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借款期限利息合同(通用3篇)

國際借款期限利息合同 篇1

本借款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雙方簽訂:

國際借款期限利息合同(通用3篇)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目錄

第1條定義

第2條借款額度及用途

第3條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條先決條件

第5條提款

第6條保管賬户及淨現金收入的使用

第7條利息存款賬户

第8條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第9條承擔費

第10條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第11條保險

第12條税款

第13條費用

第14條聲明及保證

第15條約定事項

第16條違約事件

第17條修改

第18條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附件:1.提款通知書2.工程超支保證書3.繳資保證書4.轉讓書5.法律意見書6.還款擔保書7.還款計劃(略)

鑑於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額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匯貸款,經借貸雙方協商,議定如下:

第1條定義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確規定外,下列詞語應具有下列含義:“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規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額度”的期限;“銀行工作日”指1)北京_________,2)巴黎的法國銀行,3)紐約_________,和4)倫敦_________都營業的一天;“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與“承包商”簽訂的關於“本項目”的承包合同(No.)“建設費用”指建築安裝工程費用、設備購置費、海運費以及其他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費用;“建設期”指從“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為止的一段時間;“承包商”指法國N公司其總部設在法國巴黎,和中國NCC總公司;“美元(US¥)”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違約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規定的任何一個事件或事實;“借款額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規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經提取的借款金額,包括“借款額度(1)部分”和“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最終機械峻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個月的最後一天;“法國法郎”指法蘭西共和國的法定貨幣;“利息存款賬户”指專門用於支付“本項目”建設期內銀行利息和費用的美元賬户;“付息日”指每一個“利息期”的最後一天;“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費用全部償清日止,每六個月為一期;“合營協議”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由(1)NC公司,(2)S公司和(3)P公司三方簽訂的合資經營_________的協議;“抵押”指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安排;“淨現金收入”指借款人用於償還本借款的現金收入,其計算方法見本借款合同6.2款的規定;“提款通知書”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貸款人出具的通知書;“人”指自然人、法人、合夥人及其類似的組織;“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終機械竣工日”起四個月的最後一天;“本項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國Q地建設的F工廠;“保管賬户”指借款人為償還本借款而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外匯和人民幣賬户;“測量師”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資格證明為貸款人滿意的、負責向貸款人報告工程進度、質量、預算和決算的項目工程師。“借款額度(1)部分”指根據協議提供的貸款部分,為_________法郎;“借款額度(2)部分”指出口信貸部分,為_________法郎;“借款額度(3)部分”指_________提供的外匯貸款部分,為_________美元。

第2條借款額度及用途

2.1根據本借款合同,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總金額不超過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匯借款金額。

2.2本借款只限用於“建設費用”。

第3條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1)“借款額度(1)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_____年。(2)“借款額度(2)部分”,自“出口信貸協議”生效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13年,其中包括寬限期3年。(3)“借款額度(3)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10年,其中包括寬限期33個月。

3.2從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1)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個月的最後一天;或(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3)借款額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4)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貸款人繼續貸款的責任終止之日。

第4條先決條件

4.1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須首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文件:(1)“合營協議”副本;(2)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_________“合營協議”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3)Q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_________營業執照副本;(4)_________章程副本及董事會成員名單;(5)經註冊會計師證明的中國有限公司股東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或在沒有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時,由股東對此作出聲明;(6)“本項目”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列入國家基本建設計劃的證明文件;(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國和_________國的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8)使用外匯購買借款人化肥產品的長期銷售合同副本;(9)由“承包商”提供的、經貸款人確認的“本項目”完工履約擔保書副本;(10)工程超支保證書;(11)D和H出具的擔保借款人按時償還本借款的擔保書;(12)借款人將其一切財產抵押給D和H的抵押書副本;(13)項目外圍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Q市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外圍配套工程將按期完成的證明書;(14)項目技術所有人將全部有關技術轉讓給“承包商”使用的保證書;(15)由註冊會計師簽署的借款人股東已繳入註冊資本_________美元的證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簽署的繳資擔保書;(16)借款人董事會的借款決議和授權的借款合同簽字人及其簽字樣本;(17)經註冊會計師證明的借款人已經匯入的註冊資本使用情況報告;(18)借款人提供經環保部門批准的“本項目”對環境影響報告。

4.2借款人提供的上述各項文件須為貸款人滿意,並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簽署。

4.3借款人應將上述第(7)和(9)項文件中借款主享有的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第5條提款

