還與沒收的規定仍然適用。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單位的延期要求,而不會因此失去投標保證金。

6.投標保證

(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提交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其形式可以選擇銀行保函、有價證券抵押或國內現行的其他保證形式。銀行保函的格式應符合招標文件中列舉的格式,採用其他格式應事先徵得招標單位的同意。

(2)投標保證的有效期應較投標有效期延長28天。招標單位如果延長了投標有效期,則投標保證的有效期經投標人同意也相應延長。

(3)投標人如有下列行為時,招標單位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①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②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後28天內由於中標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議書,或未能提交履約擔保。

(4)未提交投標保證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評審。

(5)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提交了履約擔保並簽訂了合同協議書後退還。

7.替代標(如果有)

(1)為使投標人能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達到優化設計、便利施工、提高工程質量和降低造價的目的,投標人在提交原設計方案的基本標的同時,只可提交一份替代標,並單獨裝訂成冊。

(2)替代標的設計方案應符合本招標文件技術規格書中的要求。

8.投標文件的簽署

(1)投標人應提交三份投標文件,其中一份正本,兩份副本。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2)投標文件須用不褪色墨水打印或書寫後,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授權書附在其內)並加蓋公章。

(3)投標文件不應塗改、行間插頁或刪除,如果出現上述情況,均應由投標文件簽字人在改動處簽字。

四、投標文件的送交

1.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投標人須將投標文件正本與副本密封包裝在雙層封套內並標明'正本'、'副本'字樣。

(2)有替代標時,投標人應在提交的每一份標書上標明'基本標'或'替代標',以資區別。

(3)在投標文件外層封套上應寫明:

①收件人(招標單位)的名稱和詳細地址;

②項目投標文件;

③在開標前不得開封。

(4)內層封套上應寫明投標人的名稱與詳細地址,以便遲到的投標文件得以原封退回。

(5)如果投標文件未按上述規定密封和標記,而使投標文件遲到、遺失或失密,招標單位概不負責。

2.送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1)投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截止期前將投標文件送(寄)達招標單位。

(2)招標單位根據本'須知'有關規定發出補充通知後,如果決定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應在原定截止期14天前將此決定書面通知所有投標人。在此情況下,招標單位和投標人的權利、義務不因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而改變。

(3)招標單位對截止時間以後收到的投標文件,將原封退回投標人。

3.投標文件的更改與撤回

(1)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以前,允許投標人更改或撤回投標文件。這種要求必須書面提出,並經投標文件簽字人簽署。

(2)更改的投標文件應同樣按照投標文件送交規定的要求進行編寫、密封、標記和送達。

(3)投標文件截止期以後,投標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時,應按投標文件澄清條款的規定辦理。

五、開標

1.招標單位將按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公開開標。投標人應委派代表按時出席。

2.開標由招標單位主持,可邀請上級主管部門或有關單位及公證機關派員參加。

3.開標時,招標單位將當場檢查各投標文件的完整性,當眾宣讀投標函並公佈投標價。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作為廢標處理:

(1)投標函未加蓋公章、未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2)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的內容和格式填寫;

(3)投標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

六、評標

1.符合性審查

招標單位在進行投標文件評審前,應對各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進行審查,如發現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離或保留,特別是對工程範圍、工程質量或工期要求等方面有重大改變,而且,調整這種偏離或保留將會對其他符合招標原則的投標人的競爭地位產生不公正影響時,此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2.評審

(1)招標單位將按照國家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組成由有關部門參加的評標機構進行評標。

(2)具體評標辦法:

(3)招標單位將依據報價可信、工期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術可靠、確保工程質量的原則,全面比較後選取綜合條件最優的最低評估標的投標人中標,不保證報價最低或工期最短的投標人中標。

3.投標文件的澄清與差錯的修正

(1)在評標期間,招標單位認為需要時,可書面通知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進行澄清,或者要求補充某些資料,投標人不得拒絕,也不得借澄清問題的機會,對投標文件的標價和內容提出修改。

(2)對於符合招標要求的投標文件,若其報價有算術上的差錯,將按以下原則修正:

①當以數字表示的金額與文字表示的金額有差異時,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

②當單價與數量相乘不等於合價時,總價合同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進行修正。(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單價為準,同時對合價進行修正。)

③當各細目的合價累計不等於總價時,總價合同應以總價為準修正各細目合價,並核准單價。(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分項合價累計數為準,修正總價。)

(3)按以上原則對差錯的修正,應取得投標人的同意,並確認修正後的投標價。如果投標人拒絕確認,則其投標文件不予評審。

七、授標與簽訂合同

1.授標條件

本合同將授予其投標文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綜合條件最優,具備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經驗、信譽的投標人。

2.中標通知書

評標結果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招標單位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確認其投標已被接受。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後,應按通知書中指定的時間與地點參加合同談判並簽署合同。

3.履約擔保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後14天內、合同協議書籤署前,應按招標文件的規定向招標單位提交一份由銀行出具的履約擔保。履約擔保金額為合同總價的(1%~3%)。履約擔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5天。

(2)若中標人未能按本款上述規定向招標單位提交履約擔保,招標單位則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並沒收其投標保證金。招標單位有權將本合同授予其他投標人或重新招標。

4.合同協議書的簽署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後21天內,必須與業主簽訂合同協議書。

(2)合同協議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合同協議書籤署後,招標單位將通知其他未中標的投標人,並按期退還投標保證金。

(3)若簽署合同協議書的雙方或一方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理人時,應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以上三章見'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一、總則

本合同工程包括永久工程、臨時工程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實施處理的維護工程。無論本技術規格書有無明確規定,承包人都有責任使工程質量滿足現行技術標準,負責提供施工所必須的技術、勞務、材料、設備、施工裝備和其它物品,對施工過程中涉及的安全、保衞、環境保護等全權負責。

1.工程範圍和施工條件

(1)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本合同範圍等)

(2)施工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條件,水電供應,建築材料供應情況等)

2.工程質量要求

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質量,按交通部頒佈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應達到(優良或合格)等級。

3.技術標準

(1)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設備和施工質量均應符合下列技術規範的要求:

①交通部《港口工程技術規範(1987)》;

②交通部《港口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2-89》;

③交通部《疏浚工程施工技術規範JTJ284-89》和《疏浚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3-88》;

④國家和地方政府頒佈的有關技術法規和規範。

(2)在合同履行期間,若上述標準或規範有修改或重新頒佈,承包人應遵照執行。

(3)必要時,技術標準的替代可按合同通用條款約定的方法辦理。

4.工程計量

(1)本合同應計量的所有工程分項,均以我國法定計量單位計量。

(2)核定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數量和完成的工程數量所採用的測量與計算方法,應符合技術標準。

(3)承包人應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計量設備和條件。一切工程的計量,經承包人計算後,報監理工程師審核確認。

(4)經監理工程師籤認的工程計量結果是工程款支付額的計算依據。凡因承包商原因超過了圖紙所示或未經監理工程師同意的任何長度、面積或體積的計量部分,均不予支付。

二、工程技術特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和特點,提出對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具體技術要求。)

三、工程管理

1.工程報告

(1)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測量報告、試驗報告、材料檢驗報告、各類工程(分項及隱蔽工程)自檢報告、工程進度報告、竣工報告、工程事故報告以及監理工程師指定的其它報告等。

(2)承包人在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向監理工程師提交的開工報告應包括:工程名稱、工程部位、現場負責人名單、施工組織與勞力安排、材料供應、機械、設備到場情況、材料試驗與質量檢查手段、水電供應、臨時工程修建、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等,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後,才能開工。

2.施工測量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根據圖紙和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書面測量資料和測量標誌進行基點和基線的佈設。承包人若對測量資料有懷疑,應在監理工程師現場交接後7天內向其提出,監理工程師應立即提出處理意見。承包人應將測量方法和測量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確認。

(2)承包人必須使用合格的測量儀器和設備。測量人員資質應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3)承包人在徵得監理工程師同意後,可在開工前對必要地段進行水深測量,測量工作應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監督,測量圖在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後方可用於工程施工。

3.試驗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建立滿足現場施工質量控制和試驗所必需的工地試驗室(或委託經監理工程師認可的質檢試驗室)。試驗室的工作應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監督。

(2)在取樣與試驗作業中,承包人應為監理工程師免費提供所需的一切協助。

4.施工船機

所有用於本工程的施工船機的類型和數量,必須滿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並保證狀態良好。

5.材料

(1)凡用於永久性工程的一切材料,均必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

(2)材料的搬運、儲存均應保證其質量不受損害。

(3)材料運抵現場時,均應附有廠商的材質檢驗合格證書或經監理工程師認可的試驗室的試驗報告。

6.工程記錄

承包人應保存有關工程進度、質量檢驗、隱蔽工程、試驗報告、障礙物拆除以及所有影響工程進度、質量的原始記錄、照片和錄相,以及材料、設備的來源資料。

7.工程檢驗

承包人應有各級專職或兼職的質量檢驗人員,對施工中每道工序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後,填寫工程檢驗報告單,向監理工程師申請檢驗,經監理工程師籤認合格後,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作業。

8.竣工資料

承包人應按照交通部的有關規定及合同要求編制竣工資料。各分部(項)工程的竣工圖應在有關工程完工後陸續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整個工程竣工資料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並按合同要求複製約定份數後,方能進行竣工驗收。

四、臨時工程

1.臨時工程的範圍

臨時工程包括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人所需要的所有臨時設施和工程,如辦公室、宿舍、倉庫、道路、供水、供電、通信、預製場地和堆存場地(水域)、實驗室、圍牆、出運和停靠碼頭、錨系設施、測量平台以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其它臨時性設施。

2.業主提供的臨時工程施工條件和設施

業主將提供以下條件和設施,供承包人建設臨時工程和施工期間使用:(業主應提供的臨水、臨電、通訊的接口位置和可提供的用量,臨時道路,可用以建設臨時設施的陸域條件、水域條件和自然岸線等。如果業主可以提供某些臨時設施,如施工用碼頭和岸線、小型構件預製暢倉庫等,也應予以説明)

3.承包人需要建設的臨時設施

除業主提供的上述設施外,承包人應根據工程施工需要,在業主提供的公用設施條件和臨時工程施工條件下自行建造、管理和維修工程所需要的其他全部辦公、生活、生產、試驗用臨時建築和設施。臨時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將上述建築物和設施的設計圖紙、説明及使用期限等資料報業主核備。

4.水上設施和警戒、危險信號

承包人應對其所有的水上設施的臨時錨泊作出安排和配備相應的設施,並應安裝和維護一切必須的警戒信號和危險信號。這些錨泊設施的位置、錨泊方式、信號的功能、位置和數量應符合海上安全監督、港務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並報監理工程師核備。

5.為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條件

(1)辦公與生活用房及設施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標準和數量向監理工程師提供辦公及生活用房、辦公與生活所需的一切設施,並負責這類設施的維護。

(2)通訊與交通設施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監理工程師提供通訊設施及交通工具。

6.臨時工程的維護、保養和拆除

無論是業主直接提供的還是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工程,均為業主的財產,承包人應承擔維護和保養責任。對業主提供的臨時設施,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整修交還給業主。對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承包人應根據業主的要求,將這些設施移交給業主,或在限定的期限內搬遷或拆除,並清除多餘建築材料和垃圾等。

7.臨時工程的報價

承包人的臨時工程報價應包括所有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的費用及其維護、拆除費用,以及業主提供給承包人使用的臨時設施的整修、完善、改、擴建及維護費用。

五、本工程的替代方案(如果有)

1.替代方案的原則

(1)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可就本工程進行代案設計和投標。一個承包人只可以提交一個替代方案。

(2)替代方案應考慮由於結構的變化而引起的附屬設施的變化,但不得對原設計的平面佈置、範圍、建築標準和規模指標等做實質性的改變。

(3)完成替代方案設計的設計單位必須具備與該項目相適應的設計資質和能力。投標人在提交替代方案時,還應提交設計單位的有效資質證明。

(4)替代方案的設計必須達到交通部規定的初步設計的深度。替代方案的設計標準和工程質量標準應不低於本技術規格書的規定。替代方案的投標報價應包括替代方案的勘察設計的費用。

(5)替代標必須實行總價合同。

2.替代方案設計的文件

為便於業主對承包人提供的代案進行審查,代案設計的下述資料應附在承包人的投標文件中:

(1)設計説明書;

(2)設計圖紙;

(3)技術要求(與原設計技術規格書不同的內容);

(4)施工工藝及施工方法。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一、投標文件格式

1.投標函

至:___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1.在研究了(工程名稱)工程施工的全部招標文件並考察了工程現場後,我們願意按人民幣(大寫)萬元的投標總價,承擔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

2.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施工準備,在接到開工通知後,按時開工,並在個月(或日曆天)內完成本合同範圍內的全部工程施工。

3.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將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4.我們同意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遵守本投標文件的各項承諾,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文件始終對我方具有約束力。

5.在合同協議書正式簽署之前,本投標文件連同中標通知書將構成我們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文件。

6.我們理解,你們不保證最低標價或最短工期的投標人中標的聲明。

7.隨同本投標文件,我們出具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我們如有下列行為之一時,

你們有權沒收投標保證金,並可取消我們的中標資格:

(1)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未能或拒絕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3)在接到中標通知後21天內由於我方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議書。

投標人(單位全稱並加蓋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標函附錄

2.附表

表1擬為本合同工程設立的組織機構圖

表2擬在本合同工程任職的主要人員簡歷表

表3擬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船機設備表

表4為本合同工程配備的主要材料試驗、測量、質檢儀器設備表

表5合同用款估算表

表6臨時用地計劃表

表7水電使用計劃表

表8主要材料用量表

表9分包情況表(如果有)

二、保證書格式

1.授權書格式

致:________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名稱)

我作為(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姓名)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單位在(工程項目名稱)工程的投標活動中,以我的名義簽署投標文件、進行合同談判、簽訂合同協議書和執行一切與此有關的決定。

投標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被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投標保證書格式

致:_________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鑑於_________(投標人名稱)(下稱'投標人')向貴單位送交了關於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名稱)的投標文件。我行同意為投標人出具人民幣壹拾萬元的保函,作為投標人履行招標文件中規定義務的擔保。

