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安全合同(通用13篇)

建築工程安全合同 篇1

甲方:

建築工程安全合同(通用13篇)

乙方:

工程項目:

甲方因需在本村建蓋磚混結構房屋2層,根據雙方協商,工程施工由乙方負責,根據安全工作“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為確保安全,明確責任,經甲乙雙方商定訂立以下安全協議。

1、施工現場乙方必須做好相關安全工作,並委派安全管理人員現場管理。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和規定,嚴格按安全要求施工。

3、乙方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施工教育,制定規章制度,提出有關要求,確保施工人員認真執行。

4、乙方必須杜絕違章作業,確保施工安全進行,並根據要求做好安全應急預案。確保施工安全。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意外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一切責任和費用。如果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甲方和有關部門。

6、甲方協助乙方做好用水、用電等工作,但乙方不準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在施工周圍應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9、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0、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工程竣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安全合同 篇2

發包單位:_________

承包單位: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_________和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安裝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

3.承包範圍: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_________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乾部,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

(2)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並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工計劃,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5.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託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並有交底的書面材料。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聯繫,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不良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

10.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檢查驗收,並作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記錄,嚴禁在未經檢查或檢查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負責。

11.在施工期間所使用工具乙方自備,甲乙雙方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賃,甲乙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訂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完好並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須進行檢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借入使用方負責,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過程中,用於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使用方負責。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的現場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進_________施工的外省市特種作業人員還須經_________有關特種作業考核站進行審證教育;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並指派專人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時,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並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6.貫徹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有關方負責。

17.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18.乙方在簽訂建築安裝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及_________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後的廿四小時內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縣)勞動保護監察部門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20.本協議訂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立協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本地區有關法規不同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1.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的附件一式七份,乙方二份,_________、_________、財務、工管部、監督部各一份。

22.本協議同工程合同同時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23.未盡事宜,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安全合同 篇3

立協議單位: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乙方)

為了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原則,明確各自管理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實現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甲乙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質量保證書的同時,雙方就安全生產管理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3.施工範圍:_______________

4.結構層次:_______________

5.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開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工(以實際竣工時間為準)。

三、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一)安全生產目標

1.四級及以上死亡事故為零;

2.設備事故(直接損失_____元以上)為零;

3.火災事故(直接損失_____元以上)為零;

4.爆炸事故為零;

5.職工承擔對等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為零;

6.中毒死亡事故為零;

7.重傷事故發生率不超過_______;

8.輕傷事故負傷頻率不超過_____。

(二)文明施工目標(指省級、市級)

1.創_____文明工地;

2.創_____文明工地樣板(示範)。

(三)職業健康目標

1.杜絕發生一次10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故;

2.杜絕發生3人以上同一種職業病因引起的職業病。

(四)環境目標

1.杜絕發生環境污染投訴事件;

2.污水、廢氣、噪聲、建築垃圾達標排放。

四、甲方責任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及時傳達上級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安全、環境保護文件和會議精神。

2.甲方由_____同志主管安全生產管理,乙方由_____同志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3.負責貫徹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安全生產責任保證體系(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負責對乙方相關人員培訓和監督指導。

4.負責監督檢查乙方安全生產組織機構的建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安全管理目標分解落實情況。

5.對乙方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安全規章制度執行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負責監督檢查乙方安全施工專項資金的提取,專列賬户,專款專用情況,並督促乙方保證足夠的安全生產投入和有效實施。

7.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負責檢查乙方有關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持證情況。

8.組織特種作業人員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監督檢查乙方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9.織織對從事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操作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監督檢查乙方有關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情況。

10.負責組織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各項活動的開展,並負責安全管理創優、文明工地申報工作。

11.負責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施工專項方案,並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2.負責監督檢查危險性較大的大跨度、大高度、大承載力的模板支撐、深基坑支護、特殊結構作業、大型機械和自提升式腳手架等安全設施、設備等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的編制、論證和驗收情況。

13.督促檢查乙方對施工現場危險的危險源和環境因素進行辯識、評價、建立重大危險源和重大環境因素清單、編制重大危險源和重大環境因素管理方案情況,並對管理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4.督促乙方做好環境保護和職業病防治工作。

15.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定期不定期檢查,專項治理檢查,文明施工創建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6.負責監督檢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演練和評審情況。

17.負責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病的統計和上報工作。

五、乙方責任

1.乙方按甲方規定,明確由_____同志為乙方主要負責人,並對本單位施工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

2.按甲方規定,建立安全管理組織,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本項目由_____同志負責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3.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貫徹執行甲方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甲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嚴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規、條例、甲方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組織施工。承擔由於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4.按甲方要求對項目危險源、環境因素進行辯識評價,針對評價出的重大危險源、重大環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並報甲方審批後組織實施。

5.保證項目足夠的安全生產投入並有效實施。

6.乙方為所有從業人員辦理合法的用工手續。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安全教育培訓合格證。特種作業售貨員具備特種作業操作證。從業人員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乙方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乙方承擔其法律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7.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和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並且保護工程周邊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委費用。

