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承包經營合同(精選17篇)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甲方(發包方):姓名: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 號出租汽車車主。身份證號: ,住址: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精選17篇)

聯繫電話: 。

乙方(承包方):姓名: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攀枝花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之規定,結合出租汽車公司經營管理實際,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出租汽車駕駛經營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自己出資購買掛靠於 出租公司 車一輛,號牌: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顏色 包括車的設備(頂燈、計價器GDPS、LED等)承包給乙方駕駛經營。

第二條:因甲方有事不能從事出租駕駛,由乙方承租,承租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別註明:如果政府有燃油補貼歸: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約定的承包費。白班元,夜班元

2、甲方擁有承包出租車的所有權,有權督促乙方守法、守約經營。

3、甲方向乙方收取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元(大寫:元整)人民幣(不計息)。

4、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駕駛出租車的相關證件是否齊全有效,有權督促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必須按主管部門和甲方要求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政府文件和出租汽車公司的管理制度。

(二)義務

1、及時為乙方提供交通事故理賠所需的行駛證、道路運輸證、二級保養卡、相關證件和税費繳仡憑證、保險卡。該保險以甲方在出租汽車公司辦理的有效、規範的機動車輛保險單(含交強險、車身險、第三者險、不計免賠)的正本為準。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乙方自主合法經營、自負盈虧、除繳納承包費外、盈利部分為乙方的承包利潤。

2、合同簽字生效接車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證件。

(二)義務

1、乙方在駕駛經營期間必須隨身攜帶從事本市出租車駕駛的有效證件。

2、向甲方繳納本合同約定的承包費,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如果未按時繳納承包費超過五天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從乙方繳納的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中加二倍扣除相應承包費,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3、乙方應當隨時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剎車油等,保證車輛正常運行。

4、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缺油、水、電、剎車油等引起的交通事故和車輛非正常磨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政府有關文件規定,必須嚴格遵守道路運輸操作規程和出租汽車駕駛員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經營,優質服務,不得違章作業。

6、乙方必須每月參加出租汽車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次以上,每缺席全年超過次以上不參加安全學習的,公司不予協助辦理服務證和資格證年審,乙方應配合接受出租汽車公司管理人員的相關檢查。

7、乙方應當愛護車輛,隨時保持車況良好,車容車貌美觀,做到儀表端莊、服裝整潔、講究衞生、文明禮貌、熱情周到、優質服務;每天更換座套,車內衞生乾淨,整潔無異味;隨時清洗頂燈及後尾箱衞生;發現車輛有問題,應及時修理,嚴禁病車上路營運。

8、乙方應隨車攜帶並保管各種證件、憑證,如因證件遺失給車主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給自身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

9、乙方不得將承包車輛用於運載贓物、毒品、違禁物品以及進行流氓、色情、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否則造成經濟損失的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乙方應妥善保管承包車輛,如在承包期間車輛丟失,應當照價賠償。不得將承包車輛用於抵押、變賣或用於

11、乙方拾到乘客遺失物、現金等,必須立即交出租汽車公司或者退還給失主,發揚拾金不昧和見義勇為精神。如違反交通管理規定和行業服務規範而受到服務質量投訴、造成車輛停、處罰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停運期間的承包費照常繳納。乙方因交通違法或經營違法行為給公司服務質量信譽考核造成惡劣影響的,公司有權對駕駛給予相應 的經濟處罰,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參加有關出租汽車的非法聚會、鬧事、上訪、罷運。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如果給甲方造成所屬出租汽車公司和他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3、乙方不得轉包或者聘臨時駕駛員,也不能將車交與他人駕駛。如因臨時有事不能出車應提前找好有齊全證照、符合公司規定的、並經公司同意批准的駕駛員駕駛,否則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負責。

14、如乙方將車輛交與他人營運、駕駛、學車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不予退還承包風險金,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

15、乙方在承租經營期間必須在攀枝花內營運,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16、乙方必須遵守服務質量承諾,攀枝花出租汽車的特種經營規定及攀枝花市運管條例。

第五條:甲乙雙方均為合同平等主體,雙方為平等主體的承包關係,乙方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約定其它事項:

1、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損毀、丟失等事故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指保險公司不予賠付或者不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經濟損失時),甲方有權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不足彌補損失部分,由乙方補足。

2、合同履行期滿後,乙方無前項約定事故發生,全額退還乙方所交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如果發生前項約定事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如除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用於彌補甲方損失後的剩餘部分退還乙方。

3、合同期滿,乙方交回車輛時,隨車工具,LED計價器、IC卡、該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駕駛員服務證,經甲方檢查驗收合格後,如有未處理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服務糾紛、拖欠費用、車輛損壞、證件不齊等問題,餘款退還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與補充協議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八條:合同解除

1、特殊説明,該出租車如果發生轉讓(即買賣),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不負違約金。

2、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中途不得反悔。否則違約方賠償對方五千元整。在乙方承租期間內,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收回車輛自己經營。如果國家對出租車政策性調整,雙方再協商。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法

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平等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的丙方(見證方)為承包車輛所屬的出租汽車公司,見證方只在本合同中起見證作用,不是合同的當事人,不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見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見證方一份。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的有效身份證複印件兩份,彩色照片 張為本合同的附件。

補充協議:本車甲方全租給乙方經營,乙方在承租經營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只協助處理,不負連帶責任。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肇事報保險三次以上,次年正常保險增加部分由駕駛員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2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雙方簽定營運出 租汽車承包合同。

一、承包方法:乙方承包甲方營運出租汽車一輛(長安新羚羊130型轎車),車內發動機號為B7DY20xx2,車架號為064238,牌照貴DU20xx,承包期間:自20xx年2月3日起至20xx年2月2日止,共壹年。

二、承包形式及費用:乙方自行承擔風險、愛護、保養承包甲方的出租汽車,按期進行二級維修、年審、車輛等級評定,費用乙方承擔,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規範駕駛、安全行車、每天做到檢查油、水、自動、輪胎等主要部件是否良好,不開帶“病”車上路行駛,乙方開車不準跑路況不好刮到底盤的地方,如發現零部件損壞,乙方要及時負責修復和更換零件。合同期滿,乙方自行應把車維修、保養好,交還甲方車況良好的車輛和所有證件。

三、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擁有出租汽車特許經營所有權,甲方有權隨時對出租汽車承包者進行管理和監督,乙方承包駕駛員,專人專開,乙方無權將車輛變賣、抵押、轉包他人。其車輛所有權歸甲方,甲方只負責出租車公司的費用和保額以下的保險費,超出其他一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合同擔保:乙方定合同時,應向甲方交納合同風險擔保金壹人承包共貳萬元,以甲方收據為準,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合同風險擔保金不給退還,甲方同時收回車輛和證照。合同期滿,雙方無糾紛,如乙方不再承包,甲方如數退還乙方合同擔保本金不付息,繼續承包,仍以本合同為準。乙方交車時,甲方有權檢查,發現損壞的配件、車身、電瓶、燈光等,乙方要負責更換、修理。更換所有配 件必須是正規產品,租車前方已查車輛沒有問題。

五、月租金肆仟肆佰元,每月3日內交清,乙方 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拖欠,燃油補助全部歸甲方,甲方只承擔公司每月的費用和每年正常的保險費,其它費用由乙方 全部負責,人為造成車輛損壞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六、如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車輛停駛,乙方仍應按合同按期交承包費給甲方(集體停車經甲方同意出外),如遇交通事故較大,給甲方車輛造成較大後果的乙方應補給甲方一定損失。

七、非法經營過失。因違章造成有關部門處罰由乙方自行承擔,如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通知交警部門和甲方,甲方告知公司和相關保險公司,以便及時處理事故及索賠事宜,涉及事故處理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或對方索賠、差額部分由乙方承擔。如無責任事故,造成車輛損壞較大,對方賠款減去租金的餘款歸甲方。 如乙方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仍由乙方 承擔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不準用出租車從 事違法亂紀行為,嚴禁酒後駕駛和疲勞駕駛,做到文明行車, 如違反造成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乙方自行負責承包期間的車輛保管、維修、等級評 定:二級維護、保養責任,在承包期間,並嚴格按甲方與出 租車公司簽訂的安全責任書執行,否則乙方負責。發生各種 原因導致車輛毀損滅失,被盜被竊,火災、爆炸、停駛、破 碎等風險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由此導致更換車輛的,由乙方 以甲方名義購新車,並報公司同意批准,辦理相應的營運手 續,繼續承包經營。購臵車輛及辦理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更新車輛所有權歸甲方。

九、乙方對甲方車輛相關手續證件應妥善保管,因保管 不善造成毀損滅失,補辦證件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注:移交證件:車輛行駛證、保險卡、納税證、營運證、營運車輛維護卡,甲方車輛鑰匙一把。

十、為維護甲方車輛經營權,承包合同期間,乙方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者,均屬嚴重違約行為,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和車輛證件,終止合同,甲方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押金不予退還。

