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通用27篇)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通用27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所指藝術作品是指在_____(電視劇)的攝製過程中,因劇情需要,為了達到特殊的藝術效果,需使用作為道具或佈置場景的如雕塑、書畫作品等藝術作品(以下簡稱藝術作品)。

第二條 許可內容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應當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户:賬户名:_________,賬户號:_________。

如甲方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未按規定向乙方支付使用費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費用的百分之______作為違約金。

第四條 使用期限

甲方使用藝術作品的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依法擁有_____(電視劇)的著作權。

2.甲方在拍攝_____(電視劇)的過程可以根據需要,仿製或複製藝術作品。

3.在_____(電視劇)的宣傳或發行過程中,甲方有權在有關宣傳、推廣過程中或銷售資料中使用藝術作品。

4.乙方在交付藝術作品時,甲方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並當面記錄。

5.甲方在使用藝術作品的期間,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該藝術作品出租、出借給他人使用。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害,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在使用藝術作品的期間,應當對其進行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藝術作品的損壞,甲方要負賠償責任。

7.甲方應於_____(電視劇)取得《_____(電視劇)公映許可證》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藝術作品歸還乙方,同時應將其製作的藝術作品的全部複製品或除_____(電視劇)以外的影像資料一併歸還或按照乙方要求進行銷燬。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藝術作品,由此產生的運輸、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2.只要甲方在其攝製的_____(電視劇)中使用了該藝術作品,不論何種形式乙方均依法享有相應的署名權。署名的格式、具_____置及字體大小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協商決定。

3.乙方有權隨時檢查甲方對藝術作品的使用情況,但不得干擾甲方正常的拍攝工作,甲方應予以配合。

4.甲方在返還藝術作品時,乙方應該當面檢查其是否符合原樣。

5.乙方在甲方使用藝術作品期間,不得再許可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使用該藝術作品,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6.乙方隱瞞藝術作品自身存在的缺陷,導致甲方在使用期間發生損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風險負擔

藝術作品自交付甲方之日起損壞、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若藝術作品在交付甲方後損壞或丟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 雙方保證

甲方:

1.保證其具有攝製_____(電視劇)的法定資格;

2.保證其_____(電視劇)不會包含任何侵害乙方、藝術作品合法權益的內容;

3.保證其_____(電視劇)不會包含法律禁止性規定的內容。

乙方:

1.保證其為藝術作品的合法所有人,其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2.保證在本合同簽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針對該藝術作品的權利糾紛、索賠或者訴訟。

3.乙方保證該藝術作品沒有侵害到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權益。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持續超過_________天且甲乙雙方未達成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提供藝術作品,且在甲方發出書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內仍未提供的;

3.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依據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酬金,且在乙方發出書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內仍未支付的;

4.甲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5.甲方被依法吊銷《攝製_____(電視劇)許可證》;

6.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保證不真實。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年。

第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_____、_____,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2

許可人:_________

被許可人: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獲國務院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資產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向_________公司注入重組前屬於_________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_及其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擁有用於核心業務的專利及專有技術,並願意將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許可給_________公司使用,且_________公司有意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_________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_本身,以及向_________發出關於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託書”的_________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

2.1 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

(a)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無償使用的附件一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b)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專利(以下簡稱“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c)許可人和其他共有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共同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二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共有專利”)。自有專利和共有專利以下統稱為“許可專利”。

2.2 許可專利內容是指專利證書、説明書、權利要求書及附圖等專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

2.3 本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已經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三所列的專有技術(以下統稱“許可專有技術”)。

第3條 許可

3.1 對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繼續無償使用。

3.2 對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組前的使用範圍內繼續有償使用,但須符合雙方另行簽定且有效的《產品和服務互供總協議》的規定。

3.3 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重組前使用共有專利的範圍內繼續使用該共有專利。該共有專利原為無償使用的,被許可人繼續無償使用,原為有償使用的,被許可人應支付使用費。許可人承諾就上述使用取得該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4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對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提前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自收到該通知之日起30日內不表示異議,許可人可以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如上述許可或轉讓可能對被許可人的主營業務構成嚴重影響者,則被許可人有權不同意該等許可或轉讓。

3.5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第4條 期限

4.1 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直至該許可專利期限後滿或該許可專有技術變成公開信息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4.1條所述之期限後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許可使用。

第5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資料的提交及後續服務的提供

5.1 許可人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應被許可人不時之要求將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資料提交予被許可人。

5.2 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實施的後續服務應保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實施,具體應視不同情況而定。需許可人提供技術人員予以指導的,許可人應予以充分合作,並安排專人負責有關指導工作。

第6條 維護費用

對於無償使用的專利、專有技術,被許可人須於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繫該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維繫費用。

第7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自身範圍內製造、使用、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取得被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被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c)有權獲得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申請的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

(d)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本合同第6條規定的費用。

7.2 許可人的義務:

(a)許可人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根據本合同第2條及第5條的規定,提供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繫許可專利申請和許可專利權的有效性的費用。

(d)對被許可人在實施過程中有關的技術及其經營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e)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專利權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專利申請保護。

(f)承諾並保證本合同項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許可人提出權利請求或訴訟時,許可人有義務賠償被許可人因此而致的一切損失及費用支出。

(g)根據3.3條規定,承諾取得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h)本合同簽訂後,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專利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7.3 被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製造、使用和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獲得實施和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必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有權得到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d)有權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進行改進,由被許可人獨立進行的改進,其改進部分歸被許可人所有。

(e)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實施後取得的成果,有申請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的權利。

(f)有權就許可專利產品及許可專有技術產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7.4 被許可人的義務:

(a)被許可人與第三人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應事先通知許可人,並獲得許可人同意,且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如發生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

(c)被許可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許可專有技術和提交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d)承擔生產、銷售許可專利產品應繳納的各種税款。

(e)按本合同第6條規定向許可人支付有關費用。

第8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9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9.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9.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__________

(a)本合同期限後滿,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9.3 無論9.1和9.2條如何規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並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不再支付本合同第6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10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1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1.1 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1.2 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被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2條 不可抗力

12.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2.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2.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9.2(c)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3條 其他規定

13.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3.2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3.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3.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13.5 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3.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4條 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d)許可人地址:_________;被許可人地址:_________。

第15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5.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5.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6條 附則

16.1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6.2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被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影(電視劇)製作資格的法人單位;其有意在計劃/正在拍攝的電影(電視劇)《______》中使用乙方擁有的藝術作品_________,並承諾給予一定的報酬作為酬謝;乙方作為此藝術作品的合法所有人,同意甲方在上述電影(電視劇)中使用藝術作品;鑑於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所指藝術作品是指在電影(電視劇)的攝製過程中,因劇情需要,為了達到特殊的藝術效果,需使用作為道具或佈置場景的如雕塑、書畫作品等藝術作品(以下簡稱藝術作品)。

第二條 許可內容

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計劃/正在拍攝的電影(電視劇)《_________》(以下簡稱電影(電視劇))中使用上述藝術作品。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應當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户:賬户名:_________,賬户號:_________。

如甲方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未按規定向乙方支付使用費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費用的百分之______作為違約金。

第四條 使用期限

甲方使用藝術作品的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依法擁有電影(電視劇)的著作權。

2.甲方在拍攝電影(電視劇)的過程可以根據需要,仿製或複製藝術作品。

3.在電影(電視劇)的宣傳或發行過程中,甲方有權在有關宣傳、推廣過程中或銷售資料中使用藝術作品。

4.乙方在交付藝術作品時,甲方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並當面記錄。

5.甲方在使用藝術作品的期間,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該藝術作品出租、出借給他人使用。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害,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在使用藝術作品的期間,應當對其進行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藝術作品的損壞,甲方要負賠償責任。

7.甲方應於電影(電視劇)取得《電影(電視劇)公映許可證》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藝術作品歸還乙方,同時應將其製作的藝術作品的全部複製品或除電影(電視劇)以外的影像資料一併歸還或按照乙方要求進行銷燬。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藝術作品,由此產生的運輸、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2.只要甲方在其攝製的電影(電視劇)中使用了該藝術作品,不論何種形式乙方均依法享有相應的署名權。署名的格式、具體位置及字體大小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協商決定。

3.乙方有權隨時檢查甲方對藝術作品的使用情況,但不得干擾甲方正常的拍攝工作,甲方應予以配合。

4.甲方在返還藝術作品時,乙方應該當面檢查其是否符合原樣。

5.乙方在甲方使用藝術作品期間,不得再許可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使用該藝術作品,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6.乙方隱瞞藝術作品自身存在的缺陷,導致甲方在使用期間發生損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風險負擔

藝術作品自交付甲方之日起損壞、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若藝術作品在交付甲方後損壞或丟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 雙方保證

甲方:

1.保證其具有攝製電影(電視劇)的法定資格;

2.保證其電影(電視劇)不會包含任何侵害乙方、藝術作品合法權益的內容;

3.保證其電影(電視劇)不會包含法律禁止性規定的內容。

乙方:

1.保證其為藝術作品的合法所有人,其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2.保證在本合同簽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針對該藝術作品的權利糾紛、索賠或者訴訟。

3.乙方保證該藝術作品沒有侵害到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權益。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持續超過_________天且甲乙雙方未達成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提供藝術作品,且在甲方發出書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內仍未提供的;

3.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依據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酬金,且在乙方發出書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內仍未支付的;

4.甲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5.甲方被依法吊銷《攝製電影(電視劇)許可證》;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 標 授 權 範 圍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 類商標(註冊號: )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 產品包裝上。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 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 省內 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 類商標。

雙 方 的 權 利 和義 務

五、乙方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冠名使用費。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衞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説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八、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九、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冠用《美國安伯士國際集團》《中美合作》為內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 同 的 生 效 與 終 止

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一、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三、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為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採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十六、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十七、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交 易 程 序

