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精選24篇)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精選24篇)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方為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所需外幣資金,向乙方申請__________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提供_________貸款。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用途、期限、利率如下  幣種  項目  種類金額(大寫)用途期限利率

第二條 開立賬户  甲方應到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外幣貸款賬户和存款賬户,用於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三條 借款使用  甲、乙雙方按下列程序支用和發放借、貸款: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甲方應提出訂貨卡片並自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_______天內對外簽訂定貨合同,定貨合同副本送乙方。定貨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提交用款計劃。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期定貨的,甲方應將延期原因及所延期限在規定日期前通知乙方,經乙方審查同意後,調整用款計劃。乙方經審查同意甲方提供的定貨合同和用款計劃,應在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和貸款金額內按用款計劃提供外幣資金。

2.甲方使用借款,應按用款計劃提前__________個營業日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收到“用款單”後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按額放出,轉入甲方賬户。

第四條 還款資金來源  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費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還款方式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償還借款本息及費用。償還借款本息及費用所用貨幣應與所借幣種相同。自

第一筆用款後第_______個月開始還款,共分_______次還清,每次歸還金額__________萬元(或每次歸還金額不少於借款總額的_______%)。具體還款計劃如下:____日 期  本金利息其他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條 計息方式  按現行外幣貸款利率計息,根據實際發生天數和發生額計算,按_________結息。如因國家調整外幣貸款利率水平,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也有變化時,自新利率執行之日起,乙方按新利率計收利息。

第七條 費用支付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費用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還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 貸款的監督檢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監督和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甲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應按要求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本合同。

2.甲方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個營業日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但只能延期一次,且所延期限不能超過原定期限。

3.甲方需要提前歸還借款,應經乙方同意,乙方按規定減收甲方利息。

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解除本合同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合同解除後,甲方已佔用的乙方貸款和應付利息,應償付給乙方。

5.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承包、租賃及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或關、停、並、轉、分時,應最遲於一個月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併等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甲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接受單位、新設單位或任何

第三者,應經乙方書面同意,並由受讓單位與乙方重新簽訂借貸合同。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如期向乙方提交訂貨卡片和定貨合同(副本)的,乙方有權撤銷貸款。

2.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根據用款計劃按時向乙方提交“用款單”,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收到“用款單”後未按期按額向甲方提供貸款,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上述違約金數額,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所受的損失。

3.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收取_________%的罰息。乙方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賬户中扣收。需要其他金融機構協助扣收的,可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4.甲方擅自提前歸還借款,乙方可以拒收,並可以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收取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應根據違約金額向甲方支付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時,應賠償甲方所受損失。但出現本條第3項、第7項、第8項、第9項的情況時除外。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期按額償付到期借款本息和費用,也未按本合同

第十條第2項的約定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書的,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乙方有權限期或主動追收逾期貸款本息和費用。對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_____%的罰息,並可從甲方賬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和罰息及費用。需要其他金融機構協助扣收的,可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6.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擅自解除本合同,其行為無效,並應給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_________計付。因一方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時,還應賠償對方所受損失。

7.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他資料不真實,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全部或部分貸款。乙方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貸款賬户中扣收。

8.甲方在使用借款中如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乙方可按規定收取_________%的罰息,並可直接從甲方賬户中提前扣收貸款本息和罰息。

9.甲方因經營管理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

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無力向乙方償還借款本息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商訂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請書、用款單、用款計劃表和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材料,均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注:

1.如甲方為乙方開户單位,刪去

第二條。

2.如甲方為法人單位,必須由法定代表人簽章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2

甲方(出資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丙方:(下稱擔保公司):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各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 萬元人民幣,期限六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後的

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佔有天數計算。

第三條:借款利率為月息18‰,從出借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

第四條:乙方借款用途為進貨,乙方應合法使用貸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五條:甲方應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

第六條:乙方還款方式為:按月還息,到期結清本息,每月____日為結算日,乙方應於當日將當期利息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

第七條:丙方受乙方委託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逾期之日起____日內丙方應將應付款項償付給甲方。

第八條:本合同各方一致認為,本合同必須辦理公證,乙方自願承擔公證費用。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3)、乙方拒絕甲方或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4)、乙方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或捲入、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5)、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或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6)、乙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事件的;

(7)、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額償還到期利息或本金的;

(8)、乙方未按約定償還到期利息或本金,致使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

3、借款交付後,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用作非法用途;

2、乙方應根據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3、按照約定向丙方支付擔保費;

4、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聯繫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從丙方的貸後管理與風險監控。

第十一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3、受甲方委託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並對借款風險進行監控。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每月____日)償還本金或利息的,應自逾期之日起對借款金額按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應向穩得利擔保公司支付每日50元的逾期管理費;

2、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丙方向甲方墊款的,乙方應自丙方墊款之日起,向丙方繳納墊款金額5%的罰金,並應自收到丙方的追償通知(電話或書面通知)後的____日內,無條件向丙方償清全部墊款及罰金;

3、在借款期間,若借款人預留在穩得利擔保公司的聯繫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導致無法與借款人取得聯繫,而借款人明知還款義務和期限卻不主動和穩得利擔保公司聯繫,也不按期還款,最終導致穩得利擔保公司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為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向穩得利擔保公司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4、在借款期間,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而導致公司採取相關措施的,除支付採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外,乙方還應向穩得利擔保公司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

5、借款合同簽定後,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支付給乙方,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行為,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且在保證金餘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第十三條:乙方提前償還借款的,除按照實際用款期間支付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乙方自願授受有關管轄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甲方向乙方發放貸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3

借 款 協 議  甲方(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方):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電話:  鑑於:  甲方是一家註冊資本 萬元(人民幣)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週轉,乙方有閒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協議,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雙方  確認:由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上述借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户:,户名: 。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  限為 6 個月。  

三、借款利率  雙方確認:本次借款為無息借款,到期甲方一次性還付本金,無需支付利息。  

四、借款用途  甲方承諾:本借款僅限於用於甲方生產經營的資金週轉,專款專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 十五 天應向乙方提出書面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 十五 天向甲方提出書面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協議計劃用款和按時還款。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協議其他條款事項。  

2、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借款用途的規定,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對違約部分借款加收最高不超過 20% 的罰金。  

(2)甲方未能按期還款,則每遲延一天,應按照借款額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雙倍為標準支付違約金,直至本息結清。  

七、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各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共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方(甲方):(蓋章)  出借方(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附件:  

1、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2、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4

貸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

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5

借款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__________分行(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設備進行技術改造,其項目已經有關部門批准,特向乙方申請____萬美元(或其它外幣)外匯貸款。按照貸款辦法和有關規定,業經乙方審查同意,為明確經濟責任,特簽訂本借款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確認向乙方借得現___萬美元(或其它外幣),買方信貸___萬美元(或其它外幣)。

第二條 借款期限 現匯________。(從第一次用匯之日起到還清本息止)買方信貸________。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計劃(略),乙方保證及時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計劃用款而造成乙方組織外匯資金的利息損失,甲方按乙方規定支付外匯承擔費。

第三條 貸款利息率為年息,現匯為___%(或按中國總行公佈的浮動利息計息),按____月浮動;買方信貸為___%,按___天計算。在借款期間,每半年計息期應計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由乙方直接借記甲方借款賬户內,實行復息計算。由於計息增加的貸款額,不佔用貸款額度。

第四條 借款使用:在引進的技術設備成交後,應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託乙方全權辦理進口開證,審單付款等事務。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外匯,不挪作他用,如果發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加收利息。

第五條 借款償還:甲方在借款期終止日,全部清償貸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歸還借款時,由擔保單位負責按期歸還借款本息的外匯額度和相應等值的人民幣(包括延期償還的罰息)。對逾期未還的貸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的罰息。

第六條 本合同所附的《用匯、還匯計劃》和《還匯(款)保證書》及甲方擔保單位出具的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條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關情況、報表、資料,為乙方檢查信貸工作提供方便。雙方應積極合作,努力促成項目的早日建成投產。

