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顧問用人勞動合同(精選5篇)

技術顧問用人勞動合同 篇1

聘用單位(甲方):

技術顧問用人勞動合同(精選5篇)

應聘人(乙方):

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同意將二級建造師(建築工程)註冊至甲方,甲方使用乙方的註冊期限為 叁 年,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日。協議期滿不續簽時,一方應提前3個月通知另一方,經協商若要續簽可重新簽訂聘用協議。

二、聘用期薪酬:甲方支付乙方二級建造師每年薪酬共計人民幣 元整。

三、付款方式:

甲方驗證證件及材料後,雙方簽訂本合同,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支付乙方第一年薪酬費用 元整。合同滿一年的7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第二年薪酬費用元整。合同滿貳年的7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第三年薪酬費用 元整。並報銷往返程車旅費。

四、乙方需要準備證件:

(1)執業資格證書;

(2)學歷文憑

(3)身份證;

(4)乙方一寸、二寸彩色相片各4張

(5)報考單位解聘證明

在為乙方完成註冊後,甲方留下乙方的註冊證,資格證及執業印章在10日內交給乙方。以上物件是否歸還,均以乙方開出的帶有親筆簽名的收條為證。

五、證書使用期間,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註冊執業培訓及繼續教育事項,並在合同期滿三個月前提供繼續教育證明。乙方應按甲方通知及時參加學習聽課,每年與執業資格有關的繼續教育、註冊地業務培訓、協會會議費用(含繼續教育期間標準的車旅食宿費用)均由甲方負擔,乙方憑相關票據向甲方報銷。

六、乙方二級建造師證書使用的範圍僅限於甲方企業資質申報及年檢。除此以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書面認可的情況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註冊證書。否則,由此出現的任何工程問題及連帶責任均由甲方全部承擔。如甲方要求乙方從事設計校審、簽字、蓋章或承接業務等具體工作時,需與乙方另行協商。

七、聘用期內,乙方不負責具體項目和日常上班工作,僅以技術顧問形式,但應積極配合甲方資質辦理過程中的相關事宜,例如資質辦理部門如需當面核查乙方本人及相關證件的真實性,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八、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以任何原因將其註冊證書註冊地轉註到其他單位或地區,也不得將註冊證書外借甲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另作他用。

九、解聘:乙方必須在合同滿 叁年後,才可轉註。在合同期滿後,甲方應提前30天出具乙方的解聘證明等有關轉註冊證明,並返還乙方的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文件,不得無故刁難,協助乙方辦理轉註的手續。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則應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按照提前時間比例退還甲方已付的酬金。

十、違約責任:

1、若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完成註冊時,乙方應將已收到甲方支付的酬薪在五日內全部退還給甲方,並收回全部證件。若在辦理註冊的期限內,因發生國家政策變動等不可預測的因素,而不能完成註冊的,甲方應給予乙方適當補償。

2、由於甲方原因(不可抗因素除外)造成乙方的資格證、註冊證丟失或吊銷;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相關損失計算方法如下:

資格證、註冊證丟失,甲方應負責為乙方補辦;不耽誤乙方正常註冊,否則,甲方應向乙方賠償人民幣伍萬元整。

大學文憑、職稱(原件)因甲方過失而丟失損毀,甲方應向乙方賠償人民幣伍萬元整。

資格證吊銷,甲方賠付乙方伍萬元整。

3、乙方必須在甲方公司合同滿 叁年,才可以轉註,乙方要求提前解聘,則甲方不負責再教育學習費用,乙方按提前時間比例退還甲方已付酬金,且賠付甲方違約金陸仟元整。

4、甲方必須在合同滿 叁 年,才可以解聘,如提前解聘,甲方賠付乙方違約金陸仟元整。

5、協議期滿乙方要求變更註冊時,如因甲方不及時配合辦理相關手續,導致乙方下一註冊週期與本次註冊週期未能連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兩週期中斷期間每自然日壹佰元的誤工費。

本協議僅限於二級建造師證書事宜,不涉及其他責任。

十一、本協議所指證書聘用費均為税後金額,如需繳税,均由甲方承擔。

十二、雙方如有爭議或糾紛時,可協商或提請仲裁部門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單位): 乙方(執業資格持有者)姓名: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箱: 郵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技術顧問用人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 身份證 號:

誠信合作是一切事業發展的基礎,外部智力是企業進步的源泉。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甲方願意聘請乙方為特邀技術顧問,乙方願按本協議內容與甲方合作。

一、聘用崗位及職責

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本公司的兼職技術顧問,乙方協助甲方有關方面負責人,在技術研究、產品研製和開發、技術革新和改進、技術培訓、技術保密方面,給與技術指導和諮詢服務工作。

二、聘用期及工作時間

聘用時間為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起算,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協議期滿後,雙方協商重新簽訂。

三、工作方式

( 1)乙方 採取兼職、不坐班的工作方式 。甲方 在日常生產、研發工作中,根據出現問題的具體內容和要求,結合 乙方 的專業技術特長情況,邀請 乙方參加公司生產、研發的顧問工作或具體課題開發。

(2)甲、乙雙方保證通訊暢通,方便乙方平時為甲方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每年提供不少於6次的到廠技術服務工作(如參加甲方有關技術會議、技術指導、技術培訓等)。如需乙方參加甲方會議或負責培訓的,甲方需提前一週告知乙方開會時間和會議內容(或培訓時間和內容),以便乙方做好相關準備工作。乙方無特殊原因,需按時出席相關活動。

( 3) 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如有需要,可以 甲方 的名義進行相關的技術聯絡和信息收集, 甲方 給予必要的身份證明。

四、顧問工作費用

乙方的工作費為每月_____元人民幣(包括各項費用)。由甲方在每月18日前支付。如因工作需要而發生差旅費、招待費等,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必須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有關規定。甲方不再為乙方繳納基本 社會保險 和 醫療保險 。 協議期間,乙方發生任何傷害與疾病,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不在甲方享受 工傷待遇 和醫療期待遇等。

五、技術成果及歸屬

乙方主要為甲方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在甲方兼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產品、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 信息,有關的 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的利用這些發明創造、產品、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用於申請權利保護、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不和乙方共享。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利益和結果,均由甲方自行持有和負責,與乙方無關。乙方儘可能的為甲方提供所需要的信息,由甲方自行辦理、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乙方在離職後無權再繼續使用該技術或轉讓該技術。

六、保密責任

1、乙方在兼職期間,承諾擔當下列保密義務:

( 1)乙方在兼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職位相對應的保密職責。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成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

( 3)乙方承諾,在甲方兼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參與和甲方在生產、經營方面有利益衝突的單位服務。不做損害甲方利益的事情。

2、乙方離職之後的保密義務

乙方同意,乙方離職後仍對其在甲方兼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它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兼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七、 違約責任

乙方離職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後並將相關工作內容及手續交接完成後,乙方可不再為甲方工作。離職時間計算,以工作內容及手續交接完成後時間為準。

甲方在要求乙方離職時,需要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準備,做好交接工作。離職時間計算,以工作內容及手續交接完成後時間為準。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並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經雙方籤蓋公章後生效。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轄。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技術顧問用人勞動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委託方: (下稱甲方)

受託方: (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合同雙方就 項目的技術經濟諮詢簽訂本合同書,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諮詢目的

(一)加強對土建,安裝,裝修等工程的投資控制,提高投資效益.

(二)加強對土建,安裝,裝修等工程的進度款監控,合理使用投資資金,節約成本.

第二條 諮詢內容

按下面第(二)項辦理:

編制(審查)招,投標工程項目的標底,標價.

審核工程結算書.

編制工程項目投資評價可行性報告.

工程造價鑑定,工程進度款監控.

第三條 諮詢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項目地點:

項目結構概況:

項目建設規模:

建築面積:

工程造價:

工程開(竣)工時間:

諮詢服務成果的用途:作為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工程價款結算的依據.

第四條 諮詢服務期限

乙方完成諮詢服務的期限,按下面第(三)項執行:

(一)合同簽定之日起共 工作天內完成,但不包括與當事人核對技術數據的時間.

(二)合同簽定之日起 工作天內完成 ,之後 工作天內完成諮詢服務成果.

(三)合同簽定之日起 10 工作天內完成初步諮詢服務成果,甲方如有疑問和異議在乙方提交初步諮詢服務成果起 工作天內提出,由乙方在甲方提交疑問和異議起 工作天內複核並提交諮詢服務成果,但不包括核對技術數據的時間.

