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民間借貸用於生產合同(精選19篇)

小額民間借貸用於生產合同 篇1

貸款方:

小額民間借貸用於生產合同(精選19篇)

借款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向貸款方申請借款,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第二條

借款金額:

第三條

借款利息:

第四條

借款期限:

還款期限:

第五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質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質押品物。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質押物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和利息,貸款方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

2、經雙方協商一致,違約金為借款標的額的百分之三十。

第七條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某某某法院管轄。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號碼:

合同簽訂地:

簽訂時間:

小額民間借貸用於生產合同 篇2

第一條 貸款

1.1 貸款金額:見本合同第九條。

1.2 貸款用途:見本合同第九條。

1.3 貸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九條。

實際貸款金額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以個人貸款出賬憑證為準。

1.4 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以第九條約定為準,按借款的實際天數計息,日利率=年利率/360。

(1)合同已簽訂貸款發放前,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乙方按調整後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利率進行相應調整,並按調整後的利率發放貸款。

(2)貸款期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對於約定的還款方式為分期還款(包括等額還本付息法和等本還款法)的貸款,乙方按調整後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的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對於約定的還款方式為非分期還款的貸款,乙方按調整後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利率按年進行調整。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月進行調整的,調整日為基準利率調整日後的第一個結息日。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季度進行調整的,調整日為貸款發放月每順延三個月的結息日。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年進行調整的,每年調整日為貸款發放月年度對應月份的結息日。

遇基準利率多次調整的,乙方按調整日最新的基準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浮動範圍,使得上述約定的貸款利率低於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下限時,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調整為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下限。

(3)國家變更利率確定方式、調整方式和計息方法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上述利率調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1.5每月結息日為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貸款發放日如為29、30、31日的,結息日為每月28日,但合同項下貸款還款方式為按月付息到期還本的,貸款結息日為每月20日。雙週供貸款首個結息日為貸款發放日後第14日,以後結息日為前一結息日後第14日。

貸款最終到期日為最後一次結息日,利隨本清。

第二條 貸款的發放

2.1 乙方在貸款發放前有權審查下列事項,並根據審查結果決定是否發放貸款,此類審查不構成乙方的義務:

(1)甲方是否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登記等法定手續;

(2)有關的擔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甲方是否已付清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

(4)甲方是否滿足了乙方要求的貸款條件;

(5)甲方及擔保人民事行為能力和經濟狀況是否發生不利變化;

(6)甲方還款意願和擔保人擔保意願是否發生變化;

(7)甲方是否發生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形;

(8)貸款用於購房的,甲方是否已支付購房的首期款。

2.2本合同項下貸款甲方應委託乙方將貸款資金髮放後直接支付至實際收款人賬户,貸款發放前甲方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並附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乙方有權審核甲方提款申請及所附資料是否符合本合同約定並決定是否發放貸款。如甲方申請以自主支付方式發放貸款的,需另行徵得乙方同意。

2.3貸款發放後,乙方有權對貸款的使用、貸款資金去向進行監管,甲方應予以配合。採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發放貸款的,甲方應每季向乙方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乙方有權通過賬户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資金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2.4 因貸款發生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通訊費、郵遞費、查詢費由甲方承擔。無論甲方最終是否使用貸款,乙方因貸款而收取的有關費用均不退還。

2.5貸款發放前,如因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變化、乙方監管部門對乙方提出控制信貸規模或信貸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第三條 還款

3.1 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方式還款:

(1)等額還本付息法,每期還本付息金額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還款計劃表為準(利率調整時應還金額會相應變動)。計算公式如下:

每期還本付息額={[ 貸款利率_(1+貸款利率)還款總期數 ] / [(1+貸款利率)還款總期數 - 1 ]} _ 借款金額(注:雙週供貸款,還款總期數為雙週數,貸款利率為雙週利率;當按月還款時,貸款利率為月利率;當按季還款時,貸款利率為季利率;當按年還款時,貸款利率為年利率。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時,還款總期數以雙方在第十條約定為準。)

(2)等本還款法:按月等額還本、遞減付息,計算公式如下:

每期還款金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借款總額—累計償還本金額)_月利率

(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時,還款總期數以雙方在第十條約定為準。)

(3)淨息還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還本。

(4)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5)其他還款方式。

3.2在選擇雙週還款方式下,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各類還款法以及雙週供產品的特性(即該產品按每年實際天數計收按揭利息,每年需要還款26期,個別年份達到27期),知悉雙週供貸款適合收入較為穩定和均衡的人士,並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選擇雙週還款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調整要求終止或利率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時,乙方有權終止雙週供還款法,另行與甲方協商確定新的還款方式,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乙方有權將其調整成按月等額還本付息法。

