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經營協議集錦(通用25篇)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通用25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七條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合夥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乙合夥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日期: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同金額: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現代375挖機,機架號:______,其中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元整,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元整,合計出資______元整。其中整用於購買二手挖掘機二台,剩餘資金用於挖掘機的經營週轉。出現經營資金不足,甲乙丙三方按出資比例出資。

第二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三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條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第四條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其餘合夥人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挖掘機業務的承攬:

1、甲、乙、丙三方及司機或其他人都可以介紹業務。根據業務量大小和工作時間長短,甲乙丙三方商定每筆業務介紹人的提成比例。

2、如果是甲、乙、丙中一人為介紹人,在提成比例有分歧而定不下來時,放棄該業務。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壹份。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經三方協商本合同不用公證,自三方簽字之日起具備法律效力。合同爭議,三方應本着友好公平的原則,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三方都可向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叁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3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商榷,根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作為發起人參與巴別塔農副產品經營部的發起設立亊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共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共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共的_________%;丁方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共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共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共為限對巴別塔農副產品經營部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變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資的股份磚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磚讓共同投資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磚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磚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所有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磚讓在共同投資中的所有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磚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力.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慥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至同意而磚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磚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慥成的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慥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亊宜由共同投資人商榷一至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面共同投資人簽名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丙方(簽名):_________丁方(簽名):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丙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為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 事務。

二、合夥企業概況

名稱:(普通合夥)。

經營場所:

經營範圍:

三、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乙方: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丙方: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2.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五、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 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出資評估

1.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天 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時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2.全體合夥人一致確認 方以勞務出資的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元。

七、合夥企業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八、財務、會計

合夥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佈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夥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九、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餘分配以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夥企業分配當年的税後利潤,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公積金%;

(2)提取公益金%;

(3)剩餘利潤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

3.合夥企業的利益分配,如另有改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合夥企業債務由合夥企業財產償還。

5.合夥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 各自出資的比例 承擔債務。

6.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改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7.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十、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2.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3.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十二、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享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十三、合夥事務的執行

1.委託執行人

(1) 方負責經營管理, 方負責財務出納, 方負責財務會計。

(2)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方作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負責人。

2.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 三分之二以上 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 一人一票 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3.其他合夥人對執行人的監督權

(1)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銷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十四、合夥人的權利義務及合夥企業事務的決定

1.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一般事項應實行合夥人 一人一票 並經全體合夥人 過半數 通過的表決辦法,重大事項應經全體合夥人 一致 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享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合夥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十五、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似或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任何條款,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十六、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十七、合夥企業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應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九條盈餘分配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九條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6)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十八、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6.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十四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且可由其他合夥人全體決定除名。

十九、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夥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各方投入本合夥企業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二十、保密

協議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該保密義務永久有效。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協議終止、解除以及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

二十一、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甲方 ,乙方 ,丙方 。

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二十二、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其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日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二十三、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 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四、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牴觸。

二十五、補充及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的內容為準。

二十六、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一式 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丙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5

訂立協議各方:

甲方:住址:身份證號:

乙方:住址:身份證號:

丙方:住址:身份證號:

以上甲乙丙三方經協商,就合夥經營建設工程及相關工程項目,為明確各自及對外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守。

一、合夥組織名稱、地址、經營項目

甘肅省定西市地址:經營項目:

1、行政物業管理

2、小區物業管理

3、勞務協議管理

4、房建、土方

5、實業、廠房

6、資金運作

二、合作經營方式

合夥三方共同出資,以三方共同出資籌建的公司、掛靠公司或其他經營項目名義統一承接完成的所有項目,合夥三方任何一方所承攬的項目,在合夥期內,其他合夥人均平等受益,並平等承擔相同風險和責任。

三、合夥人的責任及義務

三方在合作期間內均有平等的權利,在一方承接項目時,其他兩方有權利對該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及評估。在每個項目開始實施時,視為默認考察結束及三人共同承擔風險和利潤,合作期間內,三方必須參與經營項目,在分工後明確自己的責任,如需長時間外出,必須經其他兩人同意認可後方得出行。如三人在合作期內出現的'意外疾病及傷亡,其他合夥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在每個項目開始實施時,三人進行工作及權利的分配,三人應各守其責,嚴格用人,如有大量浪工及經費浪費應由協議簽訂人叫停,重新商定後方可開工。

四、投資方式及金額分紅

三方平等投資股金,在簽訂合夥經營協議後,三人以每人投資股金人民幣萬元(均為現金投資),該股金必須於年月日到賬,合作經營中如需繼續投資,三方均等投資並設立經營賬户,經營賬户由出納管理,出納由合夥人共同確定認可,在資金出入賬户時必須由三位合夥人共同簽字認可後才能進行週轉。各方投資的股金不計算利息,由分紅中分配。合夥經營期間,每個經營項目逐個結算,利潤由三方平均分配,虧損也有三方平均承擔,在結算分配後,如果一方還有未結算的債權債務時,應由其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和一切後果,原始股金不予分配,合夥協議到期後予以分配原始股金。

五、合夥經營期限

三方合夥經營期限暫定為四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暫定合夥期限屆滿時,如已經營項目尚未完結,合夥期限順延,至該項目完結後。如暫定合夥期限屆滿且已經營項目已完結,又承接新的經營項目,各方同意繼續執行本協議,直到該新接經營項目完結後,合夥清算結束至。

