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抵押借款契約(精選24篇)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1

甲方: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精選24篇)

乙方:

為有利於雙方發展,充分利用雙方對外中小企業融資的有利因素,加強企業間經濟合作,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甲、乙雙方就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問題經過充分醖釀,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在中小企業融資領域內進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雙方承擔總額度為伍仟萬元的貸款責任擔保,並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履行各自責任。

三、在乙方需要擔保時,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擔保額度總共為萬元,不管是乙方中的一家公司還是二家公司;在甲方需要擔保時,甲方可以選擇乙方中的一家公司,為甲方提供相同額度的貸款擔保。

四、甲、乙雙方在履行互為擔保時,最長擔保期限不超過三年,貸款必須專款專用,擔保方有權對被擔保方的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期滿還清貸款本息時,被擔保方應主動向擔保方提供還貸憑證,以便對方及時瞭解。

五、任何一方為對方擔保時,應如實提供各自財務報表、營業執照、信用證明覆印件以及有關企業概況等資料。

六、擔保方的繼受人(包括因改組合並而繼受)將受本協議的約束,並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未得到對方事先書面同意,擔保方不會轉讓其擔保義務。

七、擔保方代被擔保方清償債務後,有權向被擔保方追償。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對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協議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萬元,並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

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以茲共同遵守。

甲方:___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2

借款人: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

胯款人因 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貸行為。

第二條貸款用途:(該貸款須用於合法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共 ,實際貸款日與上述記載貸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機關允許領取他項權利證書兩日內,貸款人必須辦理領取手續並向借款人全額發放貸款,否則視為違約。

第六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 (即月利率為 )執行。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______個月為一期,共分______期,每期__________________。具體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於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於 年 月 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後還息日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提前還款:____________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 利息,即 :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餘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規定計收(本條款適用於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3、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商。

第十條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並不用於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並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閃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並有權單方面書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借款人時解除: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於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於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6、借款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經催千;於到期日後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0、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所擁有

並有處分權的位於 、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建成年代 、產權證字號為 的合法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抵押房產價值採用第 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商確認市值為 元,抵押率為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後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並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十八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九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並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抵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抵押等擔保。

第二十條權利限制:

1、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捨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於償還貸款。

2、在抵押期間,如遇國家徵地拆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以拆遷房作為新的抵押物,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一條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應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新抵押物的價值不少於合同約定的原抵押物價值與借款的差額。

第二十二條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並就其變現價款優先受償。

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款規定處分抵押物並優先受償。

第二十三條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門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發生如下情況,應在五日內以書面的形式通過郵政特快專遞按合同預留地址通知其他締約人,否則視為違約並不得以此為抗辯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發生足以影響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個人名稱、公司法人、聯繫地址、聯繫電話等發生變更(不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條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貸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並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直至全部貸款本金髮放完畢並協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記解除本合同為止,且承擔由此給借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2、貸款人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每日萬分之五的逾期利息,並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且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註銷手續;

(2)因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繫電話無法取得聯繫,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抵押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本合同期滿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口按未支付貸款本息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並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息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償還約定本息,並承擔因此給貸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的約定履行通知義務,視為違約,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三十條費用負擔範圍:因訂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實現債權司能產生的

全部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締約人同意:如違反本合同約定,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第三十二條締約人同意:在抵押擔保期間,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又未能與貸款人簽訂延期履行協議,貸款人有權按下列辦法優先受償處理該抵押房屋:

1、貸款人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請債權並申請強制執行以處分抵押物變現受償,借款人、抵押人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2、抵押人應配合貸款人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過户到乙方名下的手續。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締約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

第三十五條聲明: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確,無異議、無疑義。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份,締約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胯款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約於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3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_ 壹輛,排量:_______,顏色:_______ ,車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情況聲明、暫管。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4

個人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雙各方根據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一、借款條款 1、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 )。借款用途:用於家庭生活理財。

借款利率:按每年20%計算,如高於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的,則按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計算。