1、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將車輛變價抵押、轉賣、轉包他人。

2、乙方不按時繳納甲方承包費,拖欠時間達十天者。

3、拒不執行安全管理規定.違法經營。此車只允許本人開,不能有它人開者。

4、不愛惜車輛,營運出現事故。路況不好的路造成車 輛損壞者。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程序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對以上各條雙方都認可,並承擔法律責任,雙方簽字和手印生效,合同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經營業主(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租賃人(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為乾縣神龍出租公司合法經營户,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願將其所經營的車輛租賃於乙方。為規範其經營行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租賃協議:

一、甲方提供出租汽車陝DS1697 ( 羚羊 )一輛以及隨車手續,甲方保證該車手續齊全,車況良好,符合合法經營條件。乙方租賃時必須提供其真實有效的身份證及駕駛證、資格證,並將以上證件的複印件提供甲方及所屬公司。

二、雙方約定、每月的租賃費為 元 (大寫 : ),乙方必須於每月底前將租賃費交於甲方,並在合同生效時交納風險押金 10000 元(大寫 :壹萬元 )。

三、甲方負責承擔保險、牌照有償使用費;乙方負責月度管理費、二保、審營運證費、審灌、審車、審計價器、修車、換輪胎及由乙方造成的其他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對於交通事故,甲方只負責提供相關理賠手續,其餘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交通事故時車輛的停駛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正常機械磨損導致發動機大修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人為因素造成的大修由乙方負責。變速箱發生問題修理費由乙方負責。

五、租賃期滿後,乙方給甲方交車時要保持原來正常車態。

六、乙方在租賃期滿後,乙方將車輛歸還甲方時對車輛驗收合格,並確認乙方未拖欠租賃費、修理費、違章違法行為及沒有其它經濟糾紛時,於交車後30日後將押金退還乙方。

七、自乙方租賃起3日內,如發現車況不適宜租賃,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給予檢查、修理。乙方租賃期滿將車輛交還甲方後,3日內如甲方發現車況不符合乙方租賃時的狀態。如3日內,任何一方不提出,超過3日後,即視為接受。

八、如一方違約,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貳仟元整,如造成損失應按照實際損失賠償對方,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九、上級部門給予車輛的政策優惠及各種補助均由甲方負責領取。

十、本協議租賃期限為 一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十一、任意一方有事需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4

甲方(發包方):姓名: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 號出租汽車車主。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

乙方(承包方):姓名: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攀枝花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之規定,結合出租汽車公司經營管理實際,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出租汽車駕駛經營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自己出資購買掛靠於 出租公司 車一輛,號牌: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顏色 包括車的設備(頂燈、計價器GDPS、LED等)承包給乙方駕駛經營。

第二條:因甲方有事不能從事出租駕駛,由乙方承租,承租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別註明:如果政府有燃油補貼歸: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約定的承包費。白班元,夜班元

2、甲方擁有承包出租車的所有權,有權督促乙方守法、守約經營。

3、甲方向乙方收取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元(大寫:元整)人民幣(不計息)。

4、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駕駛出租車的相關證件是否齊全有效,有權督促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必須按主管部門和甲方要求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政府文件和出租汽車公司的管理制度。

(二)義務

1、及時為乙方提供交通事故理賠所需的行駛證、道路運輸證、二級保養卡、相關證件和税費繳仡憑證、保險卡。該保險以甲方在出租汽車公司辦理的有效、規範的機動車輛保險單(含交強險、車身險、第三者險、不計免賠)的正本為準。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乙方自主合法經營、自負盈虧、除繳納承包費外、盈利部分為乙方的承包利潤。

2、合同簽字生效接車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證件。

(二)義務

1、乙方在駕駛經營期間必須隨身攜帶從事本市出租車駕駛的有效證件。

2、向甲方繳納本合同約定的承包費,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如果未按時繳納承包費超過五天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從乙方繳納的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中加二倍扣除相應承包費,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3、乙方應當隨時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剎車油等,保證車輛正常運行。

4、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缺油、水、電、剎車油等引起的交通事故和車輛非正常磨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政府有關文件規定,必須嚴格遵守道路運輸操作規程和出租汽車駕駛員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經營,優質服務,不得違章作業。

6、乙方必須每月參加出租汽車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次以上,每缺席全年超過次以上不參加安全學習的,公司不予協助辦理服務證和資格證年審,乙方應配合接受出租汽車公司管理人員的相關檢查。

7、乙方應當愛護車輛,隨時保持車況良好,車容車貌美觀,做到儀表端莊、服裝整潔、講究衞生、文明禮貌、熱情周到、優質服務;每天更換座套,車內衞生乾淨,整潔無異味;隨時清洗頂燈及後尾箱衞生;發現車輛有問題,應及時修理,嚴禁病車上路營運。

8、乙方應隨車攜帶並保管各種證件、憑證,如因證件遺失給車主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給自身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

9、乙方不得將承包車輛用於運載贓物、毒品、違禁物品以及進行流氓、色情、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否則造成經濟損失的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乙方應妥善保管承包車輛,如在承包期間車輛丟失,應當照價賠償。不得將承包車輛用於抵押、變賣或用於償還債務,否則應向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11、乙方拾到乘客遺失物、現金等,必須立即交出租汽車公司或者退還給失主,發揚拾金不昧和見義勇為精神。如違反交通管理規定和行業服務規範而受到服務質量投訴、造成車輛停、處罰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停運期間的承包費照常繳納。乙方因交通違法或經營違法行為給公司服務質量信譽考核造成惡劣影響的,公司有權對駕駛給予相應 的經濟處罰,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參加有關出租汽車的非法聚會、鬧事、上訪、罷運。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如果給甲方造成所屬出租汽車公司和他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3、乙方不得轉包或者聘臨時駕駛員,也不能將車交與他人駕駛。如因臨時有事不能出車應提前找好有齊全證照、符合公司規定的、並經公司同意批准的駕駛員駕駛,否則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負責。

14、如乙方將車輛交與他人營運、駕駛、學車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不予退還承包風險金,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

15、乙方在承租經營期間必須在攀枝花內營運,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16、乙方必須遵守服務質量承諾,攀枝花出租汽車的特種經營規定及攀枝花市運管條例。

第五條:甲乙雙方均為合同平等主體,雙方為平等主體的承包關係,乙方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約定其它事項:

1、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損毀、丟失等事故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指保險公司不予賠付或者不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經濟損失時),甲方有權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不足彌補損失部分,由乙方補足。

2、合同履行期滿後,乙方無前項約定事故發生,全額退還乙方所交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如果發生前項約定事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如除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用於彌補甲方損失後的剩餘部分退還乙方。

3、合同期滿,乙方交回車輛時,隨車工具,LED計價器、IC卡、該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駕駛員服務證,經甲方檢查驗收合格後,如有未處理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服務糾紛、拖欠費用、車輛損壞、證件不齊等問題,餘款退還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與補充協議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八條:合同解除

1、特殊説明,該出租車如果發生轉讓(即買賣),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不負違約金。

2、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中途不得反悔。否則違約方賠償對方五千元整。在乙方承租期間內,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收回車輛自己經營。如果國家對出租車政策性調整,雙方再協商。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法

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平等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的丙方(見證方)為承包車輛所屬的出租汽車公司,見證方只在本合同中起見證作用,不是合同的當事人,不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見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見證方一份。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的有效身份證複印件兩份,彩色照片 張為本合同的附件。

補充協議:本車甲方全租給乙方經營,乙方在承租經營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只協助處理,不負連帶責任。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肇事報保險三次以上,次年正常保險增加部分由駕駛員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5

甲方(發包方):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郵編:

電話: 資格證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法規及政策,以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為

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出租汽車內部承包營運事宜簽訂本合同。 本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應先簽訂勞動合同。

第一章 承包方式與車輛

第一條* 承包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具備營運資格的出租汽車,乙方服從甲方管理,按照雙方約定交納承包費和其他費用,超收自留、欠收自補,承包期滿將車輛及其附件返還給甲方。

乙方必須取得小汽車駕駛證(有3年以上駕齡)及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乙方自行聘請一名機動駕駛員,機動駕駛員必須取得小汽車駕駛證(有3年以上駕齡)及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須經甲方審核批准。

第二條* 承包車輛

名稱: 數量:

用途: 道路運輸證號:

經營權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車牌號碼: 廠牌型號: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碼:

車身顏色: 行駛證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隨車證照:行駛證、營運證 、保險卡 ,共 本。 車輛技術性能情況及附件明細見本合同附件1。

第三條* 承包車輛所有權和使用權

在本合同期限內,承包車輛產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不得有轉讓、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侵犯承包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在本合同期限內,承包車輛客運經營權使用權屬於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於甲方的原因對承包車輛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因此受到影響。

第四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共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年 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承包車輛交付和驗收