六、合夥期滿後財產的處理

接前述約定合夥期滿後如有財產和積累,應進行清算,盈餘分配後的剩餘財產的處理,按市場現價折扣折舊處理,由三方均等分配,繼續留在合夥體的由各方共同、平等享受權益,承擔關聯義務。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條款約定者,均構成違約,違約者應按三方總投資的單個項目投資金額的20%向守約者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他損失的還應向其他方賠償損失。

八、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私自參與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的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九、退夥條件

合夥期間,在承接的工程項目完結交付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提前退夥,完結交付後,如需退夥應書面申請,經其他各方同意、經清算後,承擔相關責任和義務後方可退夥。

十、免責條款

合夥期間,如遇嚴重自然災害或法定不可抗力可免責。

十一、合夥期間,如產生糾紛,應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定西市人民法院起訴進行仲裁。

十二、此協議對合夥組織經經營的每一個項目均有效力。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自各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三方各執一份,掛靠公司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獨資企業,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住所地________省________縣________村____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住所地________省________縣________鎮________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住所地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為規範合夥企業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合夥人的.合法權益。

○合夥協議書(通用版)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全體合夥人遵循自願、平等、誠信原則,共同出資創辦合夥企業,並制訂如下協議條款。

一、企業名稱及經營場所:

企業名稱“唐山大家普通合夥企業”,經營場所設在唐山市路南區人民道11號。

二、合夥目的和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為發揮每位合夥人的能力和集合資金實力,以爭取合夥人合法利潤最大化為合夥目的。

合夥企業經營範圍:玻璃及製品、廚櫃門業、衞浴傢具、水暖五金、家電燈具、化學試管……

○合夥企業協議書(簡化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共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條合夥企業名稱:

第三條合夥企業經營場所:

第四條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第五條合夥企業的出資總額:________萬元人民幣。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7

甲方合夥人:

乙方合夥人:

經雙方考查認定在縣 合夥開童裝店,為避免糾紛,創建和諧共贏的良好環境。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自願合夥經營永樂巷44號娃娃公館童裝店,總投資為十叁萬元。

姓名: 身份證號碼出資金額六萬五千元,佔投資總額的50%

姓名: 身份證號碼出資金額六萬五千元,佔投資總額的50%.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十叁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 退夥,出資的轉讓,利潤的分配。

1.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④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2.出資的的轉讓,合夥人優先轉讓權,如合夥人以外的第三方接手,第三方按加入時對待。

3.由江正紅長期負責店內事宜,經雙方協商江正紅佔淨利收入的%,劉靜佔淨利收入的 %。進貨可兩人協商進貨。

第三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江正紅為合夥負責人。其職責為:①處理店裏日常事務;②銷售店內貨物;③核算每日進賬及貨款。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月日為分紅日,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工資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由 保管,監管,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商議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二)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七條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 雙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按手印)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簽字或按手印)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複印件

簽約日: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開辦重慶新安玻璃公司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一.合作方式:

公司註冊資金500萬元甲方出資佔股65%;

乙方出技術,佔股35%。

二.合作項目:

一種帶有透明液晶顯示裝置的汽車前風擋玻璃專利證號:

三.合作時間

合作時間為永久,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算起。

四.合作分工:

1.乙方負責該項目技術開發,生產培訓,生產監控,產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負責(包括設備投資,物料採購,產品銷售,產品配送,財務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審核該項目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核對帳目。帳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釋的,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項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帳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雙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員做帳。

五.技術,市場保密:

合作期內未經項目合作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將技術及市場內容轉讓,不得與項目合作雙方以外的合作方進行合作或為他人人謀取利益,不得將技術泄密。違者項目合作方有權沒收責任方相關收益,並追究責任方的經濟法律責任。

六.收益分配:

1.該項目所得利潤按合作方所佔的不同股權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佔股權分成65%,乙方佔股權分成35%。在保證項目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年進行年終分紅一次(每年元月對上一年度紅利進行分成)。擴大業務運營如需要提留利潤時,必須經過雙方認可,該提留按雙方所佔股權比例計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考慮到乙方的個體情況,乙方有權預支薪酬,但該薪酬從乙方年終分紅中予以扣除。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責任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為: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為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責任方賠付被侵害方剩餘合同期的總收益)。並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並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項目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市場內容。否則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項目技術所有人經雙方協商確定。

八.其他事項:

1:生產前期的及時開發及樣品製作由甲方出資,在做出合格的樣品時,甲方付乙方伍拾萬元生活補助。

2:在做出合格樣品後如甲方未履行承諾拒絕支付乙方伍拾萬元生活補助乙方有權終止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補充,補充條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9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共同經管理營寵物店,共同投資、共同承擔風險,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事項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經營寵物店,寵物店位於_______________,品牌為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記負責人為__________,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現寵物店由乙方獨自經營,乙方同意甲方出資加盟寵物店,雙方共同利用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二、合作期限

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投資約定

1、寵物店總投資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雙方根據寵物店包括裝修裝潢、設施設備、原材料等一切經營有關固定資產進行評估後的最終總價值)。

2、雙方各自出資情況如下: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

其中甲佔投資總額的50%、乙佔投資總額的50%。

四、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寵物店盈餘(利潤)按照雙方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如存在盈餘,雙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對前一個月的盈餘進行結算,雙方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結算利潤盈餘,禁止一方私自結算盈餘。

2、寵物店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出資比例在15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五、出資轉讓

