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插座合夥經營合同(精選19篇)

新型插座合夥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新型插座合夥經營合同(精選19篇)

法定住址: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職務: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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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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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新型插座事務。

第二條 專利技術的權屬狀況:

⑴ 專利技術名稱: 。

⑵ 發明人/設計人: 。

⑶ 專利權人: 。

⑷ 專利授權日: 。

⑸ 專利號: 。

⑹ 專利有效期限: 。

⑺ 專利年費已交至 。

第三條 合夥企業概況

企業名稱:

經營場所:

經營範圍:

經營方式:

第四條 為保證甲方的有效權益,乙方負責提供以下技術資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如下實施該專利技術所需的技術情報和資料:(包括商標、工藝設計、技術報告、工藝配方、文件圖紙等有關內容,雙方可以約定提交有關資料的清單和份數,以便於雙方共同監督、檢查)

2.乙方提交的上述技術情報和資料應是能夠體現該專利技術的技術指標、參數及技術水平、性能的資料,以及有關的輔助性材料。

3.甲乙雙方應明確約定有關技術情報和資料提交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提交方式,具體交付方式和地點為: (明確甲方提交資料的方式和地點)

4.乙方應向甲方保證交付的技術情報和資料,應當是完整的、清楚的。圖紙資料的規格及繪製符合國家的 標準(或 規定)。

5.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部技術資料後,應對資料予以認真的檢查與核對,如發現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應在收到技術資料後的 日內向乙方發出通知,乙方應在收到如上通知後的 日內予以説明、補充或更換;技術資料符合要求後,甲方應在 日內向乙方簽發技術情報和資料驗收合格確認書。

6.與實施該專利技術有關的技術祕密的名稱或代號為: (寫明屬於技術的祕密的技術名稱或代號),記載上述技術祕密的資料為: (寫明技術祕密的載體)。

7.甲方應保證不得泄露上述的技術祕密。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保證:在本協議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

2.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3.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4.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5.有被政府採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6.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協議訂立時,乙方如果不如實向甲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甲方有權拒絕出資,並要求乙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第六條

根據專利法第五十條,在本協議成立後,乙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乙方無惡意給甲方造成損失,則乙方不向甲方返還前期投入費用,甲方也不返還全部資料。如果本協議的簽訂明顯違反公平原則,或乙方有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返還前期投入費用。

他人向專利局提出請求撤銷專利權,或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對該專利權宣告無效或對複審委員會的決定(對發明專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時,在本協議成立後,由甲方負責答辯,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請求或訴訟費用。

第七條 出資方式

1.乙方負責專利產品的宣傳工作(包括電視媒體、報紙、網絡等),宣傳費用由 方承擔。

2.乙方負責專利技術的發明創造及後續改進

3.甲方負責支付因本專利前期開發產生的債務 元。

4.甲方負責支付本專利的3C認證費 元。

5.甲方負責支付本專利的模具修改費用 元、開發費用 元。

6.甲方負責本專利產品的銷售(包括銷售費用)。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甲方佔註冊資本的 %,乙方佔註冊資本的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八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出資評估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 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十條 合夥企業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財務

合夥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佈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夥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第十二條 盈餘分配

1.甲、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餘分配按本專利產品銷售後產生的税後利潤為依據進行分配 ,以每年的12月31日進行核算,按比例分配。合夥企業分配當年的税後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法定公積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十三條 債務承擔

1.合夥企業債務由合夥企業財產償還。

2.合夥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十四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六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七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八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九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税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二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三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夥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新型插座合夥經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誠實、互利共羸,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共同經營___________的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二、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1、合夥組織名稱:____________

2、合夥經營項目:____________

三、合夥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出資方式:甲方出資,乙方出資。

1、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合夥終止後,甲乙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2、甲乙雙方以合夥組織名稱________有限公司,向________繳納履約保證金________,取得___________經營業務。

五、盈餘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以甲乙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六、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甲乙合夥人同意。

七、合夥負責人及甲乙雙方的權利:

1、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八、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合夥人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合夥人:________簽字蓋章

合夥人: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型插座合夥經營合同 篇3

合同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為“__________”的策劃推廣(包括廣告創意、設計、製作、發佈代理,以及營銷、招商、推廣的計劃、策略、提案)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 合作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的策劃推廣,全權負責本項目的廣告創意、設計、製作、發佈代理,以及營銷、招商、推廣的計劃、策略、提案等合作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託期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本協議合作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經協商同意,雙方可續簽合作協議。

三、廣告投放總額

本協議合作期間,本項目廣告投放總額不低於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四、工作內容

1、宣傳推廣的總體策劃思路及具體廣告操作方案;

2、各階段的媒介策略和具體排期計劃、媒介預算建議;

3、報紙廣告、畫冊、宣傳單張、展板、户外廣告等創意、撰文、設計、輸出、印刷、製作、發佈等事宜;

4、影視廣告:創意、撰文、設計、製作、發佈;

5、廣播廣告:創意、撰文、製作、發佈;

6、公關促銷活動的策劃和組織;

7、針對目標消費羣進行適當的市場調查;

8、營銷、招商、推廣的計劃、策略、提案;

