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典當長期借款協議(精選3篇)

車輛典當長期借款協議 篇1

車輛質押合同篇2

車輛典當長期借款協議(精選3篇)

合同編號:車質第號

出質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為確保_年__月__日當户/甲方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的《車輛典當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所有或享有處分權的車輛質押給乙方,為其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設定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質物

1.1甲方自願以本品牌為__,車輛號牌為__,發動機號為__,車架號為__的車輛作為質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車輛為主合同項下債權之抵押擔保。

1.2“該車輛”質物清單見本合同附屬文件。

第二條擔保的債權範圍

2.1當金及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

2.2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後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户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户息、費率負擔的,均屬於擔保範圍。當户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後所產生的息、費均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2.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當後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第三條質權的存續期限

質權的存續期間為甲方全部償還乙方《車輛典當借款合同》項下全部債權為止。

第四條質押登記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日內辦妥質物登記手續,質物有關登記文件的正、副本由乙方保存。

第五條質物的佔管

5.1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佔有和保管。

5.2甲方應將有關質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的原件交乙方保管。

第六條保險

6.1質權存續期間,甲方應根據有關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險種、投保期限、投保金額辦理質物的財產保險,並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如質物已保險,應將第一受益人批註或變更為乙方。保險金額不低於主合同借款本息,保險期至少應長於借款合同履行期間三個月;如保險期限屆滿,甲方未償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等的,甲方應對保險期作相應延長。

6.2在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等償清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甲方中斷或撤銷保險,乙方有權續保或代為投保,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對乙方因保險中斷或被撤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負全部責任。

6.3保險單正本及保險權益轉讓書應由乙方保管。

6.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户上,作為乙方債權的保證金擔保。

第七條質權的行使

7.1絕當發生以及出現主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權行使質權。

7.2乙方在行使質權時,有權自行決定以拍賣、變賣方式處臵質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7.3乙方依據本合同第7.1條以及主合同約定方式處分質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臵任何障礙。

第八條特別約定

質權存續期間,質物有損毀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物,並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條處臵抵押財產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9.1乙方代墊的費用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

9.2當金息、費、違約金、賠償金。

9.3當金本金。

第十條通知與通訊

10.1甲方聯繫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

10.2乙方聯繫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

10.3任何一方變更聯繫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送文件等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管轄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則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____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及費用承擔

13.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13.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3.3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見證、登記、過户、税費、保管、年檢、維修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13.4本合同未盡事宜,以《車輛典當借款合同》的內容為準。

第十四條聲明條款

甲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

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充分理解。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日期:

車輛典當長期借款協議 篇2

出質人:

質權人:

為了確保甲方與乙方簽定的第  號當票和[__年[車]字典第[號《中徽典當借款協議》得到全面履行,甲方自願提供自己所有的汽車作為質押典當借款。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照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典當管理辦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雙方經自願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設定質押的質押物情況

1、車輛號碼: 、發動機號碼車架號車輛識別號碼97354000、漆型顏色 黑色、入户日期 __年9月3日、行駛公里數  。

2、甲方將上述汽車質押給乙方,將汽車和汽車有關證件:費憑證、保險單等 由甲乙雙方檢查確認簽字後封存交乙方保管。

第二條 甲方典當的當金為壹拾伍萬圓整,月典當綜合費用率為: 4.2%,月利息率為:  。

甲方在本合同屆滿後5日內與乙方協商,在繳清前期費用後經乙方同意可以辦理續當,續當需簽訂《續當合同》。

第三條 質押期限為自 __年月日起至__年月  日止。

第四條 典當期滿或續當期滿後如果甲方逾期還款的,乙方對逾期當金按每月4.2%收取甲方逾期期間的綜合費用,並按每月0.5%收取甲方逾期期間的利息,另甲方承擔逾期期間每天逾期款項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第五條 甲方汽車質押典當給乙方,甲方以質押物優先受償乙方款項的範圍包括: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實現質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典當期間乙方保管質押物,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出租、出借、使用質押物並有義務保持質押物的外部完好無損,甲方可隨時檢查。

汽車質押期間,如外部出現損傷,由乙方負責。

因停放時間過長,造成內部損傷的,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甲方應辦理質押物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於全部當金本息總額,財產保險第一受益人為乙方。

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質押期間,質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

第九條 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後,甲方應當在5日內贖當或者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為絕當。

如絕當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委託書對質押物委託評估,並委託拍賣公司對質押物進行拍賣,所得價款乙方優先受償當金、綜合費用、利息、違約金及乙方實現質押權的費用等。

第十一條 甲方發生合併、分立等變更登記事項時,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二條 甲方因隱瞞質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質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除依法歸還當金以及支付綜合費用、利息等款項外,另應承擔全

第十三條 本合同如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則自願接受人民法院對公證債權文書的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後可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甲方承諾: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併到有關質押登記機關辦理完質押登記手續,質押物移交乙方佔有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 四 份,甲、乙雙方、 公證處、車管所 各執一份。

出質人:法定代表人:財產共有人:年 月日

質權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日

車輛典當長期借款協議 篇3

借款人:

出借人:

保證人:

抵押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

1.1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為_______個月,自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年____月____日止。

1.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月利率____%.

第二條借款給付方式

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託的第三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户:

賬號/銀行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人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還本付息:

3.1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3.2按_________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____的____日。借款人須於每一結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第四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4.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4.3按出借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

4.4出現本合同第10.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並落實出借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五條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5.1有權瞭解並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保證人情況。

5.2借款人出現本合同第10.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並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户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5.4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按照實現債權的費用、違約金、複利、罰息、利息、本金的先後順序歸還,即先抵費用,後還息,再還本。

第六條借款擔保

6.1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保證人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抵押人以其名下的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擔保;

出質人以其所持的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質押擔保。

6.2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户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6.3保證擔保的期間:保證期間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借款人與出借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6.4當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質物不行使擔保物權,放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保證人承諾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_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_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7.3對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作為違約損失賠償。

7.4借款人、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及從合同項下義務,出借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以及採取其他財產保全措施。

第八條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鑑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保證人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事項

10.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出借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佈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10.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抵押物、質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徵用、被徵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權屬爭議等影響出借人實現擔保權。

10.3本合同所稱擔保物包括抵押物、質物和出質權利。

10.4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證人之配偶聲明:

胯款人配偶及保證人配偶已經充分知悉本合同條款;借款人或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證人配偶並願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財產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擔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出借人:

保證人:

保證人配偶:

出質人:

出質人配偶:

抵押人:

抵押人配偶: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