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外匯借款合同(通用10篇)

固定資產外匯借款合同 篇1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資產外匯借款合同(通用10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應借款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_______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借款幣種:___________

1.2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其中備付利息:(大寫:_______)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於:_________________

2.2備付利息款限用於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後方可進行:

(1)已提供項目投資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准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

(3)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工貿還匯協議書》或銷售渠道已落實的其他證明;

(4)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5)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6)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7)其它:

3.2提款期限為______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計劃提款金額

年季月

3.3________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3.4_______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並經貸款方同意。

3.5_______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6_______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註銷,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利息和費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____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為____________。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餘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__________承諾費。如借款方未按第3.3條款所述季度提款計劃提用貸款,又未按第3.4條款規定提前通知調整提款計劃,對該未提或超計劃提款部分,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______‰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_________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_%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________借款應於結算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5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6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還款

5.1還款來源為________及其它可用於還款的資金。

5.2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_____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日後______個月進行,各期還款金額見下表: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款日前一個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並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後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後一期),借款方因客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一個月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就本合同中的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後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後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辦理,並應提前______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款應在結息日並應按第5.2條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衝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擔保

6.1本借款由_________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借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第8.4條款所述本貸款項下所有各項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無條件抵押給貸款方,保險單以貸款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方保管,貸款方有權參與定損定責及索賠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發生保險賠償時,貸款方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七條陳述與保證

7.1借款方向貸款方陳述並保證:

(1)借款方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獨立的企事業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的授權手續,並切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3)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與對借方資產具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權並無牴觸之處;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自向貸款方提出本貸款申請以來,借款方的綜合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未損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方權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D.各類舉債、欠債;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條款所述第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為借款方在第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第八條約定事項

8.1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開立本外幣往來户和/或專户。本合同項下開證、付款等應在貸款方辦理,並接受貸款方的審核。

8.2本合同簽訂後,借款方應按計劃對外訂貨,進口訂貨卡片應交貸款方審核,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個月內未能簽訂進口合同,貸款方有權撤消本貸款。

8.3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併為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方有權參與招標、商務談判、竣工驗收等活動,有權參加借款方有關工程建設、生產經營、計劃財務等方面的重要業務辦公會議或列席董事會,有權參與貸款方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重大活動和會議。借款方應將上述重要活動和會議事先通知貸款方。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及時報送與項目建設、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類重要設計文件、統計財會報表、各年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書面報告、董事會重大決議和決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貸款方有權調閲原始憑證,審理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

8.4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借款方建設和經營期間,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_________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保險額應為財產原值的_________%。如原值低於市場價時,應按重置價投保。借款方如中斷保險,貸款方有權主動代為保險,一切費用由借款方負擔。

8.5借款方應將貸款項下未參與週轉的全部折舊基金積累和不低於________%的其他專項基金存入貸款方,將不低於________%的各類結算業務交由貸款方辦理。

8.6借款方對本貸款和其它同類債務的清償,應按照比例平等原則進行。如果今後為其他建設項目採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款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會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貸款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8.7借款方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徵得貸款方的同意:

(1)以資產和收入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保或設定抵押權;

(2)出售、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以本貸款購置的設施、設備、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資產。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後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與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陳述與保證被證明其在作出、重複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實、不準確的、或使人誤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採取信貸制裁措施;

(6)擔保人喪失擔保資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現值比原估價減少______%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貸款方有關通知後一個月內沒有按貸款方要求提供或補充新的還款擔保;

(7)停止項目建設或生產經營;

(8)借款方(被)申請破產。

9.2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於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後採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帳户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第9.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並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9.1(3)、9.1(4)、9.1(6)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一次性收取不高於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佈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並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採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的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採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4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十條其他事項

10.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申請書、年(季)度提款調整計劃、借款憑證、還款付息憑證、財產權益抵押合同、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催收貸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並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並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4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5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知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10.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銀行________行

(法定公章)_________(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簽署

固定資產外匯借款合同 篇2

根據________號文批准的引進項目,所需資金經借款人申請,貸款人審查同意發放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國務院頒發的《民法典》的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貸款帳號:

借款人:

貸款人:

第一條貸款金額:萬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幣),包括應付利息萬美元。

第二條貸款期限:年,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日止。

第三條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1.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__年期__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或2.按貸款人制定的__年期__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或3.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優惠利率執行,目前為__或4.按貸款人自營統籌資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利息每__計收一次,結息日為__(復息或從存款户中扣收要寫明)