9、媒介發佈的監控、統計、評估。

五、廣告運作規則

1.嚴格按照規範的廣告策劃流程進行。策劃流程的基本順序如下:簽約立項——支付月費——制定策略——創意構成——廣告表現——客户審定——正稿製作——正稿確認——支付發佈費——廣告發布——財務結算——效果跟蹤——意見反饋等。簽約後項目即進入具體操作階段,由乙方提供總體策劃案,經甲方修改、審定、簽字確認後,由雙方按照總體策劃方案,嚴格貫徹落實到每一個分項目的實施過程中,並按照經甲方簽字確認的媒介計劃分步實施。

2.各分項目將圍繞第一款所述基本流程進行,各分項的具體操作程序如下:a.乙方依本協議所附的《設計、製作、發佈等收費標準》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項報價單;b.甲方審定乙方提交的分項報價單,如無異議,則簽字蓋章認可,並簽署正式的分項合同;c.乙方依據彼此簽字蓋章的分項合同,開始實際性的工作。

六、雙方責任與權力

甲方的責任和權力:

1、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各類圖片和文字資料,並應對上述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而引起法律糾紛,其相關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直接責任或連帶責任。

2、甲方有權及時地對乙方所提交的策劃思路、廣告方案、設計稿和其他書面工作文件以書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簽字認可方可定稿。但甲方應尊重乙方的專業知識和經驗,並應考慮乙方工作週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關文件後,應及時、完整地以書面形式提出明確的意見,以便乙方有足夠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各項業務。甲方應指定一位全權代表與乙方溝通,以避免多頭決策而導致工作質量、效率下降。

3、若簽字定稿後,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若因甲方資料提供、審稿、定稿以及再次修改等方面因素所造成的工作延誤,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與損失。乙方根據甲方簽字稿輸出菲林及其他費用發生以後,若甲方還要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據修改稿重出菲林及其他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有權對某些雙方分歧較大之項目進行修改、調整。

5、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及時付款,以保證項目的正常進行。

6、甲方在提出各種正式建議與意見時,應採用包括傳真在內的書面方式,以增進溝通之效率,及未來之查證。

7、合作期內,甲方在事先未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另行委託其他公司進行設計、製作、發佈等廣告、策劃合作事宜,否則視為違約。

乙方的責任和權力:

1、乙方承接甲方廣告業務,應盡職盡責為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委託的各項策劃、設計、製作和代理業務,併為甲方資料保密。

2、乙方應主動提前向甲方索要各類工作所需的相關資料,並按甲方確認之正稿進行設計/輸出/印刷/製作/發佈等業務。若因乙方工作緣故導致成品與甲方確認之正稿不一致,從而致使甲方受損,乙方應賠償給甲方相應的損失。

3、乙方所有策劃方案及相關建議文案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彙報。

4、乙方需與甲方保持緊密聯繫,經常與甲方交流與溝通。

5、若甲方未能按本協議和各分項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付訖有關款項,乙方保留暫停策劃、設計、製作、發佈等相關工作的權利,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和責任。

6、如因甲方未按照本協議和各分項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付款而導致撤版或罰款等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雙方確認的計劃發佈,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七、收費條例

1、收費範圍與標準:

a.定金:為確保合同執行的規範化,乙方預先收取甲方定金______萬元,定金可在合作期結束時抵衝甲方應付款。若甲方在合作期中途單方面中止本協議的執行,此項定金轉為甲方支付乙方的違約金。

b.策劃費:甲方應在合作期內每月向乙方支付服務費__________元;

c.設計、製作、發佈等費用:見附件《設計、製作、發佈等收費標準》;

d.合作期甲方支付了月服務費,則乙方負責發佈的報紙、雜誌廣告不另收設計費,電視、電台廣告不另收腳本創意費,營銷、招商、推廣的計劃、策略、提案不另收方案創作費;

e.外地操作費:乙方因甲方策劃推廣工作需要而發生長沙市區外操作費用,如交通費、食宿費、補助費等,乙方按照甲方部門經理級差旅標準和程序,提交實際費用單據,甲方予以據實報銷。

2、結算方式與時間:

a.定金:本協議書籤定後,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匯至乙方帳户。

b.策劃費:按月支付,每月8日前匯至乙方帳户,月策劃費為______元。

c.媒介發佈費與代理佣金:任何由乙方與媒介進行結算的廣告、雜誌等發佈工作,乙方不承擔墊付的責任。甲方應嚴格按照甲、乙雙方確認的投放計劃及媒體預訂情況,在實際發佈日期前5日內將款項匯至乙方帳户。

d.策劃、創意、設計費:如雙方不是月服務費制,而是單項付費制,甲方應在分項報價單得到正式認可並簽定合同後3日內,將合同款的50%付至乙方帳户;在正稿簽字確認後3日內,將合同款的50%付至乙方的帳户,最後移交成品或設計稿件。如雙方是月服務費制,則乙方此項費用全免。

e.其他費用:乙方按期提供有關費用的結算單向甲方收取款項,如:差旅費、市場調研費、媒介監測費等,甲方應在收到結算單3日內審核無誤後付款,如有異議,應及時知會乙方。

八、知識產權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確認之設計稿件,在所有款項結清後,其所有權歸屬甲方所有。在所有權歸甲方後,乙方仍有權未經甲方同意,用所設計之作品參與公益、專業、行業或各類組織機構的競賽評比活動。但乙方不得用於除此之外的其他目的與事項。

九、違約責任

1.乙方的有關報價資料若未經甲方簽字認可,乙方就進行單獨成品製作或媒介發佈,均視為乙方違約,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甲方不作任何補償。

