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技術服務合同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消防技術服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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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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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乙方有權及相應資質提供消防技術服務,甲方需要消防技術服務支持;

現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消防技術服務事宜,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並簽訂本消防技術服務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 。

1.2、項目地址: 。

1.3、建築面積: 平方米。

1.4、承包方式:包設計、圖紙、材料設備供應、施工安裝、驗收合格、消防手續辦理。

第二條、技術服務內容

2.1、配合甲方對所承租區域進行前期接收,按照國家相關消防施工及驗收規範對

消防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確保物業提供的消防系統的完整性和使用性。

2.2、參與甲方所承租區域的前期設計工作,依據相關消防設計規範,確保甲方所承租區域得到最大限度合法、有效的使用,並編繪消防設計圖紙,並取得相關消防行政審批、建審手續。

2.3、乙方全權代表甲方按照設計圖紙及工程進度對消防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及進度進行監督,並結合消防施工及驗收規範進行消防設備設施竣工驗收。

2.4、配合甲方完成承租區域消防改造的物業驗收工作。

2.5、在甲方承租區域的消防行政審批及驗收工作中提供有效的技術服務。

2.6、甲方店鋪開業前,對甲方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確保甲方員工掌握基礎消防常識,在火災發生時具備初期火災撲救能力和應急疏散能力。

第三條、設計圖紙、包裝、運輸

3.1、設計圖紙

3.1.1、設計週期:甲、乙雙方確認測量數據完畢之日起 個工作日,乙方

完成設計後,甲方組織設計會審及交底。

3.1.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設計及製作施工圖和效果圖後提交甲方審核,甲方審核確認使用的,雙方在所有圖紙上加蓋印章進行確認,經甲方審核確認需要修改的,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修改至滿足甲方要求,如乙方拒絕或拖延修改或經修改三次仍然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的,則甲方有權尋找第三方進行設計,因此產生的相關設計費用及延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1.3、施工圖紙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施工圖紙作為本合同項下消防工程的施工依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

3.2、包裝

乙方應為消防施工材料提供適宜運輸的包裝方式,防潮、防濕、防震、耐粗暴搬運,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及採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破損,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3.3、運輸

乙方將消防施工材料運輸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承擔相應的運輸費用。

第四條、設備及材料供應

4.1、本合同項下工程所需要設備及材料經雙方協商同意,均由乙方負責供應。

4.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慣例、生產廠商、乙方自有、甲方要求的消防產品質量驗收標準(各標準之間存在差異的,以較高標準為準),並具有合格證書。因產品質量不符合驗收標準而發生的工程質量事故或造成返工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4.3、供應時間: 。

第五條、工期

5.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條、驗收

6.1、質量標準

6.1.1、乙方應提交本項目所進場消防材料、設備的出廠合格證書,試驗、化驗報告單,使用説明,檢測、檢驗報告和設備驗收標準。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門可以隨機抽檢原材料和設備,並有權對其進行化驗、檢測,不合格的材料、設備不允許進場使用和安裝。

6.1.2、一般標準:本項目工程質量應符合關於消防工程的國家、行業、慣例、廠家標準、乙方自有標準、甲方要求、設計要求、樣品標準,各標準之間存在衝突的,以較高標準為準。

6.1.3、具體標準:詳見附件《驗收標準》。

6.2、驗收

6.2.1、驗收時間:乙方交付材料設備/完成中期/隱蔽/尾期工程後提請甲方驗收,甲方於收到提請驗收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

6.2.2、驗收方式(甲方、乙方、物業方三方共同驗收):

、初驗:各所需材料、設備進場之日,乙方提請甲方接收並驗收,甲方收到乙方提請後根據雙方約定對材料、設備(包括但不限於數量、質量)進行交接與驗收,驗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出具書面《交接確認單》。

、中期驗收:工程過半且隱蔽工程完成之日,乙方提請甲方進行中期驗收,甲方收到乙方提請後根據雙方約定就過半工程及隱蔽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向乙方出具《中期驗收確認單》,乙方根據確認單進行下道施工工序;驗收不合格的向乙方提出異議,乙方根據甲方的異議立即進行整改直到符合驗收標準及甲方要求。