如一方要求轉讓該寵物店的自持投資份額,應當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否則私自轉讓部分無效。如另一方不同意轉讓給第三人,則應當出資購買該轉讓份額,如不同意出資購買,視為同意一方的份額轉讓。

六、特別約定

1、未經雙方一致確認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_______品牌在

_______市範圍內進行經營活動(包括獨自開店經營、或與他人合夥開店等)。未經雙方一致確認同意,禁止任何一方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寵物店項目。

2、雙方確認,寵物店包括但不限於裝修裝潢、設施設備、原材料等共計_______元,全部資金已由乙方出資完成,現雙方同意,甲方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以相同金額出資,出資形式:以支付房租、原材料等店鋪經營所需的一切開支作為出資,直至甲方出資部分與乙方投資部分持平為止。

七、違約責任

1、如任何一方違反6.1條約定,應向守約方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2、如一方未違反4.1條款私自結算盈餘,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30日內交還私自結算盈餘部分,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元違約金。

3、除雙方書面達成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經營品牌或者加盟其它寵物店品牌,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4、如合作期限屆滿前,一方要求退出合作的,應當經雙方結清店鋪的一切債務、開支費用,並且通過轉讓出資給第三方後方可退出,否則,強制退出或不參與店鋪後續投資、店鋪經營管理的,應當向守約方支付補償金__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轉讓給第三方的,應當依據本協議第五條(出資轉讓)規定執行。同時,中途退出合作的一方,除經另一方書面同意外,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即應當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

八、爭議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

1、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10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酒吧,範圍包括煙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類牌類等。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11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上述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就店鋪運營事宜簽訂本合作運營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條 合夥宗旨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 事務。

第2條 合夥概況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合夥)。

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______年,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第4條出資方式

4.1 甲方提供經營的店鋪以及營業執照的辦理;

4.2 乙方負責店鋪的日常管理和運營。

第5條 利潤分享

5.1 乙方每年需從店鋪的利潤中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於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轉入甲方以下銀行賬户。

開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户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除甲方每年的固定利潤外,其餘店鋪利潤為乙方所有。

第6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6.1 甲方擁有店鋪和營業執照的所有權;

6.2 若之後可以變更營業執照,甲方應配合乙方完成營業執照的變更(法定代表人變更為乙方);

6.3 在甲乙雙方約定的範圍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7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7.1 乙方全權負責經營管理合夥的店鋪;

7.2 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7.3 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改變原有房屋結構,若需要重新裝潢等,需要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7.4 乙方在經營期間需嚴格按照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經營,不得經營非法項目;

7.5 若乙方超出營業執照的範圍經營,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8條 違約責任

8.1 乙方需按時支付甲方的利潤分成,若逾期支付的,需每天支付_____%的逾期利息;

7.2 乙方超範圍運營或未按合同約定運營的,發生的法律糾紛或者處罰等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需要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9條 合同聯繫方式

9.1 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提供如下聯繫方式:___________

甲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交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交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通過電子郵箱及其它電子方式送達時,發出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

通過快遞等方式送達時,對方簽收之日或發出後第三日視為有效送達(以兩者較早一個日期為準);對方拒收或退回的,視為簽收。

9.3 上述聯繫方式同時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9.4 一方變更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該聯繫方式仍視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9.5 本聯繫方式條款為獨立條款,不受合同整體或其他條款的效力影響,始終有效。

第10條 爭議解決

10.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

提交位於________的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依法向___________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 附則

11.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同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12

合夥經營協議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為擴大位於貴陽市白雲區貴陽白雲勝輝採石廠的生產經營規模,乙方投資加入甲方的採石廠經營,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僅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投資金額

經甲乙雙方評估,貴陽白雲某某採石廠價值為人民幣600萬元(大寫:陸佰萬圓整)。乙方投資人民幣400萬元(大寫:肆佰萬圓整),將貴陽白雲勝輝採石廠資本擴大到人民幣1000萬元(大寫:壹仟萬圓整。)

第二條投資方式

(一)、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先出資人民幣200萬(大寫:貳佰萬圓整)購買貴陽白雲勝輝採石廠1/3(三分之一)的份額。支付人民幣36萬(大寫:叁拾陸萬圓整)給甲方,用作處理承包事宜。乙方通過銀行轉賬一次性支付上述款項共計人民幣236萬元(大寫:貳佰叁拾陸萬圓整):

開户銀行:中國工商銀行

開户名稱:

銀行賬號:

(二)乙方的投資款,在20__年5月1日前,乙方以投入月產量12萬噸的沙石生產線壹條、地磅壹台、變壓器壹台、抽水設備壹套、建設職工宿舍樓和辦公樓的方式投入。

第三條合夥份額管理

(一)、乙方投資後,乙方佔有貴陽白雲勝輝採石廠份額為60%,甲方佔有40%。

(二)、乙方按照本協議之約定,按時投入相應的生產設備,如由於相關採礦許可權證、場地使用權、林地使用權證等擴大未獲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不準投入生產使用,乙方有權將投入設備撤回,按照原有生產設備繼續生產經營,乙方在採石廠的合夥份額相應只佔1/3(三分之一)。如雖未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但投入的生產設備可投入生產,乙方按照本條第1項取得權利義務。

(三)、在合夥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要轉讓、買賣合夥份額或者退夥的,應當取得雙方一致同意。如達不成一致協議,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相關條文執行。

