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精選17篇)

生產經營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生產經營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精選17篇)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户。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税、養路費、保險單據、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九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生產經營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2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  

3.價值:_____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户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户,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___銀行______分行______賬户,即乙方指定的賬户。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

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

二:繳納抵押物的税金。  第

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税金

生產經營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3

抵押人: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______ 輛,排量:_____,顏色:_____ ,車牌號為: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__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情況聲明、暫管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

2、暫管:_____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章)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生產經營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4

甲方;(借款人 )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抵押人 )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台

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抵押給甲方,抵押車輛估計價值:  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天利息): 人民幣 元整,(天利息人民幣大寫) 元整。甲方將借款本金以轉賬的形式到乙方指定賬户。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違約責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歸還欠款本息,違約金 元整,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四條:本合同期滿,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

3、抵押車輛的保險,由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4、在抵押期間,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駛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駛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户手續。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九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乙方對本合同搜索頁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十條:備註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產經營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5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議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型號數量台機動車牌照號碼車架號碼發動機號抵押給乙方.抵押車輛評估價值:元小寫(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元,月利率為%於每月號收取借款利息人民幣元。

第三條.經雙方同意,甲方將借款本金和除首月利息餘額打入乙方在開的賬户中,賬户號為:

第四條.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不足三十天的按三十天計息,超過三十天的按借款實際期限計息。

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駛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抵押借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物質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4.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

損壞,不可抗力的原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壞,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計,甲方

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計後,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7.乙方行使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甲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權,甲方無條件,償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户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甲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年月日

生產經營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6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身份證號碼: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1、 乙方原因將自己購買的 物品數量重量大於或小於1克,向甲方作質押。  

2、  

3、  

4、  

5、  

6、 甲、乙雙方認可現在該物品的評估價值為(人民幣) 元整。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整。 借款用途: 。 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利息:借款利息、費用:借款____日(月)利息2.5%;綜合費用(人民幣)元整。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不足____日(月)按足____日(月)收取利息。  

7、 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1%違約金。超____日乙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8、 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現金或將現金打進甲方賬户(卡上),甲方歸還該封存物品。  

9、 保證條款:乙方保證該質押物品絕非盜搶或詐騙所得,屬於合法正規購買,該質押物品無任何爭議,質押物品非贋品。甲方佔有質押物品時應封存由乙方簽字手印。如封存完好無損,甲方歸還時乙方不得有任何爭議。質押期間甲方如丟失或損壞質押物品,甲方需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按評估價值計算。  

10、 乙方保證:(一)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本合同銷燬,自行終止。  (二) 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於非法活動。  (三)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10、違約條件:乙方違約,甲方提前單方終止合同變該物品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甲方有權單方行使質押權。  1

1、本合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訴訟管轄地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

2、 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  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1

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  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本合同由甲、乙簽字手印後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1

4、 本合同附件:

1、承認書

2、本物品封存並由乙方簽字

3、乙方身份證  複印件  甲方(出借人、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出質人):  甲方常用電話號碼: 乙方常用電話號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和履行地點:___________  本合同共計兩頁

生產經營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7

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借款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出借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經營或個人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_天。月利息__________。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户。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

3.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 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税、養路費、保險單據、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九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生產經營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8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貸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生產經營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9

甲方(抵押權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抵押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願意以自有車輛作抵押

第一條 乙方用作抵押借款給甲方的車輛為:

品牌型號: 車身顏色:

發動機號: 車牌號碼:   車輛識別代號:

第二條 乙方自願將符合第一條條款的乙方合法擁有車輛以人民幣(大寫) 抵押給甲方。抵押期限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理抵押車輛:

1.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處理抵押車所得款項,不足以償還貸款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四條 抵押車輛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車輛,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車輛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甲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車輛。借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七條 本合同以下條款全部履行方可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生產經營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10

甲方;(借款人 )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 )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台

機動車牌照號碼:__________ 車架號碼: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 抵押給甲方,抵押車輛估計價值:幣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天利息): 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天利息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甲方將借款本金以轉賬的形式到乙方指定賬户。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違約責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歸還欠款本息,違約金__________元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本合同期滿,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

