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抵押擔保借款合同範本(通用13篇)

房產抵押擔保借款合同範本 篇1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房產抵押擔保借款合同範本(通用13篇)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住址: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住址:

鑑於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____市(縣) ____區(鎮) ____路(街) ____號____房間之房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公證費及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總額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總額____收取。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額的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七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八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加蓋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房產抵押擔保借款合同範本 篇2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資金週轉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於{1、房屋座落: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小區)____棟____號____室。2、房屋類型:_______________3、房屋結構:______________4、建築面積:___________5、抵押物價值:__________6、購房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7、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房屋詳情複印件附後)}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____________市______縣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3倍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_________市______(縣)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經___________市______(縣)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產抵押擔保借款合同範本 篇3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用於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寫明售房單位全稱)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 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後)。抵押物的現值為 萬元,擔保 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 ‰。

六、借款採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於每月 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 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於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併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並限甲方按期搬出用於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後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佈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後,應於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並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於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並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後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乙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房產抵押擔保借款合同範本 篇4

合同各方

貸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算户(還款賬户)帳號:

結算户/儲蓄户(1)帳號:

(2)帳號:

(3)帳號:

合同簽訂地:

特別提示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閲讀本合同各條款,尤其是“特別提示”和黑體字部分,如有不明之處請及時諮詢,甲方一定積極解答。乙方有權同意本合同或選擇其他合同,但在簽署本合同後即視為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乙方因購買第一條所述房產(下稱“抵押物”),願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甲方申請借款,並自願將該房產作為向甲方借款的抵押擔保。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將該房屋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抵押物,並同意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房屋按揭貸款,作為乙方購置該房屋的部分資金。為明確各方權責,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下籤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產情況

房產地址:__________市區的商品房/商鋪;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購房總價款:_______元;土地使用年限:____年;商品房預售合同號(或房地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貸款與用款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貸款專項用於購買本合同所列上述之房產;貸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將該貸款以支付購房款的名義全額轉入售房者的賬户。

二、貸款期限共____個月,從貸款發放之日起算,貸款發放日以“借款借據”記載的銀行出款日期為準。

三、乙方滿足以下條件,甲方將向乙方發放貸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產證》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於購房款總價__%的首期款項;

3、乙方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4、已辦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續,並將甲方列為保險利益的第一優先權人;

5、本合同已經生效,乙方已填寫了借款借據;

6、已辦妥抵押物的登記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

7、乙方已在甲方處開立還款賬户;

8、甲方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三條利率及計息方式

一、本合同項下人民幣利率按貸款發放日國家公佈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執行,當前貸款利率為月___‰(年___%),貸款利息從貸款發放日起按月分期計收。

二、根據國家利率管理規定,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利率不作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到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將從次年的1月1日起,按國家公佈的個人住房貸款相應期限檔次利率執行,並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還款額。

三、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遇國家調整貸款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並應適用於本合同項下借款時,甲方有權按調整後的利率和方式計算利息,並在調整當月通知乙方。甲方執行本條規定不視為對本合同的修改或變更。

第四條還款

一、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前在甲方開立還款賬户,並於每月還款日前在該賬户內存入足以償還當期還款額的存款,專項用於償還貸款本、息。乙方並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每月還款日從該賬户劃收當期還款及/或欠款。

二、乙方應從貸款發放日起,按月分期(每月為一期)償還貸款本、息,還款日為每月___號,乙方還款總期數為____期。

三、乙方選定按第___種方式按月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1、第一種方式:等額本、息償還法

合同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貸款期數

月還款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月利率)貸款期數—1

2、第二種方式:等額本金償還法

合同本金

月還款額=__________________+當期未償還本金×月利率

貸款期數

3、第三種方式: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貸款逾期。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國家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罰息。

貸款逾期後,乙方必須儘快補足,通知並同時向甲方支付逾期罰息,否則甲方有權持續計收罰息並計收復利。

第六條提前還款

一、貸款發放後,乙方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但須至少提前30日並不可撤銷地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二、提前償還部分貸款金額不得少於人民幣一萬元併為其整數倍,且應先償還當期還款,再償還部分貸款。