第四條  投資財產權屬

(一)、甲方貴陽白雲勝輝採石廠的礦產資源開採權、石廠經營權、場地使用權和林地使用權,在本協議簽訂後屬於採石廠所有。

(二)、甲方現有生產線壹條、小型挖掘機壹台(型號:柳工80)、變壓器壹台、剷車兩台在本協議簽訂後屬於採石廠所有。

(三)、乙方投入的月產量12萬噸的沙石生產線壹條、地磅壹台、變壓器壹台、抽水設備壹套、建設職工宿舍樓和辦公樓在本協議簽訂後屬於採石廠所有。

(四)、乙方為擴大生產規模,辦理的礦產資源開採權、石廠經營權、場地使用權和林地使用權等權利在本協議簽訂後屬於採石廠所有。

(五)、甲方現有壹台挖掘機(型號:神鋼250),甲方已支付首付款,剩餘欠款由乙方支付,該挖掘機由採石廠使用,所有權屬於乙方。

(六)、在處理承包事宜時,購買承包人倒料車貳台、空壓機壹台本協議簽訂後屬於採石廠所有。

(七)、凡是採石廠所有的設備,都由乙方在採石廠的生產中使用。乙方為達到本協議約定之生產量投入的其他生產設備所有權屬於乙方。

第五條  生產經營管理

(一)、雙方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後,仍由楊勝輝擔任貴陽白雲勝輝採石廠的負責人,相關經營權證書不再做負責人變更登記。

(二)、在本協議簽訂次日起第    日,乙方接管採石廠的生產、安全的等全部事務,甲方退出採石廠的生產經營管理。

(三)、採石廠的會計由甲方擔任或者由甲方聘請人員擔任,出納由乙方擔任或者由乙方聘請人員擔任。甲乙雙方聘請的人員均與採石廠簽訂勞動合同。

(四)、生產產品的銷售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聯繫銷售市場和客户。產品銷售應當以現款方式結算,不能賒欠。在銷售時,任何一方允許賒銷,賒銷欠款應當在其本月應分配的利潤範圍內,超出部分不能賒銷。在分配利潤時,允許賒銷方應當在其應分利潤中扣除未收回欠款。

(五)、對外公關事務由甲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生產成本

(一)、乙方負責生產、安全等全部經營管理,在生產、安全管理中產生的費用,包括工人工資、電費、水費、雷管炸藥、柴油費、設備安裝和維修費、用電保證金、安全生產保證金等一切與生產相關的費用都由乙方承擔。

(二)、相關採礦許可證、石廠經營權證等證照年審、延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林地使用費(向林業局繳納費用)、礦產資源補助費(向國土局繳納費用)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生產的沙石成本,按照每噸人民幣15元(大寫:拾伍圓整)的單價結算。

(四)、採石廠的營業税,由採石廠財務賬上支付,甲乙雙方按照所佔份額承擔。

(五)每年的場地使用承包費(支付給場地經營權人的費用)由採石廠財務賬上支付,甲乙雙方按照所佔份額承擔。

(六)雷管現價3.3元/個,炸藥現價358元/(件·24kg)、柴油現價           ,在乙方生產過程中,如雷管、炸藥、柴油單價變動,變動部分由由甲乙雙方按照所佔份額分擔,變動部分=(變動後的價格—現價)×實際用量。

第七條、利潤分配

(一)、利潤=產量×(賣出單價-15元/t)-營業税-灰塵、噪聲污染污染處理費。利潤按照甲乙雙方的合夥份額進行分配。

(二)、利潤結算時間,在每個月5日結算前一月的生產利潤。如遇節假日的,在放假前一日結算。

第八條安全事故責任和環境影響責任

(一)、在乙方接管採石廠生產、安全管理之日前的所有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在接手採石廠生產、安全管理之日起,採石廠的所有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三)、因灰塵、噪聲引起的賠償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如賠償金額每一年在人民幣5萬元以下的,費用由採石廠承擔,賠償金額每一年在5萬元以上的,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

(四)、如因生產造成其他環境責任的,由甲乙雙方共同處理,費用由採石廠承擔。

第九條、生產規模及發展

(一)、乙方在接手採石廠的生產、安全管理之日起,用採石廠現有的生產設備,每月應當生產沙石3萬噸。在20__年5月1日前,月產量12萬噸的生產線及相關設備投產後,每月沙石生產量應當達到12萬噸以上。

(二)、乙方應當根據投入生產設備之生產需要,對生產場地進行相應的擴大。因擴大生產規模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協助辦理。費用包括:礦產資源費、場地使用承包費、林地使用費等一切相關費用。

第十條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當保證現有的採礦許可權、石廠經營權、場地使用權合法有效。

(二)、甲方負責結清本協議簽訂之日前,除第四條第(五)項挖掘機未付債務外,貴陽白雲勝輝採石廠對外的一切債權債務。

(三)、甲方應當按照本協議之約定,按時將採石廠移交給乙方經營管理,並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移交手續。

(四)、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照的年審、延辦的工作。

(五)、甲方應當按照本協議之約定,處理因生產造成的噪聲、灰塵污染事件。

(六)、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之約定,要求乙方按時支付相關款項和投入相應生產設備。

(七)、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達到本協議約定之沙石產量標準。

(八)、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之約定參與利潤分配。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之約定,按時支付相關款項,投入相應的生產設備,並根據生產量要求,自行投入其他生產設備。