第四條貸款用途:本貸款本金部分限於支付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應付利息部分限用於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條貸款使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貸款人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五個月內應對外簽訂貿易合同。貿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貸款人,以便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定貨的,應事先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訂貨卡片和簽訂貿易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撤銷貸款。

第六條用款計劃:根據項目進度,本項貸款提款期為______年至____年,每年用款計劃如下:

__年____萬美元;__年____萬美元;__年____萬美元。

貸款人允許借款人按實際情況調整用款計劃。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貸款,如借貸雙方無期他約定,借款人不得再繼續支用貸款。

第七條貸款償還:貸款人以項目新增創匯和利潤、折舊或其他資金歸還貸款。借款人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下列計劃償還貸款:

__年____萬美元;__年____萬美元;__年____萬美元。

如貸款項目提前實現效益,借款人應提前償還貸款;如年度還款計劃不能實現,借款人應在年底前提出調整還款計劃,並經貸款人同意,否則貸款人將按貸款違約處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日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20%的罰息。

為了有利於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賬户,將用於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外匯額度落實後再結匯償還貸款。

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通過中國銀行進出口業務部敍做。

第八條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____作為借款人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保人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第九條保險事項:為避免貸款期間可能因發生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損失,借款人應向有關保險機構投保借款項下進口設備外匯財產保險,並將保險權益轉歸貸款人名下,直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止,保險費用可在本貸款項下支付。

第十條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轉賣用本貸款購置的設備。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註銷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

2.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為50%的罰息。

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並追回貸款。

4.向貸款擔保人追索貸款。

5.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單位存款賬户中主動收還貸款項。

6.採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及有關的概算預算經計劃下達機關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可選擇:

1.向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借款人(蓋章)貸款人(蓋章)

企業負責人銀行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經辦人員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固定資產外匯借款合同 篇3

編號: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應借款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現借貸雙方依據《_____》和《民法典》以及_______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借款幣種:___________

1.2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其中備付利息:(大寫:_______)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_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於:_________________

2.2備付利息款限用於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後方可進行:

(1)已提供項目投資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准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

(3)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工貿還匯協議書》或銷售渠道已落實的其他證明;

(4)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5)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6)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7)其它:

3.2提款期限為______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計劃提款

金額

3.3________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3.4_______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並經貸款方同意。

3.5_______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6_______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註銷,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利息和費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____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為____________。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餘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__________承諾費。如借款方未按第3.3條款所述季度提款計劃提用貸款,又未按第3.4條款規定提前通知調整提款計劃,對該未提或超計劃提款部分,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______‰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_________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_%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________借款應於結算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5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6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還款

5.1還款來源為________及其它可用於還款的資金。

5.2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_____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日後______個月進行,各期還款金額見下表:

期序

金額

序數

幣種

第1期

第2期

第3期

第4期

第5期

第6期

第7期

第8期

第9期

第10期

第11期

第12期

第13期

第14期

第15期

第16期

第17期

第18期

第19期

第20期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款日前一個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並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後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後一期),借款方因客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一個月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就本合同中的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後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後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辦理,並應提前______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款應在結息日並應按第5.2條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衝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擔保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第8.4條款所述本貸款項下所有各項_____單項下的權益無條件抵押給貸款方,_____單以貸款方為第一受益人,_____單正本交由貸款方保管,貸款方有權參與定損定責及索賠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發生_____賠償時,貸款方有權從_____賠償金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七條陳述與保證

7.1借款方向貸款方陳述並保證:

(1)借款方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_____的企事業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的授權手續,並切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3)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與對借方資產具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權並無牴觸之處;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自向貸款方提出本貸款申請以來,借款方的綜合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未損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方權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_____違法或被索賠事件;B.未結案的訴訟_____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D.各類舉債、欠債;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條款所述第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為借款方在第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第八條約定事項

8.1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開立本外幣往來户和/或專户。本合同項下開證、付款等應在貸款方辦理,並接受貸款方的審核。

8.2本合同簽訂後,借款方應按計劃對外訂貨,進口訂貨卡片應交貸款方審核,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個月內未能簽訂進口合同,貸款方有權撤消本貸款。