2.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應按本協議或各分項合同約定之要求,完成各項工作,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協議或各分項合同,及對乙方進行直接經濟損失索賠。

3.各分項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中途終止執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內容,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及時糾正,如甲方不能在通知的時間內糾正,則視為甲方違約,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終止執行本協議和有關部門分項合同。

4.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或各分項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時開展各項工作,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誤或影響,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或責任,乙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合作的權力。

5.滯納金:如甲方逾期7日仍未付款,則須自本協議或各分項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額的3‰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決定工作推遲,則收款時間相應順延。

十、 中止合作的條件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或各分項目合同各項規定的,對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予以及時糾正;如一方不能及時糾正,則另一方有權中止本協議或各分項合同的執行。

十一、甲乙雙方可在協商一致情形下,以附件形式補充其他條款。

十二、本協議與附件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長沙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本協議連同附件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協議之附件資料:《設計、製作、發佈等收費標準》。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簽約日期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法人代表委託人:            法人代表委託人: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號:                傳真號:

開户名稱:               開户名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郵編:                 郵編: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新型插座合夥經營合同 篇4

合夥經營協議書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酒吧,範圍包括煙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牌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新型插座合夥經營合同 篇5

合夥人:

1、 ,身份證號: 股份比例: %

2、 ,身份證號: 股份比例: %

3、 ,身份證號: 股份比例: %

4、 ,身份證號: 股份比例: %

5、 ,身份證號: 股份比例: %

6、 ,身份證號: 股份比例: % 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共同盈利的目標,以上和合夥人經商議決定,達成以下幾條:

一、合夥經營位於簡陽市河東新區山水年華A區天順商務賓館,經營面積為1600平方米,主營茶樓、賓館。

二、凡經營策略和發展方向均由全體股東商議決定。具體經營管理由聘請的管理人員執行。

三、盈餘分配以財務報表為準,每天賬目表由負責經營管理者共同簽字方可生效。

四、入夥需承認本合同,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執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五、經各個股東商議共同決定,本店工商註冊經營者為 ,若後期成立公司則另行商議法人事宜。其他合夥人的權利:發動一切人脈關係為合夥事業能取得成功做最大努力,聽取經營管理者(可外聘)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本店管理者由各個股東商議選定(可外聘),其權限是:對外開展業務,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本店現在設備及後期開發項目、增加設備歸所有股東共同擁有。

六、禁止事項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人名義在同城範圍進行相關業務活動,一旦確認,其業務獲得利益歸現合夥團隊共有,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並現團隊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竟爭的業務。

3、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除名後其不再擁有本店任何股份。

4、禁止任何個人將本店執照及設施予以出售或私自變相使用。違者追其法律及經濟責任。

七、其他

1、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結算人,並邀請 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結算;(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要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2、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以半數票以上為決策權),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八、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九、若本店內發生任何安全事宜,其後果由全體股東共同承擔責任。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需由各個股東共同簽字生效,其內容與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型插座合夥經營合同 篇6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_年_月_日出生,現住址:_市(縣)_街道(鄉、村)_號

合夥人:乙(姓名),資料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狀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萬元,甲出資_萬元,乙出資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我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能夠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狀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能夠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

_年_月_日

新型插座合夥經營合同 篇7

合夥經營協議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為擴大位於貴陽市白雲區貴陽白雲勝輝採石廠的生產經營規模,乙方投資加入甲方的採石廠經營,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僅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投資金額

經甲乙雙方評估,貴陽白雲某某採石廠價值為人民幣600萬元(大寫:陸佰萬圓整)。乙方投資人民幣400萬元(大寫:肆佰萬圓整),將貴陽白雲勝輝採石廠資本擴大到人民幣1000萬元(大寫:壹仟萬圓整。)

第二條投資方式

(一)、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先出資人民幣200萬(大寫:貳佰萬圓整)購買貴陽白雲勝輝採石廠1/3(三分之一)的份額。支付人民幣36萬(大寫:叁拾陸萬圓整)給甲方,用作處理承包事宜。乙方通過銀行轉賬一次性支付上述款項共計人民幣236萬元(大寫:貳佰叁拾陸萬圓整):

開户銀行:中國工商銀行

開户名稱:

銀行賬號:

(二)乙方的投資款,在20__年5月1日前,乙方以投入月產量12萬噸的沙石生產線壹條、地磅壹台、變壓器壹台、抽水設備壹套、建設職工宿舍樓和辦公樓的方式投入。

第三條合夥份額管理

(一)、乙方投資後,乙方佔有貴陽白雲勝輝採石廠份額為60%,甲方佔有40%。

(二)、乙方按照本協議之約定,按時投入相應的生產設備,如由於相關採礦許可權證、場地使用權、林地使用權證等擴大未獲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不準投入生產使用,乙方有權將投入設備撤回,按照原有生產設備繼續生產經營,乙方在採石廠的合夥份額相應只佔1/3(三分之一)。如雖未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但投入的生產設備可投入生產,乙方按照本條第1項取得權利義務。

(三)、在合夥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要轉讓、買賣合夥份額或者退夥的,應當取得雙方一致同意。如達不成一致協議,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相關條文執行。

