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集體宿舍租賃協議書(精選3篇)

企業集體宿舍租賃協議書 篇1

出租方(甲方):

企業集體宿舍租賃協議書(精選3篇)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 。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住宅 ;層高為 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 平方米;裝修狀況 精裝修 ;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乙方租賃 房屋做為員工宿舍 使用,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年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 。甲方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五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

(二)在該房屋交付之前,一切與該房屋有關的或由該房屋產生的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以及由此產生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該等損毀、滅失的風險在該房屋交付乙方之日起轉移至乙方。

(三)返還:租賃期滿且雙方未能達成新的租賃合同,或者,本合同提前解除後十日內,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乙方在租賃期內應保證裝修的完好。

第七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甲方和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經甲方事先確認乙方有權對該房屋進行轉租的,乙方之承租人只能為一方且無權將該房屋的任何部分或者全部再次進行轉租。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2、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超出底商經營業態要求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60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200%支付違約金。

(二)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60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200%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其中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集體宿舍租賃協議書 篇2

甲方(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 乙方(工會或職工代表):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____ 人

協商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 協商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協商代表(姓名及職務): _____________協商代表(姓名及職務):_____________

協商代表人數:_____________ 人 協商代表人數: _____________人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依法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甲方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廣東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及國家和我省的其他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是甲乙雙方根據有關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安全衞生、職工培訓及其他有關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三條 甲乙雙方開展集體協商、訂立集體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第二章 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實行______________工資制度,職工工資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成。

第五條 甲方每月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當月/上月職工工資,不得拖欠和剋扣。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的,甲方應當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職工工資。

第六條 甲方支付給職工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低於_____元/月,且不得低於當地政府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 ________崗位(工種)實行計件工資分配形式,協議期內計件單價為 ,計件定額為 )。

第七條 甲乙雙方綜合參考本企業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和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發佈的企業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當地人民政府統計機構發佈的本地區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發佈的地區、行業的職工工資平均增長率,以及其他與工資集體協商有關的情況,協商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一)本年度全體職工平均工資同比增(或減)_______%;

(二)今後如企業上年度淨利潤超過 萬(或增長超過 %),則當年度全體職工平均工資同比增長 %;如企業上年度淨利潤為 萬至 萬(或增長 %至 %),則當年度全體職工平均工資同比增長 %;如企業上年度淨利潤不足 萬(或增幅低於 %),則當年度全體職工平均工資不增長;如企業上年度嚴重虧損超過 萬,則當年度全體職工平均工資減 %。

第八條 職工在試用期的工資按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 %(或者按職工本人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 %),且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九條 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的工資為 元/月(或者按職工本人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 %),且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第十條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的,應與乙方和職工協商,並根據《勞動法》和《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三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一條 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如下:

(一)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日,每週休息_____日;

(二)勞動定額:_____________;

(三)根據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後的 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十二條 職工依法享受的帶薪年休假以及其他假期:_____________。

第四章 勞動安全與衞生

第十三條 甲方依法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標準,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職工,並在勞動合同中列明,不得隱瞞和欺騙。

第十四條 職工對企業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十五條 甲方應根據季節變化,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並於每年6-10月按相關規定對高温作業的職工發放高温津貼。

第五章 保險和福利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為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按照國家、省和當地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甲方根據經濟效益情況, 為職工參加的其他補充保險包括: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甲方提供給職工的住房、交通、通訊、餐飲、休假、休閒設施等福利包括: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積極支持工會開展的各項活動,逐步改善優化職工活動場所和工作環境,雙方共同發展企業文化,創建和諧勞動關係企業,增強企業凝聚力。

第六章 女職工與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十九條 甲方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內的工作,並應當將本單位屬於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崗位書面告知女職工。

第二十條 甲方不得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內的工作。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甲方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甲方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第二十一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甲方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第四十一條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法定期對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嚴格執行國家《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章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章 期限、履行、違約責任及爭議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十四條 協商代表應當保守企業商業祕密。

協商代表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其履行協商職責,視為提供正常勞動,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調整其工作崗位、降低其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協商代表在履行職責期間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完成履行職責時止。協商代表履行職責期間,企業不得解除其勞動合同,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者解除:

(一)雙方協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集體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全部不能履行;

(三)甲方破產、停產、解散,致使集體合同無法履行;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變更或者解除集體合同適用《廣東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規定的集體協商和簽訂集體合同程序。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訂的要求。

第二十七條 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需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乙方或者甲方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在本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七日內由甲方送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本合同依法生效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雙方應當嚴格履行。

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將本合同向全體職工公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 另一份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存檔。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企業集體宿舍租賃協議書 篇3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______________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係。

第二條 工會代表中方職工(以下簡稱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原則,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公司的勞動關係,並監督和協調這種關係。

公司用以和職工個人確定勞動關係的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 本合同是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範圍內,遵守不低於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並努力提供儘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 公司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利。公司制訂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並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工會有義務支持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會會議(包括預備會議)。

第二章 職工聘用

第五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着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

公司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第六條 公司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公司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七條 公司制訂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八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程序處理。

第三章 工作日製度

第九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公司工作日製度。

第十條 公司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遲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長時間或長期加班加點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範圍加班時,應徵得同級工會同意,並給職工另發加班加點工資,其待遇應高於正常工資水平。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持職工        

拒絕執行。

第十一條 在夏季高温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公司減少工作時間。

第十二條 公司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製度。

公司在制訂本公司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章 工資和津貼

第十三條 公司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和實際需要,確定本公司制度,併發放各類專項津貼。

第十四條 工會在每年3月份根據生活物價指數和勞動力資源狀況變動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度工資要求。

董事會在討論此類問題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

第十五條 公司工資分配製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公司決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五章 職工福利

第十六條 公司按規定每月提取工資總額20%的福利費用和7.5%的職工醫療費用,每年從税後利潤中提10%的福利獎勵基金,用於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於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十七條 公司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並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工會支持公司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條 公司各項重大福利的設置、標準、實施辦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需雙方同意後實施。

第六章 勞動保險

第十九條 公司根據中國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實行勞動保險制度,支付職工勞動保險費用,並努力擴大保險險種。

第二十條 職工因工負傷、因工緻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時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訂此類費用細則。

第二十一條 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二十二條 公司實行養老保險制度。

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第二十三條 工會協助公司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

第七章 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 公司執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條例。

公司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技術和工業衞生、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公司按規定向從事塵毒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療養機會與費用。

第二十五條 工會支持公司勞動保護管理,配合公司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工會發現違章指揮        

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公司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公司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六條 公司依照國家規定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租賃廠房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衞生設施實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工會有權對此提意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 公司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新工時,必須同時引進或採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並對工人進行培訓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條 公司根據工種崗位需要,保證供應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公司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細則。

公司向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發放營養補助費或提供營養補助食品。

第二十九條 每年夏暑季節,公司負責採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涼飲料。在冬季,公司負責採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條 公司優先保證用於改善職工生產安全和勞動條件的資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落實資金,組織實施。

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討論並監督實施情況。

第三十一條 公司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持公司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行為的懲處。

第三十二條 公司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職工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參與調查和提出建議。

第八章 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三條 公司根據政府規定按期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幫助職工獲得和提高文化及專業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