2、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實際借款數額和實際放款日與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借款的歸還: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併歸還,借款結清後,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二、抵押條款 1、借款人以下房產作為上述借款的抵押:

房產權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 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 屋面積:_________________;房產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_;身 份 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於本借款協議簽訂後10個工作日內至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手續。

3、借款人應保證該抵押之房產無第三人主張權利。

4、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5、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不限於法庭訴訟費、律師費等)

6、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到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7、抵押期間,未經過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8、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9、其他條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條款中辦妥抵押登記後生效。如借款人違約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兩份,借款、抵押人各執一份。如本合同發生爭執或糾紛,各方同意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 方: 乙 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5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願為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註冊號(或編號)為____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牡丹貸記卡提供抵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擔保人係指牡丹貸記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二、擔保範圍:被擔保人根據其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的《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項下因牡丹貸記卡而發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信用額度內及超信用額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費、滯納金、追索費用等)和乙方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上述債務的擔保以抵押權設立時確定的價值為限,甲方對被擔保人債務的償還順序為先償還已計息貸款,後償還未計息貸款,還款的順序均為利息、費用(超限費、滯納金等)、取現/轉賬和消費等貸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約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確認已知悉並理解《中國工商銀行牡丹貸記卡章程》、《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和本合約文本,並在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願為其進行擔保;

(二)甲方確認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行為真實、合法,並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三)如實説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

(四)負責辦理本合約項下有關的評估、公證、鑑定、登記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五、甲方不得將已設立抵押的抵押物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六、甲方將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七、甲方發生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址)等變更情形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該義務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八、甲方轉讓抵押物的,應取得乙方的同意,並另行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擔保,否則,不得轉讓抵押物。

轉讓抵押物的價值明顯低於其價值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30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依法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十、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有的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十一、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抵押財產。

十二、被擔保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俟被擔保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保或被擔保人銷户後,本合約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約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四、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牡丹貸記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項目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五、本合約不因乙方與被擔保人所簽訂的《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約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七、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户之日終止。依法需要登記的,則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合約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約附件,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單如下:

抵押物名稱

數量

質量

狀況

所在地

評估價值

所有權權屬

使用權權屬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髮卡機構):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貨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户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關於動產抵押物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號《抵押合同》項下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權證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處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評估價值(萬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經為其他債權設定抵押額度(萬元):___________

備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公章)__________  抵押權人:(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7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户(儲蓄卡賬户),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員,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賬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户儲蓄卡賬户)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户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第八條 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後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並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徵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並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賬户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後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丙方:(公章)

(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8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抵押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款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據乙方申請,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

第二條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借款利率:

第四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放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的償還:利息按月結清,月初支付當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結清,同時甲方應當歸還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據。如推遲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滯納金。

第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甲方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二)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抵押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第七條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抵押條款

第八條抵押物為,現抵押人同意以該資產的剩餘價值作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

第九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及實現債權的其它所有費用,同時也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第十一條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第十二條抵押權人可以單方憑經過公證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記部門辦理二次抵押登記手續並領取《它項權利證書》。如登記部門一定要抵押人到場,則抵押人應當配合。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三條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借款人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抵押權人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

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章之後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後生效。

第十五條如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借款人願意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9

甲方(出借方、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 身份證號碼: 。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 本合同各方根據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一、借款條款

1、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

借款用途:用於家庭生活理財。

借款利率:按每年20%計算,如高於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的,則按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計算。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實際借款數額和實際放款日與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借款的歸還: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併歸還,借款結清後,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二、抵押條款

1、借款人以下房產作為上述借款的抵押:

房產權證號碼: 。

房屋地址: 。

房屋面積: ;房產價格: ;

房屋所有權人: 。

2、借款人於本借款協議簽訂後10個工作日內至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手續。

3、借款人應保證該抵押之房產無第三人主張權利。

4、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5、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不限於法庭訴訟費、律師費等)

