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酒副食超市合夥經營合同(精選3篇)

煙酒副食超市合夥經營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煙酒副食超市合夥經營合同(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夥從事“縣超市,”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雙方同意信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夥名稱:神木縣浩宇超市 經營地址:神木縣東興街南段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煙酒副食、日用百貨、預包裝食品零售。

第四條:合夥期限暫定五年,自本合夥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夥期限屆滿,經各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夥經營。提前終止合夥或者延長合夥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夥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 神木縣浩宇超市總投資萬元(¥元)。

2、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萬元¥年 月 日以前交齊。

3、 本合夥出資甲方佔投資總額的80%,乙方佔投資總額的年____ 月 ____日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 ____日

煙酒副食超市合夥經營合同 篇2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現就合夥經營經營煙酒批發零售商行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

一 、合夥宗旨:

為合法經營煙酒批發零售業務,逐步擴大經營,實現利潤,甲乙雙方共同按照本協議約定投資比例、風險比例和利潤分成比例合夥經營。

二 、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場所的地點:

合夥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地址: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號

三 、合作方式及條件: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各自出資5萬元作為前期經營資金,相關款項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7日內打入如下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為合作商行的負責人,具體負責日常經營管理,乙方享有知情權,但不得隨意干涉甲方獨立經營,甲方因經營需要的,乙方應配合甲方提供各項支持。

3.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絡及社會資源為基礎 , 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 , 逐步形成一個規範化的營銷網絡。

4.乙方亦應利用現有社會資源,積極協助開拓經營業務。

5.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比例共擔風險、共負盈虧。雙方應以誠信為本 , 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 以便互相促進 。

四 、利益分配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甲方享受65%利潤分成,乙方享有35%利潤分成;具體利潤分配於每季度結算一次,由甲方負責核算收入和支出,核定利潤,在預留利潤的20%作為經營儲備資金(扣滿10萬元後停止)後,由甲乙雙方按照65:35的比例分配。

五 、特別約定條款

1.凡涉及由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的項目、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户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2.在合夥項目終止之前,甲乙雙方均不得獨自經營與合夥經營業務相同或相類似的業務。

六、入夥與退夥:

(一)入 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 夥

合夥企業在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合夥人退夥的,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

合夥人退夥的,合夥財產少於合夥債務的,退夥人應按約定比例分擔虧損。

七、合夥的解散和清算:

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解散;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和公告債權人;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解散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註銷登記。

八、 違約責任: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

未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造成損失;

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九、 合夥人爭議的解決方式:

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夥商行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 , 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簽定時間 : 簽定時間 :

煙酒副食超市合夥經營合同 篇3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其有關規定,本着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全體合夥人簽訂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及其地點:

企業名稱:

經營場所及其地點:

經營期限: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三、合夥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合夥人名稱住 所身份證號碼

四、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單位:萬元

出資者名稱貨幣實物其它合計出資比例%繳付日期

五、税後利潤和虧損分擔方法

企業税後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 彌補虧損;

2、 提取公積金 10%;

3、 提取公益金 5%;

4、 支付股利。

利潤或虧損按出資比例分配

六、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對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通過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_____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

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 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2、 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 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 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5、 以合夥企業名義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6、 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 有關事務執行爭議的處理,對事務執行人委託的撤消、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夥人增加或減少出資;

8、 合夥企業歇業。

七、入夥、退夥

1、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

(2)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2、退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它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然退夥;

(1)合夥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合夥人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其它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定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項。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企業債務時,退夥人應按本協議第5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八、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發生下列情況,本企業解散;

1、 經營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 合夥人不具備法定人數;

4、 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 本協議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6、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原因。

企業解散後要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也可以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指定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結束後,負責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夥企業註銷手續,將營業執照交回登記機關。

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

1、 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 所欠税款;

3、 企業債務;

4、 返還合夥人出資;

5、 按約定比例進行分配。

九、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造成企業損失的,由違約人賠償,具體賠償數額由合夥人協商決定。

十、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簽訂的有效協議,為本協議的補充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夥人簽字:

簽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