第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到期結清本項債權債務時終止。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__(有關單位)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中國___________行(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__________(簽章)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6

甲方(債權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為明確有關抵押擔保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1、抵押物

1.1抵押人同意將其所有共同所有的下表所列房地產(《房地產證》詳見本合同附件)全部抵押給甲方,作為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抵押擔保。

2、擔保範圍

2.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為甲方根據《借款合同》對借款人享有的借款本金人民幣元整(小寫:¥元)的債權。

2.2包括但不限於主債權和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為實現抵押權而產生的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等全部費用。

3、陳述與保證  抵押人對下列事項向甲方作出如下陳述與保證,並在本合同期限內持續有效:

(1)抵押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抵押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抵押人所應遵守的法律、法規、規章、判決、裁決及命令,也不與抵押人的章程或其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牴觸;

(3)抵押人和抵押物所涉及的所有文件和資料均是真實、有效、準確、完整且無任何隱瞞的;

(4)抵押人保證簽訂本合同時對抵押物享有完全合法的財產所有權或依法處分權,該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除因本合同設定外)、轉讓、租賃(除非事先向抵押權人作出書面聲明並獲抵押權人認可)、託管或其他共有人,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司法查封等權利限制或權利瑕疵。

4、抵押登記

4.1如根據抵押登記部門的規定需辦理本抵押合同公證的,抵押人應無條件予以配合並於本合同簽訂之日3個工作日內完成公證事宜,屆時甲方可要求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

4.2抵押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如按上述

3.1辦理合同公證的,在公證後)10個工作日內,按抵押物所在登記部門的規定負責辦理抵押登記。

甲方屆時予以協助,抵押權利證明正本由甲方保存。

抵押人同意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將抵押物的房地產權證書交由甲方收執(並用於辦理抵押登記事宜),在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履行完畢前由甲方保管。

4.3依照本抵押合同約定合同終止的,甲方和抵押人應共同向原抵押登記機構提出註銷抵押登記申請。

原抵押登記機構准予註銷登記的,抵押權利證明由登記機構收回;抵押人可同時向甲方領回收執的房地產權證書。

5、抵押人保證

5.1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與抵押物有關的維修、保養等各項義務,及時支付與抵押物和抵押有關的一切税金和費用。

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人的經營狀況和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隨時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應予以積極配合。

5.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在抵押期間將抵押物交換、贈與、作價入股、出租、出典、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也不得將抵押物改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變抵押物使用性質。

5.3如非因乙方過錯造成抵押物滅失、毀損或價值減少,抵押人應當立即書面告知甲方,同時抵押人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抵押人因此所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及其他收益應在3日內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全部債務。

如甲方同意,也可向甲方和抵押人認可的第三人提存作為抵押財產處理。

如抵押人怠於向造成抵押物滅失或毀損的責任人追究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以代位求償。

5.4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並可視情況要求抵押人在限期內增加抵押物;因抵押人的過錯而導致抵押物滅失或毀損,甲方認為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擔保主債務履行時,抵押人應當在事由發生後10日內重新提供或者增加經甲方認可的抵押物,以彌補原抵押物價值的損耗部分。

如甲方同意,甲方和抵押人也可協議採用其他方式處理。

5.5如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列入拆遷範圍的,乙方應在得知拆遷信息後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拆遷房屋如以交換產權作為補償的,以補償所得房屋重新設定抵押權;如實行貨幣補償的,抵押人因此所獲得的補償金及其他收益應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如甲方同意,也可向第三人提存作為抵押財產處理;如實行交換產權和作價補償相結合方式的,作價補償部分先用於提前清償或在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以交換產權重新設定抵押。

在前述的三種不同的補償方式下,如交換產權房屋價值經評估低於本合同所載明的原抵押物價值的、或作價補償的補償金低於所擔保債權的`,不足部分抵押人應增加抵押物或採取其他措施追加擔保。

土地使用權在抵押期間被列入國家徵用範圍的,比照上述做法處理。

5.6如甲方認為有必要,可以委託依法成立的評估機構對抵押物進行評估。

如發生任何其他可能影響抵押物擔保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證在得知該情形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抵押物擔保能力降低。

5.7因履行本合同所涉及或產生的抵押登記、抵押物評估、保險、提存、公證、通知、拍賣、代位追索等費用及保全抵押物價值或實現抵押權的相關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如上述費用由甲方墊付的,抵押人於甲方墊付相關費用後2日內支付給甲方。

5.8乙方對於各自或共同履行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互負連帶責任。

5.9甲方有權將其對借款人享有的債權全部或部分轉讓,如甲方全部或部分轉讓債權的,抵押人確認仍按本合同約定就全部抵押物向債權人(包括甲方、債權受讓人)提供抵押擔保。

6、抵押權的實現

6.1《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但不限於因借款人違反《借款合同》、或抵押人違反本合同陳述與保證、約定事項等導致甲方宣佈債務履行期限提前到期的),甲方未受清償時,或者發生有關法律規定的甲方有權處分抵押物的情形時,甲方可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甲方有權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

6.2甲方在處臵抵押物的過程中,有權指定拍賣行、估價師、律師或其他代理人行使其全部或部分權利,抵押人對此不存在異議。

6.3甲方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時,無需首先或同時向借款人或其他擔保人追索;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償所擔保債務金額且抵押人非借款人的,抵押人承諾對抵押物不足以清償債務部分向甲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7、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和抵押人應全面履行。

如一方遲延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主債權金額千分之二的標準向相對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直至實際履行之日。

7.2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陳述和保證事項,造成甲方損失的,抵押人應賠償甲方所受的損失;如造成受讓人和承租人(若有)等第三方損失的,由抵押人承擔相應的第三方賠償責任。

7.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對抵押物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交換產權及其他收益的處理未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的,抵押人應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予以糾正,繼續按合同約定履行,同時還應按主債權千分之三的標準計付違約金直至實際履行之日;如抵押人已無法繼續履行的,應賠償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7.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抵押物滅失、毀損或價值減少,甲方認為不足以擔保債務履行的,抵押人及時重新提供或增加經甲方認可的抵押物,並按主債權金額百分之二十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

7.5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物的,抵押人應承擔主債權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7.6如因乙方過錯導致本合同無效的,抵押人應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簽訂後15日內抵押物未設定以甲方為抵押權人的抵押登記的,抵押人應參照上述7.1的違約金標準向甲方計付遲延履行違約金,直至實際履行之日。

8、其他約定

8.1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獨立的、不可撤銷和無條件的。

抵押人的擔保責任不因甲方同意借款展期、債權轉讓、債務重組,或甲方與借款人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而變更或終止。

8.2本合同自甲方和抵押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第二條所述的擔保債權全部清償及抵押登記註銷後終止。

8.3本合同未經甲方和抵押人協商書面同意不得變更;雙方協商同意變更的,抵押人應對已登記的內容作相應的變更,未作變更登記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8.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任何爭議均由深圳仲裁委員會裁決。

如本合同已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的,甲方根據有關法律和法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8.5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公證部門(若有)、抵押登記部門各執一份。

9、附件  房地產權證書

甲方(抵押權人):(簽章)

乙方(抵押人):(簽章)

合同於年月日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7

甲方(貸款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為生產經營週轉資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借款,丙方為乙方的借款提供擔保,現三方就借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借款金額

本次借款金額為__________元;

第三,借款發放方式

在本協議簽訂__________天內,甲方將借款以__________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時為甲方開具收據。

第四,還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還款方式為__________(現金/銀行轉賬/支票)償還。

在借款期限屆滿前__________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後應籌款為還款做準備。

借款期限屆滿前,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將借款本金還給甲方,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由乙方保留還款收據。

第五,擔保條款

丙方同意為甲、乙之間的借款合同提供擔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__________作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擔保物,在本協議簽署前和甲方一塊辦理抵押擔保手續。

借款期限屆滿,如乙方未歸還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丙方提供的擔保物,並就相關價款優先受償。

丙方擔保的範圍: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為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和訴訟費用)。