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衞管理制度。做好工人和管理人員的行為規範,遵章守紀等方面的管理。嚴禁上班前喝酒,尋釁鬧事。乙方承擔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9.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為從事危險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0.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反勞動保護用品。

11.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告知作業人員相應的作業環境、操作規程、防範及緊急避險措施,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12.乙方配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滿足施工要求,所配置的特種子作業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安全教育培訓,做到100%持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

13.乙方必須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技術、安全人員自查、巡邏,自覺接受和配偶合上級及甲方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14.乙方必須嚴格招待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按規定處罰。

15.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圖集》要求設置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交接班制度。安全防護設施、設備,不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16.乙方自備及租賃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和行業技術標準,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17.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危險部位、場所懸掛安全標誌和和警示牌,並認真維護和管理,隨意拆除和挪動。

18.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規定組織施工,明確消防負責人,自覺接受上級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乙方承擔由於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災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19.乙方編制的安全施工專項方案(措施),必須報甲方審批後嚴格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甲方審核批准。

20.乙方編制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必須報甲方審批,並按審批後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演練、評審,做好演練、評審記錄。

21.乙方必須認真執行文明施工和衞生管理制度,保護環境,做到水、氣、聲、渣達標排放,保持場容場貌整潔和辦公區、生活區的衞生整潔,做好職業病的防治工作,力爭所確定的文明創建目標的實現。

22.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立即向甲方主要負責人報告,同時積極組織搶救,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好記錄或拍照攝像。

23.乙方要積極配合政府部門、甲方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損毀事故現場,乙方承擔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4.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接待和善後處理工作。乙方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經濟費用。

25.乙方每月向甲方上報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表。

六、法律責任和考核辦法

1.法律責任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和《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2.考核辦法按甲方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細則執行。

七、其他

1.在施工中執行《建築工程質量責任保證書》安全條款時,本協議具有優先權。

2.本協議書在工程開工前簽訂,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交工後終止。

甲方:(章)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安全合同 篇4

工程名稱: ____區社會福利中心

甲方: ____公司

乙方: ____公司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護員工的人身安全和企業財產安全,保證施工生產的有序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____市的有關法規、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有權對乙方進入現場所帶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設施、用品有權禁止使用。

2、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中出現的不安全隱患簽發隱患整改通知書,並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又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的作業,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3、在多家施工單位施工的現場,甲方本着公平、公正、有利於安全生產管理的原則,實施安全生產管理,並做好與乙方之間的協調工作。

4、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施工用電、機械設備及防護設施必須經雙方驗收合格,簽字移交後方可使用,但在使用過程乙方不得隨意拆改,否則,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包括經濟賠償在內)一切責任。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遞交營業執照、工程施工資質、法人和工程負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留甲方備份,並持甲方總經理審核後,方可進場施工。

2、乙方應嚴格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和甲方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操作不當或違規施工而造成的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3、乙方在場內施工,必須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不服從安全教育或不遵守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施工人員、特殊作業人員)花名冊,企業資質證書和委託書等原件或複印件送甲方備案。

5、乙方對現場各種方和設施不得隨意拆改,尤其是臨邊防護。洞口防護需要打開時,乙方應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待批准後方可打開。作業時除設置明顯標誌外,還應派專人監護,下班或本項工作完成後必須及時恢復好。

6、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戴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現場嚴禁垂直交叉作業;高處作業禁止將工具、配件及物件上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及其他任何物體從窗口或臨邊往外扔,防止物體打擊傷人。危險性較大的作業項目,乙方必須設專人監護。

7、施工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需要用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需要甲方配合的或提供幫助的必須在甲方電工的統一安排下進行。乙方按要求配備的電工納入甲方電工的統一安排和管理。各類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8、乙方應教育本單位作業人員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在平時的工作中做到活完場清,場清料淨,材料碼放有序,保持施工現場的宏觀整潔,防止造成環境污染。

三、事故責任與處理

1、由於乙方管理或乙方作業人員自身責任造成的傷、殘、亡事故,要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甲方報告,不得謊報、瞞報或隱匿不報,否則追究乙方責任人的責任;同時由乙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並負責對事故人員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2、由於乙方以外的責任造成乙方作業人員傷、殘、亡事故的,在執行事故處理時,參照國家現行政策,由責任方一次性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其善後事宜由乙方處理。

3、由於乙方或乙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設施不完善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員的傷亡事故,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責任和費用,並負責傷、殘、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後處理。

四、本協議壹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簽字後生效。

五、本協議有效期為:從簽訂之日起至乙方的工程項目竣工(完工)及所有人員全部撤出現場為止。

六、此補充條款與正式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安全合同 篇5

工程項目名稱:

工程地點:

甲方(建設單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施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地址:

丙方(安全文明費專用賬户銀行):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丁方(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我省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 〕 號規定,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以下簡稱“丙方”)、 (以下簡稱“丁方”)四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以下簡稱“安全文明費”)支付事宜訂立本協議,並嚴格遵照執行。

第一條 乙方必須在建設工程辦理安全受監手續時,在丙方開設建築工程安全文明費專用賬户(以下簡稱“專用賬户”),該賬户內專項資金只能用於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

第二條 乙方在丙方開設專用賬户時應如實提供以下資料:

(一)營業執照(正本)、機構代碼證(正本)、資質證書、税務登記證等;

(二)存款人的基本存款賬户開户登記證以及相應的證明文件,包括項目中標通知書、已備案的施工合同、主管部門批文 等;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或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及委託書。

第三條 甲方必須按文件要求及施工合同約定,分階段提前一個月足額存入安全文明費,並將情況及時向丁方報告。

第四條 乙方在從專用賬户支取安全文明費時,必須先向丁方提出支取申請,由丁方根據施工現場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適時評價情況簽署支取意見後,再向丙方申請支取。

第五條 丙方應根據丁方的支取意見,通過專用賬户,將安全文明費劃到乙方的基本賬户或其項目的賬户。

第六條 甲方未及時向乙方專用賬户存入安全文明費,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並報告丁方。甲方接到乙方的書面通知後,應及時組織資金足額存入乙方的專用賬户。若甲方未按期足額存入資金的,乙方有權採取停止施工等措施,且所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丁方應定期對專用賬户安全文明費存撥情況進行檢查,丙方應予配合。

第八條 丙方要對專用賬户資金的支出進行嚴格監督,發現乙方有挪用或其他不法行為的,應立即停止劃轉款項,並及時向丁方報告。

第九條 甲、乙、丙三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串通,動用專用賬户資金用於其他開支。

第十條 丁方應嚴格監督甲、乙、丙三方按本協議履行各自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不得利用專用賬户規避其它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丁方及時告知,情節嚴重的,丁方可撤銷乙方在丙方開立的專用賬户,並會同當地人民銀行、銀監局等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一)不及時劃撥安全文明費的;

(二)不按協議約定履行相關義務的;

(三)監督不力,致使專用賬户資金挪為他用的;

(四)與甲、乙方合謀違反本協議約定的;

(五)其他違反本協議約定內容的。

第十三條 丙方遇到法院凍結、劃撥專用賬户資金時,應告知法院辦案工作人員該賬户的性質,並及時通知丁方,必要時由丁方會同相關人民法院協調處理。

第十四條 四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五條 乙方已經完成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任務,經甲方書面同意並經丁方確認後,可結清專用賬户餘額,做好專用賬户銷户,本協議關係終止。

第十六條 本協議自四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建設單位):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施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丙方(安全文明費專用賬户銀行):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丁方(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安全合同 篇6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

場。

4、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

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建築工程安全合同 篇7

總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北京市建委關於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書:

一、 甲方職責

1、 認真執行國家和市政府、市建委頒發的各種安全生產法規規程、標準,對乙方在本單位的施工範圍內履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指導和管理責任。

2、 甲方要對乙方操作人員的五證(進京證、做工證、身份證、婚育記錄、特種操作人員上崗證)進行核查,對乙方的人員發現有證件手續不全;未成年童工等與《勞動法》相違揹人員進行清退,並做出相關處理。

3、 甲方要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入場安全生產教育,學習國家、建委、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規程制度,操作規程等條例,並簽訂安全生產教育登記表格等。

4、 甲方隨時在施工過程中監督檢查乙方執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的執行情況,監督對違章、隱患的整改落實工作並有文字記錄。

5、 甲方管理人員做到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二、 乙方職責

1、 認真學習嚴格遵守國家、市政府、建委頒發的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和規定,並嚴格遵守工程項目經理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2、 乙方要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乙方的負責人必須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以增強法制觀念和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能力,自覺遵守甲方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3、 乙方要認真貫徹執行甲方對分部、分項、分工種的安全技術交底要求,乙方的負責人必須檢查具體施工人員落實情況,並進行經常性的督促、指導,確保施工安全。

4、 乙方必須保持本隊人員的相對穩定,人員變更事先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工人進行施工作業之前必須接受進場“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學習,並參加安全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後,簽訂安全生產教育登記表方準上崗。

5、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接受甲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的檢查;督促、指導對查出的問題必須在限期內整改,對拖延不改或不認真整改的甲方有權暫停施工作業。對嚴重違章指揮,操作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總包單位有權發放出指令書,令其停工整頓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6、 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備在搭設、安裝完畢交付使用前,甲方需會同有關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並做好移交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使用。

7、 乙方對於施工現場的腳手架、設施、設備的各種安全防護措施、保險裝置、安全標誌和警示牌等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需拆除、變動的必須經甲方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

8、 乙方的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北京市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頒發的上崗操作證後,放準上崗作業,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員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9、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防水等作業應按規定辦理用火審批手續,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

10、 由甲方提供的電器設備,乙方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未符安全使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落實整改,合格後放準使用,嚴禁擅自亂拖、亂拉、私接電氣線路及電氣設備。

11、 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乙方在施工期間發生事故應積極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

12、 各專業承包隊(包工隊)的負責人應對本施工人員在施工生產中施工安全和身體健康狀況負責。經常檢查本隊人員在作業現場的安全生產狀況和身體健康狀況,發現不安全隱患、問題及時糾正,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13、 乙方監督教育本隊施工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章勞動紀律,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服從安全人員的檢查指導。對不安全作業環境積極提出意見,並有權拒絕違章操作。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14、 乙方要協助項目經理部做好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工作。