三、乙方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第七條抵押

一、在本合同簽訂後,應及時辦理合同公證、抵押物的抵押備案手續或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房屋所有權有效證件、抵押備案證明或他項權證必須交由甲方保存,直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清償完畢為止。

二、乙方按期或提前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後,抵押關係終止,甲方應在日內將抵押物的所有權有效證件及有關文件交還乙方,並出具書面證明交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三、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在30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相當於抵押物價值減少部分的本、息。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又不提前清償等值的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全部貸款本、息。

第八條保險

一、乙方應向雙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為抵押物購買財產險,並將甲方列為保險利益的第一優先權人,投保金額應不低於貸款本金額的105%,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保險單正本交由甲方保存。

二、抵押物如發生損毀等保險範圍內的損失,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金優先用於償還甲方的貸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在乙方還清貸款本、息之前,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為接受賠償金的代表人和支配人,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賠付甲方的貸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三、在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乙方中斷保險,甲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歸還貸款本、息、並支付本合同約定的費用;

二、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貸款有關的文件資料,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虛假的或隱瞞重要事實的材料;

三、有權隨時瞭解、查閲和索取乙方各種經營活動、財產狀況及乙方涉及的重大法律糾紛的文件資料等(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所有開户銀行、帳號及存、借款餘額情況、銀行進帳單)。甲方承諾對上述資料予以保密;

四、有權監督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授信款項;

五、有權依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從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銀行賬户中劃收乙方應償付的貸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六、對乙方逃避甲方監督、拖欠貸款本息、提供虛假資料、虛構借款用途、違約或違法使用授信的,有權實施信貸制裁,有權通過新聞媒介實行公告催收;

七、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貸款金額及應付利息:

(一)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十條第三、四、五、六、七、八款約定的義務,或故意阻礙甲方行使、實現本合同約定的權利,或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九、十款約定的義務持續10個工作日以上的;

(二)乙方涉入或將要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糾紛將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三)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糾紛而危及甲方債權的實現的;

(四)乙方發生重大變故,致使其缺乏償債誠意、償債能力受到嚴重損害的或喪失的;

(五)乙方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將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取得貸款;

二、抵押期間,有權繼續佔有、使用抵押物;

三、抵押期間,轉讓抵押物的,應當通知甲方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抵押的情況;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甲方並且出租期限不得長於授信期限,出租期限長於授信期限的,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抵押物拆遷的,應當通知甲方;贈與抵押物的,應當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對抵押物處置的其他約定。

四、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詳實的一切與貸款有關的文件及資料,並保證有關文件及資料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之處;

五、乙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和已設定抵押等情況的;

六、乙方應主動(並非必須接到甲方通知時)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七、乙方應辦理該房屋有關權證及抵押登記手續、購買財產保險等;

八、積極配合甲方對其資金使用、消費和經濟收入等方面進行監督;

九、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經濟收入、資產轉讓等重要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十、如發生對其正常經濟收入構成威脅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財產狀況的惡化等,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項下費用的承擔

甲方承擔的費用有以下幾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擔的費用有以下幾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同生效後,甲方無故不發放貸款,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三、乙方未能按時還款即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逾期不糾正的,甲方有權採取下列但不限於下列措施:

1、發放的貸款均視為到期債權,並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的貸款債權;

2、按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加收計收罰息,並對未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3、有權依法處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不足部分仍有權向乙方追償;

4、甲方有權從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銀行賬户中劃收全部債權本、息和費用。若該賬户的幣種與債權幣種不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處理:

□按當日匯率折算成債權幣種以實現債權;

□其他。

5、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其他任何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並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或抵押登記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本金、利息、複利、罰息及所有其他從屬費用結清之日終止。

二、乙方如要求展期,應於到期日前2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查同意展期,並由雙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乙方繼續承擔抵押擔保責任,本合同項下貸款才相應展期;否則作逾期處理。在簽訂展期協議前,本貸款合同繼續執行。

三、本合同生效後,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本合同有特別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第十四條公證

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

□本合同若經公證機關公證為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債務人未能按期清償所欠甲方的債務本、息和其他從屬費用或乙方有本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情形時,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合同雖經公證機關公證,但甲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