5.1在貸款人收到4.1款中所列的各項文件並表示滿意後,借款人可在“有效提款期”內的任何“銀行工作日”按照“承包合同”第29條的規定提款。但“借款額度(3)部分”每次的提款額不得少於1,000,000美元,併為100,000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後一次提款除外。

5.2每次提款前,貸款人在有關提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上午10時(北京時間)以前必須收到下述文件:(1)由借款人簽發的“提款通知書”,其格式見附件1;(2)由“測量師”簽發的“本項目”建設進度及質量報告及實際建設費用估算報告(首次提款除外);(3)由“測量師”審核並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簽署的按工程進度計算的“本項目”“建設費用”的有關部分已支付或到期應支付的證明。

5.3“提款通知書”一經發出便不可撤銷,借款人必須提款。如果借款人發出“提款通知書”後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義務向貸款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5.4在“有效提款期內”的最後一個“銀行工作日”結束時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額度”即告作廢,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在本借款合同簽訂之後的30日內,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內的提款計劃書,此後在“有效提款期”內的每一個12月1日以前,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計劃書。

第6條保管賬户及淨現金收入的使用

6.1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分別開立美元和人民幣的有息“保管賬户”以及美元和人民幣的存款賬户。美元“保管賬户”利率為三個月或六個月(由貸款人決定)倫敦同業拆放利率(LIBOR)減0.875%(7/8%)。

6.2為了本款的目的,借款人按未經審核的半年財務報表計算借款人每個半年期的“淨現金收入”。第一個半年期在_________年12月31日終止,以後每個半年期均應在有關年度的6月30日或12月31日截止。借款人應在每個半年期結束後15天內,向貸款人提交計算出的“淨現金收入”數額。每一半年期的“淨現金收入”按下列公式計算:“淨現金收入”=純利+折舊+攤銷-當期已償還之本金金額折舊應按預計固定資產總值減去殘值10%,然後按財政部門批准的直線折舊法進行。攤銷指按直線法將預計無形資產的總值和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其他費用在“本項目”開工後的頭五年中分開攤銷。

6.3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須分別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幣的存款賬户。“淨現金收入”由借款人計算,貸款人確認,由貸款人將確認的“淨現金收入”轉入借款人的“保管賬户”。

6.4借款人的“淨現金收入”須按下列方式使用:(1)首先保留一筆相當於本期和下一期應予償還的本金、利息和費用的金額;(2)在保留了(1)項中規定的金額之後,借款人可以自行決定“淨現金收入”其餘部分的用途。

6.5如果一個完整年度經審核的“淨現金收入”與根據該年度兩個半年期未經審核的財務報表所決定的“淨現金收入”總額有所不同,應作出適當差額調整及相應的轉入。

第7條利息存款賬户

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利息存款賬户,其中存款只能用於支付“本項目”建設期內的利息、承擔費和手續費。借款人應為此目的於本合同生效後的每半年按提款計劃(附件6)提前向該賬户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擔費和手續費。

第8條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8.1借款人應按下列利率向貸款人支付利息:(1)“借款額度(1)部分”為年息2%;(2)“借款額度(2)部分”為年息7.4%;(3)“借款額度(3)部分”為有關提款日前2個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倫敦時間)六個月美元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利息以360天為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和實際用款金額計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個月計息一次。如果“付息日”適為非“銀行工作日”,應順延至下一個“銀行工作日”計收利息。

第9條承擔費

借款人應就“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的未用餘額向貸款人支付承擔費。“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的承擔費(按360天計算)年率為0.3%。承擔費從“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餘額乘已過去的天數計算,每六個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額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後一天為止(以其中較早者為準)。首次支付承擔費的日期為第一個“付息日”。

第10條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10.1借款人應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還清“借款額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須在每一還款日前15天通知貸款人。還款日期(建設期內的付息除外)如下:(1)“借款額度(1)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日後的第132個月的最後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額分期付款方式,分30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1)部分”。(2)“借款額度(2)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後的第36個月的最後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額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2)部分”。(3)“借款額度(3)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後的第33個月的最後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後一期除外)等額付款方式,分15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3)部分”。

10.2借款人可以在上述還款期屆滿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但須符合下列條件:(1)貸款人應在預計提前還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發出的不可撤銷的提前還款通知書,詳述擬提前還款的金額及日期;(2)每次提前還款的金額至少應為300萬法郎和60萬法郎的完整倍數,或50萬美元和10萬美元的完整倍數;(3)任何提前償還款的款項,應連同截止該提前還款日的全部應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規定的其他款項一併交付;(4)提前還應按到期日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提取;(5)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就提前還款額加付0.5%利息。