(二)、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之約定,達到沙石產量標準。

(三)、乙方應當對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四)、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之約定移交採石廠的生產經營管理權。

(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之約定協助辦理相處證照年審、延辦和擴大生產規模等工作。

(六)、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之約定參與利潤分配。

第十二條  協議終止、解除和變更

本協議生效後,除依法或者依本協議約定外,甲乙雙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終止、解除、變更本協議。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未合法取得采礦許可權、石廠經營權、場地使用權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二)、由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按時接管採石廠的生產、安全等管理事務,每延期一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幣20000元的違約金;如乙方原因,不按時接管採石廠的經營管理事務,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0000元的違約金。如果在10日內仍不能交接相關生產、安全等管理事務,除按日賠償給守約方違約金外,還應當另行向守約方賠償違約金20000元,合同解除。

(三)、如乙方未按照本協議之約定按時支付相應款項,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20000元的違約金,如10日內仍未支付的,除按日賠償給甲方違約金外,還應當另行向甲方賠償違約金20000元,合同解除。

(四)、乙方在本協議約定時間內,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投入生產設備的生產量達不到本協議約定之標準,甲方可給乙方3個月寬限期,即在20__年8月1日前投入生產設備的生產量應當達到本協議約定之標準,如乙方投入的生產設備生產量在甲方給予的寬限期後仍達不到本協議約定之標準,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約定之生產量標準,向甲方分配利潤,即每月按照12萬噸的沙石產量結算,向甲方分配利潤。

(五)、未經雙方協商一致,除依法或者依本協議之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終止、解除、變更本協議。如一方擅自終止、解除、變更本協議,按照採石廠擴資後1000萬元資本額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按照損失繼續賠償;

(六)、除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違約外,任何一方違約本協議之約定,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行為遭受的一切損失。本協議約定有違約金的,除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當繼續賠償守約方因違約行為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訴訟費、律師費等一切費用。

(七)本協議規定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可控制的客觀因素。包括地震、火山、泥石流、颱風、洪澇、經濟危機、市場動盪、戰爭、動亂等一切人的意志以外的客觀因素。如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違約,應當向守約方説明,並承擔舉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都有權向本協議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本協議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如需補充,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13

甲方姓名身份證

乙方姓名身份證

丙方姓名身份證

丁方姓名身份證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共同發展、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覺、平等、公平、誠實信守的基礎上全面合夥人簽訂如下協議共同守信.

一、項目內容簡介本合夥項目為花木苗圃供應銷售包括各栽花草、樹木收購、培值、銷售.

二、項目合作期限第一階段合夥期限為10年____年12月至____年12月止.到期後四方商榷第二階段項目規劃及合作方式.

三、出資額、方式、期限

1、乙丙丁三方共出資幣9萬元整作為項目啟動及花木購買的費用.所有項目貲金交由甲方監管建帳並由其他3方簽名.

2、甲方作為項目的技術顧問不出資幣.

3、乙丙丁的出資於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並建立專用賬户.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因項目所產生的盈餘按照甲乙丙丁每方25%分配.

2、債務承擔因項目產生的虧損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按照乙丙丁三方每方平均負擔甲方不負擔.

五、入夥、退夥出資磚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面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力義務.

2.退夥①確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前3月告知其他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一退夥時的財產狀態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慥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磚讓允許合夥人磚讓自己的出資.磚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磚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磚讓人.

六、禁止行為

1、未經全面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七、合夥的中止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停止1合夥期屆滿2全面合作人同意停止合夥關係3合夥項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2、協議中止後按第四項的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進行清算.

八、糾份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商榷本着有利於合夥項目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商榷不成可以訴諸.本協議自甲乙丙丁四位合夥人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如有未盡亊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合夥人各持一份.

合夥人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丁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14

合夥人(甲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合夥人(丙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合夥人(丁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嘉輝煌酒店甜品店,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營宗旨: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名稱:嘉輝煌酒店甜品店,主要經營地址:成都市錦江區佳宏北路220號。經營項目:甜點甜品。

第三條合夥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合夥關係解除,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

四合夥人平均每人出資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所佔合夥人股份各位25%。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夥人均須承擔合夥期間的分工。

1、盈餘分配:按照出資所佔股份的比例各佔1/4為依據,按每位合夥人25%的比例分配。

2、分配原則:自本甜品店開業之日起,半年內不進行任何形式的分配。半年運行後,每季度分配一次,原則為:核算後的純利潤中的50%作為繼續運營費儲備,剩餘50%作為分配額度。

3、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5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原則上不吸收新合夥人合夥;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夥人,必須經所有原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一方合夥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對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為合夥負責人。

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合夥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夥人同意後實施;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幾方簽署。

合夥人定期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商議月度銷售、財務數據、運營、庫存等事宜,各合夥人須參加。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負責人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如其業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在本區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合夥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三)因合夥人個人原因,需解除合夥關係,按照入夥約定,應按入夥股份比例退還出資金額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户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

合夥人(甲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

合夥人(丙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

合夥人(丁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梅縣新貴街的《盛城酒樓》入股經營管理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並形成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名稱:《盛城酒樓》經營地址:梅縣新縣城新貴街______________號門店。

第二條經營場所面積:一至四樓餐廳,總面積約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中餐及其他服務等。

