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投標書(通用26篇)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1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投標書(通用26篇)

2.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即____天(日曆日)內竣工並移交整個工程。

4.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第11條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5.除非另外達成協議並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6.我方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的投標保證金與本投標書同時遞交。

投標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2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

1.根據已收到的招標編號為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招標文件,遵照《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單位經考察現場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標文件的投標須知、合同條件、技術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和其他有關文件後,我方願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的總價,按上述合同條件、技術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的條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開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即__________天(日曆日)內竣工並移交整個工程。

3.如果我方中標,我方將按照規定提交上述總價5%的銀行保函或上述總價10%的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企業出具的履約擔保書,作為履約保證金,共同地和分別地承擔責任。

4.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第11條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5.除非另外達成協議並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6.我方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的投標保證金與本投標書同時遞交。

投標單位: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3

建築工程投標書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即____天(日曆日)內竣工並移交整個工程。

2.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第11條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3.除非另外達成協議並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4.我方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的投標保證金與本投標書同時遞交。

投標單位:(蓋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户銀行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户行地址:

電 話: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4

投標書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

1、根據已收到的招標編號為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招標文件,遵照《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單位經考察現場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標文件的投標須知、合同條件、技術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和其他有關文件後,我方願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的總價,按上述合同條件、技術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的條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開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即__________天(日曆日)內竣工並移交整個工程。

3、如果我方中標,我方將按照規定提交上述總價5%的銀行保函或上述總價10%的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企業出具的履約擔保書,做為履約保證金,共同地和分別地承擔責任。

4、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第11條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5、除非另外達成協議並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6、我方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的投標保證金與本投標書同時遞交。

投標單位:_________________(蓋章)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開户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產經營處整理)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5

致:_________________學院學生食堂

根據項目(採購編號:__________________)招標文件的要求,我投標人正式授權下述簽字人(姓名)代表投標人__________公司(投標單位名稱)和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本項目項目經理,提交投標文件1套(正本1份,副本2份)。我單位經研究接受招標採購單位招標文件提出的各項條件,此建築工程投標書製作,其有關內容分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經考察現場並仔細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招標文件、圖紙及相關資料全部內容後,我方願以最終報價人民幣(大寫)伍拾萬元整(小寫50元)的總價,並按上述招標文件、圖紙及相關資料的條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實施,完工和維修。其中文明施工費________元。

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開工日期即:_________________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至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____天(日曆日)內竣工並交付全部工程。工程質量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範合格標準。

如果我方中標,我方將按照規定提交履約擔保。

我方的金額為人民幣______元的投標保證金(現金)與本投標文件同時遞交。

我方同意本投標書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截止前一直對我方有約束力,且隨時按此投標書中標。

投標人同時宣佈同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已詳細審閲招標文件,將嚴格按照本項目招標文件的規定參與本次招標活動,保證報價文件不偏離招標文件的規定。

2、同意投標文件具有法律約束力,報價如被確定為中標報價,保證按招標文件的規定與採購人簽定合同。

3、保證所提供所有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並同意隨時按要求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與投標有關的任何證據或資料。

4、保證如被確認為成交人,能夠嚴格按照與採購人簽定合同的規定及時完成各項工作,並滿足採購人其他的合理要求。

5、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保證向採購代理機構支付總額人民幣壹萬元(¥10000元)的投標保證金,承諾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採購代理機構有權不予退還:_________________

(1)開標後,我方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

(2)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

(3)在收到中標通知後,我方未能按中標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和地點與採購人簽訂合同。

投標單位: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6

致:________________公司(招標方)

1、經研究貴方指定工程施工的圖紙、合同條件、説明書和建築工程清單之後,我們作為簽署人願按照上述圖紙、合同條件、説明書和建築工程清單,按________的金額,或按上述條件所確定的任何其他金額,承擔上述整個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

2、我們保證,如果我們的投標被接受,將在接到工程師的開工命令後的____天內開始本工程施工,並從上述本工程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算起,在____天內,建成並交付使用本合同中規定的整個工程。

3、如果我們的投標被接受,如有需要,我們將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須經你們認可),同我們一起負有連帶責任地承擔義務,按不超過上述指定金額10%的金額,根據須經你們認可的保證書條件,擔保照章履行合同。

4、我們同意在從規定的收到投標之日起的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將始終對我們具有約束力並可隨時被接受。

5、直到制訂並簽署了一項正式協議為止,本投標連同你們對其的書面接受,將成為我們雙方之間具有約束力的合同。

6、我們理解,你們並無義務必須接受你們所收到的價格最低的或其他任何投標。

簽名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資格經正式授權並代表___________簽署投標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證人(簽名):

地址:

職業: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7

土木建築工程投標書①

注:① 本投標書系國際顧問工程師聯合會會同國際建築與公共土木工程聯合會擬定。

致:____

先生們:

經研究上述指定工程施工的圖紙、合同條件、説明書和建築工程清單之後,我們作為簽署人願按照上述圖紙、合同條件、説明書和建築工程清單,按____(英鎊)的金額,或按上述條件所確定的任何其它金額,承擔上述整個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

2.我們保證,如果我們的投標被接受,將在接到工程師的開工命令後的____天內開始本工程施工,並從上述本工程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算起,在____天內,建成並交付使用本合同中規定的整個工程。

3.如果我們的投標被接受,如有需要,我們將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須經你們認可),同我們一起負有連帶責任地承擔義務,按不超過上述指定金額10%的金額,根據須經你們認可的保證書條件,擔保照章履行合同。

4.我們同意在從規定的收到投標之日起的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將始終對我們具有約束力並可隨時被接受。

5.直到制訂並簽署了一項正式協議為止,本投標連同你們對其的書面接受,將成為我們雙方之間具有約束力的合同。

6.我們理解,你們並無義務必須接受你們所收到的價格最低的或其它任何投標

____年____月____日籤

簽名____以____資格經正式授權並代表____簽署投標

(用印刷體大寫)

證人____地址____

地址____

職業____

附錄①

保單的金額(如果有)____英鎊

第三方保險的最低金額____英鎊

開工期限(從工程師的命令到開工)____天

竣工時間____天

規定的違約償金款項____每天____英鎊

獎勵金額(如果有)______

維護期____天

對直接成本金額調整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額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金的限額____英鎊

中期證書最低金額____英鎊

出具證書後的支付期限____天

根據本文件,我們,當事人和擔保人,茲具結向____②(下稱政府)承擔義務交納上述保證罰金,對此,我們本人,我們的繼承人、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和繼任人負有連帶責任;但是,在擔保人是幾個公司,作為共同擔保人的情況下,我們這些擔保人“連帶地”和“分別地”為上述罰金負責,只是為了允許對我們中間任何人或所有人提出聯合起訴或起訴,而為了所有其它目的,每一個擔保人各自與當事人一起負有連帶責任地對交納列入該擔保人名下的罰金承擔義務,可是,如果沒有指明責任限額,則責任限額就應是整個罰金款額。本義務的條件是,鑑於當事人簽訂了以上指明的合同;為此,如果當事人:

(a)在上述合同原訂的有效期間,和政府可能同意的任何其延長期間(無論是否通知擔保人)以及在任何根據合同所需要的擔保的有效期間,履行和完成上述合同中所規定的一切承擔事項、約定事項、條款、條件與協議,並且還履行和完成今後可能以上述合同做出的任何和所有經正式批准的修改中所規定的一切承擔事項、約定事項、條款、條件與協議,而擔保人謹此放棄得到關於這種修改的通知和權利;以及

(b)向政府繳納從當事人在本保證書為之提供保證的該施工合同進行中所支付的工資內徵收、扣除或預扣的政府規定徵税的全部金額:則上述義務即宣告無效。

當事人和擔保人已在上述日期在此保證書上簽字蓋章,以資證明。

注:①附錄為投標的組成部分。投標人應填寫此投標書和附錄裏的所有空白。

②此處填寫借款人的姓名__稱借款人為政府可能是不恰當的。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8

注:①?本投標書系國際顧問工程師聯合會會同國際建築與公共土木工程聯合會擬定。致:____

先生們:

4.我們同意在從規定的收到投標之日起的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將始終對我們具有約束力並可隨時被接受。

5.直到制訂並簽署了一項正式協議為止,本投標連同你們對其的書面接受,將成為我們雙方之間具有約束力的合同。

6.我們理解,你們並無義務必須接受你們所收到的價格最低的或其它任何投標

____年____月____日籤

簽名____以____資格經正式授權並代表____簽署投標

(用印刷體大寫)

證人____地址____

地址____

職業____

附錄①

保單的金額(如果有)____英鎊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額____英鎊

開工期限(從工程師的命令到開工)____天

竣工時間____天

規定的違約償金款項____每天____英鎊

獎勵金額(如果有)______

維護期____天

對直接成本金額調整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額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金的限額____英鎊

中期證書最低金額____英鎊

出具證書後的支付期限____天

注:

①附錄為投標的組成部分。投標人應填寫此投標書和附錄裏的所有空白。

②此處填寫借款人的姓名__稱借款人為政府可能是不恰當的。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9

土木建築工程投標書

注:① 本投標書系國際顧問工程師聯合會會同國際建築與公共土木工程聯合會擬定。致:____

先生們:

1.我們同意在從規定的收到投標之日起的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將始終對我們具有約束力並可隨時被接受。

2.直到制訂並簽署了一項正式協議為止,本投標連同你們對其的書面接受,將成為我們雙方之間具有約束力的合同。

3.我們理解,你們並無義務必須接受你們所收到的價格最低的或其它任何投標

____年____月____日籤

簽名____以____資格經正式授權並代表____簽署投標

(用印刷體大寫)

證人____地址____

地址____

職業____

附錄①

保單的金額(如果有)____英鎊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額____英鎊

開工期限(從工程師的命令到開工)____天

竣工時間____天

規定的違約償金款項____每天____英鎊

獎勵金額(如果有)______

維護期____天

對直接成本金額調整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額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金的限額____英鎊

中期證書最低金額____英鎊

出具證書後的支付期限____天

注:

①附錄為投標的組成部分。投標人應填寫此投標書和附錄裏的所有空白。

②此處填寫借款人的姓名__稱借款人為政府可能是不恰當的。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10

致:_________

經研究上述指定工程施工的圖紙、合同條件、説明書和建築工程清單之後,

1.我們作為簽署人願按照上述圖紙、合同條件、説明書和建築工程清單,按_________(英鎊)的金額,或按上述條件所確定的任何其它金額,承擔上述整個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

2.我們保證,如果我們的投標被接受,將在接到工程師的開工命令後的_________天內開始本工程施工,並從上述本工程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算起,在_________天內,建成並交付使用本合同中規定的整個工程。

3.如果我們的投標被接受,如有需要,我們將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須經你們認可),同我們一起負有連帶責任地承擔義務,按不超過上述指定金額10%的金額,根據須經你們認可的保證書條件,擔保照章履行合同。

4.我們同意在從規定的收到投標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將始終對我們具有約束力並可隨時被接受。

5.直到制訂並簽署了一項正式協議為止,本投標連同你們對其的書面接受,將成為我們雙方之間具有約束力的合同。

6.我們理解,你們並無義務必須接受你們所收到的價格最低的或其它任何投標。

簽名:_________

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11

發包人:江蘇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  乙方承包甲方位於____縣海洋____區匯聯鋁業回填土方工程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工程名稱  江蘇XX公司工地工程項目之土方回填工程  

二、承包方式及範圍  

1、包工包料、包機械、包質量、保安全、包文明施工  

2、乙方提供土方(小塊風化石)、運輸(自卸車)、推土機  到甲方工地回填,甲方提供的回填區域:匯聯廠房長300 寬  

三、合同工期  整個項目土方回填總工期共月至________年月____日止(包括法定節假日),如遇大雨等人力不  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工期順延。  

四、回填土方質量要求  

1、土料:小塊風化石  

2、 回填土方中的風化石塊直徑不宜大於釐米,大於  釐米的風化石塊量不得大於土方總量的千分之零點五。  

3、回填土方必須經推土機平整壓實,土質及回填質量應得  到甲方認可。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承包單價元 3(含税價),綜合報價包含土方工料費、運輸費及按要求回填平整壓實的費用,運輸距離不作為承包價格的計量因素。  

2、工程價款支付:工程期間甲方無需付款,為乙方全墊資,工程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後  

六、施工要求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指定地點回填,回填土方質量必須經過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認可方可回填,並須保證土方運輸的連續性。  

2、在回填過程中,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和檢查。  

3、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應對其現場操作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並配齊全套勞動保護用品。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員傷亡(含第三者)或甲方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七、違約  

1、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終止合同,均屬單方違約,毀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回填地坪後的絕對標高應達到甲方要求,若達不到甲方要求的回填高度,甲方按實量給予扣減。  

3、乙方應按期完工,每延遲一天,付合同總價款5%違約金。  

八、爭議  如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縣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付清後失效。  甲方:江蘇XX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12

發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施工:

一、承包項目概況及名稱:

1、建設單位:永州市九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古丈縣分公司

2、項目名稱:古丈縣太陽城藍庭國際竹溪苑4#商住樓

3、建設地點:古丈縣太陽城

二、承包方式:分項包工

1、外牆抹灰3單元按外牆面積不除洞按每平方米計算單價18元/m不包放線、打灰、定點、上料、拉網。只粉天溝之外以下的。

2、粉完1跑結80%,2跑按100%,以次類推,全部完工以後,5天內全部付清以上工程款。

3、質量問題,橫平豎直、陰陽角垂直,當場施工員看好為準,過後概不負責。

①立面垂直度誤差每10米超過5毫米。

②表面平整度誤差每10米不超過5毫米。

③陰陽角方正誤差每10米不超過5毫米。

4、乙方按照甲方已定好的點放好的線施工,否則出現質量問題乙方不負責任。

5、滴水線(槽)、外檐、門窗、洞口有排水要求的部位應做滴水線(槽 )、窗台板,空調板。

6、人員進場按每人每天100元計算,3天一次預支伙食費。

7、如中途預支工程款不到位,乙方有權停工,後果甲方自負。

8、乙方人員到位後甲方付乙方人員來時車費(每人100元)按排住宿。

9工地使用的所有工具都由甲方提供(鋁合金、鐵鍬、鈀子、斗車、夾板、沙板、灰桶、鐵錘、鑿子。)

