磚廠承包經營合同(精選5篇)

磚廠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磚廠承包經營合同(精選5篇)

為了提高環保磚廠的效益,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承包項目及範圍

1、甲方同意將儒溪棋杆環保磚廠的全部機械和財產全部承包給乙方使用。

2、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生產經營。

二、承包期限

1、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為十年六個月。

2、本合同的承包期限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元月29日止。

三、承包款及支付:本合同的承包款分二段計付。

1、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2月9日止的承包款為51萬元人民幣。其中磚廠合夥人為三人,即魏黎明、李雄和李豔,按每人17萬元分配。由乙方留下自己分得17萬元後,在20xx年

2月前,向甲方支付另二位合夥人的承包款共計34萬,現由甲方向魏黎明和李豔按份分配。上述乙方應向甲方交納月息2分計息,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2、第二階段自20xx年2月10日起至20xx年元月29日止的承包款為45萬元,除乙方留足自己應得的15萬元合夥分紅外,乙方還須向甲方繳納承包款30萬元,該款在20xx年2月底前付50%,20xx年5月初五日前付清剩餘的全部承包款。此後按每年20萬支付到20xx年元月29日止。

四、磚廠財產的交接

1、由甲乙雙方對現有機械設備和固定資產進行清點造冊,登記簽字交接,並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期滿時,由甲乙雙方對財產進行驗收和接收,由雙方簽字認可。

3、乙方在合同期滿時,必須保證機械設備的完好,能夠正常運轉和使用,如有損壞和遺失,照價賠償。

4、乙方在合同期內添置的易耗品,按照“來添去丟”的原則,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予接收。

五、有關約定

1、乙方在合同期間,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合同期內的所有生產經營性開支和税費由乙方負責。

3、合同期內,乙方必須注意安全生產,嚴守操作規程,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4、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借款和用甲方財產進行任何抵押。

5、合同期內,乙方自主聘請的工人,由乙方自主管理,支付報酬和待遇,所有人員與甲方無任何法律上的關係。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字,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單方違反,罰違約金 萬元。

七、本合同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磚廠承包經營合同 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搞好磚廠的生產、經營等工作,應乙方要求,經甲方慎重考慮,甲方將磚廠的生產、經營等的承包權承包給乙方生產、經營,雙方就相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承包期限:

從_____年_____月至____年____月

二、甲方權義:

1、乙方一經簽訂本合同,甲方就認定乙方為磚廠的法定負責人,承包採用大包乾的承包方式,獨立核算,乙方經營期間的所有債權、債務由乙方自主負責,一律與甲方無關

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若由乙方在施工時引起的安全事故等則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3、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的税務法上交各種税收和各種費用(在承包期限內所有的各種費用由乙自己負責)。

4、若乙方對甲方的磚廠進行清理、改造、設備、設施更新一切費用與甲方無關,但在承包的期限滿後所有由乙方更新的設備、設施都歸甲方所有。

5、若乙方的承包的期限滿後必須將磚廠的所有權歸還與甲方,不有拖延時間若早造成各種損失由乙方完全負責。

二, 乙方的權義

1. 乙方必須健全廠的領導班子,健全生產、經營、財務管理、行政管理、工資、勞保、福利等制度,乙方應經常向甲方彙報生產、經營情況.

2. 乙方有責任對職工加強政治思想教育,促進精神文明建設,加強安全生產的教育和措施,防止和減少工傷事故.

3. 乙方應按時向國家納税.乙方對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負責.乙方應實行民主理財,財務帳目公開,按受職工與甲方的監督檢查.