(一)甲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天內將經合法檢測機構技術綜合性能檢測合格且具備營運資格的承包車輛一次性交付乙方。乙方現場驗收承包車輛有關證照、服務設施和合法檢測機構出具的技術綜合性能檢測報告,驗收確認無異議,雙方共同簽訂車輛交付確認書。

(二)乙方如對驗收結果有異議,可要求進一步檢測車輛部件和技術綜合性能。進一步檢測由乙方負責,並應在首次驗收之日起3天內完成並將有關憑證交給甲方。

(三)乙方未在前項規定期限交付驗收憑證的,視為對車輛部件以及技術綜合性能無異議。

(四)如經進一步檢測發現承包車輛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該檢測費用由甲方負責並由甲方負責承包車輛的更換、修理,直至合格為止。如進一步檢測符合要求的,該項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承包車輛交付確認書後,乙方正式取得承包車輛使用權。

(六)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但車輛未到報廢期的,乙方須於合同期滿之日起2天內將承包車輛(包括附件1所列之附件)移交甲方驗收。車容車貌、技術狀況須符合有關國家、地方標準和規定,驗收具體標準見附件5。如不符合,由乙方負責修理至合格為止。因修理造成甲方的營業損失,由乙方賠償。合同履行期限滿且車輛已到報廢的,乙方須於合同期滿之日起天內將承包車輛移交甲方辦理報廢手續。

第二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依法對乙方的經營行為、服務質量進行管理,並要求乙方嚴格遵守。

2、要求乙方做好車輛車容車貌和維修檢測等工作,對行車安全、車容車貌、車輛技術狀況等方面進行管理和監督。

3、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承包費和其它費用。

4、利用承包車輛為載體,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發佈廣告及收益。

5、對本合同項下的車輛進行合理調度,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

6、本合同到期後,有權要求乙方及時將承包車輛及附屬設施、設備和有關證照交還。承包車輛未達到報廢條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交還的車輛車容車貌、技術狀況須符合有關國家、地方標準和規定。

7、對乙方經營過程中違反規定的行為,有權終止車輛運行。對於乙方嚴重違規行為,甲方可以按甲方的管理制度辭退乙方。

(二)義務

1、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並對乙方進行教育、監督和檢查。

2、對乙方進行業務培訓、職業道德和安全教育的上崗前和在職學習培訓。乙方上崗前應一次性告知乙方須遵守的制度和違反制度帶來的可能後果及經濟責任,並督促乙方認真執行。

3、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要求向乙方交付承包車輛。

4、協助乙方辦理承包車輛的營運證照、保險等有關手續,代繳各項税費。

5、制定車輛技術管理制度,安排車輛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車輛、營運證照審驗。

6、協助乙方處理交通事故、車輛失竊、被劫和經甲方核准聘用的駕駛員在駕駛本合同項下車輛從事出租客運服務中被傷害等營運問題。

7、向乙方公佈有關管理規定、收費標準和辦事程序。

8、按成本價向乙方提供車費發票。

9、及時足額向乙方發放政府給予的燃油補貼。

10、及時發放政府指令性任務補償。

11、建立GPS平台,並對承包車輛及運行服務情況進行監管。

12、建立企業工會組織,支持工會依法開展活動。

13、對違反本合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在合同期內依法經營承包車輛,並獲得收益。

2、要求甲方辦理承包車輛營運證照、保險等有關手續,代繳各項税費。

3、要求甲方協助處理交通事故、車輛失竊、被劫和經甲方核准聘用的駕駛員在駕駛本合同項下車輛從事出租客運服務中被傷害等營運問題。

4、要求甲方公開管理制度、收費標準、辦事程序,告知有關管理制度與違反制度帶來的可能後果及經濟責任。

5、參加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組織的培訓和學習(違章培訓和學習除外),視為上崗時間。

6、有權加入企業工會,並參加工會組織的活動。

7、參加政府指令性任務的,有權獲得政府補償。

8、有權拒付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並有權向有關管理部門投訴(政府新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除外)。

(二)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省、市相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和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類培訓和學習。

3、服從並積極參與政府部門的疏運任務或突發事件處理,迅速響應政府部門和甲方的統一指揮調度。

4、服從甲方GPS平台監管和調度,並積極響應電召服務。

5、不得將承包車輛用於出租客運以外的用途,不得用於違法活動。

6、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承包車輛。根據甲方的安排,定期做好車輛的維護和保養,保持良好的車容車貌和車輛技術狀況,到甲方指定的具備資質的維修廠進行保養維修。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對承包車輛進行拆裝或增加設備。

7、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承包兩輛或以上出租車。不得轉包給他人經營或者擅自聘請駕駛員。因各種原因需要司機臨時頂班的,應接受甲方的統一調度安排。

8、自負盈虧,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交付費用。

9、確保行車安全,按照有關規定提供優質的營運服務,維護企業形象。

10、承包關係存續期間出現下列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1)承包車輛存在質量或安全隱患,有修理、防止損害之必要;

(2)第三人就承包車輛主張權利;

(3)其他依據誠實信用原則應當通知的事由。

11、積極配合甲方,完成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相關工作,包括政府指令性運輸、質量信譽考核和承包車輛服務設施的統一變更等。

12、合同期限屆滿時,按約定及時交還承包車輛。

13、乙方在營運中遺失有關證件和票據時應及時申請補辦,費用自理。

14、對違反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5、配合甲方,向主管部門提供真實可靠的報表、資料。

16、配合甲方做好車上廣告張貼播放工作。

17、根據《廣東省出租汽車管理辦法》,乙方在營運服務中,應遵守下列規定:

(1)攜帶車輛行駛證、駕駛證、道路運輸證、在車內規定位置放置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2)衣着整潔,文明禮貌;定期消毒保持車容車貌整潔衞生;載客運行時,不得在車廂內吸煙、飲食;

(3)按照乘客要求的路線行駛;乘客未提出要求的,應當選擇距離最短的路線行駛;因故需繞道行駛時,應當徵得乘客同意;

(4)不得無故拒載或者招攬他人同乘;

(5)上客後啟動計價器,抵達目的地後按規定收費並出具發票,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變相多收乘車費用;

(6)不得無故中斷運送旅客服務或者未徵得旅客同意更換車輛;

(7)不得利用出租汽車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或者為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便利條件,營運中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並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8)嚴禁乘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上車;

18、乙方應按照國家、地方税務規定繳納自身應納税費,因欠繳相關税費對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從乙方向甲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八條 甲乙雙方可以自主協商,對權利和義務進行補充,但不得改變第六條和第七條的內容及其實質內涵。

第三章 費用

第九條* 承包費、費用和交納期限

(一)承包費由經營費用、管理費用、車輛折舊費和企業合理利潤四部分構成。(具體計算方法見附件2)

(二)雙方約定第一年每月承包 肆 仟 伍 佰 零 拾 零 元整

( 4500 元)。合同期內其他年份月承包費定額按合同附件2規定執行。

(三)根據經營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可對承包費進行調整,但雙方必須要簽訂相關補充協議。

(四)因我司購置車輛為雙燃料(汽油/天然氣)車型,目前我市還沒有天然氣站,暫時只能使用汽油。若以後我市設立天然氣站,車輛可使用天然氣燃料,甲方按當年度月承包費標準向乙方增加收取300元每車每月的天然氣設備使用折舊費用。

(五)本合同期內,如遇到國家、省、市政策調整,承包費應作相應調整,具體金額由雙方協商,但政府減免的有關規費必須從承包費中減除。

(六)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費用,

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承擔:因車輛設施部分的配置所產生的,由甲方承擔;因車輛配置材料的消耗產生的,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繳交承包費和其它費用的時間為當月25日前,如遇節假日順延3天。甲方收款後應出具收款憑證。

(八)第二年起甲方將根據社保費用增加的幅度調整承包費。

第十條* 履約保證金

(一)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承包經營活動依法有序地進行,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叁萬元人民幣/車。

履約保證金金額依據本條第(二)款保證金使用範圍及承包費金額與墊付時間、第二十條有關賠償金金額的約定,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本合同賠償金上限+當期一個月承包費+本合同雙方商定容許最長延期支付期墊付金總額,且不得超過甲方中標標書所承諾的承包經營履約保證金的金額。

(二)履約保證金實行專户管理,除以下情形可以臨時墊付外,甲方不得挪用和截留:

1、臨時墊付應繳而未繳的承包費;

2、墊付乙方解除合同需交納的違約金及賠償金等;

3、臨時墊付乙方受到處罰時應繳而未繳的處罰金;

4、墊付乙方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甲方應制定履約保證金的管理規定。臨時墊付發生前,甲方應向乙方發出使用通知書,明確歸還時間並要求乙方按期補足;臨時墊付發生後,乙方應在限定時間內及時補足所墊付的全部款項;逾期未補足的,甲方有權追收所欠餘額並按每日1‰計收所欠餘額的違約金。臨時墊付時間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