第四條餐廳總資產估價:該餐廳原由甲乙雙方經營。現經甲、乙、丙三方共同認可餐廳資產估價為36萬元人民幣含:餐具、設備、裝修及其他資產。

第五條:入股比例甲、乙、丙三方各出12萬元入股經營。

第六條:合同簽訂每月甲、乙、丙三方按股權比例分攤盈利或虧損。

第七條: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以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八條: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時,以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九條:債夥約定:合同簽訂一年內,各方不得提出退夥,甲、乙、丙、三方將對餐廳資產進行重新折舊估價並經三方確認後,退夥方按折舊估價後的股權比例分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方有優先受讓權。

第十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同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十一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1.合夥事務的決定、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2.合夥了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合夥人的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三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經營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消: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有其他原因。

(三)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委託律師,會計師等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後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剛甲乙丙方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合夥人的股權比例分配承擔。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為成,提交梅縣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

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摩托車修理行,特訂立本契約。

1、車行正式名稱為“宏達摩托車修理行” (以下簡稱“車行”)。經營門面設在×___市___ ___路___ ___號。

2、車行經營範圍為:摩托車修理,摩托車零配件零售。經營方式為:共同投資、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佔。

3、合夥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車行總投資為_________元。甲方投資___元,佔總投資額55%;乙方以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私房門面作為投資。作價______元,佔總投資額45%。投資繳付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4、合夥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略)

乙方:(略)

5、合夥雙方的'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合夥經營所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6、利潤分紅與風險承擔:(略)。

7、甲乙雙方的分工:(略)。

8、會計、出納的任用及財務管理方式:(略)

9、違約責任:(略)

10、契約糾紛的處理辦法:(略)

11、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17

合夥人甲:姓名,蔣貴洪,性別,男,年齡,41歲,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 身份證號:

合夥人乙:姓名,盧德彬,性別,男,年齡,37歲,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身份證號:

合夥人丙:姓名宋祥兵,性別,男,年齡,37歲,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身份證號:

合夥人丁:姓名,古乾樹,性別,男,年齡 歲,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丁四人經平等協商,在公平、公正、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繁榮市場經濟,支援國家經濟建設。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四人合夥平均出資購買一條祥雲017號自吸自卸

挖沙船以掛靠至貴州赤水市祥雲航運公司的方式經營河沙生產銷售業務。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該船成功掛靠至貴州赤水市祥雲航運有限責任公司起,至該挖沙船掛靠到期或不能再找到掛靠單位或者該船經營至報廢期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甲乙丙丁均以現金方式出資,四人每人各出資計人民幣289000元,(貳拾捌萬玖仟園),各合夥人的出資額分別佔出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

2、.本合夥總共出資共計人民幣1156000元(壹佰壹拾伍萬陸仟園)。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出資於 年 月 日前到賬。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分配範圍,以當年年度銷售河沙收入總額(到賬總額)為依據,扣除成本費用(包括當年實際支出的合夥負責人工資、工人工資及保險費、掛靠費用、税費、船的油料費、維修保養費用、協調關係的生活費通訊費、其他雜支費等等),再逐步累積提取壹拾萬園週轉資金(該資金專門用於合夥負責任人應對生意上週轉)之後,當年度剩餘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分配時間,原則上每月分配一次,以當月實際到賬的貨款為準,當月有利潤原則上可以分配,根據生產經營狀況,也可年底一次性分配。分配方式,以現金分配。

2.債務承擔:承擔原則,債務由四位合夥人平均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合夥收人、存款、家庭房產等財產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債務追償,某合夥人在承擔了其他合夥人的債務份額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之後,該合夥人有權利對另外的合夥人進行追償,包括追償其個人財產以及其家庭共有財產(如存款及房產等)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並另行評估合夥股份價值、簽訂補充合夥協議。。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的份額可以由其法定繼承人予以繼承。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四位合夥人推舉蔣貴洪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負責挖沙船的掛靠、年檢等業務,②出售合夥的產品(河沙)開展生產經營及銷售業務,訂立合同等;③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負責挖沙船日常維修保養;④支付合夥債務;⑤負責財務收支及賬簿記錄和管理;負責每月利潤的分配和年末當年度總利潤的分配;⑥應當由合夥負責人管理的其他事項。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與合夥事務的監督;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和年度財務收支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生產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或者合夥人本人蔘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將船成功掛靠後正式生產營業時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地點: 南溪縣南溪鎮 ,本合同正本共兩頁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甲:________ (簽名按印) 合夥人乙:_______ (簽名按印)

合夥人丙:________ (簽名按印) 合夥人丁:______(簽名按印)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18

甲方:

乙方:

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共同出資重建、經營位於: 的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各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第二條: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出資人(甲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甲乙雙方共同出資總額的比例為 %;出資人(乙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甲乙雙方共同出資總額的比例為 %;

2、為便於前期籌備工作的開展,各出資人的出資,均匯入甲乙雙方臨時指定的帳號。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而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甲乙雙方出資人出資共計人民幣 萬元。協議期內甲乙雙方的出資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協議終止後,出資人的出資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退還。

説明:

1、甲方作為的主經營方,把作價人民幣 萬元,由甲乙雙方以確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擔;即乙方應出資人民幣 萬元,作為甲方的合作出資;

2、對於餐廳的後期投資,經甲乙雙方同意後,由雙方按照既定的投資比例進行現金出資;

3、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A、分配時間:籌備工作完成,開業後第月起,按照財務核算的數據,依據經營管理的實際,每月按照投資比例對盈餘部分進行分配;即甲方佔 %,乙方佔 %。

