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專有許可協議(精選3篇)

技術專有許可協議 篇1

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專有許可協議(精選3篇)

專利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XX名稱______________ 被許XX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前言 (鑑於條款)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第二條 專利許可的方式與範圍

第三條 專利的技術內容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第五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第六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第七條 對技術祕密的保密事項

第八條 技術服務與培訓(本條可籤從合同)

第九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第十條 違約及索賠

第十一條 侵權的處理

第十二條 專利權被撤銷和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第十四條 税費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七條 其他

鑑於許__________________專利,該專利為(職務發明創造或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為__________________(九位),公開號為(八位包括最後一位字母),申請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授權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專利的法定屆滿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並擁有實施該專利所涉及的技術祕密及工藝;

鑑於被許(姓名或名稱)屬於____領域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等,擁有廠房____,____設備,人員____及其他條件,並對許專利技術有所瞭解,希望獲得許可而實施該專利技術(及所涉及的技術祕密、工藝等);

鑑於許同意向被許授予所請求的許可;

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十八條 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本條所涉及的名詞和術語均為簽訂合同時出現的需要定義的名詞和術語。如:

專利——本合同中所指的專利是許許可被許實施的由中國專利局受理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

發明創造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祕密(know—how——指實施本合同專利所需要的、在工業化生產中有助於本合同技術的最佳利用、沒有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

技術資料——指全部專利申請文件和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祕密及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及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合同產品——指被許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製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____。

技術服務——指許為被許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銷售額——指被許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淨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税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純利潤——指合同產品銷售後,總銷售額減去成本、税金後的利潤額。

改進技術——指在許許可被許實施的技術基礎上改進的技術。

普通實施許可——指許許可被許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同時,許保留實施該專利技術的權利,並可以繼續許可被許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技術。

排他實施許可——指許許可被許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同時,許保留實施該專利技術的權利,但不得再許可被許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技術。

獨佔實施許可——指許許可被許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許和任何被許以外的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實施該專利技術。

分許可——被許經許同意將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技術許可給第三方。等等。

第十九條 專利許可的方式與範圍

該專利的許式是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普通許可、交叉許可、分許可);

該專利的許可範圍是在某地區製造(使用、銷售)其專利的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或者)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進口依照其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第二十條 專利的技術內容許向被許提供專利號為____,專利名稱為的全部專利文件(見附件1),同時提供為實施該專利而必須的工藝流程文件(見附件2),提供設備清單(或直接提供設備)用於製造該專利產品(見附件3),並提供實施該專利所涉及的技術祕密(見附件4)及其他技術(見附件5)。

第二十一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1、技術資料的交付時間

合同生效後,許收到被許支付的使用費(入門費)(¥、$___________萬元)後的____日內,許向被許交付合同第三條所述的全部資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資料。

自合同生效日起,____日內,許向被許交付合同第三條所述全部(或部分)技術資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資料。

2、技術資料的交付方式和地點

許將全部技術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方式遞交給被許,並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方式遞交給被許,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被許。

技術資料交付地點為被許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二十二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為(¥、$___________元)。採用一次總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被許將使用費全部匯至許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

2、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為(¥、$___________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被許即支付使用費的____%即(¥、$_________元)給許,待許指導被許生產出合格樣機____台____日後再支付____%即(¥、$_________元)。直至全部付清。被許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

3、使用費總額(¥、$___________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日支付(¥、$__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支付(¥、$___________元)____個月內再支付(¥、$___________元)最後於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__元),直至全部付清。被許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

4、該專利使用費由入門費和銷售額提成二部分組成。

合同生效日支付入門費(¥、$________元),銷售額提成為____%(一般3~5%),每____個月(或每半年、每年底)結算一次

被許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

5、該專利使用費由入門費和利潤提成二部分組成(提成及支付方式同4)。

6、該專利使用費以專利技術入股方式計算,被許與許共同出資(¥、$___________萬元)聯合制造該合同產品,許以專利技術人股股份佔總投資的____%(一般不超過20%),第年分紅制,分配利潤。

支付方式採用銀行轉賬(託收、現金總付等)。現金總付地點一般為合同簽約地。

7、在4、5、6情況下許有權查閲被許實施合同技術的有關賬目。

第二十三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1、被許在許指導下,生產完成合同產品個(件、噸、等單位量詞)須達到許所提供的各項技術性能及質量指標(具體指標參數見附件6)並符合國際___________標準、國家___________標準、行業___________標準。