(四)本合同到期,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相關規定,甲方應於本合同終止之日20天內原額無息返還給乙方。如發生上述墊支扣付事項,甲方應將餘額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十一條 停產期間承包費的處理

1、因交通事故導致停運的,停運期間,乙方全額繳納承包費。

2、車輛被劫、被盜經公安部門出具認定證明的,乙方免交停運期間承包費。但乙方有責任的,應承擔全部的經濟責任。

3、乙方隱瞞事故、酒後駕車、擅自將車輛駛出主管部門核定的區域範圍及其他違法(違章)行為造成停運的,停運期間乙方全額交納承包費。

4、乙方因服務質量事件參加整頓學習的,停運期間,承包費全額交納。

5、乙方因車輛故障導致停運的,承包費全額交納。 6、其他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停運的,承包費全額交納。

第四章 安全管理與責任

第十二條 安全服務獎勵

1、甲方每年應根據經營情況從承包費收入中安排一定資金作為安全生產獎勵金,每年度評獎一次。

2、乙方上一年度無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及服務質量投訴的,甲方在下一年度按100元/月減免乙方管理費。

第十三條 保險事項

為合理規避意外風險,甲方應按本款規定足額購買有關保險,否則乙方有權拒付保險額度範圍內的一切經濟損失:

1、第三者責任險,不低於萬元。 2、承運人責任險,不低於萬元。 

保險險種和保費額的約定按甲方與保險公司當年度的保險清單執行。

第十四條 事故處理與損失分擔 (一)事故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涉及車輛的事故時,乙方應當立即報告公安部門和甲方,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事故、按照有關技術標準修復車輛,辦理索賠等有關手續。

(二)損失分擔(包括車輛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失)

1、合同期間,乙方在營運過程中發生車輛交通事故,約定保險公司免賠額以下部分由乙方負責;第三次以上(含第三次)開始,乙方自負300元。

2、發生車輛被劫的,乙方須承擔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付或部分賠付後的損失。

3、發生車輛被盜時,乙方應當在發現車輛被盜後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向甲方報告。對於保險公司賠付後剩餘損失部分或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付的損失,作乙方對車輛保管不善處理,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4、對乙方隱瞞事故、酒後駕車、擅自將車輛駛出主管部門核定的區域範圍及其他違法(違章)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部分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但不得違反國家、省、市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

提出變更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合同的轉讓

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要求轉讓本合同,因故需終止承包的按本合同第十七條辦理。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一)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提出方未能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的,增加支付與本合同當期一個月的承包費等額的賠償金給對方。

(二)非對方過錯的,在承包期3年內,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須向對方支付2萬元作為賠償金;第4年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須向對方支付1萬元作為賠償金。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承包車輛,並按規定扣除或沒收履約保證金:

1費的。

2、乙方被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註銷從業資格證的。 3、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被處以勞動教養。 4、一年內被有效投訴服務質量事件達3次及以上的。 5、發生重大以上主要責任交通事故的。

6、違反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及甲方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後果的。 7、違法組織參與出租汽車行業不穩定事件的。 8、將出租汽車轉包給他人經營或者擅自聘請駕駛員的。 9、連續2次或一年內累計5次以上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者。 10、將出租車證件轉借他人使用的。

第十九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超過約定的車輛交付時間天,甲方仍未交付承包車輛。 2、在雙方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承包車輛交付時經綜合性能檢測不合格,且甲方無法修理至合格或不能更換合格車輛的。

3、除本合同約定的履約保證金外,甲方向乙方收取其它名目的抵押金、風險金或保證金的;

4、甲方被取消經營權的;

5、甲方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業的。如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停產停業的除外。

第二十條 乙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時,雙方均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甲方保留對乙方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依法追償的權利,即甲方合法的追償權不因本合同的解除而滅失。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內,除非甲方提出停止收取乙方承包費並免收與本合同當期一個月的承包費等額的賠償金,承包經營權仍屬乙方。30日後,乙方可以終止承包,且不承擔甲方未能找到新承包者而產生的經濟損失;該類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願意在甲方繼續從事出租汽車營運

的,可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甲方提出申請。對認真履行本合同,且在合同期間誠信守法、提供優質服務的,甲方可優先與其續約,有關合同條款另行商定。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終止

(一)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依本合同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解除本合同的。 (二) 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條款處理。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延誤辦理相關營運手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每延誤一天,甲方每天按100元給乙方賠償。延誤超過1個月的,可以第十九條第1項解除合同。

(二)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退還所收取的履約保證金或逾期支付的,按應付金額的1‰×逾期天數計算並付給乙方違約金。

(三)甲方沒有在乙方承包經營開始前明確告知乙方有關管理制度,或沒有事先在相關制度中寫明處罰金額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相應的處罰金。

(四)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及時交付承包費的,按應付金額的1‰×逾期天數計收違約金。

(五)合同終止後,乙方逾期返還承包車輛的,或沒按甲方管理制度執行,應按本合同期最後一月的承包費標準交付逾期部分承包費,並償付違約金1萬元。

(六)本合同到期後,承包車輛尚未達到報廢年限時,乙方交回的車輛技術狀況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維修至檢測合格,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並以合同期最後一個月的承包費標準,按逾期返還天數賠償甲方。

(七)因本合同第十九條之1、2兩種情形而終止合同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第一年每個月承包費的標準及乙方等待的時間,雙倍支付違約金給乙方;等待時間自本合同約定給付之日起至甲方明確告知乙方不能提供符合要求車輛之日止,甲方不明確告知乙方的計算至乙方提出終止合同之日止,所計算時間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若乙方因遭遇意外致使死亡的,或經三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傷殘或患病導致不能繼續駕駛的,解除本合同,不予追究違約責任。

(二)經批准利用承包車輛發佈廣告的,所獲直接收益歸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涉及內容僅限於書面。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但甲乙雙方不得使用其它合同文本或簽訂其它補充協議改變本合同的主要權利義務或者改變雙方的勞動關係。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成立,自乙方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廣東粵運朗日股份有限公司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6

經營業主(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租賃人(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為乾縣神龍出租公司合法經營户,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願將其所經營的車輛租賃於乙方。為規範其經營行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租賃協議:

一、甲方提供出租汽車陝DS1697 ( 羚羊 )一輛以及隨車手續,甲方保證該車手續齊全,車況良好,符合合法經營條件。乙方租賃時必須提供其真實有效的身份證及駕駛證、資格證,並將以上證件的複印件提供甲方及所屬公司。

二、雙方約定、每月的租賃費為 元 (大寫 : ),乙方必須於每月底前將租賃費交於甲方,並在合同生效時交納風險押金 10000 元(大寫 :壹萬元 )。

三、甲方負責承擔保險、牌照有償使用費;乙方負責月度管理費、二保、審營運證費、審灌、審車、審計價器、修車、換輪胎及由乙方造成的其他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對於交通事故,甲方只負責提供相關理賠手續,其餘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交通事故時車輛的停駛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正常機械磨損導致發動機大修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人為因素造成的大修由乙方負責。變速箱發生問題修理費由乙方負責。

五、租賃期滿後,乙方給甲方交車時要保持原來正常車態。

六、乙方在租賃期滿後,乙方將車輛歸還甲方時對車輛驗收合格,並確認乙方未拖欠租賃費、修理費、違章違法行為及沒有其它經濟糾紛時,於交車後30日後將押金退還乙方。

七、自乙方租賃起3日內,如發現車況不適宜租賃,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給予檢查、修理。乙方租賃期滿將車輛交還甲方後,3日內如甲方發現車況不符合乙方租賃時的狀態。如3日內,任何一方不提出,超過3日後,即視為接受。

八、如一方違約,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貳仟元整,如造成損失應按照實際損失賠償對方,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九、上級部門給予車輛的政策優惠及各種補助均由甲方負責領取。

十、本協議租賃期限為 一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十一、任意一方有事需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交車日期:

車上備品:

甲 方: 電 話:

乙 方: 電 話:

乙方擔保人:

二0 一三 年 月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7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居住地址: 上崗證: CNG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省、市有關出租汽車管理政策和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關於車輛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甲方擁有車牌號 甲方具有出租車輛的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營運車輛的完全所有權。

第二條:承包人資質要求,具有出租汽車客運資格,符合出租汽車經營所需的相關資格和證照,身份證、户口薄、房產證,品德良好,無不良嗜好。

第三條:合同期限和工作時間

本承包營運合同期限暫定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承包費及支付方式和保證金使用

1、承包期內,每月承包費標準為 元,月頭付款方式,承包費用乙方按每月日將款匯在銀行卡,不按時支付租金的,累計時間超過 日的,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保證金。

2、為保證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保證本合同的如期履行和甲方車輛財產不受損害,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保證金。①甲方有權扣乙方保證金在承包期限內是否有違章罰款,保留100天后一次性無息返還給乙方。②乙方未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應在30日內將乙方,如果違反則用於抵扣違約金等費用。③若存在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結,該保證金暫不返還。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擁有該出租汽車的經營權、車輛所有權、車輛更新權、管理權和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如因特殊情況(如轉讓車輛、更新等可變因素),應提前 天內與乙方取得聯繫或者書面通知。