8.4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借款方建設和經營期間,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_________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_____額應為財產原值的_________%。如原值低於市場價時,應按重置價投保。借款方如中斷_____,貸款方有權主動代為_____,一切費用由借款方負擔。

8.5借款方應將貸款項下未參與週轉的全部折舊基金積累和不低於________%的其他專項基金存入貸款方,將不低於________%的各類結算業務交由貸款方辦理。

8.6借款方對本貸款和其它同類債務的清償,應按照比例平等原則進行。如果今後為其他建設項目採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款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會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貸款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8.7借款方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徵得貸款方的同意:

(1)以資產和收入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保或設定抵押權;

(2)出售、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以本貸款購置的設施、設備、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資產。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與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陳述與保證被證明其在作出、重複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實、不準確的、或使人誤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採取信貸制裁措施;

(6)擔保人喪失擔保資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現值比原估價減少______%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貸款方有關通知後一個月內沒有按貸款方要求提供或補充新的還款擔保;

(7)停止項目建設或生產經營;

(8)借款方(被)申請破產。

9.2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於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後採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帳户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第9.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並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9.1(3)、9.1(4)、9.1(6)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一次性收取不高於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佈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並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採取的任何措施。

9.4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十條其他事項

10.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申請書、年(季)度提款調整計劃、借款憑證、還款付息憑證、財產權益抵押合同、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催收貸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並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並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4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5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知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10.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銀行________行

(法定公章)_________(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簽署

固定資產外匯借款合同 篇4

合同號:

借方:

貸方:

經借、貸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定本貸款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條款,不得單方毀約。

第一條?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為外匯固定資產貸款,貸款的具體用途必須是借、貸雙方確認的並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正式批准的項目。此貸款項下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條?貸款幣種及金額幣種:

金額:

第三條?貸款用途

第四條?貸款期限

第一筆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天。

第二筆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天。

第三筆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天。

第四筆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天。

第五條?起息日與到期日

本貸款合同第四條中限定的起息日與到期日的規定如下:

起息日?本貸款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資金自貸方賬户劃出之日為該筆資金的起息日,自該日起對劃出的資金開始計息。

到期日?本貸款合同項下的到期日為借方將償付資金匯至貸方賬户之日。如借方在規定的到期日未能將規定償付的金額劃至貸方賬户,則按逾期處理,借方應按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條?利率與計息結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計算。

(b)浮動利率:按貸方劃款日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的同期利率加(libor+)計算。(a)、(b)兩項,只能選擇一種。對於(b)項,利率浮動在每期固定利息結算日進行。

2.計息結算

利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每個月結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為固定結算日。借方在結算日應償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劃至貸方賬户,則貸方自將未償部分金額轉入本金複利計算。

第七條?貸款手續費

本合同規定貸方將向借方收取貸款手續費。手續費率為本合同貸款總額的%;貸款手續費借方應於第?個計息結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與該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條?計息寬限期

本合同規定該筆貸款每筆發生額自起息日起有?個月的計息寬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個月不支付利息。寬限期內利率不變,但遇結息日時不復利計算。寬限期結束後自第個月開始正常計息,如該月有固定結算日,則自起息日起至該固定結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該日支付;如該月無固定結算日,則該月的20日定為寬限期後的第一個結算日,結算方法與固定結算日相同。

第九條?固定資產_____

該固定資產貸款項下形成的固定資產由借方負責向_____公司辦理財產_____。無論是人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資產滅失或損壞,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向貸方支付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

第十條?還款

1.借方應嚴格按還款計劃或本合同的規定償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

2.按外匯貸款慣例,此合同項下的貸款不能提前償還,如借方因故需提前還款時,應在預計償還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貸方並獲得貸方的許可。對不經貸方許可而提前歸還的貸款部分,貸方將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實際提前償付金額總額%的承擔費。

3.借方確因正當理由而無法按期還款時,應於規定還款日前一個月向貸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請,並準備必要的材料以便辦理有關展期的手續,經貸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貸款部分,貸方將不予罰息。貸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後貸款將按逾期處理。

第十一條?保證

1.借方保證向貸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實、有效的。

2.借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專款專用,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證按時向貸方提交使用貸款的有關材料(包括技改項目或工程建設進度的材料、設備進口或購置方面的材料、設備投入運行或工程完工後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資料等等),接受貸方的監督和檢查。