10.3借款人如不能按時償還本息,應為此向貸款人支付遲付款利息,利率按8.1款規定的利率另加年度2.5%。如借款本金或“借款額度(3)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則從到期日後第21天起直至實際付款日按遲付款利率計息;如“借款額度(1)部分”和/或“借款額度(2)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則從到期日後第351天起直至實際付款日按遲付款利率計息。

第11條保險

11.1借款人應確保“承包商”就“本項目”開工至“初步交付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建築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並以貸款人作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應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規定的借款償清之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一切險,並以貸款人作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本項目”“初步交付日”之前,貸款人如果認為“本項目”能按期峻工和交付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承包商”可以使用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費修理或更換損失的設備。

11.3借款人應將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保險單于該保險單簽署之後三天內遞交給貸款人。但借款人應確保“承包商”根據“承包合同”10.1條的規定,在現場工程施工實際開始之前,投保該保險。借款人應將自己投保的保險單于“初步交付日”後五日之內轉讓給貸款人。

第12條税款

在國內發生的貸款利息預提税等所有税款均由借款人承擔。如果法律規定,借款人應該從它付給貸款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任何税款,則借款人應在扣除款項的同時,向貸款人支付一筆相等於被扣除税款的款項。

第13條費用

13.1借款人向貸款人支付的手續費為0.4%,按貸款餘額每6個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續費的日期為首次提款日起6個月的最後一個“銀行工作日”。

13.2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支付管理費,其中“借款額度(1)部分”為0.2%,“借款額度(2)部分”為0.4%,“借款額度(3)部分”為0.2%,並於本借款合同生效後的五個“銀行工作日”內一次交清。

13.3借款人須負擔貸款人為“本項目”貸款而支付的律師費,其中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應支付的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應在本借款合同簽字後五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給貸款人。貸款人為“本項目”貸款而支付的旅差費,文件費,郵電通訊費,貸款保險費和_________(銀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費用和開支,由借款人實報實銷。

第14條聲明及保證借款人向貸款人聲明及保證:(1)在簽訂本借款合同時,它已獲得簽訂和執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關的政府批准文件或確認文件;(2)它對任何“人”皆無負債;(3)它已向或將向貸款人提供的一切文件都是真實和準確的、完整的、有效的和最新的;(4)它沒有受到任何訴訟或仲裁程序的牽連;(5)它現在沒有,將來也不違反任何與它的存在和經營有關的法律;(6)它保證按優惠條件獲得長期穩定的原料供應;(7)它確保獲得長期、穩定的外匯銷售收入;(8)它保證按股東繳資擔保書中的規定將註冊資本匯入借款人在_________的借款人賬户。

第15條約定事項

(1)“合營協議”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得到貸款人的事先書面同意;

(2)董事會作出的與本借款有關的決議應使貸款人滿意;

(3)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條款;

(4)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減少其註冊資本;

(5)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擴大在本借款合同簽署前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不得出售、轉讓其任何部分的資產或業務;

(6)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任何財產權益進行抵押或擔保;

(7)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設立附屬機構;

(9)借款人只限於在_________或其他經貸款人同意的銀行開户;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債務均應從屬於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時或隨時按貸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提供其經營和財務報告及有關資料,為貸款人檢查借款使用情況提供方便;

(12)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任何影響借款人償還貸款的情況和/或借款人經營能力的任何不利變化;

(13)貸款人有權審查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借款人應為此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16條違約事件

16.1下列事件均為違約事件:(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規定的日期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2)借款人違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條款;(3)“本項目”建設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規定竣工或驗收;(4)借款人停止經營或宣告破產;(5)任何與本借款合同有關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執行;(6)由於借款人違約,借款人的任何債務在原定到期日之前應予支付或可能被宣佈應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債務。(7)借款人捲入足以影響本借款合同的執行的任何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聲明及保證以及據此作出或遞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證明或聲明有實質性失實或不準確。

16.2在發生違約事件後,貸款人可以採取下列措施,並書面通知借款人:(1)宣佈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的一切其他款項全部到期,必須立即支付;(2)宣佈借款全部到期應付,貸款人繼續提供借款的責任也因此立刻終止。

16.3貸款人採取16.2款中規定的措施,並不影響它根據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規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

第17條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額、數字和實質性規定方面與“出口信貸協議”和/或“_________協議”有不同之處,貸款人有權自行對本借款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

第18條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18.1本借款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8.2雙方在執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爭議,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進行訴訟。

第19條其他

19.1本借款合同的各個附件是本合同條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本借款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兩種文字有出入,法院將選擇其中一種為準。