低供貸還款方式是指甲方按雙方約定的還款總期數計算的每期還款金額在貸款期限內分期歸還貸款本息,而在貸款期限內的最後一期還款日將剩餘本金一次性償還的還款方式。該還款方式中約定的還款總期數超過依貸款期限計算的還款期數,甲方在貸款期限內每期還款金額相對較少,但在貸款期末會有一定的剩餘本金需一次性償還。

3.3按月還款的,首期還款日為甲方貸款發放的次月結息日,以後還款日為每月的結息日,首期還款金額以借款實際天數計算為準。按季還款的,還款日為貸款發放月每順延三個月的結息日;按年還款的,還款日為貸款發放月年度對應月份的結息日。貸款最終到期日為最後一期還款日。

雙週供貸款還款的,還款日為雙週供貸款結息日。

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的,貸款期內最後一期還款金額為剩餘貸款本金與當期應還貸款利息之和。

3.4甲方在乙方處開立賬户,應至少在約定的還款日前一天,將應還款項存入該賬户內,因未足額存入資金致使乙方無法按時扣收應還款項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3.5 甲方應按時足額地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

分期還款任一期未按時足額還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並對未歸還的全部貸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貸款計收罰息。

3.6甲方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直接從其任何賬户中扣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保險費、乙方對甲方的代墊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從甲方賬户扣收款項按照先前期、後當期和先費用、利息、後本金的順序進行。

3.7甲方可以提前歸還貸款,但需提前三十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確認後即為不可撤銷。部分提前還款的,每次提前還款金額不少於一萬元,提前還款後每期還款額相應變更。

甲方提前還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補償金。該補償金應由甲方隨提前還款本金和應付利息一併支付給乙方。補償金按提前還款金額×提前還款天數×本合同約定利率計算。提前還款時間不到三十天的,按實際天數計算,減半計收;超過三十天的,只按三十天計收。

3.8對於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超過15%的,如甲方在貸款發放後兩年內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貸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應由甲方隨提前還款本金和應付利息一併支付給乙方,違約金按提前還款金額×60天×本合同約定利率計算。

第四條 抵押與保險

4.1丙方願意以其擁有的房地產(見本合同第十一條)(以下稱抵押房地產)作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補償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過户費、差旅費)的抵押擔保。

4.2 無論何種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本合同抵押條款仍然有效。

4.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為抵押房地產投保財產險,並指定乙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財產險投保金額以抵押房地產價值為準,保險期限不短於債務期限。

抵押房地產為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中長期授信提供擔保的,可按年分期購買保險。

4.4甲方應按時支付保費,並履行保險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在本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和費用還清前,甲方須辦理續保手續,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4.5 保險單正本由乙方保管,甲方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本息和費用後,乙方將保險單正本退還給甲方。

第五條 甲方、丙方保證與承諾

5.1甲方已如實提供個人和家庭的收入、財產等乙方要求的相關材料,並保證所提供文件和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並以個人和家庭收入、財產作為還款保障。

5.2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以轉讓、贈與、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

5.3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出租抵押房地產。

經乙方同意出租時,必須在租約內訂明:所出租房地產已抵押給乙方。

5.4 丙方保證合理使用並妥善保管抵押房地產,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的行為。

5.5 丙方接受並保證配合乙方對抵押房地產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情況進行檢查。

5.6 甲方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事項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提前收回全部貸款:

經濟情況惡化如失業、單位破產或個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個人身體情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等可能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事項。

5.7 甲方、丙方變更居住地、工作單位、聯繫電話的,應自變更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8丙方確認,抵押房地產不是丙方及其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時可依法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抵押人放棄就此抵押房地產主張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5.9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二方)以上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中任何一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債務均承擔連帶清償義務。抵押房地產不可分割地全額抵押給乙方作為清償全部借款本息的擔保。如甲方違約未按期償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向任何一方借款人追索,要求其承擔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並可依法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貸款本息。

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丙方應於情形發生之日的次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提前收回貸款:

(1)抵押房地產損壞的;

(2)抵押房地產滅失的;

(3)發生保險事故的;

(4)抵押房地產權屬發生爭議的;

(5)抵押房地產被採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產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產被列入拆遷的範圍。