5.貸方保證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用款計劃及時向借方提供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無論何方、亦無論何種原因、以何種方式拒絕執行或拖延本合同規定的所有條款之任何一項,均視為違約行為,應按下述條款執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規定,擠佔挪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時,貸方將按規定加收罰息。罰息利率規定為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或未經貸方展期認可而發生不能按期還款情況時,貸方最多給予借方?天的還款寬限期。如在寬限期終止時借方仍不能清償全部應付款項,則自寬限期終止日的第二天開始,貸方將對借方未償還款項部分的金額按每日%的利率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罰息;

3.如貸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計劃規定按時撥付款項,則借方給予貸方天的寬限期。超過寬限期,借方有權要求貸方按實際違約金額及延誤天數按貸方罰取借方逾期貸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違約金;

4.如借方在貸方加收罰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後仍未能償還貸方貸款時,貸方將通過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償所有未還資金。在訴訟期間,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計息,直至裁決內容提出新的利率為止。

第十三條?擔保

本貸款由以下單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擔保:

1.

2.

3.

4.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條款內容的爭議,借、貸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向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語言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語言文本。如兩種或兩種以上文本的合同內容發生矛盾時,一切內容解釋以中文文本為準。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數不限。

借方:貸方:信託投資公司

有權簽字人:有權簽字人:

簽章:簽章: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經辦人:經辦人:

固定資產外匯借款合同 篇5

編號: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行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應借款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出

編號: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應借款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_______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借款幣種:___________

1.2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其中備付利息:(大寫:_______)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_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於:_________________

2.2備付利息款限用於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後方可進行:

(1)已提供項目投資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准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

(3)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工貿還匯協議書》或銷售渠道已落實的其他證明;

(4)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5)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6)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7)其它:

3.2提款期限為______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計劃提款

金額年季月

3.3________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3.4_______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並經貸款方同意。

3.5_______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6_______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註銷,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利息和費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____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為____________。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餘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__________承諾費。如借款方未按第3.3條款所述季度提款計劃提用貸款,又未按第3.4條款規定提前通知調整提款計劃,對該未提或超計劃提款部分,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______‰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_________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_%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________借款應於結算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5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6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還款

5.1還款來源為________及其它可用於還款的資金。

5.2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_____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日後______個月進行,各期還款金額見下表:

期序金額

序數年季月

幣種第1~20期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款日前一個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並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後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後一期),借款方因客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一個月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就本合同中的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後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後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辦理,並應提前______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款應在結息日並應按第5.2條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衝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擔保

6.1本借款由_________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借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第8.4條款所述本貸款項下所有各項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無條件抵押給貸款方,保險單以貸款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方保管,貸款方有權參與定損定責及索賠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發生保險賠償時,貸款方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扣收貸款本息。

固定資產外匯借款合同 篇6

貸款帳號:

借款人:

貸款人:

第一條 貸款金額: 萬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幣),包括應付利息 萬美元。

第二條 貸款期限: 年,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日止。

第三條 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__年期__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或

2.按貸款人制定的__年期__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或

3.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優惠利率執行,目前為__或

4.按貸款人自營統籌資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利息每__計收一次,結息日為__(復息或從存款户中扣收要寫明)

第四條 貸款用途:本貸款本金部分限於支付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應付利息部分限用於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條 貸款使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貸款人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五個月內應對外簽訂貿易合同。貿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貸款人,以便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定貨的,應事先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訂貨卡片和簽訂貿易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撤銷貸款。

第六條 用款計劃:根據項目進度,本項貸款提款期為______年至____年,每年用款計劃如下:

__年____萬美元;__年____萬美元;__年____萬美元。

貸款人允許借款人按實際情況調整用款計劃。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貸款,如借貸雙方無期他約定,借款人不得再繼續支用貸款。

第七條 貸款償還:貸款人以項目新增創匯和利潤、折舊或其他資金歸還貸款。借款人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下列計劃償還貸款:

__年____萬美元;__年____萬美元;__年____萬美元。

如貸款項目提前實現效益,借款人應提前償還貸款;如年度還款計劃不能實現,借款人應在年底前提出調整還款計劃,並經貸款人同意,否則貸款人將按貸款違約處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日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20%的罰息。

為了有利於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賬户,將用於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外匯額度落實後再結匯償還貸款。

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通過中國銀行進出口業務部敍做。

第八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____作為借款人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保人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第九條 保險事項:為避免貸款期間可能因發生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損失,借款人應向有關保險機構投保借款項下進口設備外匯財產保險,並將保險權益轉歸貸款人名下,直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止,保險費用可在本貸款項下支付。