如乙方拒絕或拖延整改或經整改三次仍不能符合驗收標準的,甲方有權自行尋找第三方進行整改,因此導致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亦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未經甲方驗收擅自進行下道施工工序的,甲方有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工期延誤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竣工驗收:全部工程完畢之日,乙方向甲方、物業和/或消防行政機關提請竣工驗收,甲方收到乙方提請後根據雙方約定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的向乙方出具《竣工驗收確認單》,乙方同時向甲方出具《保修單》,驗收不合格的向乙方提出異議,乙方根據甲方的異議立即進行整改直到符合驗收標準、甲方(物業、消防行政機關)要求,如乙方拒絕或拖延整改或經整改三次仍不能符合驗收標準的,甲方有權自行尋找第三方進行整改,因此導致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亦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2.3、相關消防審批手續辦理完畢作為驗收合格的依據之一。

6.2.4、相關材料、設備所有權自到達項目場地轉移至甲方,相關材料設備及工程的風險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轉移至甲方。

第七條、付款

7.1、合同款項:本合同工程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 元(小寫);本合同金額為打包價格,包括但不限於材料設備及其配件、包裝、運輸(包括任何原因導致的二次運輸)、搬運、裝卸、裝飾裝修施工、水電、工具、人工、售後、技術諮詢服務、技術培訓、技術支持、驗收、利潤、風險、税費等全部為實現本合同甲方目的而產生的應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合同金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做任何調整。

7.2、付款方式:

7.2.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小寫)】作為首付款。

7.2.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小寫)】,合同金額的5%作為質保金【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小寫)】,質保期滿,雙方無任何糾紛的,甲方向乙方無息支付。

7.3、雙方銀行賬户信息

7.3.1、甲方賬户信息

户 名:

開户行:

賬 號:

7.3.2、乙方賬户信息

户 名:

開户行:

賬 號:

7.3.3、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賬户信息真實、準確、有效,乙方指定銀行收到甲方指定銀行的付款,視為乙方已經收到相應款項;乙方如需更改指定銀行賬户,應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能/延遲履行通知義務而導致的不能或延遲付款的,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因此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售後

8.1、質保期:自甲方出具的《竣工驗收確認單》之日起 年。

8.2、售後服務:質保期內,如本合同項下工程項目出現質量問題,甲方向乙方提出維修要求,乙方應於 小時內為甲方維修完畢,如質量問題影響甲方經營的,被視為緊急維修,乙方應於甲方提出緊急維修要求的當日維修完畢。對項目消防工程進行不定期的維修工作,確保消防設備的正常運行。

8.3、如乙方接到甲方的維修通知後拒絕或拖延維修或經維修三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權自行尋找第三方進行維修,因此導致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亦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承諾與保證

9.1、乙方承諾並保證其具有完成本合同項下工程所需所有權利和/或資質,並承諾與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質證照原件及複印件均為真實、有效、準確、持續的,複印件均與原件內容完全一致。

9.2、乙方承諾並保證其自行完成本合同項下所有工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包、分包,且其供應的所有消防材料設備、施工質量均符合本合同約定和/或樣品標準。

9.3、乙方承諾並保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及遵守商場防火要求施工,消除事故隱患,如果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完善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對乙方工作人員、甲方、任何第三方)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雙方權利義務

10.1、甲方權利義務

10.1.1、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10.1.2、辦理物業部門開工手續,遵守物業部門的規章制度。

10.1.3、協調乙方施工人員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10.1.4、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中期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10.1.5、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

10.1.6、甲方有權委派施工監理,負責管理監督現場施工過程和工程驗收。

10.2、乙方權利義務

10.2.1、乙方對其派遣進入甲方工程項目現場的工作人員(包括但不限於因勞動關係、合作關係、加工承攬關係等任何法律關係使相關人員為乙方提供勞動或服務的均視為工作人員)的安全性及職業性承擔相應責任,如該等工作人員在甲方工程項目現場發生任何人身和/或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如該等工作人員給甲方和/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和/或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10.2.2、乙方應向其工作人員進行應有的培訓,並在施工中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確保項目現場相關財產、人員的安全。