十八、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後,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十九、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後,依據其行政程序,向甲方發《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並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甲方指定北京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為甲方收款結算單位,全權負責甲方在中國境內商標使用許可中的事務工作,並對一方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爭議或法律糾紛,由北京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協調解決和應訴。

違 約 責 任

二十一、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註冊商標。

二十二、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並盈利。

二十三、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爭 議 的 解 決

二十四、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 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二十五、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 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二十六、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5

專利和專有技術使用許可合同

許可人:_________

被許可人: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獲_____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資產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向_________公司注入重組前屬於_________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_及其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擁有用於核心業務的專利及專有技術,並願意將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許可給_________公司使用,且_________公司有意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

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_________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_本身,以及向_________發出關於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託書”的_________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

2.1 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

(a)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無償使用的附件一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b)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專利(以下簡稱“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c)許可人和其他共有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共同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二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共有專利”)。自有專利和共有專利以下統稱為“許可專利”。

2.2 許可專利內容是指專利證書、説明書、權利要求書及附圖等專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

2.3 本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已經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三所列的專有技術(以下統稱“許可專有技術”)。

第3條 許可

3.1 對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繼續無償使用。

3.2 對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組前的使用範圍內繼續有償使用,但須符合雙方另行簽定且有效的《產品和服務互供總協議》的規定。

3.5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第4條 期限

4.1 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直至該許可專利期限後滿或該許可專有技術變成公開信息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第5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資料的提交及後續服務的提供

5.1 許可人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應被許可人不時之要求將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資料提交予被許可人。

5.2 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實施的後續服務應保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實施,具體應視不同情況而定。需許可人提供技術人員予以指導的,許可人應予以充分合作,並安排專人負責有關指導工作。

第6條 維護費用

對於無償使用的專利、專有技術,被許可人須於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繫該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維繫費用。

第7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自身範圍內製造、使用、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取得被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被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c)有權獲得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申請的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

(d)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本合同第6條規定的費用。

7.2 許可人的義務:

(a)許可人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根據本合同第2條及第5條的規定,提供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繫許可專利申請和許可專利權的有效性的費用。

(d)對被許可人在實施過程中有關的技術及其經營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e)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專利權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專利申請保護。

(f)承諾並保證本合同項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許可人提出權利請求或訴訟時,許可人有義務賠償被許可人因此而致的一切損失及費用支出。

(g)根據3.3條規定,承諾取得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h)本合同簽訂後,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專利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7.3 被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製造、使用和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獲得實施和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必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有權得到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d)有權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進行改進,由被許可人_____進行的改進,其改進部分歸被許可人所有。

(e)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實施後取得的成果,有申請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的權利。

(f)有權就許可專利產品及許可專有技術產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7.4 被許可人的義務:

(a)被許可人與第三人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應事先通知許可人,並獲得許可人同意,且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如發生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

(c)被許可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許可專有技術和提交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d)承擔生產、銷售許可專利產品應繳納的各種税款。

(e)按本合同第6條規定向許可人支付有關費用。

第8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9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9.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9.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後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_____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9.3 無論9.1和9.2條如何規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並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不再支付本合同第6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10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1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1.1 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_____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1.2 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_____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被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2條 不可抗力

12.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_____、騷動、_____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_____)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2.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2.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9.2(c)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3條 其他規定

13.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3.2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3.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3.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13.5 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_____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_____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_____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_____的行使。

13.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4條 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d)許可人地址:_________;被許可人地址:_________。

第15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5.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5.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按照申請_____時該_____委員會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6條 附則

16.1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6.2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被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一、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清單(略)

二、共有專利清單(略)

三、專有技術清單(略)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6

甲方:______(章戳)   

乙方:______(章戳)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許可乙方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____號____商標;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____元,支付辦法為____;

3.甲方可以/不得於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內在___地區使用或許可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4.甲方保證______;

5.乙方保證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份,副本送____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章戳)   

乙方:______(章戳)

負責人:______(簽章)  

負責人:______(簽字)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7

本合同是由以下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中國______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正式成立並註冊的企業法人(簡稱“買方”);______國______公司(簡稱“賣方”)。

鑑於賣方多年來從事______系統的設計、生產、銷售業務併為該系統提供服務,並在進一步開發;

鑑於買方願意建立一個______系統;

鑑於引進______系統將會提高科學技術水平,改進______的質量和類型,在先進技術產品的使用及服務方面提供培訓機會,並且通過創造一種平等、積極的工作環境促進工人的權利和尊嚴,從而對中國人民做出貢獻;

鑑於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買方已決定它願成為______系統的使用人,而賣方願意提供該等系統供買方使用。

因此,考慮到本合同中所含的相互條款和協議,現雙方特協議如下:

1.定義

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應有如下含義:

(a)商用______系統:(略)

(b)用户______系統:(略)

(c)控制用計算機:指由買方用於______系統及其所控制的一切______系統組成部分。

(d)______(註冊商標):指賣方的一個註冊商標,賣方用其表示生產和銷售的______系統的一個較早版本。

(e)______(註冊商標):指______系統的一個較晚版本,賣方用該詞指作為本合同標的的系統。

(f)系統:指賣方的______系統。(略)

(g)標準轉換器:(略)

2.系統的提供

(a)賣方根據作為本合同一部分的產品説明和規格及交貨和安裝時間表提供系統,買方根據作為本合同一部分的價格和支付條件就係統付款。

(b)在買方訂購的______系統可以提供使用之前,賣方應根據本合同

附件七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將此係統租賃給買方。買方承認並同意,賣方可以自行決定,通過改進租賃給買方的______系統、提供一個不同的系統或者將前述兩個系統結合起來,提供買方所訂購的______系統。

3.系統保證

(a)賣方聲明並保證,賣方是本合同中向買方許可、租賃或銷售的一切知識產權的所有人或受益被許可人,並且賣方有權向買方許可、租賃或銷售前述知識產權。賣方保證本合同項下提供的系統和一切設備及有關軟件(除控制用計算機及控制用計算機操作系統軟件)自驗收日期後的一年內沒有品質及工藝方面的瑕疵,但商用及用户______系統除外,兩者的保證期應自裝運日期後為期一年。賣方在該期間內應免費在買方場地修理、更換並重新安裝______系統或其任何有瑕疵的部分。賣方保證不包括控制用計算機或系統中包含的控制用計算機操作系統軟件,但賣方應(在可轉讓的範圍內)向買方轉讓任何著名生產廠商對控制用計算機或系統中包含的控制用計算機操作系統軟件的保證。如果不存在驗收日期後為期一年的該等轉讓保證,賣方應為買方利益並作為購買價款的一部分,為該等控制用計算機及操作系統軟件購買硬件和軟件維修續期合同,以取代保證,該維修續期合同應自驗收日期後為期一年。如果由於保證範圍外的瑕疵或正常使用和常規安裝外的原因導致修理和更換,買方應對賣方為糾正該等瑕疵所提供的一切勞務和物資(包括差旅費)向賣方付款。

(b)本合同規定的保證僅適用於常規安裝、正常使用並在保證期內發現瑕疵的物品。該等保證不應適用於未經賣方書面同意而修改、改動或者被濫用、發生事故、過失或不當使用的物品。

(c)本合同規定的保證取代對系統性能一切其他明示或默示保證,包括但不限於關於適銷性或適合某一特殊用途的任何默示保證。買方就賣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保證享有的唯一救濟應是賣方為履行該等保證而進行的修理和(或)更換。

賣方在任何時候都不對視聽或數據信號的任何損失、業務中斷或者任何種類或性質的特殊、間接或結果性損害負責。賣方不對買方過失或過錯所導致的履行本條項下義務的延遲負責。

4.系統許可

(a)控制用計算機的操作系統軟件按本合同附件五規定的操作系統許可人進行分許可的條件和條款向買方提供。

(b)系統操作所需的一切賣方軟件按本合同附件四規定的許可向買方提供。

(c)本合同未在涉及賣方所有的任何產品、系統或者賣方擁有的或由賣方許可的任何所有權方面給予技術轉讓或轉移。在本合同項下,也未給予授予分許可的權利,亦不能從中推斷出或暗示有分許可權。

5.______系統的安全要求

雙方同意制定______系統的安全計劃,為防止系統在裝運、儲存、操作或雙方進行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活動期間(包括保證期和保證期後)被盜竊或有其他泄露,該計劃規定將要建立並保持的安全程序。目前的______系統安全要求以前已提供給買方。買方同意採用和遵守並(或)促使其代理人採用和遵守賣方不時建議的替代和補充安全要求。

6.相互聲明

各方聲明並保證:

(a)它是在其州內或國內正式成立和註冊的,符合各項規定,它有權力和授權簽訂並履行本合同及由其簽署並遞交的、與之有關的任何其他協議和文件(在本合同中,統稱“文件”)。

(b)其簽署、遞交和履行文件已經通過一切必要的行為獲得正式授權。

7.保密

(a)買方同意使用至少與買方使用於自身專有資料相同的謹慎與防範措施,對賣方向買方透露的、包含專有資料並標明“專有”或“保密”的任何資料或數據,如賣方的圖紙和軟件(包括但不限於設計、報告、軟件文件、手冊、模型等等)予以保密,但無論如何,謹慎不得低於合理程度。未經賣方書面允許,不得複製、向他人透露或者使用該等資料或數據。這些義務不適用於下述任何資料或數據:在未違反本條的情況下屬於或成為公共資料的資料或數據;買方合法地從第三方獲得的資料或數據;買方獨立開發並且未從賣方資料或數據中獲益的資料或數據。賣方沒有義務提供保密或專有資料;

(b)甲乙雙方對在本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資料和信息,除該方作出相反的書面説明外,均應視為該方的商業祕密,未經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負相應的賠償責任。不論本合同是否解除或終止,本條款在保密期限內持續有效,保密期限為終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c)除在本合同中有明確規定,雙方同意,賣方對保密或專有資料的透露並不意味向買方授予賣方任何專利、商業祕密或版權的許可;