2、驗收合同產品。由被許委託國家(或某一級)檢測部門進行,或由被許組織驗收,許參加,並給予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被許承擔。

3、如因許技術缺陷,造成驗收不合格的,許應負責提出措施,消除缺陷。第二次驗收仍不合格,許沒有能力消除缺陷的,被許有權終止合同,許返還使用費,並賠償被許部分損失。

4、如因被許可責任使合同產品驗收不合格的,許應協助被許,進行補救,經再次驗收仍不合格,被許無力實施該合同技術的,許有權終止合同,且不返還使用費。

5、合同產品經驗收合格後,雙方應簽署驗收合格報告。

第二十四條 對技術祕密的保密事項

1、被許不僅在合同有效期內而且在有效期後的任何時候都不得將技術祕密(附件4)泄露給本合同當事雙方(及分許)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2、被許具體接觸該技術祕密的人員均要同被許法人代表簽訂保密協議,保證不違反上款要求。

3、被許應將附件4妥善保存(如放在保險箱裏)

4、被許不得私自複製附件4,合同執行完畢,或因故終止、變更,被許均須把附件4退給許。

第二十五條 技術服務與培訓(本條可簽訂從合同)

1、許在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負責向被許傳授合同技術,並解答被許提出的有關實施合同技術的問題。

2、許在被許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時,要派出合格的技術人員到被許現場進行技術指導,並負責培訓被許具體工作人員。

3、被許接受許XX培訓的人員應符合許提出的合理要求。(確定被培訓人員標準)3、被許可派出人員到許接受培訓和技術指導。

4、技術服務與培訓的質量,應以被培訓人員能夠掌握該技術為準。(確定具體標準)

5、技術服務與培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差旅費,伙食費等均由被許承擔。

6、許完成技術服務與培訓後,經雙方驗收合格共同簽署驗收證明文件。

第二十六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有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申請專利的權利由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的,其申請專利的權利歸改進方,對方有優先、優價被許可,或者使用該技術的權利;

3、屬原有基礎上的較小的改進,雙方互相提供使用;

4、對改進的技術還未申請專利時,另一方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許可或轉讓該改進技術。

5、屬雙方共同作出的重大改進,申請專利的權利歸雙方共有,另有約定除外。

第二十七條 違約及索賠

(一)對許:

1、許拒不提供合同所規定的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培訓,被許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許返還使用費,並支付違約、

2、許無正當理由逾期向被許交付技術資料,提供技術服務與培訓的,每逾期一週,應向被許支付違約金________,逾期超過________(具體時間),被許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返還使用費。

3、在排他實施許可中,許向被許以外的第三方許可該專利技術,被許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________。

4、在獨佔實施許可中,許自己實施或許可被許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技術,被許有權要求許停止這種實施與許可行為,也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許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

(二)對被許:

1、被許拒付使用費的,許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技術資料,並要求賠償其實際損失,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

2、被許延期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___________(具體時間)要支付給許違約金___________;逾期超過___________(具體時間),許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

3、被許違反合同規定,擴大對被許可技術的許可範圍,許有權要求被許停止侵害行為,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____;並有權終止合同。

4、被許違反合同的保密義務,致使許技術祕密泄露,許有權要求被許立即停止違約行為,並支付違約金____。

第二十八條 侵權的處理

1、對合同有效期內,如有第三方指控被許實施的技術侵權,許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2、合同雙方任何一方發現第三方侵犯許專利權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由許與侵權方進行交涉,或負責向專利管理機關提出請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許協助。

第二十九條 專利權被撤銷和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許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許無惡意給被許造成損失,則許不必向被許返還專利使用費。

2、在合同有效期內,許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因許有意給被許造成損失,或明顯違反公平原則,許應返還全部專利使用費,合同終止。

第三十條 不可抗力

1、發生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妨礙履行本合同義務時,雙方當事人應做到:

(1)採取適當措施減輕損失;

(2)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

(3)在(某種事件)期間,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證明;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合理時間)內,合同延期履行;

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___________情況下,合同只能履行某一部分(具體條款);

5、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___________(具體時間),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三十一條 税費

1、對許和被許均為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費應納的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由許納税;

2、對許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法》,由許納税;

3、對許是中國公民或法人,而被許是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税法納税。

第三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1、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按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___________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決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3、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提請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注:2、3、4只能選其一。