6、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到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7、抵押期間,未經過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8、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9、其他條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條款中辦妥抵押登記後生效。如借款人違約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兩份,借款、抵押人各執一份。如本合同發生爭執或糾紛,各方同意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10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押物必須交由乙方暫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質押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押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乙方將會處置質押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質押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 處置質押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七條:甲方承諾聲明: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按合同處置,甲方應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户手續。 第八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附《質押物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有關登記部門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11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後附身份證複印件。

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後附身份證複印件。

丙方:(抵押人):,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後附身份證複印件。

(抵押人):,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後附身份證複印件。

本合同各方根據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萬元整。(小寫:元)

借款用途:用於經營投資。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分計算。

借款期限:個月,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如實際借款數額和實際放款日與該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歸還: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併歸還,借款結清後,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之一的,甲方有權宣佈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內償還本金及利息而無需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者抵押人違法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義務的。

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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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12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方式: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方式:

丙方(保證人):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住址: 聯繫方式:

鑑於乙方向甲方借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以資各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 借款金額、期限、用途

(一)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壹仟萬元整(小寫:¥ 10000000.00元)。

(二)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18 個月,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以實際借出時間的出具的借條為準)。

(三)乙方向甲方的借款用於乙方個人 用途。

二、 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月利率 2.4 ﹪,月利息人民幣(大寫) 貳拾肆萬元(小寫:¥ 240000.00元)。利息每 1個月支付一次,結息日為每月15 日。借款利息自甲方實際放款之日起算,按實際放款金額和乙方借款天數計算。

三、 借款交付

本合同簽訂後,經公證處辦理強制公證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後 10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上述借款金額匯入乙方下列指定收款賬户:

賬户户名: 開户行: 工行達州分行大西街支行 , 賬號: 。

四、 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利息或歸還本金的,甲方有催討、提前解除合同以及通過法律途徑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2、甲方保證其出借的資金來源合法,是該出借資金的合法所有人;若有第三人對資金歸屬和合法性問題發生爭議時,由甲方自行負責解決。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保證其所借款項用於合法用途,並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歸還本金。

2、因乙方逾期支付利息或歸還本金,甲方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與此相關的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調查費、保全費、查檔費、郵寄費、差旅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當發生如下事件時,乙方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

(2)重大財產處分(包括但不限於轉讓、租賃、抵押等);

(3)乙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乙方償債能力的情況。

(三)丙方的義務

1. 該抵押物由丙方方佔管。在丙方方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甲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2. 丙方方必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3. 借款人提供的抵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 丙方方應對該抵押物的瑕疵作出充分合理説明。

5. 丙方方保證該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

6. 丙方方保證該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 丙方方保證該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8. 該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並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告知甲方。

9. 甲方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丙方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 受償。

10. 自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11. 丙方作為抵押方,自願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擔保範圍為該筆借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擔保期限為借款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到期或終止後貳年內。

五、抵押擔保物情況

乙方向甲方借款1000萬元, 的在建工程為該借款提供抵押擔保,雙方確認權利價值為1000萬元,雙方到達州市公證處辦理後才到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期限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號為: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 ;工程規劃許可證號: 施工許可證號: 預售許可證號: ;

五、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義務,未依約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甲方應支付 /萬元的違約金給乙方。

(二)乙方應按照約定期限償還借款本金和支付利息;未按約定期限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間利率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標準上浮 50 ﹪計算。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義務,經甲方催告仍不糾正,或者乙方違約行為可能導致乙方喪失償債能力的,甲方有權單獨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追究乙方責任: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條第(二)款的約定執行。

2、自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之日起,甲方有權主張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提前屆滿,要求乙方立即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催討費用及相關費用(包括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調查費、保全費、查檔費、郵寄費、差旅費等一切費用)。

七、其他約定

若到期後不能按時償還,丙方全體股東自願將本公司為該借款提供的 直接抵償借款本息,不結算差價。

八、爭議事項處理

(一)本合同如經公證處公證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乙方(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時,乙方(債務人)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二)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管轄。在訴訟、執行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九、附則: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署之日起成立,自甲方提供借款給乙方時生效。

簽署: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13

甲方(賣方):

立契約人

乙方(買方):