5.11乙方有權要求定期由乙方認可的評估機構對抵押房地產進行價值評估,評估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抵押房地產價值明顯下降,已不足以作為本合同債務的擔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歸還部分貸款、更改還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乙方有權在貸款發放後對貸款進行重新估價,查詢甲方內外部信用記錄,檢查貸款使用情形,如發生可能影響借款人還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要求甲方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更改還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5.12合同履行期間,對於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超過15%的,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逾期超過30天(含),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基準利率下浮15%;對於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低於同期基準利率的,如逾期3個月(含)以上的,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基準利率。逾期罰息的收取,以本合同違約條款約定為準。

甲方在出現上述逾期情形後,全額清償所欠乙方逾期貸款本息,且連續6個月依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的,乙方在滿足上述條件後下一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下浮幅度恢復成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下浮幅度。但乙方已依合同約定決定提前收回貸款的除外。

對於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未超過15%的,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逾期,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按合同約定利率上浮30%執行。

5.13本合同項下貸款如用於甲方所經營企業,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經營企業的財務報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保證所提供文件和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客觀。

乙方有權在貸款發放後對甲方所經營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查詢企業信用記錄、企業工商登記情況和企業經營狀況等。如發現所經營企業發生可能影響借款人還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要求甲方更改還款方式、提前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

5.14抵押房地產被列入拆遷範圍的,丙方應將拆遷進程實時向乙方反映,並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拆遷所有資料。丙方與拆遷方簽署拆遷補償協議後,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將協議複印件提供給乙方。如丙方擬接受補償款方式進行補償的,丙方應在乙方開立專户,並將該帳户設置為拆遷補償款的唯一收款帳户(丙方同時為借款人的,應將其在乙方開立的還款賬户設置為拆遷補償款的唯一收款賬户),並將上述收款賬户在拆遷補償協議中明確約定或以書面形式通知拆遷方並抄送乙方。拆遷款到賬後,乙方有權立即扣劃用於清償甲方貸款。

第六條 違約條款

6.1甲方任何一期未及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即視為逾期,從逾期之日起,對逾期金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加50%計收罰息;甲方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從違反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之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加100%計收罰息。因此被宣告提前到期的,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未歸還的全部借款本金計收罰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6.2 本合同履行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追加乙方認可的擔保措施或提前收回全部貸款,並有權處置抵押房地產:

(1)甲方未按雙方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或未按約定方式支用貸款資金或以提供虛假資料等方式規避本合同第2.2條約定的受託支付;

(2)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歸還本息的;

(3)甲方違反所做的陳述與保證;

(4)甲方轉移財產、逃廢債務;

(5)甲方在履行與乙方或其他銀行簽訂的其他合同時,有延遲履行等違約行為;

(6)出現可能導致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或滅失,從而使乙方的債權遭受損害的情形;

(7)甲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其償還能力事件的情形。

6.3 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6.4 發生行使抵押權情形時,乙方與丙方協商確定抵押權的實現方式,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

6.5 甲方承擔乙方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過户費、差旅費)。

6.6 甲方有逃避乙方監管、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等行為時,乙方有權將該行為向其所在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通報,並在媒體上公告。

第七條 附則

7.1 乙方可以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7.2 乙方有權要求對本合同項下債務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

7.3甲方在此同意並授權乙方有權依照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本人個人信用信息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徵信機構,並同意上述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權使用人可依據規定的範圍,查詢本人個人包括社保信息在內的信用報告。

7.4 本合同項下的出賬確認書、個人貸款出賬憑證及經各方確認的借款申請書等相關文件、資料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7.5 乙方就本合同給予其他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經按本合同記載的或按其他方已書面通知乙方變更後的地址發出即視為已送達。

7.6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7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8 本合同經甲方、丙方簽字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或個貸業務專用章後生效。

7.9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執二份,甲方、丙方、登記機關各執一份,如需公證,應增加一份用於公證機關備案。

小額民間借貸用於生產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申請金額____________的借款,經保證人保證擔保,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借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借貸利率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金額(大寫)用途種類人民幣利率期限年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

第二條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出借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出借人書面索款通知後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出借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並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出借人的利益,並須徵得出借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出借人損失,向出借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8。借款人出現違約逾期不還款情況由出借人登報聲明公示其違約信用信息

第三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10天向出借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後由出借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當出借人按約將出借款項交付借款人後,出借人有權將本合同涉及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出借人將債權轉讓通知送達借款人與保證人時,債權轉讓依法生效。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補充協議書、授權委託書、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出借規定辦理。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出借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

住所:

保證人:

住所:

保證人:

住所:

出借人:

住所: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

小額民間借貸用於生產合同 篇4

貸款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需合法用途)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多少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最高為銀行同期利息的四倍)

第四條借款期限:還款期限:

第五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汽車)做質押(需要交付質押物),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質押品物。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質押物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和利息,貸款方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

2、經雙方協商一致,違約金為借款標的額的百分之三十。

第七條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某某某法院管轄。(選擇一個對你有利的基層法院,最好在裏面認識人)

第八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額民間借貸用於生產合同 篇5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本合同所有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 身份證號 借款人 身份證號 擔保人 身份證號

一、借款

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4、借款月利率:_____,利息按半年結算。

5、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率等與借條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條記載為準,借條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貸款人認為債權有風險時,可提前收回。

7、複利依據雙方約定的利率按年結算。

二、劃款方式

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在________行開立的賬户,賬號/銀行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

三、還款:

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半年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分別為

_____年___月____日。借款人須於每一日結息日結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四、借款擔保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為保證。

2、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訴訟(仲裁)費、律師費、處置費、過户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3、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4、擔保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授權。

5、本合同項下同時存在一個以上擔保人的,各擔保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承擔連帶共同擔保責任,貸款人有權選擇任一或者各個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6、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7、債務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債務的,保證人自願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在任何賬户中劃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

(2)擔保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3)擔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擔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5)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6)其他嚴重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情形。

四、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也可按訴訟方式執行。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執行。

五、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借款人壹份,貸款人壹份,擔保人壹份,叁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簽字) 貸款人(簽字)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擔保人(簽字):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簽約日期: 20xx-12-30

小額民間借貸用於生產合同 篇6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_____‰,高於國家利率,如國家利率調整,則在新規定上增加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

(六)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個人無限連帶保證反擔保_(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範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複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 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額民間借貸用於生產合同 篇7

民間借貸

一、民間借貸的範圍界定

關於民間借貸的範圍,《最高人民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第一條規定,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協議。經政府金融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典當行、小貸公司、投資諮詢公司、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法人及其分支機構,通過擔保、租賃、典當、小額貸款等形式進行貸款業務,引發的糾紛適用本規定。經政府金融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發放貸款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這代表了目前的主流司法觀點,可以説是目前界定民間借貸的範圍最為權威的觀點。

此外,最高法院副院長奚曉明在全國商事審判會議上的講話中也提到,對“民間借貸”這一概念的範圍,司法部門與行政監管部門的理解並不一致。按照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中的規定,此類案件是指自然人之間的借貸糾紛、自然人與法人之間的借貸糾紛,以及自然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而金融監管部門所掌握的標準是,凡商業銀行金融借貸以外的借款合同糾紛均屬於民間借貸。其中,既包括自然人之間的生活消費性借貸,也包括企業之間的生產經營性借貸。就企業間的借貸而言,既包括具備金融從業資質的小貸公司、典當公司等非銀行機構與企業間的借貸,也包括不具備金融從業資質的企業之間的資金拆借行為。奚曉明院長的講話精神與前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也是契合的。

綜上,民間借貸應指自然人、非金融機構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

二、民間借貸中借款事實如何認定

民間借貸具有當事人較少、法律關係簡單、證據單一、一般不涉及第三人等特點,其主要證據就是借據。《民法典》第210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由此可以得出,民間借貸系實踐性合同,自出借人給付借款時生效。

因此,出借人應對其已經履行交付借款的義務承擔舉證責任,具體包括:借款金額、期限、利率以及款項的交付等能夠證明借貸合理發生的事實。借款人則應承擔其已經還款的舉證責任,具體而言是指:出借人在提供借款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借條、收據等書面文件外,還應當對款項的出借時間、地點、款項來源、用途等具體過程和事由進行説明。

借款人對借據內容的筆跡或者簽字蓋章的真實性提出異議的,雙方當事人可以提供補充證據或者反駁證據。

三、民間借貸行為的合法與非法

根據最高院民一庭的司法觀點,在司法實踐中,下列民間借貸行為無效:

(一)以“標會”等形式向不特定多數人非法集資的。

(二)以向他人出借資金牟利為業的“地下錢莊”,非法投資融資的。

(三)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借貸行為。

下列民間借貸行為則應得到保護:

(一)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募集資金的。

(二)為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向特定的自然人進行的臨時性小額借款。

(三)企業非以獲取高額利息為目的,臨時向自然人提供的小額借款。

四、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認定

自然人之間的借貸合同、自然人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合同一般均認定為有效。如下系民間借貸作無效認定的主要情形: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借貸行為無效