第三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為____年(不得超過專利的有效期)

2、(對獨佔實施許可合同)被許無正當理由不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在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_________(時間),本合同自行變更為普通實施許可合同。

3、由於被許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或雙方另行約定變更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第三十四條 其他

前十六條沒有包含,但需要特殊約定的內容,如:其他特殊約定,包括出現不可預見的技術問題如何解決,出現不可預見的法律問題如何解決等。

許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許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 被許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技術專有許可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是由國家版權局授權的以集體管理的方式代表音樂著作權人(“著作權人”)行使權利的非營利性組織,負責向音樂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許可使用費並分配轉付給音樂作品的著作權人;

鑑於,乙方是一家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的公司,現與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合作為手機用户(“用户”)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希望被許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許可使用”)用於上述服務;

鑑於此,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解釋

1.音樂作品,是指:

(1)甲方會員的音樂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類協會管理的音樂作品;

(3)國家授權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

2.乙方使用音樂作品方式,是指:乙方通過其網站(網址_________),以向中國大陸用户提供手機鈴聲下載的方式使用上述音樂作品。

3.音樂著作權,是指由甲方代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權人就其音樂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鄰接權的使用許可,不在本協議規定之列,乙方應通過合法之方式另行解決。

4.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是指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向乙方提供的手機鈴聲下載收入清單(包括但不限於下載曲目、單次收費標準、單曲下載次數佔總下載次數的比例及相應收入等)。

第二條 授權

1.授權內容:甲方許可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款所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

2.授權曲目:共計_________首。

3.授權限制:

(1)乙方使用音樂作品製作手機鈴聲時,不得擅自對音樂作品進行修改,以確保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2)乙方所得授權,僅限於本協議項下授權內容之規定,並不得將此授權向任何第三方發放分許可或轉授權。

第三條 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

(1)自身擁有許可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款所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的權利,如乙方合理、如約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甲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在乙方提供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後,協助確認曲目單記載的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並在15個工作日內回覆乙方,但並不因此承擔最終作為協議附件的乙方使用音樂作品的曲目單失實的有關責任。

(3)在乙方結算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後,按照乙方提供的準確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及時向音樂作品著作權所有人分配轉付。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未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其後果與相關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引發訴訟等嚴重法律後果,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乙方保證:

(1)向甲方提供準確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該曲目單或提供不準確,以致甲方授權有誤、不能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從而使乙方與權利人發生權益糾紛時,乙方可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與著作權人協商解決,但其後果與相關法律責任不應由甲方承擔,如因此引發訴訟等嚴重法律後果,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該曲目單或提供不準確,以致甲方授權有誤、不能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從而使甲方的權益受到侵害,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有關損失。

(2)按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乙方如未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時交納該費用不超過30日,除按本協議約定繼續履行義務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的30%。乙方如未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時交納該費用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給付義務並支付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三倍的違約金。

(3)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條款履行本協議。如在本協議期內增加或調換使用曲目,乙方應提前將相應曲目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就增加的曲目與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或就調換的曲目得到甲方許可後再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調換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協議,並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費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調換曲目的違約責任。

3.雙方互為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協議的內容。

第四條 著作權使用費的支付

1.支付標準與金額

(1)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通過互聯網供公眾下載為手機鈴聲,甲方收取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為下載收費的20%,每首歌曲每次下載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經計算低於人民幣_________元時,應按人民幣_________元支付。預付保障金數額為: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上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每一計數單位內不足_________首的,按_________首計數。

(2)乙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共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_________首,共計應支付預付保障金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如在本協議期內增加使用曲目,應以使用歌曲的總量重新計算應支付的預付保障金數額,並及時支付扣除原預付保障金後的不足部分。乙方支付的預付保障金至少分_________次以應結算的部分或全部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金額衝抵,但是每次衝抵的金額不得超過_________元。如本協議自動續展,乙方應在續展後5日內,按續展時使用歌曲的總量計算並支付預付保障金。如協議續展時上一個有效期內的預付保障金未衝抵完畢,協議續展後可繼續衝抵。如協議不再續展而上一個有效期內的預付保障金未衝抵完畢,未衝抵完畢的預付保障金不予退還。如在履行期間出現協議解除條款約定的情形而由甲方解除本協議,其時尚未衝抵完畢的預付保障金不予退還。