第六,違約責任

乙方借款期限屆滿未歸還借款,視為違約,在歸還借款前利息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利息,作為違約金。

第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其他條款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且甲方將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經對方允許,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貸款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8

抵押權代理人:

抵 押 人:

債券發行人:

第一章 總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為了確保丙方於 年 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願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 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丙方簽訂本合同並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丙方作為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後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定義

第一條 債券發行人__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 特種金融債券__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丙方發行的專門用於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 抵押人__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 抵押權人__指丙方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 抵押權__指在抵押民法典律關係成立後,當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 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 甲方聲明

第七條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 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為無效;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於防範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兑付風險;

5. 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 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八條 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 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進行抵押;

2.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併合法佔有的;

3.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築物為乙方合法取得並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建築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6. 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9.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並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0.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甲方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託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2.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3.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並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五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六章 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 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 抵押擔保的範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託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 抵押資產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包括:

以上抵押資產建築面積共計

第十四條 根據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經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價值為人民幣。

第十五條 有關資產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資產的佔管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由乙方佔管。乙方在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資產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資產的管理情況,並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 乙方佔管的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十八條 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於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十九條 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並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户,該項資金作為抵押資產。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甲方認可的、相當的抵押資產並進行抵押登記後,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為抵押資產投保,並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第十章 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採取如下方式:

1.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折價以抵償丙方所欠的債務。

2.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______________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資產時,乙方和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 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第十一章 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根據乙方的抵押資產價值變化情況,可要求乙方對其所抵押的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和增加抵押資產。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所有合法有效證明及有關資料 。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以避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權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為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資產狀況進行監督,並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處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資產,並從處分後的價款中代理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1 ) 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的;

(2) 丙方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判決丙方敗訴,以致對丙方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產生重大影響的;

(3) 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還款期限已到,丙方未歸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

(4) 出現使甲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

6. 甲方處分抵押資產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的,有權依法另行追索;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應將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 。

7. 當因國家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時,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資產,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8. 在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經中國人民銀行核准,甲方應通知乙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抵押資產的所有合法手續和有效證明資料。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財產保險、鑑定、評估、登記、過户、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資產作出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4.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抵押期間抵押資產狀況的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8.當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抵押物價值,在抵押期間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對不足部分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二十六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丙方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資產登記手續。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協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抵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 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資產狀況的情況説明,如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變化或其他使抵押權的實現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乙雙方對抵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押資產。

5. 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抵押材料的真偽負有審查義務。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時,丙方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 隱瞞抵押資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抵押資產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資產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後果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三十條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進行修改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不影響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30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到當地有關的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資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在__________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自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併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解除抵押登記。在書面合同達成並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為複印件):

1.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 _________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

3. 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記機關、_________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9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和擔保事宜經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從甲方處借款¥ 萬元(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時間從 年 月 日起,利率月息, %,期限 天。

第二條;該借款僅可用於約定事宜( ),不可挪作它用,若有挪用即為違約,乙方成員為聯合借款人,乙方( )成員之間相互承擔無限還款和無限相互擔保責任,如乙方不能按月支付利息,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提前對乙方提起訴訟收取本息。

第三條;乙方保證全部借款最遲於 年 月 日前歸還,若到一次性支付貸款額 萬元違約罰金。

第四條;丙方自願為乙方從 處借款本息提供連帶擔保償還責任。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出借給乙方借款 萬元本金、利息、複利、罰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諸如訴訟費、保證金、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到此筆借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第五條;乙方和丙方自願以名下全部財產擔保,承擔無限償還和無限連帶償還責任。

第六條;出現第二條所違約情形、或乙方、丙方任何一方出現可能影響正常經營的情形、視為甲方不安抗辯權成立的條件、甲方可立即清收借款。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乙方和丙方的責任不因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其他;

1、 本合同由三方當事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後生效(法人單位需加蓋公章)

2、

3、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和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4、 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本協議引發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5、 關於通知;甲方對乙方和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乙方或丙方公司註冊地址、工作單位或身份證地址以電話、郵寄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和丙方日期。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和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遇有對內容理解上的分歧,以甲方之解釋為準;若乙方和丙方在此合同上簽字、蓋章、即為完全明白和理解合同內容所有條款,即為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保證並一致同意。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

年 月 ;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10

(  )銀借合字第________號

經中國××銀行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元,用於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年__月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並以_______(詳見清冊)上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 抵押財物由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複設置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第七條 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_______%利息。並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 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 借款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貸、保證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1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借款人因購房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____借款,經保證人保證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利息,按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和保證人負責償還貨款本息。貨款人依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貨款本息時均可直接從借款人或保證人帳户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貨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貨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後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並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並須徵得貸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賬户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計收利息________。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於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以不超過其淨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貨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貨款人,並應及時採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後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貨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借款人、貨款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12

甲方(出借方):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通過協商,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 元(大寫:元整)。  

二、借款期限: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月____日止)  

三、此款月利率 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本利一次性還清。  

四、保證人: 身份證號:為乙方提供擔保,與乙方承擔連帶責任,擔保範圍及於本金、利息及違約責任承擔法律責任。  

五、違約責任:如果乙方和擔保人不能按約定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給付甲方違約金: 元(大寫:元)。  

六、此協議系甲乙雙方和擔保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各自應自覺履行。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乙方擔保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合同 篇10  借款人(甲方):  地址: 電話:  出借人(乙方): 電話: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出借人經一致協商,訂立本合同,約定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  金額(大寫) 元整 (小寫) 元。  

第二條借款利率及結息  借款利率為2%,按月結息。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給付

第一個月的利息,即 元整( 元 )。  

第三條借款支付日期為本借款合同生效日。  

第四條還款期限與還款方式  本借款合同簽約之日起至 提出合同終止日截止。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撤資,如乙方撤資須提前____日向瀋陽XX公司提出申請,首次投資用户超過六個月後可以提出申請。整月計算,到期還款時以現金支付。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借款人、出借人簽字後生效。  借款人簽字: 出借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13

甲方(借款人):_ 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

乙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地址 :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 _月,自_____年_ _月__ 日起至_____年_ _ 月 _ _日止。

(五)、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

(六)、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個人無限連帶保證反擔保_(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14

編號:

立合同人: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方)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擔保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三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貸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請和擔保方的擔保提供____________貸款。

第二條 借款期限:此項借款使用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第三條 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利息:月息____________‰,年息____________%;或比照中國銀行總行規定的浮動利率按______月浮動。

貸款方按半年(季)結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成變更計息辦法,按調整後的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並通知借款方。

第五條 借款方辦理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申請書、貸款借據,提出用款和還款計。

第六條 借款償還:借款方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額內按還款計劃以為資金來源償還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擔保方,應按貸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額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方承擔連帶還款付息責任。無論借款經過延期或已經逾期,或借款方出現任何情況,在貸款本息未還清前,擔保方仍然負有擔保責任,直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止。

第八條 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方保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借款方2‰的違約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貸款方支付2‰的承擔費。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生擠佔挪用貸款,其擠佔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3.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在銀行開立的賬户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向貸款方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辦理。

第九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借款方與第三方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貸款方償付貸款本息。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規定的條件。

2.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方應向貸款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借款方或貸款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憑證、使用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經借、貸方和擔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後生效。

貸款方:____________(公章)借款方:____________(公章)擔保方: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15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_______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第一條 貸款

1.  貸款金額:見本合同第九條。

2.貸款用途:見本合同第九條。

3.貸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九條。

實際貸款金額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以個人貸款出賬憑證為準。

4.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以第九條約定為準,按借款的實際天數計息,日利率=年利率360.