10.2.3、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項目裝修設計圖紙,乙方於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或甲方委託的裝修設計單位提交圖紙消防設計意見。於5個工作日內根據甲方定版裝修設計圖紙出具消防設施設計圖紙。

10.2.4、甲方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派遣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到甲方所承租的區域進行原有消防設備設施的檢查工作。

10.2.5、甲方提前五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消防行政審批所需要的資料,乙方負責報審材料的預審工作,並協助甲方完成申報工作。

10.2.6、甲方或甲方委託的裝修施工單位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乙方消防施工進場時間,乙方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所承租區域的消防施工工程。

10.2.7、甲方提前一個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派遣專業工程技術人員配合甲方進行此次消防改造物業驗收工作。

10.2.8、甲方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派遣專業技術人員對甲方新開店鋪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10.2.9、乙方應每日向甲方報送施工計劃和己完工程進度統計報表,應於提請甲方竣工驗收時提交竣工驗收材料及竣工驗收報告,乙方負責通過當地消防部門的驗收,並取得消防達標文件及驗收合格證書,否則不予結算。

10.2.10、乙方對項目現場的所有材料、設備、設施承擔妥善保管的義務,乙方有義務對於項目用電、水承擔節約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各期相應款項,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延遲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應付未付金額的 %作為逾期違約金。

11.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完成本合同項下材料交付、工程施工,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未完工程對應工程款項的 %作為逾期違約金。

11.3、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質量交付工程材料及完成工程施工,如質量不合格的(甲方發現和/或經甲方驗收確認),乙方應向甲方承擔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同時如因質量不合格返工發生的工期延期,乙方仍應按照11.2條款承擔逾期違約責任,如前述賠償不能彌補甲方的全部損失,則乙方仍應補償相應損失差額至甲方所有損失。

11.4、任何一方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1.5、由於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按下列約定進行返工修理、綜合治理和賠付,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1.2條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11.6、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如因自身原因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向守約方承擔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的,仍應向守約方補足相應損失賠償額。

第十二條、變更

12.1、如乙方變更圖紙、材料、施工工藝等可能影響到合同金額的,需提請甲方書面同意,甲方確認同意的,該書面確認作為增/減項付款依據,乙方於提請甲方進行工程驗收確認時一併提交增/減項書面《變更單》。

12.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導致合同金額減少的,如未給甲方造成相關損失,則經甲方確認可以進行各期驗收並據實決算;如給甲方造成相關損失,甲方不予各期驗收,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以更換、修補等方式進行整改至滿足甲方要求,並向甲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甲方有權從尚未支付的款項中扣除相應應由乙方承擔的賠償金額。

12.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導致合同金額增加的,增加的金額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因甲方未承擔該等增項費用而降低之後的材料、工程質量標準。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指戰爭、動亂、瘟疫、洪水、地震、風暴、火災、政府政策臨時變更(提前一日公佈視為臨時)或其他本協議各方於協議簽訂時不能預見、不能防止且不能避免或克服的其他客觀事件。

13.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方應儘快通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詳細情況報告及不可抗力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程度的説明,並於十五日內向對方提供由公信第三方出具的不可抗力發生的書面證明。

13.3、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承擔防止損失擴大的義務,如違反本條款約定的,則仍應承擔擴大損失的賠償責任。

13.4、違約行為發生在不可抗力之前的,違約方仍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如雙方對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存在爭議的,首先應經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五條、其他

15.1、甲方、乙方駐工地代表:甲方代表姓名: (電話: );乙方項目經理姓名: (電話: )。

15.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補充協議未約定內容,以本合同內容為準。

15.5、本合同文首所述雙方聯繫方式作為通知信息,任何一方如需變更通知信息,均需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對方,因變更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導致通知方發出的通知無法到達收取方的,則通知發出時即視為通知已經被收到。

15.6、合同簽訂地北京朝陽區。

第十六條、附件

16.1、附件一:工程報價單。

16.2、附件二:施工圖、雙方有關工程的洽談、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

16.3、附件三:驗收標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