19.3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協議”和“出口信貸協議”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國際借款期限利息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簽訂合同依據

《 》、《 》、《 》、《 》、《 》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二條 當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嚴格履約。

第三條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證等內容。

第二章 貸 款

第四條 借款用途

見本合同第四十六條。

第五條 借款金額

見本合同第四十七條。

第六條 借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四十八條。

第七條 貸款利率

見本合同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內,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於下年 月 日開始,按相應期限檔次利率執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執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調整合同利率。

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乙方有義務直接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條 劃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專項劃款方式即乙方將貸款款項直接劃入丙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户內。賬户名及賬號見本合同第五十條。

第三章 還 款

第九條 還款原則

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從貸款發放的次月起償還貸款本息。在還款期內每月償還一次貸款本金及利息,最後一次還款不能遲於本合同期限屆滿日。

甲、乙雙方同意遵循先還息後還本、息隨本清的原則,甲方還入款項按照期前欠息-當期利息-本金的順序依次入賬。

第十條 還款總期數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月還款,確定還款總期數,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一條。

第十一條 還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償的還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以下兩種還款方法中的一種,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二條。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額償還貸款本息。

每月還款額=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總期數(1+月利率)?還款總期數-1貸款本金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額償還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

每月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條 還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採取以下兩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三條。

一、委託扣款方式

即甲方委託乙方在每月扣劃日從甲方在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開立的活期存款賬户中直接扣劃還款。活期存款賬户是指儲蓄卡賬户、信用卡賬户、儲蓄存摺賬户之一。採取委託扣款方式的,須簽訂《代扣還款委託書》,並在乙方指定的營業網點開立還款專用的活期存款賬户。

如甲方提供的個人賬户出現凍結、扣劃、變更等情況而造成乙方無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須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賬户用於扣收貸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內要變更指定還款賬户,須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並重新簽訂《代扣還款委託書》、約定新賬户啟用日期後方可實施。

二、櫃面還款方式

即甲方在還款期內的任何一個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規定的營業櫃枱以現金、支票或信用卡、儲蓄卡辦理還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應將所有拖欠款項和當期還款額一併交納。

第十三條 提前還款

甲方提出提前還款時,須於預定的提前還款日前

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核同意,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

甲方申請提前部分還本,經乙方審核確認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還清當期本息後方可提前還款。

提前歸還的部分貸款本金必須是1萬元的整數倍,並必須在還款前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協議》,在還款期限不變的前提下,就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金後甲方每月還款額作出約定。

甲方申請提前清償全部貸款,經乙方同意,應先歸還當月應還貸款本息,再還清全部剩餘貸款。

乙方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已計收的利息不隨還款期限、國家法定利率的調整而調整。

第十四條 延長還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客觀原因導致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按期歸還借款,須提前

個工作日向乙方申請延長借款期限,經乙方批准後,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並辦理延長還款期限等有關手續。甲方申請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與延長期限之和最長不超過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長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從延期之日起,貸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執行,並根據貸款餘額、剩餘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計算月均還款額。已計收的利息不再調整。

第四章 貸款擔保

第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擔保為抵押加階段性保證。

抵押加階段性保證指本合同項下貸款以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所購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該房屋《房屋所有權證》、並辦妥抵押登記之前,由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擔保條款的效力獨立於本合同。

第十七條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所購買的房屋,具體內容見本合同第五十四條。

第十八條 抵押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利息(包括罰息)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處分抵押物的費用等)

第十九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作抵押,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見本合同第五十五條。

第二十條 甲方取得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後,必須立即依照法律規定辦妥抵押物的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抵押期限

抵押擔保的期限自所購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並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至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二十二條 抵押期間,甲方應將《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交乙方,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二十三條 抵押期間,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將損害賠償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户。該損害賠償金有以下幾種處理方法可供選擇:

一、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為定期存款,存單用於質押;

三、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

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六條。

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或抵押物價值未恢復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此筆款項。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二十四條 抵押關係終止

甲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後,則抵押關係終止。抵押終止後,當事人應到原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 保證範圍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相關費用等。

第二十六條 保證方式

在保證期間,丙方願對甲方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約定按時償還貸款本息或相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丙方就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丙方同意乙方從其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户中直接扣劃。

第二十七條 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辦妥房產保險和抵押登記,並將《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交乙方代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條 除以下情況外,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無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長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額。

第二十九條 保證期間,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而變更借款合同利率的,無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書面或口頭的同意或事後的追認。