《商業銀行法》第11條規定,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該條屬於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出借方或者借款方未經金融主管部門依法審批吸收資金,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違反了前述規定而無效。擔保公司超出核准經營的範圍,違規發放借款,亦因違反《商業銀行法》第11條的規定而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覆》規定,下列借貸合同無效:(一)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二)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三)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四)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根據《典當管理辦法》第26條的規定,典當企業不得從事發放信用貸款的業務,因此,如果典當企業與債務人簽訂典當合同,出借款項未依法設定抵押、質押的,違反前述規定而應認定為無效。

(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借貸行為無效。如因償還賭債、吸毒犯販毒等非法行為簽訂的借貸等,因違反公共利益而無效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借貸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8條第7款規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2條第3項規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1條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民法典第134條第3款及《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試行))第163條、第164條的規定予以制裁。

無效民間借貸行為的責任承擔。

關於無效民間借貸行為的責任承擔問題,目前的司法實踐中存在兩種觀點:觀點一認為:應按照有關司法解釋規定,判令返還本金,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則應處以相當於銀行利息的罰款;觀點二則認為:應當區別情況進行不同處理。對一般的無效借貸,應當只是在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判令借款方向出借方歸還本金,同時對當事人能夠舉證證明因合同無效而造成的損失,應當按照當事人的過錯決定責任承擔,或者直接按照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的標準,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支付因佔用資金所產生的法定孳息或者賠償。對於約定的利息無論取得與否均不予追繳,對借用方也不再進行罰款。但對於借款合同無效,同時有損於國家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判斷標準:借款方將借款用於法律所禁止的行為或者目的,並且出借方向借款人出借款項主觀上存在過失),人民法院對貸款方已經取得和尚未取得的約定利息與國家法定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間的利差部分仍然予以追繳。對借款方處以相當於銀行同期借款利息的罰款。筆者同意上述第二種觀點。

五、企業間借貸合同的效力認定

根據的司法觀點,企業間借貸合同的效力認定上,應當區別認定不同借貸行為的性質與效力。對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但實際經營放貸業務、以放貸收益作為企業主要利潤來源的,應當認定借款合同無效。在無效後果的處理上,因借貸雙方對此均有過錯,借款人不應當據此獲得額外收益。根據公平原則,借款人在返還借款本金的同時,應當參照當地的同期同類貸款平均利率的標準,同時返還資金佔用期間的利息。

對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的企業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所進行的臨時性資金拆借行為,如提供資金的一方並非以資金融通為常業,不屬於違反國家金融管制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不應當認定借款合同無效。對偶爾的、以自有資金進行的借貸,在不違背法定利率範圍的情況下亦可以確認其效力。

六、民間借貸的時效何時起算

民間借貸的時效起算點有兩種,第一種是從借貸合同約定的償還本金及利息的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第二種是在借貸合同沒有約定清償債務的期限的,則應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開始計算。

此外,如果借據上沒有註明還款時間的,在債權人沒有要求債務人還款及債務人沒有承諾還款之前,均不受2年訴訟時效的限制。

七、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為成員單位和非成員單位之間辦理委託貸款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的效力認定

委託貸款,係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第28條規定,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可以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委託貸款。由此可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可以作為受託人辦理委託貸款業務,但其只能在成員單位之間辦理委託貸款業務。在司法實務中,存在着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為成員單位和非成員單位之間辦理委託貸款的情形,在該種情形下,當事人之間簽訂的貸款協議的效力如何認定,存在爭議。針對這一爭議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在(20__)民二他字第29號《關於原告寧夏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訴被告中國電力財務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第三人寧夏華源冶金實業有限公司、第三人李文勝委託貸款合同糾紛一案請示的答覆》中,作出了肯定其效力的認定。該答覆載明:請示案件主要涉及《委託貸款合同》的效力問題,解決該問題的關鍵取決於受託人是否具有進行委託貸款的資質。根據《民法典》第7條以及《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第2條、第3條、第18條、第28條的規定,財務公司是為企業集團成員單位提供財務管理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財務公司可以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委託貸款及委託投資。財務公司的代表處不得經營業務,只限於從事業務推介、客户服務、債權催收以及信息的收集、反饋等相關工作。請示案件中,在簽訂合同之時,受託人為西北電力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寧夏業務代表處,用資人寧夏華源冶金實業有限公司並非寧夏電力系統內成員單位。但上述辦法的規定系管理性規定,且儘管業務代理處不具有辦理委託貸款業務的資質,但其民事責任應由其上一級機構承擔,在其上一級機構西北電力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具有金融業務資質、當事人基於意思自治簽訂合同的情形下,不應否定合同的效力。