10、乙方不負責施工洞及其它掃尾工程能做的必須做。牆壁開鑿和補磚乙方不負責。

11、完工後,乙方不負責清掃場地。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13

委託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民法典》,甲、乙雙方就乙方為甲方處理 生活污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委託乙方服務內容:  

1、廢水量:全年平均每天9 噸;  

2、廢水接入方式,甲方通過管道將廢水送至乙方。  

二、乙方服務形式  

1、按時按量按質接收甲方生活污水;  

2、處理受納的污水,並確保達到國家標準與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要求;  

3、按政府主管部門指定的位置和方式排放處理達標後的廢水及安全處置廢水處理污泥。  

三、雙方責任  

1、乙方對甲方按時按量按質接納的污水的環保達標和排放負完全的責任;  

2、甲方按本合同及雙方達成的其它補充協議按時足額支付給乙方廢水處理費用;  

四、服務費用  

1、甲方按 元噸水逐月支付廢水處理運行費。每月5號前乙方應將廢水量及綜合服務費總額核算清楚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10號前將運行費用足額劃到乙方賬户。  

2、合約期內物價指數有較大變動(如水、電、其它商品等價格上漲),經雙方協商後可調整廢水處理運行費。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更改或補充合同,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合同經雙方法人簽字與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工程合同 篇10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____市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實行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經甲方研究,同意將 建設項目委託給乙方實施代建,按照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各方責權,現就代建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概算)投資:  

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二、工程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  

三、質量標準: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建委下達的9號文中項目計劃投資數的 %作為乙方的代建費。計人民幣 萬元。  

五、組成合同的文件  

1、合同協議書和合同條件;  

2、項目建設委託書;  

3、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本件。  

六、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乙方支付工程代建費。  

七、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文件議定範圍內的工程代建工作。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甲乙雙方簽定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14

第一條 責任範圍

本公司對承保的建築工程,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和費用,根據保單明細表規定,負責賠償:(1)洪水、潮水、水災、地震、海嘯、暴雨、風暴、雪崩、地崩、山崩、凍、冰雹及其他自然災害;(2)雷電、水災、爆炸;(3)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4)盜竊;(5)工人、技術人員缺乏經驗、疏忽、過失、惡意行為;(6)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引起的事故;(7)除本條款第二條除責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預料和突事故。

發生上述損失事故後,現場的必要清除費用,本公司也可賠償,但以不超過附表列明的保險金額為限。

第二條 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1)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和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2)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衝突、沒收、徵用、罷工、暴動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3)核反應、輻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4)自然磨損、氧化、鏽蝕;(5)錯誤設計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6)換置、修理或矯正標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支付的費用;(7)非外力引起的機械或電器裝置的損壞或建築用機器、設備、裝置失靈;(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9)各種後果損失如罰金、耽誤損失、喪失合同;(10)文件、賬簿、票據、現金、有價證券、圖表資料的損失;(11)保單中規定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12)領有公區運輸用執照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13)盤點貨物當時發現的短缺;(14)本公司建築工程第三者責任險條款規定的責任範圍和除外責任。

第三條 保險期限

本保險在保單列明的建築期限內自投保工程動工日或自被保險項目被卸至建築工地時起生效,直至建築工工程完畢經驗收時終止。但本保險的最晚終止期應不超過保單中所列明的終止日期。保險期限的擴展,必須事先獲得本公司的書面同意。

第四條 保險金額

建築工程應為保險標的建築完成時的總價值,包括運費、安裝費、關税等。建築用機器、設備、裝置應按重置價值計算。其他承保項目應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額。

第五條 被保險人的義務

一、被保險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發生意外事故,對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並付諸實施。

二、發生本保險單承保的損失事故後,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用書面提供詳細經過。

三、為便於調查,被保險人在檢驗損失前應保護事故現場。

四、為防止損失擴大,被保險人應採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將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對有益的合理措施費用,本公司可予以償付。但本項費用和賠款總額以不超過受損的被保險項目保額為限。

五、保險內容如有變化(如保險項目有增減、工程期限縮短或延長、保險金額應調整等),被保險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批發手續。

六、被保險人及其代表對上述規定的義務,如故意不執行,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 索賠和賠款

一、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索賠時,應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證明單據,作為索賠依據。

二、本公司的賠款以恢復投保項目受損前的狀態為限,受損項目的殘值應予扣除。

三、賠款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損項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總賠款金額不得超過保單規定的保險金額。

四、保險金額如低於本條款第四條規定的數額,其差額視為被保險人所自保,本公司僅按保險金額與本條款第四條規定數額的比例賠償。

五、本公司賠付損失後,如需恢復原保險金額,該恢復部分應另交原保險費率按日計算的保費。

六、本保險單負責賠償的損失、費用或責任,如另有別家公司保險的存在,不論為被保險人或他人所投保,或不論該保險賠償與否,本公司僅負責按比例分擔賠償的責任。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15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湖畔護坡工程承包項目發包給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護坡全長按________米計算。

第二條:施工方案

1、護坡

(1)、基底寬________米,厚________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為________米,受力部分需冷拉絲磚帶,外牆做磋沙(水泥標號為42.5,磚要好質量的青磚或紅磚)。

(2)、拆除廁所旁房屋三間,作進出路。

(3)、完工後做圍牆10米左右。

(4)、牆與岸間的空隙用泥土夯實,並在牆上加適量的漏水管。

第三條: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為________日,暫定於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後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為________元。

3、付款方式:竣工驗收後付________元,除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質保金外,剩餘部分________付,質保金一年滿後付清(時間按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合同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幫助協調施工現場的臨時用水、用電等事宜。

第六條:乙方義務

1、承包人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處理日常相關事宜,確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穩定。

2、承包人必須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轉包他人。

第七條: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凡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內容,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雙方在 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 份,上方各執一份,上交 份。

發包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16

僱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説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説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_____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單數與複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複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註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註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説的轉包。

合同的範圍

第五條?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説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7.圖紙的保管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説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並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並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僱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_____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僱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_____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僱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僱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儘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於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則應支付由於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於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採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並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於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後,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儘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並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於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並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並在其後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並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於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後,儘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後不得再僱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並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僱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僱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於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僱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僱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儘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並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於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僱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鑽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鑽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築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於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衞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衞、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於良好的狀態,並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於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並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僱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_____、_____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_____、騷動或騷擾,或者是僱主使用或佔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於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於並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_____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僱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於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僱主和承包人得到_____的範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於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_____。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_____。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説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於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並非承租人或佔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僱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佔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僱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於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僱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於説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範圍。

23.由僱主給以賠償

(2)僱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_____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並非由於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僱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僱主的任何僱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_____。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額

