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借款合同(精選9篇)

質押借款合同 篇1

甲方(出借人):

質押借款合同(精選9篇)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乙方以其所有的車輛(以下簡稱乙方質押物),作為借款質押物質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甲乙雙方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幣)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利息為 (月利息),從甲方實際交付款項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止。

第三條:還款方式乙方按 付息,到期還清本金。

第四條:質押物事項;乙方現有 牌 ,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號碼: ,車輛所有權人 。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逾期還款,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及相關費用。乙方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履行支付借款利息2倍的罰息,造成甲方上門催收

的每催收一次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及相關費用,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按日支付借款金額千分之十的滯納金。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甲方有權不通知乙方把該車輛賣掉或委託拍賣公司拍賣該車輛,歸還甲方的本金和利息,以及給甲方造成的相關損失,如該車輛拍賣款不足以償還乙方所欠甲方的本金和利息時,甲方有權向乙方催要所欠本金和利息,乙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六條:此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年 月 日

質押借款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大寫)、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户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願以_________等動產、權利(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主動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佔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併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託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户或用於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的保險、鑑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兑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1款規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13.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條款的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4.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 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賬户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於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以不超過其淨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應及時採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出質人同意後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質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久各持__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方

借款單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貸 款 方

貸款單位(公章) 負責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保 證 擔 保 人 保證人(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經辦人(簽字)

質押借款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借款質押方(下稱甲方):

借款質押權方(下稱乙方):

地址: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作為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簡稱甲方質押物),作為借款質押物質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估價額度,並授予借款額度。在借款期限內,乙方擁有質押物的所有權,並存放入乙方質押物倉庫,實時監控,在甲方未還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甲方質押物的一切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元整人民幣,(大寫) 拾 萬 千 百 拾 圓整。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法活動。 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止,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質押物明細

質押期限:(或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上交的質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清還借款本息後,將質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的交予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上規定時間主動歸還借款本息

2.保證在質押期間質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質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甲方應在借款期間,對質押物的維修、保養及有關税賦等費用負責。

4.甲方在借款前不得隱瞞質押物狀況,如違反此條例的情節,甲方應對衍生後果負全部責任。

5.準時向乙方提供資產負債表和財務報表。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現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借款,並對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有權可以按照質押物性質,對質押物進行變現處理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借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借款的本息,並加收每月的利息。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質押物詳情,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相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質押物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相關費用均有甲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條:附加

甲方:

時間:

指印(蓋章):

乙方:

時間:

指印(蓋章):

質押借款合同 篇4

貸款人(質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出質人): (以下簡稱“乙方”)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鑑於: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當票(編號: ),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並自願將其開具的支票質押給甲方,作為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 質押標的

質押支票種類:轉帳支票;支票數量: 張;

開户行: 銀行 支行;

出票人全稱: ;

出票人賬號: ;

支票號碼: ;

金額: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二條 質押擔保範圍及期限

1、擔保範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

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户費、處分質押支票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質押權設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償全部債務止。

第三條 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四條 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後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雙方確認: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於展期的債務。展期時,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

3、提前到期:雙方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或乙方賬户被查封、凍結、監管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於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並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

第五條 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為 ‰,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月綜合費率為 ‰,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 元整 。

2、乙方須於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六條 質押支票背書與交付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將質押支票背書“質押”字樣並加蓋公章,交付甲方持有。

第七條 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後,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支票已交付甲方持有。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於同意本次借款和質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及承諾

1、乙方保證質押的支票填制完整、準確無誤、無任何權利瑕疵,保證所質押的支票可以有效付款或行使票據權利。

2、在質押權存續期間,乙方不得掛失該支票。

3、如該支票所在賬户被有關機構凍結或限制權利的,或支票所在賬户餘款少於支票金額的,或經營出現經營困難及面臨解散、破產等情形的,乙方立即通知甲方,並另行提供其他等值財產擔保。

4、乙方簽訂、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股東會或或其他權力機構及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換所質押的支票時,乙方應無條件更換。

第九條 質押權的行使

1、在當票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約定視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當結清全部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質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直接自質押支票中支取上述全部款項。

