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經營培訓機構合同(通用3篇)

合夥經營培訓機構合同 篇1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培訓機構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合夥經營培訓機構合同(通用3篇)

合夥人甲: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合夥人乙: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教育培訓市場現有資源優勢,共同經營一家培訓機構,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企業概況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機構名稱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範圍包括為針對開展的學生傳統課程、特色課程及各種集訓。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以及期限

甲方___________ 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

佔投資總額的_%

乙方___________ 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

佔投資總額的_%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乙方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獎金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主要是上課老師的工資,按課時分配。

招生老師,按照約定提成比例分配。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部分:退夥

1、自願退夥。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

當然退夥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除名退夥也稱開除退夥,是指在合夥人出現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夥人決議將該合夥人除名。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三部分: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部分: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第二部分:合夥人的義務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

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夥期限屆滿;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被依法撤銷;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合夥所欠税款;

合夥的債務;

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

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 聯繫方式

合夥人: 聯繫方式

附身份證複印件

簽約日: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培訓機構合同 篇2

培訓機構(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     址:

聯繫電話:

住  址:

教   師(以下稱乙方):

協作方(以下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誠實守信、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民法典》等有關規定,就考前輔導培訓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事項

甲乙雙方合作開展秒殺大學聯考數學題   考前輔導培訓班項目,甲方負責招生,乙方負責對學員進行培訓;丙方負責部分招生工作並協助甲乙方雙方,課程從20__年 月份開始至培訓班學員大學聯考分數線公佈後二年結束,三方按照本協議約定進行報酬分配。

二、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同意乙丙方作為合作開展秒殺大學聯考數學題考前輔導培訓的合作方;

2、甲方有權就乙方教學情況及該教學點學員的反饋意見進行核實確認。

3、甲方有權不定期對乙方的工作開展進行檢查。

4、甲方提供教學場地、相關設備、教學管理等。

5、甲方不得任意干涉乙方的教學,調整教學課時和教學時間時要和乙方商量。

6、甲方負責招生,提供場地,招生過程中所產生市場推廣費、員工資等由甲方統一開支,費用計入該培訓班成本,由甲乙丙三方統一核算。

7、甲方對丙方的招生工作及其他協助行為有權提出意見,並有權制止與甲方辦學理念相悖的行為。

三、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合作開展秒殺大學聯考數學題課程的課程教授,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及當地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得做虛假、誇大的承諾,不得利用甲方的名義進行非法活動,不得損害甲方的聲譽和權益,否則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包括甲方損失等)。

2、乙方在教學過程中產生所有費用及安全由舉辦該培訓班所收學費統一開支。

3、乙方在雙方商定的培訓時間及雙方確定的範圍內進行授課。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損害甲方的聲譽。

5、乙方須熟悉所教課程教材,制定合理的教學計劃,乙方須認真對待工作,要合理掌握好教學進度。

6、乙方在上課期間,要注意保持良好的形象,精神飽滿。

7、乙方不得中途棄約。如有中途棄約,不予結算乙方所獲報酬。如造成甲方其他負面影響,甲方將追究乙方相關發法律責任。但因乙方信息被透露,被乙方所在單位或教育人事部門禁止教學,不算違約。

8、乙方有義務協助和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工作,有問題或建議應及時向甲方管理人員反映。

9、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教學設備等物品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或損壞。

10、乙方不得私自向甲方學員出售教材資料、學習用品等。

11、乙方本着職業道德要求,不得將甲方的辦學信息資料(包括學員的姓名、電話等)提供給其他辦學單位,更不能通知甲方學員到甲方以外的地方上課;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形象的言論及行為。教學中如有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教務管理人員反映。

12、乙方有協助甲方招生的義務。

四、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負責招收學員10名以上,並協助甲乙雙方在招生推廣及教學培訓活動中的相關事務。

2、丙方在招收學員過程中,由其自行承擔費用,但甲丙方可提供相關的招生資料。

3、如因本培訓班引起甲方與學員產生糾紛,丙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如甲方對外承擔責任,丙方將按費用分配比例承擔。

4、丙方作為本合同甲方的擔保人,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

五、合作開展秒殺大學聯考數學題考前輔導培訓班特別約定:

1.招生範圍:

學員20__年6月畢業的高三學生。

2.收費標準:

統一按每個學員30000元收取,如有降低收費及提高收費情況學員,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協商確定。

3.課時安排:

課時共三十節課,分十次完成。

4.效果承諾:

以重慶市20__年大學聯考第一次診斷成績分數為基數作為衡量標準,乙方向甲方慎重承諾如下:

(1)乙方所培訓的學員甲方保證一診成績達到110分(含110分)以上。若大學聯考成績低於135分(不含135分)全部退還學費叁萬元。一診成績在一百分至一百。

(2)一診成績在100分---108分,大學聯考成績低於130分,不含130分全部退還學費叁萬元。

(3)一診成績在100分以下不含100分,大學聯考成績以提高30分為準,低於30分全部退還學費叁萬元。

六、合作費用的收取及分配

1、費用收取:

所有輔導費用由甲方統一收取,總收入由甲方保管。

2、分配比例:

甲方收取所得費用除去相關成及費用後,按利潤的百分比進行分配:具體分配比例為:甲方為潤的   %,乙方為潤的   %,丙方為潤的   %。

3、分配時間:

待學員大學聯考成績公佈後10日內,成績達標的學員,所收的學費相述分配辦法由甲乙丙三方在七個工作日內進行分配。

七、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的合作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學員大學聯考成績公佈後二年止。協議期滿,雙方可另行協商繼續合作事宜。

八、保密條款

1、凡甲乙方在進行本協議項下的合作過程中瞭解或接觸到的甲乙雙方方擁有的非外人所知的技術祕密信息和商業祕密信息及本協議條款(下稱“保密信息”),甲乙雙方應保守祕密;非經甲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給予或轉讓該等保密信息。

2、雙方同意,不論本協議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本條款將持續有效。

九、違約責任

1、甲乙丙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進行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2、甲方如不能及時提供教學設備等,造成培訓班不能順利進行正常教學的情況,由甲方自行承擔在推廣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及學員不能及時上課的損失,並按涪陵區教師平均工資標準的150%承擔乙方因該培訓班誤工的工資。

3、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時進行教學活動,造成學員退費及其他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按該培訓班所收學費的10%支付甲方學校的信譽損失補償金。

4、乙方全面完成教學任務並達到學員上線合格標準後,所收學費,如甲方不能及時支付給乙方,由丙方承擔給付責任,如丙方不能及時支付,逾期按應付費用的2%按月承擔乙方資金佔用利息。

5、丙方如不能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招生等義務,將按前述約定分配標準的15%進行分配,其餘費用將由甲乙雙方分攤,如因本培訓班中途終止舉辦,所產生的損失丙方由約定的分配比配分擔責任。

6、如甲方因特殊原因需對上課時間進行調整時,具體調整時間應與乙方協商決定。

7、乙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與雙方合作項目無關的活動,否則乙方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且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損失。甲方也必須遵循此原則。

九、其他

1、竟業禁止:

三方合作期間,乙丙方不得以直接或間接的任何方式與和甲方有競爭的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合作,從事與雙方合作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作協議且要求乙丙方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2、協議生效條件

本協議一式二份,三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三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重慶xx培訓學校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丙     方:

二0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培訓機構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箱:

一、合作宗旨

誠信合作,快捷經營,客户信任,穩定發展。

二、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投資開辦中國小輔導班,進行課外輔導,晚自習輔導,一對一教學,美術繪畫興趣班,晚託班等科目。組織學生進行學習興趣以及良好的生活習慣的培養及學習成績的提高。

三、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如各共同投資人對合同沒有進行否決要求,則合同按照相同要求進行優先續約;如共同投資人無意願繼續續約,則由所有投資人共同商議並決策。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1、共同投資人甲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共同投資人乙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

2、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資完畢以保證合作投資項目的正常運作與經營。

3、共同投資人共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作期間共同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本合同終止後,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依據經營狀況按照投資比例予以返還;如續約或合同經過所有共同投資人商議繼續執行的,共有資產不予以分割。

五、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____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___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____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___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六、經營方式,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資金投入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資實業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有;經商議給予參與經營的投資人_______%的分紅。收益結算:收益結算以為單位,到了結算期限將整理好所有數據,總體利潤除去經營者所得報酬外再按投資比例予以分紅。

2、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由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共有投資人的資金投入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3、如出現虧損時,也按照投資比例承擔風險;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有投資人承擔(經過計算存在虧損,除去經營者需承擔的風險資金外,餘下部分按投資比例分擔風險)。

七、共有投資人增加/退出及股份的轉讓

1、共有投資人增加

(1)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現有共有投資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共有投資人退出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

(2)不得在合作不利時退出;

(3)退出需提前_______個月告知其他共有投資人並經全體共有投資人同意;

(4)退出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共有投資人同意而自行退出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股份的轉讓

在與眾投資人商議情況下,允許共有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共有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共同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共同投資人增加對待,否則以共同投資人退出對待轉讓人。

八、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資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合作投資人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共同投資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範圍;

3、法律禁止的,危機到合作投資事業的行為和活動;

4、如共同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款,應按合作投資的實際損失賠償;經勸阻無效者,可由全體共同投資人決定進行除名。

九、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投資事業因以下事由之一須終止:

(1)本投資協議書合同期滿;

(2)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合作事業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或解除此投資協議書效力的。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1)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協商並推舉清算人,須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財產/物,可按市場行情折價賣給其他共同投資人或第三方組織,其價值款項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共同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共同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違約損害賠償

1、因一方違約造成其他投資人損失的,違約一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違約損害賠償金金額以守約方實際損失金額,包括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無法計算實際損失的,違約金為________萬元人民幣。

守約方實際損失大於______萬元人民幣的,以守約方的實際損失為違約金。

2、雙方都具有過錯的,依照各自的過錯程度比例對全部損失承擔責任。

十一、糾紛的解決

共同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申請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十二、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或參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註冊營業日期開始執行);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共同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有遺失或損壞,須向所有共同投資人申請並在場進行補充簽署,個人增補合同視為無效合同。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