八、借款方已構成非法集資類犯罪的情況下,其與自然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效力如何認定

在借款方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者集資詐騙等罪的情況下,其與自然人訂立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存在爭議。在司法實踐中,有些法院傾向於認定借款合同無效,認為借款人已構成犯罪,合同則當然無效。但是,最高法的傾向性司法觀點認為,在此類借貸合同糾紛中,違反強制性規定的僅為借款人一方,認定合同無效並不有利於相應強制性規定的規範目的的實現,並且認定合同無效反而有利於犯罪的借款人,因此應當認定合同有效。

九、借款利息如何認定

最高法《借貸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數)。超過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據此,無論以何種形式表現,借貸本金所有的借期收益和逾期收益,均應當以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為限。超出部分的金額不予保護。具體而言:

1、借期利息。我國《民法典》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未約定利息或約定不明時,出借方不得主張支付利息;借款合同約定應當支付利息的,未約定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按照銀行同期同類貸款肌醇利率計算利息。已償還部分超過4倍利率的,根據債務人的主張,衝抵本金。還款時約定不明的,優先衝抵利息。如有證據證明債權人出示的借據系雙方對前期借款本金和利息進行滾動結算後重新出具,計算複利的,折算後的實際利率超過4倍利率的,超出部分的利息應當衝抵本金。

民間借貸合同被認定為無效後,債務人應當返還債權人借款本金,無過錯的債權人要求債務人賠償資金佔用期間損失的,應參照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確定。

2、逾期利息。預期利率有約定的從約定,超過4倍基準利率的不予保護。逾期利率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區分下列不同情況處理:如果僅約定借期利率未約定逾期利率的,債權人蔘照約定利率或根據人民銀行關於罰息利率的規定,以約定利率上浮30%-50%的利率,主張逾期還款本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不得超過4倍利率;如果既未約定借期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的,債權人蔘照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主張自借款逾期之日起或者自主張權利之日起的利息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違約金。既約定逾期利率又約定違約金的,債權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或者違約金,但均以不超過4倍利率為限;債權人同時主張逾期利息和違約金,折算後的實際利率沒有超過4倍利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小額民間借貸用於生產合同 篇8

民間借貸合同範本!

借款合同(個人版)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萬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2借款指定用於,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採用以下_____方式歸還:

2.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日, 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2.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                   。還款日為每月 日。

3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户,賬户信息如下:

開户名:

賬號:

開户行:

四、借款的發放

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放條件並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後,出借人在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户,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

賬號:

開户行:

五、借款人債務範圍及清償順序

1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係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户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2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後清償利息,最後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相應責任。

2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並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2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3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並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2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3借款人在出現和可能出現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行為或事件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4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生不利於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九、提前還款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出借人同意後,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等),具體擔保事宜以相應的擔保合同為準。

十一、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承諾與保證的均構成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並結清利息,並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2借款人逾期還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償本息的【  】%/日按日計收逾期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

3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三、通知與送達

1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

聯繫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聯繫人姓名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電子郵箱

2雙關於送達的特別約定

2.1本合同第二十六條中雙方預留的聯繫地址系雙方送達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及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2.2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的適用範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後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過郵寄或其他方式向雙方預留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

2. 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當日書面通知對方。

2.4因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後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或仲裁機構(若爭議已經入司法程序解決)、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件或法律文書未能被該方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5雙方一致同意採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能夠確認對方收悉的方式送達,產生上述地址送達的同樣法律效果。採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方式送達的,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2.6本條約定的送達條款屬於本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有效送達地址的確認和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影響本條的效力,雙方均須依合同約定承擔有效送達的法律後果。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繫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繫方式視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後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項之日起生效。

2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餘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兩份、借款人執一份。

(以下為簽章處,無正文)

出借人(簽字或蓋章)                       借款人(簽字):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市 區  

小額民間借貸用於生產合同 篇9

民間借貸合同範本!(借款人為企業,專業律師起草)

本文刊登的民間借貸借款合同範本為專業律師起草,條款嚴謹、內容詳略得當,趕緊對照一下把你現在的合同修改一下吧!今天刊發的為借款人是企業時的範本。

借款合同(公司版)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第一條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萬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借款指定用於,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採用以下_____方式歸還:

5.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日,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5.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 。還款日為每月日。

