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指導合同(填埋場)(通用3篇)

技術指導合同(填埋場) 篇1

甲方:

技術指導合同(填埋場)(通用3篇)

乙方:

按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環境,加強對浦江縣小黃壇衞生填埋場及其配套滲瀝液處理設施的管理,規範生活垃圾衞生填埋作業以及滲瀝液的處理,甲方同意授權乙方為浦江縣小黃壇衞生填埋場(以下簡稱“本項目”)提供項目運營顧問諮詢服務。

第二條本項目概況:

(1)具體位置:浦江縣大畈鄉山皇殿村。

(2)處理規模:本項目是對現有的垃圾填埋場、污水處理站的運營管理,目前垃圾填埋場垃圾處理規模為噸日,污水處理站處理規模為300噸日。

(3)技術指導期限:自20__年月日到20__年月日(以下簡稱“服務期”)。

第三條乙方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為項目運營管理工作提供運營技術指導服務。

第二章運營技術指導服務

第四條運營技術指導

(1)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授予乙方在本協議期內指導項目運營管理並取得運營技術指導服務費的權利。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項目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信息並給予乙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

乙方應提供足夠數量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任務。

乙方應根據技術指導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技術諮詢報告、運營管理方案、安全操作

規章制度等有關資料。

甲方應協助乙方的技術人員安排食宿,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運營技術指導內容:

本項目服務範圍包括浦江縣小黃壇衞生填埋場及污水處理站。

乙方在整個服務期內始終持續有效地提供運營技術指導、諮詢服務,協助甲方建立完善的、針對該項目的運營管理方案及工作規章制度,並對操作、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技術及理論培訓,對填埋作業過程實行全程管理,包括運輸車輛進出、垃圾傾倒、分類分揀、填埋作業、消殺滅蠅、鋪膜覆蓋、雨污分流、邊坡防護等工作,協助解決日常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各種突發事件,協助編制與項目運營相關的各種登記表單,實現本項目的規範化運營管理。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按約定的標準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費。

(2)甲方應確保在整個經營期內,依法依規運營小黃壇衞生填埋場。

在整個運營期內,乙方應督促甲方認真執行國家行業標準《生活垃圾衞生填埋場運行維護技術規程》、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的相關規定以及本協議規定的處理質量標準。

(3)根據填埋場工作需要安排管理人員和現場工作人員,甲方安排的工作人員和機械設備服從乙方技術人員指導和管理,對乙方提出的合理更換要求,應及時更換人員到位,保障填埋場正常運營。

(3)運營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應當依法終止本協議,終止其技術指導服務,並可以實施臨時接管,並根據造成的損失情況,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①擅自轉讓、外包技術指導服務的;

②因過失造成甲方嚴重損失的;

③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設項目負責人,負責項目協調管理工作。

(2)乙方應指導甲方執行如下環保標準和要求:

《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16889-20__)

《城市環境衞生設施設置標準》(2022924)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8978-1996)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14554-93)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16297-1996)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3095-1996)

《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12348-20__)

《生活垃圾衞生填埋場運行維護技術規程》(93-20__)

《生活垃圾衞生填埋處理技術規範》(50869-20__)

(3)乙方須在簽約後積極配合甲方,進場組織運營管理工作,運營開始後,由乙方安排專業技術人員現場進行管理,實行全程管理管控,對甲方委派的管理人員和現場工作人員實行規範化管理,對拒不執行要求的人員和機械設備,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辭退,甲方應及時更換相關人員到位。

(4)乙方對甲方選派的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技術指導。

乙方須對從事滲瀝液處理工作有關的職員進行技術培訓,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員工培訓重點如下:

①提高項目執行及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熟悉前期技術資料、瞭解工藝流程及有關設備的性能,以保證項目的順利執行;

②生產管理的操作人員應進行上崗前的專業技術培訓,以提高管理和操作水平,確保項目能正常運行。

(5)乙方在服務期內,因過失指引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視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解決。

(6)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致使乙方或滲瀝液處理廠受到税務部門、環保部門等行政機關處罰,由乙方負責承擔責任。

(7)乙方在指導運營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確保運營正常,垃圾處理符合無害化處理及相關要求。

(8)在服務期間,乙方必須安排足夠的技術人員,並建立相應的排班制度,保持通訊渠道暢通。

(9)乙方應協助甲方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製度和意外事故的應急機制,制定

應急預案,並按要求定期進行應急預案演練;乙方應充分考慮生產和服務的穩定和安全,防止事故發生。

如出現重大意外事故,乙方應及時通報甲方,並盡最大人力、物力進行搶救,儘快恢復生產與服務;在事故影響期間,乙方應採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儘量減少事故對公眾的影響。

第七條服務費用

(1)經雙方協商確定顧問諮詢服務收費標準為萬元。

(2)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發票後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運營指導費。

第八條服務期結束後的移交

(1)服務期滿,乙方應移交運營和維護滲瀝液處理設施的所有文件、圖紙、技術和技術資料以及相關的表單資料等。

(2)服務期滿後,如需就本項目繼續接受技術指導服務,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授予乙方,屆時,雙方需另行議定協議。