三、 補充條款

1、乙方如違反條款的要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責任自負。

2、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乙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4、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建築工程安全合同 篇8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_規定要求內容,經雙方協商,對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生產措施費達成以下協定共同遵守,並作為工程施工合同的補充。

一、雙方責任:甲乙雙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並按其內容執行。

二、根據文件內容要求甲方將安全措施費劃撥給乙方專款專用,做到符合______________的要求。

三、按照文件要求,甲方支付給乙方安全生產措施費為工程造價的_____%,合計:_____萬元。

四、安全措施費的支付計劃要求

(一)經有關部門審查符合開工條件應支付_____%。

(二)經有關部門中間安全評價合格後支付_____%。

(三)工程竣工安全評價合格後支付_____。

五、違約責任:

(一)由於甲方未支付或未及時支付安全生產措施費而造成安監機構對乙方企業責罰及企業信譽等損失,以及未辦理好施工許可證的,乙方有權追討甲方造成的損失並作出補償。

(二)由於乙方原因,提取了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措施費而達不到安監機構有關規定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六、以上條款共同遵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 (公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建築工程安全合同 篇9

發(總)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分)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承包方第一責任人:

為了共同圓滿實現建設方和發包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關於《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__]2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__]23號)的規定,認真貫徹我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嚴格執行發包方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堅持安全發展理念、構建環境和諧、社會滿意、確保施工人員安全與健康、工程平安順利,以達到雙贏的目標,經雙方協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和專業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責任書,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確保雙方共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的實現。

一、建設工程項目:

1、建設工程項目名稱:

2、建設工程項目地扯:

3、工程分包內容:

二、職責內容:

(一)發包方職責

1、發包方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考評分包方是否做好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安全責任目標是否落實。

2、發包方向分包方提供工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求,及時傳達政府主管部門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相關工作要求。

3、發包方按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對承包方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書面評價及通報,對違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屢不改正的分包方負責人及分包方違章違紀人員按發包方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罰,如有情節較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要求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追究其刑事、民事、行政等責任。

(二)分包方職責

1、分包方必須遵守國家、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關於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落實發包方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產施工許可證(原件),完善設置本分包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並配備足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發生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立即報告發包方,並協助發包方及政府安監和建設行政等相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分包方承擔事故善後處理和政府上級部門的一切經濟處罰,落實發包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並落實到每個管理人員主體責任,成立以發包方為主的應急救援機構,開展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練工作。

2、分包方必須與所屬施工隊伍、班組(個人)等簽訂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或安全生產承包合同),簽訂率達100%。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安全目標及指標和考核辦法、安全生產措施以及控制安全責任事故的實施辦法、獎罰規定及明確各自職責等。

3、分包人是該分包範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依照法律法規和發包方的有關規定對該分包範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保證該分包範圍安全生產條件、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投入資金保障,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認真落實該分包範圍安全生產責任制、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的落實,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總量和傷亡人數。避免職業病的發生及輕傷事故,並有義務配合協助其他分包商及發包方做好全面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

4、分包方對所有一線生產工人(含民工)進行上崗前“三級安全教育”、“安全生產告知”、“安全生產技術交底”並填寫“三不傷害卡”和“三不傷害對策”等,符合要求率達100%,落實施工現場領導帶班制度,加強對危險性作業建立監護制度及落實監護責任人員。

5、分包方施工噪聲場界限制符合國家標準(GB12523-90)。

6、分包方施工現場有預防揚塵、噪聲、廢氣的監控措施。

7、分包方固體及有毒、有害廢棄物進行有效控制和管理,集中分類堆放,按當地環保部門規定定期清運,減少對環境污染。

8、分包方生產、生活污水排放符合地方標準。

9、分包方不發生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罰的環境污染事件。

10、分包方必須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機構必須到位,人員變動須經發包方、業主和監理管理機構同意、批准。

三、違約責任:

1、如發包方違約,分包方可越級上報發包方主管領導或安全主管部門。

2、如分包方違約,發包方按先説服、教育、溝通的原則辦理,達成一致意見,如不果,發包方在有三名安全檢查人員共同證實分包方違章、違約或有照片、錄相、詢話記錄等證明的,發包方有權按發包方《企業安全管理經濟處罰規定標準》執行經濟處罰。

四、本《專業工程分包施工安全管理責任書》共 五 份,甲方執 叁份,乙方執 貳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五、本《專業工程分包施工安全管理責任書》中相關條款如果與國家法律、法規有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甲方: 乙方:

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一分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安全合同 篇10

項目名稱:

發包單位(甲方):

簽定日期:年 月 日

承包單位(乙方):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甲方)與工程承包方(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有關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事宜制定協議,其內容如下:

1 人身安全管理

1.1 乙方施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適應施工的要求,無妨礙工作的疾病,必須向甲方提供健康查體證明。和職業衞生有關的作業,乙方必須提供職業健康查體證明。長期接觸粉塵工作人員必須定期輪換。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為施工人員繳納工傷(意外傷害)保險的證明材料。