B、經營實體在回收成本以後,每年完成業績目標考核,

第五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六條:合夥事務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1、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人。

3、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4、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債務承擔按甲乙雙方各 %的比例共同承擔。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了利益應歸合夥,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餐廳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為。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解散與清算

1、本餐廳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終止。

2、餐廳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餐廳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職責:

①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③清繳所欠税款;

④清理債權、債務;

⑤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⑥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註銷登記。

6、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7、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分成比例,甲方佔 %,乙方佔 %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債務承擔按甲乙雙方各 %的比例共同承擔。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約定內容雙方應全面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夥期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討論補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19

合夥各方: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丙方:,身份證號碼:就甲、乙、丙三方合夥經營砂石場的相關事宜,經三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夥經營的項目

甲、乙、丙三方在位於鎮11村4組共同出資開辦一砂石場,共同經營砂石的生產、銷售及相關附屬業務。

二、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至合夥項目完成並完成項目清算之日或三方共同確認之日止。

三、出資金額、方式

1、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元;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元;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已於本協議簽署之前交齊並已投入到合夥項目中。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xx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合夥事項的決策

合夥經營過程中,有關合夥事項的'決策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

商一致決定。

五、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甲、乙、丙三方各三分之一的比例進行承擔。

3、甲、乙、丙三方一致確認,因經營砂石場尚有如下合夥債務未清償:1、尚欠青苗、果樹賠償款13000元未支付;2、開辦砂石場前期使用挖機、裝機、雙橋車等機械,尚有元機械費用未支付。

六、現場連砂的銷售

現場連砂銷售價格確定為xx元/車(車箱長度不超過5.6米,車廂高度為1.2米加0.3米圍板)。

連砂的銷售一律執行現款現貨,任何人不得賒欠。

七、銷售款的保管及分配

甲、乙、丙三方共同委託(身份證號碼: )負責保管砂石場的銷售款項,每收足銷售款xx萬元分配一次。

本協議第五條所述債務及其他合夥債務未清償之前,三方均不得分配銷售款項,所收銷售款項應優先用於償還合夥債務。

八、特別約定

1、由於合夥項目以外的原因,現場有一淘金船,任何人不得同意該船在我方現有場地內淘取各種砂料(包括我方撤場後),如要淘取需給我方支付相應費用後方可進行。

2、經丙方申請,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因合夥項目以外原因使用砂石場現場道路,但丙方應額外承擔一定費用,同時,還應負責道路旁

泄洪溝涵管的安埋,確保道路暢通。

3、生產隊現有一水泥路,前期建砂石場被損,我方撤場後應予以修復。由於丙方和船方因合夥項目以外原因也需使用該路,因此,丙方和船方應與我方共同承擔該路的修復義務,費用分擔屆時協商。

4、合夥事項完成後,合夥財產一律變現處置,不得租借。

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

簽署日期:二0xx年xx月xx日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遵循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訂立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夥經營的項目

在甲方現有的(恆通)加工場及在羅湖(五方傢俬城)的銷售鋪面的基礎上,由乙方注入資金,擴大生產和銷售,合夥經營藝術玻璃的生產和銷售(包括批發、零售)。

二、合夥經營的期限

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至雙方協議解除合夥經營之日止。

三、合夥經營的方式和股權比例:

1、甲方以其現有的(恆通)加工場及在羅湖(五方傢俬城)的銷售鋪面的使用權、轉讓權、處置權作為誠信的書面證明抵押給乙方,乙方按協議約定分三批註入30萬資金。

①第一批資金為10萬元,在本協議簽定的10日內,注入由雙方共同監管的銀行帳户;

②甲乙雙方正常合作6個月後,乙方再次注入資金10萬元到雙方共同監管的銀行帳户;

③本協議簽定1年期滿,項目經營呈現良性發展,乙方最後一次注入剩餘的資金10萬。

2、合夥終止時,任何一方的出資均由個人所有,乙方的投資三年期滿後收回成本。

3、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以其現有的(恆通)加工場及在羅湖(五方傢俬城)的銷售鋪面的資產評估價值持股40%,以其生產工藝技術和經營經驗,持股20%,

四、利潤分配和債務承擔

1、經雙方協商一致,按乙方資金注入的不同時期分別實行以下的.利潤分配方案。

①乙方首批資金注入的至6個月滿,甲乙雙方分別按照80%和20%進行利潤分配;

②乙方第二批資金注入至1年期滿,甲乙雙方分別按照70%和30%進行利潤分配;

③乙方第三批資金注入至合夥經營期滿,甲乙雙方分別按照60%和40%進行利潤分配。

2、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合夥經營期內項目生產和經營產生的風險和債務,其中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資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時,按股權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一方必須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承擔的部分,逾期按當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五、新入夥、退夥及股權的轉讓

1、新入夥必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新入夥人對入夥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甲乙雙方在約定的退夥條件出現或不可抗力的情況下可退夥,退火按現金結算。

3、股權轉讓由經雙方協商同意,向第三人轉讓的,第三方受讓人按新入夥對待。

六、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①甲乙雙方共同擁有項目的經營權、決定權、監督權、合夥經營積累財產的所有權。 ②甲乙雙方共同擁有項目涉及的業務、人事和財務管理,擁有重大事項平等表決權。③如甲方經營不善或出現決策錯誤,導致項目出現虧損,乙方享有退股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按協議約定共同維護項目的正常運作,分擔經營風險,共同承擔因合夥經營的債務。