(2)此項_____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並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_____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本工期_____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_____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並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築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僱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並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並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僱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於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_____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税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僱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於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樑,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_____並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儘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於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並使該公路和橋樑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水路運輸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併為僱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僱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僱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於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僱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僱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餘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並處於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僱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僱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並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僱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衞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分包人遵守事項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於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説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僱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於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並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製造或製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並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僱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並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於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並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_____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製造或製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僱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製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工作,並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打開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並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並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並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並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僱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於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於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後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後,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並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屬於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佔用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説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並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後或這種情況出現後的28天內,或其後儘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於任何通常採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並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於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於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僱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_____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僱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並已由僱主佔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後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佔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後儘快交付給僱主時,處於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後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於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於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於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並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於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並且為此目的或由於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並非由於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於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築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於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後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於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於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於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後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後(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後)已儘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於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於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於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後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後,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築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並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於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儘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儘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儘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於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准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設備的撤離等

僱主對設備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設備的再輸出

海關放行

(5)僱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税或其它進口税、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規章制度、管理條件,決不允許酗酒、賭博、偷盜、打架鬥毆。如有上述現象發生,甲方將視情節輕重,處以__________到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清除出工地並交當地公安部門處理。

4.4.7乙方派項前進同志為工地代表,全權處理乙方施工中的一切事務,乙方代表必須常駐現場,並積極配合項目部人員做好各項檢查。有事離開現場必須請假徵得同意,安排好工作後方可離開,超出處以__________元∕天罰款,擅自離開工地者,處以________元∕天罰款。

4.4.8乙方內部的事情由乙方自行解決,乙方必須以自己當地的施工隊伍為主,進場施工的一切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如因手續不全發生的後果,乙方自負。

4.4.9乙方選派施工人員必須是適合從事體力勞動,凡高血壓、心臟病、年齡(男同志超過60週歲(含60週歲)的工人,女同志超過50週歲(含50週歲)的工人)不得施工作業,其中女同志比例不得超過總人數的10%。

五、乙方工作內容要求事項

5.1各牆面基層處理、澆水濕潤等一切準備工作。

5.2施工區域內按水平線標準設置灰餅或支模。

5.3混凝土澆築要振搗密實,有防水的地面,一定要注意成品保護,不得隨意損壞防水,施工過程含材料的上下料、運輸、振搗、收面層、灑水養護、分格縫的切割、鋼筋的調直和綁紮。

5.4施工通道的臨時腳手架的搭設。

5.5排水溝修粉成型、找坡等施工的一切工序,以及清理工作。

5.6具體工作內容按乙方承包範圍。

六、質量要求面層收光時必須用機械處理(考慮到停車場為環氧地坪)工程施工質量逐層評定,必須符合現行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要求。

6.1混凝土澆築應一次成型,且結合牢固,無空鼓、裂縫。

6.2面層收光、不得有裂紋、脱皮、起砂等現象。

6.3護角角鋼和排水溝角鋼應順直、平整,不得彎曲變形。

6.4分格縫的設置及線條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寬度和深度應均勻。

6.5面層的坡度應符合圖紙及規範要求,不得有倒泛水現象和積水現象。

6.6地坪平整度≤4mm驗收,標準按《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驗收。

6.7其餘應滿足甲方技術交底要求。

6.8乙方服從建設單位、監理、現場施工技術人員、項目部及公司領導的驗收。

6.9如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項驗收不合格,乙方必須返工,返工所發生的人工及材料費和所牽連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10每個施工段結束時,由甲方驗收後方可進行下個區域的施工,乙方必須隨做隨清、料盡場地清,且負責對成品的清理和保護,如不及時清理乾淨,甲方有權派其他人員清理,發生的人工按_____________元∕小時計算,並處以_____________元∕次罰款,因此而造成的材料浪費由乙方負責,該費用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獎罰措施

7.1乙方必須服從總進度計劃的要求,只能提前不能逾期。如由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將處_____________元∕天罰款。

7.2因乙方操作不當,造成粉刷層空鼓,開裂或粉刷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等級造成返工,其材料費、人工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處_____________元∕天罰款,如因此而延誤工期,將按約處罰。

7.3乙方人員如有上班不戴好安全帽、穿拖鞋、硬底鞋、赤腳及其他違規行為的,甲方按規定予以_____________元∕次罰款。

7.4所有工程用水泥、砂等材料進場後乙方必須對數量進行簽字確認後採取領發料制度。甲方按國家現行定額進行核算,超出定額用量部分由乙方負責。決算時從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5乙方人員應嚴格執行項目部的各項規定,不得有違規及偷盜現象發生,若發生將按發生後果的10倍進行處理。

八、其他

8.1大型電動工具、拖車由乙方自帶

8.2撬、泥桶、直尺、刮尺、靠尺、鐵板、灰抄、線垂、麻線、電錘、鑽頭等小型工具均由乙方自行購買、自行保管,其費用已經包括在承包單價中。

8.3本協議書未及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定再行簽訂補充協議。

8.4在施工中如發生對乙方的處罰情況,經甲方按實際情況經施工員(質檢員)、現場管理、項目經理簽字蓋章生效並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8.5乙方應按國家規定妥善處理好工人工資發放問題,乙方在領取工程款時必須提供同等數額的工人工資表,否則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款,若發現乙方未付工人工資時,甲方有權直接將工資支付給乙方工人。

8.6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賬目結清後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代表)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18

建築工程一切險_____條款

第一條 責任範圍

本公司對承保的建築工程,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和費用,根據保單明細表規定,負責賠償:

(1)洪水、潮水、水災、地震、海嘯、暴雨、風暴、雪崩、地崩、山崩、凍、冰雹及其他自然災害;

(2)雷電、水災、爆炸;

(3)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

(4)_____;

(5)工人、技術人員缺乏經驗、疏忽、過失、惡意行為;

(6)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引起的事故;

(7)除本條款第二條除責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預料和突事故。

第二條 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被_____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和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

(2)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衝突、沒收、徵用、_____、_____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

(3)核反應、輻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

(4)自然磨損、氧化、鏽蝕;

(5)錯誤設計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

(6)換置、修理或矯正標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支付的費用;

(7)非外力引起的機械或電器裝置的損壞或建築用機器、設備、裝置失靈;

(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

(9)各種後果損失如罰金、耽誤損失、喪失合同;

(10)文件、賬簿、票據、現金、有價證券、圖表資料的損失;

(11)保單中規定應由被_____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12)領有公區運輸用執照的_____、船舶和飛機的損失;

(13)盤點貨物當時發現的短缺;

(14)本公司建築工程第三者責任險條款規定的責任範圍和除外責任。

第三條 _____期限

本_____在保單列明的建築期限內自投保工程動工日或自被_____項目被卸至建築工地時起生效,直至建築工工程完畢經驗收時終止。但本_____的最晚終止期應不超過保單中所列明的終止日期。_____期限的擴展,必須事先獲得本公司的書面同意。

第四條 _____金額

建築工程應為_____標的建築完成時的總價值,包括運費、安裝費、關税等。建築用機器、設備、裝置應按重置價值計算。其他承保項目應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額。

第五條 被_____人的義務

一、被_____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發生意外事故,對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並付諸實施。

二、發生本_____單承保的損失事故後,被_____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用書面提供詳細經過。