2、甲方行使質權後,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違約金。(按上述標準支付至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結清當金、息費、第十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的,自第6日起,每日須按未結清前述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點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項清償之日止(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行使質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約定義務,或由於非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而致質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並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

4、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質押擔保條款獨立於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當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條款無效時,上述擔保條款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質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於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終止

當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且已履行當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時,本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 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繫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七條 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後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附件: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 授權代表: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

質押借款合同 篇5

甲方:(借務人): 身份證號:

乙方:(債權人: 身份證號: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資金向乙方借款,現自願將本人合法擁有的汽車質押給乙方,作為擔保物,如甲方在約定時間內不能歸還借款,乙方可依法對上述質押物任意處置,具體協議如下: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資金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大寫)寫: ,利息為月息 限於 年 月 日前還清,質押物 牌 型汽車 輛,車牌號為 發動機號 車架號 ,上述用於質押車輛為甲方本人合法所有,絕不是銀行按揭、盜、搶、租賃、套牌車輛。如甲方有上述違法情況造成乙方經濟損失和法律則任的,全部由甲方賠償和承擔。

質押擔保期內,甲方自願將以上車輛及相關證明材料交付乙方,如甲方使用假材料、假證明、假手續等涉嫌詐騙的,所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甲方賠償和承擔,與乙方無關。

以上合同雙方完合自原簽訂。如有糾紛引起訴訟的,由江山市人民法院管轄。

擔保人為甲乙雙方以上質押借款合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甲方:(債務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擔保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債權人) 身份證號: 電話:

年 月 日

質押借款合同 篇6

出借人: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訂地:長春市寬城區

乙方因臨時資金週轉,申請向甲方借款。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達成如下內容,供雙方信守執行。

一、借款內容: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 元),借款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月利率為 。乙方保證該借款用於合法途徑。

借款利息在借款到期日收取,乙方應在借款到期次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借款到期,乙方應以現金(轉賬)方式向甲方結清借款本息。若乙方在約定借款期限內提前還款,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利率收取全部借款本息。若乙方不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甲方追討該債權所產生的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擔保約定:乙方自願為本次借款提供車輛質押擔保,於 年 月 日型號為 、牌照號為 、發動機號為 、 車架號為 ,於 年 月 日購買 ,都質押給甲方,直至乙方借款項償還完畢。

三、其它約定: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可通過法律途徑處分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及第一條約定的費用為止。如果在借款期限內,甲方發現乙方資不抵債或將所借款項用於違法用途,甲方有權提前收回該借款本息。

四、 訴訟管轄: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 成,由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所附文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等效力。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質押借款合同 篇7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汽車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及利息

1. 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

2.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利息:按照月利率 %,每月結算利息。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户,甲方同時開據借款收到條。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在原利率不變的前提下,按甲方實際使用的借款金額及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 發動機號: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2. 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税、養路費、保險單據、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3. 在抵押期間,乙方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並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署同意逾期變賣的《委託書》。屆時甲方違約,甲方同意乙方憑此《委託書》處置抵押車輛。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八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借款人) (章)

乙方:(出借人) (章) 年 月 日

質押借款合同 篇8

出質人(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出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 (以下簡稱丙方)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 元。

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個月,自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利率

借款綜合費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 %計算,服務費用按月計算。在本合同簽訂後納利息和服務費用,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條 借款

借款賬户:

户名: 賬號: 開户行:

第四條 還款

借款到期後甲方應一次性清償所借款項。

還款賬户:

户名: 賬號: 開户行:

質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由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並承諾如下條款:

第五條 質物

1、 甲方自願為本合同的債務向乙方提供自由車輛作為質押擔保,車輛情況如下:

(1)車輛廠牌型號:

(2)車輛車牌號:

(3)發動機號:

(4)車架號碼:

(5)封存車輛實際行駛里程 公里。詳細情況參考本合同所附的《質物清單》.