第四條  投資財產權屬

(一)、甲方貴陽白雲勝輝採石廠的礦產資源開採權、石廠經營權、場地使用權和林地使用權,在本協議簽訂後屬於採石廠所有。

(二)、甲方現有生產線壹條、小型挖掘機壹台(型號:柳工80)、變壓器壹台、剷車兩台在本協議簽訂後屬於採石廠所有。

(三)、乙方投入的月產量12萬噸的沙石生產線壹條、地磅壹台、變壓器壹台、抽水設備壹套、建設職工宿舍樓和辦公樓在本協議簽訂後屬於採石廠所有。

(四)、乙方為擴大生產規模,辦理的礦產資源開採權、石廠經營權、場地使用權和林地使用權等權利在本協議簽訂後屬於採石廠所有。

(五)、甲方現有壹台挖掘機(型號:神鋼250),甲方已支付首付款,剩餘欠款由乙方支付,該挖掘機由採石廠使用,所有權屬於乙方。

(六)、在處理承包事宜時,購買承包人倒料車貳台、空壓機壹台本協議簽訂後屬於採石廠所有。

(七)、凡是採石廠所有的設備,都由乙方在採石廠的生產中使用。乙方為達到本協議約定之生產量投入的其他生產設備所有權屬於乙方。

第五條  生產經營管理

(一)、雙方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後,仍由楊勝輝擔任貴陽白雲勝輝採石廠的負責人,相關經營權證書不再做負責人變更登記。

(二)、在本協議簽訂次日起第    日,乙方接管採石廠的生產、安全的等全部事務,甲方退出採石廠的生產經營管理。

(三)、採石廠的會計由甲方擔任或者由甲方聘請人員擔任,出納由乙方擔任或者由乙方聘請人員擔任。甲乙雙方聘請的人員均與採石廠簽訂勞動合同。

(四)、生產產品的銷售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聯繫銷售市場和客户。產品銷售應當以現款方式結算,不能賒欠。在銷售時,任何一方允許賒銷,賒銷欠款應當在其本月應分配的利潤範圍內,超出部分不能賒銷。在分配利潤時,允許賒銷方應當在其應分利潤中扣除未收回欠款。

(五)、對外公關事務由甲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生產成本

(一)、乙方負責生產、安全等全部經營管理,在生產、安全管理中產生的費用,包括工人工資、電費、水費、雷管炸藥、柴油費、設備安裝和維修費、用電保證金、安全生產保證金等一切與生產相關的費用都由乙方承擔。

(二)、相關採礦許可證、石廠經營權證等證照年審、延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林地使用費(向林業局繳納費用)、礦產資源補助費(向國土局繳納費用)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生產的沙石成本,按照每噸人民幣15元(大寫:拾伍圓整)的單價結算。

(四)、採石廠的營業税,由採石廠財務賬上支付,甲乙雙方按照所佔份額承擔。

(五)每年的場地使用承包費(支付給場地經營權人的費用)由採石廠財務賬上支付,甲乙雙方按照所佔份額承擔。

(六)雷管現價3.3元/個,炸藥現價358元/(件·24kg)、柴油現價           ,在乙方生產過程中,如雷管、炸藥、柴油單價變動,變動部分由由甲乙雙方按照所佔份額分擔,變動部分=(變動後的價格—現價)×實際用量。

第七條、利潤分配

(一)、利潤=產量×(賣出單價-15元/t)-營業税-灰塵、噪聲污染污染處理費。利潤按照甲乙雙方的合夥份額進行分配。

(二)、利潤結算時間,在每個月5日結算前一月的生產利潤。如遇節假日的,在放假前一日結算。

第八條安全事故責任和環境影響責任

(一)、在乙方接管採石廠生產、安全管理之日前的所有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在接手採石廠生產、安全管理之日起,採石廠的所有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三)、因灰塵、噪聲引起的賠償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如賠償金額每一年在人民幣5萬元以下的,費用由採石廠承擔,賠償金額每一年在5萬元以上的,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

(四)、如因生產造成其他環境責任的,由甲乙雙方共同處理,費用由採石廠承擔。

第九條、生產規模及發展

(一)、乙方在接手採石廠的生產、安全管理之日起,用採石廠現有的生產設備,每月應當生產沙石3萬噸。在20__年5月1日前,月產量12萬噸的生產線及相關設備投產後,每月沙石生產量應當達到12萬噸以上。

(二)、乙方應當根據投入生產設備之生產需要,對生產場地進行相應的擴大。因擴大生產規模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協助辦理。費用包括:礦產資源費、場地使用承包費、林地使用費等一切相關費用。

第十條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當保證現有的採礦許可權、石廠經營權、場地使用權合法有效。

(二)、甲方負責結清本協議簽訂之日前,除第四條第(五)項挖掘機未付債務外,貴陽白雲勝輝採石廠對外的一切債權債務。

(三)、甲方應當按照本協議之約定,按時將採石廠移交給乙方經營管理,並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移交手續。

(四)、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照的年審、延辦的工作。

(五)、甲方應當按照本協議之約定,處理因生產造成的噪聲、灰塵污染事件。

(六)、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之約定,要求乙方按時支付相關款項和投入相應生產設備。

(七)、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達到本協議約定之沙石產量標準。

(八)、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之約定參與利潤分配。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之約定,按時支付相關款項,投入相應的生產設備,並根據生產量要求,自行投入其他生產設備。

(二)、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之約定,達到沙石產量標準。

(三)、乙方應當對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四)、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之約定移交採石廠的生產經營管理權。