(1)合同已簽訂貸款發放前,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乙方按調整後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利率進行相應調整,並按調整後的利率發放貸款。

(2)貸款期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對於約定的還款方式為分期還款(包括等額還本付息法和等本還款法)的貸款,乙方按調整後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的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對於約定的還款方式為非分期還款的貸款,乙方按調整後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利率按年進行調整。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月進行調整的,調整日為基準利率調整日後的第一個結息日。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季度進行調整的,調整日為貸款發放月每順延三個月的結息日。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年進行調整的,每年調整日為貸款發放月年度對應月份的結息日。

遇基準利率多次調整的,乙方按調整日最新的基準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浮動範圍,使得上述約定的貸款利率低於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下限時,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調整為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下限。

(3)國家變更利率確定方式、調整方式和計息方法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上述利率調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5.每月結息日為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貸款發放日如為29、30、3 日的,結息日為每月28日,但合同項下貸款還款方式為按月付息到期還本的,貸款結息日為每月xx年還款時,貸款利率為年利率。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時,還款總期數以雙方在第十條約定為準。)

(2)等本還款法:按月等額還本、遞減付息,計算公式如下:

每期還款金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借款總額累計償還本金額)___月利率

(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時,還款總期數以雙方在第十條約定為準。)

(3)淨息還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還本。

(4)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5)其他還款方式。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16

經XX銀行___(下稱貸款方)與___(下稱借款方)和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和中XX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 年 月 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元,用於____,還款期限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還款計劃:

日期:

金額: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願作為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為,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代償責任。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第六條 貸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證人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貸款方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 %的利息,並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賬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 在借款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 借、貸及保證人發生糾紛,由各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九條 其他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和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借、貸、保證人各執一份。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製表單位:XX銀行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17

合同編號: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借款,經抵押人提供最高借款餘額的保證擔保,貸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抵押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餘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最高借款餘額││用途│││(大寫)││││├──────┼────────────┼───────────┼─────────┤│種類││利率││├──────┼────────────┴───────────┴─────────┤│期限│年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2.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每筆貸款的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為準。

3.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户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抵押內容

抵押人自願以____________等財產(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物,主要抵押擔保內容如下:

1.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抵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3.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權,從權利和孳息。

4.抵押人負責依法向有權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所登記的抵押權的存續時間應與抵押擔保期間一致。

5.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在30天內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另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轉讓、變賣、轉移、租借、重複抵押或用與清償其他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行使抵押權。

6.抵押人應當擔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物毀損、滅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7.在抵押擔保期間內,抵押物由抵押人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由貸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人(抵押人)應負責續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保險理賠款應用於提前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本息時,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彌補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否則,貸款人有權降低相應的貸款額或收回貸款。

8.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運輸、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9.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由貸款人按照法定程序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0.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0款規定行使抵押權。

11.當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財產,實現抵押權。

12.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抵押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3.抵押人應予賠償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遭受的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賬户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18

甲方(借款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_________市_________縣_________路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貸款方):省_________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市_________路______號_________大廈___樓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

法定住所:

身份證號碼: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由丙方作為擔保方。

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責任,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就具體合作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因經營發展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各方同意:

1、借款金額:萬元(大寫:萬元;本協議中的18貨幣單位“元”均指人民幣元)。

2、借款期限:年,即從本協議簽訂之日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如果乙方在借貸關係存續期間沒有提出債轉股要求,全部借款於到期日一次還清。

3、資金使用費:資金使用費每年按借款額的%計算,並由甲方於每年的月日前向乙方支付。

二、各方同意,乙方有權在下列情況下將該項萬元債權轉為在甲方的萬元出資或股份(即本協議中所稱的“債轉股”):

1、甲方的年度財務報告經註冊會計師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後的一個月內;

2、甲方擬進行增資擴股,變更註冊資本時;

3、借款到期時,但乙方須在借款到期前、即年月日前的一個月內提出債轉股要求。

三、乙方提出債轉股時,在甲方付清應付資金使用費的前提下,轉股價格按以下方式計算:

1、甲方目前的註冊資本為萬元,其有形淨資產經各方協商,確認為萬元。

2、若甲方上一年的淨利潤不超過萬元(包括萬元),則債轉股時不考慮甲方的無形資產價值,因此乙方在實施債轉股時,如果沒有新增資金投入,乙方的萬元佔甲方註冊資本的%;如果同時有新增資金投入,則在上述基礎上按比例折算;

3、若甲方上一年的淨利潤在萬元(包括萬元)以上,甲方的無形資產確認為萬元,則甲方的無形資產和淨資產按萬元計算,因此乙方在實施債轉股時,如果沒有新增資金投入,乙方的萬元佔甲方註冊資本的%;如果同時有新增資金投入,則在上述基礎上按比例折算;

4、若甲方上一年的淨利潤介於萬元與萬元之間,各方確認的甲方的無形資產在~萬元之間,因此乙方實施債轉股時,如果沒有新增資金投入,乙方的萬元所佔甲方註冊資本的比例按下式確定:佔甲方註冊資本的比例=(-甲方的淨利潤)÷___%;如果同時有新增資金投入,則在上述基礎上按比例折算;

5、如果在增資擴股時,甲方的財務報表不滿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則以增資擴股時上一個月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的累計淨利潤換算為全年淨利潤為基準。

四、甲方進行增資擴股時如果乙方提出債轉股要求,甲方應按當年資金使用月份數佔全年12個月的比例支付應付的資金使用費,並在乙方出具債轉股的書面通知後一個月內向28乙方支付。

五、甲方須聘請註冊會計師於每年的月日之前完成甲方的年度財務審計工作,並出具審計報告。

六、當甲方發生資產總額不足以抵償其負債總額的情況時,乙方有權立即或限期收回甲方使用的資金。

七、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的經營管理和財務活動情況,如果乙方提出要求,甲方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報表、資料,併為乙方的相關工作提供方便。

八、如果甲方及其股東妨礙乙方順利行使本協議所規定的乙方權利,乙方有權立即或限期收回本金及資金使用費,甲方須同時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

九、乙方應於本協議簽定之日起日內將萬元資金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户,甲方應於本協議規定之日向乙方支付本金及資金使用費,逾期應按日支付‰逾期息。

十、甲方承諾,乙方取得的資金使用費應附有税務機關提供的完税證明或相應的減免税證明。

如甲方對此不能予以確保的,則由甲方承擔相應税賦。

十一、各方同意,在借貸關係存續期間,如果甲方進行增資擴股,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對甲方增加投資的權利。

十二、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對本協議中甲方的責任和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2、丙方有權利監督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償還借款及資金使用費。

3、借款到期,如甲方不按期清償借款本息,由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一個月內負責償還本息。

4、丙方在代甲方向乙方償還本金及資金使用費之後,有繼續向甲方追索的權利。

十三、借款到期時,即至年月日,如果乙方仍未行使本協議第二條所述權利,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畢萬元及資金使用費後,本協議即行終止。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協議履行地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

十六、本協議書壹式叁份(均為原件,複印無效),三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簽字:

乙方:_________省_________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33代表人:______

簽字(或授權代表):

丙方:_________

簽字:

年月日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19

( )銀借合同字第___號

( )銀借合同字第___號

經中國_銀行 _______(下稱貸款方)方 _______(下稱借款方)和___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元,用於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願作為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為,保證人承擔邊帶責任;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責任。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代償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貨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第六條貸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證人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貸款方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____%的利息,並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賬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 當借款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金融爭議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2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債權的確認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甲方債權為人民幣 元,其中包括借款本金元,利息 元。

二、債權的擔保

1、乙方將位於廣泰瑞景城的地下車位號至號,車位具體信息見乙方提供的草圖),每個車位元,合計折價 元,以出售給甲方的方式作為甲方債權的擔保,擔保期為月。

2、乙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繼續出售上述車位,所得價款只能用於清償第一條所指乙方債務。乙方將擔保車位出售給第三人之前,甲方向乙方出具解除該車位擔保、同意出售的書面通知。

3、擔保期滿乙方不能清償第一條所列債務的,或在擔保期滿前乙方經營狀況惡化、或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的,乙方同意以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價格折價抵償第一條所指乙方債務。

三、排他性效力

本協議具有排他性效力,其他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均以本協

議為準。乙方提供的車位草圖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21

甲方(貸款人):

丙方(擔保人):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借款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貸予乙方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於訂立本約定同時,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借款協議,共同遵守。