(d)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每次書面明示同意(該等同意不得被無理拒絕或拖延),不得在推售、廣告、公關活動中或以任何其他形式,使用另一方、其母公司、子公司、其他關聯公司的名稱或者任何商標或商號(或象徵)。

8.補償

(a)每方應就其按本合同規定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義務所導致的、與其有關的或由其引發的一切損失、損害、責任、支出、費用、索賠、訴訟、要求、訴訟行為、訴因、程序、判決、估定税額、欠額以及收費(合稱“損害”)補償另一方、另一方的股東、董事、管理人員、僱員、代理人、被指定人、受讓人或其中任何一人,使之不受損害,並且在不對上文所述予以限制的條件下,買方還應就下述各項所導致的、與其有關的或由其引發的上述任何事項補償賣方:(略)。

(b)如果第三方提出一方按本合同規定有權獲得補償的索賠請求,一方(“受補償方”)應在實際可能的情況下儘早通知另一方(“補償方”),但無論如何不得遲於在收到該等請求後的第______日。受補償方未給予該通知並不排除其按本合同規定尋求補償,除非未給予該通知使補償方抗辯該索賠請求的能力受到實質影響。補償方(與其自行選擇的律師一起)應及時對該索賠請求進行抗辯,而受補償方應在對該索賠請求進行抗辯時與補償方合作,包括按照補償方規定的原則就該事項達成和解(補償方承擔該和解的一切費用與支出)。如果補償方收到索賠通知後未為受補償方辯護,則受補償方應有權對該索賠進行抗辯、妥協或和解,費用由補償方承擔。在承擔對該等索賠請求的辯護後,補償方可進行和解、妥協或抗辯,由其酌處。

無論本條有何相反的規定,如果發生對買方的訴訟、索賠、訴訟行為或程序是基於以下主張,即賣方製造並銷售給買方的物品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______國專利、版權、掩模、商標、商業祕密或其他任何知識產權,則賣方將就該訴訟、索賠、訴訟行為或程序為買方辯護,並將支付終局判決(不能再上訴的)判定由買方承擔的損害賠償與費用,以及買方實際的支出與費用,上述規定的條件是:

(1)賣方被及時告知侵權指控的發生,並得到與該侵權指控有關的每一通訊、通知或其他訴訟文書的副本,

(2)得到該辯護的獨家控制權(包括選擇律師的權利),以及就該訴訟或程序進行妥協或者和解的獨家權利;但是,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如果有的話),應嚴格地並且僅僅限於賣方因買方銷售侵權物品而應從買方獲得的特許權使用費收入金額。如果侵權是由買方交貨後有人將物品混合、添加或改造而引起,或者由實施某一方法時使用物品(或其任何部分)而引起,則賣方無義務進行辯護,亦無承擔費用或損害賠償的責任。

如果賣方製造並向買方提供的任何物品被判定侵犯有效的______國專利,且賣方被禁止使用該專利,或者如果賣方相信很可能發生侵權,賣方將盡一切合理的努力,自費從以下措施中作出選擇:(1)為買方取得使用該等物品而不產生侵權責任的權利,或(2)以在其他方面實質上符合本合同所有規定的非侵權替代品來代替或改造該等物品,或(3)在該等物品被返還後,退還該等物品的購買價以及運費(扣除向買方交貨至退還期間使用該等物品並從中獲得利益的折扣金額,該折扣金額按從賣方裝運之日起______年直線式折舊來計算)。如果交貨完成前發生侵權指控,賣方有權拒絕進一步裝運,而不構成違約。如果賣方還沒有被禁止向買方銷售該等物品,應買方請求,賣方可以(僅由賣方酌定)向買方供應該等物品,在此情況下,買方應被視為向賣方作出與本合同上文所述相同的專利補償保證。

如果有人指稱賣方按照買方規格製造的物品侵犯了有效的______國專利,並以此為根據向賣方提起訴訟或程序,則買方應被視為已向賣方做出同樣的專利補償保證。

買方應將第三方侵犯本合同項下許可給買方的知識產權及時通知賣方。如果第三方侵犯該等知識產權,雙方應互相合作,採取適當的行動制止該侵權行為。上文規定了本合同雙方就專利、版權、掩模、商業祕密、商標以及其他專有權利的侵權(無論是直接的還是協從的)所承擔的唯一責任,並且取代就其所做出的所有保證(明示的、暗示的或法定的)包括(但不限於)______中規定的不侵權保證。

9.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自然現象、火災、意外事故、火災、地震、罷工或工廠關閉、騷亂、暴動或動亂、禁運、戰爭,任何將來的法律、命令、法規或其他政府行為,運輸遲延、能源短缺、原料短缺或在賣方合理控制之外的賣方供應商延遲交貨。如果不可抗力的原因阻止、限制、延遲或干擾賣方履行本合同,則應免除賣方對不可抗力所延遲或阻止的部分的履行,但是,賣方應採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或消除該等造成不履行的原因,並且一旦該等原因被消除,則賣方應繼續履行原受被消除原因影響的條款。

10.終止

(a)如果發生下列情況,買方或賣方應有權終止本合同:另一方為債權人利益轉讓其權利,或者一位管理人、破產託管人或類似官員被指定管理該方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或業務,或者該方被宣告破產。

(b)如果買方疏忽或不按照本合同的條款付款,而且該情形在書面通知買方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未獲補救,賣方應有權終止本合同。賣方可以(由其酌定)將買方補救的時間期限延長。

11.不放棄權利

本合同一方免予追究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違反或不履行、或一方一次或多次未執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特權,均不得被解釋為對任何隨後的違反或不履行不予追究、或對本合同項下任何該等條款、權利或特權的放棄。

12.通知

一方按照本合同可能向另一方發出的所有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應以書面做出,各方通訊地址如下:(略)

13.合同期限屆滿

本合同於生效日起______起期滿。

雙方於首頁載明的日期正式簽署本合同,以資證明。

賣方                  買方

簽字:______           簽字:______

姓名:______           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           職務: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附件(略)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8

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

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鑑於:_________________(許可人)獲國務院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____(被許可人)。

_____________(被許可人)注入重組前屬於_____________(許可人)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_____(許可人)擁有用於核心業務的商標,並願意將該等商標許可給_____________(許可人)使用,且_____________(被許可人)有意使用該等商標。

據此,雙方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1條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_____________(許可人)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許可人)本身,以及向_____________(許可人)發出關於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託書”的_____________(許可人)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商標

本合同項下的商標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已經登記註冊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的商標(以下統稱“許可商標”)。

第3條許可

3.1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標註冊類別在其生產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簡稱“許可使用商品”)。

3.2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使用許可商標,且該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該等商標。除非經被許可人同意,許可人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任何許可商標。

第4條期限

4.1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直至許可商標註冊期屆滿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上述4.1條所述之註冊期後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終止使用的商標的許可使用。

第5條費用

本合同雙方同意被許可人可以無償使用本合同項下之許可商標,但被許可人須於每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繫該等商標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的維繫費用。

第6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許可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

(a)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商標。

(b)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許可商標維繫費用。

6.2許可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a)除非經被許可人同意,許可人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商標。

(b)承諾並保證本合同項下商標許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導致第三人的索賠、訴訟或給被許可人造成任何損失,許可人保證使被許可人免受該類索賠、訴訟和損失的侵害,並就此向被許可人進行賠償。

(c)許可人保證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繫許可商標有效性的費用;負責保持許可商標的註冊狀況,不放棄續展註冊,不申請註銷;並依據被許可人的要求,在被許可人要求的國家和地區註冊登記該商標。

(d)本合同簽訂後,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商標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e)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許可商標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商標申請保護。

6.3被許可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

(a)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依法使用許可商標。

(b)有權就許可使用商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6.4被許可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a)非經許可人同意,被許可人不得與第三人就許可商標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

(b)如發生許可商標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事實。

(c)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向許可人支付許可商標的維繫費用。

第7條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本合同雙方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8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8.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_________________

(a)本合同期限後滿,或_____________。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_____________。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____。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8.3無論8.1和8.2條如何規定,每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並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商標,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商標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9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0條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0.1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_________________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0.2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_________________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被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1條不可抗力

11.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囚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1.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1.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8.2(c)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2條其他規定

12.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2.2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2.3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2.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12.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2.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3條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_________________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雙方通訊地址和傳真號碼如下: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儘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14條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4.1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4.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5條附則

15.1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5.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被許可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9

許可方: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第一條 定義

本協議書所有的有關術語,特定義如下:

1.“協議書”是指本協議書及根據本協議書所簽定的所有附件和所有修正書。

2.“cpu”是指某台_____處理機。

3.“計算機程序”指控制cpu運行的任何源碼或目標碼指令。

4.“指定cpu”是指安裝於(地址)被許可方的辦公室的一台(型號品牌)計算機及其升級機。

5.“許可程序”是指可執行於指定cpu的許可信息處理程序,它由許可方的____計算機軟件系統中若干模塊組成,該軟件系統列於附件一,它附屬於本協議書並作為其一部分,所有進一步的説明均定義於附件一。

7.“許可軟件”是指許可程序和許可資料。

8.“被授權人員”是指被許可方的僱員和根據直接或間接與被許可方訂立合同為被許可方工作的其他方的人員,其他方包括,但又不僅限於,許可方和指定cpu的賣主或根據本協議書由被許可方再指定可使用許可軟件的cpu賣主。

9.“改進”是指許可軟件的任何修訂、精化或修改,或者是增加該軟件的使用範圍、功能或其他有用特性所進行的任何工作。

第二條 授予使用許可權

2.本協議書第2條所作的限制適用於將本許可軟件作為其中一部分的任何軟件系統,除非許和被許另外達成了書面協議。

3.每個將要使用許可軟件的cpu,都要求分別簽訂使用許可,以作為本協議書的補充。當指定cpu(或根據補充許可而授權的cpu)不能操作或因故不能使用,則被許根據本協議書而獲得的指定cpu的使用許可或者根據補充協議而獲得的任何一台cpu的補充許可均可轉移到一台備份cpu上,但被許必須盡最大努力盡可能迅速地克服這種情況。