我行將履行擔保義務,如果投標人:

(1)在投標文件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後,由於投標人的原因未能按招標文件的規定或拒絕簽署合同協議書或未能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提供履約擔保。

則我行保證在收到貴單位的書面要求並説明索款是由於出現了上述任何一種原因的具體情況後,憑貴單位出具的索款憑證,向貴單位支付上述款額。

本保函在下述有效期內有效。任何索款要求應在下述有效期限內交到我行。任何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決定,應通知我行。

本保函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銀行:_________________(全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招標合同 篇4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制定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

(封面格式)

編號:______________

港口工程施工招標文件

工程名稱:__________

招標單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目錄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第二章投標須知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第八章工程數量報價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

第十章施工圖紙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投標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為興建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____________(業主名稱)決定(或委託我單位)對____________(合同工程名稱)工程施工進行招標。經資格預審合格,現邀請貴單位參加投標。

2.工程概況及招標範圍

(1)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招標範圍(或分標情況):________________

(3)主要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貴單位可憑本邀請書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到招標單位購買招標文件或查閲有關資料。招標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費人民幣元,不予退還。

4.貴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出具一筆金額為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

5.現場考察定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進行,屆時請自行到____________(詳細地址)集中。

6.標前會議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舉行。

7.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請將投標文件送達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對遲到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接受。

8.我單位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公開開標。屆時,投標人須選派代表參加。

招標單位:(名稱、蓋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章投標須知

一、總則

1.工程概況

(1)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地點、規模和招標範圍及現場條件等。)

(2)主要工程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和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依據和資金來源

(1)建設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邀請書只發給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當採取邀請招標或議標方式而未進行資格預審時,可進行資格後審,各投標人必須按要求報送資格後審資料)。

(2)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時應按新情況補充其在申請資格預審時所提供的資料,特別是提供將承擔本工程的具體施工部門的資料。

(3)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標人聯合投標時,其條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聯營人應簽訂聯營協議書,並應共同委託一個牽頭人為聯營體代表,代表聯營體在投標、簽約和履行合同中承擔義務和法律責任。聯營協議書的內容應包括聯營體的組織機構及各方的義務和責任,聯營協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②為了明確聯營體代表的法律地位,聯營體各成員應出具授權書,授權書由各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章,提交招標單位。

(4)一個投標人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包括聯營體)對本工程的投標。如果出現此類情況,與此有關的投標將被拒絕。

(5)投標人必須對整個招標範圍進行投標,只對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標者,將不予評審。

(6)若投標人擬對部分工程進行分包,應在投標文件中予以説明。凡將主體工程進行分包的投標將不予評審。

4.投標費用

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中標與否,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如果招標單位擬對未中標人給予一定的補償,應具體説明)。

5.現場考察

(1)招標單位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統一組織投標人對現場及其周圍環境進行考察,以便使投標人獲得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訂合同所必需的有關資料。

(3)如果投標人認為需要再次進入現場考察,應事先徵得招標單位的許可,招標單位將予以支持。

(4)在現場考察過程中,非招標單位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標人的人身傷亡、財物或其他損失,招標單位均不負責。

(5)現場考察期間的食宿、交通由招標單位安排,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6.標前會議

(1)標前會議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舉行。投標人應派代表出席。

(2)標前會將澄清並解答投標人在現場考察及閲讀招標文件後可能提出的有關問題。投標人對任何問題的疏漏或判斷失誤,應自行負責。

(3)投標人應在標前會議召開之前,將要求答覆的問題書面提交招標單位,招標單位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標單位將以書面形式(含補充通知書)答覆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二、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的組成

除本款下述各卷冊的內容外,招標單位在招標期間發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各卷內容如下: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第二章投標須知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第八章工程數量報價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

第十章施工圖紙

2.招標文件的澄清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疑問應通過標前會議得到澄清和解答。在標前會議以後,若投標人仍有問題並要求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和解答,應在送交投標文件截止10天以前,將要求澄清、解答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招標單位。招標單位應在3天內將書面答覆送達所有投標人。

3.招標文件的修改

(1)在投標截止期14天前,招標單位可以發出補充通知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

(2)補充通知將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電報和電傳)發送給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人收到補充通知後,應以電報、電傳或傳真方式告知招標單位,説明補充通知已經收到。

(3)為了使投標人能得到合理的時間將補充通知的內容在編制投標文件時予以考慮,招標單位可以酌情延長投標文件截止期,並以書面形式發送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三、投標文件的編制

1.投標語言

投標文件以及投標人和招標單位之間的來往文件、均用中文書寫,若需使用其它文字時,也應有漢語對照,其解釋以中文文本為準。

2.投標文件的組成

(1)投標函;

(2)授權書;

(3)投標保證;

(4)工程數量報價表;

(5)施工組織方案;

(6)附表;

(7)資格預審補充資料(如果有,或資格後審資料);

(8)其他。

3.投標文件的編制

投標人應詳細閲讀招標文件,按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寫投標文件。如果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該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4.投標報價

(1)投標人應對整個招標範圍進行投標報價。

(2)投標人應認真按工程數量報價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和工程細目填寫單價和合價。無論工程數量報價表中是否列明數量,投標人沒有填入單價或合價的工程細目,施工之後,業主將不單獨支付,並認為該細目的價款已包括在工程數量報價表其他細目的單價或合價中。

(3)投標報價中應包括有關税費、_____費、臨時工程費和工程維護費等一切費用。

(4)投標人填報的單價和總價,在合同履行期間,只能按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方式進行調整。

(5)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設備均由中標人自行採購、運輸和保管。

5.投標有效期

(1)投標文件在開標之日後40天內有效。

(2)在特殊情況下,招標單位在原定投標有效期內可以根據需要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有效期的要求,投標人應立即對此作出答覆。若同意延期,投標人不得修改投標文件,但應相應延長投標保證的有效期。在延長期內,投標保證金的退還與沒收的規定仍然適用。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單位的延期要求,而不會因此失去投標保證金。

6.投標保證

(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提交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其形式可以選擇銀行保函、有價證券抵押或國內現行的其他保證形式。銀行保函的格式應符合招標文件中列舉的格式,採用其他格式應事先徵得招標單位的同意。

(2)投標保證的有效期應較投標有效期延長28天。招標單位如果延長了投標有效期,則投標保證的有效期經投標人同意也相應延長。

(3)投標人如有下列行為時,招標單位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①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②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後28天內由於中標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議書,或未能提交履約擔保。

(4)未提交投標保證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評審。

(5)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提交了履約擔保並簽訂了合同協議書後退還。

7.替代標(如果有)

(1)為使投標人能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達到優化設計、便利施工、提高工程質量和降低造價的目的,投標人在提交原設計方案的基本標的同時,只可提交一份替代標,並單獨裝訂成冊。

(2)替代標的設計方案應符合本招標文件技術規格書中的要求。

8.投標文件的簽署

(1)投標人應提交三份投標文件,其中一份正本,兩份副本。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2)投標文件須用不褪色墨水打印或書寫後,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授權書附在其內)並加蓋公章。

四、投標文件的送交

1.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投標人須將投標文件正本與副本密封包裝在雙層封套內並標明'正本'、'副本'字樣。

(2)有替代標時,投標人應在提交的每一份標書上標明'基本標'或'替代標',以資區別。

(3)在投標文件外層封套上應寫明:

①收件人(招標單位)的名稱和詳細地址;

②項目投標文件;

③在開標前不得開封。

(4)內層封套上應寫明投標人的名稱與詳細地址,以便遲到的投標文件得以原封退回。

2.送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1)投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截止期前將投標文件送(寄)達招標單位。

(2)招標單位根據本'須知'有關規定發出補充通知後,如果決定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應在原定截止期14天前將此決定書面通知所有投標人。在此情況下,招標單位和投標人的權利、義務不因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而改變。

(3)招標單位對截止時間以後收到的投標文件,將原封退回投標人。

3.投標文件的更改與撤回

(1)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以前,允許投標人更改或撤回投標文件。這種要求必須書面提出,並經投標文件簽字人簽署。

(2)更改的投標文件應同樣按照投標文件送交規定的要求進行編寫、密封、標記和送達。

(3)投標文件截止期以後,投標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時,應按投標文件澄清條款的規定辦理。

五、開標

1.招標單位將按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公開開標。投標人應委派代表按時出席。

2.開標由招標單位主持,可邀請上級主管部門或有關單位及公證機關派員參加。

3.開標時,招標單位將當場檢查各投標文件的完整性,當眾宣讀投標函並公佈投標價。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作為廢標處理:

(1)投標函未加蓋公章、未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2)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的內容和格式填寫;

(3)投標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

六、評標

1.符合性審查

招標單位在進行投標文件評審前,應對各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進行審查,如發現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離或保留,特別是對工程範圍、工程質量或工期要求等方面有重大改變,而且,調整這種偏離或保留將會對其他符合招標原則的投標人的競爭地位產生不公正影響時,此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2.評審

(1)招標單位將按照國家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組成由有關部門參加的評標機構進行評標。

(2)具體評標辦法:

(3)招標單位將依據報價可信、工期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術可靠、確保工程質量的原則,全面比較後選取綜合條件最優的最低評估標的投標人中標,不保證報價最低或工期最短的投標人中標。

3.投標文件的澄清與差錯的修正

(1)在評標期間,招標單位認為需要時,可書面通知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進行澄清,或者要求補充某些資料,投標人不得拒絕,也不得借澄清問題的機會,對投標文件的標價和內容提出修改。

(2)對於符合招標要求的投標文件,若其報價有算術上的差錯,將按以下原則修正:

①當以數字表示的金額與文字表示的金額有差異時,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

②當單價與數量相乘不等於合價時,總價合同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進行修正。(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單價為準,同時對合價進行修正。)

③當各細目的合價累計不等於總價時,總價合同應以總價為準修正各細目合價,並核准單價。(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分項合價累計數為準,修正總價。)

(3)按以上原則對差錯的修正,應取得投標人的同意,並確認修正後的投標價。如果投標人拒絕確認,則其投標文件不予評審。

七、授標與簽訂合同

1.授標條件

本合同將授予其投標文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綜合條件最優,具備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經驗、信譽的投標人。

2.中標通知書

評標結果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招標單位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確認其投標已被接受。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後,應按通知書中指定的時間與地點參加合同談判並簽署合同。

3.履約擔保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後14天內、合同協議書籤署前,應按招標文件的規定向招標單位提交一份由銀行出具的履約擔保。履約擔保金額為合同總價的(1%~3%)。履約擔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5天。

4.合同協議書的簽署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後21天內,必須與業主簽訂合同協議書。

(2)合同協議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合同協議書籤署後,招標單位將通知其他未中標的投標人,並按期退還投標保證金。

(3)若簽署合同協議書的雙方或一方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理人時,應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以上三章見'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一、總則

本合同工程包括永久工程、臨時工程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實施處理的維護工程。無論本技術規格書有無明確規定,承包人都有責任使工程質量滿足現行技術標準,負責提供施工所必須的技術、勞務、材料、設備、施工裝備和其它物品,對施工過程中涉及的安全、保衞、環境保護等全權負責。

1.工程範圍和施工條件

(1)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本合同範圍等)

(2)施工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條件,水電供應,建築材料供應情況等)

2.工程質量要求

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質量,按交通部頒佈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應達到(優良或合格)等級。

3.技術標準

(1)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設備和施工質量均應符合下列技術規範的要求:

①交通部《港口工程技術規範(_____7)》;

②交通部《港口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2-89》;

③交通部《疏浚工程施工技術規範JTJ284-89》和《疏浚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3-88》;

④國家和地方政府頒佈的有關技術法規和規範。

(3)必要時,技術標準的替代可按合同通用條款約定的方法辦理。

4.工程計量

(1)本合同應計量的所有工程分項,均以我國法定計量單位計量。

(2)核定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數量和完成的工程數量所採用的測量與計算方法,應符合技術標準。

(3)承包人應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計量設備和條件。一切工程的計量,經承包人計算後,報監理工程師審核確認。

(4)經監理工程師籤認的工程計量結果是工程款支付額的計算依據。凡因承包商原因超過了圖紙所示或未經監理工程師同意的任何長度、面積或體積的計量部分,均不予支付。

二、工程技術特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和特點,提出對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具體技術要求。)

三、工程管理

1.工程報告

(1)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測量報告、試驗報告、材料檢驗報告、各類工程(分項及隱蔽工程)自檢報告、工程進度報告、竣工報告、工程事故報告以及監理工程師指定的其它報告等。

(2)承包人在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向監理工程師提交的開工報告應包括:工程名稱、工程部位、現場負責人名單、施工組織與勞力安排、材料供應、機械、設備到場情況、材料試驗與質量檢查手段、水電供應、臨時工程修建、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等,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後,才能開工。

2.施工測量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根據圖紙和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書面測量資料和測量標誌進行基點和基線的佈設。承包人若對測量資料有懷疑,應在監理工程師現場交接後7天內向其提出,監理工程師應立即提出處理意見。承包人應將測量方法和測量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確認。

(2)承包人必須使用合格的測量儀器和設備。測量人員資質應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3)承包人在徵得監理工程師同意後,可在開工前對必要地段進行水深測量,測量工作應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監督,測量圖在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後方可用於工程施工。

3.試驗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建立滿足現場施工質量控制和試驗所必需的工地試驗室(或委託經監理工程師認可的質檢試驗室)。試驗室的工作應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監督。

4.施工船機

所有用於本工程的施工船機的類型和數量,必須滿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並保證狀態良好。

5.材料

(1)凡用於永久性工程的一切材料,均必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

(2)材料的搬運、儲存均應保證其質量不受損害。

(3)材料運抵現場時,均應附有廠商的材質檢驗合格證書或經監理工程師認可的試驗室的試驗報告。

6.工程記錄

承包人應保存有關工程進度、質量檢驗、隱蔽工程、試驗報告、障礙物拆除以及所有影響工程進度、質量的原始記錄、照片和錄相,以及材料、設備的來源資料。

7.工程檢驗

承包人應有各級專職或_____的質量檢驗人員,對施工中每道工序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後,填寫工程檢驗報告單,向監理工程師申請檢驗,經監理工程師籤認合格後,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作業。