二、借款利息(日息)千分之 元人民幣。

三、利息的給付:乙方 不得拖欠。

四、借款期限為x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到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並按利息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七、乙方還款擔保人 ,為明確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同時借款人,擔保人願以其合法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人的貸款本息。

八、本俁同從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貸款本息費用全部清還後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址: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22

第一條 借款

1.1 借款金額見本合同第二十五條。

1.2 借款用途。

1.2.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見本合同26.1。

1.2.2 借款人購買房產的具體情況見本合同26.2。

1.3 借款期限見本合同第二十七條。

1.4 借款利率

本合同適用之利率浮動幅度、執行利率、利率調整方式等信息見本合同第二十八條。

1.4.1 本合同適用浮動利率,即以借款發放日中國XX銀行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浮動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具體見本合同28.1)確定執行年利率。借款發放後,遇中國XX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借款執行利率按借款人自下述方式中所選擇的方式進行調整,具體見本合同28.2。貸款人按調整後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浮動幅度確定新的借款執行年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擔保人。

(1)自中國XX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生效當日起調整。

(2)以本合同28.2約定的月數(從借款發放之日起至次月的借款發放日的對應日為一個月,以此類推;如無借款發放日的對應日,則為次月最後一天)為一個調整週期。在一個調整週期內,如遇中國XX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則借款執行利率自下一個週期首月的借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起進行調整,如無借款發放日的對應日,則自該月最後一天起調整。

(3)自中國XX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後的次年1月1日起調整。

1.4.2 本合同執行利率以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為基礎下浮的,在借款期限內,如借款人在中國XX銀行申請的借款(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出現連續90天(含)以上或累計180天(含)以上逾期記錄,貸款人有權取消利率下浮,並自逾期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止,將本合同項下借款執行利率調整為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貸款人依本條對本合同執行利率進行調整時,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擔保人。

1.5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遇國家調整貸款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並應適用於本合同項下借款時,貸款人不需通知借款人、擔保人即有權按調整後的規定執行。

1.6 除本合同1.4約定的利率調整情形之外,貸款人有權決定在本合同28.1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為本合同項下借款確定相比28.1更低的執行利率。貸款人有權根據情況確定或調整該更低的執行利率的執行期間,亦有權調整或取消該更低的執行利率。

1.7 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率(利率調整按本合同約定規則執行)等與借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先決條件

2.1 未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不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1)擔保人具有為本合同擔保所需的資格及/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權。

(2)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文件、資料、單據並辦妥相關手續。

(3)借款人按照貸款人關於支付管理的規定,如實聲明貸款用途、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4) 購房首付款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應付款項和費用均已付清。

(5)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擔保及/或保險的,(預告)登記及/或保險等有關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抵押、保險持續有效。

(6)借款人、擔保人或抵押物未發生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7)借貸雙方在第二十九條約定的其他條件。

2.2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借款人未能落實2.1中所約定條件的,貸款人有權採取調減或取消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依內部規定對本合同項下借款重新審批、解除本合同等一項或多項措施。

第三條 借款提取

3.1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申請並委託貸款人將借款劃入本合同第三十條約定的賬户。借款人承諾:貸款人將借款資金按本條約定進行劃款,即視同貸款人已依據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且借款人收妥借款資金。借款人瞭解並自願承擔與本條約定相關的所有風險。借款人對支付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借款人的支付委託申請存在與合同約定不符、交易資料不完備或者不真實等情形的,貸款人可以不發放、不支付相應的借款;由此造成借款人對交易對象違約或者形成其他損失的,貸款人不承擔責任。因借款人提供的支付信息不準確、不完整、不及時導致借款資金支付差錯、失敗或延誤,由此造成借款人對交易對手違約或者形成其他損失的,貸款人不承擔責任。

3.2借款人應保留用途證明材料,按貸款人的要求告知借款資金支付情況,並按貸款人要求及時提供借款資金使用記錄和與用款相應的合同、發票及其他憑證等相關資料。貸款人可以通過賬户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核實借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借款人應配合貸款人進行借款支付核查。採用受託支付的,貸款人有權限制借款人相關賬户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非櫃枱渠道的支付行為及通兑功能。採用自主支付的,自主支付的適用情形和額度有約定的從約定,未作約定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XX銀行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3.3 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調整個人借款資金支付方式的,貸款人將依據相關規定執行。

3.4 借款人發生信用狀況下降,借款資金使用出現異常,違反合同的借款支付約定,以化整為零、提供虛假資料等方式規避貸款人受託支付等情形的,貸款人可與借款人協商補充借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借款發放和支付,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

3.5 提款迴轉

3.5.1 因本合同項下借款依據的、與用款相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全部實際履行、被解除、被撤銷或無效等非貸款人原因,導致借款人已提取的借款超出借款人為相關交易實際支付款項的或者發生交易款項迴轉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歸還相應的借款資金。

3.5.2 借款人未按約定方式進行借款資金支付的,貸款人有權收回未按約定支付的借款資金。

3.5.3 借款資金按照本條約定歸還至貸款人前,按第一條約定計息、結息。

第四條 還款

4.1 借款人按第三十一條約定的分期還款方式償還本合同借款本息:即以第三十一條約定的月數為一個還款週期。自借款發放後,每期末月的20日/每期末月借款發放日對應日(具體見三十一條的約定)為還款日。借款發放日沒有對應日的,以該還款週期末月最後一日為還款日。借款人選擇下述方式之一歸還借款本息:

(1)等額本息還款法:

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借款期數

每期還款額=----------------------------

(1+期利率)借款期數 -1

(2)等本遞減還款法:

借款本金

每期還款額= -------- +(借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額)×期利率

借款期數

(3)第三十一條約定的其他還款方式。

4.2 借款人應於還款日17:00前在第三十一條所述借款人賬户內存入足以償還當期借款本息的款項,貸款人可直接從該賬户中劃收借款本息及本合同項下其他應付款項。該賬户內資金不足以清償當期借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劃收。貸款人不劃收的,該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處理;貸款人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要求變更指定還款賬户的,須經貸款人同意,併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户變更手續。

4.3 貸款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抵銷權的,借款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貸款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借款人之日起計算。

4.4 借款人的還款,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按以下順序清償:

4.4.1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存在數筆到期債務,且借款人的還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借款人的給付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

4.4.2貸款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對借款人行使抵銷權的,所抵銷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貸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權時,次債務人向貸款人的給付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

4.5借款的還款不足以清償應付債務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還款用於清償本金、利息、罰息、複利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五條 提前還款

5.1 借款人承諾在借款實際發放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提前還款。借款人確需在借款實際發放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提前還款的,貸款人有權按提前歸還金額加收一個月的貸款利息(如第三十二條就提前還款補償金另作約定的,則借貸雙方按該約定執行)。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須至少提前三十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並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5.2 借款人已知悉貸款人與中國XX銀行其他分支機構屬於同一法人。本協議生效後,借款人與貸款人或中國XX銀行其他分支機構辦理提前還款業務時,貸款人或中國XX銀行其他分支機構有權要求借款人將提前還款款項優先償還借款人在中國XX銀行的無擔保信用借款,待無擔保信用借款清償完畢後再行提前歸還保證或抵質押擔保借款。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承諾遵守本還款約定,違反承諾的,貸款人或中國XX銀行其他分支機構均有權拒絕借款人的提前還款申請。

5.3 借款人應先支付加收利息、補償金、違約金、罰息、複利及當期借款本息以及其他需要優先支付的款項,再提前償還借款本金。

5.4 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借款的,提前還款本金應為壹萬元的整數倍,並重新計算剩餘借款的每期還款額和還款期限。

5.5 借款人與貸款人就提前還款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第六條 借款期限變更

借款人要求調整借款期限的,應至少提前十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且在延長借款期限時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後,簽訂期限變更協議,並辦理相關的保險、擔保等變更手續。