4.被許可以預先徵得許書面批准,為該許可軟件重新指定另一台cpu,對此,許不得無故拒絕。重新指定cpu不另外再_____。

第三條 許提供的服務

1.許可程序和許可資料。

許將以源碼和目標碼二種形式向被許提供各一份許可程序,並提供不少於二份的許可資料

2.安裝、初級培訓及調整

許可方應根據附件二向被許可方提供安裝和初級培訓,如需要還應提供初始調整服務,附件二附屬於本協議書並作為其一部分。為此目的,被許可方應在正常工作時間向許可方提供使用指定cpu的合理機時。

3.附加培訓

除了附件二第b節規定的最大培訓時間外,如果被許可方以書面形式向許可方提出附加的培訓要求,許可方應按被許可方的要求盡最大努力及時地提供這種培訓服務,培訓地點可設在指定cpu的所在地或雙方可接受的其他適當地方。

4.交付

5.其他顧問_____

b 在開始提供任何附加服務之前,許可方應與被許可方共同制定一個滿足許可軟件要求和(或)其他特殊服務要求的附加的許可軟件調整清單。

c 被許可方應指明這些附加服務的優先次序及何時要利用這些服務。

6.維護

a 在可應用的許可軟件安裝完備之日起6個月的初始期,許可方將改正許可軟件中的錯誤和(或)故障,如果在此期間許可方還開發出該許可軟件的更新版本,則將提供給許可方。維持服務的時間從星期一至星期五,______標準時間早上8:00到下午5:00,但國家節日除外。

第四條 期限;試用期;終止;終止前的權利及義務

1.本協議書從最後一個簽字的日期起生效。從許可程序在指定cpu上最後安裝完備起,開始計算本協議書所規定的許可期並永久有效,除非根據本條如下的規定而發生終止。

a 在試用期內,被許可方如果決定終止本協議書和許可軟件的使用許可,則它應以掛號信的方式向許可方發出書面通知,掛號信上的郵戳日期應不遲於試用期的最後一天。

5.一旦當事人就被許可方實際是否違反本協議產生爭議,在該爭議獲得最後的司法決定而不再提出上訴之前,將不應要求被許可方放棄對該軟件或其任何一部分的控制權。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

a 一次總付費為________美元;

b 若許可方提供的培訓費超過30人小時,則對超過部分將按每個許可方的專家每小時________美元支付服務費;

d 對於許可方依本協議第3條提供的服務,被許可方要合理地負擔許可方人員除零花錢外的其他實際費用,其中包括服務人員從原工作地到被許可方工作所在地的機票(二等票)、食宿及地方交通費,同時,被許可方還應負責預定必要的機票及旅館客房。

a 若被許可方終止許可方的某些維護服務,則月維護費也應相應降低。

b 當被許可方依第3條第6款規定終止所有維護服務,則不再支付終止後的維護費。

a 在許可軟件按要求安裝完備後20天內,應向許可方支付________美元。

4.對於依第5條第1款b項和第5條第1款c項所規定的人時費和依第5條第1款d項所規定的差旅費,當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的清單後30天內應立即支付,清單要附上人時費恰當的時間表和差旅費開支證明文件。

5.如果在最初6個月期限結束後,被許可方不提出終止維護服務,則在第7個月的前20天內,被許可方應提前向許可方支付半年的月維護費。此後,只要被許可方不提出終止該維護服務,則每6個月就要付費一次。

7.該付而又未按期支付的費用應按一般作法支付1%自然增長率的利息,其為______市_____銀行公佈的基本利率,日期計算從應付款之日起或從在此之前的最後一個銀行工作日起。

8.被許可方將被補償許可方的所有税收,其中包括個人財產税(但不包括基於許可方純收入或總收入的專營税或者是地方特許權税)和由於許可方的疏忽或未能設法減税而遭致的各種_____,同時也包括任何政府機關由於本協議書而徵收的各種費用。依該許可軟件所在地或執行服務所在地的不同,銷售及使用税將按地分開提供有關文件或列表。被許可方對由此產生的任何税收及各種_____有權提出異議。

第六條 保護與保密

1.許可方在此申明,該許可軟件是許可方投入大量資金開發的,它包含了若干專有的公式、計算及商業祕密,它一般地也就成為許可方的專有產品。相應地,被許可方同意,沒有得到許可方明確准許,將不實施以下行為:

a 除被授權人員外,將許可軟件全部或部分地向他人提供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

b 除一份備用許可程序和若干份供被許可方人員獲准接受培訓及獲准使用許可軟件所必需的許可資料外,製作、指使製作或許可製作該許可軟件的拷貝;

c 除準於使用該軟件而需向其揭示的被授權人員外,向其他人泄漏或允許這種泄漏。

2.如果被許可方決定終止本協議及其許可軟件的使用權,則被許可方應將該許可程序從指定cpu中卸出,並隨同提供給被許可方的或由被許可方複製的所有拷貝全部原本返還許可方。

3.第6條中各款的規定不適用於公有領域中的信息,當許可方向被許可方進行揭示時被許可方通過正常方式已經掌握的信息、或者被許可方以正當的方式從第三方直接或間接獲得信息,該信息是由第三方_____開發並有權向被許揭示,此種揭示並不直接或間接違反向許承擔的保密義務,同樣,第6條各款的規定也不適用於這樣的信息,即由被許接受了該信息之後,該信息成為公有領域中的信息,但不是因為被許過失所致。

4.由被許複製的所有許可軟件的所有拷貝和其介質包含有許可軟件程序或其任何部分的所有拷貝,都應該照許提供的説明附上如下提示,在無法登載這種提示的場合,也應在適當的地方以適當的形式註明其內容:

“版權所有____,____計算機股份有限公司根據____國版權法,本資料為未出版的作品,在本資料中還包含有屬於計算機股份有限公司商業祕密的某些思想和概念。未經許可對本資料進行復制或以其他方式加以揭示必將受到嚴厲處罰。”

5.第6條的各項規定不因本協議的終止而終止,當向被許可人發放的使用許可全部或部分終止並依第6條第2款規定返還所有資料後6年內,本條的各項規定將繼續有效。

第七條 改進的權利

服從或代表被許可方的利益並由其投資,由被授權的人員單獨進行的或與其他被授權的人員共同進行的任何改進,其成果將屬於被許可方,但是:

a 如果這種改進包含有許可方的信息,而對其揭示或使用在未經許可方批准的情況下將會導致許可方對這種信息的權利的喪失或受到侵害,則除被授權人員外,將這種改進向任何人進行揭示及提供使用應得到許可方與被許可方共同同意;

b 如果被許可方所進行的這種改進涉及到許可軟件,則許可方將有權對該改進進行再發展的非獨佔權,以及將其產品投放市場或許可給第三方的優先取捨權。

第八條 性能保證

許可方保證該許可軟件安裝到指定cpu上將符合許可方出版的説明書的指標。但是,除許可方的僱用承包人和代理人之外,如果其他任何人對該軟件作任何方式的修改,其中包括,但又不限於對該許可軟件進行改制,本性能保證將無效。

第九條 責任限制

1.本協議書上的明示擔保是許可方就該許可軟所作的唯一擔保,它將取代其他明示或默示的擔保,其他的擔保包括,但又不限於銷售性及適應特別目的擔保。

3.如果沒有其他原因,只是由於許可方根據協議書在向被許可方提供信息、資料或服務時嚴重的疏忽大意或有意出錯,則許可方將就任何性質的間接的、特別的或後果性的損害向被許可方或其他任何人承擔責任,它包括,但又不限於良好旨意的喪失、工作中斷、計算機失效、利益喪失、其他人由此向被許可方提出的主張或要求、故障造成的損失、其他方面的所有商業損害或損失。無論在什麼情況下,許可方將依本協議向被許可方承擔責任,不管它是否超過被許可方向許可方支付的使用費。但違反下面第10條規定的擔保則不在此列。

第十條 原創性擔保

1.許可方擔保,許可軟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版權、專利權或_____權,同時也不違反任何第三方的信息專有權。

2.當有人就被許可方在本協議許可的範圍內使用該許可軟件或是任何一部分向被許可方提起訴訟,指控其侵犯在____國的版權、商業祕密權或專利權,許可方將以自己的費用應訴。

4.如果該許可軟件成為或依許可方的判斷很可能要成為侵犯他人在權利要求中所稱的版權、商業祕密權及專利權時,許可方有權採取措施以使被許可方得以繼續使用該許可軟件或者其替代或修改軟件,在使用替代或修改軟件時,許可方保證其功能相等且不侵權。

5.不論本協議書有什麼樣的條款,許對下列情況所提出的侵犯版權、商業祕密權及專利權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c 在指定cpu操作系統之外使用許可軟件。

第十一條 其他

1.被許同意在所有的提到該許可軟件或許文字出版物上都附上產品名稱及短語--本許可軟件是許可方專有的軟件產品。

2.本協議書的標題僅作為參考,它不影響本協議書的含義及其解釋。

3.本協議書所要求的所有通知,支付或其他方面的通訊均要求書面形式,如果是當面遞交,則實際收到時才視為交付。通知書採用郵寄時應使用掛號方式或保證遞送的方式,郵件必須付足郵費,地址按本協議書第一段所寫,但任何一方只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它可隨時修改其通訊地址。

5.在本協議書生效後3年之內,任何一方在提前徵得受影響的對方的書面同意之前,都不得僱用或企圖僱用另一方的僱員,也不得裁減或企圖裁減其僱員到其他單位去。

6.經雙方簽字的本協議書及其附件構成所涉及事項的一個完整協議,它將取代以前雙方就所涉及事項作出的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或許諾。本協議任何修改都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本協議書雙方授權的代表正式簽字才能生效。