3、抵押車輛的保險,由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4、在抵押期間,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駛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駛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户手續。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九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乙方對本合同搜索頁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十條:備註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生產經營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11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_________壹輛,排量:___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__月,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

乙方:

時間:

生產經營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12

貸款抵押人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民間汽車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_________元整。

2.貸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本貸款只能用於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__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日止。

4.貸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_________________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_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為___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

2.製造廠家: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_____年(或為:_________________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税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户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生產經營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13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

乙方願意以自有車輛作抵押借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用作抵押借款給甲方的車輛為:

品牌型號: ______車身顏色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

車輛識別代號:______

第二條 乙方自願將符合第一條條款的乙方合法擁有車輛以人民幣(大寫) 抵押給甲方。抵押期限從______,到______。

第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理抵押車輛:

1.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處理抵押車所得款項,不足以償還貸款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四條 抵押車輛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車輛,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車輛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甲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車輛。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七條 本合同以下條款全部履行方可生效

1.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

生產經營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14

車輛抵質押借款合同範本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經營或個人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元,大寫。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天。月利息。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户。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發動機號: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税、養路費、保險單據、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九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見證人:

合同簽訂地點:

年月日

生產經營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15

申請車貸汽車抵押貸款服務所需條件和材料:

1、擁有穩定職業,申請人擁有當地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2、業務開展城市長期居住和工作,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購置附加税證(本)購車發票

4、保險單、車船税、進口車輛相關税證明

5、身份證(非本地户口客户提供有效期內暫住證或居住證)

6、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户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户,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賬户,即乙方指定的賬户。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生產經營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16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擔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元,評估值為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税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十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1機動車輛損失險;2機動車輛強制險;3機動車輛座位險;4第三者責任險;5盜搶險;6自燃險。

5.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5.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5.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5.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5.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5.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三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生產經營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17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中國光大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為了確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主合同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抵押物抵押給抵押權人,以擔保債務人按時足額清償其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抵押擔保。為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與主合同項下主債權種類相同,被擔保的主債權幣種和金額分別為:(金額採用大寫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抵押擔保的範圍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

1 主合同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應向抵押權人償還或支付的債務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及罰息)、複利、手續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和

2 抵押權人在本合同項下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以及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應向抵押權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項。

(以上各項合稱為“被擔保債務”)

第三條 抵押權人用於表明任何被擔保債務或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款項的證明,除非有明顯錯誤,應是雙方債權債務關係的最終證據,對抵押人具有約束力。

第四章 抵押物

第四條 抵押人在此以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向抵押權人抵押抵押物,以及現在和將來產生於抵押物上的所有權利、利益和收益,包括但不限於:抵押人作為合同一方簽署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任何出售或出租合同所產生的任何權利以及因抵押物被扣押或被徵用而使抵押人可以得到的賠償的權利。抵押物的數量、價值等詳細情況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詳見附件1),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抵押物經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一致確認,(無法一致確認時,由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有關中介機構評估),在本合同簽字之日的價值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本合同簽署之日的抵押率為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合同項下抵押率應保持在_____%以下,若超過該約定抵押率時,抵押權人隨時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抵押權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擔保。

第六條 抵押物的、以及與抵押手續相關的所有有效證明和資料均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確認封存後,由抵押人交與抵押權人保管。

第五章 抵押人應提交的文件

第七條 抵押人應在主合同債務人首次使用抵押權人在主合同項下提供的融資前向抵押權人提供如下文件。該等文件如為複印件須經抵押人或其授權簽字人簽字確認為真實完整有效的文本:

1 經抵押人有效簽署的本合同的正本;

2 抵押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3 抵押物的權利證明文件;

4 證明抵押人資信情況的資產證明或其他資料;

5 抵押人根據本合同第十八章的規定取得的所有保險單、保險合約及其 他有關單據或相應副本(視情況而定);