第七條 債權債務轉讓

7.1 貸款人有權依法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並有權選擇是否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7.2 貸款人或中國XX銀行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授權或委託中國XX銀行其他分支機構履行本合同項下權利和義務,或將本合同項下借款劃撥歸中國XX銀行其他分支機構承接管理,借款人對此表示認可,貸款人的上述行為無需再徵得借款人同意。

7.3 借款人要求將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轉讓給第三人的,應提前十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並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後,按貸款人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八條 借款人聲明與保證

8.1 借款人向貸款人保證購房行為真實性,保證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8.2 借款人聲明並保證簽訂本合同已得到配偶或所購房產其它共有人的同意。

8.3 借款人未向貸款人隱瞞任何已經發生或正在發生的、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債務和擔保負擔、訴訟、仲裁、其他行政程序或索賠事件。

8.4 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和配合貸款人進行貸後監督檢查和貸款支付核查。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定期向貸款人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所貸款項的用途證明。

8.5 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歸還借款本息和支付有關費用,不將借款用於投資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等法律法規禁止的用途。本合同第三十條約定的支付賬户若為借款人借記卡,不得是第三方存管、銀期轉賬、等具有股票性質賬户或供購買基金及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使用的簽約借記卡。

8.6 貸款人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時,均可直接從借款人在中國XX銀行各機構開立的賬户中劃收。

8.7 當借款人、保證人、抵押物出現本合同2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借款人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8.8 接受貸款人的貸款管理檢查與監督。

8.9 發生下列事件時,借款人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1)借款人改變住所、通信地址、聯繫方式、工作單位等信息;

(2)借款人與售房人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可能或者已經被確認無效、解除、撤銷;

(3)售房人無法按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按時交付房屋或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

(4)借款人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或因違法行為涉入刑事案件;

(5)出現其他不利於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8.10 借款人實施下列行為,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可以參與實施:

(1)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的;

(2)借款人足以引起本合同債權債務關係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其他重大不利情形。

8.11 借款人不以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等任何方式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不從事損害貸款人利益的其他行為。

8.12 借款人同意接收貸款人通過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電子渠道發送的與借款相關的信息服務及相關通知。借款人如遇手機、手機號碼或電子郵箱等變更、暫停、遺失、被盜等情況,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以免借款信息泄露。若未來中國XX銀行決定對信息服務收取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執行。

8.13貸款人在辦理本協議項下相關業務及履行風險管理程序時,可根據需要向中國XX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或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信息數據庫查詢、打印和保存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個人信息和信用報告;可按照有關規定向中國XX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信息數據庫或機構提供借款人和擔保人基本信息和銀行業務信息。

8.14 借款人需要轉讓所購房產的,應事先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貸款人同意轉讓的,所得款項首先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8.15 依據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各方約定行使其他權利、履行其他義務。

第九條 合同中止或終止

本合同簽訂後至借款發放前,若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的權屬、質量等問題發生糾紛,或者出現可能導致借款人還款能力惡化的事項,貸款人有權決定中止本合同的履行或終止本合同。

擔 保

第十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債權的擔保方式見第三十三條。

10.1 保證

10.1.1 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貸款人承擔連帶責任。

10.1.2 保證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保證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10.1.3 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本合同項下債務被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10.1.4 保證人聲明、保證和承諾:

(1)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要的授權;

(2)保證人承諾按貸款人要求提供真實、完整、準確、有效的財務報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關資料、信息,並接受貸款人對保證人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的監督檢查;

(3)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時,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在中國XX銀行各機構開立的賬户中劃收相關款項抵償債務;貸款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對保證人行使抵銷權的,所抵銷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貸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權時,次債務人向貸款人的給付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貸款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抵銷權的,保證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貸款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保證人之日起計算;

(4)發生以下事件時,保證人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保證人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動;保證人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或因違法行為涉入刑事案件;出現本合同2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借款人與售房人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可能或者已經被確認無效、解除、撤銷;出現其他不利於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5)除延長借款期限、增加借款本金金額兩種情況外,借款人與貸款人協議變更本合同擔保條款以外其他條款,無須徵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變更而減免;

(6)保證人已充分認識和理解利率風險,並承諾承擔因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變動而增加的保證責任;

(7)保證人變更主體資格、資本結構、經營體制,或者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者以其主要資產為自身或者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的,保證人應提前十五日通知貸款人,在徵得貸款人同意後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擔保或採取相應債權保全措施。

(8)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貸款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貸款人已經選擇某一擔保方式/擔保人/擔保物來實現債權的,也可同時主張通過其他擔保方式/擔保人/擔保物來實現全部或部分債權。

(9)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借款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又有保證人提供保證的,當貸款人放棄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抵押權時,保證人承諾仍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0)保證人為債務人(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項下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存有的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項下的數筆債務提供擔保,且保證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保證人同意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

10.1.5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保證人支付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於歸還本金、利息、罰息、複利或者費用。

(1)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按約定足額清償債務;

(2)貸款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借款;

(3)保證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4)保證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5)借款人、保證人違反本合同項下聲明、保證、承諾或義務;;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或嚴重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情形。

10.2 抵押

10.2.1 抵押人與抵押物共有人同意以本合同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抵押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處置費、過户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一切費用。若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約定抵押房地產的權屬證書尚未辦妥,則"房地產權屬證書編號"等尚不能確定內容在本合同簽訂時不需填寫。

10.2.2 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物、附合物、混合物、分離物、加工物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或權利。

10.2.3 抵押人聲明、保證與承諾:

(1)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物可依法流通或轉讓;

(2)抵押物不存在被查封、扣押或其他影響貸款人行使抵押權的情況。抵押期間,抵押物出現被查封、扣押等影響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情形的,抵押人應當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3)抵押人已如實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設定抵押等情況;

(4)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徵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5)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6)抵押人同意在貸款人依法處置抵押房產時,無條件遷出該抵押房產並自行解決本人及所撫養家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無法解決的,抵押人同意接受貸款人安排的臨時住所或短期租賃的房屋,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7)抵押人發生或知悉8.9和10.1.4(4)所列事件時,將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8)抵押人已充分認識和理解利率風險,並承諾承擔因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變動而增加的擔保責任。

10.2.4 抵押物佔管

 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抵押物,貸款人有權對此進行監督檢查。

 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徵用等,貸款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10.2.5 抵押(預告)登記

 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三十四條所述財產設立抵押,抵押人、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期限內協助配合貸款人按相關登記管理機構規定辦妥以貸款人為抵押權人的抵押(預告)登記。抵押人、借款人的協助配合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1)借款人以本合同項下借款所購房產作抵押,且未委託售房人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應在貸款人通知的期限內辦妥房地產權屬證書;

(2)依據當地登記管理機構要求提供相關證件、證書、文件及其他相關材料信息的原件和複印件;

(3)按貸款人通知時間到登記管理機構辦公場所辦理登記。

 抵押物的預告登記證明、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其他權利證書由貸款人持有。預告登記後,自抵押物權利證書辦妥之日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在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期限內申請辦理抵押登記。

 借款人/抵押人同意在抵押物辦妥房屋權屬證書前,將所持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正本交由貸款人保管;同意在辦妥抵押物房屋權屬證書後,辦妥抵押登記前,將房屋權屬證書及所持有商品房買賣合同正本交由貸款人保管。

10.2.6 抵押權轉讓

貸款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抵押權。貸款人轉讓抵押權的,抵押人應當協助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10.2.7 抵押權的實現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時,貸款人有權行使抵押權,並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所擔保的全部債權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於歸還本金、利息、罰息、複利或者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

(1)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按約定足額清償債務;

(2)貸款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借款;

(3)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4)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5)擔保期間,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採取其他強制措施;

(6)擔保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徵用;

(7)借款人、抵押人違反本合同項下聲明、保證、承諾或義務;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或嚴重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情形。

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物的擔保人的(含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貸款人有權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貸款人已經選擇某一擔保方式/擔保人/擔保物來實現債權的,也可同時主張通過其他擔保方式/擔保人/擔保物來實現全部或部分債權。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的抵押擔保又有其他擔保人提供擔保的,當貸款人放棄借款人的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變更該抵押權時,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抵押人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一個或數個債務人(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項下的債務人)與抵押權人之間存有的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項下的數筆債務提供擔保,且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抵押權人確定。