三、為便於調查,被_____人在檢驗損失前應保護事故現場。

四、為防止損失擴大,被_____人應採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將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對有益的合理措施費用,本公司可予以償付。但本項費用和賠款總額以不超過受損的被_____項目保額為限。

五、_____內容如有變化(如_____項目有增減、工程期限縮短或延長、_____金額應調整等),被_____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批發手續。

第六條 索賠和賠款

一、被_____人向本公司索賠時,應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證明單據,作為索賠依據。

二、本公司的賠款以恢復投保項目受損前的狀態為限,受損項目的殘值應予扣除。

三、賠款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損項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總賠款金額不得超過保單規定的_____金額。

四、_____金額如低於本條款第四條規定的數額,其差額視為被_____人所自保,本公司僅按_____金額與本條款第四條規定數額的比例賠償。

五、本公司賠付損失後,如需恢復原_____金額,該恢復部分應另交原_____費率按日計算的保費。

六、本_____單負責賠償的損失、費用或責任,如另有別家公司_____的存在,不論為被_____人或他人所投保,或不論該_____賠償與否,本公司僅負責按比例分擔賠償的責任。

第七條 爭議

被_____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本_____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達不成協議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建築工程第三者責任險條款

第八條 本保單所保的建築工程,在_____期限內,因發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鄰近地區的第三者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_____人負責時,以及被_____人因此而支付的訴訟費用和事先經本公司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費用,均可由本公司負責賠償。

第九條 本公司對每一事故的賠償金額以根據法律或政府有關部門裁定的應由被_____人償付的數額為準,但不能超過本保單列明的賠償限額。

被_____人或其代表未經本公司的書面同意,不能作出任何承諾、出價、約定、付款或賠償。

第十條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賠償責任

(1)明細表列明的應由被_____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2)_____人和其他承包人在現場從事工程有關工作的職工的人身傷亡和疾病;

(3)被_____人及其他承包人或他們的職工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財產的損失;

(5)領有公區運輸用執照的_____、船舶和飛機造成的事故;

(6)被_____人根據與他人的協議支付的賠償或其他款項。

本條款為本公司建築工程一切險的附加條款。

建築工程一切險投保申請書

本申請書由投保人如實和儘可能詳盡地填寫並簽字後作為向承保人投保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依據。本申請書為該工程_____單的組成部分。

順序號

工程關係方

姓名和地址

是否被_____人

1

所有人

承包人

轉承包人

其他關係方

2

工程名稱及地點

3

工程期限

首批被_____項目運至工地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

物質損失投保項目和投保金額

投保項目

投保金額

免賠額

建築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材料)

(2) 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項目

(3) 包裝工程項目

(4) 建築用機器、裝置及設備(另附清單)

(5) 場地清理費

(6) 工地內現成的建築物

(7) 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財產(列明名稱)

5

物質損失總投保金額

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危險種類

賠償限額

免賠額

地震、海嘯

洪水、暴雨、風暴

6

工程詳細情況

體積:長、高、深度、層數、地下室層數

地基施工方法、挖掘深度

主體工程施工方法

建築材料

拆除項目

7

工地及附近自然條件情況

地形特點

地質及底土條件

地下水水位

最近的河、湖、海的名稱、距離和以往最低、一般和最高水位

以往最大降雨量記錄

以往遭受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記錄

8

是否投保第三者責任如是,請列明下列各項:

(1) 每次事故的賠償限額有免賠額

賠償限額    免賠額

A 人身傷害

每人

B 財產損失

(2)總賠償限額

9

是否投保證期_____,如是,請列明保證期期限:

10

被_____人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_____公司投保與本工程有關的_____如是,請列明_____公司名稱、_____種類、_____金額和主要_____條件:

請隨同本申請書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     投保人簽章

(2)承包金額明細表

(3)工程設計書

(4)工程進程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地地質報告

(6)工地略圖     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一切險_____單

_____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公司根據投保人第____________號申請書,在投保人繳付約定的_____費後,同意按本_____單條款、附加條款及批單的規定以及明細表所列項目及條件承保建築工程切險,特立本_____單為憑。

明細表

投保人姓名和地址:

被_____人,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建築工程名稱和地點:

物 質 損 失

保 險 項 目

保 險 金 額

免 賠 額

1.建築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物料)

2.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項目

3.安裝工程項目

4.建築用機器、裝置及設備(另附清單)

5.場地清理費

6.工地內現成的建築物

7.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財產

物質損失總_____金額:

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危 險 種 類

賠 償 限 額

免 賠 額

地震、海嘯

洪水、暴雨、風暴

第三者責任險

_____項目

賠償限額

免賠額

1.人身傷害

每 人

總 額

2.財產損失

總賠償限額:

_________每次事故引起的損失的_____限額

保 險 期 限

建築期限:自年 月 日起

至年 月 日止

加保的保證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_____費總額:

附加條款及/或批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投保申請書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單簽發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 每次事故引起的損失的賠償限額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19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雙方經過充分協商,訂立本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建設地點: 

二、 產品供應:

1、具體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實際需要數量為準。乙方應在接到電話通知之日起的第2日內將貨物運到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須達到本合同驗收標準,否則視為不合格產品,甲方不予計量。

2、產品型號及規格:鋼筋混凝土排水管內徑300mm,長2.15m;污水蓋子;雨水蓋子;雨水鼻子。

三、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貨時間:由甲方電話通知,按工程進度所需數量到場.

2、交貨地點:由乙方負責運至芙蓉別院項目工地,甲方自行卸載。

四、價格、結算和付款方式:

1、乙方供貨價格:排水管80元/根,暫定200根,暫定總價為:16000元(大寫:壹萬陸千元);污水蓋子輕型80元/套,暫定50套,暫定總價為4000元(肆仟元);雨水蓋子50元/套,暫定20套,暫定總價:1000元(壹仟元)。暫定合同總價為21000元(貳萬壹仟元)。

2、結算以實際供貨數量現場簽證單據為準計算,到貨時,以甲方工作人員清點到貨合格產品數量簽字為準。

3、付款方式:

甲方不支付乙方預付款,貨物全部到場驗收合格,乙方憑全額國家税務局通用發票,甲方以轉賬方式10個工作日支付全款。

注:1)上述單價在合同期限內不得因市場行情波動而變化,上述單價已包括到交貨點的運輸費用、運輸中的損耗費用、材料檢測費用;運輸費、運輸損耗費、材料檢測費等不可另行追加計算。

2)裝卸費:乙主負責裝貨所有費用。

3)最終結算數量按甲方實際簽收到的合格產品數量為準。

五、技術要求:

1、乙方應嚴格要求按照相關國家質量技術標準製作生產,不符合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包單位及甲方要求的,乙方必須清除現場,甲方不予計量。

2、乙方應隨每批產品提供《產品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報告》、《產品質量保證書》

六、驗收標準: 按國家相關質量技術標準驗收,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須表面光滑、無蜂窩、麻面、裂縫、漏筋,管道接口無損傷無斷裂。

七、乙方工作:

1、準時將甲方所需貨物按時按量送至合同約定地點,並保證產質量。

2、甲方只負責以合同單價支付經驗收合格產品並由甲方簽字確認產品數量貨款,在此之間因貨物產生的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供貨期間乙方相關工作人員人生安全及行為均與甲方無關,乙方相關工作人員做出違反有關規定及法律的行為,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1、乙方要保證甲方供貨需求,按時按需供貨,乙方遲延交付貨物的,每遲延一日,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百分之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百分之叁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按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交付義務。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賠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十、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單價為含税價。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自雙方簽章後生效,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20

甲方:(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發包方)

乙方:(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承包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範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的法律(本條主要是用於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 圖紙(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 工程進度計劃

第七條 工程監督(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 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 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 工程驗收第

十一條 決算第

十二條 保修第

十三條 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當事人各執__份。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2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在地熱鑽井工程施工和經濟活動中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項目批准單位:  

第二條 工程技術要求  

1、設計井深:米  2

3、施工須遵照國家或行業有關規範、本合同規定、《地質設計》和《工程施工設計》等文件執行。  

4、乙方提供能夠鑽探  

第三條 承包範圍  地質、鑽井工程設計、鑽前工程準備、鑽井施工工程、鑽井施工所用各種材料、測井作業、固井作業、氣舉洗井試水。  

第四條 工程造價  元米,工程承包總額預計為:  人民幣大寫 整(此工程承包總額不包括按合同應由甲方承擔的其它費用)。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辦理所有與該工程有關的手續,並提供該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或設計。  

(2)負責做好施工現場勘察工作,保證井場天空、地面、地下無影響工程施工的人為障礙物,同時做好施工現場“三通一平”的工作。  

(3)施工期間負責指派現場代表和工程監理人員,協調日常事務和工程監理工作。  

(4)負責解決從設備、人員進場到撤離現場及施工的過程中涉及環保、環衞、機械噪音擾民等問題。  

(5)根據合同、工程設計,監督檢查乙方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和工程資料的錄取。  

(6)根據本合同要求及地質施工設計進行工程各工序中間檢查及完井驗收。  

(7)甲方負責提供施工所需的生產及生活用電用水,費用由甲方承擔。  

(8)負責提供施工場地和人員食宿住地(具體位置由甲、乙雙方現場踏斟協商確定)。  

(9)乙方完井後洗井和抽水期間有大量污水排出,甲方應妥善安排好排污位置,並負責協調各方關係,以便順利排污,排污條件滿足每小時60方。  

(10) 及時支付工程款項。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鑽機的基礎修築工作,做好排棄泥漿坑槽和排水管線的設置,按甲方指定地點排水。  

(2)在甲方為乙方提供就近供水供電接口後,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水電管線以及安裝施工。  

(3)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或施工設計)資料,進行具體地質和工程設計,在開鑽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提供給甲方各二份。經甲方及監理認可後實施。  

(4)負責施工人員、設備、物資的安全技術管理及現場文明施工。  

(5)完井驗收後戴好井口帽,進行臨時封閉。  

(6)乙方在施工中應解答甲方提出的詢問。  

(7)乙方須嚴格按有關規範設計施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取全、取準各項地質、工程資料,保證工程竣工現場驗收合格後,乙方將全部地質、工程資料轉交給甲方(二套)。  

(8)乙方必須在有關國家規範、工程設計及本合同規定範圍內組織施工,保證施工進度、工程質量以及材料質量。  

(9)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及事故責任。  

(10)在施工中,乙方因場地限制,沉砂池容積不足而需擴大場地時,甲方應提供足夠的施工場地;完工後的泥漿及沉砂乙方不再另行處理。  

第六條 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自開鑽之日起天。  

2、工程完工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及時進行現場驗收。  

3、如遇下列情況,工期可以順延。  

(1)因甲方原因現場生產、生活用水、非生產用電停止使用超過24小時後;  

(2)乙方在鑽井施工中由於地質情況異常、可鑽性極差導致鑽時過高,或遇到破碎、斷裂地層致使正常施工嚴重受阻或因此發生事故及井下複雜情況,乙方須及時通告甲方監理並提交書面報告,工期順延;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付款;  

(4)甲方未完成本合同規定應承擔的義務;  

(5)不可抗力因素。  

第七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  

1、乙方應嚴格按設計施工,確保工程質量,並接受監理人員的監督,對出現的問題和違章作業,甲方有權提出整改意見,在現有技術裝備條件下,乙方應做出相應的整改措施,達到甲方正當要求。  

2、鑽井作業屬於大型機具連續作業的特種建築工程安裝行業,具有高風險性。在施工中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有關技術措施並組織施工,但在重大技術措施(指井身結構的確定與變化、固井方案等)的實施及調整時,乙方須將技術措施細則及時通知甲方,在甲方監理人員無異議後方可實施 。  

3、在鑽井施工中一旦出現井下事故,乙方須作緊急處理並立即向甲方監理人員彙報事故的原因和採取的措施。  

4、完井驗收:雙方在洗井、試水作業、抽水試驗完成後即可進行現場驗收,甲、乙、監理及管理部門四方以簽定的合同作為驗收依據,驗收後一個月內乙方將全部資料交給甲方。53。  

第八條 工程費用的支付和結算  

1、結算方式:  銀行轉帳或現金結算。如增加或減少進尺,甲方以實際進尺對乙方結算。  

2、付款方法:  

(1)乙方設備到場後,開鑽前甲方付給乙方總工程款的%。  

(2)二開前,甲方付給乙方總工程款的%。  

(3)設計井深,甲方付給乙方總工程款的%。  

(4)完井驗收後____日內,甲方付給乙方除5%質量保證金外的所有餘款。  

(5)完井驗收後________年,如無質量問題甲方付給乙方5%質保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合同規定保證鑽井施工工程質量,因鑽井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工程款到位不及時,造成停等,每耽誤一天,由甲方按每天15000元標準支付乙方等待費。  

3、完井驗收後,沒有按合同要求支付餘款,甲方按應付金額每日千分之五承擔違約滯納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22

甲方:___

乙方: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範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的法律(本條主要是用於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 圖紙(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 工程進度計劃

第七條 工程監督(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 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 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 工程驗收

第十一條 決算

第十二條 保修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當事人各執__份。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

甲方:___

乙方:___

年月日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23

建築工程一切險保險合同建築工程一切保險條款

第一條 責任範圍

本公司對承保的建築工程,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和費用,根據保單明細表規定,負責賠償:(1)洪水、潮水、水災、地震、海嘯、暴雨、風暴、雪崩、地崩、山崩、凍、冰雹及其他自然災害;(2)雷電、水災、爆炸;(3)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4)盜竊;(5)工人、技術人員缺乏經驗、疏忽、過失、惡意行為;(6)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引起的事故;(7)除本條款第二條除責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預料和突事故。

發生上述損失事故後,現場的必要清除費用,本公司也可賠償,但以不超過附表列明的保險金額為限。

第二條 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1)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和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2)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衝突、沒收、徵用、罷工、暴動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3)核反應、輻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4)自然磨損、氧化、鏽蝕;(5)錯誤設計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6)換置、修理或矯正標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支付的費用;(7)非外力引起的機械或電器裝置的損壞或建築用機器、設備、裝置失靈;(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9)各種後果損失如罰金、耽誤損失、喪失合同;(10)文件、賬簿、票據、現金、有價證券、圖表資料的損失;(11)保單中規定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12)領有公區運輸用執照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13)盤點貨物當時發現的短缺;(14)本公司建築工程第三者責任險條款規定的責任範圍和除外責任。