6 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已向有關機構辦理了登記或備案的證明文件;和

7 抵押權人合理要求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章 抵押人的聲明和保證

第八條 抵押人在此向抵押權人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 抵押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 抵押人已仔細閲讀並完全理解接受主合同和本合同的內容,抵押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願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3 抵押人是抵押物的合法所有人或有權處分人,如抵押物屬於依法須經有關方面批准或同意方可抵押的財產,抵押人保證其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批准或同意。抵押物在所有權或處分權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除本合同設定的抵押外,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擔保、租賃、託管、共有、其他任何爭議、瑕疵或任何限制,抵押物未被查封、扣押、監管或採取訴訟保全措施。

4 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與其他人簽訂涉及抵押物轉移佔有的合同;如經抵押權人同意,則抵押人在與其他人簽訂的涉及抵押物(動產)轉移佔有的合同中要明確約定,抵押物不能留置。

5 抵押人已取得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門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6 除本合同外,抵押人未曾訂立任何其他協議以贈與、轉讓或其他方式處置全部或任何部分抵押物及其中的任何權利或利益,也沒有在抵押物上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其他擔保。

7 本合同附件1所列有關抵押物的情況是真實和準確無誤的。

8 抵押人已按時支付所有與抵押物有關的應付費用及款項(包括但不僅限於各種税項),並已完全遵守和履行所有與抵押物相關的其他契約及條件。

9 為確保本合同和抵押權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強制執行性,抵押人已完成或將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記、備案或公證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將抵押物在登記部門進行的登記。

10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對抵押人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義務。

11 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並且以複印件形式提供的文件均與原件相符。

12 目前並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人或抵押物的、並將會對抵押人的財務狀況、抵押物的價值或抵押人根據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的能力構成嚴重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13 未發生或存在任何違約事件。

第九條 抵押人的上述聲明和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須始終保持正確無誤,並且抵押人將隨時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進一步的文件。

第七章 抵押物的佔管

第十條 在抵押權人實現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抵押權之前,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抵押人在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抵押權人有權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並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因管理、維護抵押物所發生的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一條 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的或任何結構上的改變。由於抵押人違反本條款而在抵押物上增添的不可分割的任何建築、設施或固定裝置將自動成為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一部分。

第十二條 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權人,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抵押權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並及時向投保的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人應及時將有關抵押人的任何重大事項及可能影響抵押物或其價值的任何事件通知抵押權人。在抵押權人認為該等事件導致或可能導致抵押物價值減損時,經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需提供進一步的、抵押權人認可的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增加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種類的擔保)。

第八章 抵押人的承諾

第十四條 在被擔保債務全部清償完畢之前,抵押人應遵守以下條款的規定:

1 抵押人應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法律和法規,嚴格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並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證抵押物的所有權/處分權始終合法有效。

2 抵押人應向抵押權人提供有關抵押物的所有有效資料。

3 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對抵押物或其任何部分做出饋贈、轉讓、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不得對抵押物(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抵押之外)再行設置或同意設置任何其它抵押或擔保權益;不得對抵押物作出任何違反現行法律和法規的任何行為,或進行任何有可能影響或降低抵押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益的任何行為。

4 應抵押權人的要求,抵押人應隨時向抵押權人報送反映其資信情況的資產證明或其他資料。

5 抵押人在收到任何政府部門或行政管理部門發出的任何有關抵押物的通知或命令的五個抵押權人工作日之內,應將該通知或命令的內容告知抵押權人。

6 抵押人作為委託人的,應按照“誰委託、誰付費”的原則承擔因簽訂、執行本合同所需的費用支出,包括公證、登記、保險等費用。

抵押權人為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律師服務、鑑定、估價、登記、保管、訴訟的費用及其他所有實際開支)由抵押人承擔。

7 抵押人應按期支付與抵押物有關的各種應付税項和費用。

8 抵押人應立即通知抵押權人以下任何事件:(1)任何違約事件的發生; (2)任何涉及抵押人或抵押物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和(3)抵押人變更居住地址和通訊方式。

9 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抵押人有義務及時通知抵押權人並採取措施使抵押權人免受侵害。