許 可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許可方: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 表: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_

附件:

一、許可軟件的描述及説明(略)

二、許可方初始提供的範圍(略)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鑑於:

1.甲方有意使用由發行人________於_______年發行的_____片《________ 》中的有關段落作為甲方計劃/正在攝製的_____片《________》的剪輯素材;

2.乙方享有此_____素材的著作權,乙方同意甲方使用此_____素材;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_____素材應被用於甲方計劃/正在拍攝的_____片《__________》。此部_____片的編劇為__________,導演為_______,主演為____、 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應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向乙方支付酬金¥____元:

1.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

2.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元),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素材及其他相關原始資料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元),其餘酬金於採用_____素材的_____片停機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

第四條 甲方使用_____素材的期限為____年。

第五條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_____素材及其他相關的原女爺f料,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提供資料的詳細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六條 甲方依法享有采用_____素材的_____片的著作權。

第七條 若採用_____素材的_____片得以公開發行且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義務,無論甲方以何種方式使用_____素材,乙方皆依法享有相應的署名權。

乙方署名採用下列第____種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素材出處_____片)_____素材由____(乙方)提供。

第八條 乙方有權核對甲方對_____素材的使用情況,但不得干擾甲方正常的拍攝工作,甲方應予以配合。

第九條 甲方應於採用_____素材的_____片取得《_____片公映許可證》之日起____日內將乙方向其提供的_____素材及其他相關原始資料歸還乙方,同時應將其製作的_____素材及其他原始資料的全部複製品一併歸還或按照乙方要求進行銷燬。

第十條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用途和範圍使用_____素材,除用於本合同規定的特定用途外,甲方不得製作或允許第三方製作_____素材整體或部分的任何複製品。

第十一條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對_____素材的任何部分進行任何形式的更改,不得自行使用或允許第三方使用_____素材對甲方或採用_____素材攝製的_____片進行宣傳或推廣。

第十二條 甲方使用_____素材,還應取得_____素材中可以單獨使用作品(包括但不限於劇本、音樂等)的著作權人的書面同意。

第十三條 未經_____素材中音樂作品著作權人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播放或允許第三方播放_____素材中的音樂作品。

第十四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規定的書面同意的文件。

第十五條 本合同簽署生效後,乙方仍有權以自己選擇的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方使用_____素材,甲方無權干涉。

第十六條 甲方保證:

1.其具有攝製_____片的法定資格;

2.採用_____素材的_____片不會包含任何侵害乙方、_____素材、_____素材的出處_____、_____素材出處_____的製片方及製作人員等各方合法權益的內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乙方保證其為_____素材的著作權人,其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第十八條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的期間內自動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等同於中止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發出通知後的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雙方應就不可抗力立即進行協商尋求一項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盡力將不可抗力造成的影響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_____、_____、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等。

第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持續超過_____天且甲乙雙方未達成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供_____素材及相關原始資料,且在甲方發出書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仍未提供的;

3.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七條中所作保證不真實;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持續超過____天且甲乙雙方未達成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

3.甲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甲方被依法吊銷《攝製_____許可證》或《攝製_____片許可證(單片)》;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除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外,甲乙雙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因本合同第二十條規定的任何一項原因解除本合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歸還已支付的酬金。

乙方因本合同第二十條規定的第二項、第三項或第四項原因解除本合同或未出現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情形而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

若甲方未依據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酬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酬金的百分之____作為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甲方因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的第二項或第三項原因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歸還已支付的酬金。

若未出現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情形而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扉頁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二十六條 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不得對本合同進行更改。

第二十七條 事先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八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按照提交_____時該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三十條 本合同文本由_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予以説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並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本合同同樣適用於電視劇。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11

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獲國務院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資產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向_________公司注入重組前屬於_________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_及其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擁有用於核心業務的專利及專有技術,並願意將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許可給_________公司使用,且_________公司有意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_________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_本身,以及向_________發出關於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託書”的_________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

2.1 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

(a)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無償使用的附件一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b)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專利(以下簡稱“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c)許可人和其他共有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共同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二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共有專利”)。自有專利和共有專利以下統稱為“許可專利”。

2.2 許可專利內容是指專利證書、説明書、權利要求書及附圖等專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

2.3 本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已經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三所列的專有技術(以下統稱“許可專有技術”)。

第3條 許可

3.1 對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繼續無償使用。

3.2 對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組前的使用範圍內繼續有償使用,但須符合雙方另行簽定且有效的《產品和服務互供總協議》的規定。

3.3 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重組前使用共有專利的範圍內繼續使用該共有專利。該共有專利原為無償使用的,被許可人繼續無償使用,原為有償使用的,被許可人應支付使用費。許可人承諾就上述使用取得該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4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對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提前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自收到該通知之日起30日內不表示異議,許可人可以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如上述許可或轉讓可能對被許可人的主營業務構成嚴重影響者,則被許可人有權不同意該等許可或轉讓。

3.5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第4條 期限

4.1 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直至該許可專利期限後滿或該許可專有技術變成公開信息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4.1條所述之期限後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許可使用。

第5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資料的提交及後續服務的提供

5.1 許可人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應被許可人不時之要求將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資料提交予被許可人。

5.2 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實施的後續服務應保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實施,具體應視不同情況而定。需許可人提供技術人員予以指導的,許可人應予以充分合作,並安排專人負責有關指導工作。

第6條 維護費用

對於無償使用的專利、專有技術,被許可人須於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繫該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維繫費用。

第7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自身範圍內製造、使用、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取得被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被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c)有權獲得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申請的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

(d)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本合同第6條規定的費用。

7.2 許可人的義務:

(a)許可人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根據本合同第2條及第5條的規定,提供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繫許可專利申請和許可專利權的有效性的費用。

(d)對被許可人在實施過程中有關的技術及其經營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e)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專利權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專利申請保護。

(f)承諾並保證本合同項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許可人提出權利請求或訴訟時,許可人有義務賠償被許可人因此而致的一切損失及費用支出。

(g)根據3.3條規定,承諾取得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h)本合同簽訂後,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專利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7.3 被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製造、使用和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獲得實施和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必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有權得到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d)有權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進行改進,由被許可人獨立進行的改進,其改進部分歸被許可人所有。

(e)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實施後取得的成果,有申請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的權利。

(f)有權就許可專利產品及許可專有技術產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7.4 被許可人的義務:

(a)被許可人與第三人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應事先通知許可人,並獲得許可人同意,且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如發生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

(c)被許可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許可專有技術和提交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d)承擔生產、銷售許可專利產品應繳納的各種税款。

(e)按本合同第6條規定向許可人支付有關費用。

第8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9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9.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9.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後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9.3 無論9.1和9.2條如何規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並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不再支付本合同第6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10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1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1.1 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1.2 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被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2條 不可抗力

12.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2.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2.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9.2(c)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3條 其他規定

13.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3.2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3.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3.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13.5 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3.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4條 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d)許可人地址:__________;被許可人地址:_________。

第15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5.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5.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6條 附則

16.1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6.2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清單(略)

二、共有專利清單(略)

三、專有技術清單(略)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甲方將已註冊的使用在類商品上的第號商標,許可乙方使用在截止)

商標標識:_________________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合同有效期內,被許可的註冊商標遭不法侵害時,甲方必須在得知情況後兩月內提起訴訟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以保護乙方的利益。

四、乙方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自己的企業名稱和商品產地。

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並不得超越許可的商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六、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註冊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

七、註冊商標標識的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提供。

八、本合同提前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分別自終止之日起一個月內書面通知商標局及其各自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九、合同期滿後,乙方如存有被許可商標商品的,該商品的銷售歸甲方負責銷售。

十、違約責任:乙方如果違約,甲方有權中止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履行。由於一方違反合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必須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糾紛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分別將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並由甲方報送商標局備案。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13

許?可?方:

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被許可方:

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第四條?被許可方同意在所有的提到該許可軟件或許可方的文字出版物上都附上產品名稱及短語説明本許可軟件是許可方專有的軟件產品。

第五條?未得到許可方明確准許,被許可方同意不實施以下行為:

a?將許可軟件全部或部分地向他人提供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

b?除一份備用許可程序和獲准使用許可軟件所必需的許可資料外,製作、指使製作或許可製作該許可軟件的拷貝;

第六條?由被許可方複製的所有許可軟件的所有拷貝和其介質包含有許可軟件程序或其任何部分的所有拷貝,都應該照許可方提供的説明附上如下提示:“版權所有(c)_________-_________王久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版權法。未經許可對本系統進行復制或以其他方式加以揭示必將受到嚴厲處罰。”在無法登載這種提示的場合,也應在適當的地方以適當的形式註明其內容。

第七條?在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大範圍內,許在任何情況下對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軟件產品”所引起的任何特殊的、意外的、間接的或附帶性的任何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利潤損失、營業中斷、商業信息、數據的丟失或任何其它經濟上的損失)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即使許事先被告知該損害有發生的可能性。

第八條?如果被許違反了本協議所規定的任何義務,則許可以終止本協議書中許可給被許所有權利。許不承擔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九條?本協議書從最後一個簽字的日期起生效。

第十條?本協議書及所要求的所有通知,支付等均要求書面形式,採用郵寄時應使用掛號方式或保證遞送的方式,郵件必須付足郵費,地址按本協議書第一段所寫,。

本協議任何修改都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本協議書雙方授權的代表正式簽字才能生效。

許?可?方:被許可方: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是由國家版權局授權的以集體管理的方式代表音樂著作權人(“著作權人”)行使權利的非營利性組織,負責向音樂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許可使用費並分配轉付給音樂作品的著作權人;

鑑於,乙方是一家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的公司,現與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合作為手機用户(“用户”)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希望被許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許可使用”)用於上述服務;

鑑於此,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解釋

1.音樂作品,是指:

(1)甲方會員的音樂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類協會管理的音樂作品;