3、甲方享有政府對該車的所有福利、補貼、包括油補。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從事出租汽車營運,並享有合法的收益權。乙方承包甲方車輛從事出租汽車營運活動,應安全行駛、文明服務,每月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2、根據承包車輛營運需要,乙方可自選定駕駛員,所聘駕駛員應符合出租汽車客運資格條件。

3、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行業管理規定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做到按時交費、車容車貌整潔、證照齊全、標識清晰、服務規範、設備完好、行車安全。

4、發生交通事故後,及時報警,向保險公司報案並通知甲方,積極做好車輛的出險、索賠及善後處理事宜,並承擔全部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5、車輛在營運中因違章、違規所受處罰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承包期間,承包車輛所發生的一切維修和保養、檢測等所有車輛產生的費用(如保險、發動機大修、年審、計價器年審、公司費用、鋼瓶年審等)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

7、營運時應隨車攜帶所有營運證件和必備的營運票據,確保營運標貼完整、清晰。證件、票據、標貼遺失後及時申請補辦,費用自理,否則後果自負。營運票據被盜或提供他人使用,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8、乙方因交通事故給他人帶來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酒後駕車、交通事故逃逸、謊報或瞞報交通事故,並遭保險公司拒賠,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和全部費用,甲方不負責任何費用及責任。

9、乙方或駕駛員在營運中,因疾病、酒醉、分娩、自殘、毆打、自殺、交通事故傷害、刑事案件等行為造成的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0、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承包費。

11、合同到期後,乙方歸還的車輛應保證設備齊全,設施完整,否則,將扣除保證金用於維修設備和設施。

第七條:合同解除

(一)、承包期內,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行業管理規定,出現重大服務質量事件,嚴重影響甲方聲譽的。

2、因違法犯罪被拘留、判刑或強制戒毒以及其他違法違紀行為不能從事承包營運。

3、因乙方原因致使駕駛證、客運資格證失效。

4、不按時交付承包金,累計事件超過 天,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保證金。

5、因乙方其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前款約定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合同終止

(一)、本承包經營合同期屆滿,本合同終止。

(二)、承包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提前終止。

1、乙方因傷病經二級以上醫院診斷,並經司法鑑定機構鑑定,無法繼續從事營運的;

2、因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因法律法規和政府規定不能繼續履行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收回承包車輛及相關營運證件,與乙方結清違約金、租金等各項費用後,免息退還乙方承包服務質量保證金。乙方如未結清租金等各項費用,不支付違約金及補償費,甲方有權以乙方服務質量保證金衝抵,衝抵不足部分,甲方有權追繳。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對合同書的全部條款及其含義都已準確理解,自願簽訂並願意按照約定條款履行合同並簽字蓋章。

(二)全車證件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8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雙方簽定營運出 租汽車承包合同。

一、承包方法:乙方承包甲方營運出租汽車一輛(長安新羚羊130型轎車),車內發動機號為B7DY20xx2,車架號為064238,牌照貴DU20xx,承包期間:自20xx年2月3日起至20xx年2月2日止,共壹年。

二、承包形式及費用:乙方自行承擔風險、愛護、保養承包甲方的出租汽車,按期進行二級維修、年審、車輛等級評定,費用乙方承擔,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規範駕駛、安全行車、每天做到檢查油、水、自動、輪胎等主要部件是否良好,不開帶“病”車上路行駛,乙方開車不準跑路況不好刮到底盤的地方,如發現零部件損壞,乙方要及時負責修復和更換零件。合同期滿,乙方自行應把車維修、保養好,交還甲方車況良好的車輛和所有證件。

三、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擁有出租汽車特許經營所有權,甲方有權隨時對出租汽車承包者進行管理和監督,乙方承包駕駛員,專人專開,乙方無權將車輛變賣、抵押、轉包他人。其車輛所有權歸甲方,甲方只負責出租車公司的費用和保額以下的保險費,超出其他一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合同擔保:乙方定合同時,應向甲方交納合同風險擔保金壹人承包共貳萬元,以甲方收據為準,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合同風險擔保金不給退還,甲方同時收回車輛和證照。合同期滿,雙方無糾紛,如乙方不再承包,甲方如數退還乙方合同擔保本金不付息,繼續承包,仍以本合同為準。乙方交車時,甲方有權檢查,發現損壞的配件、車身、電瓶、燈光等,乙方要負責更換、修理。更換所有配 件必須是正規產品,租車前方已查車輛沒有問題。

五、月租金肆仟肆佰元,每月3日內交清,乙方 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拖欠,燃油補助全部歸甲方,甲方只承擔公司每月的費用和每年正常的保險費,其它費用由乙方 全部負責,人為造成車輛損壞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六、如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車輛停駛,乙方仍應按合同按期交承包費給甲方(集體停車經甲方同意出外),如遇交通事故較大,給甲方車輛造成較大後果的乙方應補給甲方一定損失。

七、非法經營過失。因違章造成有關部門處罰由乙方自行承擔,如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通知交警部門和甲方,甲方告知公

八、乙方自行負責承包期間的車輛保管、維修、等級評 定:二級維護、保養責任,在承包期間,並嚴格按甲方與出 租車公司簽訂的安全責任書執行,否則乙方負責。發生各種 原因導致車輛毀損滅失,被盜被竊,火災、爆炸、停駛、破 碎等風險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由此導致更換車輛的,由乙方 以甲方名義購新車,並報公司同意批准,辦理相應的營運手 續,繼續承包經營。購臵車輛及辦理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更新車輛所有權歸甲方。

九、乙方對甲方車輛相關手續證件應妥善保管,因保管 不善造成毀損滅失,補辦證件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注:移交證件:車輛行駛證、保險卡、納税證、營運證、營運車輛維護卡,甲方車輛鑰匙一把。

十、為維護甲方車輛經營權,承包合同期間,乙方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者,均屬嚴重違約行為,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和車輛證件,終止合同,甲方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押金不予退還。

1、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將車輛變價抵押、轉賣、轉包他人。

2、乙方不按時繳納甲方承包費,拖欠時間達十天者。

3、拒不執行安全管理規定.違法經營。此車只允許本人開,不能有它人開者。

4、不愛惜車輛,營運出現事故。路況不好的路造成車 輛損壞者。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程序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對以上各條雙方都認可,並承擔法律責任,雙方簽字和手印生效,合同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9

甲方: 電話: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省、市有關出租汽車管理政策和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關於車輛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甲方擁有車牌號 甲方具有出租車輛的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營運車輛的完全所有權。

第二條:承包人資質要求,具有出租汽車客運資格,符合出租汽車經營所需的相關資格和證照,身份證、户口薄、房產證,品德良好,無不良嗜好。

第三條:合同期限和工作時間

本承包營運合同期限暫定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承包費及支付方式和保證金使用

1、承包期內,每月承包費標準為 元,月頭付款方

2、為保證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保證本合同的如期履行和甲方車輛財產不受損害,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保證金。①甲方有權扣乙方保證金在承包期限內是否有違章罰款,保留100天后一次性無息返還給乙方。②乙方未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應在30日內將乙方,如果違反則用於抵扣違約金等費用。③若存在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結,該保證金暫不返還。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擁有該出租汽車的經營權、車輛所有權、車輛更新權、管理權和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如因特殊情況(如轉讓車輛、更新等可變因素),應提前 天內與乙方取得聯繫或者書面通知。

3、甲方享有政府對該車的所有福利、補貼、包括油補。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從事出租汽車營運,並享有合法的收益權。乙方承包甲方車輛從事出租汽車營運活動,應安全行駛、文明服務,每月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2、根據承包車輛營運需要,乙方可自選定駕駛員,所聘駕駛員應符合出租汽車客運資格條件。

3、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行業管理規定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做到按時交費、車容車貌整潔、證照齊全、標識清晰、服務規範、設備完好、行車安全。

4、發生交通事故後,及時報警,向保險公司報案並通知甲方,積極做好車輛的出險、索賠及善後處理事宜,並承擔全部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5、車輛在營運中因違章、違規所受處罰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承包期間,承包車輛所發生的一切維修和保養、檢測等所有車輛產生的費用(如保險、發動機大修、年審、計價器年審、公司費用、鋼瓶年審等)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

7、營運時應隨車攜帶所有營運證件和必備的營運票據,確保營運標貼完整、清晰。證件、票據、標貼遺失後及時申請補辦,費用自理,否則後果自負。營運票據被盜或提供他人使用,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8、乙方因交通事故給他人帶來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

9、乙方或駕駛員在營運中,因疾病、酒醉、分娩、自殘、毆打、自殺、交通事故傷害、刑事案件等行為造成的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0、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承包費。