第六條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户,賬户信息如下:

開户名:

賬號:

開户行:

四、借款的發放

第七條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放條件並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後,出借人在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户,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

賬號:

開户行:

五、借款人債務範圍及清償順序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係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户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九條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後清償利息,最後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第十條借款人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借款人有權決策和批准機構的決定或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條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並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四條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十五條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並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十七條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第十八條借款人在出現和可能出現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行為或事件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條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生不利於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九、提前還款

第二十條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出借人同意後,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第二十一條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等),具體擔保事宜以相應的擔保合同為準。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借款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承諾與保證的均構成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並結清利息,並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借款人逾期還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償本息的【 】%/日按日計收逾期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

第二十四條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二十六條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

聯繫人信息出借人借款人

聯繫人姓名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電子郵箱

第二十七條關於送達的特別約定

27.1本合同第二十六條中雙方預留的聯繫地址系雙方送達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及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27.2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的適用範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後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過郵寄或其他方式向雙方預留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

27.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當日書面通知對方。

27.4因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後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或仲裁機構(若爭議已經入司法程序解決)、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件或法律文書未能被該方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7.5雙方一致同意採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能夠確認對方收悉的方式送達,產生上述地址送達的同樣法律效果。採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方式送達的,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27.6本條約定的送達條款屬於本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有效送達地址的確認和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影響本條的效力,雙方均須依合同約定承擔有效送達的法律後果。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後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項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餘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兩份、借款人執一份。

(以下為簽章處,無正文)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簽約地點:市區

版權聲明

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與原作者取得聯繫,或無法查實原作者姓名,在這裏深表歉意,版權屬原作者所有;本文觀點不代表本平台觀點,若來源標註有誤,敬請及時聯繫我們。

關注是一種學習,分享是一種美德。

小額民間借貸用於生產合同 篇10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借貸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

一、為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的實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上列 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依據《民法典》第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準時一次性以人民幣結清本息金。

二、乙方若在還貸日不能全部歸還貸款者,甲方有權向丙方如數追償乙方的上述貸款,丙方無條件的有義務按《民法典》第2章21條規定,向甲方還貸。

三、丙方在本合同中的擔保責任為連帶責任擔保,適應《民法典》第26條規定。

四、乙方或者丙方在擔保期內,若不能如期償還借款時,可將權屬歸己的 實物作抵押物,甲方可以將抵押物折價清償乙方的借款,不足部分,可另行向 ( )方追償。

五、違約金支付方式: 方不按合同諸條款約定償還貸款者,若超過一天者,每日除按本金的2℅承擔違約金外,還必須承擔如下責任:

1、損害賠償金。即:追款誤工費、交通費。

2、實現債權的起訴費,交通食宿費,聘請律師費及其他鑑定等費用,由違者承擔。

六、上述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產生約束力,至甲方收清貸款日止失效。

七、該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合同發生爭執無法協商處理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出借人:__________ 借貸人: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小額民間借貸用於生產合同 篇11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現住址:,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乙方(借款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現住址:,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丙方(擔保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現住址:,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乙方因(借款用途)向甲方借款,丙方願意為乙方借款向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現甲、乙、丙三方在平等、公平、自願的基礎上,很據《民法典》等法律的相關規定,達成一致,約定以下條款,以資三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及支付方式:

1、借款金額為X元,大寫:X元;

2、支付方式:第X種;

(1)現金支付;

(2)轉賬支付:轉出賬號:,户名;轉入賬號:,户名;

(3)微信轉賬;

(4)支付寶轉賬;

二、借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1、借款期限為X年,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2、還款方式:第X種;

(1)到期一次性還清;

(2)分期支付;

三、關於利率的約定:

1、經甲、乙雙方約定,借款利率為月利率   %;

2、借款利率從乙方收到借款的次日開始計算;

四、關於擔保責任的約定;

1、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方式;

2、擔保期限:X個月;

3、擔保範圍:借款本金、利息。

五、借款展期的約定:

乙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以書面的方式向甲方提出並經甲方同意,否則,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賠償。

六、甲方權利義務:

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的義務;

向乙方收取利息的權利:

收回借款本金的權利;

七、乙方權利義務:

使用借款本金的權利;

按時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的義務;

按時向甲方返還借款本金的義務

八、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按期支付借款利息,則甲方可隨時解除借款合同,因此產生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公告費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九、爭議解決方式

如因該筆借款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則可向X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丙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本合同相關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乙                     丙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額民間借貸用於生產合同 篇12