第三條 保險期限

本保險在保單列明的建築期限內自投保工程動工日或自被保險項目被卸至建築工地時起生效,直至建築工工程完畢經驗收時終止。但本保險的最晚終止期應不超過保單中所列明的終止日期。保險期限的擴展,必須事先獲得本公司的書面同意。

第四條 保險金額

建築工程應為保險標的建築完成時的總價值,包括運費、安裝費、關税等。建築用機器、設備、裝置應按重置價值計算。其他承保項目應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額。

第五條 被保險人的義務

一、被保險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發生意外事故,對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並付諸實施。

二、發生本保險單承保的損失事故後,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用書面提供詳細經過。

三、為便於調查,被保險人在檢驗損失前應保護事故現場。

四、為防止損失擴大,被保險人應採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將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對有益的合理措施費用,本公司可予以償付。但本項費用和賠款總額以不超過受損的被保險項目保額為限。

五、保險內容如有變化(如保險項目有增減、工程期限縮短或延長、保險金額應調整等),被保險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批發手續。

六、被保險人及其代表對上述規定的義務,如故意不執行,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 索賠和賠款

一、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索賠時,應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證明單據,作為索賠依據。

二、本公司的賠款以恢復投保項目受損前的狀態為限,受損項目的殘值應予扣除。

三、賠款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損項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總賠款金額不得超過保單規定的保險金額。

四、保險金額如低於本條款第四條規定的數額,其差額視為被保險人所自保,本公司僅按保險金額與本條款第四條規定數額的比例賠償。

五、本公司賠付損失後,如需恢復原保險金額,該恢復部分應另交原保險費率按日計算的保費。

六、本保險單負責賠償的損失、費用或責任,如另有別家公司保險的存在,不論為被保險人或他人所投保,或不論該保險賠償與否,本公司僅負責按比例分擔賠償的責任。

第七條 爭議

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本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達不成協議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建築工程第三者責任險條款

第八條 本保單所保的建築工程,在保險期限內,因發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鄰近地區的第三者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責時,以及被保險人因此而支付的訴訟費用和事先經本公司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費用,均可由本公司負責賠償。

第九條 本公司對每一事故的賠償金額以根據法律或政府有關部門裁定的應由被保險人償付的數額為準,但不能超過本保單列明的賠償限額。

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未經本公司的書面同意,不能作出任何承諾、出價、約定、付款或賠償。

第十條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賠償責任:(1)明細表列明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2)保險人和其他承包人在現場從事工程有關工作的職工的人身傷亡和疾病;(3)被保險人及其他承包人或他們的職工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財產的損失;(4)由於震動、移動或減弱支撐而造成的其他財產、土地、房屋的損失或由於上述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5)領有公區運輸用執照的車輛、船舶和飛機造成的事故;(6)被保險人根據與他人的協議支付的賠償或其他款項。

本條款為本公司建築工程一切險的附加條款。

建築工程一切險投保申請書

本申請書由投保人如實和儘可能詳盡地填寫並簽字後作為向承保人投保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依據。本申請書為該工程保險單的組成部分。

┏━━┯━━━━━━━━━┯━━━━━━━━━┯━━━━━━━━━━━━━━┓

┃順序│工程關係方

│姓名和地址

│是否被保險人

┃號 │

┠──┼─────────┼─────────┼──────────────┨

│所有人

├─────────┼─────────┼──────────────┨

│承包人

┃ 1 ├─────────┼─────────┼──────────────┨

│轉承包人

├─────────┼─────────┼──────────────┨

│其他關係方

┠──┼─────────┼─────────┼──────────────┨

┃ 2 │工程名稱及地點

┠──┼─────────┴─────────┴──────────────┨

工程期限

├───────────────────┬──────────────┨

┃ 3 │首批被保險項目運至工地日期

├───────────────────┼──────────────┨

│建築期限

│自

│至

┠──┼───────────────────┴──────────────┨

物質損失投保項目和投保金額

├────────────────────────┬─────┬───┨

投保項目

│投保金額 │免賠額┃

├────────────────────────┼─────┼───┨

│(1) 建築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材料)

┃ 4 │(2) 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項目

│(3) 包裝工程項目

│(4) 建築用機器、裝置及設備(另附清單)

│(5) 場地清理費

│(6) 工地內現成的建築物

│(7) 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財產(列明名 │

稱)

┠──┼────────────────────────┴─────┴───┨

│物質損失總投保金額

├──────────────────────────────────┨

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

┃ 5 │

│賠償限額 │免賠額

├──────────────────────┼─────┼─────┨

│地震、海嘯

├──────────────────────┼─────┼─────┨

│洪水、暴雨、風暴

┠──┼──────────────────────┴─────┴─────┨

工程詳細情況

├────────────────────┬─────────────┨

│體積:長、高、深度、層數、地下室層數

├────────────────────┼─────────────┨

│地基施工方法、挖掘深度

┃ 6 ├────────────────────┼─────────────┨

│主體工程施工方法

├────────────────────┼─────────────┨

│建築材料

├────────────────────┼─────────────┨

│拆除項目

┠──┼────────────────────┴─────────────┨

工地及附近自然條件情況

├────────────────────┬─────────────┨

│地形特點

├────────────────────┼─────────────┨

│地質及底土條件

├────────────────────┼─────────────┨

┃ 7 │地下水水位

├────────────────────┼─────────────┨

│最近的河、湖、海的名稱、距離和以往最低、│

│一般和最高水位

├────────────────────┼─────────────┨

│以往最大降雨量記錄

├────────────────────┼─────────────┨

│以往遭受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記錄

┠──┼────────────────────┴─────────────┨

│是否投保第三者責任如是,請列明下列各項:

│(1) 每次事故的賠償限額有免賠額

┃ 8 │

賠償限額

免賠額

│a 人身傷害

每人

│b 財產損失

│(2)總賠償限額

┠──┼──────────────────────────────────┨

┃ 9 │是否投保證期保險,如是,請列明保證期期限:

┠──┼──────────────────────────────────┨

┃10│被保險人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與本工程有關的保險如是┃

│,請列明保險公司名稱、保險種類、保險金額和主要保險條件:

┗━━┷━━━━━━━━━━━━━━━━━━━━━━━━━━━━━━━━━━┛

請隨同本申請書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

投保人簽章

(2)承包金額明細表

(3)工程設計書

(4)工程進程表

_________________

(5)工地地質報告

(6)工地略圖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建築工程一切險保險單

保險單號__________

保險公司根據投保人第______號申請書,在投保人繳付約定的保險費後,同意按本保險單條款、附加條款及批單的規定以及明細表所列項目及條件承保建築工程切險,特立本保險單為憑。