第十條 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轉賣用本貸款購置的設備。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註銷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

2.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為50%的罰息。

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並追回貸款。

4.向貸款擔保人追索貸款。

5.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單位存款賬户中主動收還貸款項。

6.採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及有關的概算預算經計劃下達機關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可選擇:

1.向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借款人(蓋章) 貸款人(蓋章)

企業負責人 銀行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 經辦人員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固定資產外匯借款合同 篇7

合同號:

借方:

貸方:

經借、貸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定本貸款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條款,不得單方毀約。

第一條 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為外匯固定資產貸款,貸款的具體用途必須是借、貸雙方確認的並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正式批准的項目。此貸款項下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條 貸款幣種及金額幣種:

金額:

第三條 貸款用途

此筆貸款用於借款方經  (批准單位)  號文批准的    項目。上述的有關批准文件應作為此貸款合同的附屬文件交貸方存檔備查。此筆貸款的用途是惟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貸款合同規定之外的任何項目上使用。

第四條 貸款期限

第一筆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第二筆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第三筆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第四筆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第五條 起息日與到期日

本貸款合同第四條中限定的起息日與到期日的規定如下:

起息日  本貸款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資金自貸方賬户劃出之日為該筆資金的起息日,自該日起對劃出的資金開始計息。

到期日  本貸款合同項下的到期日為借方將償付資金匯至貸方賬户之日。如借方在規定的到期日未能將規定償付的金額劃至貸方賬户,則按逾期處理,借方應按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條 利率與計息結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   %計算。

(b)浮動利率:按貸方劃款日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的同期利率加(libor+  )計算。(a)、(b)兩項,只能選擇一種。對於(b)項,利率浮動在每期固定利息結算日進行。

2.計息結算

利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每   個月結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為固定結算日。借方在結算日應償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劃至貸方賬户,則貸方自將未償部分金額轉入本金複利計算。

第七條 貸款手續費

本合同規定貸方將向借方收取貸款手續費。手續費率為本合同貸款總額的   %;貸款手續費借方應於第  個計息結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與該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條 計息寬限期

本合同規定該筆貸款每筆發生額自起息日起有  個月的計息寬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   個月不支付利息。寬限期內利率不變,但遇結息日時不復利計算。寬限期結束後自第   個月開始正常計息,如該月有固定結算日,則自起息日起至該固定結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該日支付;如該月無固定結算日,則該月的20日定為寬限期後的第一個結算日,結算方法與固定結算日相同。

第九條 固定資產保險

該固定資產貸款項下形成的固定資產由借方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財產保險。無論是人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資產滅失或損壞,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向貸方支付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

第十條 還款

1.借方應嚴格按還款計劃或本合同的規定償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

2.按外匯貸款慣例,此合同項下的貸款不能提前償還,如借方因故需提前還款時,應在預計償還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貸方並獲得貸方的許可。對不經貸方許可而提前歸還的貸款部分,貸方將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實際提前償付金額總額   %的承擔費。

3.借方確因正當理由而無法按期還款時,應於規定還款日前一個月向貸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請,並準備必要的材料以便辦理有關展期的手續,經貸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貸款部分,貸方將不予罰息。貸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後貸款將按逾期處理。

第十一條 保證

1.借方保證向貸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實、有效的。

2.借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專款專用,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證按時向貸方提交使用貸款的有關材料(包括技改項目或工程建設進度的材料、設備進口或購置方面的材料、設備投入運行或工程完工後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資料等等),接受貸方的監督和檢查。

4.借方由於變更、改制、承包或經主管部門批准實行關、停、並、轉時,借方保證最遲於上述事件發生之前一個月以前通知貸方,並立即清償與貸方之間的所有債務。經貸方同意,借方可將債務轉移給接收單位或新設單位(在債務轉移的過程中,借方應向貸方出示並送交其主管部門或發包方的發文或有關文件),但接收債務的單位必須與貸方重新簽訂貸款合同,合同簽字以前,貸方隨時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償債務的權利。