對於“民間借貸和解協議書怎麼寫呢?”回答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徹底了結甲方與乙方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_____________)廈民初字第號案件,各方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和解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各方一致同意按如下框架了結雙方間的全部債權債務: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分期向甲方清償人民幣萬元(¥00萬元)款項;甲方應提供必要之協助義務,及時解除上述案件中對乙方及其它被告財產的訴訟財產保全措施,以利於乙方籌措資金。

二、雙方具體權利義務安排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應在本協議簽署當日向甲方支付萬元。

2、甲方應在乙方支付前款所指萬元款項後日內,解除對廈門經濟特區船務有限公司名下在建工程及對乙方名下廈門市湖裏區室房產的查封措施。

3、在前款所指查封措施及時解除的前提下,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年月日前再向甲方支付萬元。

4、甲方應在乙方支付前款所指萬元款項後日內,解除對乙方名下開户行賬號銀行賬户的凍結措施。

5、乙方支付上述萬元款項後,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日內解除對乙方名下廈門市室房產的查封措施。

6、在前款所指查封措施及時解除的前提下,除上述萬元款項外,乙方還應在_____________年月日前另行向甲方支付萬元款項。但是: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遲於_____________年月日支付該筆萬元款項的,應自次日起以萬元為基數按照月息%的標準支付利息;

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無法以室房產辦理抵押貸款的,雙方另行協商以房抵債事宜。

三、本協議第二條項下雙方各項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或者雙方以房抵債事宜辦結後,上述案件項下雙方再無未了事宜。

四、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小額民間借貸用於生產合同 篇13

第一條借貸各方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第二條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户,開户銀行/賬號.

第三條借款利率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3%.利息每月結算一次,每月利息併入下月本金並計算利息(即計算複利)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計算利息。

第五條借款擔保

借款方以抵押,抵押擔保債券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第六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4、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或兩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小額民間借貸用於生產合同 篇14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_____‰,高於國家利率,如國家利率調整,則在新規定上增加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

(六)、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個人無限連帶保證反擔保_(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範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複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 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

小額民間借貸用於生產合同 篇15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人: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 作為保證人,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貸款為借貸雙方和保證人共同協商的民間貸款;

第二條:本貸款用於借款方的個人經營活動;

第三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 利息,即月利率為 %,年利率 %;

第五條:借款期限為壹年(二〇 年 月 日至二〇 年 月 日),逾期按月利率 %計算;

第六條:還款方式為到期本息一次結清。即二〇 年 月 日借款方一次性還給貸款方本息 共計 人 民 幣(大寫) 萬元整;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 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4、保證人擔保有

向借貸雙方追償的權利,借貸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 利息加收罰息。2、貸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違約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相同計算。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 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電話號碼:

小額民間借貸用於生產合同 篇16

訂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一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以下簡稱貸款一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一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一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一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一方向貸款一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元,用於______。預計用款為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年_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

第二條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借款一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條借款一方保證從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一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户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由雙一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貸款一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一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貸款一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一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一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一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一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罰息50%。

第七條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一方遵照《_____》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一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一方________(蓋章)貸款一方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小額民間借貸用於生產合同 篇17

範本一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範本二

貸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範本三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一、雙方就借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如下: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小額民間借貸用於生產合同 篇18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人: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 作為保證人,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貸款為借貸雙方和保證人共同協商的民間貸款;

第二條:本貸款用於借款方的個人經營活動;

第三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 利息,即月利率為 %,年利率 %;

第五條:借款期限為壹年(二〇 年 月 日至二〇 年 月 日),逾期按月利率 %計算;

第六條:還款方式為到期本息一次結清。即二〇 年 月 日借款方一次性還給貸款方本息 共計 人 民 幣(大寫) 萬元整;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 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4、保證人擔保有

向借貸雙方追償的權利,借貸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 利息加收罰息。2、貸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違約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相同計算。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 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電話號碼:

小額民間借貸用於生產合同 篇19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

乙方因資金週轉需要,現向甲方借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達成如下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幣(大寫)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借款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3、乙方承諾自借款之日起按______月利率25‰支付利息,借款到期日本息一併支付。

4、乙方自願承擔因乙方逾期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導致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合理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5、丙方自願對乙方的借款及利息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為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___年,保證擔保範圍包括借款本息及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合理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6、如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通過本合同簽訂地法院訴訟解決。

7、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8、乙方、丙方應向甲方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該複印件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注: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已向乙方實際支付上述借款,故乙方不再出具收據。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