4. 乙方有產、供、銷的自主經營權,有權自行招聘技術人員和職工,有權根據職工的生產技能、工作效率、身體條件、勞動態度、執行紀律好壞等情況,決定職工工資的多少,調整工作和辭退職工,有權自行決定車間、組幹部的任免

5、周邊的人情事故,維護生產的順利進行均由阿洛馬億處理各調整。阿洛馬億的工資和各種費用由乙方完全負責。

三、乙方上交甲方的承包金額及有關事項:

1、乙方每年向甲方上交承包金額為,人民幣(先付款後使用)。

2、乙方簽訂合同後須繳納一年的承包金,一年承包期滿後如續包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續簽承包協議。

3、甲方可隨着市場經濟的變動而提高承包費。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2>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不經甲方的同意不能私自轉讓和租給別人。

五、本合同條款除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沖突外,其內容不得變更,如單方違約,並賠償另一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以補充合同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磚廠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在平等互利的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坐落在簡陽市蘆葭鎮民豐村6組的南方頁巖機磚廠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自己擁有權屬的簡陽市南方頁巖機磚廠出租給乙方生產經營使用。

二、甲方出租的範圍(全部資產詳見附表)

1、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各種證照。

2、生產經營的全部廠房、設備一套及生產場地(不含待建空地)。

三、租賃時間:5年(即從20xx年8月19日起至20xx年8月18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辦法:

1、每年租金19.2萬元(先付款後經營)。

2、本合同簽定之日,交付10萬元租金(並交保證金5萬元不計息,合同期滿無不良現象,原款退回,供電後付清餘款9.2萬元)。

五、乙方在租期內,因生產經營所需更新或改造設備、設施,或新增設備、設施在租期滿後,可以撤走。如條件許可續租,乙方繼續享有使用權。

六、在經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乙

七、企業原有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乙方承租後,因生產經營及其它原因產生的各種經濟糾紛、社會矛盾,昊素芬家人干擾,和各種税費均由乙方負責承擔(如因各種證照不齊,導致有關部門罰款由甲方負責)。

八、乙方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保證安全生產,維修好各種生產設備,遵守各種安全條例,如在廠區內,和生產經營中,出生任何不安全事故及工人傷殘死亡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全部經濟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九、就甲、乙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一)甲方:

1、合同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磚廠的全部廠房、資產、設備、設施及各種證照(生產設備按接廠時清單交回),並保持原廠設備、設施完好、正常運行。

2、甲方出售、轉讓、合資等導致發包的主體變化時,不影響甲、乙雙方的承包合同關係。

3、在經營期間,甲方需轉讓、出售、合資必須一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後,做好一切準備,待辦移交。

(二)乙方:

1、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承擔上交國家税金、土地使用費、環

2、乙方享有獨立管理和經營磚廠的權力。

3、乙方應當按時足額交納承包金(提前一月交次年的承包金)。

4、在承包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被、佔用被停辦,乙方應無條件的遵照執行,並終止合同(包括廠房、採土山場等)其補償的所得歸甲方所有(當年租金餘款由甲方退給乙方),乙方在經營中經甲方同意後的擴建,新增設備、設施期滿後,可以自行撤走,撤不走的歸甲方所有。

5、乙方必須依法經營,按期交納各種税費,違規違章經營導致有關部門處罰停產整頓,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以上事項甲、乙方遵照執行,不得違約,如一方違約,除應當賠償損失外,並交違約金5萬元。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訴訟簡陽人民法院。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磚廠承包經營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願將昌黃磚廠生水坯的生產任務承包給乙方,具體事項如下:

一、承包價格每塊水坯價格為0.047元,坯的損失為,護架的材料由甲方提供,護架的工資由乙方支出。 二、1、數量:乙方每月必須完成 萬塊。

2、質量:乙方必須完好率,乙方必須按質按量按時完成甲方的生產任務,不怠、不罷工,如果發現一次罰款伍仟元,再不聽從指揮扣除全部工資,後果一切由乙方承擔。

三、付款方式:甲方先押乙方 個月的生產工資,以後按次序按月按時發放工資,生產任務完成後,甲方一次性全部付完乙方的工資。

四、坯的損失:因乙方人為造成的損失,乙方要按坯的價格如數賠付給甲方。因天氣、風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責任,甲方只付給乙方坯的價格。

五、安全:因乙方是重工承包,在乙方承包生產經營期間,出現任何人身安全生產事故(包括喝酒、打架、生活等意外事故)的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六、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因甲方造成停電、停水、停機三天以上,不能正常生產,甲方應承擔乙方的工人工資每天乙方每人每天工資成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七、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具有法律效益。