5.貸方保證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用款計劃及時向借方提供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無論何方、亦無論何種原因、以何種方式拒絕執行或拖延本合同規定的所有條款之任何一項,均視為違約行為,應按下述條款執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規定,擠佔挪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時,貸方將按規定加收罰息。罰息利率規定為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或未經貸方展期認可而發生不能按期還款情況時,貸方最多給予借方  天的還款寬限期。如在寬限期終止時借方仍不能清償全部應付款項,則自寬限期終止日的第二天開始,貸方將對借方未償還款項部分的金額按每日   %的利率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罰息;

3.如貸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計劃規定按時撥付款項,則借方給予貸方   天的寬限期。超過寬限期,借方有權要求貸方按實際違約金額及延誤天數按貸方罰取借方逾期貸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違約金;

4.如借方在貸方加收罰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後仍未能償還貸方貸款時,貸方將通過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償所有未還資金。在訴訟期間,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計息,直至裁決內容提出新的利率為止。

第十三條 擔保

本貸款由以下單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擔保:

1.

2.

3.

4.

上述的擔保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條款內容的爭議,借、貸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語言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語言文本。如兩種或兩種以上文本的合同內容發生矛盾時,一切內容解釋以中文文本為準。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數不限。

借方:        貸方:       信託投資公司

有權簽字人:     有權簽字人:

簽章:        簽章: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經辦人:       經辦人:

固定資產外匯借款合同 篇8

合同號:

借方:

貸方:

經借、貸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定本貸款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條款,不得單方毀約。

第一條 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為外匯固定資產貸款,貸款的具體用途必須是借、貸雙方確認的並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正式批准的項目。

此貸款項下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條 貸款幣種及金額幣種:

金額:

第三條 貸款用途

此筆貸款用於借款方經 (批准單位) 號文批准的 項目。

上述的有關批准文件應作為此貸款合同的附屬文件交貸方存檔備查。

此筆貸款的用途是惟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貸款合同規定之外的任何項目上使用。

第四條 貸款期限

第一筆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第二筆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第三筆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第四筆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第五條 起息日與到期日

本貸款合同第四條中限定的起息日與到期日的規定如下:

起息日 本貸款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資金自貸方賬户劃出之日為該筆資金的起息日,自該日起對劃出的資金開始計息。

到期日 本貸款合同項下的到期日為借方將償付資金匯至貸方賬户之日。

如借方在規定的到期日未能將規定償付的金額劃至貸方賬户,則按逾期處理,借方應按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條 利率與計息結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 %計算。

(b)浮動利率:按貸方劃款日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的同期利率加(LIBOR+ )計算。

(a)、(b)兩項,只能選擇一種。

對於(b)項,利率浮動在每期固定利息結算日進行。

2.計息結算

利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每 個月結算一次。

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為固定結算日。

借方在結算日應償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劃至貸方賬户,則貸方自將未償部分金額轉入本金複利計算。

第七條 貸款手續費

本合同規定貸方將向借方收取貸款手續費。

手續費率為本合同貸款總額的 %;貸款手續費借方應於第 個計息結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與該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條 計息寬限期

本合同規定該筆貸款每筆發生額自起息日起有 個月的計息寬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 個月不支付利息。

寬限期內利率不變,但遇結息日時不復利計算。

寬限期結束後自第 個月開始正常計息,如該月有固定結算日,則自起息日起至該固定結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該日支付;如該月無固定結算日,則該月的20日定為寬限期後的第一個結算日,結算方法與固定結算日相同。

第九條 固定資產保險

該固定資產貸款項下形成的固定資產由借方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財產保險。

無論是人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資產滅失或損壞,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向貸方支付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

第十條 還款

1.借方應嚴格按還款計劃或本合同的規定償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

2.按外匯貸款慣例,此合同項下的貸款不能提前償還,如借方因故需提前還款時,應在預計償還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貸方並獲得貸方的許可。

對不經貸方許可而提前歸還的貸款部分,貸方將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實際提前償付金額總額 %的承擔費。

3.借方確因正當理由而無法按期還款時,應於規定還款日前一個月向貸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請,並準備必要的材料以便辦理有關展期的手續,經貸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貸款部分,貸方將不予罰息。

貸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後貸款將按逾期處理。

第十一條 保證

1.借方保證向貸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實、有效的。

2.借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專款專用,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證按時向貸方提交使用貸款的有關材料(包括技改項目或工程建設進度的材料、設備進口或購置方面的材料、設備投入運行或工程完工後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資料等等),接受貸方的監督和檢查。