七、禁止行為

1、未經過合夥人同意,禁止其以項目或合夥人名義進行私下的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的歸雙方共有,對合夥項目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從事與項目同類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任何有損本項目利益的活動。

3、合夥雙方任何一方接單、出單均須經公司財務簽字入電腦管理,不得私自出單。

4、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對合夥項目或另一方造成損失,須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八、合夥的終止及清算:

1、合夥經營期滿或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清算人為與甲乙雙方無利害關係的第三人,15日內雙方未確定清算人的或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項目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項目所欠招用的員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九、協議的補充或修改及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補充或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協商不成可訴諸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名、蓋章(按手印)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本協議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民事法律規定,就共同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技術優勢,共同經營以個體工商户形式設立於 方名下的 ,通過合法經營,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名稱為: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 。

營業執照: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 等。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姓名)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萬元,出資佔比______%。

乙方_______(姓名)以現金和技術方式出資,現金出資佔雙方總出資比例______%,計人民幣_____萬元,技術出資佔雙方總出資比例______%,出資總佔比______%。

2.各合夥人的出資,應於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 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摺合人民幣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返還,合夥終止後,合夥人依據出資比例對合夥財產進行分割。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______。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雙方確認以合夥人出資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經各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企業可以引入新的分紅合夥人(即僅分取盈餘,不承擔合夥企業虧損,不享有合夥企業權益)。各方明確,該分紅合夥人單獨或合計可分配的合夥企業盈餘應不超過年度盈餘總額的15%,分紅合夥人分取的盈餘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分攤相應縮減己方可分得份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經合夥人全體同意,合夥人可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委託 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保障合夥人對賬目的知情權;

6.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協商一致,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本協議其它條款對違約責任有特殊約定的,照其約定。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合夥企業所在地法院對案件具有管轄權。

第十五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各項標題僅為輔助理解用途,不應當作為合同解釋的依據;

4.本協議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5.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22

甲方:____ :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______________

甲、乙、兩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 、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兑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23

代理商:

供應商:

供需雙方本着互惠、互利、互信的原則,願意共同拓展市場,促進雙方童裝產品的銷售。需方承認和尊重供方的品牌、設計專利權,並主動維護森然公司的商譽;供方向需方供貨,對產品品質負責,並按相應的合作商政策對需方的業務提供保護和支持。

經過友好協商,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授權代理區域和指標

1.供方授權需方為 地區的區域代理商,需方負責在授權區域銷售森然公司的童裝產品,是供方產品在該地區和指定領域的'唯一品牌代理合作商,需方有責任推廣並達成銷售指標,在協議有效期內,需方的代理權受到供方政策嚴格保護。

2.需方不得通過其他非授權渠道在授權區內銷售約定產品。

3.需方保證在第一年合作協議扶持期內,協商挑選的產品款式每款進貨量不低於 起(以實際發貨為準),第二年開始再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制定合理的年度量化考核標準;

二、供貨價格

1.以供方產品的吊牌價為麪價,需方的進貨價格為麪價的三、結算與付款方式

1.每筆訂單單獨結算;

2.付款方式:

訂單生成後,需方向供方賬户支付產訂金。待需方收到全部款式貨品後,需方按約定以貨到付款(物流公司代收,支持驗貨)形式支付餘款。

四、I區域支持政策及售後:

1.區域嚴格保護;

2.供方市場部推廣支持;

合作關係確認後,因供方需要提前一季度生產貨品與需方當季銷售貨品的時間差,供方市場部願向需方提供專業市場推廣支持,把當季需要貨品的客户引進到需方處買貨,從而達到雙方提高商品銷售量和維持長期合作的目的。

3.提供產品宣傳圖冊;

4.當季調換貨支持;

5.供方提供每筆訂單運費;

6.商品質量問題15天內包退換,運費供方承擔;

五、本協議有效期為20xx年4月7日 至20xx年4月7日。

需方信息

(授權代表簽字及蓋章)

日期: 供方信息 (授權代表簽字及蓋章) 日期:

(該合同認定形式:雙方簽字後即生效,網傳電子版模式據有同等於法律效應)。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則,就共同承包“申通”開福區網點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信守。

一、合夥宗旨: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二、合夥經營項目及範圍:甲乙雙方合夥承包“申通”快遞開福區網點。

三、合夥期限:“申通”合同到期無法履行,或甲方乙方提出終止合作止

四、出資額、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6萬元(大寫:陸萬元整)。該款為起動項目的前期費用,佔全部出資比例50%。

2、(乙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6萬元(大寫:陸萬元整)。該款為起動項目的'前期費用,佔全部出資比例50%。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12萬元(大寫:壹拾貳萬元整)。合夥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暫由甲方保管,甲方不得挪做它用,否則按照銀行利息即3%比例支付乙方違約金。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集錦 篇25

合夥經營協議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__________,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企業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萬元。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萬元。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萬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已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齊,由合夥負責人__________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根據各合夥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獎金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在單筆交易額為_____萬元內全權進行交易。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在經營期間,合夥收支款項統一在銀行設立的以__________賬户上流轉,由________負責保管和收銀,__________負責記賬。每__________(雙月或一季度)月底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例如:1、__________2、__________3、__________。                                               

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的_______倍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叁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按指印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