11、合同到期後,乙方歸還的車輛應保證設備齊全,設施完整,否則,將扣除保證金用於維修設備和設施。

第七條:合同解除

(一)、承包期內,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行業管理規定,出現重大服務質量事件,嚴重影響甲方聲譽的。

2、因違法犯罪被拘留、判刑或強制戒毒以及其他違法違紀行為不能從事承包營運。

3、因乙方原因致使駕駛證、客運資格證失效。

4、不按時交付承包金,累計事件超過 天,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保證金。

5、因乙方其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前款約定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合同終止

(一)、本承包經營合同期屆滿,本合同終止。

(二)、承包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提前終止。

1、乙方因傷病經二級以上醫院診斷,並經司法鑑定機構鑑定,無法繼續從事營運的;

2、因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因法律法規和政府規定不能繼續履行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收回承包車輛及相關營運證件,與乙方結清違約金、租金等各項費用後,免息退還乙方承包服務質量保證金。乙方如未結清租金等各項費用,不支付違約金及補償費,甲方有權以乙方服務質量保證金衝抵,衝抵不足部分,甲方有權追繳。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對合同書的全部條款及其含義都已準確理解,自願簽訂並願意按照約定條款履行合同並簽字蓋章。

(二)全車證件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10

甲方(發包方):姓名: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 號出租汽車車主。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

乙方(承包方):姓名: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攀枝花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之規定,結合出租汽車公司經營管理實際,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出租汽車駕駛經營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自己出資購買掛靠於 出租公司 車一輛,號牌: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顏色 包括車的設備(頂燈、計價器GDPS、LED等)承包給乙方駕駛經營。

第二條:因甲方有事不能從事出租駕駛,由乙方承租,承租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別註明:如果政府有燃油補貼歸: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約定的承包費。白班元,夜班元

2、甲方擁有承包出租車的所有權,有權督促乙方守法、守約經營。

3、甲方向乙方收取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元(大寫:元整)人民幣(不計息)。

4、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駕駛出租車的相關證件是否齊全有效,有權督促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必須按主管部門和甲方要求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政府文件和出租汽車公司的管理制度。

(二)義務

1、及時為乙方提供交通事故理賠所需的行駛證、道路運輸證、二級保養卡、相關證件和税費繳仡憑證、保險卡。該保險以甲方在出租汽車公司辦理的有效、規範的機動車輛保險單(含交強險、車身險、第三者險、不計免賠)的正本為準。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乙方自主合法經營、自負盈虧、除繳納承包費外、盈利部分為乙方的承包利潤。

2、合同簽字生效接車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證件。

(二)義務

1、乙方在駕駛經營期間必須隨身攜帶從事本市出租車駕駛的有效證件。

2、向甲方繳納本合同約定的承包費,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如果未按時繳納承包費超過五天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從乙方繳納的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中加二倍扣除相應承包費,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3、乙方應當隨時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剎車油等,保證車輛正常運行。

4、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缺油、水、電、剎車油等引起的交通事故和車輛非正常磨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政府有關文件規定,必須嚴格遵守道路運輸操作規程和出租汽車駕駛員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經營,優質服務,不得違章作業。

6、乙方必須每月參加出租汽車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次以上,每缺席全年超過次以上不參加安全學習的,公司不予協助辦理服務證和資格證年審,乙方應配合接受出租汽車公司管理人員的相關檢查。

7、乙方應當愛護車輛,隨時保持車況良好,車容車貌美觀,做到儀表端莊、服裝整潔、講究衞生、文明禮貌、熱情周到、優質服務;每天更換座套,車內衞生乾淨,整潔無異味;隨時清洗頂燈及後尾箱衞生;發現車輛有問題,應及時修理,嚴禁病車上路營運。

8、乙方應隨車攜帶並保管各種證件、憑證,如因證件遺失給車主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給自身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

9、乙方不得將承包車輛用於運載贓物、毒品、違禁物品以及進行流氓、色情、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否則造成經濟損失的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乙方應妥善保管承包車輛,如在承包期間車輛丟失,應當照價賠償。不得將承包車輛用於抵押、變賣或用於償還債務,否則應向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11、乙方拾到乘客遺失物、現金等,必須立即交出租汽車公司或者退還給失主,發揚拾金不昧和見義勇為精神。如違反交通管理規定和行業服務規範而受到服務質量投訴、造成車輛停、處罰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停運期間的承包費照常繳納。乙方因交通違法或經營違法行為給公司服務質量信譽考核造成惡劣影響的,公司有權對駕駛給予相應 的經濟處罰,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參加有關出租汽車的非法聚會、鬧事、上訪、罷運。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如果給甲方造成所屬出租汽車公司和他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3、乙方不得轉包或者聘臨時駕駛員,也不能將車交與他人駕駛。如因臨時有事不能出車應提前找好有齊全證照、符合公司規定的、並經公司同意批准的駕駛員駕駛,否則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負責。

14、如乙方將車輛交與他人營運、駕駛、學車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不予退還承包風險金,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

15、乙方在承租經營期間必須在攀枝花內營運,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16、乙方必須遵守服務質量承諾,攀枝花出租汽車的特種經營規定及攀枝花市運管條例。

第五條:甲乙雙方均為合同平等主體,雙方為平等主體的承包關係,乙方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約定其它事項:

1、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損毀、丟失等事故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指保險公司不予賠付或者不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經濟損失時),甲方有權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不足彌補損失部分,由乙方補足。

2、合同履行期滿後,乙方無前項約定事故發生,全額退還乙方所交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如果發生前項約定事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如除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用於彌補甲方損失後的剩餘部分退還乙方。

3、合同期滿,乙方交回車輛時,隨車工具,LED計價器、IC卡、該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駕駛員服務證,經甲方檢查驗收合格後,如有未處理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服務糾紛、拖欠費用、車輛損壞、證件不齊等問題,餘款退還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與補充協議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八條:合同解除

1、特殊説明,該出租車如果發生轉讓(即買賣),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不負違約金。

2、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中途不得反悔。否則違約方賠償對方五千元整。在乙方承租期間內,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收回車輛自己經營。如果國家對出租車政策性調整,雙方再協商。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法

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平等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的丙方(見證方)為承包車輛所屬的出租汽車公司,見證方只在本合同中起見證作用,不是合同的當事人,不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見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見證方一份。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的有效身份證複印件兩份,彩色照片 張為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本車甲方全租給乙方經營,乙方在承租經營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只協助處理,不負連帶責任。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肇事報保險三次以上,次年正常保險增加部分由駕駛員承擔。

甲方(簽字蓋印) 乙方(簽字蓋印)

丙方(蓋章)

經辦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1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企業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上繳利潤定額包乾,超額全留。

二、承包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共___年。

三、上交利潤定額

1.乙方在____年內,上交利潤總額為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2.超出定額部分的利潤,全部留給乙方。

3.乙方應根據留利數額,建立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項基金的比例為:_____

四、經濟技術指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術改造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前債權債務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貸款歸還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期間,甲方有權根據法律和合同的規定監督檢查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

有權_____________________;有權________________

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規定之外隨意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並有義務(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承包期間,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企業經營者____為乙方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下列事項,有依法自主決定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對企業經營者的獎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有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時起生效。合同正本_________,副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或個人簽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企業經營者(簽章):

代理人(簽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説明〕承包方即乙方如是個人時,應在合同最後署個人姓名並蓋章,企業經營者簽章)一欄不必填寫。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為了發揮出租車的最佳效益,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增強駕駛員責任感,保障車主利益,增加駕駛員收入,更好地服務市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湖北省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

第一條 甲方將享有經營收益權的出租車,車號為的夜班,承包給乙方從事夜間經營活動,承包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為期個月。

第二條 乙方須向甲方繳納人民幣元,作為安全服務質量保證金,此金在合同期內不計利息。乙方須每天向甲方繳納夜班承包費元整。因修車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營運的,承包費協商解決。

第三條 合同期內,乙方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地駕駛車輛,確保乘客及他人安全,合同之日起,此前的所有相關費用及違章由甲方負責處理,此後在乙方營運期間一切違章及其他事故由乙方承擔,另外若乙方此後發生事故,因事故賠償和事故處理支出的實際費用,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由乙方承擔。保費的上浮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乙方無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轉讓此車或者期間將車給他

第五條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實行監督。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車輛合法有效的證件。

3、因甲方的交通事故造成車輛停運的,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營運的,甲方付乙方每班元工資。

4、乙方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有權要求到該車的4S店進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損壞件的更換以原車是什麼樣質量的配件為準。

5、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行業管理規定及甲方公司管理規定的;

(2)發生重大服務質量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

(3)造成交通事故3次以上(含3次),負主要或主要以上責任的;

(4)未經甲方允許,將車交於他人駕駛的;

(5)被有關部門吊銷《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的;

(6)其它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合同規定的。

第六條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在合同期內,乙方守法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有權要求甲方依照合同提供的相應的服務。