附記人 中介機構: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下列房屋買賣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法官物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坐落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權證號為 ,丘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乙方在 年 月 日 前付給甲方定金(幣種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上述定金 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或在 時由甲方退還乙方。

第四條 該房屋房價款為(幣種 人民幣 ):(大寫) ,(小寫)¥ 元 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1、 年 月 日前現金支付房款 元 (¥ )

2、乙方領取房屋所有證時現金支付餘款 元 (¥ )

乙方未按規定支付房價款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到期房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 天,且所欠應付到期房價款超過 元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解除契約後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佔總房價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定於 年 月 日 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雙方定於 年 月 日 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甲方應在房屋產權過户前將其落户於該房屋的户籍關係遷出。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業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屬設施或裝飾裝修不符合約定的,按不符部分的 約定價值 評估價值 市場價格 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契約後 天內將已收房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並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 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定,雖然房屋所有權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後 日內 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雙方約定,該費用由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税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准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第九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 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點、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甲方結清已發生的費用,甲方已經預繳的費用,其權益由乙方享有,雙方不再另行結算。

第十一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條 本契約 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 自 之 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契約一式 伍 份。其中甲方留置 貳份,乙方留執 貳 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和四至範圍

附件二 租賃、抵押、相鄰等關係及其處理辦法

1、房屋出賣前已出租給 ,甲方負責在房屋交付前解除租賃關係,有關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2、房屋出賣前已設定抵押權,擔保債務貳拾萬元。甲方負責在乙方支付第一期房款前解除抵押,並註銷相應的抵押登記,有關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該房屋自權利轉移之日起6月內被依法拆遷的(拆遷時間以乙方搬遷時間為準),雙方按下列約定處理:甲方須在乙方搬遷後10日內賠償乙方人民幣50000元。

附件三 室內附屬設施和裝修情況

(一)附屬設施

1、水 市政提供,户外獨立水錶

2、電 KW,户外磁卡電錶

3、燃氣 管道煤氣

4、有線電視 XX市有線電視網

5、通訊 電信固定電話一部,寬帶到户

6、其他 單元可視對講門禁,緊急求救(小區物管)等

(二)裝修情況:

簡單描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證照/身份證號碼: 證號/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1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以下行為被定性為違約行為:

一:甲方隱瞞車輛真實情況。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利息。

三: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交付車輛維護服費。

四: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停車費。

五:甲方所提供的聯繫方式無效(乙方無法聯繫到甲方)。

六:甲方因自身問題如需合同展期(續期)必須書面向乙方提交申請。

七:乙方從甲方逾期後刊登報紙通知起三日內

未得到甲方任何書面申請及書面回覆。

甲方因違反合同號: ,汽車借款抵押合同,甲方同意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 車輛變賣手續。如甲方不主動協助,拒絕協助,或乙方無法通過甲方合同提供的聯繫方式取得有效聯繫,乙方售賣車輛之後所發生的所有法律責任由甲方無條件全部承擔與乙方無關。

所有相關的售賣車輛後所有關法律上所產生的,訴訟費,仲裁費,評估費,公告費,拍賣費,律師費,執行費,民事賠償,甲方同意無條件全額承擔與乙方無關。

甲方已詳細閲讀並理解以上內容,同意遵守以上所有條款,並同意本違約責任書內所需要承擔的全部法律責任。履行本責任書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交由 仲裁委員會進行訴訟解決,訴訟期間乙方所產生的所有法律費用,甲方同意全額支付。

附註(共九條):

一、甲方需詳細閲讀本違約責任書內所有條款及違約責任書項內所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簽署違約責任前應詳細閲讀本違約責任書所有條款及細節後自願簽署。

三、甲方簽署則表示甲方已詳細閲讀,理解並同意支付本合同所有條款及條款內所產生的已知或未知的所有費用。

四、違約責任書項手寫內容項與打印內容項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五、乙方通過登報通知方式限期通知甲方,限期內無法得到甲方書面有效聯繫乙方有權出售抵押物。