2、在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

3、仲裁方式,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各方確認:_____________銀行總行有權直接或授權任何機構取代甲方處理因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糾紛。

第十六條乙方的特別陳述

一、乙方承諾並保證簽訂本合同已得到其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該房產發生繼承、遺贈等法律行為,本合同對乙方所設定的義務對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依然有效。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擔保合同、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附件

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項下甲方經辦人為: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當事人及有關機關各執___份。

第十八條符號的意思表示

在□裏打√表示選擇該選項,在□裏打×表示不選擇該選項。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空欄不足可另附頁):

合同各方簽名蓋章: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

房產抵押擔保借款合同範本 篇5

範本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個人房產抵押擔保借款合同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用於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寫明售房單位全稱)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民法典》規定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 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後)。抵押物的現值為 萬元,擔保 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 。  

六、借款採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於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 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於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併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________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________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並限甲方按期搬出用於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後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佈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39;。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後,應於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

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並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

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

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於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

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並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後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

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乙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房產抵押擔保借款合同範本 篇6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願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了確保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日已達成的《合同》(以下簡稱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使用權的位於____市____鎮,面積為_____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為抵押物)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特別聲明,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

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税費。

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辦理: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二)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甲方在佔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

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並完成登記後,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一)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後,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二)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

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等)。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

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在雙方協商後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

房產抵押擔保借款合同範本 篇7

房產抵押擔保協議

抵押權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抵 押 人:×大廈(以下簡稱乙方)

×年×月×日,×有限公司與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浙江×有限公司將2萬平方米山莊用地退還給實業有限總公司,實業有限總公司願補償500萬元人民幣給浙江×有限公司。乙方杭州×大廈願為實業有限總公司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並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年×月×日甲方與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實業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年×月×日支付×萬元;×年×月×日支付×萬元。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市路 號的×大廈的房產作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證號

第三條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 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

乙方:×大廈

代表:

代表:

房產抵押擔保借款合同範本 篇8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鑑於債務人與乙方於年月日簽訂了(主合同)合同,現債務到期,因債務人資金困難,無法按照主合同約定如期支付合同貨款,甲方作為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自願以有權處分的房產為債務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擔保。甲方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設定抵押的房產位於(位置和情況)。

第二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三條 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為乙方主債權。

第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撞自轉讓、買賣、租抵押房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並且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抵押房產。

第五條 抵押房產由甲方佔用與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房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負責抵押房產的安全與完好,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監督。如果抵押房產人為毀損、滅失以及發生其他使抵押房產價值減損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復抵押房產,或在7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抵押期間,房產證、土地證等證件由乙方負責保管,除上述證件外,甲方還需向乙方提供辦理房產抵押所需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債務人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甲方身份證複印件。

第六條 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又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則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產,清償債務。處理抵押房產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七條 除非另有約定,抵押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各項費用,包括税費、財產保險、公證、登記等費用。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10日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到昆明市房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抵押期間,抵押房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書面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實際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債務,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的房產作重大改裝,減損其價值或改變其用途。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產抵押擔保借款合同範本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押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抵押人)(抵押人資料詳見附表一)

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以下簡稱合約),承押人於即日向抵押人貸予港幣________(以下簡稱該筆貸款),並已簽署欠單一份。抵押人願意將附表二所列之房產(以下簡稱該房產),抵押給承押人,賦予承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合約全部條款。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款,應予遵守履行。

一、付款

(1)抵押人須依照該欠單及附表(三)規定之方式,照規定期數及付款日期,按期依時繳交應還款項予承押人或遵照承押人指定之其他方法付款。若抵押人遵照上述方式依期清繳債務,且履行合約全部條款者,可依照下列第(七)條之規定,向承押人贖回本合約抵押給承押人之房產。

(2)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_________,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內涉及借款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承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應付利息,並對依約所收之手續費,不予退還。

(3)依照附表(三)分期付款依期清繳,系本合約首要條件,抵押人如逾期未清付全部或部分應付款項,則須補交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率按月息計收,利率由承押人決定,最低按月息_______%計收,由到期之日計至該款收到之日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抵押人若不依期繳交本金及利息或其中部分時,則全部所欠款項及利息不論屆期與否必須立刻一次償還給承押人。