(3)國家授權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

2.乙方使用音樂作品方式,是指:乙方通過其網站(網址_________),以向中國大陸用户提供手機鈴聲下載的方式使用上述音樂作品。

3.音樂著作權,是指由甲方代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權人就其音樂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鄰接權的使用許可,不在本協議規定之列,乙方應通過合法之方式另行解決。

4.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是指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向乙方提供的手機鈴聲下載收入清單(包括但不限於下載曲目、單次收費標準、單曲下載次數佔總下載次數的比例及相應收入等)。

第二條 授權

1.授權內容:甲方許可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款所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

2.授權曲目:共計_________首。

3.授權限制:

(1)乙方使用音樂作品製作手機鈴聲時,不得擅自對音樂作品進行修改,以確保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2)乙方所得授權,僅限於本協議項下授權內容之規定,並不得將此授權向任何第三方發放分許可或轉授權。

第三條 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

(1)自身擁有許可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款所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的權利,如乙方合理、如約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甲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在乙方提供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後,協助確認曲目單記載的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並在15個工作日內回覆乙方,但並不因此承擔最終作為協議附件的乙方使用音樂作品的曲目單失實的有關責任。

(3)在乙方結算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後,按照乙方提供的準確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及時向音樂作品著作權所有人分配轉付。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未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其後果與相關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引發訴訟等嚴重法律後果,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乙方保證:

(1)向甲方提供準確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該曲目單或提供不準確,以致甲方授權有誤、不能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從而使乙方與權利人發生權益糾紛時,乙方可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與著作權人協商解決,但其後果與相關法律責任不應由甲方承擔,如因此引發訴訟等嚴重法律後果,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該曲目單或提供不準確,以致甲方授權有誤、不能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從而使甲方的權益受到侵害,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有關損失。

(2)按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乙方如未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時交納該費用不超過30日,除按本協議約定繼續履行義務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的30%。乙方如未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時交納該費用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給付義務並支付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三倍的違約金。

(3)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條款履行本協議。如在本協議期內增加或調換使用曲目,乙方應提前將相應曲目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就增加的曲目與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或就調換的曲目得到甲方許可後再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調換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協議,並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費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調換曲目的違約責任。

3.雙方互為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協議的內容。

第四條 著作權使用費的支付

1.支付標準與金額

(1)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通過互聯網供公眾下載為手機鈴聲,甲方收取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為下載收費的20%,每首歌曲每次下載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經計算低於人民幣_________元時,應按人民幣_________元支付。預付保障金數額為: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上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每一計數單位內不足_________首的,按_________首計數。

(2)乙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共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_________首,共計應支付預付保障金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如在本協議期內增加使用曲目,應以使用歌曲的總量重新計算應支付的預付保障金數額,並及時支付扣除原預付保障金後的不足部分。乙方支付的預付保障金至少分_________次以應結算的部分或全部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金額衝抵,但是每次衝抵的金額不得超過_________元。如本協議自動續展,乙方應在續展後5日內,按續展時使用歌曲的總量計算並支付預付保障金。如協議續展時上一個有效期內的預付保障金未衝抵完畢,協議續展後可繼續衝抵。如協議不再續展而上一個有效期內的預付保障金未衝抵完畢,未衝抵完畢的預付保障金不予退還。如在履行期間出現協議解除條款約定的情形而由甲方解除本協議,其時尚未衝抵完畢的預付保障金不予退還。

(3)乙方根據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提供的或自身提供經甲方確認的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與甲方結算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時,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應交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提供手機鈴聲下載單次收費標準×20%(此值的最低保障為0.20元人民幣)×鈴聲下載次數總量-當期衝抵的預付保障金(預付保障金衝抵完畢後,此值為0)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15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及相關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商標授權範圍

1、甲方將註冊登記的第類商標(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許可乙方使用該商標生產/定製/銷售________________產品,並進行相應產品的推廣銷售。

2、商標標識:_________________(另附頁

3、授權地域範圍:_______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4、授權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5、具體使用形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產品包裝、宣傳資料及產品説明中使用。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以在授權範圍內使用甲方商標。

2、乙方必須保證其生產授權商標的產品,符合國家衞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説明文字等要求。

3、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4、乙方負責生產,甲方負責銷售。

5、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授權合同》,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6、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三、合同終止條件:_________________

1、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2、乙方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其他違約情形。

四、違約責任

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使用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並盈利。乙方若違反本合同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

五、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訴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六、附則

甲乙雙方依據本合同,再行簽訂的其他任何合同、協議均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各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 乙方開發、生產相應的軟件產品,並擁有該等軟件產品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

2. 甲方希望獲得乙方開發、生產的軟件的使用許可,乙方同意授予甲方該等軟件的使用許可。

為此,甲乙雙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共同制定如下合同內容。

(1) 許可軟件清單、許可費及許可範圍

1、 許可軟件清單

根據本合同約定的條款及條件,乙方同意授予、甲方同意接受清單所列許可軟件的非專有的、不可轉讓的使用許可。清單如下:

使用許可費合計人民幣 元,支付方式為:

2、 使用範圍。甲方使用許可軟件的範圍限於:

如果甲方需要在超出本合同規定的使用範圍使用許可軟件,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由雙方另行簽署使用許可合同。甲方只有在獲得乙方單獨的許可使用授權,並向乙方追加支付相應的軟件使用許可費後,才能在超出本合同規定的使用範圍使用許可軟件。

3、 許可限制。未經乙方事先書面許可,甲方不得實施以下行為:

(1) 將許可軟件向第三方提供、銷售、出租、出借、轉讓或提供分許可、轉許可、通過信息網絡傳播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

(2) 對許可軟件進行全部或部分地翻譯、分解、反向編譯、反彙編、反向工程或其他試圖從許可軟件導出程序源代碼的行為,或在許可軟件的基礎上書寫或開發衍生軟件、衍生產品或其他軟件。

(3) 限制、破壞或繞過許可軟件附帶的加密附件或乙方提供的其他確保許可軟件正確使用的限制性措施。

(4) 將許可軟件用於除甲方內部使用以外的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於向第三方提供數據處理服務、應用服務、商業共享或其他軟件共享安排。

(5) 除掉、掩蓋或更改許可軟件上有關許可軟件著作權或商標的標誌。

(2) 相關服務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相關服務:

1、 上述許可軟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的安裝調試運行專業電話諮詢免費服務;

2、 若乙方需要甲方上門技術服務,按每小時 元另支付服務費;

3、 上述第1款服務期過後,甲方若要求乙方繼續提供支持服務,服務費是每年 元。

(3) 許可軟件升級

乙方為甲方提供有償許可軟件升級服務。具體按照甲方規定的全國統一辦法執行。

(4) 產品保證

1、 乙方保證交付的軟件均符合説明書和使用手冊所述功能,並由軟件驗收測試的成功完成予以證明。驗收測試的成功完成應被視為該許可軟件能達到説明書和使用手冊所述功能的決定性證據。

但本保證不適用於:

(1) 乙方之外的任何人對該許可軟件作任何方式的修改;

(2) 甲方未按許可軟件所附文檔的規定使用軟件;

(3) 由於甲方原因或第三方產品的故障、計算機設備故障、網絡故障等使軟件無法正常運行。

如果許可軟件未能按照説明書和使用手冊的功能運行,乙方應負責對許可軟件進行修正或者在修正不能的情況下,免費為甲方更換符合規定的許可軟件。如果上述二種方法均不可行,甲方有權終止許可軟件不符合規定部分的使用許可,並由乙方返還甲方已經支付該部分的使用許可費。

2、 自許可軟件交付之日起一年內,許可軟件的載體(磁盤或光盤)、加密附件出現物理損壞,乙方可根據甲方的書面要求給予免費修正或更換。

(5) 產品驗收

1、 甲方對產品外部瑕疵的異議,應在收到該許可軟件之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

2、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在甲方指定場所完成許可軟件的安裝和調試工作,並與甲方一起按許可軟件的説明書及使用手冊規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對該軟件進行驗收測試,驗收測試合格後,甲方和乙方代表共同在驗收合格證明書上簽字,甲方同時加蓋公章。

(6) 免責條款

乙方對甲方因許可軟件遺失、被盜、被誤用或被擅自修改、計算機設備故障、操作失誤等情況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7) 軟件著作權

乙方保證本許可的軟件有合法的著作權。若侵犯第三者的著作權,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許可軟件的著作權歸乙方所有。許可軟件產品包裝內最終用户的《軟件使用許可協議》同樣適用於乙方許可甲方使用許可軟件的授權,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是如果其條款的規定與本合同有關內容相牴觸,則以本合同的規定為準。

甲方違反本合同及《軟件使用許可協議》約定的許可軟件使用許可限制,乙方可以立即終止使用許可,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數額為許可軟件使用許可費總額30%的違約金。

(8) 第三方軟件

乙方依據甲方的要求或雙方的約定,向甲方提供的本許可軟件清單之外的第三方產品的使用許可、技術指標及相關服務,甲方應以第三方在其包裝中提供針對最終用户的許可使用協議和用户手冊為準或與第三方單獨簽定相關協議。乙方不對該軟件承擔任何責任,除非乙方與第三方就此有特殊約定。

(9) 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有一方違約,其必須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

(10) 爭議解決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解釋或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雙方同意採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應依據該仲裁委員會當時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裁定。

2、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1) 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為簽章頁,不含任何正文內容)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17

甲方(許可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人),(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人),(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人正在使用而被許可人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 背景説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人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人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人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人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人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人。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人授予被許可人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人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人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人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人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人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人確認許可人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人保證不損害許可人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人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人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人不懷疑許可人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 。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人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人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人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人的財產;被許可人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人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 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人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人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人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人違反協議,許可人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人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 天(例如1天)內,被許可人應付給許可人 美元。