1.2 乙方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老弱病殘人員。女同志年齡應在18~50週歲,男同志年齡應在18~60週歲。若需更換人員,要徵得甲方同意,並辦理手續。年齡不符合規定,甲方查處後,令其退場,並按管理性違章處罰,一人次不符合規定,按一次違章統計。

1.3 乙方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符合國家持證上崗的規定。30人以上的必須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1.4 乙方未經教育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未經教育培訓合格進入現場,按違章處罰。

1.5 乙方要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履行職責,防止人身事故的發生。

2 施工機具及工器具安全管理

2.1 乙方自帶施工機具,需經過有資質部門的安全檢查、檢驗合格,並向甲方提供檢驗合格的報告或證明。施工用大型電動、氣動機具、壓力容器、起重挖掘、叉車等設備必須向電廠登記備案。

2.2 乙方向甲方借用的施工工器具,借方必須檢驗合格後方能使用,乙方使用時負責機具的安全性能,歸還時保證機具完好。

2.3 乙方要求甲方配合工作的(如起吊設備),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甲方進行安全交底時必須進行交底説明,乙方在編寫技術措施時,必須明確確保該類設備的安全使用的措施,並明確雙方的安全職責。

3 作業環境安全管理

3.1 甲方有責任向乙方提供安全的作業壞境。如工作現場附近存在帶電、轉動、移動設備或有毒有害物質,甲方應向乙方做好技術安全交底,並同乙方一起做好隔離工作。在發電設備上施工,甲方在做好斷電、斷水、斷(氣)汽、防止機械轉動、防止有害物質泄漏等安全隔離措施,要向乙方交底。如有挖掘等涉及地下設施安全的,甲方應將地下設施情況向乙方交底。

3.2 乙方有責任做好施工人員的勞動安全保護工作,包括勞動安全技能培訓教育,勞動保護用具的發放及正確使用,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確保施工過程中的人身安全。

4 機動車輛安全管理

4.1 進入電廠施工的機動車輛必須登記,辦理入廠手續,服從機動車輛出、入廠管理制度;

4.2 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必須保證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車輛帶病作業;

4.3 機動車駕駛人員必須持證駕駛,不得借證冒名頂替。違反規定者,電廠有權進行檢查或處罰。

4.4 嚴禁拖拉機、三輪車等車輛違章載人。甲方發現乙方有車輛違章載人現象,將按違章處罰。

5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5.1 甲方有責任向乙方人員講明電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存放地點及禁令,並在“危險區”相應部位懸掛明顯標誌;

5.2 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在甲方人員允許和帶領下方能進入危險區作業,不得隨意動用危險品。作業前雙方應共同做好安全措施;

5.3 乙方施工人員帶入甲方現場的危險品必須登記,並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在現場使用危險品必須得到甲方保衞管理部門的同意,並按照保衞管理部門的要求進行登記和做好安全措施;

5.4 在禁火區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並做好安全措施。凡是動火工作,動火工作間斷、完畢時必須檢查現場有無殘留火種,消除火災隱患,防止發生火災。

6 公用設施的安全

6.1 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愛護甲方的公用設施、道路、綠化、建築物等,遵守甲方的文明施工規定,不得損壞和污染公用設施;

6.2 乙方施工人員使用甲方的電力、水源、氣(汽)源、建築物等,必須在合同中或相應的協議中規定使用的範圍、地點、數量,並在甲方人員的指導下使用。禁止私接亂搭現象和破壞固定設施,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制止並按規定予以處罰;

6.3 乙方施工人員不能隨意改動、移動、破壞公用設施。如妨礙施工需要變動者,須經甲方合同承辦部門同意。

7 電廠設備及作業安全管理

7.1 乙方施工人員應愛護甲方的發電設備和附屬建築物,不得損壞和移動。施工中應注意保護設施,開挖溝槽時應注意保護埋入地下的電纜、管道、建築物,並在開工前得到甲方的批准。起重、搬運中注意不得碰壞電線、設備、建築物等;

7.2 乙方施工人員不得觸動甲方運行設備;不得隨意接拆電源、氣(汽)源、水源等。如須臨時接拆,須經甲方批准,辦理手續,明確正常及事故情況下的操作範圍;

7.3 施工中動火作業應按甲方的規定辦理動火工作票,並做好防火措施;

7.4 乙方施工隊從事甲方發電設備檢修、技術改造、試驗等工作,必須執行電廠的工作票制度、設備操作規程和動火作業等管理制度。甲方負責辦理工作票的手續。乙方施工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必須執行甲方工作票管理制度,不得以“習慣作法”為理由,違反管理規定;

7.5 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乙方的違章行為和現象,必要時可以處以罰款或暫時停止施工作業;

7.6 乙方在開工前,必須制定作業安全措施,經甲方審查同意後,由乙方組織實施,並負責施工安全。

7.7 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30人以上的施工隊應設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應設兼職安全員。開工前乙方必須自上而下向作業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全體施工人員均須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學習與工作有關的《電業安全作業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部分,並進行考試。甲方安監部門有權檢查和監督乙方的施工安全,有權糾正違章冒險作業和不安全行為,並進行處罰、停止工作、辭退等處理。