第五條 諮詢服務收費標準

按以下第( )項執行:

(一)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淨核減(增)額的 %計收,但每個單項工程不少於壹仟元(本合同按 個單項計算).

(二)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 ‰計收,但每個單項工程不少於壹仟元(本合同按 個單項計算).

(三)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淨核減(增)額的 %(但不少於總造價的 ‰)計收.

(四)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淨核減(增)額的 %和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 ‰之和計收,但單項工程不少於 元.

(五)按工程鋼筋實際用量的税前工程造價 ‰計收,但單項工程不少於 元.

(六)按工程預(結)算税前造價的 ‰計收,但每個單項工程不少於 元(本合同按 個單項計算).

第六條 諮詢服務費支付辦法

(一)本合同簽訂後三天內甲方向乙方預付諮詢服務費 元.

(二)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諮詢費結算報告,結算報告經甲方審查後,按第五條確定的收費標準的 %每月辦理一次結算手續.

(三)餘款在項目諮詢完成並交割(即甲方,乙方和承建單位三方就本諮詢服務成果取得共識,達成一致)時一次付清.

(四)在承建單位未認可的情況,乙方出具諮詢報告,並對諮詢報告負責.如甲方和承建單位之間發生訴訟或仲裁,乙方應協助甲方進行相關舉證工作.

第七條 甲方責任

(一)按項目諮詢要求和範圍在合同簽定後兩天內向乙方提供以下的全部資料及情況(遲交齊資料則諮詢服務期限順延),並對所提供的資料和情況負法律責任.

1.工程承發包合同和工程招,投標文件等資料;

2.工程會審記錄資料;

3.工程施工(竣工)圖紙;

4.工程變更,簽證等有關資料;

5.有關標準圖集及標準規範;

6.工程建設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清單;

7.承建單位的預(結)算書等資料;

(二)須配合乙方諮詢服務(包括組織與承建單位核對技術數據的時間,地點等)並按時支付諮詢費用.

(三)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合法使用乙方提交的諮詢服務成果.

(四)對乙方的要求和通知,答覆等均以書面形式,傳真件等只作參考,不作憑證.

第八條 乙方責任

(一)按合同要求完成並提交諮詢服務成果給甲方,並對諮詢服務成果負責.諮詢服務成果包括:

1.工程概況;

2.編制(審查)依據及説明;

3.工程造價彙總表及説明;

4.工程結算書;

5.審查結果分析,工程量,取費標準審核的説明;

6.列出送審預(結)算書與審查結果的主要造價增減對照表;

7.有關建議;

(二)按第四條規定期限內完成諮詢服務成果.

(三)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及編制(審查)結果保守祕密.

(四)未經甲方同意除與甲方聯繫人接觸外,不得與諮詢項目承建單位或項目其他有關

工作人員有任何接觸.

(五)須向甲方提供收費的正式服務發票.

(六)不得截留,外傳,遺失甲方提供的資料,諮詢服務成果完成交割時退還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在履約期間,如因甲方原因導致終止合同,乙方除不退還已預收的諮詢服務費外,還可按第五條規定向甲方收取全部諮詢服務費;如屬乙方原因導致合同終止,乙方除向甲方退還已預收的諮詢服務費外,並賠償損失.

(二)項目諮詢完成並交割後甲方逾期付款的,從諮詢成果交割後第三天起,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應付金額的0.05%向乙方償付滯納金.

(三)甲方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款項的,乙方有權採取適當的措施追收欠款.

(四)乙方延遲提交或不提交諮詢報告意見的,免收諮詢服務費,並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方式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而未能協商解決,按下面第(二)項方式解決:

由政府仲裁機構依法裁定;

向法院依法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一)有下列任一情況出現合同解除.

1.政策原因需要解除;

2.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戰爭等)需解除;

3.甲,乙雙方同意解除.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委託諮詢項目完成並結清諮詢服務費後自然失效.

委託單位: 受託單位:

(蓋章) (蓋章)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技術顧問用人勞動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指派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諮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複雜的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文件,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甲方的體制改革、資產重組,並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託,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並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5、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律師顧問費支付時間: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2、分期支付。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顧問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餘下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草擬重大合同及項目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優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期滿後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為合同繼續有效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顧問用人勞動合同 篇5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

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繫_____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繫。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 經濟和法律諮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 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 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 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託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 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

為每年________元

支付方式按照雙方當事約定的方式。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