六、乙方選擇所登報紙為《 報》或《 報》 。

七、《違約責任書》壹式貳份,甲乙各持壹份。

八、甲方從合同到期日起計算15日內如甲方拒交付利息及車輛維護服務費或者乙方無法從甲方所留聯繫方式聯繫到甲方,則表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將該抵押物出售或轉讓處理。

九、因甲方自身原因違反《汽車抵押借款合同》約定,導致乙方按合同約定出售抵押物,甲方同意乙方以主合同第三條,第1項,甲、乙雙方認定評估價值出售該抵押物。

(以下無正文)

甲方已閲讀並同意上述所有條款 乙方已閲讀並同意上述所有條款

甲 方 : 乙 方 :

年 月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15

貸款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地址:  有效證件(照)及號碼:  居住地址: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簽訂本合同,乙方願以其合法擁有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並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二條:抵押房地產  座落(四至範圍): (見附圖)  

第三條:抵押房地產擔保範圍  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據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第四條:借款金額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金額) 萬元整。  借款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以借款金額的____‰,按月收取綜合服務費用,並一次性在應付乙方借款金額中先予扣除,扣除後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即為借款的實付金額。乙方如在借款期間提前歸還款,甲方不退還綜合服務費。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依照雙方約定的借款金額、綜合服務費率、借款利率,扣收借款期限內綜合服務費後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借款到期後歸還借款本息。  借款期內及借款期限屆滿後____日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展期,屆時雙方另行簽署展期合同,展期合同上確定的借款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借款終止日,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展期期間繼續有效,如需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展期時乙方應結清上期利息並支付續展期內綜合服務費。  借款期滿____日內,乙方不辦理展期或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手續,甲方有權對該抵押物進行拍賣或做其他處置。  

第五條:登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按照本市房地產登記管理權限至市或區(縣)的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申領《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  

第六條:保險  抵押期間,乙方應為抵押房地產購買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單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間,甲方為保險賠償的

第一受益人。保險賠償不足支付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及採取其他方法進行追索。  

第七條:抵押房地產的佔管  抵押期間,乙方承諾對佔管的抵押房地產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作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抵押房地產的租賃  抵押期間,乙方確須出租抵押房地產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同時,在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權實現時,承租人應在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遷離該房地產,並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提交給甲方備案的內容須與房地產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備案的內容相一致,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不得改變合同內容,包括延長租賃期限和其他形式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擔。  

第十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佔有權。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

第三人抵押、借用、託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願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並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當需要處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願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承諾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抵押房地產滅失,因滅失所得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  借款期內,乙方必須繳納有關部門對抵押房地產所徵收的有關税費,並保障該房地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本合同抵押房地產一旦發生無法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產權交易過户手續,房屋拍賣金額不足甲方本息及綜合費用時,拍賣價不足部分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償還責任。  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並保證履行,並承諾對本合同各條款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作出的承諾保證不會以此為由行使抗辯權及訴訟權。  

第十一條:房地產抵押物關係的終止  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並支付相應費用後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16

貸款人: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為“甲方”)

(抵押權人)住所: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姓名(名稱) (以下簡稱為“乙方”)

(抵押人)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照)及號碼: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 簽訂本合同,乙方願以其合法擁有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並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為進一步明確當票以外的事項,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二條:抵押房地產

座落(四至範圍):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

房屋、土地用途:____________

房屋結構(類型):____________

抵押房地產價值:___________元整

權證編號:____________

地號:____________

第三條:抵押房地產擔保範圍

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據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第四條:借款金額(當金)及借款期限

借款數額(當金):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金額) 萬元整 (協議)。

月利率:____________ %,月綜合費率:____________ %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借款具體期限在雙方簽署的當票上予以確認)。借款期內及借款期限屆滿後5日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當,屆時雙方另行簽署《續當憑證》,《續當憑證》上確定的借款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借款終止日,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如需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五條:登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按照本市房地產登記管理權限至市或區(縣)的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申領《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

第六條:保險

抵押期間,乙方應為抵押房地產購買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單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間,甲方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保險賠償不足支付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及採取其他方法進行追索。