(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之約定協助辦理相處證照年審、延辦和擴大生產規模等工作。

(六)、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之約定參與利潤分配。

第十二條  協議終止、解除和變更

本協議生效後,除依法或者依本協議約定外,甲乙雙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終止、解除、變更本協議。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未合法取得采礦許可權、石廠經營權、場地使用權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二)、由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按時接管採石廠的生產、安全等管理事務,每延期一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幣20000元的違約金;如乙方原因,不按時接管採石廠的經營管理事務,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0000元的違約金。如果在10日內仍不能交接相關生產、安全等管理事務,除按日賠償給守約方違約金外,還應當另行向守約方賠償違約金20000元,合同解除。

(三)、如乙方未按照本協議之約定按時支付相應款項,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20000元的違約金,如10日內仍未支付的,除按日賠償給甲方違約金外,還應當另行向甲方賠償違約金20000元,合同解除。

(四)、乙方在本協議約定時間內,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投入生產設備的生產量達不到本協議約定之標準,甲方可給乙方3個月寬限期,即在20__年8月1日前投入生產設備的生產量應當達到本協議約定之標準,如乙方投入的生產設備生產量在甲方給予的寬限期後仍達不到本協議約定之標準,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約定之生產量標準,向甲方分配利潤,即每月按照12萬噸的沙石產量結算,向甲方分配利潤。

(五)、未經雙方協商一致,除依法或者依本協議之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終止、解除、變更本協議。如一方擅自終止、解除、變更本協議,按照採石廠擴資後1000萬元資本額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按照損失繼續賠償;

(六)、除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違約外,任何一方違約本協議之約定,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行為遭受的一切損失。本協議約定有違約金的,除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當繼續賠償守約方因違約行為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訴訟費、律師費等一切費用。

(七)本協議規定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可控制的客觀因素。包括地震、火山、泥石流、颱風、洪澇、經濟危機、市場動盪、戰爭、動亂等一切人的意志以外的客觀因素。如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違約,應當向守約方説明,並承擔舉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都有權向本協議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本協議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如需補充,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新型插座合夥經營合同 篇8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市(縣)____街道(鄉、村)____號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市(縣)____街道(鄉、村)____號

合夥人:丙(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市(縣)____街道(鄉、村)____號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主要經營保温飯盒、保温杯、________等。

第二條 總投資為十五萬元,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產品實物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 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店鋪。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一)合夥期滿;(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新型插座合夥經營合同 篇9

乙方:甲方是一從事研發lq污水再生利用設備系列產品、環保節水技術開發為主的高新技術企業,並獲得政府認可的合法手續,資信完備,時機成熟,平台穩固。該工藝技術為職能部門,實屬既有社會效益,又有經濟效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共同在(?)市、區縣經營lq污水再生裏頭用利用設備,開發該地區污水處理市場一事,取得了一致意見,特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經過長時間的研究開發出污水再生利用系列產品,對此,乙方表示完全認同,無任何異議。

二、乙方自願參與甲方研發的污水再生利用設備系列產品的生產、經營並作為甲方下屬的分支機構,甲方對此表示同意。

三、甲乙雙方議定,(?)分佈在該轄區進入市場的初級階段,由於對市場運作缺乏經驗,由甲方協助完成。

四、雙方為了共同珍惜保護好該項知識產權和品牌形象,外阜設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金人民幣10萬元整;北京區縣設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人民幣5萬元整。待協議期滿後順延六個月,通過媒體聲明,確認對該品牌沒有造成不良影響及損失,風險抵押金退還乙方。

五、為了把市場做得更具完美,依據乙方在當地註冊名稱在轄區內的區縣設分支,從事該項高新技術工作,本着“有錢大家賺,有利大家享,風險大家擔,保證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則,與下屬另立合作協議。

六、污水再生處理設備系列產品是甲方研發的利國利民的高科技產品,因此,雙方議定合作經營期內,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共同經營好污水處理設備系列產品,合作期限五年。

七、乙方的獎勵提成1、在正常報價的基礎上成交,獎勵對方按總價20%(税前)提成。2、在正常報價的基礎上上浮部分成交,上浮部分歸乙方所有。3、正常報價20%獎勵提成中下浮部分,計算到乙方。

八、兑現方式項目合同簽署後款到位,即付提供信息方應得報酬的50%,第二批款到位後,將提供信息方50%的餘款付清。

九、合作經營期滿,如雙方均表示願意繼續合作經營污水處理設備系列產品,本合同可再延續三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雙方合同終止,終止後,雙方應按規定進行財務結算。

十、雙方在合作經營合同期間,如遇未盡事宜,經友好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可簽訂補充協議,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在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分歧,雙方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解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訂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新型插座合夥經營合同 篇10

甲性方____,所有制性質____,地址____,經營範圍________。

乙方____,所有制性質____,地址____,經營範圍________。

一、聯營組織名稱________,地址________,聯營項目________。

二、聯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

三、聯營機構及職責____________

四、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

1.投資方式及數額

廠房

設備

技術

場地

使用權

總額

合計

2.出資日期

甲方分____次付清,其中每次應支付的數額及日期為____________;

乙方分____次付清,其中每次應支付的數額及日期為____________。

五、勞動性理________________

六、財務性理________________

1.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

2.虧損負擔________________

七、聯營期限

八、退出聯營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

九、聯營期滿後的財產處理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構成違約的行為____________