2、按時足額繳納每天承包費。

3、每天清潔車輛,保證車輛內外整潔、衞生。

4、乙方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停運的,除承擔當班的元承包費外,還應承擔停運損失費用,每天按元計算。

5、承擔夜班期間的燃油費、洗車費、燈泡損壞及補輪胎、交通違章費用。

6、積極參加甲方公司舉辦的各項文明創建活動。

第七條解除合同處理

1、合同到期前3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申請是否續租,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解除合同後,甲方在查清乙方的交通事故、交通違章處理完畢後,及時足額退還乙方的安全服務質量保證金。

3、若甲方車輛轉讓,或公司政策原因,此合同自動終止。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若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擅自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必須支付違約金元。

第九條 特別約定

1、燃油料價格的上下浮動與承包費用沒有關係。

2、燃油補貼與乙方沒有任何關係。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名蓋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13

發包方:___________ (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乙方)

為更好,更有效地盤活我村___________市場地資產、充份調動人員的積極性,提升市場的經濟效益,根據___________市場的實際情況,依據《合同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市場概況

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市場位於東莞市清溪鎮上元村,佔地面積約5000平方米,市場各項設施及建築狀況以乙方20xx 年 月 日所看到的現狀為準。

二、承包期限

甲方將___________市場整體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期限為20xx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及交租時間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人民幣元(大寫。承包費用採取按月繳交的方式,乙方需於每月 日前繳清當月租金。

四、合同保證金的交納

乙方需於簽訂合同之日內交納人民幣______元(大寫元正)合同保證金。合同到期後,若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甲方將該筆保證金無息退回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應辦理好 市場交接手續。對於該市場內原有的承租户,乙方將市場檔口對外出租時,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六、自交接之日起,市場由乙方經營管理,由此產生的各種風險及費用(如市場管理人員工資、税收、管理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乙方認為需要對該市場進行改造的,應先徵得甲方同意,並向甲方提交有關改造方案。乙方改造市場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自市場改造之日起4個月內,甲方免於收取乙方承包費。

八、築設施的賠償歸甲方所有,乙方出資建造的設施賠償則歸乙方所有。合同期滿之日起, 市場所有建築及設施(含乙方出資建造的各類建築及設施)歸甲方所有。

九、甲方權力、義務

1、甲方及有關部門有權按照相關管理規定,統一對市場進行考核,乙方須予以積極配合;

2、在日常管理中,甲方有權派出工作人員對市場進行巡查,並提出整改意見,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積極落實整改措施。

十、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市場用於經營,保證市場有序運營。

2、乙方應積極配合村委會及相關部門的管理,並負責出資購置市場消防安全等各類用品。

3、乙方自行承擔市場各類設施維修、維護的費用,並承擔市場正常運行的各項經費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市場轉包他人,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沒收乙方已繳交的合同押金。

十一、違約責任

乙方應按時繳清租金,若遲延交租的,每延期一天,應向甲方繳交人民幣 元(大寫 )滯納金;若乙方延遲支付租金30天以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沒收乙方已繳交的合同押金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1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達成承包經營果場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地址:甲方同意將位於高州市荷壙鎮的木坑果場[詳見合同書(93)高證內字第26017號、第873號]發包給乙方生產經營,投影勾圖總面積684畝(其中甲方在原 分場留有約 畝自行經營管理, 畝發包)。

二、承包項目:①龍眼樹 棵、荔枝樹 棵,均達20xx年以上樹齡;②房屋、水池、水管、通訊、供電、抽水設備等(除場部新裝修東頭房屋、小廚房、 分場工人宿舍、場部豬欄等除外,詳見清單)。

三、承包時間:從20xx年2月 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四、承包果場租金及支付方式:實行先交租金後經營的原則,每棵樹每年租金為3元,20xx年開始每棵樹每年租金為3.40元,五年共 拾 萬 千 佰 拾 元(¥ 元)。支付方式為:20xx年2月20日前支付 元,20xx年5月份支付 元,20xx年12月 1

五、本合同一式十四份,甲方十二份,乙方兩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15

甲方(發包方):

聯繫人:

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

甲乙雙方就乙方承包甲方店鋪事宜,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店鋪信息

1.店鋪地址:

包括範圍:

下列場所設施不在承包範圍之內:

(上述在承包經營範圍內的店鋪及其設施,以下統稱“店鋪”)

2.除非另有説明,該店鋪(包括店內設施)歸甲方所有。

二、承包期限

1.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承包期限到期前,雙方可協商續簽合同事宜。

三、承包費用

1.承包費用:乙方應向甲方繳納的承包費用見下表:

項目標準備註

固定費用 元/每月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費用。

提成費用銷售金額的 %1.按月結算。

2.每月 日前核算支付上月費用。

其它費用

説明:

(1)銷售金額定義:店鋪的全部消費金額,不包括非經營性收益。

(2)甲方有權隨時檢查賬目等情況;如發現乙方有弄虛作假情形,每出現一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並按實際賬目支付費用。

2.保證金:

(1)保證金標準:人民幣(大寫) 元整(¥ )。

(2)支付時間:本合同簽訂後 三 個工作日內支付。

(3)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 五 個工作日內,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保證金支付方承擔的費用、款項、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保證金不計利息。

四、移交與歸還

1.移交安排

(1)承包期限開始前,甲方應將店鋪移交給乙方。

(2)甲方需將下列物品與店鋪一併移交:

編號名稱/規格品牌數量價值備註

(3)甲方逾期移交店鋪的,乙方有權相應延後承包期限;逾期超過15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2.歸還安排

(1)承包到期、提前解除或終止之後的五日內,乙方應將店鋪及甲方原移交物品歸還給甲方。

(2)乙方逾期移交的,每逾期一天,除應按原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承包費用之外,還應按每天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未按約定移交導致甲方無法正常使用、處置店鋪的,視為乙方未移交。

3.移交及歸還店鋪及物品時,雙方應簽署交接文件。

五、承包期間專項事務安排

1.成本、費用承擔

項目承擔者説明

店鋪租金甲方

物業費用甲方

暖氣(供暖)甲方

水電燃氣乙方乙方自行繳納相關費用。

人工成本乙方承擔者應負責向員工足額發放工資(含加班費),承擔法律規定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費用成本。

店鋪修繕乙方店內裝修、設備的維修維護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原材料乙方

税費乙方乙方應承擔並自行繳納承包經營期間店鋪的全部税費。

其它經營成本乙方

承包費用乙方

説明:

(1)除非特別説明,上述費用均指店鋪承包經營期間的費用。

(2)本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但實際由甲方支出或負擔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或從。

2.勞動關係安排

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甲方與乙方及乙方僱員不構成勞動關係,乙方自行向店鋪僱員支付工資,自行承擔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方面義務與風險。如因乙方及乙方僱員要求或政府機關要求等原因,導致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僱員承擔工資、社保公積金等勞動法方面的義務的,甲方均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並有權從應向乙方支付的款項(如有)中抵扣。

(2)甲方與乙方及乙方僱員不構成勞動關係,乙方如有需要,可申請通過甲方為乙方及乙方僱員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這種情況下,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全部費用(包括個人部分與單位部分)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均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並有權從應向乙方支付的款項(如有)中抵扣。

(3)甲方與乙方同時構成勞動關係,乙方的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事宜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其它文件為準。

3.證照

甲方將下列證照於店鋪移交時一併交由乙方使用:

4.税務、財務安排

5.債權債務安排

(1)店鋪移交之前,與店鋪相關的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

(2)店鋪移交之後歸還甲方之前,除本協議明確規定的以外,店鋪經營相關的債權債務和責任,由乙方負責。如導致甲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以甲方或店鋪名義對外借貸或簽署任何法律文件,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六、雙方其它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在不影響正常經營的情況下,隨時對店鋪與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查賬等。

(2)如有影響店鋪/甲方聲譽、違反本合同約定等事宜,有權要求乙方改正。

2.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店鋪的經營管理,除本協議約定的以外,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管理。

(2)乙方自行負責聘用並管理員工。

(3)保證公司賬目清楚、財務資料完整。

(4)保證服務質量。

(5)未經甲方同意,不準將店鋪出租、出售、轉讓、轉包、與第三方合作經營等。

(6)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按本協議約定承擔費用,並向甲方支付承包費用之後,剩餘利潤歸乙方所有。

七、違約責任

1.一方未能履行付款義務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 0.5 %向收款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立即付款。

2.店鋪經營範圍中,下列原因之一,導致甲方向任何第三方、員工、客户、消費者、供應商等承擔賠償、補償、報酬等責任的,乙方應立即向甲方進行全額賠償:

(1)根據雙方約定,屬於乙方應當承擔的費用範圍之內的;

(2)乙方承包期間,店鋪的生產、經營、消費導致的款項或責任的。如因甲方過錯造成的除外。

3.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出現食物中毒事件或其它涉及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事件,導致出現顧客重傷/重病/住院或財產損失上萬以上的情形的;