第七條:抵押房地產的佔管

抵押期間,乙方承諾對佔管的抵押房地產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作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抵押房地產的租賃

抵押期間,乙方確須出租抵押房地產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同時,在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權實現時,承租人應在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10日內遷離該房地產,並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提交給甲方備案的內容須與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備案的內容相一致,乙方不得改變合同內容,包括延長租賃期限和其他形式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擔。

第十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佔有權。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和當票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託管、查封、扣壓、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願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並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當需要處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願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並保證履行,並承諾對本合同各條款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作出的承諾保證不會以此為由行使抗辯權及訴訟權。

第十一條:房地產抵押物關係的終止

乙方還清借款本金(當金)、利息,並支付相應費用後,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合同即告終止。甲、乙雙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託甲方)在抵押合同終止之日起10日內到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第十二條: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

乙方違反第十條規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第二居住地滅失、破產、債務人死亡、動拆遷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或乙方行使抗辯權、抗訴權,本合同即提前終止,房地產抵押權提前實現。

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屆滿後5日內,乙方不履行債務或不能完全履行債務的,房地產抵押權即實現。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處分抵押房地產。本合同經公證後成為具有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本合同作為乙方不可撤消授權甲方將抵押房地產提交有關拍賣機構進行拍賣的文件依據,乙方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由於拍賣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拍賣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條:拍賣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行使抵押權委託拍賣機構將上述房地產公開拍賣,拍賣收入扣除拍賣費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均委託甲方代為辦理。

第十四條:費用

與抵押房地產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公證處公證,按第五條約定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若抵押房地產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合同公證時,簽署有效的相關文書。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登記部門、公證處各存檔一份。

第十六條:特別約定

乙方違反第四、七、八、九、十條規定及補充協議規定必須按借款金額的20%承擔違約賠償。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變賣、拍賣或訴訟期、執行期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止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複計算。

《續當憑證》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某一條款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在補充協議中未改修的繼續有效。

第十七條:通知條款

所有的通知事項應寄往本合同首頁所列的居住地址。

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掛號、快遞或電傳方式發出的30日後,視為對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內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發出的10日後,視為對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變更地址的,應按上述方式通知對方,並在收到對方確認函後,地址變更方才生效。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當票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的爭議,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典當行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若今後新頒佈或修改的相關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與本合同的基本條款不一致的,雙方應根據上述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的規定共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修改。

第二十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貸款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抵押共有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17

甲方: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後附身份證複印件。

丙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後附身份證複印件。

(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後附身份證複印件。

本合同各方根據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元)

借款用途:用於經營投資。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計算。

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實際借款數額和實際放款日與該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歸還: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併歸還,借款結清後,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之一的,甲方有權宣佈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內償還本金及利息而無需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者抵押人違法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義務的。

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抵押條款

現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價值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抵押物基本情況詳見所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所有權證複印件。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法院訴訟費、律師費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到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抵押期間,未經過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後生效。

如借款人違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2份,借款、抵押人各執一份。

如本合同發生爭執或糾紛,各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18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申請貸款。三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______________,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三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人民________元整。

2.貸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三個月,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4.貸款利率:貨款利息按月息_._%計算。

5.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支付乙方利息。貸款期限屆滿,甲方返還人民幣________整給乙方,同時結清所有利息。貸款期限內,如乙方提前還清本金,利息自還款日的下一個月終止。屆時合同終止。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期限:兩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三方的義務

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的做為抵押物的各種契據和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或使抵押物失去抵押作用的,應在__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丙方的義務

1.丙方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若甲方不能向乙方還貸款本息或因甲方違約而被乙方要求提前清償貸款本息和費用時,丙方將承擔連帶的清償責任,乙方有權依據擔保條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户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貸款利率加收100%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就做為抵押物的各種契據和證件做出相應處理。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

本息。

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甲方每月_______號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貸款利息。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自________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銀行及卡號:_________銀行及卡號: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

訂立時間:__年__月__日

訂立地點___________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19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丙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據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 。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作乙方經營活動的週轉資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借款利率: 。