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乙方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乙方行駛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3、質權的權利及物質所生的孳息,以及因物質毀損、滅失或被徵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代替物。

4、質物的價值發生了不利於乙方的變動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足質物價值,甲方應在要求時間內補足。

5、乙方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毀損的,乙方應按照評估價值進行賠償;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提供的相關證據滅失或毀損的,乙方應承擔補辦手續所產生的費用。因不可抗力造成質物或相關證據滅失或毀損的,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6、乙方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罰質物所得收益,乙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1)提存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2)存入乙方指定賬户,以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3)用於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4)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擔保時,甲方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第六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

質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用、罰息、違約金、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和甲方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七條 交付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將質物及相關物品(詳見《質物清單》)交付乙方,乙方驗收無誤後應向甲方出具收押憑據。

第八條 質物的行駛

1、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行駛質權:

(1) 借款到期甲方未予清償的;

(2) 發生第四條第四款的情形時,甲方未按照乙方的要求補足質物的價值的;

(3) 甲方和乙方約定將質物兑現或提前償還到期債務的;

(4) 乙方依法可以行駛質權的其他情形。

2、 乙方在行駛質權時,有權自行決定處置方式,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3、 乙方處分質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4、 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款項後仍有剩餘的,乙方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處分質物的所得不足以償還質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款項時,乙方有權向甲方或丙方繼續追償;其他條款

第九條 擔保約定

1、 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用、罰息、違約金、補償金、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和甲方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2、 甲方不能按時歸還借款時,丙方承擔連帶擔保責任,丙方在借到乙方通知的 個工作日內墊付擔保範圍內的全部款項。

3、 丙方履行擔保責任代償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十條 合同各方承諾或確認

1、 乙方保證自己所借出款項的來源符合法律規定。

2、 與借款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之後,乙方與保人的見證下按本合同向甲方交付借款。

3、 甲方保證提供給乙方、丙方的相關資料證件真實、合法。

4、 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於本人合法所有,在抵押前未將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或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因非法所有或其他糾紛而產生的刑事責任及民事責任,由甲方或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為善意即不承擔責任任何相關責任。

5、 甲方保證在質押期間不對質物進行轉讓、抵押等權屬轉移的行為。

6、 甲方保證所借款項用於正當合法的活動,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的檢查及監督。

7、 甲方承擔本項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評估費、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

8、 丙方保證對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承擔連帶擔保責任,保證期間為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五年。

9、 甲方與丙方保證,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 乙方未按約定交付出借款項的,各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為該合同已經支付的評估、公證等費用由乙方全額彌補。

2、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提前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甲方應支付 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3、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的,除應按約定繼續支付利息外,還應按每日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在甲方或丙方償還全部借款、利息、服務費用等相關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3、 本合同生效後,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由各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若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的,由本合同的簽訂地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其他

1、 本合同下的借據、《質物清單》、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份,三方各執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聲明條款

甲方和丙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和丙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甲方和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充分理解。

第十六條 補充條款

如發生任何糾紛,均以本合同書面文字為準,所有口頭協議無效。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丙方:

住址:

法人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年月日:

機動車輛質押借款合同範文2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利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車輛(廠牌型號):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作抵押物在乙方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日。

第三條:抵押借款綜合費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計算。在乙方發放借款時預扣 個月綜合費率共計 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預交,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 違約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綜合費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抵押物。

第四條:甲方將抵押物相關品(詳見抵押物清單)交由乙方佔管,在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將抵押物及佔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等權屬轉移行為。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佔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抵押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抵押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 處置抵押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七條:甲方承諾聲明: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處分,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户手續。

第八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附《抵押物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有關登記部門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借款合同 篇9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合同法》規定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質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自己名下(有處分權)的,牌照號_____,發動機號_____大架號______。向乙方作質押。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______(大寫)。

第三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月利息____%,月綜合費用____%。

第五條 借款期限_________月,即由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和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的來源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甲方到期不能償還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甲方到期如數償還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綜合費用時,乙方將質押物退還給甲方。

2、甲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於非法活動。

3、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第八條 雙方自願通過公證處對借款合同進行公證。(公證費由甲方(借款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借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借款本息和綜合費用,逾期3天以內的,按5日收利息和綜合費用。逾期十日不還借款,按照本合同月利息及綜合費用乘2,承擔違約責任。

2、借款合同到期後,沒有按時償還乙方的借款,也沒有提前和乙方協商續簽借款合同和續交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乙方可憑本合同和公證書對質押物進行處分(銷售)以償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用。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不的提出異議並承擔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起訴費,執行費,交通費等費用。

3、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它條款,應經雙方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叢台區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強制執行。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