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S清算直接借款合同(精選3篇)

CASS清算直接借款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ASS清算直接借款合同(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航協CASS代理人編碼(11位):_________]

一、乙方自願通過甲方辦理直接借記,乙方同意甲方用直接借記的方式,從乙方在甲方開立的“貨運銷售專户”中直接扣收中國CASS要求扣收的款項,扣收數額沒有限制。

二、甲方自行決定乙方的“貨運銷售專户”支付的優先順序。

三、“貨運銷售專户”開立後,乙方不得隨意清户。甲方只有得到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北京辦事處和中國建設銀行總行營業部的書面同意,才可以為乙方辦理清户手續。甲乙雙方只有得到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北京辦事處和中國建設銀行總行營業部的書面同意,才能終止本協議。

四、本協議僅適用於乙方在甲方開立的下面所述的“貨運銷售專户”:

1.“貨運銷售專户”賬户名稱(須不得超過15個漢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開户銀行聯行行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貨運銷售專户”賬號(須不得超過10位數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其中甲乙雙方各留存一份,另兩份分別由甲乙雙方傳真並郵寄至建行總行營業部CASS清算銀行中心和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北京辦事處CASS經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簽名) 授權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 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電話:_________ 傳真電話:_________

CASS業務負責人:____ CASS業務負責人:____

CASS業務經辦人:____ CASS業務經辦人:____

CASS清算直接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出借人向借款人借款人民幣 元。

二、借款用途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 ,按月收息,乙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清借款本金和利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據。

五、保證條款

1.乙方應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乙方的還款保證人為 (身份證號: ),為確保本合同的履行,自願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款項的連帶保證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應每日向甲方按借款本金的日千分之 支付違約金,直至還清該筆利息為止。遲延支付達 日,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若因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了應在合同終止後的5日內還清已產生的利息和借款本金,還應支付相當於借款本金百分之 的違約金。

3.乙方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遲延一日,應支付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

4.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責任。

5.乙方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壹份,保證人執壹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CASS清算直接借款合同 篇3

_________銀借合字第_________號

經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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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期 用 款 計 劃   │  分 期 還 款 計 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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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金     額    │日 期│   金   額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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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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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並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帳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户中扣收。

第六條 在借款方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七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訴訟須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八條 其他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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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  款  方     │    貸   款   方    │

│                │                 │

│                │                 │

│借款單位      公  章  │貸款單位          公 章│

│        (或合同專用章)│                 │

│                │                 │

│法定代表人         章 │                 │

│                │負責人             章│

│                │                 │

│經辦人           章 │                 │

│                │                 │

│開户銀行及帳          │經辦人             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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