2.違約金的計算方法________

3.賠償金的計算方法________

4.免責條件____________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時起生效。

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聯營方各執1份;

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別送____等單位各1份。

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新型插座合夥經營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由於資金、技術等原因,需向外引資,乙方願向該廠投資,雙方合資經營該廠。經過充分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企業名稱: 。

二、經營方式:合資經營

1、資金:企業中原屬甲方的固定資產(價值800萬元)計作甲方的出資,甲方按出資比例在企業中享有受益權、選擇管理人員權、重大決策權等各項權利,承擔各項義務。

乙方向甲方投資流動資金500萬元,計作乙方的出資,乙方按出資比例在企業中享有受益權、選擇管理人員權、重大決策權等各項權利,承擔各項義務。

合資期間,如需增加投資,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相應地調整雙方的出資比例。

2、人員:管理人員由按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相互配合的原則由雙方協商聘用、安排;技術人員由乙方聘用、安排,生產中技術問題由乙方負責解決;其他人員由甲方負責聘用、安排。

三、合資經營期限:十年,自_年4月1日起至20__年3月31日止。

四、利潤分配:

甲、乙雙方按800:500的出資比例,對企業的利潤按比例進行分配。雙方因出資額變化而導致出資比例調整的,按調整後的比例進行分配。

上述分配,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進行。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義務保證企業證照齊全,負責協調企業與周邊村民、村委及相關單位的關係。

2、乙方有義務保證企業技術人員到位且稱職,確保企業的技術工藝不落後。

3、合資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撤回投資。

六、合資期間,雙方的出資權不得向外人轉讓。如確需轉讓時,應徵得另一方同意,並優先另一方購買。

七、債權債務:_年4月1日前,企業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清理、承擔;_年4月1日後,企業的債權債務由雙方按比例清理、承擔。如因甲方未及時清理合資前債務而致使債權人起訴企業或通過其它方式索要債務的,企業承擔後,甲方應向企業補齊。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要。

八、合資到期:合資期滿後,雙方可續簽合同,繼續合資經營該企業。

如有一方不同意繼續合資或達不成新的合資協議的,雙方合資合同終止。企業的固定資產歸甲方所有,甲方支付退還乙方投資款500萬元。

九、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損失。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新型插座合夥經營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_________________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寄遞服務簽訂如下合作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服務內容

1、甲方同意委託乙方提供同城、國內快件寄遞服務。

2、甲方提供的快件寄遞服務包括:_________________門到門的取件及投遞服務、免費的跟蹤查詢服務、網絡查詢服務等。

3、若有甲方的快件超出乙方的正常快件寄遞服務區域,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負責委託第三方輔助完成,所有外阜快件均遵照第三方的計費標準執行。若發生國際快件寄遞業務,甲、乙雙方可臨時友好協商具體合作事宜及價格。

4、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件寄遞服務。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風險提示:_________________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_________________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有權查詢物品的快遞情況及收件用户是否簽收。

2、認真完整的填寫快遞單上的詳細地址、單位名稱、收件人、電話、郵編等。

3、物品內不得夾違禁品(如:_________________現金貨幣、支票、發票除外)金銀製品、非法出版物、

易燃、易爆、特殊化工品、腐蝕性液體等。

4、遵守乙方收件截止時間及發件人須知的規定等相關要求。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將甲方的物品按正常的工作日投遞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件人。

2、向甲方提供快遞件的查詢服務及全程網絡跟蹤。

3、有權對國家及海關規定的違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絕投遞。

4、甲方投遞物品的包裝如果不合格,乙方應提出並由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裝或由甲方授權更改包裝,否則乙方有權不予以投遞。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由於甲方原因,如:_________________收件人地址不詳、收件人不在、收件人拒收或收件人拒付運費(收件人付費快件)造成的投遞延誤及退件費用由甲方承擔。

2、索賠

(1)快件遺失: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交寄的國內快件在正常情況下,因乙方原因致使快件延誤,此快件免費。若發生快件丟失,乙方按每票快件運費_______________倍賠償,但每票最高賠償額不超過_______________元,賠償金在當月的快遞費中扣除或者協商解決。

(2)根據《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其中規定,快件的丟失及損毀(指快件或物品本身丟失及損毀)不包括快件或物品丟失所產生的連帶商業價值及商業損失或造成商業影響,對此乙方不予以承擔其連帶責任及賠償。

(3)貴重易碎物品要求甲方自己包裝且必須符合行業標準和運輸要求,外包裝完好,內件破損及短少乙方不予以賠償。

3、甲方不按時支付快遞費用,每拖延一天支付所欠款的_______________%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拒絕繼續為甲方提供快件寄遞服務。

4、發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地震、空難、自然災害等造成甲方的物品丟失、破損及投遞延誤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快遞價格

地區

首重(元/公斤)

續重(元/公斤)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快遞協議有效期

1、本協議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此協議生效。

2、任何一方如欲終止本協議,應提前_______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則本協議終止。

3、本協議終止或期滿時,任何自然延伸的責任和義務繼續有效,不受本協議期滿或終止的影響。

4、本協議期滿前_______________個月,若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將重新簽訂合作協議。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_爭議的解決

對於在合作中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否則,可向__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其它約定事項

1、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______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新型插座合夥經營合同 篇13

第一章總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公司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根據和中國其他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本合同。

第二章合營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_________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國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章合資經營企業的成立