8.竣工資料

承包人應按照交通部的有關規定及合同要求編制竣工資料。各分部(項)工程的竣工圖應在有關工程完工後陸續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整個工程竣工資料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並按合同要求複製約定份數後,方能進行竣工驗收。

四、臨時工程

1.臨時工程的範圍

臨時工程包括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人所需要的所有臨時設施和工程,如辦公室、宿舍、倉庫、道路、供水、供電、通信、預製場地和堆存場地(水域)、實驗室、圍牆、出運和停靠碼頭、錨系設施、測量平台以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其它臨時性設施。

2.業主提供的臨時工程施工條件和設施

業主將提供以下條件和設施,供承包人建設臨時工程和施工期間使用:(業主應提供的臨水、臨電、通訊的接口位置和可提供的用量,臨時道路,可用以建設臨時設施的陸域條件、水域條件和自然岸線等。如果業主可以提供某些臨時設施,如施工用碼頭和岸線、小型構件預製暢倉庫等,也應予以説明)

3.承包人需要建設的臨時設施

4.水上設施和警戒、危險信號

承包人應對其所有的水上設施的臨時錨泊作出安排和配備相應的設施,並應安裝和維護一切必須的警戒信號和危險信號。這些錨泊設施的位置、錨泊方式、信號的功能、位置和數量應符合海上安全監督、港務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並報監理工程師核備。

5.為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條件

(1)辦公與生活用房及設施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標準和數量向監理工程師提供辦公及生活用房、辦公與生活所需的一切設施,並負責這類設施的維護。

(2)通訊與交通設施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監理工程師提供通訊設施及交通工具。

6.臨時工程的維護、保養和拆除

無論是業主直接提供的還是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工程,均為業主的財產,承包人應承擔維護和保養責任。對業主提供的臨時設施,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整修交還給業主。對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承包人應根據業主的要求,將這些設施移交給業主,或在限定的期限內搬遷或拆除,並清除多餘建築材料和垃圾等。

7.臨時工程的報價

承包人的臨時工程報價應包括所有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的費用及其維護、拆除費用,以及業主提供給承包人使用的臨時設施的整修、完善、改、擴建及維護費用。

五、本工程的替代方案(如果有)

1.替代方案的原則

(1)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可就本工程進行代案設計和投標。一個承包人只可以提交一個替代方案。

(2)替代方案應考慮由於結構的變化而引起的附屬設施的變化,但不得對原設計的平面佈置、範圍、建築標準和規模指標等做實質性的改變。

(3)完成替代方案設計的設計單位必須具備與該項目相適應的設計資質和能力。投標人在提交替代方案時,還應提交設計單位的有效資質證明。

(4)替代方案的設計必須達到交通部規定的初步設計的深度。替代方案的設計標準和工程質量標準應不低於本技術規格書的規定。替代方案的投標報價應包括替代方案的勘察設計的費用。

(5)替代標必須實行總價合同。

2.替代方案設計的文件

為便於業主對承包人提供的代案進行審查,代案設計的下述資料應附在承包人的投標文件中:

(1)設計説明書;

(2)設計圖紙;

(3)技術要求(與原設計技術規格書不同的內容);

(4)施工工藝及施工方法。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一、投標文件格式

1.投標函

至:___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1.在研究了(工程名稱)工程施工的全部招標文件並考察了工程現場後,我們願意按人民幣(大寫)萬元的投標總價,承擔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

2.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施工準備,在接到開工通知後,按時開工,並在個月(或日曆天)內完成本合同範圍內的全部工程施工。

3.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將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4.我們同意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遵守本投標文件的各項承諾,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文件始終對我方具有約束力。

5.在合同協議書正式簽署之前,本投標文件連同中標通知書將構成我們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文件。

6.我們理解,你們不保證最低標價或最短工期的投標人中標的聲明。

7.隨同本投標文件,我們出具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我們如有下列行為之一時,

你們有權沒收投標保證金,並可取消我們的中標資格:

(1)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工程招標合同 篇5

委託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委託方將 項目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範圍 :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

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 (大寫)。付款方式為 現 金 或 轉 賬 ,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1980號)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 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代理委託合同範文2

甲方(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招標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的招標委託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1.雙方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建立委託代理關係,遵守和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條例和法規,以保證招標工作的順利完成。

2.雙方承諾本着對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負責的原則,為保證項目設計的質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努力,確保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項目的設計招標工作。

二、委託範圍

1.委託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職責

(1)向國家有關部門辦理項目審批手續。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的背景情況、項目批准文件(複印件)和項目招標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圖紙等。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所需資金落實情況的證明。

(4)協助乙方進行有關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參與標前答疑會和開標大會。

(6)組建評標委員會。

(7)根據乙方發出的中標通知書,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2.乙方職責

(1)在甲方委託的招標範圍內,組織招標工作。

(2)負責招標文件的編制。

(3)招標文件的印刷和發售。

(4)編寫和刊登本項目的招標公告。

(5)澄清投標人提出的有關招標文件中的問題。必要時,修改招標文件。

(6)組織現場勘察和標前答疑會。

(7)接收投標文件、組織和主持開標,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將開標記錄報送有關主管部門。

(8)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與甲方共同研究確定評標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評標委員會中技術及經濟專家由業主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從當地政府專家庫(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9)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通知中標人與甲方簽訂合同。

(10)整理招標、評標文件交甲方存檔。

3.共同責任

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招標活動進行過程中和招標完成後,雙方均有責任對對方的有關商業和技術祕密保密。

四、費用

1.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招標過程中自己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乙方直接向中標方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人民幣)。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在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________%的代理費用作為本項目招標的前期費用,待整個招標結束後,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餘的全部代理費。

3.乙方按有關規定收取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具體金額在招標文件中確定),並在招標完成後按有關規定負責退回給投標單位(不計利息)。

五、保密

有關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名單,投標文件的審查、澄清、評估、比較,以及有關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給任一投標人或與上述工作無關的人員。

六、協議書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協議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頒佈新的法律或規定與本協議相矛盾,以國家法律規定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代理委託合同範文3

委託方:(簡稱甲方)

受託方:(簡稱乙方)

為了保證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科研辦公樓改造工程項目的建設工期、質量和投資計劃按要求順利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部《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經協商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該項目的招標事宜,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科研辦公樓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北京市朝陽區大屯路甲11號

工程規模:地上6層,建築面積10400m2

總投資:估算人民幣1765萬元

二、招標工作總則

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規範招標活動,招標全過程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誠實信用的原則。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的設計文件、圖紙、施工計劃進度要求、質量要求、工程款支付條件、主要設備、材料到貨時間等各項與招標工作有關的資料。

2、配合乙方組織潛在的投標單位踏勘建設現場,介紹和解答投標單位提出的有關問題。

3、編制標底過程中有審核、調整權。

4、乙方在招標代理過程中,對外泄露有關的招標資料、數據等,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5、不得幹予乙方評標委員會評標工作。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招標中甲方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和方案等有修改、調整的建議權。

2、按照甲方要求和招標程序,擬訂和發佈招標公告(招標邀請函)、投標須知、招標項目技術要求、招標人資格審查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

3、組織潛在的投標單位踏勘建設項目現場。

4、對投標單位的資格審查有確認與否決權。

5、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投標情況,保證評標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必須對標底保密。

五、委託代理費用支付

招標代理費用經協商雙方同意按16.5萬元支付,合同生效後七日內支付50%,代理工作結束後七日內支付餘下的50%。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規定泄露應該保密的招投標情況和資料、或與投標單位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等,應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2、如因甲方原因提供基礎資料不完整或資金等問題影響招標工作的,應由甲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轉讓委託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如有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發生,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4、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方案。

七、解決爭議的方法

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見,雙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招標合同 篇6

隨着工程招標體制的不斷完善,我國建設施工企業工程招標逐步走上規範的發展道路。工程招標合同書又是怎麼一回事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招標合同書範文,歡迎參考閲讀。

工程招標合同書範文1

委託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方將 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範圍: 施工圖紙 內容。

1、 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 招標代理形式:邀請招標

二、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1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 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3、 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 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 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 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 (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帳,全部費用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據乙方完成工作情況選擇一次性支付 元或僅支付 元,乙方均無異議。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 2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招標合同書範文2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編號:___________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_(醫療機構名稱)為甲方,_________(投標企業名稱)為乙方,雙方根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結果,依據_________市________年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招標議價文件》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按以下條款和條件簽署,簽訂此項藥品購銷合同:

一、藥品名稱、規格、劑型、包裝、廠家及中標價:見附件(中標成交藥品目錄)

二、合同金額: 以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三、技術資料: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中標藥品品種的有關技術資料。

四、採購範圍、採購方式、交貨期、交貨地點及交貨方式:

採購範圍:甲方必須在自己定標產品中給相應的投標企業提交採購訂單。

採購方式:甲方必須通過_________招採平台採購。

交貨期:乙方通過_________招採平台接到甲方採購訂單後,在自己承諾的供貨時間內交付藥品。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貨方式:現場驗收、網上記錄。

五、付款方式藥品到貨經雙方驗收合格後,由甲方在_________天內按合同總價付款給乙方。

六、質量保證乙方應按合同附件(中標成交藥品目錄)規定藥品的規格、劑型、包裝、生產廠家、中標價向甲方提供中標藥品。因藥品的質量發生問題的,乙方應負責更換或退貨。對於達不到使用要求者,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1)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協議定價。

(3)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貨物款,同時應承擔該貨物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貨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_________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

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

七、藥品驗收乙方交貨前應按出廠規定的檢驗方法,對產品做出檢驗。其記錄附在質量證明書內,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但有關質量、規格、批號、產地、數量或重量的檢驗不應視為最終檢驗。乙方檢驗的結果應隨藥品交甲方。

八、違約責任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償付貨物款總值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逾期驗收,或逾期支付貨物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償付貨款總額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乙方所交的藥品品種、規格、技術參數、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

乙方在五個工作日內不能送貨到甲方時,乙方向甲方每日償付貨款應送貨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九、不可抗力事件處理在執行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間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及XX公司,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_________天以上的,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並通過監督領導小組的審核後,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十、仲裁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約定條款,向招標經辦方和監督領導小組提交仲裁或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一、合同生效及其它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乙方投標文件的內容及其澄清內容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投標文件或澄清的內容與本合同條款不符,以本合同的條款為主。

合同執行中,如需修改和補充合同內容,由雙方協商,並在監督領導小組同意下,另簽署書面修改補充協議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_個月,合同_________未滿的藥品除外),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招採平台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招標合同書範文3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民法典》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以下簡稱本工程 )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

4、總投資額:

二、招標代理服務費的計取

1、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採用以下 方式。

(1)由委託人支付。

(2)與招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採用第

(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註明。

(3)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時間: 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

三、合同價款

本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為:

(取費參照國家現行取費標準,見附件)

四、委託代理事項

代擬發包方案;

發佈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編制招標文件;

編制工程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

編制工程量清單;(單項收費)

五、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文件;

3、本合同通用條款。

六、本合同文件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通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八、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九、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十、合同生效

以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招標合同 篇7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編號:___________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_________(醫療機構名稱)為甲方,_________(投標企業名稱)為乙方,雙方根據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結果,依據_________市______年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招標議價文件》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按以下條款和條件簽署,簽訂此項藥品購銷合同:

一、藥品名稱、規格、劑型、包裝、廠家及中標價:見附件(中標成交藥品目錄)

二、合同金額: 以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三、技術資料: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中標藥品品種的有關技術資料。

四、採購範圍、採購方式、交貨期、交貨地點及交貨方式:

採購範圍:甲方必須在自己定標產品中給相應的投標企業提交採購訂單。

採購方式:甲方必須通過_________招採平台採購。

交貨期:乙方通過_________招採平台接到甲方採購訂單後,在自己承諾的供貨時間內交付藥品。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貨方式:現場驗收、網上記錄。

五、付款方式藥品到貨經雙方驗收合格後,由甲方在_________天內按合同總價付款給乙方。

六、質量保證乙方應按合同附件(中標成交藥品目錄)規定藥品的規格、劑型、包裝、生產廠家、中標價向甲方提供中標藥品。因藥品的質量發生問題的,乙方應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對於達不到使用要求者,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1)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協議定價。

(3)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貨物款,同時應承擔該貨物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貨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_________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

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

七、藥品驗收乙方交貨前應按出廠規定的檢驗方法,對產品做出檢驗。其記錄附在質量證明書內,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但有關質量、規格、批號、產地、數量或重量的檢驗不應視為最終檢驗。乙方檢驗的結果應隨藥品交甲方。

八、違約責任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償付貨物款總值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逾期驗收,或逾期支付貨物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償付貨款總額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乙方所交的藥品品種、規格、技術參數、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

乙方在五個工作日內不能送貨到甲方時,乙方向甲方每日償付貨款應送貨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九、不可抗力事件處理在執行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間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及金藥商務網絡有限責任公司,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_________天以上的,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並通過監督領導小組的審核後,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十、仲裁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約定條款,向招標經辦方和監督領導小組提交仲裁或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乙方投標文件的內容及其澄清內容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投標文件或澄清的內容與本合同條款不符,以本合同的條款為主。

合同執行中,如需修改和補充合同內容,由雙方協商,並在監督領導小組同意下,另簽署書面修改補充協議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_____個月,合同_________未滿的藥品除外),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招採平台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招標合同 篇8

中方:(簽字)______________

投資人:(簽字)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招標範圍:_________;

3.建設地點:_________;

4.工程規模:_________;

5.工程投資額:_________。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_________;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_________。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_________;

2.計價方式:_________;

3.評標辦法:_________。

四、代理業務範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受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託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審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繫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並在簽定合同後7日內提交XX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託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託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有權參加委託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瞭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並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託方向委託方收取中標價的_________%或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代理諮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諮詢服務費於:

本協議簽訂後,委託人先預付%餘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委託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一週內付清:_________。

十、委託方指定聯繫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諮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壹份;