(3)乙方根據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提供的或自身提供經甲方確認的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與甲方結算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時,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應交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提供手機鈴聲下載單次收費標準×20%(此值的最低保障為0.20元人民幣)×鈴聲下載次數總量-當期衝抵的預付保障金(預付保障金衝抵完畢後,此值為0)

2.支付時間

(1)乙方在本協議簽訂時,應將預付保障金人民幣_________元預付到甲方賬户。

(2)協議生效後的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下載曲目、每首歌曲使用次數、單次收費標準及相應收入等),並按照資料上顯示的計數和上述支付公式向甲方結算著作權許可使用費。

3.支付方式

(1)乙方以支票或銀行轉賬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並由甲方轉付音樂作品著作權所有人。

(2)甲方的銀行資料如下:開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第五條 費用核查

1.甲方有權自已或委託第三方對乙方提供的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進行核查(包括必要時在乙方服務器上安裝計數裝置),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

2.雙方約定,以乙方網站發送出的計數為基礎,扣除乙方與電信運營商的計數的合理誤差比例,經甲方確認後進行結算,在不影響乙方向甲方抄報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提供的手機鈴聲下載收入清單情況下,以便甲方進行上述核查。

3.上述核查適用以下公式:應交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電信運營商向乙方結算的短信下載服務收入÷80%×乙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收入在其所有短信服務收入中所佔比例×20%-當期衝抵的預付保障金(預付保障金衝抵完畢後,此值為0)

4.雙方約定,適用上述核查公式所計算出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數額與適用本協議第四條第1款第(3)項的公式所計算出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數額相比,誤差率若不超過5%,均屬合理範疇。

5.如果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結算資料相符,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協議期限與解除

1.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本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或終止本協議,則本協議自動續展一年,之後亦可照此辦理。

2.雙方約定,乙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所得收益佔其所有短信服務項目所得收益的比例不低於30%,在協議履行期間,上述比例低於30%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3.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甲方在乙方服務器上安裝計數裝置等合理核查要求,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4.如經核查發現乙方提供虛假結算數據及相應收入,經甲方通知指出後改正的,乙方除應向甲方補齊應付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還須支付應補齊費用的三倍的違約賠償金,並承擔核查費用。如乙方拒不提供或提供虛假結算數據及相應收入,經甲方通知指出後仍無實際改正行為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乙方除應向甲方補齊應付著作權許可使用費,仍須支付應補齊費用三倍的違約賠償金,並承擔核查費用。

5.如乙方故意提供虛假結算數據及相應收入,經甲方查證屬實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乙方除應向甲方補齊應付著作權許可使用費,仍須支付應補齊費用三倍的違約賠償金,並承擔核查費用。

6.任何一方可在協議解除條款約定的情形出現之時,通過向另一方發出一份書面通知的方式立即解除本協議。

7.本協議的提前解除不應影響雙方於本協議提前解除之日以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如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八條 其他條款

1.本協議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2.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3.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餘條款仍應有效並具有約束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5.協議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可就有關變更事宜簽訂補充協議,並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專有許可協議 篇3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

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受讓方”:是指中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讓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_台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核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儘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樣。

2.8 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___美元(大寫)其分項價格如下:

(1)技術轉讓費_________美元;

(2)設計費_________美元;

(3)技術資料費_________美元;

(4)人員培訓費_________美元。

3.2 上述合同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_________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XX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核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以受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XX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以出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審核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審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籤説明合同工廠性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籤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4.3 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_________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_________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 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 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 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目的機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標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重量(公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箱號或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收貨人代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 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 受讓方應為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 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 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 出讓方應為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 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 考核和驗收

7.1 為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具體的考核程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 經過雙方共同考核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 如果合同產品經考核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後按第

7.4 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5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6 經過第二次考核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核。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7 經過上述三次考核,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考核驗收的次數可視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8.1 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 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 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為_________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 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 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 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 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為________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 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x次考核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__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b.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__%;

c.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金為降低提成率_________%。

(注:遲交罰款和性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 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九條 侵權和保密

9.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 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 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 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 税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受讓方負擔。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XX企業所得税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預提税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税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税務當局出具的完税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税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税務當局辦理納税手續。

一.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中的適用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為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為適用法。)

5、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6、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籤,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2、本合同自籤之日起6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3、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4、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5、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6、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並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 法定地址

受讓方名稱:_________ 出讓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 出讓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