(4)該筆貸款未清還前,抵押人必須按本合約規定利率付利息,惟承押人可隨時依市場情況調整利率,利率經調整後,立即生效。該筆貸款之本金及利息,由貸出款項後一個月開始,照規定期數,每期付款金額及付款日期按月攤還。利率如有改變時,將由承押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抵利率,承押人認為有必要時,有絕對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5)一切每月分期付款應繳金額按照規定攤還期數,倘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承押人單方面決定,最低按月息_________%計收。

(6)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承押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承押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如有押品,包括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於逾期利息率計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7)抵押人必須在______銀行______分行開立存款賬户,抵押人並特此授權承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户,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户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8)所有應付予承押人之款項,應交______銀行______分行或經由該行之總行或分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幣繳交。

二、在合約期間,抵押人必須:

(1)依期清還本合約內所有到期款項,無須承押人催收;如依期付款,抵押人有權繼續享有該房產;

(2)按照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決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3)准許承押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4)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承押人;

(5)對該房產之損毀,不論原因如何,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承押人之損失;

(6)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並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7)在按揭期間,繳交地税,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徵收之任何税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並須賠償承押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8)遵守一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及保持該房產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

(9)先行諮詢並取得承押人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產出售、轉讓、抵押、按揭、捨棄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該房產或本合約規定關於該房產之權益或該房產之承購權。

(10)在本合約簽訂後,立即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買該房產價值之全險,該保單不得附有任何特別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數目(除非該等條件或數目為承押人所願意接受,並已認可者)。保單須保障該房產不受意外損毀,火災及天災之損失,直至本合約停止生效為止。保單須過户承押人,訂明承押人之利益獲得補償之前,不得對抵押人付出任何款項。抵押人如違反本條規定,承押人得依照上述方式另行代為投保,並得向抵押人收回全部費用及利息。抵押人同意任命承押人為其代表人,接收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承押人為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且此項任命系不能撤回者;

(11)將該房產之“房產權證書”之權益抵押給承押人;

(12)將上述房產權證書保險單據及有關文件,在本合約有效期內交由承押人保管,承押人得收取保管費;

(13)在承押人認為必要時,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等保單俱以承押人為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上述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額(包括利息),或抵押人應付與承押人之其他款項時,不足之數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所有款項結清之後,本合約即告終止,在無損於保險公司權益之前提下,該房產即歸抵押人所有,除如上述者,該房產之損毀均不能使本合約失效,亦不影響本合約規定抵押人之債務責任。

五、(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者或不遵守居民公約,承押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承押人認為合適之租金及年期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承押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酬報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行。每位按上述被委派之接管人,將有以下之權力:

(甲)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承押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抵押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乙)接管人可依據承押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於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着物及室內裝修。

(2)承押人依照第五(3)條款,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之程序拍賣,此等拍賣或出售並不需要抵押人或其他人士之同意,承押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承押人不須負責。

(3)承押人可於下列情形下運用其出售該房產之權力:

1、承押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承押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清繳全部或部分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繳交地税或有關部門所徵收之其他税收;

4、抵押人不遵守居民公約;

5、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6、抵押人繫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7、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8、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4)當承押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承押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作有效及承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5)承押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需理會承押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涉。

(6)承押人或按第五(1)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酬報)。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

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承押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人士,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承押人有權另行追索。

(7)承押人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承押人概不負責。

(8)承押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品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作於發信或掉留之後七天生效。

六、承押人要向抵押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承押人高級職員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不得異議。

七、抵押人向承押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後(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件者,承押人應將該房產所有權轉歸抵押人,倘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承押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八、(1)抵押人自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著或隱藏)引致損失或損傷,此與承押人無涉,如有第三者向抵押人提出損失或損傷之索償,承押人不負任何責任。