第二條以上各方根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它有關法規,同意在_________建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合資經營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企業)

英文名稱為:_________

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第四條合資企業是經_________(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准成立,並在_________登記註冊的中國企業法人,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件規定。

第五條合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各方對合資企業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虧損。

第四章經營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合營雙各方合資經營的宗旨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和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積極研製、開發和生產國內外市場適銷產品,提供高效、便捷、優質的服務,滿足社會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投資回報。

第七條合資企業的經營範圍為:_________

第八條合資企業的經營規模為:_________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合資企業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或外幣_________)

第十條合資企業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或外幣_________)

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資雙方的出資方式: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建築物折_________元,機械設備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權折_________元,工業產權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元,機械設備折_________元,工業產權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資企業註冊資本由合資各方按其出資比例自合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投入。(或分期投入)

第十三條合資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他方同意,並經審批機關批准。

合營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營一方向非合營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合營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甲方責任:

(一)按第十、十一、十二條規定如期出資;

(二)辦理申請設立合資企業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三)辦理申請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四)組織合資企業廠房和其他配套設施的設計、施工;

(五)協助辦理外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六)協助合資企業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迅設施等;

(七)協助合資企業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八)協助合資企業招聘當地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九)協助外方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暫住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

(十)負責辦理合資企業委託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一)按第十、十一、十二條規定如期出資、並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XX市目的地;

(二)協助合資企業辦理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四)培訓合資企業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五)負責技術轉讓的外方應負責合資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

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六)負責辦理合資企業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董事會

第十五條合資企業設董事會,合資企業成立之日,為董事會正式成立之日。

第十六條董事會由_________人組成,甲方委派出所_________人,乙方委派_________人。

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_________人,董事長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___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董事會是合資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企業業的切重大事宜。

對於下列事項應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董事會全體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

(一)合資企業章程的修改。

(二)合資企業的中止、解散。

(三)合資企業註冊資本的增減和轉讓。

(四)合資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對於其他事宜,可採取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決定。

第十八條董事長是合資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取權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十九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二十條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企業法定地址所在地舉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一條合資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理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處理重要問題時,應同副總經理協商。

第二十三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董事會可以隨時解聘。

第九章設備購買

第二十四條合資企業所需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就儘先在中國購買。

第二十五條合資企業委託_________方在國際市場先購設備、材料等物資,其他方有權參與選購。

第二十六條合資企業從國外市場購買的設備、運輸工具、原材料、配套件等,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規定,提交中國商品檢驗機構檢驗。

第十章產品銷售

第二十七條合資企業的產品,在中國境內(或境外)市場銷售。

第二十八條合資企業的產品按以下方式銷售: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為了在中國境內我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合資企業可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的分支機構。

第三十條合資企業的產品商標由董事會確定後報工商管理部門登記。

第十一章税務、財務、會計與統計

第三十一條合資企業按照中國有圈税收法規繳納各項税金。

第三十二條合資企業職工按照中國有關税收法規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三十三條合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它有關法規的規定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企業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三十四條合資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的會計制度、財務管理規定,設立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制定本企業的會計制度。

本企業的會計制度須報_________財政部門和税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合資企業按規定向當地税務機關、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如實報送季度和年度會計報表,並向原審批機關抄報年度會計報表。

第三十六條合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依照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統一標準,如實提供統計資料,報審批機關、統計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備案。

第十二章外匯管理與保險

第三十七條合資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其他規定辦理。

第三十八條合資企業應自行解決外匯收支平衡。

第三十九條合資企業的各項保險均應在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價值、保期等按國家有關的規定由合資企業董事會決定。

第十三章勞動管理與工會組織

第四十條合資企業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國其它勞動管理法規,經董事會研究制度管理方案,通過合資企業與合資企業的工會組織集體或職工個人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XX市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合資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等,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四十二條合資企業的職工有權依法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合資企業應按規定為企業工會提供經費和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十四章合營期限

第四十三條合資企業的期限為___

______年。合資企業的合營期限從合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合營各方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並簽署書面協議後,應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原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與變更

第四十四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產業政策要求,合資企業的經營範圍變更、分立、合併、註冊資本的增減、轉讓或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必須經合營各方同意並簽署書面協議,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十五條合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應依照《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六章解散與清算

第四十六條合資企業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解散:

(一)合營期限屆滿;

(二)合資企業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四)合資企業未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的;

(五)合營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六)合資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終止合資合同。

本條第(二)(三)(四)項所列情形下,應由合資企業董事會或合營各方共同提出申請,報原審批機關批准。本條第(五)項所列情形下,守約方有權向原審批機關提出申請,解散合資企業。

第四十七條合資企業宣告解散時,合資企業依法進行清算,清算期限、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組織依照《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並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並監督執行。

第十七章違約責任與不可抗力

第四十八條由於合營一方不履得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致使合資企業無法繼續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關有權報原審批機關批准解散該企業。繼續經營的,違約一方應賠償合資企業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十九條合營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規定按期繳付其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的違約金給守約方。守約方應當催告違約方在一個月內繳付或者繳清出資。如違約方逾期仍未繳付或繳清的,視同違約方放棄在合資企業中的一切權利,自動退出合營企業,守約方有權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准解散合資企業或另找合營者承擔違約方在合資企業的權利和義務,並向違約方索賠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十條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失,根據實行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提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一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的,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就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事發之日起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二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一切爭議,各方就通過友好協商或調解解決。