8 特種作業的安全管理

8.1 乙方電工、電焊工、架子工、機動車司機、起重工、潛水作業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要如實報告特種作業工作人員的資格狀況,不得冒名頂替。

8.2 進入現場前,乙方必須將原件送安監部審查備案,符合要求的才能進行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進入現場工作,必須持證,可以是審查過的複印件。

8.3 甲方對現場抽查發現不持證上崗者,勸其退場,並按作業性違章進行處罰。有證件沒有佩戴,按作業性違章下限處罰,沒有操作證進行特種作業,按上限處罰。

8.4 施工現場所搭腳手架,必須經過驗收合格並懸掛合格牌後方可使用。使用腳手架作業時,作業者應遵守相關規定。

9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

9.1 甲方綜合隊、電熱隊是檢修電源箱及接線的管理部門。

9.2 從檢修電源箱接線,應在甲方監護下,由電工資質的人員接線,禁止其他人員從檢修電源箱接線。

9.3 乙方可以從二級盤(檢修電源箱下級或MCC櫃等配電櫃下級)接線,但必須由施工單位合格電工作業。

9.4 乙方從固定式插座引接電源,應考慮負荷匹配,嚴禁超負荷使用插座。

9.5 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均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使用中不準將接地裝置拆除或對其進行任何工作。

9.6 乙方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漏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9.7 濕手不準去觸摸電源開關以及其他電氣設備。

9.8 乙方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於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焊機必須有良好的接地。

9.9 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9.10 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導電灰塵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於2.4m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於36V;

9.11 每台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制,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乙方用電負荷超過兩個以上,必須自備帶漏電保護的電源箱。

9.12 開關箱中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於0.1s。

10 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

10.1 乙方必須購買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安全帽、安全帶、防塵口罩、耳塞、服裝等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10.2 甲方監督乙方佩戴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使用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按作業性違章進行處罰。

10.3 乙方施工人員應該愛護勞動防護用品,正確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每次使用前應檢查,禁止坐安全帽等不安全行為的發生。

11 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

11.1 乙方在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期間應按安規的相關規定至少安排一名監護者在受限空間外持續進行監護。

11.2 乙方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必須提供充足的照明。照明採用安全照明變壓器。

11.3 在可能發生有害氣體或通風不良的受限空間內進行工作的人員,嚴禁使用過濾式防毒面具。除正確佩戴正壓式呼吸器外,還必須使用安全帶,安全帶繩子的一端緊握在上面監護人手中。

11.4 在進入受限空間進行工作前,工作負責人必須檢查受限空間內有無有害氣體,含氧量必須大於19.5%。

12 動土作業安全管理

12.1 乙方動土作業應辦理審批手續,特別是機械挖掘動土,辦理工作聯繫單。

12.2 甲方負責告知乙方地下設施情況,乙方要謹慎動土,避免挖壞電纜、管道等設施。

12.3 乙方嚴禁不能採用機械開挖的地方進行機械開挖。

12.4 乙方在危險場所開挖要有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並服從甲方的指導和管理。

13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

13.1 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

13.2 對臨邊高處作業,必須設置防護措施。

13.3 防護欄杆應由上、下兩道橫杆及欄杆柱組成,上杆離地高度為1.0~1.2m,下杆離地高度為0.5~0.6m。坡度大於1∶2.2的屋面,防護欄杆應高1.5m,並加掛安全立網。除經設計計算外,橫杆長度大於2m時,必須加設欄杆柱。

13.4 防護欄杆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或在欄杆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於180mm的擋腳板或400mm的擋腳笆。擋腳板與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於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於10mm。

13.5 進行洞口作業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產生的,使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設置防護設施。

板與牆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杆、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誌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13.6 洞口根據具體情況採取設防護欄杆、加蓋件、張掛安全網與裝柵門等措施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邊長在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杆,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對鄰近的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性的其他豎向的孔、洞口,均應予以蓋設或加以防護,並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13.7 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不得有缺檔。

13.8 移動式操作平台,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裝設輪子的移動式操作平台,輪子與平台的接合處應牢固可靠,立柱底端離地面不得超過80mm。

操作平台四周必須按臨邊作業要求設置防護欄杆,並應佈置登高扶梯。

13.9 凡是高度在1.5米以上從事高處作業的,均需正確佩戴安全帶,並掛在牢固的地方。

13.10 施工現場所搭腳手架,必須多方驗收合格實行掛牌制度。

14 治安保衞消防管理

14.1 乙方施工人員必須經用工部門安全培訓後,持有效身份證件到甲方保衞管理部門登記備案,辦理廠區通行證件,並在有效期間內使用;乙方人員在工程結束退場時應將通行證件交回保衞管理部門,不得偽造、塗改或轉借通行證件。

14.2 乙方施工人員應接受甲方承辦部門的管理教育,瞭解並遵守甲方的治安消防相關管理規定,不得在甲方區域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甲方現場的物資、材料等,未經甲方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對違反規定者,甲方有權制止並按規定進行處罰。對故意偷盜或破壞接地線、電纜等設備、設施的予以開除,並從重或加倍處罰,觸犯刑律的交公安機關處理。