第五章 保 險

第三十條 保險

一、本合同簽訂以後,甲方須辦理抵押財產保險。有關保險手續可到乙方認可的保險公司或委託乙方辦理。保險期限屆滿日不能遲於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屆滿日。保險期滿,甲方未能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時,甲方須對抵押物續辦保險,在債務存續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低於貸款本息,保險費由甲方負擔。

二、甲方應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險期間,抵押房屋如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而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時,甲方應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抵押物,並辦妥保險手續。

三、保險單必須註明乙方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並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户。該保險賠償金有以下幾種處理方法可供選擇:

(一)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為定期存款,存單用於質押;

(三)用於修復抵押物,恢復抵押物價值。

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七條。第六章 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了解、諮詢、知悉購房借款有關事項的權利;

二、甲方有義務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關資料、文件的真實性;

三、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的約定獲得相應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償前並正常還款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自行居住,或者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後,將抵押房屋轉讓、出租、重複抵押或作其他處分;

五、甲方在還清借款後,有權從乙方取回《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六、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甲方無條件接受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八、甲方承擔抵押物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等費用;

九、甲方的通訊地址(如住址、聯繫電話等)發生變更,須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如果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或其他使抵押物價值減損的情況時,應及時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在30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間,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三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二、乙方及其授權代理人有權對甲方所購買的房屋進行查詢和認證;

三、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四、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規定對抵押物進行處分,並獲得優先受償;

五、設定的抵押物意外毀損或滅失,以及因甲方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足以影響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清償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或恢復抵押物價值;

六、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丙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丙方如實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

七、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發放貸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的責任,若有遺失或毀損,乙方負責補辦;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丙方有了解、諮詢、知悉本合同有關事項的權利;

二、保證期間,丙方失去擔保能力或發生承包、租賃、合併和兼併、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撤銷等行為,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或由對丙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後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保證人,並重新簽訂保證合同;

三、保證期間,丙方有義務接受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並向乙方如實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

四、保證期間,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發生變更,須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變更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 甲方因轉讓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所購買的房屋而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他人時,應事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徵得丙方認同,方可由受讓人與乙方和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條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除其遺產或財產的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同意繼續履行甲方簽訂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債權未獲清償時,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取消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購房屋的權利,並將該房屋折價、拍賣、變賣以清償甲方的債務。

甲方遺產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持經公證的繼承協議、文件與乙方簽訂債務承擔協議。

第三十七條 甲方申請延長貸款期限,經乙方同意後,甲乙雙方應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同時重新辦理公證、保險、抵押登記和貸款擔保變更手續。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對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條規定之利率計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乙方從貸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條規定之利率對逾期本息計收利息;

上述兩項違約責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擠佔挪用,乙方只擇其重者採用,而不併處。

三、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有權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並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而取得貸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3.借款期間,甲方累計六個月(包括計劃還款當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並自乙方發出催還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以掛號寄出時間為準)仍未清償的;

5.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的;

6.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設定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重複抵押或作其他處分的;

7.抵押期間,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未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借款的;

8.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的;

9.甲方與他方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內間斷或撤銷保險或拒不續辦保險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13.丙方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實新的保證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向乙方予以足額賠償。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户中扣劃。

第三十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貸款,影響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乙方應對未發放的貸款金額和違約天數按本合同第六十條約定的違約金率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條 丙方的違約責任

保證期間,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有權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

一、丙方拒絕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的。

第四十一條 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的清償順序

乙方對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和原則清償: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有關費用;

二、清償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包括罰息);

三、清償甲方應給付乙方而未給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四、所得價款在支付上述款項後的剩餘部分,乙方應返還甲方;若所得價款不足清償甲方所欠乙方貸款,乙方可向甲方繼續追償,甲方仍承擔相應還款義務。

第九章 其他約定事項

第四十二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各方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專屬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和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

甲方(簽字) 乙方(公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國際借款期限利息合同 篇3

借款人: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省 市

鑑於:

甲方因 ,不能如期償還 年 月日簽訂的 元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項下的借款,向乙方申請延長借款期限。乙方經審查,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 甲方根據原合同應向乙方借用的資金借款人民幣元(大寫: 元整)應於年 月日到期。截止到年 月 日止,上述借款未還償還金額 元(大寫: 元整),現約定延期到 年 月日償還。

二、 借款利率與利息

延期後的借款利率與利息,按原合同的約定執行。

1、 從延期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上浮AA%確定(即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檔次利率×),為年利率 %。

2、 從延期之日起計息,按月結息。

3、 延期還款期屆滿時,當期利息與本金一併清償。

三、 延期後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以及有關事項,仍按原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

四、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項下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五、 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

乙方(蓋章):代表人:

年 月 日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