(2)乙方被國家機關責令停業整頓的;

(3)乙方的生產經營被新聞媒體點名批評報道等情形,導致店鋪聲譽嚴重受損的。

(4)甲方對乙方的違約行為要求改正,但乙方仍不改正或再犯的;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無法正常經營時間超過30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5.甲方單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6.如國家機關認定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模式違法,則雙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除按本合同約定結算解除之日前的費用以外,互不承包其它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及其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附則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16

合同編號: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發包方法定代表(負責)人: 簽約人:

發包方承辦單位:負責人:  聯繫電話:

發包方地址: 傳真電話: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承包方負責人身份證號: 簽約人:

承包方風險抵押金:聯繫電話:

承包方地址:擔保人:   傳真電話:

為了加強本企業部門的經營管理,提高企業效益,郵政局在保證國有資產不流失的前提下,為調動承包經營者的積極性,雙方本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基本原則,經協商,簽定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對國有資產的認定

以上資產均屬於國有資產,只限於乙方經營使用,乙方無權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作為貸款及借款等抵押、質押。

第二條 甲乙雙方發包與承包形式、年限

甲方將共 萬元的國有資產交給乙方全權承包經營,承包期限暫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第三條 承包標的額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向甲方上繳税後利潤萬元(大寫:)。

第四條 承包風險金

按協商條件,乙方自簽訂合同之日起,需向甲方交納現金萬元整,作為風險抵押金。

第五條 承包合同的自動終止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按協商條件乙方向甲方提出上繳税後利潤計劃表,於每月日前將%的上繳計劃款額上劃帳户。合同自動終止條件:

①、乙方每季完不成上繳税後利潤計劃的%;

②、乙方半年完不成上繳税後利潤萬元;

③、乙方全年完不成上繳税後利潤的%;

出現以上三種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自動終止合同,並從終止合同之日起,將應上繳税後利潤的差額部分從乙方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其責任屬乙方違約。

第六條 承包經營中的獎罰條件

①、乙方在承包經營中,全年完成上繳税後利潤 萬元後,超額部分的全部税後利潤獎勵給乙方支配。

②、乙方在全年結算時,超過應上繳款的80%,但不滿100%時,乙方主動補齊 萬元的視為完成上繳任務,不獎不罰。

③、乙方在全年結算時,超過應上繳款的80%,但不滿100%時,乙方不主動補齊萬元時,由甲方從乙方的風險金中扣交,罰差額的1%並視為違約,下一年度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合同續簽。

第七條 承包經營中的財務管理

①、為保障國有資產不流失,規範乙方依法經營,由甲方按郵政局要求向乙方派會計一名,並由乙方聘任,受聘任的會計要嚴格執行《會計法》和有關財務規章制度,在經營方面向乙方負責,在管理和履行合同方面向甲方負責。

②、乙方在經營與財務管理上要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不允許設帳外帳和小金庫,經檢查發現有以上二種行為的,帳外帳和小金庫除沒收外,按乙方違約自動終止合同論處,損失由乙方負責。

③、甲方為鼓勵乙方承包經營,以現金方式注入萬元流動資金,專門用於資金週轉;受聘會計應監督流動資金的使用情況,乙方應保證不出現違法、違規等行為。

④、乙方承包經營期滿,如不再續包或因違約等原因被終止承包經營時,乙方在返還甲方萬元流動資金時,剩餘物品按進價抵頂現金不得超過10%。

⑤、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只能在相關銀行開立一個資金帳户,並接受甲方的監督,除此之外不得開設其他帳户。

第八條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①、乙方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定代表人。

②、乙方有經營自主權,甲方對其經營不進行干涉。

③、乙方有權選擇用工形式,在不違犯《勞動法》的前提下,有權自主招聘臨時工(但必須報甲方備案),有權決定臨時工的工資待遇及分配形式。為了解決郵政局職工的待業和下崗子女,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先招聘本局下崗職工和待業子女。

④、乙方根據工作需要和用工條件負責安置名本局在職職工(含乙方在內),在其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盡職盡責、圓滿完成分配任務的前提下,乙方應參照市局工資標準和其它福利待遇進行發放。隨着市局經營體制和用工體制的改革,以後的工資等標準作相應的調整。

⑤、乙方承包經營中一切設備及物品的使用是無償的,有義務對其使用、保管、保養以及維護管理負責,對損耗、毀壞物品的重購應由乙方負責。

⑥、乙方在承包經營中所需新增購置物品由乙方出資,承包期滿所購物品歸乙方所有。

⑦、乙方必須守法經營,嚴格執行工商、税務、公安特業、衞生防疫、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規。負責交納除房租以外的其它相關税費,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處罰、停業等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⑧、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行政管理,參加市局佈置的統一活動,遵守甲方的監督檢查。甲方的監督檢查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九條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①、承包期間甲方有義務全力支持乙方工作,本局相關活動應安排乙方收益,甲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要求乙方妥善安排相關事宜。市局有所安排時應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準備。

②、甲方對乙方有管理、監督、檢查的權力和職責,有權制止乙方違犯勞動法,違犯相關規章制度和合同的行為,對情節嚴重或拒不糾正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的執行,並對乙方進行1%-5%的經濟處罰。

③、合同到期後,乙方不能將萬元流動資金交回時,甲方有權凍結乙方帳户、進行行政處罰或向法院起訴。

④、甲方有義務保護承包給乙方的國有資產不受侵害,並保證乙方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將國有資產作貸款及借款等抵押、質押。

第十條 承包期滿後的結算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滿後,按合同規定如數上繳了税後利潤,並經審計部門對全部資產審核無誤後,甲方應返還乙方風險抵押金。乙方不能履行上繳税後利潤時,按合同的第六條執行。

第十一條 承包經營合同的續簽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滿後,按合同規定如數上繳了税後利潤,在承包標的額同等條件下,承包人優先進行新的一輪承包經營簽約。如不願續包,視為自動放棄。

第十二條 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出現矛盾和糾紛時,本着雙方協商解決的原則,能協商解決的協商解決。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對出現的新問題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由局多種經營管理委員會調解解決,相關部門解決不了時,也可經法院判決。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有效期一年,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相關資料詳見附件)

附件:

甲方(章):乙方(章):

簽約人: 簽約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月 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甲方現有__洗煤項目待調試生產,乙方具有完善的重介選煤生產管理技術團隊,願意承包該項目,經雙方磋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總則:

一、 江防提供原煤,及完善的選煤系統設備,乙方負責生產,經營管理機設備維護、保養使用。(如因設備質量問題影響正常生產由甲方負責更換維修。)

二、 乙方扶着招收,管理洗煤所需生產工人,甲方提供上料剷車3台,以及供工人吃放,住宿的場所,冬季供暖。

三、甲方必須確保乙方正常生產所需的電力及水源供應,如因原料、電力,水源供應不足造成乙方無法按__噸/月正常生產,甲方需支付乙方工人工資__萬元/月,不餓能夠達到上述產量造成的變壓器無功損耗滯納金罰款由甲方全額支付。

四、承包形式為大包乾,噸原煤生產費用為二十元六角__,包括(人工工資,生產電費,藥劑費用,介質粉,潤滑油脂及柴油,易損材料費,設備維修費,人身事故費、系統維護費、勞保用品。其中:介質粉、電費、油品、材料帶增值税票;人工工資不帶税票,每月向甲方報工資表,超出3500__(月·人)的上個人所得税)

五、 乙方應對洗煤工人,上保險。

六、 如遇特大的,因不可抗力(地震、山洪、雷電等自然災害)發

生的人身傷亡事故,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分則:

一、 費用支付方式:

1. 調試費用:調試工人到廠,甲方支付乙方五萬__元調試費用。確保調試正常進行。

2.調試期限:暫定10日。3月1日進廠。甲方提供200噸磁鐵粉,適量潤滑油和浮選藥劑,試驗期內甲方付費,試驗完成後核定剩餘量,餘量由乙方付費。

3. 調試完成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40萬元生產所需費用,以確保正常生產,

二十日內完成原煤入洗五萬噸,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清本月生產費

4. 生產費用結算:每月五號結清上月費用。

5. 按每月產量計算生產所需的材料費,正常電費,甲方需全額月初支付乙方。

二、 產品質量要求:

1. 為確保精煤粉9.5%—10%,甲方提供的原煤內灰不得大於7.5%;

2. 矸石帶中煤不大於3%;

3. 中煤含精煤小於8%(所含精煤灰分大於13%),含矸小於5%;

4. 浮精灰分10%—12%,尾礦灰分大於50%;

三、 產品質量超標處罰(待調試完畢後擬定)。

四、 承包期限為三年:

即本合同以20__年2月25日簽訂生效,至20__年2月25日結束。

五、 若甲乙雙方對本合同中所定條款有異議,可經雙方協商後再訂立補充條款。

六、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