第九章 抵押物的轉讓和出租

第十五條 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出租、轉讓或以其他形式處分抵押物所得到的一切款項均應立即存入抵押權人指定的賬户。未經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提取上述指定賬户中的任何款項。抵押權人可以就上述款項優先受償。

第十章 擔保的性質和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是一項持續的擔保並且具有完全的效力直至被擔保債務得到全部清償為止。

第十七條 本合同所設立的擔保獨立於抵押權人為被擔保債務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擔保。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前無需首先執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擔保,也無需首先採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十一章 違約事件

第十八條 下述每一事件及事項均構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1 主合同債務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

2 主合同約定的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主合同債務人未依約歸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3 主合同債務人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裁決主合同債務人敗訴,導致主合同債務人無法或可能無法向抵押權人償付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4 出現使抵押權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5 發生主合同項下規定的任何其他違約事件;

6 抵押人擅自向其他方轉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或對抵押物的任何部分的權益設定或試圖設定任何擔保權益,或有任何第三方就抵押物主張任何權利;

7 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聲明或保證被確認為是不正確的或不真實的,並會影響抵押權人的權益;

8 無論是否已被給付任何補償,抵押物或其重要部分被沒收、徵用或被強行購買或取得;

9 被擔保債務的任何部分由於任何原因不再充分合法有效,或由於任何原因而被終止或受到限制;

10 發生了針對抵押人或抵押物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11 抵押物的價值實質性減少,而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要求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物或增加其他擔保;

12 抵押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或發生抵押權人認為將會嚴重不利地影響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條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後,抵押權人有權:

1 行使其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所享有的違約救濟措施;

2 以其認為合適的方式依法實現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抵押權或處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於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或者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如果採取變賣或折價方法處分抵押物,變賣價格或折價金額由雙方協商並參照市場價格確定。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仍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在抵押權人依本款的規定處分抵押物的過程中,抵押權人有權依法採取下列行動:(1)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有權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市場價格在適當的時間變賣抵押物,並對抵押人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2)要求抵押人償付抵押權人為行使本合同或法律賦予其的任何權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抵押權人有權選擇行使全部或部分上述權利或暫緩行使任何權利,抵押人應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

3 行使其就被擔保債務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擔保權益。

第二十條 一經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須協助抵押權人取得與抵押權人實現其抵押權有關的一切必要的批准或同意,或協助抵押權人辦理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續。

第二十一條 抵押權人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按以下順序處理:

1 用以支付抵押權人行使其權力或權利或其處分抵押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包括抵押權人為行使其權力或權利而指定任何專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所產生的費用);

2 用以支付抵押權人因處分抵押物而需交納的税款;

3 用以償還被擔保債務;

4 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抵押權人應將餘款交付抵押人。

如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不足以清償被擔保債務,抵押權人仍有權依法繼續進行追索。

第二十二條 抵押權人依法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除因其故意或重大過失外,無需對因行使其權利而給抵押人或抵押物帶來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二章 抵押登記

第二十三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十個抵押權人工作日內,由抵押人會同抵押權人到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由登記部門出具的有關該項抵押登記的他項權利證書或其他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應交由抵押權人執管。

第十三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所有款項應全額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質的衝抵、扣減或預提,亦不得附帶任何條件。如果任何法律要求抵押人對其支付給抵押權人的任何款項進行扣減或預提,則抵押人應向抵押權人支付一筆另外的款項,以保證抵押權人收到的金額相等於在不作此類扣減或預提時所應收到的款項。如果抵押人是因税務上的原因而作出了上述扣減或預提,抵押人應將完税憑證的複印件遞交給抵押權人。

第二十五條 未經抵押權人事先同意,抵押人不得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

第二十六條 無需事先徵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權人可將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轉讓予任何第三人,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同時轉讓給第三人,抵押人繼續為該債務提供擔保,併為此完成相應的變更手續。

第二十七條 在抵押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徵用的情況下,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抵押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徵用的情況下,抵押所擔保的債權未屆清償期的,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或者對上述款項進行提存。抵押人拒絕償還或提存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對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等採取保全措施。