2._________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委託方(甲方)(蓋章):_________代理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字)

單位地址: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年月日

工程招標合同 篇9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以下簡稱“本工程” )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

4、總投資額:

二、招標代理服務費的計取

1、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採用以下 方式。

(1)由委託人支付。

(2)與招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採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註明。

(3)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時間: 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

三、合同價款

本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為:

(取費參照國家現行取費標準,見附件)

四、委託代理事項

代擬發包方案;

發佈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編制招標文件;

編制工程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

編制工程量清單;(單項收費)

五、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文件;

3、本合同通用條款。

六、本合同文件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通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八、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九、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十、合同生效

以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招標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為美化、綠化校園環境,經甲方公開招標,經多家投標,由乙方中標。根據《民法典》,為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內容及範圍:在運動場四周及主席台兩側的花池,半年後植物成活率達到100%,按實際收方標準數量結算。

四、付款方式: 於20年__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雙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指定專人監督工程質量,及時提出乙方不足的問題,乙方應立即改正,並負責對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2、甲方負責提供種植面,乙方有義務對甲方不合適的地方提出建議,使工程順利進行。甲方應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須按設計的植物品種,雙方約定的事項、合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植物成活率必須達到100%。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須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規校紀,在施工中乙方發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具有國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中心學校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工程招標合同 篇11

投標人(簽字):_________

證人(簽字):_________

致:_________(業主名稱)

一、研究了上述合同的投標文件,包括圖紙、合格條件、技術規範和工程量清單,我簽署方願意以投標書和附錄(附錄號)中所規定的要求,以_________金額(大寫數字和阿拉伯數字)或合同可能規定的其他金額,承擔上述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工作。

二、如對方接受我方投標,我方保證在_________天內開工,並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完工並交付工程。該日期從開工日算起並與本合同第7條所規定的工程進度表要求一致。

三、如果我方中標,我們將按合同價格的_________出具履約保函,以保證合同的正常執行。

我方同意從“投標者須知”第24條所規定的標書截止日起的_____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此標在該期限結束前始終對我們有約束力,並可隨時被接受。

四、在正式合同制定和簽署前,本投標書連同您方的書面中標通知書應視為約束我們雙方的同。

五、我們理解您方有權不接受最低標價的投標,或者其他任何你們可能收到的投標。

投標人(簽字):_________

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招標合同 篇12

招標編號:(招標代理機構編)

(工程項目名稱)

(招標設備名稱)

合同條款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

(招標人名稱)

招標文件出版日期

合同號:

合同簽字時間及地點:

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雙方:(需方名稱)(以下簡稱需方)

---(供方名稱)-----(以下簡稱供方)

供需雙方達成協議,並同意按如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定義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詞的含義在此予以確定。

1.1“需方”是指(需方法定名稱),包括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

人的受讓方。

1.2“供方”是指(供方法定名稱),包括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

人的受讓方。

1.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價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規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術資料”是指合同設備及其與電廠相關的設計、製造、監造、檢驗、安裝、

調試、驗收、性能驗收試驗和技術指導等文件(包括圖紙、各種文字説明、標準、各種軟

件)和本合同附件3規定的用於合同電廠正確運行和維護的文件。

1.7“合同設備”是指供方根據合同所要供應的機器、裝置、材料、物品、專用工

具、備品備件和所有各種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規定。

1.8“監造”是指在合同設備的製造過程中,由需方委託有資質的監造單位派出代

表對供方提供的合同設備的關鍵部位進行質量監督,實行文件見證和現場見證。此種質量

監造不解除供方對合同設備質量所負的責任。

1.9“性能驗收試驗”是指為檢驗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性能保證值按本合同附件5

規定所進行的試驗。

1.10“初步驗收”是指當性能驗收試驗的結果表明已達到了合同附件1規定的性能供證

值後需方對每台機組合同設備的驗收。

1.11“最結驗收”是指需方對每一機組的合同設備保證期滿後的驗收。

1.12”日、月、年”是指公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時;“周”是指7天。

1.13“電廠”是____發電民

1.14“技術服務”是指由供方提供的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工程設計、設備監造、檢

驗、土建、安裝、調試、驗收、性能驗收試驗、運行.檢修時相應的技術指導、技術配

合、技術培訓等全過程的服務。

1.15“現場”是指位於__,為需方安裝合同設備所在地。

1.16“備品備件”是指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設備名稱)備用部件,包括隨機備

品備件和足夠_折運行使用的備品備件。

1.17“試運行”是指單機、整機或各系統和域設備在調試和電廠試運行階段進行

的運行。

1.18“機終”是指鍋爐、汽輪機、汽輪發電機和附屬設備組成的一套完整的設備。

1.19“書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簽名的文件。

1.20“分包商“或”“分供貨商”是指由供方將合同供貨範圍內任何部分的供貸分包

給其他的法人及該法人的繼任方和該法人允許的受讓方。

1.21“最後一批交貨”是指該批貨物交付後,使得合同設備的已交付的貨物總值達

到合同設備價格98%以上;並且餘下未交的設備不影響機組的安裝、調試和性能驗收試

驗。

1.22“設備缺陷”是指供方因設計、製造錯誤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設備(包括部

件、原材料、鑄鍛件、原器件等)達不到本合同規定的性能、質量標準要求的情形。

2.合同標的

本合同所訂設備將用於(工程項目名稱)工程。

2.1設備名稱、規格(型國)、數量

設備名稱:

設備規格(型號):

數量:

2.2凡供方供應的設備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並且是成初可靠的。

2.3設備的技術規範、技術經濟指標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1。

2.4供方提供合同設備的供貨範圍按合同附件2。

2.5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按合同附件3。

2.6供方投供的技術服務按合同附件7。

2.7供方提供設備的運輸及保險。

3.供貨範圍

3.1合同供貨範圍詳見附件2。

3.2合同供貨範圍包括了所有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但在執行合

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並未列入而目確實是供方供貨範圍中應

該有的,並且是滿足合同附件1對合同設備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供方負責

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等實上百不發生費用問題。

4.合同價格

4.1本合同價格即合同總價為___萬元(大寫:__._)。其中第一套合同價格為

萬元,第二套合同價格為_萬元

本合同價格包括合同設備(含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技術服務等費用,

還包括合同設備的税費、運雜費、保險費等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費用。

4.1.1合同設備價格為萬元,其中第一套合門設備價格為___萬元第二

套合同設備價格為萬元。

本合同設備價格包括與設備有關的供方所應納的税費、技術資料費從製造廠到始

發站(車上)洞頭(船上)的運輸、裝卸、保險費及所有設備包裝費。

4.1.2合同設備的技術服務費為_萬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為

_萬元,第二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為_萬元

4.1.3兩套合同設備到現場交貨點的運雜費為 萬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設備運

雜費為 萬元,第二套合同設備運雜費為_萬元。

4.1.4兩套合同設備保險費為 萬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設備保險費為_萬

元,第二套合同設備保險費為_萬元。

4.2合同的分項價格見附件6。

4.3本合同總價在合同交貨期內為不變價。

5.付款

5.1本合同使用貨幣種類為人民幣。

5.2付款方式:銀行託收或匯票。

5.3合同設備款的支付:

5.3.1合同生效日期起個月內供方提交金額為合同設備價格的10%不

可撤銷的履約保函和金額為合同設備價格1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複印件四份)需

方審核無誤後___個月內支付給供方合同設備價格的10%(___萬元)做為預付款。

5.3.2供方按交貨順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每批設備(部組件)運到交貨地點,並將

該批設備的商業發票(金額為該批設備價格的80%,正本一份複印件四份)、清單、質

量檢驗合格證明、貨運提單提供給需方,需方驗明無誤後天內,支付該批設備價格

的80%(_萬元)。

5.3.3剩餘合同設備價格的10%作為設備保證金待每套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沒有問題,

供方報交下列單據經需方審核無誤後需方在_個月內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價格的10%

(如有問題,應扣除相應部分);

(1)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價格1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複印件一式四份)

(2)該套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的複印件一式五份。

5.4技術服務費的支付。

5.4.1第一批設備交貨後,供方提交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3%的商業發

票(正本一份,複印件四份)需方審核無誤後___個月內,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

技術服務費的30%(_萬元)。

5.4.2每套合同設備通過該套機組性能驗收試驗,初步驗收證書籤署後,供方提交

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7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複印件四份),需方審核

無誤後__個月內,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的70%(_萬元)。

5.5 運雜費的支付

運雜費在設備交貨時由供方分批向需方結算結算總額為合同規定的運雜費。需方在

收到供方提交的單據經審核無誤後個月內需方支付給供方該批運雜費。

5.6 付款時間以傑方銀行承付日期為實際支付日期著此日期晚於規定的付款日期,

即從規定的日期開始按本合同1114款計算遲交違約金。

6.交貨和運輸

6.1 本合同設備的交貨期及交貨順序應滿足工程建設設備安裝進度和順序的要求

應保證及時和部會的完整性。分部套交貨時間見附件4。

6.2 交貨地點合同設備的交貨地點為需方電廠鐵路專用線指定地點(車上)/碼頭

(船上)(具體交貨地點)。

6.3 合同生效後個月內,供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4的規定向需方提供每批貨物名稱、

總重量、總體積和交貨日期的初步交貨計劃及本合同項下的貨物總清單和裝箱總清單。

在每批貨物預訂啟運_天前及天前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66款中的各項內容通知需方。

6.4 每批合同設備交貨日期以到貨車/碼頭的到貨通知單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

本合同1.1.9款計算遲交貨物違約金時的根據。

6.5 供方須向承運部門辦理申請發運設備所需要的運輸工具計劃,負現合同設備從

供方到現場交貨地點的運輸。

6.6 在每批貨物備妥及裝運車輛/船發出24小時內,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該批貨

物的如下內容通知需方。

(1)合同號;

(2)機組號;

(3)貨物備妥發運日;

(4)貨物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貨物總毛重;

(6)貨物總體積;

(7)總包裝件數;

(8)交運車站/碼頭名稱、車號/船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二十噸或尺寸超過9米____3米____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

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並附有草圖。

(10)對於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温度等環

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

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6.7 附件4中沒有開列的貨物應配合安裝進度進行交貨。

6.8 在保證期內和在保證期滿後至第一次大修時止由於供方的過失或疏忽造成的供

應設備(或部件)的損壞或潛在缺陷,而動用了需方庫存中的備品備件以調換損壞的設備

或部件,則供方應負責免費將動用的備品備件補齊,最遲不得超過___個月運到指定目

的車站/碼頭並且通告需見

6.9 供方應按附件1和附件3規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滿足電廠設計、監適、施工、調試、

試驗、檢驗、培訓、運行和維修所需的技術資料、按附件1和附件3的規定提供技術資料每

套合同設備_套。應分別列出上述技術資料的清單及符合附件3規定的交付進度。

6.10 技術資料一般以郵寄方式遞交,每批技術資料交郵局後,供方應在24小時內將

技術資料的交郵日期、郵單號、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件數及重量合同號等以傳真或電報

通告需方。

6.11 技術資料以郵政部門提貨通知單時間戳記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此日期

將作為按合同11.10款對任何延期交付資料進行延期違約金計算的依據。如果技術資料經

需方或需方代表檢查後發現有缺少、丟失或損壞,且非需方原因供方應在收到需方通知後

___天內(對急用者應在__天內)免費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失的部分。如

因需方原因發生缺少、丟失或損壞,供方應在接到需方通知後__天內(對急用者應在_

天內),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部分,費用由需方承擔。

6.12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廠及裝貨車站檢查包裝質量和監督裝車情況。供方應

提前_天通知需方交運回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時參加檢驗時,供方有權發貨。上述需

方代表的檢查與監督不能免除供方應負的責任。

6.13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遲設備發貨時(設備已製造完畢),由需方負擔倉儲費

及必要時的保養費。並按本合同規定(視為供方已交貨)支付議批設備的款項。

6.14 到貨站(整車)/碼頭:____

(零擔)/碼頭:____

6.15 收貨單位:

6.16 技術資料郵寄地址:______

單位: ______

7 包裝與標記

7.1 供方支付的所有貨物要符合_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的規定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規定及

國家主管機關的規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和裝卸的堅固包裝。包裝應保證在運輸、

裝卸過程中完好無損,並有減振、防衝擊的措施。若包裝無法防止運輸、裝卸過程中垂直、

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設備損壞,供方要在設備的設計結構上予以解決。包裝應按設備特點,

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雹、防鏽、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

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產品包裝前,供方負責按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

留異物,並保證本部件開全。

7.2 供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在裝配圖中的部件號、零件號應標記清楚。

7.3 供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印

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供貨、收貨單位名稱;

(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淨重(公斤);

(7)體積(長____寬____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二噸或超過二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

心位置及起吊點,以便於裝卸搬運。按照貨物的特點,裝卸和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包裝箱

上應明顯地印刷有“輕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樣。

7.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註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

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7.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

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説明各一份。另郵寄裝

箱清單各二份。

7.6 附件2中列明的備品備件應按每套設備分別包裝,並在包裝箱外加以註明,一

次性發貨。

7.7 備品備件應分別包裝並按7.2款註明上述內容,專用工具也應分別包裝。

7.8 各種設備的鬆散零星部件應採用好的包裝方式,裝入尺寸適當的箱內,並儘可

能整車發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7.9 柵格式箱子/或類似的包裝,應能用於盛裝不至於被偷竊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

成損壞的設備及零部件。

7.10 所有管道、管件、閥門及其它設備的端口必須用保護蓋或其它方式妥善防護。

7.11 供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號檣明任何兩個箱件。

7.12 對於需要精確裝配的明潔淨加工面的貨物,加工面時採用優良,耐久的保護層

(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裝前發生鏽蝕和損壞。

7.13 供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

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供貨、收貨單位名稱;

(3)目的站/碼頭;

(4)毛重;

(5)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項號、

名稱頁數。

7.14 凡由於供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

一經證實,供方均應按本合同11款的規定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發生貨

物損壞和丟失時,供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同時供方應儘快向需方補供貨物

以滿足工期需要。

7.15 需方應對多次使用的專用鐵路包裝箱、包裝架等,在該部件到貨清點之後「_

個月]內返供方(費用由供方承擔)。

8 技術服務和聯絡

8. 供方應及時提供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工程設計、設備監造、檢驗、土建、安裝、

調試、驗收、性能驗收試驗、運行、檢修等相應的技術指導、技術配合、技術培訓等全過

程的服務。

8.2 供方需派代表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指導需方按供方的技術資料進行安裝、分部

試運、調試和啟動,並負責解決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中發現的製造質量及性能等

有關問題。

8.3 供方應在合同生效後__個月內以郵寄方式向需方提交執行8.1和8.2款中

規定的服務工作的組織計劃一式兩份。

8.4 在合同生效後_個月內,雙方確定技術聯絡會的次數、時間和地點。

8.5 供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需方參與供方的技術設計,並向需方解釋技術設計。

8.6 如遇有重大問題需要雙方立即研究協商時,任何一方均可建議召開會議,在

一般情況下,另一方應同意參加。

8.7 各次會議及其他聯絡方式雙方均應簽訂會議或聯絡紀要,所籤紀要雙方均應

執行。如涉及合同條款有修改時,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為準。如有重

大技術方案和/或合同價格的修改,須報原合同審批單位審查同意後方可執行.