10.2.8 關於抵押房屋拆遷的特別約定

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屋發生拆遷、徵收或類似情形(以下統稱"拆遷"),借款人、抵押人應在知悉拆遷消息後的10日內通知貸款人。

若拆遷採用產權調換補償形式,借款人、抵押人應與貸款人協商提前清償債務,或以拆遷調換的房屋繼續為借款設定抵押並簽訂相關協議,配合貸款人為調換房屋辦理預告登記和抵押登記。在新抵押登記辦理完成前,借款人、抵押人應當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

 若拆遷採用貨幣補償形式,貸款人有權就獲得的拆遷補償款優先受償;借款履行期未屆滿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要求抵押人將拆遷補償款通過開立保證金專户或存單等形式為債務提供擔保並簽訂相關協議。

 借款人、抵押人違反本條承諾或約定的,應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額的一定比例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具體比例見本合同第三十六條,同時貸款人有權宣佈借款提前到期,並要求抵押人和抵押物共有人履行擔保責任。

10.3 階段性保證擔保+抵押

借款人以本合同第三十四條項約定房產做抵押的,由第三十三條約定的階段性保證人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除階段性保證人按第三十七條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外,其他有關保證和抵押的約定按10.1、10.2約定執行。

違 約 責 任

第十一條 貸款人的違約責任

在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因貸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借款人、擔保人的違約責任

12.1 借款人未按雙方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貸款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伍拾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XX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12.2 借款人未按約定提供用途證明,或提供虛假用途證明,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壹佰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借款人不配合貸款人核查貸款用途或違約使用之日無法查明的,從貸款發放之日起計收罰息。在此期間,如遇中國XX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12.3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依據中國XX銀行規定計收復利。應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違約使用罰息)和借款逾期後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罰息和違約使用罰息)。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內按合同約定借款執行利率計算複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複利;逾期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複利。

12.4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限期糾正違約行為、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提前行使擔保權,有權宣佈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採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並有權在遭受損失時要求借款人全額賠償。

(1)借款人未按約定提供用途證明,或提供虛假用途證明,或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未按約定按期足額償還借款;

(3)借款人、擔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4)借款人、擔保人聲明不實或違反本合同項下所作的任何保證或承諾;

(5)抵押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對抵押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6) 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或發生其他影響貸款人債權或擔保權實現的情形。

12.5 如借款人對其家庭範圍內房產套數聲明不實,貸款人有權依借款實際發放日的法律法規、國家金融政策以及中國XX銀行信貸政策,對本合同項下借款適用的利率進行調整,該調整自借款發放之日起生效,並無需另行通知借款人。貸款人有權同時採取以下措施:

(1)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提前償還借款數額為:依借款實際發放日的法律法規、國家金融政策以及本行信貸政策,購買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約定房產所需首付款與借款人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額;

(2)向借款人追繳應付未付借款利息。應付未付利息金額為,依調整後的借款利率計算,借款人在已履行的合同期限內應付利息金額與已付利息金額的差額。

12.6 非因貸款人原因造成房地產權屬證書未在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期限內辦妥,或以貸款人為抵押權人的抵押登記申請未在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期限內提出,或貸款人為抵押權人的抵押預告登記未在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期限內辦妥的,借款人、抵押人應自約定的期限屆滿次日起,對借款剩餘本金按每日萬分之伍的比例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貸款人有權直接從借款人在中國XX銀行各機構開立的賬户中扣收上述違約金,並有權採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宣佈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12.7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聲明與保證或其他約定,造成貸款人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

12.8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違約行為進行公開披露。

12.9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擔保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其 他

第十三條 借款人與售房人之間就本合同第二十六條所述房產的房屋質量、權屬或其他方面產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本合同項下所有承諾、聲明、保證、義務和責任等約定仍應正常履行。

第十四條 借款人與售房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變更、撤銷、解除的,貸款人有權根據情況單方面解除與借款人的借款合同或採取其他相應措施。本合同被解除時,借款人同意貸款人有權要求售房人將借款人結欠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由售房人賬户直接劃至貸款人指定賬户,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如售房人將購房貸款本金和利息直接返還貸款人,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其他剩餘債務;如售房人未將購房貸款本金及利息直接返還貸款人,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

第十五條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若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擔全部債務,並可依法行使抵押權或/和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對借款人、擔保人的任何遲延或違約行為作出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本合同項下貸款人應有權益或權利,均不影響、限制或損害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應享有的權益或權利,也不視為貸款人對延誤或違約行為的認可/許可,不視為貸款人現在或未來放棄採取追究或救濟行為的權利。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後,貸款人為追索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款項時,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八條 保險

18.1各方當事人應按約定辦理足額保險,並指定貸款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貸款人保管。

18.2抵押期間,抵押人應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義務。

18.3抵押期間內,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單方或與保險人協商變更、解除或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的請求權或向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

18.4 抵押期間內,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抵押人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及貸款人,並負責索賠事宜;因怠於通知或索賠,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費用收取和承擔

19.1貸款人可依據貸款人按照法律法規確定的項目和標準等內容收取費用,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貸款人依據法律法規調整費用項目和標準等內容的,公示後可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19.2 為履行本合同需向第三方支付的費用由各方協商確定承擔。未協商或協商不成的,由各方依據法律法規或按照公平原則承擔。

19.3 法律法規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定。

第二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20.1 本合同生效後,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約定,並另行簽訂變更協議。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0.2 借款人變更借款期限、還款方式、借款利率種類、保證人、抵押物、還款賬號等借款要素的,需提前十個工作日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辦理變更手續。

20.3貸款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的,借款人、擔保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貸款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相關當事人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一條 爭議解決

21.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第四十條約定的方式解決。

21.2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二十二條 其他事項

22.1 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貸款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宣佈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22.2 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抵押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徵用、被徵收或擔保物出現權屬糾紛等影響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

22.3本合同項下的擔保人指向對象包括保證人、抵押人。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涉及業務術語的,各方同意依照貸款人有關業務規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22.4借款人對如下事項表示認可:貸款人有權根據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使用情況、在其他金融機構的授信或用信額度以及借款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因素,重新核定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額度。貸款人如根據該核定結果需調減借款人尚未使用的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或取消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額度的,應提前七日向借款人發出書面通知。

22.5貸款人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和自身管理規定,實施貸款風險分類級次調整,將與本合同有關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貸款形態分類及其調整、貸款逾期信息等)和借款人、擔保人的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XX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信息數據庫,供適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使用。任何適格第三方因信賴或使用上述信息對借款人、擔保人造成不利影響或損失的,貸款人不因此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

22.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任何法律法規、國家政策或監管規定的頒佈或修改,導致貸款人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部分條款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借款,並根據上述相關規定採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22.7借款人和擔保人申請借款時應留存真實有效的名稱、通信地址、聯繫方式等信息。貸款人按借款人和擔保人留存的通信地址寄出掛號信或快遞後三日即視為送達。

22.8 其他約定見本合同四十一條。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份數見本合同第四十二條。

第二部分 特別條款(涉及選擇項的,請劃√選擇)

合同編號:

特別條款用於確定前述XX條款的相關內容。各方當事人承諾嚴格遵守以下約定內容:

第二十四條 立約人信息

信息

立約人

個人姓名或單位全稱

身份證件名稱和號碼(單位填寫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身份證件)

借款人1

借款人2

貸款人

中國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

保證人1

保證人2

抵押人1

抵押人2

第二十五條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 。

第二十六條 借款用途

26.1 借款用途為□購買房產/□歸還購買房產的借款/□ 。

26.2 借款人購買的房產位於 市 區

路 號 小區 號樓 單元/門 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購房合同編號 。

26.3 借款人聲明:上述房產為借款人家庭(借款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範圍內的第