第三章協議終止及違約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一方違約導致終止本協議的,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2)在項目運營管理期間,因甲方過失而出現不符合標準的情況發生時,乙方通知其進行整改,再次整改仍不符合標準的,乙方有權無條件終止項目運營指導服務合同。

(3)在服務期內,因乙方過失的原因,乙方承擔由於項目運營和維護造成環境污染、人員死亡、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害或損失等所產生的所有債務、損害、損失、費用和索賠等民事和刑事責任,甲方免責。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若雙方產生任何爭議、分歧或索賠,則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爭議、分歧或索賠。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訂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2)本協議正本份,協議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副本份,協議雙方各執份,其餘報相關部門備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表人(簽字):授權代表人(簽字):

日期:日期:

技術指導合同(填埋場) 篇2

甲方:乙方:

本合同經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市保障性住房項目的施工現場服務工作,擔任本單位在該項目的設計代表,從事處理施工現場出現的設計問題或現場臨時變更等技術事務,雙方達成具體協議如下:

(一)施工現場代表的'技術及責任包括:

1、適時傳達施工現場的進度情況;

2、處理施工現場出現的設計問題或現場臨時變更等技術事務;(具體流程見

工作流程圖)

3、與設計圖紙有關的技術變更,均直接與本單位聯繫,要求甲方以工作函

的形式進行通報;(本單位將根據工作函的具體內容酌情出具技術文件)

4、參加甲方組織的相關會議及驗收工作;

(二)服務費用及付款進度:

1、本協議總費用為人民幣

2、付款進度:

第一次:本合同簽訂後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費,計人民幣

第二次:全部工程主體驗收完成後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第二次付款,計人民幣

第三次: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人民幣

(三)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

技術指導合同(填埋場) 篇3

技術成果轉讓合同

轉讓方: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關鍵技術(以下稱“cdma_________”或技術成果)系經過轉讓方長時間的開發和實際項目的應用,技術上已完全成熟並得到特種行業用户的肯定,且具有廣大的市場前景。

鑑於受讓方在市場開拓方面的完整商務能力,為更好地將成果應用於社會和行業用户,轉讓方願意將該項技術成果轉讓給受讓方,且受讓方同意接受該技術成果。現本合同雙方經過詳細磋商,依據我國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技術成果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第三代cdma_________移動通信基站射頻子系統及cdma_________移動通信系統基站線性化放大器關鍵技術(以下稱“cdma_________”或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於有關第三代cdma_________移動通信基站射頻子系統及cdma_________移動通信系統基站線性化放大器關鍵技術的軟件(組件)、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cdma_________”後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於現有cdma_________技術的後續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cdma_________”關聯技術成果及其後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與現有cdma_________技術有關的其他技術成果及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及在此基礎上的後繼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2.轉讓方於本合同生效日將本合同所涉技術成果獨家轉讓與受讓方。於該轉讓日起,受讓方擁有技術成果的所有權,但法律規定禁止轉讓的權益除外。

技術成果的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在技術成果的相關權利保護期內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權,即以複製、展示、發行、修改、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技術成果的權利;

(2)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即許可他人以前項中規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技術成果的權利和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技術成果的權利;

(4)其它法律、法規規定所享有的權利。

3.轉讓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將所轉讓的技術成果全部內容的詳盡資料交付於受讓方。

(1)該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

(4)該等資料應確保受讓方能夠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合同第1條所述的技術成果及相關權利。

4.轉讓方聲明並保證在本合同技術成果轉讓前

(1)所轉讓的技術成果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屬於其所有,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

(2)轉讓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涉之技術成果,且技術成果未存有抵押、質押或其它擔保等情形;

(3)轉讓方在本合同簽訂前並未將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許可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獲得利益。

(4)除在本合同簽訂前已購得該技術成果的合法權利人外(如有)(以轉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權利人名單為限),轉讓方並未將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許可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獲得利益。

(5)轉讓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完整、正確、清晰的並保證及時交付。

5.轉讓方聲明並保證在本合同技術成果轉讓後:

(1)非經受讓方書面同意,轉讓方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技術成果、授權他人使用技術成果、為他人非法使用技術成果提供任何條件。

按本合同約定的轉讓金額在約定的付款時間內,全額支付給轉讓方。

7.轉讓方應就cdma_________的關聯技術給予受讓方優先選擇權,在同等條件下,受讓方有優先購買權。

8.受讓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向轉讓方支付轉讓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9.合同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相當於全額轉讓費1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違約方並應賠償不足部分。

轉讓方未按第3條的要求向受讓方提供資料,受讓方有權要求轉讓方改正;至改正之日止,每逾期一日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支付相當於全額轉讓費0.2‰的延期轉讓違約金。

(1)轉讓方違反第4條任何一項;

(2)未能履行前述第3、6條之約定;

(3)發生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11.轉讓方應按受讓方要求提供技術成果的技術培訓、輔導等相關服務,直至受讓方能夠_____、正確地使用該技術成果。

12.因技術成果轉讓所需繳納的有關費用,依法由各方承擔。

13.本合同生效後,受讓方基於本合同所涉之技術成果的後繼開發、改進等技術成果的著作權及相關權利歸受讓方享有。

14.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之文件/資料作為本合同之附件,構成本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5.未盡事宜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6.因履行本合同而致之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17.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由合同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受讓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