8.8供方提出並經雙方在會議上確定的安裝、調試和運行技術服務方案,供方如

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經需方確認後方可進行。為適應現場條件的要求,需

方有權提出變更或修改意見,並書面通知供方,供方應給予充分考慮,應儘量滿足需方

要求。

8.9 供需方有權將對方所提供的一切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資料分發給與本工程有關

的各方,並不由此而構成任何侵權,但不得向任何與本工程無關的第三方提供。

8.10 對蓋有“密件”印章的供銷方的資料,雙方都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8.11 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合同設備的部分技術服務或去現場工作,應由供方統一組織

並徵得紹方同意,費用應由其自行負擔。

8.12 供方(包括分包與外購)須對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供貨、設備及技術接口、技

術服務等問題負全部責任。

8.13 凡與本合同設備相連接的其它設備裝置,供方有提供接口和技術配合的義務,

並不由此而發生合同價格以外的任何費用。

8.14 供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應是有實踐經驗、可勝任此項工作的人員。供方

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在本合同生效後_個月內提交需方予以確認。需方有權提出更換

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現場服務人員,供方應根據現場需要,重新選派需方認可的服務人員。

如果需方在書面提出該項要求__天內供方沒有答覆,將按11.11款視為延誤工期等同處理。

8.15 由於供方技術服務人員對安裝、調試的技術指導的疏忽和錯誤以及供方未按要

求派人指導而造成的損失應由供方負責。

8.16 技術服務和聯絡的具體要求見附件7

9 質量監造與檢驗

9.1 監造

9.1.1 供方應在配合同生效日期起__個月內,問需方提供本合同設備的設計、制

造和檢驗標準的目錄。設計、製造和檢驗標準應符合附件1和附件5的規定。

9.1.2 需方將委託有監造資質的監造單位進行設備監造。在電力工業部/國家電力

公司的指導下進行監造和出廠前的檢驗,瞭解設備組裝、檢驗、試驗和設備包裝質量情況

並簽字。監造檢驗的標準為附件1和附件5所列的相應標準。供方有配合監造的義務。在監

造中及時提供相應資料和標準,並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

9.1.3 監造的範圍及具體監造檢驗/見證項目見附件5

9.1.4 供方必須為電力工業部/國家電力公司駐廠代表和監造代表的監造檢驗提供:

 本合同設備投料時提供整套設備的生產計劃及每一個月度實際生產進度和

月度檢驗計劃。

 提前_天提供設備的監造內容和檢驗時間。

 與本合同設備監造有關的標準(包括工廠標準)、圖紙、資料工藝及實際

工藝過程和檢驗記錄(包括中間檢驗記錄和/或不一致性報告)及附件5規定的有關文件

以及複印件。

 向監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9.1.5 監造檢驗/見證(一般為現場見證)一般不得影響工廠的正常生產進度(不包

據發現重大問題時的停工檢驗),應儘量結合供方工廠實際生產過程。若監造代表不能按

供方通知時間及時到場,供方工廠的試驗工作風正常運行,試驗結果有效,但是監造代表

有權事後瞭解、查閲、複製檢查試驗報告和結果(轉為文件見證)。若供方未及時通知監

造代表面單獨檢驗.需方將不承認該檢驗結果,供方應在需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該項

試驗。

9.1.6 監造代表在監造中如發現設備和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本規定的標準或

包裝要求時,有權提出意見並暫不予以簽字,供方須採取應改進措施、以保證交貨質量。

無論監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義務主動及時地向其提供合同設備製造過程

中出現的較大的質髦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在監造單位不知道的情況下供方不得擅自處

理。

9.1.7 不論監造代表是否參與監造與出廠檢驗或者監造代表參加了監造與檢驗,並

且簽署了監造與檢驗報告,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11款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

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對設備質量應負的責任。

9.2 工廠檢驗與現場開箱檢驗

9.2.1 由供方供應的所有合同設備/部件(包括分包與外購),在生產過移中都須進

行嚴格的檢驗和試驗,出廠前須進行部套和/或整機總裝和試驗。所有檢驗、試驗和總裝

(裝配)必須有正式的記錄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後,合格者才能出廠發運。所有這些正

式的記錄文件及合格證作為技術資料的一部分郵寄給需方存檔。此外,供方還應在隨機文

件中提供合格證和質量證明文件。

9.2.2 貨物到達目的地後,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後應及時到現場,與需方一起根據

運單和裝箱單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經雙方代

表確認屬供方責任後,由供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後,需方應儘快開箱檢驗檢,檢

驗貨物的數量、規格和質量。需方應在開箱檢查前__天通知供方開箱檢驗日期,供方應

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需方應為供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

並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開箱或每一批設備到達

現場_個月後仍不開箱,產生的後果由需方承擔。

9.2.3 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於供方原因(包括運輸)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

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範時,應做好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

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換和/或索賠的依據;如果供方委託需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

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如果由於需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

知後,應儘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需方自負。

9.2.4 供方如對上述需方提出修理、更換、索賠的要求有異議,應在接到需方書面通

知後__天內提出,否則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有異議,供方在接到通知後_個月內,自

費派代表赴現場同需方代表共同複驗。

9.2.5 如雙方代表在合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可由雙方委託權

威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雙方權威檢驗機構聯合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檢

驗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9.2.6 供方在接到需方按本合同9.2.2至9.2.5款規定提出的索賠後,應按9.2.7款的

規定儘快修理,更換或補發短缺部分,由此產生的製造、修理和運費及保險費均應由責任

方負擔。對於上述索賠,由需方從履約保函或下次付款中扣除。

9.2.7 由於供方原因而引起的設備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換的時間,以不影響電廠建設

進度為原則,但最遲不得晚於發現缺陷、損壞或短缺等之後_個月,否則按11.11款處理。

9.2.8 需方對到貨檢驗的貨物提出索賠的時間,不遲於貨物抵達電廠設備儲放場之

日起的_個月。

9.2.9 上述9.2.2至9.2.8款所述的各項檢驗僅是現場的到貨檢驗,儘管沒發現問題

或供方已按索賠要求予以更換或修理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11款及附件1的規定應承擔

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

10 安裝、調試、試運和驗收

10.1 本合同設備由需方根據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説明書進行安

裝、設試、運行和維修。整個安裝、調試過程須在供方現場技術服務人員指導下進行。重

要工序須經供方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簽字確認。重要工序由供方提供(見附件7)。安裝、

調試過程中,若對方未按供方的技術資料規定和現場技術腋務人員指導、未經供方現場技

術服務人員簽字確認而出現問題,需方自行負責(設備問題除外);若需方按供方技術資

料規定和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的指導、供方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簽字確認而出現問題,供方承

擔責任。

10.2 本合同設備安裝完畢後的驗收工作按照附件1、5的要求進行。

10.3 合同設備的安裝完畢後,供方應派人蔘加調試進行指導,並應儘快解決調試中

出現的設備問題,其所需時間應不超過_個月,否則將擔11.款視為延誤工期等同處理。

10.4 性能驗收試驗應在每套機組全部設備運轉穩定,達到額定出力連續穩定運行

168小時完畢後__個月內進行,這項驗收試驗由需方負責,供方參加。

性能驗收試驗完畢,每套合同設備達到本合同附件1所規定的各項性能保證值格標後,

需方應在__天內簽署由供方會籤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如果合同設備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1、5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按1.6款和

11.6款辦理。

10.5 在不影響本合同設備安全、可靠運行的條件下,如有個別微小缺陷,供方在雙

方商定的時間內免費修理上述的缺陷,需方則可同意簽署初步驗收證書。

10.6 如果第一次性能驗收試驗達不到本合同附件1.5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性能保

證值,剛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責任,由責任一方採取措施並徵第一次驗收試驗結

束後_個月內進行第二次驗收試驗。

10.7在第次性能驗收試驗後,如仍有一項或多項指標未能達到本合同附件1、5所規

定的性能保證值,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

如屬供方原因,則應按本合同11款執行;

如屬需方原因,本合同設備應被認為初步驗收通過,此後_天內由需方代表簽署,

由供方代表會籤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此時供方仍有義務

與需方一起採取措施,使合同設備性能達到保證值。

10.8 每套合同設備最後一批交貨到達現場之日起_個月內,如因需方原因該合同

設備未能進行試運行和性能驗收試驗,期滿後即視為通過最終驗收,此後__天內應由

需方簽署並由供方會籤本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

在合同設備穩定運行168小時後如果由於需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驗收試驗的延誤超過

__個月,則此後_天內需方應簽署並由供方會籤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

10.9 不管合同設備性能驗收試驗進行一次或二次,需方將於初步驗收證書籤發之

日起至一年並完成索賠後止_天內按照11.4款的規定簽發最終驗收證明書。

10.10 按1.4款及10.7款出具的初步證書只是證明供方所提供的合同設備性能和

參數截至出具初步驗收證明時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視為供方對合同設備中

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解除的證據,同樣,最終驗收證

書也不能被視為供方對合同設備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應負責任的解

除的證據。潛在缺陷指設備的隱患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在製造過程中被發現,供方對糾正

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其時間應保證到一年保證期終止後到第一次大修時(通常為一

年)。當發現這類潛在缺陷時(經雙方確認),供方應按照本合同68款及11.3.1款的規

定進行修理或調換。

10.11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的任何時候,對由於供方責任需整進行的檢驗、試驗、再

試驗、修理或調換,在供方提出請求時,需方應作好安排進行配合以便進行上述工作。供

方應負擔修理或調換及其人員的費用。如果供方委託需方施工人員進行加工和/或修理、

更換設備,或由於供方設計圖紙錯誤或供方技術服務人員的指導錯誤造成返工,供方應按

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費用;(所有費用按發生時的費率水平計費)

=++

其中:_總費用(元)

_人工費(元/小時人)

_(小時人)

_材料費(元)

_台班數(台 班)

_每台設備的台班費(元/台 班〕

11保證與索賠

11.1 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籤最級驗收證書)或

供方發運的最後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_個月(籤最終驗收證書)。二者以先到日期

為準。該保證期的具體內容按10款和11款有關條款執行。

11.2 供方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設備是全新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成熟的、質量優

良的,設備的選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經濟運行和易於維護的要求。供方保證根據本合同附

件3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完整統一和內容正確、準確的並能滿足合同設備的設計、安裝、調

試、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合同設備在投產後的第一年內,年可用小時數要求大於6500小

時;第二年及以後年可用小時數要求大於7500小時,年強迫停機率小於2%,供方為合同

設備承擔的保證期應到需方出具最終驗收證書時止。

11.3.1 本設備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供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和技術資料有錯誤,或者

由於供方技術人員指導錯誤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報廢,供方應立即無償更換和修理。

如需更換,供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更換的一切費用,更換或修理期限應不遲於

證實屬供方責任之日起的__個月內,否則,應按11.款處理。

11.3.2 由於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説明書和供方現場技術服務人

員的指導而進行施工、安裝、調試造成的設備損壞,由需方負責修理更換,但供方有義務

儘快提供所需更換的部件,對於需方要求的緊急部件,供方應安排最快的方式運輸,所有

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11.4 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後,由需方在_天內出具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最終驗收證書

交給供方。條件是:在此期間供方應完成需方在保證期滿前提出的索賠和賠償。但供方對

非正常維修和誤操作以及由於正常磨損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11.5 在保證期內,如發現設備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如屬供方責任,則需

方有權向供方提出索賠。如供方對此索賠有異議,按9.2.4條款辦理。否則供方在接到需方

索賠文件後應立即無償修理、更換、賠款或委託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產生的到安

裝現場的更換費用、運費及保險費由供方負擔。

11.6 如由於供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合同設備停運或推遲/安裝

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修理或更換所延誤的時間做相應的延長。

11.7 由於供方責任,在9款規定的性能驗收試驗後,如經第二次驗收試驗(由於供方

原因)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1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招標時,供方應承擔違約金,其計

算方法通常根據各種設備經濟指標保證值按成本法、煤耗加補償裝機法計算。

以汽輪機為例

(1)如果汽輪機熱耗高於保證值,每增高4.18/,供方向需方支付_萬元人民幣

的違約金。

(2)汽輪機在銘牌工況(夏季工況)條件下出力每降低1.供方向需方支付_萬元人

民幣的違約金。

(3)如果汽輪機在額定轉速下各軸承的振動每高於保證值0.01,供方向需方支付_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如上述任何一項的違約金比率超過以上條款指出的違約金比率的五倍時,需方有權要求

供方以更大的違約金比率來支付違約金,其具體違約金比率可由雙方協商決定。如果達

不成協議,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時間內儘快提供需方滿意的替換件。

供方提交違約金後,仍有義務向需方提供技術幫助,採取各種措施以使設備達到各

項經濟指標。

每套合同設備按照以上(1)至(3)項累積計算的最大違約金總金額將不超過每套

合同設備總價的10%。供方支付全部違約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滿意的替換件被需方接受之