套房產。借款人保證上述聲明的真實性,理解並自願承擔因做出上述聲明產生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借款期限 個月,實際借款期限和具體起止日期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

第二十八條 借款利率

28.1 借款執行利率以借款發放日中國XX銀行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

(上/下)浮百分之 (大寫)後確定。

28.2 借款期間遇中國XX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執行利率按1.4.1約定的第

種方式進行浮動,選擇1.4.1條第(2)種方式的,利率調整以 (1/3/6/12)個月為一個週期。

第二十九條 其他先決條件為 。

第三十條 借款提取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申請並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直接劃入以下賬户:

户名

開户行

賬號

第三十一條 還款

本合同的還款方式為□等額本息還款法/□等本遞減還款法/□ 。還款週期為 (大寫)個月,還款日為□每期末月的20日 /□每期末月的借款發放日對應日。借款人的還款賬户賬號/卡號 。

第三十二條 提前還款

借貸雙方對提前還款的特別約定為

第三十三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採用以下 所列擔保方式:

(1)保證。由 (保證人全稱)按10.1約定提供保證擔保。

(2)抵押。由在本合同簽章的抵押人按10.2約定提供抵押擔保。

(3)階段性保證+抵押。由階段性保證人 (保證人全稱)按10.1和10.3約定提供保證擔保,由在本合同簽章的抵押人按10.2和10.3約定提供抵押擔保。

第三十四條 抵押

第三十五條 抵押(預告)登記

抵押人應協助配合貸款人按以下第 項的約定辦妥抵押(預告)登記: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辦妥抵押預告登記,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辦妥抵押登記。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辦妥抵押預告登記;自本合同第二十六條所述房屋滿足借款人與售房人約定交付條件之日起 日內辦妥房地產權屬證書。自房地產權屬證書辦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房地產登記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抵押登記。

第三十六條 房屋拆遷

對借款人、抵押人的違約行為, 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額的百分之 (大寫)收取違約金。

第三十七條 階段性保證擔保+抵押

階段性保證人自借款發放之日起,至以下第 種情況完成之日止,為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借款人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並辦妥以貸款人為抵押權人的抵押登記手續。

(2)辦妥以貸款人為抵押權人的抵押預告登記手續。

(3)辦妥以貸款人為抵押權人的抵押登記手續後 年。

第三十八條 保險

借貸雙方對抵押物保險的約定為

第三十九條費用收取和承擔

各方對費用收取和承擔的特殊約定為

第四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為第 種。

(1)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四十一條 其他約定

41.1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委託貸款人代為辦理以下 所列事項並支付相應代辦手續費:

(1)委託貸款人從售房人處代領房地產權屬證書,並同意在未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前,由貸款人留存房地產權屬證書。

(2)委託貸款人辦理以本合同項下對應所購房產的抵押預登記手續及正式抵押登記手續。

第四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借款人 份,貸款人 份,擔保人各 份,登記或相關管理機關 份,效力相同。

(簽字頁,本頁無正文)

借款人、擔保人聲明:貸款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本合同相關條款(特別是黑體字條款),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説明,我方已經知悉並理解上述條款。

借款人( 簽字 )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保證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保證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抵押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抵押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23

合同編號:

借款人: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户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願以____________等動產、權利(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主動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佔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併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託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户或用於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的保險、鑑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兑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1款規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13.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條款的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4.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 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賬户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於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以不超過其淨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應及時採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出質人同意後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質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貸 款 人         

借款人     公章          貸款人      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籤 章        負責人      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書(個人) 篇24

甲方:___________(借款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出借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擔保人)

有效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本合同中借款或貸款為同一含義。

第一條 借款的金額、時間、用途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資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 (小寫) 元。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共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借款的期限、利率均以實際劃款的行憑證時間為借款起始時間。

3.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資金用途僅限於: 甲方(培訓類)不得將資金用於除合作辦學機構教育培訓之外的活動,且甲方(辦學類)不得提供虛假憑證或擅自改變資金的用途。

第二條 借款的還款方式 借款本息按以下第 種方式歸還:

A、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甲方從乙方發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按月等額還借款本息,還本付息日定為每月的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每月等額還貸本息金額為: 。

B、等額本金。本金按月按借款借據載明的期限分期歸還,利息按月計收,最後一筆貸款清償時利隨本清。利息若按月計收結息日為每月的____日。

C、分期等額遞增還款方式。指整個貸款期間內,客户每月歸還本息金額按預先約定的方式規律性遞增。每還款 次遞增一次,遞增的金額為 元 , 每月遞增的還本付息日為每月的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

D、分期等額遞減還款方式。指整個貸款期間內,客户每月歸還本息金額按預先約定的方式規律性遞減。每還款 次遞減一次,遞減的金額為 元 ,每月遞減的還本付息日為每月的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

E、其他方式: 。 借款實際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條 借款的利率

1.貸款利率選擇如下第 種方式: 本合同執行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 ,借款期限內不變。 本合同執行浮動貸款利率,本合同簽訂時根據中國人民行公佈施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按一定浮動方式和比例(即上浮或下浮 ,擇其一)確定為月利率 ,具體計算公式為:月利率______________(以借款借據載明的利率為準,浮動方式和比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變)。如遇中國人民行公佈施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則本合同貸款利率以調整後的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按上述浮動方式和比例調整。每季末結息日為利率重新定價日,如有調整,於利率重新定價日之次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計算。 其他方式: 無論採用哪種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計算基準均為每月30天,換算公式為: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貸款的發放和支付 乙方應在合同生效且甲方辦妥相關的借貸手續、擔保手續、以及乙方要求的全部手續後,向甲方實施貸款的發放和支付。

1.甲方授權乙方將借款轉入以下第 項賬户: 甲方開立在 行的帳號為 的賬户。 甲方指定的户名為 帳號為 的賬户。

2.甲方選擇分期提款的,應當書面確認分期提款事項。分期提款的,貸款期限不予延長,甲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還款,並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

3.甲方在貸款審核批准之後,在貸款資金轉入指定的借款賬户之前,必須向乙方支付貸款金額的2%作為此次貸款的風險準備金。該項風險準備金在甲方還款完畢之後退還給甲方賬户,或直接抵扣最後幾個月的還款。

第五條 提前還款 乙方在甲方出現一些違約現象或者嚴重影響到還款的因素時可以要求甲方提前還款,但需要在還款日之前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甲方有權自主提前還款,甲方要求提前還款的至少應在還款日之前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後按規定的提前還款方式去還款。 甲方提前歸還借款,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借款天數計收貸款利息。

第六條 借款展期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後簽訂借款展期書面協議。

第七條 還款

1.甲方選擇的貸款還款方式為:

2.還款資金的

3.預計的還款時間表為:

第八條 擔保方式

1. 本合同的借款擔保形式為 個人無限連帶保證。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 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責任。

2. 其保證條款約定: 本合同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的擔保範圍如下:

①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

② 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九條 逾期和挪用

1.甲方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乙方對逾期的借款從逾期之日起計收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逾期之日雙方正在執行的貸款利率(1 %)。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對挪用的借款從挪用之日起計收違約金,每挪用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逾期之日雙方正在執行的貸款利率(1 %)。

3.對既逾期又挪用的貸款,違約金按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約定的違約金中較高的違約金標準計收。

4.甲方未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對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利息從欠息日起按本條第一款確定的違約金計收標準計收違約金。

5.如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調整(重新定價),逾期違約金及或挪用違約金隨之調整。計收違約金自調整之日分段計算。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① 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②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③ 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2.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①按中國人民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複利;

② 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③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十一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乙方所在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此支付的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等)。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及所涉債務完全清償時終止。

第十三條 合同簽訂 合同需簽署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2.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聯繫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有效。甲方在通訊及聯繫地址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

3.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製作或保留的甲方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係的確定證據。甲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製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4.更多其他約定,具體為: 。

第十五條 聲明條款

1.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經營範圍、授權權限、借款用途、還款時間金額。

2.甲方已閲讀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後果已經全部知曉並充分了解。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