如果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經各方協商,提交促裁機構,按該機構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五十三條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的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適用法律

第五十四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二十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五十五條本合同用中方書寫。

第五十六條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同時訂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資企業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銷售協議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_________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時同。

第五十八條合營各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力、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營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資各方各執_________份,合營企業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條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營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

新型插座合夥經營合同 篇14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甲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乙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蛋糕房,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在合夥雙方所共同盈利的企業,所開設的分店(分公司)甲、乙雙方同樣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三條 甲乙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企業法人及開户銀行為甲方,甲乙雙方對合夥所經營產生的資金、資產和賬目有查閲權、監管權。

第四條 甲乙合夥任何事情需由雙方共同商討,得出決議後實施。不得私自做決定。甲 乙雙方任意一方私自做決定若出現重大損失,則由私自做決定的一方單獨承擔損失,並彌補另一方在此期間的損失。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第五條 他人如要入夥,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未經雙方同意,甲乙雙方不得散夥。此合夥經營為一輩子,可以不世襲。若一方提出散夥,視為自動放棄股權。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合夥期間各自不得與任何人(尤其是自家親戚)再合開蛋糕房類的店鋪,包括茶館,西餐廳,酒吧等類似的休閒場所。非經雙方同意不得對任何人(尤其是本地人)做相關產品的技術指導。否則視為放棄己方股權,並處以現有店鋪總價值一半的罰款。

第九條 甲乙雙方經營期間,非經雙方同意。不得僱用自家親戚,不得將自家親戚安 排於店內工作。

第十條 甲乙雙方不得做故意損壞公司形象的事,如改變產品口味,致使味道變差。

第十一條 未經甲乙雙方同意,甲乙雙方不得私吞公款,私自挪用公款,公款視為合夥經營所產生的所有資金、資產。不得趁進出貨吃回扣等。一旦發現視為放棄己方股權。

第十二條 未經甲乙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雙倍賠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夥期間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都視為自動無償放棄在合夥企業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合夥期間任何一方不可參加違法活動,否則自行承擔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與合夥企業無關。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合夥期間任何一方不可私自以合夥企業為名,借款、貸款,否則自行承擔責任,與合夥企業無關。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合夥所經營的分店、公司定於每月的18號查賬,盤點,結算,分紅。(分紅即為甲乙雙方合夥經營的分店、公司每月在結算賬目後的贏利部分按股份份額支付給甲乙雙方。)

第十七條 甲方主要負責財務經濟、工資發放方面, 乙方主要負責人員管理及店鋪蛋糕房各類產品技術口味。甲方不得擅自動用公款,每月整理好淨利潤,按時分配。乙方人員變動、工資調整及新產品的研發等 需與甲方共同協商。甲乙雙方決定後共同實施。

本協議一式2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型插座合夥經營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髮廊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髮廊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髮廊,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髮廊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專業美髮沙龍,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甲方為負責公司經營管理;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支付合夥債務;工資為底薪一千元加公司業績百分之五為經營管理策劃待遇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新型插座合夥經營合同 篇16

合夥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新型插座合夥經營合同 篇17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兑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兑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兑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兑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兑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兑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兑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兑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兑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兑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兑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型插座合夥經營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 二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裝飾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優勢,勞動力優勢,貨源優勢,合夥經營裝飾公司,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共同奮鬥,共創輝煌!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公司名字:監利縣合創美家裝飾有限公司

經營場所位於:監利縣容城鎮教育巷九號 ,面積:約150平方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室內裝飾裝潢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20xx年,20xx年3月19日起,至20xx年3月19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劉劍(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50000.00元。 乙方劉忠平(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50000.00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20xx年3月19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100000.00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④未經合夥人同意私自出售另類產品時。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3年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其他公司事務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甲方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地方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型插座合夥經營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經友好協商,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廣告行業及團隊優勢,共同經營一家廣告公司,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共同分享經濟利益。現就共同經營廣告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1、合夥經營的廣告公司名字為,

2、經營場所與面積,80平方。

3、經營項目為廣告設計製作安裝。

4、經四方協商購買原小河溝村集體經濟廣告製作部全部資產(電腦兩台,室內噴繪機一台,噴墨打印機一台,噴繪材料一項,物品折舊後總額為5萬元整等等)因甲方原已經經營幾年,前期投資全是甲方出資。乙方現入夥則需補給甲方 2萬 元作為合夥出資資金補償。此資金因甲方已墊出,所以歸甲方所有,不屬於公司共同財產,但公司所有的物品則屬公司共同所有。

5、合夥期間雙方以誠信為本,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利分配:甲方佔每月利潤的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5、甲方所佔股份比例為25% ,乙方所佔股份比例為25%,丙方所佔股份比例為25%,丁方所佔股份比例為25%。

6、合夥後公司原有帳務一律歸零,小河溝村集體經濟廣告製作部必須保證公司無負債,無欠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重新記帳,合作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均按股份比例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承擔。

8、甲乙丙丁四方合夥後,四方共同經營。若需再擴大經營或更換辦公場所,增加辦公設備,則由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一致後,按股份比例出資進行更換。

9、合作經營中,如需聘請員工,員工工資、獎金分配,由經營管理負責人提議,合夥人審定。

10、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所佔股份為依據,年終進行分配。

11、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所佔股份為據,按比例承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