上述投保申請書為本保險單的組成部分。

明細表

┏━━━━━━━━━━━━━━┯━━━━━━━━━━━━━━━━━━━┓

┃投保人姓名和地址

│被保險人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

┃建築工程名稱和地點

┠──────────────┤

┠──────────────┴───────────────────┨

物質損失

┠──────────────────────┬──────┬────┨

保險項目

│保險金額

│ 免賠額┃

┠──────────────────────┼──────┼────┨

┃1.建築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物料)

┃2.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項目

┃3.安裝工程項目

┃4.建築用機器、裝置及設備(另附清單)

┃5.場地清理費目

┃6.場地清理費

┃7.工地內現成的建築物

┃8.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的其他財產

┃(列明名稱)

┠──────────────────────┼──────┴────┨

┃物質損失總保險金額

┠──────────────────────┴───────────┨

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

危險種類

│賠償限額

│免賠額 ┃

┠──────────────────────┼──────┼────┨

┃地震、海嘯

┠──────────────────────┼──────┼────┨

┃洪水、暴雨、風暴

┠──────────────────────┴──────┴────┨

第三者責任

┠──────────────────────┬──────┬────┨

保險項目

│賠償限額* │免賠額 ┃

┠──────────────────────┼──────┼────┨

┃1.人身傷亡

每人

總額

┃2.財產損失

┠──────────────────────┼──────┼────┨

┃總賠償限額

┠──────────────────────┴──────┴────┨

保險期限

┠──────────────────────┬───────────┨

┃建築期限:

│加保的保證期限

┃自

日起

│自

月 日起┃

┃至

日止

│至

月 日止┃

┠──────────────────────┴───────────┨

┃保險費總額

┠──────────────────────────────────┨

┃附加條款及批文

┗━━━━━━━━━━━━━━━━━━━━━━━━━━━━━━━━━━┛

__________保險公司

投保申請書日期______年___月__日

保險單簽發日期______年___月__日

* 每次事故引起的損失的賠償限額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2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的規定及本工程的特點,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承包工程的內容:

按甲方大合同、同步。

三、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付款方式:

完工第一次付款,付款比例為已完工工程量的70%,每月按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主體封頂後付到工程量的95%,其餘5%為保脩金,保脩金期滿一年內付清。

五、結算方式:

同甲方大合同同步。

六、工程進度結算:

6.1、乙方辦理工程結算,以甲方質監部門出具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憑證才准予辦理,按面積計算。

6.2、甲乙雙方預決算由審計部門共審為準。

6.3、如按期付不清工程進度款,甲方應向乙方做出以下承諾:按合同工程進度工期10天內支付工程款,如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6.4、保證金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打如萬元,基礎完工後,退保證金。甲方向乙方返還50%的保證金,工程完成本項目封頂,返還全部保證金。

七、工程質量:

按照符合國家規定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進行驗收,達不到合格,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安全:

8.1、本工程安全目標:杜絕重大傷亡事故,乙方必須對施工人員買保險一份。

8.2、乙方不遵守甲方要求指令,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和法律刑事責任。

九、文明施工:

9.1、現場材料應按照甲方施工平面佈置圖指定的位置整齊堆放,乙方應隨時將施工垃圾從施工作業面清運至施工現場內甲方指定垃圾池,且乙方使用的生活設施應保持整潔和衞生。

9.2、如乙方不聽從甲方指定,甲方有權罰款。

9.3、如甲方按時不能開工,以及施工證件不全,造成停工由甲方負責一切責任,註明一切施工手續由甲方辦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生效,並附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一份,雙方各執合同具有同等效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25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擔保人):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被擔保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本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鑑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為了確保乙方與_________(下稱承包商)簽署合同編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建築合同項下乙方支付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擔保經營權願意為乙方向業主提供保證責任。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有關規定,甲方在對建築合同的條款已做明確瞭解的情況下,願意按合同的擔保條款為乙方與承包商簽訂的建築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甲方在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前,乙方必須: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項或數項反擔保:

(1)經甲方認可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簽發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

(2)以財產抵押(質)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債務的擔保。雙方另訂“抵(質)押合同”。其中抵(質)押物的有關內容見合同附件。

(3)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方式反擔保措施。

2.同意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證責任的債務,甲方有權處分以上抵(質)押物。

第四條?當承包商按保證責任規定向甲方索賠,且甲方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證責任規定,甲方出於履行擔保義務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時,甲方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乙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條?甲方有權自代償乙方_____外,還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償之日起,按代償金額的_________‰/天(_________‰)乘以實際代償天數的補償金。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追債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無條件地向甲方償清全部款項、費用及應付補償金。

第六條?擔保條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擔保函內容時,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銀行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擔保金額或擔保展期的情況下,乙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甲方的保障,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請。

第七條?擔保費用。

甲方在與乙方簽署擔保合同時,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具體見_____通知單):

1.擔保費:

(1)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年率_________%計收。

(2)擔保費計費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_____。

2.其它費用:

甲方因開具擔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它費用(如,甲方在對乙方進行檢查所發生的費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約保證金:

部分委託人在申請甲方為其擔保前,需要向合作銀行存入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該筆保證金主要用於債務到期後,乙方無法履行還款義務而產生的履約費用,保證金以現金形式提供,數額為提供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__%,當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後,由甲方通知銀行直接將本息劃回乙方賬户。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相應的判決對合同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乙方。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未履行義務,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甲方。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承包商與建築主管部門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建築工程投標書 篇26

僱主: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1.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説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説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_____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單數與複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複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註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註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2.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a.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b.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轉讓

3.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轉包

4.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説的轉包。

合同的範圍

5.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説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7.圖紙的保管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説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並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並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僱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_____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僱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_____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僱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僱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儘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於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則應支付由於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於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採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並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於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後,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儘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並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於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並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並在其後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並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於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後,儘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後不得再僱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並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僱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僱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於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僱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僱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儘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並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於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僱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鑽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鑽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築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於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衞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衞、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於良好的狀態,並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於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並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僱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_____、_____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_____、騷動或騷擾,或者是僱主使用或佔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於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於並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_____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僱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於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僱主和承包人得到_____的範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於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_____。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_____。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説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於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並非承租人或佔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僱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佔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僱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於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僱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於説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範圍。

23.由僱主給以賠償

(2)僱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_____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並非由於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僱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僱主的任何僱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_____。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額

(2)此項_____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並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_____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本工期_____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_____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並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築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僱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並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並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僱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於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_____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税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僱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於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樑,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_____並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儘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於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並使該公路和橋樑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水路運輸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併為僱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僱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僱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於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僱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僱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餘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並處於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僱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僱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並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僱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衞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分包人遵守事項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於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説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僱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於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並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製造或製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並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僱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並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於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並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_____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製造或製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僱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製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工作,並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打開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並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並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並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並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僱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於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於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後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後,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並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屬於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佔用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説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並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後或這種情況出現後的28天內,或其後儘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於任何通常採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並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於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於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僱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_____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僱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並已由僱主佔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後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佔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後儘快交付給僱主時,處於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後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於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於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於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並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於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並且為此目的或由於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並非由於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於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築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於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後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於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於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於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後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後(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後)已儘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於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於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於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後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後,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築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並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於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儘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儘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儘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於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准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設備的撤離等

僱主對設備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設備的再輸出

海關放行

(5)僱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税或其它進口税、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