日,即為需方承認設備可以初步驗收並出具的初步驗收證書之日。

11.8 如合同設備在保證期內發現屬供方責任的十分嚴重的缺陷(如設備性能達不到

要求等)則其保證或將自該缺陷修正後開始計算一年。

11.9 如果不是由於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遲交貨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4規定的

交貨期交貨時(不可抗力除外),實際交貨日期按本合同6.1款和動6.4款規定計算,需方

有權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違約金:

遲交1-4周,每週違約金全額為遲交貨物金額的0.5%;

遲交5-8周,每週違約金金額為遲交貨物金額的1%;

遲交9周以上,每週違約金金額為遲交貨物金額的1.5%;

不滿一週按一週計算。

每套合同設備遲交貨物的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5%。

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並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繼續交貨的義務。

對安裝試運行有重大影響的設備遲交超過_個月時,供方需方支付的違約金總額可超

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5%,與此同時,需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1.10 如由於確屬供方責任未按本合同附件3的規定按時交付經雙方確認同嚴重影響

施工的關鍵技術資料時,則每遲交一週,供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件,遲交時間的計算以

6.11款規定的為準。

11.11 如果由於供方技術服務的延誤、疏忽和/或錯誤,在執行合同中造成延誤,每

延誤工期一週供方將向招方支付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5%。且供方需求付由於供方技術服

務錯誤或違約造成緒萬的直接損失。

11.12 供方對於根據本合同11.7、11.9、11.10、11.11款承擔的每套合同設備違約

總金額不論單項或多項累計將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11.13 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並不解除按合同所規定的相應義務。

11.14 如果由於需方原因,遲付貨款,需方須按下列方式支付違約金;

遲交-4周,每週違約金金額為遲付金額的.3%;

遲交9周以上,每週違約金金額為遲付金額的1%;

不滿一週按一週計算。

需方除交付遲付款違約金外,還應支付遲交款的相應利息,每套合同設備遲付款違約

總金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的5%。

11.15 本合同生效_月內,供方須向需力提供由供方主辦銀行開具金額為合同設備

價格_%的不可撤銷的履約保函,以需方為受益人其格式見附件10。

12保險

12.1 供方須對合同設備,根據水運、陸運和空運等運輸方式,向保險公司以供方為

受益人投保發運合同設備價格110%的運輸一切險,保險區段為供方倉庫到工地交貨(包

括卸貨)後90天止。

12.2 供方須對合同設備的關鍵部件的加工製造過程向保險公司投保合同設備關鍵部

件價格110%的,以供方為受益人的設備製造質量險,投保範圍為製造過程中合同設備發生

製造質量問題和/或車間內搬運等損壞和現場安裝、調試、運行直至保證期滿出現的設備質

量問題。

13 税費

13.1 根據國家有關税務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供方應該交納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税費

由供方承擔..

13.2 本合同價格為含税價。供方提供的設備、技術資料、服務(也包括運輸)、進

口設備/部件等所有税費(包括保險費)已全部包含在合同價格內,由供方承擔。

4外包與外購

14.1 供方未經需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範圍內的設備/部件進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

外購)。供方需分包的內容和比例應徵得需方同意,否則不得分包。

14.2 供方將本合同範圍內的設備/部件的內容和比例提交需方同意後,在本合同生

效_個月內,將此部分設備/部件的分包商預選名單、分包商資質材料、提交給需方。需

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分包商文件後__個月內進行審查,審查同意後,以書面形式予以答覆。

供方須在需方同意的分包涵名單中選定分包商,並以書面形式正式通知需方。

14.3 分包(外購)設備/部件的技術服務技術配合接8.10、8.11、8.12款的規定辦理。

14.4 供方對所有分包設備、部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責任。

14.5 分包與外購內容見附件8。

15合同的變更、修改、中止和終止

15.1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

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補充的建議。

該項建議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經雙方簽字確認。如果該項修改改變了合同價格和交

貨進度,應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書後的_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和/或交貨期的

詳細説明。雙方同意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託)

簽字並報原合同審查單位審查後方能生效。將修改後的有關部分抄送原合同有關單位。

15.2 如果供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時,需方將用書面通知供方供方

在接到通知後_天內確認無誤後,應對違反或拒絕作出修正,如果認為在_______

天內來不及糾正時,應提出修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修正計劃,需方將保留中

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份的權利。對於這種中止,需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

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供方負擔。如果供方的違約行為本合同其它條款有明確規

定,則按有關條款處理。

15.3 如果需方行使中止權力,需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供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項,並

有權將在執行合同中預付給供方的中止部分款項索回。

15.4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因國家計劃調整而引起本合同無法正常執行時,供方和

/或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中止執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關條款的建議,與之有關的事宜雙方

協商辦理。

15.5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貨,需方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設備

價格的10%-30%並賠償供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15.6 因供原因而不能交貨,供方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設備

價格的10%~30%並賠償需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15.7 如果供方破產、產權變更(被兼併、合併、解體、註銷)或無償還能力,或為

了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管理了經營其業務,需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供方或破產清算管理人

或合同歸屬人終止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合同歸屬人提供選擇,視其給出

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情況,執行經過需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5.8 若15.7款考慮的情況確實發生,需方有權從供方手中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工作

接管並收歸己有,並在合理期限內從供方的現場房屋中遷出所有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設計、

圖紙、説明和材料,這些東西的所有權已屬需方,供方應給需方提供全權處理並提供一切

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這類設計、圖紙、説明和材料,需方對這種終止合同直接或

間接引起的對供方的任何索賠不承擔責任。此外,雙方應對供方已經實際履行的合同部分

評價達成協議,並處理合同提前結束的一切結果。

16.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是指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災難(如颱風、洪水、地震、火災和爆炸等)、

戰爭(不論是否宣戰)、叛亂、動亂等等。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而

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於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時間,但

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16.2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

事件的情況以傳真或電報通知另一方,並在_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

方審閲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儘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

抗力的影響消除後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16.3如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到12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

解決本會同的執行問題(包括交貨、安裝、試運行和驗收等問題)。

17、合同爭議的解決

17.1凡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

後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如仍不能解決,雙方同意任何一方

可以提交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訴訟。

17.2仲裁地點為北京。

17.3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對方都有約束力。

17.4由上述過程發生的費用除上述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另有規定外,應由敗訴方承

擔。

17.5在進行仲裁或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仲裁或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

履行。

18.合同生效

18.1本合同生效需滿足下列條件: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託)簽字,

加蓋合同專用章;

(2)本合同通過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加蓋合

同審查章);(1000萬元以下者核備〕

(3)本合同通過電力工業部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額導小組辦公室審查(加蓋合同

審查章);(此款適用於1000萬元以上者).

(4)國家開發銀行確認;(此款適用於開行定額定向貸款項目)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簽發“最終驗收證書”)並理賠完畢貸款兩清之

日止。

19復它

19.1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9.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合同雙方承擔的合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

方作出有約束力的聲明,陳述,許諾或行動。

19.4本合同列明瞭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規

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19.5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

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9.6本合同項下雙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

供給與合同設分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19.7合同雙方應指定二名授權代表,分別負責直接處理“本合同設備”的技術和商

務問題。雙方授權代表的名稱和通訊地址在合同生鏟的同時通知對方。

19.8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並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

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或通訊設施接

收確認後,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19.9本合同一式正本4份,副本16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1份;副本7份。審查單位

正本2份,副本2份。

簽字:

需方供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簽字人:簽字人;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工程招標合同 篇13

__________(建設單位或招標辦公室):

在研究了__________建築安裝工程的招標條件和勘察,設計,施工圖紙,以及參觀了建築安裝工地以後,經我們認真研究核算,願意承擔上述全部工程的施工任務.我們的投標書(標函)內容如下:

我們的企業概況如下:我們特此同意,在本投標書發出後的______天之內,我們都將受本投標書的約束,我們願在這一期間(即從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任何時候接受貴單位的中標通知.一但我們的投標被接納,我們將與貴單位共同協商,按招標書所列條款的內容正式簽署__________________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合同,並切實按照合同的要求進行施工,保證按質,按量,按時完工.

我們承諾,本投標書(標函)一經寄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中標後不得拒絕簽訂施工合同和施工;一但本投標書中標,在簽訂正式合同之前,本投標書連同貴單位的中標通知,將構成我們與貴單位之間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文件.(如果招標書要求投標方提供銀行或上級部門擔保的,投標方應在投標書中附上一份銀行或上級部門的履約保證書.)

投標書發出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時

投標單位:_____________(公章)

企業負責人:____________(蓋章)

聯繫人:__________(蓋章)

電話: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工程招標合同 篇14

合同主要協議條款

合同條件採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件(GF—1999—0201)的《合同條件》。

合同協議條款將由招標單位(甲方)與中標單位(乙方)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協商後簽訂。以下為招標單位提出涉及投標單位的主要條款,投標單位應在投標文件中進行承諾。

一、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一)進度計劃

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甲方對進度計劃提出質疑和合理修正時,乙方應在簽訂合同後七天內提供修正的施工組織設計,甲方代表將在三天內批覆。

(二)工程開工和工期

1.乙方中標後三天內準備進場。

2.乙方與甲方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生效後,須在七天內開工。

3.合同工期以乙方的中標工期為準。

(三)工期延誤

1.對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經監理方和甲方代表確認簽證後,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1)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重大的設計變更。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竣工,應承擔違約責任,除罰沒工期履約保證金外,每延遲一天再罰20__元。

二、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工程質量標準

1.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發的建設工程強制性條例、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評定標準進行施工,如有違反施工規範規程,甲方有權暫停其施工,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2.甲方提交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有關的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甲方組織進行施工圖技術會審,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

3.如發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設計時,必須事先由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並交甲方及設計單位辦理認可手續後方可實施。

4.甲方或設計單位提出合理修改設計時(聯繫單),乙方不得藉故拒絕。

(二)工程質量等級

1.乙方中標所承諾的質量等級標準為本工程的合同約定條件,中標方如未達到質量保證的除限期整改外,罰沒質量履約金。

2.本工程質量等級:一次性驗收合格以具備竣工驗收備案條件為準,創杯以獲獎正式證書為準。

3.本工程甲方委託_________監理公司監理。

4.隱蔽工程驗收,乙方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及監理公司,經甲方和監理方等有關單位驗收簽字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價款與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

按月完成工作量的80%,以有關部門審核作為付款依據(具體另商議);

(二)合同價款的調整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價格可以調整:

(1) 暫定材料價確定(需經甲主及監理公司簽證);

(2) 設計變更:需經設計院甲方及監理公司簽證;

(3) 中標單位在本工程的管理人員的勞保統籌交納有效證件。

四、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執行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土建_____年,防水落石出______年,安裝______年。

2.保修期從甲方批准的竣工之日算起。工程的保修押金為工程總造價的3%(其中15%為屋面工程保修押金),在保修期滿28天后,退還保脩金(不計息)。

3.保修期間出現的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日起三天內前來負責做無償修理。如逾期,甲方有權請第三方進行修理,其修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4.竣工後,乙方應按規範進行沉降測量,並將資料提供給甲方。

五、其他

1.本工程的中標單位為承包單位,嚴禁轉包,特殊分項工程確需分包部分,應經甲方許可。項目經理在工地現場時間到位率如少於90%,且中途無故更換項目經理,甲方有權按工程總造價的1%~5%扣取罰金,直至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保留索賠的權利。

2.乙方在施工中應按照國家有關施工規範和規程進行施工,施工中發生的材料、設備、操作等施工質量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3.乙主必須切實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社會治安等有關規定,搞好環境衞生,搞好計劃生育工作,因違章而導致罰款和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工程竣工後中標方應向招標方提供全套符合建築工程檔案要求的資料三套,其中二套為原件。

5.本招標文件作為施工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標書

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

1.根據已收到的《一工程招標文件》,遵照《一市重點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規定,我方經考察現場和研究上述工程的招標文件後,我方願以招標方預算造價下浮_____%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如果我方中標,我方將按照規定提交質量、工期履約金各______元。

3.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即_______天(日曆天)內竣工並移交整個工程若違約,除罰沒全額的工期履約保證金外,每延遲一天再罰_______元。

4.如我方中標,我方保證使施工的工程質量達到市優。若違約,除罰沒全額的工期履約的保證金,再按結算總價的_________%人作為違約處罰金。

5.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6.除非另外達成協議並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本招標文件、我方的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文件。

7.根據慣例,我方將承擔所有的投標費用。

投標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定代表從(簽字並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招標合同 篇15

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目錄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第二章投標須知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第八章工程數量報價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

第十章施工圖紙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投標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

1.為興建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________________(業主名稱)決定(或委託我單位)對________________(合同工程名稱)工程施工進行招標。經資格預審合格,現邀請貴單位參加投標。

2.工程概況及招標範圍

(1)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

(2)招標範圍(或分標情況):_____________

(3)主要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

3.貴單位可憑本邀請書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到招標單位購買招標文件或查閲有關資料。招標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費人民幣元,不予退還。

4.貴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出具一筆金額為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

5.現場考察定於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時進行,屆時請自行到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集中。

6.標前會議將於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舉行。

7.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期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時,請將投標文件送達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對遲到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接受。

8.我單位將於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公開開標。屆時,投標人須選派代表參加。

招標單位:_________________(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第二章投標須知

一、總則

1.工程概況

(1)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地點、規模和招標範圍及現場條件等。)

(2)主要工程數量:_____________

(3)工期和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

2.建設依據和資金來源

(1)建設依據:_____________

(2)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邀請書只發給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當採取邀請招標或議標方式而未進行資格預審時,可進行資格後審,各投標人必須按要求報送資格後審資料)。

(2)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時應按新情況補充其在申請資格預審時所提供的資料,特別是提供將承擔本工程的具體施工部門的資料。

(3)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標人聯合投標時,其條件應符合以下要求:_________________

①聯營人應簽訂聯營協議書,並應共同委託一個牽頭人為聯營體代表,代表聯營體在投標、簽約和履行合同中承擔義務和法律責任。聯營協議書的內容應包括聯營體的組織機構及各方的義務和責任,聯營協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②為了明確聯營體代表的法律地位,聯營體各成員應出具授權書,授權書由各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章,提交招標單位。