3.被許可人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人銷售額的 ________%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税、營業税或由被許可人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税。因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人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人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人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人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人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人應賠償許可人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人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人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人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人同意在維持許可人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人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人認可,許可人不得無理扣留。許可人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人。如果不認可,則許可人應説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人提出要求,被許可人應及時向許可人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人的規格和標準,許可人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人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人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人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人同意,僅以許可人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人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人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人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人的書面要求,被許可人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説明,説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人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 保證

1.許可人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人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人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人。

2.許可人對被許可人制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可人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 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可人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可人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人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 美元。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可人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 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可人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可人希望得到許可人的保證。如果許可人在被許可人的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人的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可人的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可人、被許可人和別的被許可人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 第三方侵權

被許可人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為,立即通告許可人。對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可人獨享的權利,但許可人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可人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 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説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為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人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可人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可人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可人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可人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可人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可人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可人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18

甲方(許):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被許):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本合同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正在使用而被許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 背景説明

關於其產品,許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授予被許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確認許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保證不損害許名譽和利益,被許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不懷疑許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 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被許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財產;被許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 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 協議終止後,被許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 協議終止後,被許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違反協議,許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 天(例如10天)內,被許應付給許 美元。

3.被許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銷售額的 %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税、營業税或由被許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税。因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帳目,審查費用由許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應賠償許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同意在維持許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認可,許不得無理扣留。許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如果不認可,則許應説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提出要求,被許應及時向許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規格和標準,許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同意,僅以許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書面要求,被許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説明,説明本許可商標是許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 保證

1.許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

2.許對被許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 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 美元。被許應向許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 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XX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希望得到許保證。如果許在被許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被許和別的被許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 第三方侵權

被許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為,立即通告許。對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獨享的權利,但許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 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説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為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19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_____相聯繫的。

2.“許可_____”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_____),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背景説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_____,該許可_____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_____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_____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_____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_____。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_____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_____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_____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_____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_____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_____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_____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_____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_____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方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_____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税、營業税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税。因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_____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質量標準和保持、_____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_____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_____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A.許可_____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_____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説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_____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_____,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_____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_____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_____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_____時加上一個説明,説明本許可_____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保證

1.許可方保證自己是本許可_____的所有者;許可方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_____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方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方。

2.許可方對被許可方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可方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_____。

第九條訂約人的_____性;賠償

1.被許可方是一個_____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可方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方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_____,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_____,涉及與本協議許可_____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_____總額不少於____________美元。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一份_____憑證副本,或其他_____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XX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希望得到許保證。如果許在被許市場內作關於許可_____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被許和別的被許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第三方侵權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B.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説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_____、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方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可方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可方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可方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可方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可方通常會_____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可方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可方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

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錄一許可標誌

本許可標誌為_____,由字母“TTT”和如下的形式組成:

附錄二許可_____--註冊情況

國別註冊號或申請序號註冊日期或申請日期

A註冊號1970.01.01

B註冊號1970.02.10

C註冊號1975.03.01

D申請序號_____0.12.04

等等

附錄三“TTT”_____產品的規格、標準和質量控制要求

A.適用範圍

本附錄説明適用於被許可方以本許可_____生產和銷售產品的規格、標準和質量控制要求。

不管本協議的其他條款,如有下列情況,則被許可方以不嚴格執行這些關於許可_____產品的規格、標準和質量控制要求等規定:

(a)被許可方採用的製造工藝、標準和質量控制方法雖不嚴格符合附錄三的要求,但與其相當或更好;

(b)被許可方採用的製造工藝、標準和質量控制方法基本上與附錄三的要求一致。

(c)依照許可_____的規定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的質量至少相當於被許可方嚴格遵守附錄三所述的規格標準和要求應達到的產品質量。

B.可適用的文件

(在此應列出所有工業上採用的技術規格和説明文件,以及所有確定本產品的性能和質量以及其測試的技術規格和説明性文件。)

C.產品測試

這裏應該詳細描述測試產品的步驟。例如,其中應包括產品成份及其物理性能的必要測定,以及為了生產出可供以許可_____名義出售的最終產品所需的關鍵生產操作。

D產品質量檢驗和標準

1.檢驗

(a)描述一般的產品檢驗要求,例如在各個關鍵生產步驟。

(b)描述在某一要求的範圍內,保持產品的性能。

2.標準

除了本附錄三的E節所規定的之外,所有供應用户的帶有許可_____的產品,都應經受本附錄三所述的產品測試和質量檢驗。

E不合格產品

被許可方可能無意中生產了不合格的帶有許可_____的產品,只要不是故意的,可以得到諒解。這樣的產品不能作為許可_____產品出售。萬一這種質量問題直到本許可_____用於該產品時才被發現,則被許可方雖可以銷售這種產品,但必須在所有銷售文件中標明這是許可_____產品的等外品,或者它不宣稱、不保證這種產品達到了許可_____產品標準質量。

附錄四許可_____正確使用準則

被許可方按本協議使用本許可_____時應遵循以下規則:

1.本許可_____只能作為形容詞修飾一個描述產品的名稱(如“TTT”車牀或別的描述該產品的名詞)。

2.許可_____不應用作名詞去描述產品,不能用作動詞,也不能用在所有格中如‘TTT’S用法包括……”。

3.許可_____使用應與其他字明顯地區別開來,可以用大寫字母或別的大字母,或者使用引號如“TTT”。如果有圖案的話,則必須嚴格遵守附錄一中的規定,除非許可方另有書面形式的規定。

4.在每個許可_____在該國已註冊的國家(見附錄二,它是定期修訂增補的)和許可_____產品銷往的國家,許可_____每次使用時須帶有註冊符號或“註冊_____”或“Reg.T.M.”,在註冊_____和被描述的名詞之間加上“_________”號,並加以腳註或類似説明,指出註冊_____是許可方的註冊_____。

5.在每個許可_____尚未在該國註冊(參見附錄二,它是不斷更新的)的國家,銷售許可_____產品,則記號“T.M.”或“_________”號,應放在該_____和被描述的名詞之間,並加以腳註或類似的説明,指明本許可_____是許可方的_____。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鑑於: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影(電視劇)製作資格的法人單位,因攝製電影(電視劇)需要使用乙方有權處分的位於_________的_________作為景地;甲方承諾支付一定金額的使用費作為酬金,乙方同意甲方將_________當作景地加以使用。

鑑於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景地位置

本合同所指景地是指乙方有權處分的_________(以下簡稱景地),位於_________。景地內的附屬設施有_________,現有狀態為_________。

第二條 景地用途

甲方使用景地是為了攝製電影(電視劇)《_________》(以下簡稱電影(電視劇))。該景地將在電影(電視劇)中作為_________(景名)使用,包括但不限於採取彩排、拍攝、錄音、錄像、照相等形式使用。

第三條 使用期限

景地的使用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電影(電視劇)拍攝完畢之日止,共計_________天。甲方確認拍攝及時間後應提前兩天通知乙方。

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甲方每天使用景地的時間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

1.甲方每天使用景地的開始時間為_________,結束時間為_________;

2.甲方每天可以二十四小時使用景地;

3._________。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即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給乙方。本合同實際履行後,此定金自動轉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租金。

甲方使用景地應向乙方支付的場地租金為¥_________元,應當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户:賬户名:_________,賬户號:_________。

如甲方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未按規定向乙方支付使用費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費用的百分之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依法享有電影(電視劇)的著作權。

2.甲方使用景地的過程中,有權根據與乙方的約定,按照己方的攝製計劃安排導演、演員、攝影師等工作人員進入景地並在景地設置己方道具、臨時佈景、搭建臨時攝影棚,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正常使用景地。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對景地的原有設施或設備等進行更改或重置。否則,甲方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4.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時間、用途等使用景地,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若因甲方原因使景地的原有設施或設備等受到損壞,甲方應予以賠償。

5.甲方保證不在乙方的場地內拍攝暴力、色情以及有損乙方形象的情節內容,以維護乙方的聲譽。

6.未徵得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場地出租、轉讓給第三人。

7.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本公司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以及相關備案資料。

8.在場地使用過程中,由乙方提供用水、用電等設施或條件,由此產生的水電費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未按照約定支付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乙方支付遲延水電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

9.在電影(電視劇)及其衍生產品的宣傳、推廣或發行過程中,甲方及電影(電視劇)的宣傳方、發行方等有權使用景地在電影(電視劇)中的影像或圖片資料,無須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費用。

10.甲方為感謝乙方的支持,應在電影(電視劇)的片尾打上鳴謝單位及名稱。乙方在電影(電視劇)片尾字幕署名的位置、字體形式及大小由甲方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自行決定,無須與乙方另行協商。

11.甲方應自覺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有關保安、消防、衞生、用水、用電等內容的各項制度並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約定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保障甲方的正常使用。

2.乙方無權因甲方使用景地而針對電影(電視劇)主張除場地租金或署名外的任何形式的權利。

3.乙方有權隨時檢查甲方使用場地的情況,但不得干擾甲方正常的拍攝工作,甲方應予以配合。

4.乙方未按照約定提供用水、用電等設施或條件致使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減少相應的租金。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場地時,應對場地內的附屬設施進行檢查,對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6.乙方應當安排電工、保安等人員協助甲方的拍攝工作。

第七條 景地名稱

景地在電影(電視劇)中的名稱按照下列第_________方式確定:

1.甲方可以在電影(電視劇)中使用景地的真實名稱;

2.甲方可以在電影(電視劇)中對景地採用虛擬名稱;

3._________。

第八條 雙方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其具有攝製電影(電視劇)的法定資格;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5.電影(電視劇)不會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及景地合法權益的內容。

6.電影(電視劇)的不包含法律禁止性規定的內容。

乙方:

1.乙方保證其為該景地的合法所有權人(或已獲得合法所有權人的授權),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合使用且場地無法復原。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交付景地供甲方使用,且在甲方發出書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3.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證不真實。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場地,經乙方___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依據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場地租金,且在乙方發出書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仍未支付的。