第四條 借款期限: 。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借款的償還:利息按月結清,月初支付當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支付,同時甲方應當歸還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據。如果乙方逾期支付借款利息以及本金,則繼續計息的同時,乙方應當從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逾期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甲方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二)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抵押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抵押權人必須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第七條 本合同的全部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抵押條款

第八條 坐落在 的房屋登記在抵押人的名下,現抵押人同意以該房屋的全部價值作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抵押擔保。

第九條 抵押人保證上述房屋目前沒有對外出租。上述房屋的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為本借款合同的借款人 。該抵押房屋首先全額保障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的債權。

第十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其它所有費用,同時也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債務履行完畢止。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第十三條 抵押權人可以單方憑經過公證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記部門辦理二次抵押登記手續並領取《它項權利證書》。如登記部門一定要抵押人到場,則抵押人應當配合。抵押物的房屋產權證書、《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等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章之後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後生效。

第十六條 如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借款人願意無條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 乙方、丙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繫人是甲方向乙方、丙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繫人;甲方按照下列通訊地址和指定的聯繫人履行了通知義務,即視為甲方已經向乙方、丙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權人執兩份;借款人、抵押人各執壹份;公證機關壹份。

甲方(抵押權人)(簽章): 電話

乙方(借 款 人)(簽章): 電話

丙方(抵 押 人)(簽章): 電話

合同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20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甲乙雙方在遵守《擔保法》、《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本着自願、公平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為確保 年 月 日簽訂的個人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 )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有處分權,無爭議且不在拆遷範圍內的房產作為抵押。抵押房產情況:房屋所有權證號 ,房屋所有權人 (共有人 ),地址 ,建築面積 。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產價值: (RMB大寫),小寫)。

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 (RMB大寫),RMB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 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第一條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萬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個月,自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年__月___日止。

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借款指定用於,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採用以下_____方式歸還:

5.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

每月利息_______元。

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

付息日為每月的日,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5.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

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還款日為每月____日。

第六條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户,賬户信息如下:

開户名: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

四、借款的發放

第七條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放條件並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後,出借人在個工作日內放款。

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户,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

五、借款人債務範圍及清償順序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係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户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九條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後清償利息,最後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第十條借款人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借款人有權決策和批准機構的決定或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條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並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四條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十五條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並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十七條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第十八條借款人在出現和可能出現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行為或事件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條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生不利於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九、提前還款

第二十條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出借人同意後,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

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第二十一條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等),具體擔保事宜以相應的擔保合同為準。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借款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承諾與保證的均構成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並結清利息,並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借款人逾期還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償本息的【________】%/日按日計收逾期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

第二十四條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二十六條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

聯繫人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關於送達的特別約定

27.1本合同第二十六條中雙方預留的聯繫地址系雙方送達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及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27.2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的適用範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後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過郵寄或其他方式向雙方預留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

27.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當日書面通知對方。

27.4因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後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或仲裁機構(若爭議已經入司法程序解決)、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件或法律文書未能被該方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7.5雙方一致同意採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能夠確認對方收悉的方式送達,產生上述地址送達的同樣法律效果。

採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方式送達的,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27.6本條約定的送達條款屬於本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有效送達地址的確認和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影響本條的效力,雙方均須依合同約定承擔有效送達的法律後果。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後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項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餘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兩份、借款人執一份。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_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22

抵押權代理人:  抵 押 人:  債券發行人:  

第一章總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為了確保於________年____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願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 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簽訂本合同並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作為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後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定義  

第一條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  

第二條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專門用於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

第三人。  

第四條抵押權人--指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抵押權--指在抵押擔保法律關係成立後,當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甲方聲明  

第七條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

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 任何

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為無效;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於防範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兑付風險;  

5. 如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八條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 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進行抵押;  

2.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併合法佔有的;  

3.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築物為乙方合法取得並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建築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6. 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9.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並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10.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甲方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託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1

1.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1

2.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1

3.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並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五章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六章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抵押擔保的範圍  