14.3 14.4 乙方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對存在消防隱患或造成不安全情況者,按照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14.5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14.6 嚴禁挪用甲方配置在現場的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損壞、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14.7 施工現場及所屬區域(臨時倉庫)乙方負責配齊消防器材,落實防火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14.8 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必須履行報審手續,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不得進行施工。

14.9 按照“三同時”的規定,工程驗收前乙方應按規定配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保持完好有效。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應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消防驗收合格,並取得驗收意見書。

15 事故處理

15.1 施工現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人員中毒事故,設備損壞事故,雙方有責任保護事故現場。除國家另有規定的以外,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調查。必要時可呈請上級主管部門或專業機構鑑定。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落實防範措施,分清責任。由於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隱患排查治理不及時、不徹底,不服從管理,教育培訓不到位等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由乙方獨自承擔責任。因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善後處理),由事故的責任方負責。

15.2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按國家規定及時上報地方主管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

16 文明衞生保潔、綠化

16.1 禁止動用現場無關設備設施。

16.2 現場穿合格工作服,戴合格安全帽,禁止採用紗布口罩做防塵口罩,必須採用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的勞動防護用品。

16.3 現場禁止吸煙,禁止酒後上崗作業,禁止在現場吃飯、睡覺。

16.4 服從管理,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拿電廠的一草一木。

17 監理單位的安全管理

17.1 監理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監理崗位責任制,認真履行監理責任,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監理,對所監理工程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

17.2 監理單位在工程準備階段編制監理規劃,規劃中必須明確安全監理的範圍、職責、工作程序、制度措施及人員配備計劃等。

17.3 監理單位應審查其他承包單位編制的工程組織設計彙總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安全專項作業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強制性標準。

17.4 監理單位應根據危險有害因素分析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明確安全監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點以及對其他承包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

17.5 監理單位應監督其他承包單位按照工程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作業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應當要求其他承包單位整改。其他單位隱患整改不及時、不徹底以及有其它嚴重違章行為的,監理單位有權中止作業,並報發包單位。

18 環境保護和廢物處理

18.1 乙方應在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裏面制定環境保護和廢物處理的相關措施。

18.2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保護環境,對工業廢棄物不得亂扔,不得放入生活垃圾桶內,應放置在專門的工業垃圾存放點。

18.3 對廢油等液體化學品應按照廢棄化學品的有關規定處理,不得隨意倒入雨水系統、污水系統。

18.4 在馬路上運輸廢棄物,應遮蓋防止污染路面、空氣等。

19 職業健康防護

19.1 外包工作涉及接塵作業、噪聲作業、射線等職業健康的,應在工作前對職工進行健康查體,並報安監部。

19.2 在工作中工作人員必須正確佩戴防塵口罩等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19.3 射線等儀器必須合格。

19.4 探傷作業必須設置隔離措施,並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確保無關人員的安全。

19.5 對不正確佩戴勞保用品的立即改正,並按違章處罰。

20 脱硫、脱硝、除塵等重大技改工程要求:

20.1甲方(建設單位)成立安全委員會,安委會主任由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包括承包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建設單位有關人員組成。

20.2建設單位成立獨立項目部,實行項目負責人制,並簽訂安全責任狀;項目部必須設專職人員,負責安全、質量的現場監督和管理;項目部每天召開協調會,通報安全檢查等相關情況。

20.3嚴格開工報告制度。開工前,施工單位應組織編制開工報告並經監理審核、建設單位批准後方可開工;開工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要組織施工單位就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進行充分交底。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作業規程和施工工序進行施工,嚴禁擅自改變施工方案。

20.4加強重大施工方案編制、審查工作。甲方結合技改現場實際,針對大件吊裝、煙道組裝、設備拆除、腳手架搭設等技術含量較高、安全風險較大的項目,督促施工單位編制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組織措施等施工方案,嚴格執行集團公司“五不準”規定。

20.5做好旁站監督工作。針對危險性較大的關鍵作業,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要安排能力勝任的人員從施工單位開工到收工進行全過程旁站監理,檢查安全防範措施及時佈置到位、施工人員遵章作業,堅決做到“無監護,不開工”。

20.6開展反違章和隱患排查治理。甲方應聯合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每天進行現場巡查,定期開展聯合檢查和專項檢查,全面查找改造項目作業環境、現場管理等方面的缺陷和隱患,最存在的問題做到即查即改;在主要施工通道入口設立違章曝光欄,定期發佈違章查處及處罰情況。

20.7建設單位要求施工單位做好施工區域與運行區域的隔離工作,隔離設施應明顯、牢固、可靠;建設單位應指導和督促施工單位開展每日作業前的站班會,由工作負責人根據工作內容進行危險點分析和辨識,制定預控措施,並保證有效執行。施工安全得不到保證的,應及時下達停工令並隔離現場、清理人員;待施工單位整改完成,並提出申請,建設單位、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後方可復工。

20.8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要督促施工單位嚴把施工機械(車輛)、電動工器具進場准入關,未經安全檢驗或安全檢驗不合格的施工機械、電動工器具嚴禁進入施工現場。