(2)本合約所用(抵押人)一詞,其涵義包括一家公司、或兩位或兩位以上共同借款之人士;此等人士應共同及個別負擔合約之責任。

九、承押人在執行本合約各項條款時之寬容、延緩或容忍,或給予抵押人額外期限,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本合約所規定承押人之一切權利及權力;不能作為承押人對任何破壞合約行為之棄權,亦不能作為對以後任何破壞合約行為放棄採取行動之權利論。

十、抵押人使用該房產不論自住、託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書面通知承押人,並得承押人同意,方可進行,如出租給任何人,抵押人必須要求承租人依照本合約第(十一)條之規定籤具承諾書辦理。

十一、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內任何條款,承押人得要求該房產住客,不論抵押人自住,託管居住或租住者限期三十天內遷出,抵押人特此授權承押人得同時呈報有關部門,由該有關部門考慮是否將抵押人(業主)因購置該房產而獲准從外地遷移户籍之住客户口取消,因此而造成之一切後果,全部由抵押人承擔,住客向承押人追討賠償時,抵押人亦須補償承押人一切損失。抵押人將該房產出租時須事先徵得承押人同意,同時必須與住客訂約,闡明抵押背約時,接到承押人通告一個月即須遷出。

十二、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一切關於此合約所涉及之事宜糾紛,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裁決。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國台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承押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託給承押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承押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無效或被視為非法,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並不影響其他規定之效力。

十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均為本合約之一部分。

抵押人資料

抵押人(業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中文)_________(英文)

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指定繼承人姓名:_________(中文)_________(英文)

繼承人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抵押擔保借款合同範本 篇10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產權情況第三條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抵押情況第四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貸款用途為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

第六條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甲方以所購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把購房合同、抵押登記證明交乙方執管。

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將房屋所有權證一併交乙方執管。

第七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八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十一條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

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三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五條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六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七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第十九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第二十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十二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

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個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產抵押擔保借款合同範本 篇11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

貸款方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用於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民法典》規定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的現值為萬元,擔保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年,即由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

六、借款採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於每月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於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併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並限甲方按期搬出用於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後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佈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後,應於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並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於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三方蓋章並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後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

地址:

電話:

乙方簽名:

地址:

電話:

還款保證人簽名:

地址:

電話:

房產抵押擔保借款合同範本 篇12

房產抵押擔保借款協議書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後2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利息按

第三條、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房產位於,房產證號為,土地證為。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後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後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後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户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範圍內按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抵押擔保借款合同範本 篇13

抵押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政編碼:傳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政編碼:傳真:

年月日乙方與借款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了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幣種)元貸款。為保障乙方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債權的實現,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範圍為乙方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二條 甲方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見附件),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甲方承諾:

(一)保證對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二)在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財產的完好無損。乙方如需對抵押財產的狀況進行了解,甲方應給予合作;

(三)對乙方要求保險的抵押物,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辦妥抵押財產保險手續並保證到期續保;

(四)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五)依法向抵押物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

第四條 抵押期間,由於甲方的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抵押物價值減少情況發生後30天內向乙方增補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財產抵押或有效擔保。

第五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的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選擇):

(一)存入乙方指定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六條 在抵押期間,甲方出租抵押物應徵得乙方同意。

第七條 在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選擇):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八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一)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三)抵押的權利發生爭議;

(四)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五)法人代表、住所、電話發生變更。

甲方發生前款(一)的情形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發生前款其他情形在事後7日內通知乙方。

第九條 甲方違反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如發生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足額清償,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後,借款人與乙方協議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應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有義務向登記機關變更登記,延長抵押期間。

第十二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清償債務,乙方有權拍賣、變賣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實現抵押權。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一份,副本份,登記部門一份,由各執一份。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抵押權人(公章):

負責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合同地點:

簽訂合同時間年月日

附件:抵押物清單

抵押合同編號:

序號抵押物

種類抵押物

憑證編號單位數量自報價值(萬元)

評估值(萬元)

(銀行認可)抵押率(%)

抵押價值(%)

保險單保險號碼起止時間

經抵押權人評估認定,清單所列抵押物抵押價值總額為萬元,抵押人對此無異議,並將下列文件交抵押權人保管:

1。2。3。4。

本清單正本一式兩份,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各執一份,副本份,由各執一份,作為號借款合同附件。

抵押人(公章):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