第二十八條 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任何寬限、優惠或延緩,均不影響、損壞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並不應被視為抵押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二十九條 如果在任何時候,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方面是或變得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執行性不受任何影響或減損。

第三十條 本合同雙方互相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要求,應以書面方式作出,發送至本合同首頁列出的有關方的地址或傳真。任何一方如變更其地址或傳真,需及時通知對方。

雙方之間的文件往來,如以專人送遞,在交付後即被視為送達;如以掛號信方式發送的,在掛號信寄出後三(3)天即被視為送達;如以傳真發送,在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但抵押人發給抵押權人的文件,則需在抵押權人實際收到後方可視為送達。

第十四章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項適用中國法律,並按照中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三十二條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在抵押權人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五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經抵押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和抵押權人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要求登記的,抵押權自在登記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後設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時,應經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在主合同債務人或抵押人向抵押權人償還全部被擔保債務並已全部履行其在本合同及其他有關的文件項下的責任和義務後的______個抵押權人工作日之內、抵押權人應協助抵押人辦理解除或註銷抵押權的手續。因此而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應由主合同債務人或抵押人支付。

第十六章 附件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之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抵押物清單;

2 抵押人應提交的文件;

3 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抵押人持______份,抵押權人持______份,辦理抵押登記的登記機構存留__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於_______簽訂。

根據本業務實際情況,雙方約定, 本合同【 】(1、適用;2、不適用)第十八章約定的內容:

第十八章 保險

第四十條 在主合同債務人根據主合同首次使用抵押權人所提供的融資前,抵押人應自行承擔費用到抵押權人認可的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按抵押權人要求的險種對抵押物進行投保,並使之保持完全有效。保險金額應不少於抵押物的價值。

第四十一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權人應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合同應經抵押權人認可,保險合同中不應有任何限制抵押權人權益的條款。

第四十二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的保險單、《保險合同》及其它有關單據或相應副本(視情況而定)應交由抵押權人執管。

第四十三條 如果抵押人延遲或未能辦理上述投保,抵押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依照上述方式或另行代為投保,抵押人須向抵押權人補償抵押權人因進行該等投保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第四十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權人事先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變更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變更或撤銷,抵押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在被擔保債務全部清償之前,抵押人應當按時支付有關抵押物的所有保險費或其他費用,並在保險期滿時,及時續展保險。抵押人應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將其付清保險費的支付憑證複印件提供給抵押權人。抵押人不得以任何作為或不作為損害抵押權人在保險項下的權益。如果抵押人違反本條之規定,抵押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以其自身的名義或與抵押人聯名或以抵押人的名義,採取其認為必要的措施,維持該保險的更新和有效,並確認抵押權人在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由此發生的費用應由抵押人支付,並構成被擔保債務的一部分。

第四十六條 如果發生了保險單中所列明的保險事故,抵押人應在保險單規定的時間內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及抵押權人。因抵押人未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而引起的全部損失應由抵押人承擔。

第四十七條 保險期限不得短於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且必須長於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____。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期限屆滿時,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如就抵押期限的延長達成一致時,抵押人須依抵押權人要求對抵押物的保險期限做相應延長。

第十九章 強制執行

第四十八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同意對本合同進行公證,承諾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當主合同債務人、抵押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債務或出現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的抵押權人實現債權、抵押權的情形時,抵押權人有權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主合同債務人、抵押人對抵押權人根據本合同提出的強制執行申請沒有任何異議。(本條為可選條款,雙方當事人選擇在本合同中【 】。1、適用;2、不適用。)

抵押人(簽名):抵押權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附件1 抵押物清單

序號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權屬證明名稱、編號單價總價

確認送達地址承諾函

本人/本單位承諾一旦雙方因本合同/本協議發生糾紛,同意選擇以下第【 】種送達方式所列地址作為司法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更時,應書面通知銀行方,未書面告知的,視為司法送達地址未作變更。

【1】 書面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電子送達地址(可選擇填寫):

傳 真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 信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諾人:

時 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