3.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4.甲方將場地擅自出租、轉讓給第三人。

5.甲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6.甲方被依法吊銷《攝製電影(電視劇)許可證》。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若本合同規定的使用期限屆滿而甲方仍需繼續使用景地進行電影片的拍攝或進行補拍、重拍等,由甲乙雙方另行簽署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21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所示。

第二條背景説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方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税、營業税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税。因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説明其理由。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説明,説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22

許可人:商標使用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許可乙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__________號__________商標;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__________元,支付辦法為__________;

3.甲方可以/不得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內在______地區使用或許可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4.甲方保證_______________;

5.乙方保證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副本送__________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章戳)乙方:_________________(章戳)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影製作資格的法人單位,甲方攝製電影,本合同同樣適用於電視劇。片需要使用作為景地;

2.乙方擁有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其同意甲方當作景地加以使用。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所稱景地是指乙方有權出租的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景地)。

第二條 甲方使用景地是為了攝製電影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電影片)。該景地將在電影片中作為“___________”(景名)使用,包括但不限於採取彩排、拍攝、錄音、錄像、照相等形式使用。

第三條 甲方使用景地的期限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內,甲方每天使用景地的開始和結束時間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確定:

1.甲方每天使用景地的開始時間為________,結束時間為___________;

2.甲方每天可以二十四小時使用景地;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元,本合同得以實際履行之後,此定金自動轉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場地租金。

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六條 甲方使用景地,應按下列第___種方式回報乙方:

1.甲方向乙方支付場地租金¥____元,支付方式為以下第___種方式:

(1)使用期限開始之日起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

(2)使用期限開始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全部場地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元),使用期限過半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全部場地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元),其餘場地租金於使用期限終結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乙方列為致謝單位,並在電影片片尾字幕中列明。

乙方在電影片片尾字幕署名的位置、字體形式及大小由甲方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自行決定,無須與乙方另行協商。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24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背景説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        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方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税、營業税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税。因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        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説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説明,説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保證

1.許可方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方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方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方。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25

甲方(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月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正在使用而被許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背景説明  關於其產品,許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  

第三條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授予被許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

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

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以許可商標向

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

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

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確認許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保證不損害許名譽和利益,被許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不懷疑許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  

2.如遇下列情況,許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被許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財產;被許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協議終止後,被許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協議終止後,被許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違反協議,許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應付給許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每月____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税、營業税或由被許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税。因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帳目,審查費用由許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應賠償許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同意在維持許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認可,許不得無理扣留。許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如果不認可,則許應説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提出要求,被許應及時向許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規格和標準,許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同意,僅以許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書面要求,被許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説明,説明本許可商標是許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保證  

1.許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  

2.許對被許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____________美元。被許應向許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XX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希望得到許保證。如果許在被許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被許和別的被許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

第三方侵權  被許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為,立即通告許。對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獨享的權利,但許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説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為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26

甲方:

住所地: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證件號碼:

住所地: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手機:

電子信箱:

鑑於:

1.甲方有意在其計劃/正在拍攝的電影片中使用戲曲作品;

2.乙方為此戲曲作品的合法所有人,乙方同意甲方在上述電影片中使用戲曲作品。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所指戲曲作品(以下簡稱“戲曲作品”)的具體描述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條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計劃/正在拍攝的電影片(以下簡稱“電影片”)中使用戲曲作品。

第三條在電影片的宣傳或發行過程中,甲方有權在有關宣傳或銷售資料中使用戲曲作品。

第四條甲方應按下列第種方式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後)酬金¥元:

1.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

2.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元),乙方向甲方提供戲曲作品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元),其餘酬金於電影片停機之日起日內支付;

3.。

第五條甲方使用戲曲作品的期限為年。

第六條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供戲曲作品,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甲方依法擁有電影片的著作權。

第八條若電影片得以公開發行且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義務,無論甲方以何種方式使用戲曲作品,乙方皆依法享有相應的署名權。

乙方署名採用下列第種方式:

1.戲曲作品由(乙方)提供;

2.。

第九條戲曲作品自交付甲方之日起損壞、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若戲曲作品在交付甲方後損壞或丟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相應損失。

第十條甲方應於電影片取得《電影片公映許可證》之日起日內將乙方向其提供的戲曲作品歸還乙方,同時應將其製作的戲曲作品全部複製品或除電影片以外的影像資料一併歸還或按照乙方要求進行銷燬。

第十一條乙方有權查驗甲方對戲曲作品的使用情況,但不得干擾甲方正常的拍攝工作,甲方應予以配合。

第十二條甲方保證:

1.其具有攝製電影片的法定資格;

2.電影片不會包含任何侵害乙方、戲曲作品、戲曲作品的著作權人等各方合法權益的內容;

3.。

第十三條乙方保證其為戲曲作品的合法所有人,其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第十四條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的期限內自動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等同於中止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發出通知後的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

雙方應就不可抗力立即進行協商,尋求一項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盡力將不可抗力造成的影響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暴動、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等。

第十五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持續超過天且甲乙雙方未達成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供戲曲作品,且在甲方發出書面催告通知之日起日內仍未提供的;

3.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條中所作保證不真實;

4.。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持續超過天且甲乙雙方未達成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依據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酬金,且在乙方發出書面催告通知之日起日內仍未支付的;

3.甲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甲方被依法吊銷《攝製電影許可證》或《攝製電影片許可證(單片)》;

5.甲方在第十二條所做保證不真實的;

6.。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4.。

第十八條除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情形之外,甲乙雙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乙方因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任何一項原因解除本合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歸還已支付的酬金。

乙方因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或者第五項原因解除本合同或未出現本合同第十五條、十七條規定的情形而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

第二十條甲方因本合同第十五條規定的第二項或第三項原因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歸還已支付的酬金。

若未出現本合同第十六條、十七條規定的情形而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二十二條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不得對本合同進行更改。

第二十三條事先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四條保密

1.雙方互相承諾對其本人以及公司、僱員、代理人或顧問等因為簽訂本合同而收到或獲取的所有資料、信息(以下簡稱“保密信息”),包括與本合同條款相關、與談判有關的、與劇情以及攝製有關的、與另一方的商業或事件有關的等與電影有關的一切資料和信息,嚴格加以保密;除了本條第3款的規定外,將不得在電影公映前利用或披露或泄露給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信息。

2.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交予的與電影相關的全部資料、文件,並於完成本合同約定工作或解除本合同後返還甲方。

保密信息一旦泄露,泄露方應及時通知。

3.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規、主管部門或相關監管機構的要求或規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資料,該一方將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儘快把這種要求或規定通知對方,以使對方可尋求適當補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該一方遵守本協議的條款。

若未能取得適當的補救或本協議項下的豁免,而必須披露保密資料,該一方可以將保密資料中必須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4.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二十五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予以説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並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第三十條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本合同正本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使用許可合同(專利和專有技術) 篇27

總部:_________

分部:_________

加盟店:_________

因特許經營的需要,雙方根據簽署的《特許經營合同》,簽訂本協議:

一、許可使用的作品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總部創作的下列作品:

(一)作品名稱及描述_________(詳見附件)。

(二)作品名稱及描述_________(詳見附件)。

二、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總部作品的權利種類為:

(一)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權包括本條第二款_________項權利。

(二)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權包括本條第二款_________項權利。

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1)複製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2)發行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客户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許可他人臨時使用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

(4)展覽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公開陳列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_________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放映權,即通過_________技術設備公開再現作品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眾傳播作品的權利;

(8)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權利;

(9)攝製權,即以_________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作品從_________文字轉換成_________文字的權利;

(12)彙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_________方式,彙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3)獲得報酬權,即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客户收取費用的權利。

三、許可使用的方式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_________作品(計算機軟件)為(非)專有使用權,具體使用方式包括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1)由分部使用;

(2)由分部許可加盟店使用;

(3)由分部(加盟店)用於特許經營以外的_________方式。

四、許可使用的地域範圍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地域範圍限於分部(加盟店)特許區域內,並符合以下第_________項條件:

(1)在特許區域內的特許店向客户銷售;

(2)其銷售的客户限於特許區域內註冊的企業或分支機構;

(3)_________;

五、許可使用的期間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許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執行:

(1)與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相同;

(2)使用期限按照總部的通知執行;

(3)限於在_________期限內使用。

六、付酬標準和辦法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本協議規定的作品,其著作權使用費已經包括在交納的特許經營費用之中,不再單獨收取費用。或

按照_________標準交納專利許可使用費,並按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的期限與特許權使用費一併按月(季)交納。

七、著作權的歸屬

分部(加盟店)在總部_________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八、違約責任

分部(加盟店)違反本協議及《特許經營合同》的有關規定,使用許可的作品,以及其他違約行為的,應當停止侵害、消除影響,並按照以下標準向總部(分部)償付損失賠償金。

(1)擅自發表總部許可使用的作品,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2)擅自在總部作品上署名的,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3)擅自修改、歪曲、篡改總部作品的,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4)違反本協議許可權利的種類使用作品的,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5)違反本協議許可使用的方式使用作品的,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九、總部的權利

加盟店依照本協議承擔的義務,均視為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加盟店主張權利。

總部有權對加盟店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為,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及處罰權,除非加盟店已經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放棄對加盟店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為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分部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十、商業祕密

總部許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以下商業祕密:

(1)作品中的_________內容;

(2)作品中的_________部分。

對上述商業祕密,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特許經營合同》及《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的規定予以保密,並符合以下規定:

(1)不得公開計算機軟件的源代碼;

(2)不得向客户提供計算機軟件的源代碼;

分部(加盟店)的行為同時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商業祕密許可使用的有關規定的,應當同時承擔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商業祕密許可使用的違約責任。

十一、專利權

總部許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總部的_________專利權,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特許經營合同》及《專利實施許可協議》的規定予以執行。分部(加盟店)的行為同時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專利實施許可的有關規定的,應當同時承擔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專利實施許可的違約責任。

十二、合同文本

本協議文本由總部統一制定,未經總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總部、分部及加盟店各存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總部(簽章):_________

分部(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