(4)一個投標人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包括聯營體)對本工程的投標。如果出現此類情況,與此有關的投標將被拒絕。

(5)投標人必須對整個招標範圍進行投標,只對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標者,將不予評審。

(6)若投標人擬對部分工程進行分包,應在投標文件中予以説明。凡將主體工程進行分包的投標將不予評審。

4.投標費用

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中標與否,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如果招標單位擬對未中標人給予一定的補償,應具體説明)。

5.現場考察

(1)招標單位將於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時統一組織投標人對現場及其周圍環境進行考察,以便使投標人獲得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訂合同所必需的有關資料。

(2)現場考察時,招標單位將介紹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質、氣象、料暢水源、電源、通信、交通條件等,並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以幫助投標人瞭解現場情況。但投標人應經過現場考察,對上述資料的理解負責。

(3)如果投標人認為需要再次進入現場考察,應事先徵得招標單位的許可,招標單位將予以支持。

(4)在現場考察過程中,非招標單位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標人的人身傷亡、財物或其他損失,招標單位均不負責。

(5)現場考察期間的食宿、交通由招標單位安排,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6.標前會議

(1)標前會議將於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舉行。投標人應派代表出席。

(2)標前會將澄清並解答投標人在現場考察及閲讀招標文件後可能提出的有關問題。投標人對任何問題的疏漏或判斷失誤,應自行負責。

(3)投標人應在標前會議召開之前,將要求答覆的問題書面提交招標單位,招標單位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標單位將以書面形式(含補充通知書)答覆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二、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的組成

除本款下述各卷冊的內容外,招標單位在招標期間發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各卷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第二章投標須知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第八章工程數量報價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

第十章施工圖紙

2.招標文件的澄清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疑問應通過標前會議得到澄清和解答。在標前會議以後,若投標人仍有問題並要求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和解答,應在送交投標文件截止10天以前,將要求澄清、解答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招標單位。招標單位應在3天內將書面答覆送達所有投標人。

3.招標文件的修改

(1)在投標截止期14天前,招標單位可以發出補充通知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

(2)補充通知將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電報和電傳)發送給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人收到補充通知後,應以電報、電傳或傳真方式告知招標單位,説明補充通知已經收到。

(3)為了使投標人能得到合理的時間將補充通知的內容在編制投標文件時予以考慮,招標單位可以酌情延長投標文件截止期,並以書面形式發送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三、投標文件的編制

1.投標語言

投標文件以及投標人和招標單位之間的來往文件、均用中文書寫,若需使用其它文字時,也應有漢語對照,其解釋以中文文本為準。

2.投標文件的組成

(1)投標函;

(2)授權書;

(3)投標保證;

(4)工程數量報價表;

(5)施工組織方案;

(6)附表;

(7)資格預審補充資料(如果有,或資格後審資料);

(8)其他。

3.投標文件的編制

投標人應詳細閲讀招標文件,按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寫投標文件。如果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該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4.投標報價

(1)投標人應對整個招標範圍進行投標報價。

(2)投標人應認真按工程數量報價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和工程細目填寫單價和合價。無論工程數量報價表中是否列明數量,投標人沒有填入單價或合價的工程細目,施工之後,業主將不單獨支付,並認為該細目的價款已包括在工程數量報價表其他細目的單價或合價中。

(3)投標報價中應包括有關税費、保險費、臨時工程費和工程維護費等一切費用。

(4)投標人填報的單價和總價,在合同履行期間,只能按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方式進行調整。

(5)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設備均由中標人自行採購、運輸和保管。

5.投標有效期

(1)投標文件在開標之日後40天內有效。

(2)在特殊情況下,招標單位在原定投標有效期內可以根據需要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有效期的要求,投標人應立即對此作出答覆。若同意延期,投標人不得修改投標文件,但應相應延長投標保證的有效期。在延長期內,投標保證金的退還與沒收的規定仍然適用。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單位的延期要求,而不會因此失去投標保證金。

6.投標保證

(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提交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其形式可以選擇銀行保函、有價證券抵押或國內現行的其他保證形式。銀行保函的格式應符合招標文件中列舉的格式,採用其他格式應事先徵得招標單位的同意。

(2)投標保證的有效期應較投標有效期延長28天。招標單位如果延長了投標有效期,則投標保證的有效期經投標人同意也相應延長。

(3)投標人如有下列行為時,招標單位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_

①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②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後28天內由於中標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議書,或未能提交履約擔保。

(4)未提交投標保證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評審。

(5)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提交了履約擔保並簽訂了合同協議書後退還。

7.替代標(如果有)

(1)為使投標人能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達到優化設計、便利施工、提高工程質量和降低造價的目的,投標人在提交原設計方案的基本標的同時,只可提交一份替代標,並單獨裝訂成冊。

(2)替代標的設計方案應符合本招標文件技術規格書中的要求。

8.投標文件的簽署

(1)投標人應提交三份投標文件,其中一份正本,兩份副本。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2)投標文件須用不褪色墨水打印或書寫後,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授權書附在其內)並加蓋公章。

(3)投標文件不應塗改、行間插頁或刪除,如果出現上述情況,均應由投標文件簽字人在改動處簽字。

四、投標文件的送交

1.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投標人須將投標文件正本與副本密封包裝在雙層封套內並標明'正本'、'副本'字樣。

(2)有替代標時,投標人應在提交的每一份標書上標明'基本標'或'替代標',以資區別。

(3)在投標文件外層封套上應寫明:_________________

①收件人(招標單位)的名稱和詳細地址;

②項目投標文件;

③在開標前不得開封。

(4)內層封套上應寫明投標人的名稱與詳細地址,以便遲到的投標文件得以原封退回。

(5)如果投標文件未按上述規定密封和標記,而使投標文件遲到、遺失或失密,招標單位概不負責。

2.送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1)投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截止期前將投標文件送(寄)達招標單位。

(2)招標單位根據本'須知'有關規定發出補充通知後,如果決定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應在原定截止期14天前將此決定書面通知所有投標人。在此情況下,招標單位和投標人的權利、義務不因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而改變。

(3)招標單位對截止時間以後收到的投標文件,將原封退回投標人。

3.投標文件的更改與撤回

(1)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以前,允許投標人更改或撤回投標文件。這種要求必須書面提出,並經投標文件簽字人簽署。

(2)更改的投標文件應同樣按照投標文件送交規定的要求進行編寫、密封、標記和送達。

(3)投標文件截止期以後,投標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時,應按投標文件澄清條款的規定辦理。

五、開標

1.招標單位將按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公開開標。投標人應委派代表按時出席。

2.開標由招標單位主持,可邀請上級主管部門或有關單位及公證機關派員參加。

3.開標時,招標單位將當場檢查各投標文件的完整性,當眾宣讀投標函並公佈投標價。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作為廢標處理:_________________

(1)投標函未加蓋公章、未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2)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的內容和格式填寫;

(3)投標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

六、評標

1.符合性審查

招標單位在進行投標文件評審前,應對各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進行審查,如發現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離或保留,特別是對工程範圍、工程質量或工期要求等方面有重大改變,而且,調整這種偏離或保留將會對其他符合招標原則的投標人的競爭地位產生不公正影響時,此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2.評審

(1)招標單位將按照國家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組成由有關部門參加的評標機構進行評標。

(2)具體評標辦法:_________________

(3)招標單位將依據報價可信、工期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術可靠、確保工程質量的原則,全面比較後選取綜合條件最優的最低評估標的投標人中標,不保證報價最低或工期最短的投標人中標。

3.投標文件的澄清與差錯的修正

(1)在評標期間,招標單位認為需要時,可書面通知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進行澄清,或者要求補充某些資料,投標人不得拒絕,也不得借澄清問題的機會,對投標文件的標價和內容提出修改。

(2)對於符合招標要求的投標文件,若其報價有算術上的差錯,將按以下原則修正:_________________

①當以數字表示的金額與文字表示的金額有差異時,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

②當單價與數量相乘不等於合價時,總價合同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進行修正。(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單價為準,同時對合價進行修正。)

③當各細目的合價累計不等於總價時,總價合同應以總價為準修正各細目合價,並核准單價。(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分項合價累計數為準,修正總價。)

(3)按以上原則對差錯的修正,應取得投標人的同意,並確認修正後的投標價。如果投標人拒絕確認,則其投標文件不予評審。

七、授標與簽訂合同

1.授標條件

本合同將授予其投標文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綜合條件最優,具備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經驗、信譽的投標人。

2.中標通知書

評標結果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招標單位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確認其投標已被接受。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後,應按通知書中指定的時間與地點參加合同談判並簽署合同。

3.履約擔保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後14天內、合同協議書籤署前,應按招標文件的規定向招標單位提交一份由銀行出具的履約擔保。履約擔保金額為合同總價的(1%~3%)。履約擔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5天。

(2)若中標人未能按本款上述規定向招標單位提交履約擔保,招標單位則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並沒收其投標保證金。招標單位有權將本合同授予其他投標人或重新招標。

4.合同協議書的簽署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後21天內,必須與業主簽訂合同協議書。

(2)合同協議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合同協議書籤署後,招標單位將通知其他未中標的投標人,並按期退還投標保證金。

(3)若簽署合同協議書的雙方或一方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理人時,應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以上三章見'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一、總則

本合同工程包括永久工程、臨時工程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實施處理的維護工程。無論本技術規格書有無明確規定,承包人都有責任使工程質量滿足現行技術標準,負責提供施工所必須的技術、勞務、材料、設備、施工裝備和其它物品,對施工過程中涉及的安全、保衞、環境保護等全權負責。

1.工程範圍和施工條件

(1)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本合同範圍等)

(2)施工條件:_____________(交通條件,水電供應,建築材料供應情況等)

2.工程質量要求

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質量,按交通部頒佈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應達到(優良或合格)等級。

3.技術標準

(1)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設備和施工質量均應符合下列技術規範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

①交通部《港口工程技術規範(1987)》;

②交通部《港口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2-89》;

③交通部《疏浚工程施工技術規範JTJ284-89》和《疏浚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3-88》;

④國家和地方政府頒佈的有關技術法規和規範。

(2)在合同履行期間,若上述標準或規範有修改或重新頒佈,承包人應遵照執行。

(3)必要時,技術標準的替代可按合同通用條款約定的方法辦理。

4.工程計量

(1)本合同應計量的所有工程分項,均以我國法定計量單位計量。

(2)核定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數量和完成的工程數量所採用的測量與計算方法,應符合技術標準。

(3)承包人應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計量設備和條件。一切工程的計量,經承包人計算後,報監理工程師審核確認。

(4)經監理工程師籤認的工程計量結果是工程款支付額的計算依據。凡因承包商原因超過了圖紙所示或未經監理工程師同意的任何長度、面積或體積的計量部分,均不予支付。

二、工程技術特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和特點,提出對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具體技術要求。)

三、工程管理

1.工程報告

(1)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測量報告、試驗報告、材料檢驗報告、各類工程(分項及隱蔽工程)自檢報告、工程進度報告、竣工報告、工程事故報告以及監理工程師指定的其它報告等。

(2)承包人在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向監理工程師提交的開工報告應包括: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工程部位、現場負責人名單、施工組織與勞力安排、材料供應、機械、設備到場情況、材料試驗與質量檢查手段、水電供應、臨時工程修建、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等,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後,才能開工。

2.施工測量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根據圖紙和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書面測量資料和測量標誌進行基點和基線的佈設。承包人若對測量資料有懷疑,應在監理工程師現場交接後7天內向其提出,監理工程師應立即提出處理意見。承包人應將測量方法和測量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確認。

(2)承包人必須使用合格的測量儀器和設備。測量人員資質應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3)承包人在徵得監理工程師同意後,可在開工前對必要地段進行水深測量,測量工作應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監督,測量圖在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後方可用於工程施工。

3.試驗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建立滿足現場施工質量控制和試驗所必需的工地試驗室(或委託經監理工程師認可的質檢試驗室)。試驗室的工作應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監督。

(2)在取樣與試驗作業中,承包人應為監理工程師免費提供所需的一切協助。

4.施工船機

所有用於本工程的施工船機的類型和數量,必須滿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並保證狀態良好。

5.材料

(1)凡用於永久性工程的一切材料,均必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

(2)材料的搬運、儲存均應保證其質量不受損害。

(3)材料運抵現場時,均應附有廠商的材質檢驗合格證書或經監理工程師認可的試驗室的試驗報告。

6.工程記錄

承包人應保存有關工程進度、質量檢驗、隱蔽工程、試驗報告、障礙物拆除以及所有影響工程進度、質量的原始記錄、照片和錄相,以及材料、設備的來源資料。

7.工程檢驗

承包人應有各級專職或兼職的質量檢驗人員,對施工中每道工序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後,填寫工程檢驗報告單,向監理工程師申請檢驗,經監理工程師籤認合格後,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作業。

8.竣工資料

承包人應按照交通部的有關規定及合同要求編制竣工資料。各分部(項)工程的竣工圖應在有關工程完工後陸續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整個工程竣工資料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並按合同要求複製約定份數後,方能進行竣工驗收。

四、臨時工程

1.臨時工程的範圍

臨時工程包括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人所需要的所有臨時設施和工程,如辦公室、宿舍、倉庫、道路、供水、供電、通信、預製場地和堆存場地(水域)、實驗室、圍牆、出運和停靠碼頭、錨系設施、測量平台以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其它臨時性設施。

2.業主提供的臨時工程施工條件和設施

業主將提供以下條件和設施,供承包人建設臨時工程和施工期間使用:_________________(業主應提供的臨水、臨電、通訊的接口位置和可提供的用量,臨時道路,可用以建設臨時設施的陸域條件、水域條件和自然岸線等。如果業主可以提供某些臨時設施,如施工用碼頭和岸線、小型構件預製暢倉庫等,也應予以説明)