九、本合同起時日於 年 月 日起,至 年 日止。

甲 方:

乙 方:

公證人:

年 月 日

磚廠承包經營合同 篇5

發包人:

住所地:

聯繫電話:

承包人:

住所地: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經友好協商,就有關租賃事宜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租賃標的物介紹

租賃物位於烏魯木齊市 路 號 怡和山莊 小區 幢 號房屋。房屋層高為 / 米,建築主體結構為 框架 ,建築面積 / 平方米(以出租人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為準)。

第二條: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為 2 年(即從 年 3 月 1日起至 3 月 1 日止)。

第三條:承包價格約定

固定租金: 前三個月每月承包價格為400元;以後的租金視經營情況做適當調整,調整幅度不超過15% ;

第四條: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在每個租賃年度承包人按照季度支付,承租人應提前一個月支付下季度租金;首次租金應在合同簽訂之日時繳納。

第五條:承租人承擔租賃物的物業管理費、衞生費、水費、電費、暖氣費等並由此產生的其它全部相關費用。

第六條:承包物使用用途約定

承包人對租賃物僅做 經營之用(經營項目必須明確、具體),經營過程中應遵守環保部門的規範要求,不得影響其他業主的經營項目;

承租人在租賃期內變更本條第一款約定的經營項目的,必須向出租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出租人書面批准後方可變更。

第七條:承租人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物主體結構。如需裝修改進和增設他物,必須經出租人書面批准,其裝修費用由承租人自理。

出租人允許承租人對租賃物進行裝修和增設他物的範圍: 。

租賃合同期滿後,附着在租賃物上的設備承租人不得拆除,其產權歸出租人所有。

第八條:承租人在租賃期內未經出租人書面批准,不得將租賃物轉租他人。

第九條:保證條款

承租人在取得租賃物前,應向出租人交納合同履約保證金(大寫金額): 仟元,在租賃期滿後退還承租人。但承租人在租賃期內造成租賃物設備設施損壞的,出租人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如果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單方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出租人有權不予退還。

第十條:租賃物交付期限

出租人應於 年 月 日前將符合約定的租賃物交付承租人。

第十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1、出租人有權按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並且有權收取或委託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向承租人收取水、電、暖氣等費用及因租賃物而產生的全部物業管理費用;

2、出租人有權批准承租人關於經營項目變更申請,並就承租人對租賃物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3、在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九條第二款約定交納完租金和履約保證金後,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

4、出租人保證在承租人租賃期間水、電、暖的正常供應,但非出租人原因除外;

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人在本協議約定範圍內享有對租賃物的合理使用權;

2、在租賃期間,承租人必須按物價部門規定承擔水、電、暖氣等費用,並承擔因租賃物而產生的全部物業費用;

3、承租人經營場所必須符合消防、環保、規劃、市容衞生的管理要求;

4、承租人經營項目必須遵守合同第六條約定。在租賃期內應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出租人損失的,出租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

5、廣告牌、店面招牌應嚴格按照小區管理處統一要求製作、懸掛;

6、本合同履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租賃權。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未按約定交付租金達 15 日以上;

2、承租人拖欠水、電、暖氣費、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達 300 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擅自改變租賃物經營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合理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或設備嚴重受損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租賃物進行改造的;

6、承租人在租賃期內進行違法活動,受到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或者受到停業處分的;

7、 無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租賃物 15 日以上的;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租賃物的;

3、 無 。

三、合同變更或解除的其他情況:

1、遭遇不可抗力原因,經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經雙方友好協商並達成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3、遇有公共突發事件,雙方可依據公平原則協商變更或解除。

第十三條:租賃合同期滿後,承租人返還租賃物的時間約定: 。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如果在租賃期內,本合同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該向守約方支付租賃年度租金20%的違約金。

2、出租人未按時或按要求維修租賃物,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受到毀損的,負有賠償責任;

3、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不滿 日的,除應如數補交外,應按日向出租人支付遲延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計算依據為應付款按日千分之 叁 ),承租人逾期超過 15 日不支付租金等費用,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 無 。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叁份,出租人貳份,承租人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合同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無 。

出租人: 承租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