第十二條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託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抵押資產  

第十三條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包括:  以上抵押資產建築面積共計  

第十四條根據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經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價值為人民幣。  

第十五條有關資產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抵押資產的佔管  

第十六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由乙方佔管。乙方在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資產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資產的管理情況,並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乙方佔管的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十八條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於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十九條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並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户,該項資金作為抵押資產。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甲方認可的、相當的抵押資產並進行抵押登記後,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為抵押資產投保,並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第十章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二十一條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採取如下方式:  

1.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折價以抵償所欠的債務。  

2.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______________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資產時,乙方和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分頁閲讀第1頁:

第一章總則第2頁:

第十一章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章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根據乙方的抵押資產價值變化情況,可要求乙方對其所抵押的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和增加抵押資產。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所有合法有效證明及有關資料。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以避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權益受到來自任何

第三方的侵害。  

4.為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資產狀況進行監督,並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處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資產,並從處分後的價款中代理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1) 乙方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的;  

(2) 與

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判決敗訴,以致對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產生重大影響的;  

(3) 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還款期限已到,未歸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  

(4) 出現使甲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6. 甲方處分抵押資產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的,有權依法另行追索;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應將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 。  

7. 當因國家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時,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資產,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8. 在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經中國人民銀行核准,甲方應通知乙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抵押資產的所有合法手續和有效證明資料。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財產保險、鑑定、評估、登記、過户、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資產作出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4.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

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或乙方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抵押期間抵押資產狀況的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8.當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抵押物價值,在抵押期間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對不足部分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二十六條權利和義務:  

1. 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資產登記手續。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應按甲方要求給予協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39;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抵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 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資產狀況的情況説明,如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變化或其他使抵押權的實現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乙雙方對抵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押資產。  

5. 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抵押材料的真偽負有審查義務。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時,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 隱瞞抵押資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抵押資產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資產的。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後果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三十條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進行修改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不影響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益。  

第十四章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到當地有關的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資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在__________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自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併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解除抵押登記。在書面合同達成並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十七章附件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為複印件):  X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 _________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  

3. 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抵押登記機關、_________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分頁閲讀第1頁:

第一章總則第2頁:

第十一章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23

本合同由北京中投世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整理,實際使用過程中,請根據實際情況修改房產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經營和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合法擁有房產權利(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現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 。

2、借款利息為_______ 。

3、乙方已知該房產已向_______銀行_______抵押貸款元整,貸款期限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本次抵押為餘額抵押,雙方約定房產權利價值為______萬元整。

4、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按實際收到借款日起算)。借款__個月,到期一次性全額歸還本金及利息。

5、甲方以位於___市___區______________的房產,房地產權號:滬房地_________號,建築面積為___平方米的自有房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到所屬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產他項權利證)。乙方在《房地產登記證明》辦妥後將借款全額支付給甲方。

6、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

7、甲方承諾:甲方抵押物在抵押給乙方之前,未出租給任何人,也未與他人簽訂過租賃協議。在抵押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本條款的情節,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以國家法律法規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逾期的利息,逾期利息為 。

9、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合同簽訂地:_________,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如有糾紛向上海市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執壹份。 甲方: 乙方:

個人抵押借款契約 篇24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年____ 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________ 市(縣)________區(鎮)________路(街)________號 ____________房間之房產(地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被擔保的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執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購房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第六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後,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甲方。

第七條 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於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税費。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抵押物的保險

第十二條 乙方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___日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第十三條 乙方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第十四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為其上述保險事吸哪個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金用於修繕該抵押房屋的損毀部分或清還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項,此授權非經甲方同意不可撤銷。

第十五條 抵押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五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乙方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八條 發生以下情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一)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

(三)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一)用於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二)用於扣繳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應付的一切費用;

(三)扣還根據本合同乙方應償還甲方的貸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二十一條 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准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

(三)乙方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佔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五)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乙方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餘額的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二十四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二十五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七條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並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協助乙方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房產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退還乙方。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抵押權人住所:____________ 抵押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户開户行: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