4.借方由於變更、改制、承包或經主管部門批准實行關、停、並、轉時,借方保證最遲於上述事件發生之前一個月以前通知貸方,並立即清償與貸方之間的所有債務。

經貸方同意,借方可將債務轉移給接收單位或新設單位(在債務轉移的過程中,借方應向貸方出示並送交其主管部門或發包方的發文或有關文件),但接收債務的單位必須與貸方重新簽訂貸款合同,合同簽字以前,貸方隨時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償債務的權利。

5.貸方保證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用款計劃及時向借方提供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無論何方、亦無論何種原因、以何種方式拒絕執行或拖延本合同規定的所有條款之任何一項,均視為違約行為,應按下述條款執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規定,擠佔挪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時,貸方將按規定加收罰息。

罰息利率規定為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或未經貸方展期認可而發生不能按期還款情況時,貸方最多給予借方 天的還款寬限期。

如在寬限期終止時借方仍不能清償全部應付款項,則自寬限期終止日的第二天開始,貸方將對借方未償還款項部分的金額按每日 %的利率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罰息;

3.如貸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計劃規定按時撥付款項,則借方給予貸方 天的寬限期。

超過寬限期,借方有權要求貸方按實際違約金額及延誤天數按貸方罰取借方逾期貸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違約金;

4.如借方在貸方加收罰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後仍未能償還貸方貸款時,貸方將通過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償所有未還資金。

在訴訟期間,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計息,直至裁決內容提出新的利率為止。

第十三條 擔保

本貸款由以下單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擔保:

上述的擔保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條款內容的爭議,借、貸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合同文本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語言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語言文本。

如兩種或兩種以上文本的合同內容發生矛盾時,一切內容解釋以中文文本為準。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數不限。

借方: 貸方:  

有權簽字人: 有權簽字人:

簽章: 簽章: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經辦人: 經辦人:

日期: 日期:

固定資產外匯借款合同 篇9

貸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 保 方: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 萬元,用於____ 項目。借款實際發放額,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以借據為憑,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貸款方根據借款方按工程進度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在____ 天內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借款方工程進度的資金需要。如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時供應資金,要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借款方違反規定,擅自改變用款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____ %的罰息並如數追回。

第三條 借款期限定為____ 年____ 月,從發放出貸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體用款和還款的方式和時間,以借據為憑並作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為____ ,按季收息。貸款逾期未還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 %.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全部借款本息。貸款逾期未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收貸款,必要時,貸款方可從借款方帳户中扣收,借款單位在其他銀行還有存款帳户的,貸款方可商請該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 借款方按照銀行抵押貸款辦法規定,願以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貸款新增的固定資產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貸款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借款方請____ 作為借款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人具有足夠代償的財產。保證人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負連帶償還本息的責任,必要時,由貸款方從保證人的存款帳户內扣收。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須按時向貸款方報送有關工程進展、貸款使用情況及統計報表和資料,貸款項目竣工驗收和審查決算時,要有貸款方參加。

第七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借、貸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協議,並經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第八條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有效期至____ 年____ 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 保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資產外匯借款合同 篇10

借款方:

貸款方: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

一、借款方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___萬元,用於___項目。借款實際發放額,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以借據為憑,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二、貸款方根據借款方按工程進度報送的工程用款借據,在_天內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借款方工程進度的資金需要。如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時供應資金,要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借款方違反規定,擅自改變用款計劃,挪用的貸款要加收_%的罰息並如數追回。

三、借款期限定為__年__月,從發放出貸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體用款和還款的方式和時間,以借據為憑並作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為__,按季收息。貸款逾期未還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

四、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全部借款本息。貸款逾期未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收貸款,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借款方帳户中扣收。借款單位在其他銀行還有存款帳户的,貸款方可商請該行代為扣款清償。

五、借款方按照銀行抵押貸款辦法規定,願以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貸款新增的固定資產作抵押,以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貸款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借款方請__作為借款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人具有足夠代償的財產。保證人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負連帶償還本息的責任。必要時,由貸款方從保證人的存款帳户內扣收。

六、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須按時向貸款方報送有關工程進展、貸款使用情況及統計報表和資料。貸款項目竣工驗收和審查決算時,要有貸款方參加。

七、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借、貸雙方簽訂變更的協議,並經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一式3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份,報送___有關單位各留存1份。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保證方:(公章)

地址: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開户銀行及帳號: 開户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