20.9加強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建設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對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考試,監理單位應進行見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100%持證上崗;建設單位應針對施工中暴露的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及時組織安全再教育或專項強化教育,不斷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

21 外包工程五不準:

21.1沒有施工安全措施或施工方案不準施工;

21.2施工安全措施或施工方案未經審查不準施工;

21.3作業人員不掌握施工工程不準施工;

21.4沒有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不準施工;

21.5沒有建立和業主人員旁站監護不準施工。

一旦發現承包單位違反上述規定,不僅要責令停工並嚴肅考核,還要對監理方、業主方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進行嚴肅追究。

22 外包工程違章過多,或違章不及時整改,經停工教育培訓無效果,導致安全風險不可控的,經過承辦部門、安監部綜合評估,可以終止合同,更換隊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23 在簽訂安全協議之前,乙方應先向甲方財務部門繳納安全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額為合同額的0.5%-5%,最低不低於5000元。 繳納安全保證金的單據送甲方安監部備案。

24 其它需要補充的內容,雙方協商補充。

本協議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安監部門、工程承辦部門、乙方承包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工程承辦部門負責人簽字

安監部負責人簽字

承包單位負責人簽字

(單位章)

建築工程安全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為了保證雙方生產安全,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施工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建設單位: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

乙方的資質名稱:

乙方的安全生產條件:

説明: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資料原件送給甲方審核並對資料真實性負責,資料複印件交到甲方工程管理部備案。

第三條: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________;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對違規、違章行為有權制止,限期整改,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3、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和檢查落實,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不落實的有權停止施工,限期整改,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責。

2、乙方的安全目標應與甲方總體安全目標相一致。

3、嚴格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甲方的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標準。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安全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現場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5、乙方的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持崗位證上崗。

6、乙方投入現場的全部機械及各類生產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並遵守操作規程。

7、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並將保單複印件交給甲方備查。

8、根據工程特點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書上崗。

9、施工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嚴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進行施工,杜絕強令員工冒險作業和違章作業現象出現。

10、乙方施工現場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單位負責人負責。服從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11、按部頒JGJ59—99標準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有效控制。如有嚴重違反JGJ59—99標準保證項目條款,甲方單位有權提出停工並罰款。

12、平時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單位簽發的安全檢查整改通知單應無條件地整改。

13、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14、每月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向甲方上報各種安全統計數據。

1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乙方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作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同時必須明確事故的責任主體為乙方,不得將經濟損失和矛盾轉移到甲方。不得將事故隱瞞不報。

16、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加強安全管理,由於管理不到位造成負面影響,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名譽及經濟損失。

17、向甲方單位交納安全保證金時,繳費額為承包合同總金額的___%,並在進場前劃到甲方單位。

18、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甲方將取消其分包商資格,不再繼續與其合作。

第六條:其他

1、本合同簽訂後,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動或終止。

2、本合同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變動,本合同期限也隨之變動,工程施工結束以後,本合同也一同解除。

3、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安全合同 篇12

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協議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建築工程項目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開工至竣工為止。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程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乙方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4、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姚亞軍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曲愛兵同志負責聯繫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安全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8、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品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可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9、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

10、 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定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單位負責承擔。

11、 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氣、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氣、機械設備。

12、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弄,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三級動火審批手續,並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

13、 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可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4、 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到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15、 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

16、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安全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為確保建設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甲、乙方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員工和其他所有僱員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項目名稱: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範圍:

四、協議期限:本協議與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

1、工程項目發包前,甲方安全監察機構必須對乙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並出具資質和條件審查書,合格後方可參加工程招、投標等活動。

2、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

2.1持有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有施工簡歷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記錄。

2.2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2.3配備的機械、工契據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2.4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保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2.5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單位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者設有兼專職安全員。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3、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甲方必須對乙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應有完整的交底資料和交底記錄,並經雙方交底人員簽字。

並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工程項目主管機構、生技和安監部門審查合格後方可施工。

3.1不定期檢查乙方施工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併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重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3.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3乙方工作人員必須無妨礙工作的病症,否則不得參與工作。凡已註冊的工程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3.4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3.5乙方進行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項目施工時,必須事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從事電氣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動都要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或工作票),並派員監督。

3.6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安監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對甲方安監部門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安全監察部門。

3.7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3.8開工前乙方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乙方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施工。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用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施工現場腳手架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3.9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4.0乙方應對工作地段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班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三、必須嚴格控制工程項目的施工範圍

四、安全施工保證金:經承發包單位協商一致,本工程所提取的質保金(按合同5%提取)長期維修單位交保證金3萬元,同時作為施工安全保證金,由甲方負責在工程預付款中提取,安全施工保證金扣除辦法如下: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設備事故,扣除全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扣除50%保證金;

3、發生人身輕傷或嚴重未遂事故,扣除30%保證金;

4、現場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擅自調換人員,又未經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除1-10%保證金。

按上述條款執行後,仍追究其它責任。

五、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安監部門有權予以糾正制止,有權通知乙方並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六、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設備事故,由甲方按事故調查規程處理,乙方安全監察機構參與調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並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甲方單位(章):乙方單位(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法人委託代理人:法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