3.承包人需要建設的臨時設施

除業主提供的上述設施外,承包人應根據工程施工需要,在業主提供的公用設施條件和臨時工程施工條件下自行建造、管理和維修工程所需要的其他全部辦公、生活、生產、試驗用臨時建築和設施。臨時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將上述建築物和設施的設計圖紙、説明及使用期限等資料報業主核備。

4.水上設施和警戒、危險信號

承包人應對其所有的水上設施的臨時錨泊作出安排和配備相應的設施,並應安裝和維護一切必須的警戒信號和危險信號。這些錨泊設施的位置、錨泊方式、信號的功能、位置和數量應符合海上安全監督、港務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並報監理工程師核備。

5.為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條件

(1)辦公與生活用房及設施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標準和數量向監理工程師提供辦公及生活用房、辦公與生活所需的一切設施,並負責這類設施的維護。

(2)通訊與交通設施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監理工程師提供通訊設施及交通工具。

6.臨時工程的維護、保養和拆除

無論是業主直接提供的還是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工程,均為業主的財產,承包人應承擔維護和保養責任。對業主提供的臨時設施,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整修交還給業主。對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承包人應根據業主的要求,將這些設施移交給業主,或在限定的期限內搬遷或拆除,並清除多餘建築材料和垃圾等。

7.臨時工程的報價

承包人的臨時工程報價應包括所有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的費用及其維護、拆除費用,以及業主提供給承包人使用的臨時設施的整修、完善、改、擴建及維護費用。

五、本工程的替代方案(如果有)

1.替代方案的原則

(1)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可就本工程進行代案設計和投標。一個承包人只可以提交一個替代方案。

(2)替代方案應考慮由於結構的變化而引起的附屬設施的變化,但不得對原設計的平面佈置、範圍、建築標準和規模指標等做實質性的改變。

(3)完成替代方案設計的設計單位必須具備與該項目相適應的設計資質和能力。投標人在提交替代方案時,還應提交設計單位的有效資質證明。

(4)替代方案的設計必須達到交通部規定的初步設計的深度。替代方案的設計標準和工程質量標準應不低於本技術規格書的規定。替代方案的投標報價應包括替代方案的勘察設計的費用。

(5)替代標必須實行總價合同。

2.替代方案設計的文件

為便於業主對承包人提供的代案進行審查,代案設計的下述資料應附在承包人的投標文件中:_________________

(1)設計説明書;

(2)設計圖紙;

(3)技術要求(與原設計技術規格書不同的內容);

(4)施工工藝及施工方法。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一、投標文件格式

1.投標函

至:_______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1.在研究了(工程名稱)工程施工的全部招標文件並考察了工程現場後,我們願意按人民幣(大寫)萬元的投標總價,承擔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

2.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施工準備,在接到開工通知後,按時開工,並在個月(或日曆天)內完成本合同範圍內的全部工程施工。

3.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將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4.我們同意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遵守本投標文件的各項承諾,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文件始終對我方具有約束力。

5.在合同協議書正式簽署之前,本投標文件連同中標通知書將構成我們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文件。

6.我們理解,你們不保證最低標價或最短工期的投標人中標的聲明。

7.隨同本投標文件,我們出具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我們如有下列行為之一時,

你們有權沒收投標保證金,並可取消我們的中標資格:_________________

(1)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未能或拒絕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3)在接到中標通知後21天內由於我方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議書。

投標人(單位全稱並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投標函附錄

2.附表

表1擬為本合同工程設立的組織機構圖

表2擬在本合同工程任職的主要人員簡歷表

表3擬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船機設備表

表4為本合同工程配備的主要材料試驗、測量、質檢儀器設備表

表5合同用款估算表

表6臨時用地計劃表

表7水電使用計劃表

表8主要材料用量表

表9分包情況表(如果有)

二、保證書格式

1.授權書格式

致:_______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和________________(業主名稱)

我作為(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姓名)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單位在(工程項目名稱)工程的投標活動中,以我的名義簽署投標文件、進行合同談判、簽訂合同協議書和執行一切與此有關的決定。

投標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被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投標保證書格式

致:________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鑑於_____________(投標人名稱)(下稱'投標人')向貴單位送交了關於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名稱)的投標文件。我行同意為投標人出具人民幣壹拾萬元的保函,作為投標人履行招標文件中規定義務的擔保。

我行將履行擔保義務,如果投標人:_________________

(1)在投標文件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後,由於投標人的原因未能按招標文件的規定或拒絕簽署合同協議書或未能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提供履約擔保。

則我行保證在收到貴單位的書面要求並説明索款是由於出現了上述任何一種原因的具體情況後,憑貴單位出具的索款憑證,向貴單位支付上述款額。

本保函在下述有效期內有效。任何索款要求應在下述有效期限內交到我行。任何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決定,應通知我行。

本保函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____

擔保銀行:________________(全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工程招標合同 篇16

鄲____縣水務局對________年第三批農村飲水安全13標段管材供應工程進行了公開招標,並接受了____ 公司的投標。

供需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本着誠實守信、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宗旨和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E管材、管件。

二、合同價款

1、合同總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萬元;

2、以上總價款均為含税價;

3、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及報價詳見投標報價表(附後)。

三、質量標準與質量責任

1、質量標準:

2、質量責任:質量實行三包,保質期限________年;

3、在產品使用中供方需對需方的施工安裝提供技術支持。

四、交貨時間與地點供方按需方要求及時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

五、運輸方式及費用運輸方式由供方選擇,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供方承擔。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

1、驗收標準:按GB13663——20執行;

2、驗收方法:由駐地監理或業主抽樣檢測,如發現問題,監理及業主有權要求供方對有問題的貨物進行及時更換。

七、結算方式

1、撥款依據:以供方發貨清單為依據,以需方實際簽收數量為準;

2、合同簽訂後,供方第一批貨物進場,需方按合同總價款的30%撥付預付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再撥付總貨款的65%;

3、預留5%作為質量保證金,工程驗收後滿________年,無質量缺陷,質保金一次結清。

八、違約責任

1、供方必須按照需方要求及時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每拖延一天,按所送貨物價款的1%作為誤工費補償給施工方;

2、供需雙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自覺執行,如一方違約,另一方可與違約方解除合同。

九、爭議解決本合同未盡事誼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雙方及當地財政部門、發改委各一份。

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招標合同 篇17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代理人)就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項目審批文件:_____________

3.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

5.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代理範圍

1.委託代理招標內容(有委託的在□中打√,並説明具體內容,無委託的在□中打_____)

□勘察?

□設計,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

□設備,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

□材料,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代理範圍內單項合同估算價:_________________

3.委託代理的事項(有委託的在□中打√,無委託的在□中打_____)

□代擬發包方案;

□發佈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編制招標文件;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工程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委託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託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並經確認,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_______________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_______________作為委託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5.委託代理諮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託人應當書面提前_______________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6.委託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並在簽訂合同後提交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8.承擔由於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9.委託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在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0.委託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_________________

五、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如委託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託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除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及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由委託人蓋章簽字,中標通知書再加蓋代理人公章外,自擬定發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蓋章簽字。

六、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授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並任命_______________為項目組組長,負責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見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譭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七、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計取

1.根據國家現行取費政策,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_________________

2.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採用以下_______________方式。

(1)由委託人支付。

(2)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

採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寫明,幷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3.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八、委託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託內容的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________________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結束時間相應延長;代理結束以完成時間為準。

九、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_______________方式解決爭議:_________________

(1)雙方約定向_______________(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份數雙方約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招投標監督機構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__份,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工程招標合同 篇18

(投標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為興建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____________(業主名稱)決定(或委託我單位)對____________(合同工程名稱)工程施工進行招標。經資格預審合格,現邀請貴單位參加投標。

2.工程概況及招標範圍

(1)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招標範圍(或分標情況):________________

(3)主要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貴單位可憑本邀請書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到招標單位購買招標文件或查閲有關資料。招標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費人民幣元,不予退還。

4.貴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出具一筆金額為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

5.現場考察定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進行,屆時請自行到____________(詳細地址)集中。

6.標前會議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舉行。

7.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請將投標文件送達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對遲到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接受。

8.我單位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公開開標。屆時,投標人須選派代表參加。

招標單位:(名稱、蓋章)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章 投標須知

一、總則

1.工程概況

(1)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地點、規模和招標範圍及現場條件等。)

(2)主要工程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和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依據和資金來源

(1)建設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邀請書只發給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當採取邀請招標或議標方式而未進行資格預審時,可進行資格後審,各投標人必須按要求報送資格後審資料)。

(2)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時應按新情況補充其在申請資格預審時所提供的資料,特別是提供將承擔本工程的具體施工部門的資料。

(3)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標人聯合投標時,其條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聯營人應簽訂聯營協議書,並應共同委託一個牽頭人為聯營體代表,代表聯營體在投標、簽約和履行合同中承擔義務和法律責任。聯營協議書的內容應包括聯營體的組織機構及各方的義務和責任,聯營協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②為了明確聯營體代表的法律地位,聯營體各成員應出具授權書,授權書由各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章,提交招標單位。

(4)一個投標人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包括聯營體)對本工程的投標。如果出現此類情況,與此有關的投標將被拒絕。

(5)投標人必須對整個招標範圍進行投標,只對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標者,將不予評審。

(6)若投標人擬對部分工程進行分包,應在投標文件中予以説明。凡將主體工程進行分包的投標將不予評審。

4.投標費用

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中標與否,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如果招標單位擬對未中標人給予一定的補償,應具體説明)。

5.現場考察

(1)招標單位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統一組織投標人對現場及其周圍環境進行考察,以便使投標人獲得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訂合同所必需的有關資料。

(2)現場考察時,招標單位將介紹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質、氣象、料暢水源、電源、通信、交通條件等,並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以幫助投標人瞭解現場情況。但投標人應經過現場考察,對上述資料的理解負責。

(3)如果投標人認為需要再次進入現場考察,應事先徵得招標單位的許可,招標單位將予以支持。

(4)在現場考察過程中,非招標單位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標人的人身傷亡、財物或其他損失,招標單位均不負責。

(5)現場考察期間的食宿、交通由招標單位安排,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6.標前會議

(1)標前會議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舉行。投標人應派代表出席。

(2)標前會將澄清並解答投標人在現場考察及閲讀招標文件後可能提出的有關問題。投標人對任何問題的疏漏或判斷失誤,應自行負責。

(3)投標人應在標前會議召開之前,將要求答覆的問題書面提交招標單位,招標單位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標單位將以書面形式(含補充通知書)答覆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擔保銀行:_________________(全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招標合同 篇19

委託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方將 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範圍: 施工圖紙 內容。

1、 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 招標代理形式:邀請招標

二、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1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 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3、 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 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 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 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 (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帳,全部費用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據乙方完成工作情況選擇一次性支付 元或僅支付 元,乙方均無異議。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 2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招標合同 篇20

工程名稱:

委託方:

代理方:

合同簽訂日期:

委託人:

代理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招標組織實施等有關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項目審批文件:

4、資金來源:

5、工程規模:

6、投資額:

二、委託代理範圍

委託代理的項目內容

委託代理的工作內容:

1、代擬發包方案;

2、發佈招標公告;

3、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4、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5、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6、編制招標文件;

7、編制工程預算;

8、組織召開發標會議;

9、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10、組織開標、評標;

11、草擬工程合同;

12、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

三、委託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第二條所委託內容的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

四、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計取

1、根據國家現行取費政策,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

2、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採用以下方式。

由委託人支付。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

採用第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寫明,幷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五、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委託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託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並經確認,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六、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委託代理諮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託人應當書面提前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5、委託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並在簽訂合同後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七、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委託方人員。

4、如委託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託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代理人有權要求委託人在規定時間內無償地提供與本項目代理工作有關的詳細的書面資料,以便於開展代理工作。

6、代理人不承諾某一投標人為中標人。

八、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應嚴格依法辦事,遵守公平、誠信的原則;按合法程序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杜絕不正當競爭行為。

2、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第二條中委託人所委託的工作內容,做好委託人的最新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下列招標投標的文件資料:

九、聯繫人

委託方派出與代理方協調相關事宜;

代理方任命擔任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負責人。

十、代理合同條款發生變更時必須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十二、違約、索賠、獎勵和爭議的解決

1、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約定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份數

雙方約定合同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

補充條款:

委託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

工程招標合同 篇21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致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在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施工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以及附件第_______號以後,我們,即文末簽名人,茲報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根據上述條件可能確定的其它金額,按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及附件要求,實施並完成上述工程並修補其任何缺陷。

2.我們承認投標書附錄為我們投標書的組成部分。

3.如果我們中標,我們保證在接到監理工程師開工通知後儘可能快地開工並在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

4.我們同意從確定的接收投標之日起___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書,在此期限期滿之前的任何時間,本投標書一直對我們具約束力,並可隨時被接受。

5.在制定和執行一份壓式的合同協議書之前,本投標書連同你方書面的中標通知,應構成我們雙方之間有約束力的合同。

6.我們理解你們並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標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標書的約束。

簽字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

(楷體大寫字母)

地址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工程招標合同 篇22

招標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名稱

建設地點

聯繫人及電話

建築面積

工期要求

一、簡要説明:

二、工程概況:

三、工程範圍:

四、承包形式及結算方式:

五、材料供應:

六、工程撥款:

七、質量要求:

八、工期要求:

九、獎懲辦法:

十、解釋招標文件及領勘現場日期:

附:

招標書的正文,要寫得概括,必須寫清楚投標人蔘加投標的應知事項(如招標的項目、方式、程序、要求等),其寫作順序,一般情況下是由“小序”、“內容”、“結尾”三部分組合。

“小序”開宗明義,説明招標的原因、招標工程的簡況;“內容”是主體部分,要寫明招標的條件和要求、投標的截止日期、開標時間等;“結尾”要寫清招標單位的名稱、地址、電話、電掛以及聯繫人或聯繫方法,以便投標者報送投標書,參加招標投標的活動。由於招標的項目不同,招標書的寫法也不是固定不變的,但一般均應具備上述三部分的內容及結構形式。

招標書僅起邀請投標人蔘加投標的作用,開列條件比較原則,不可能也不必要將各種情況和盤托出,逐一説明,因此具體條件需另用招標文件説明,發送(或出售)給投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