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勞動補充協議書(精選3篇)

職工勞動補充協議書 篇1

甲方:

職工勞動補充協議書(精選3篇)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勞動合同補充條款,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並共同遵守。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經營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現,調整乙方具體工作部門和崗位及勞動報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不承擔違約及經濟補償、賠償責任。

2、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乙方月工資為人民幣 元(其中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元,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加班工資、其他假期工資以及社保等核算的基數。基本工資之上的報酬,為崗位及綜合能力所體現的回報,一崗一定,不作為其它保險福利的依據),試用期工資為元,上述工資均為税前工資。

3、保密義務:甲方的銷售信息、採購信息、人事財務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規範、業務流程等)、客户信息等經營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資訊等,均屬甲方商業祕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無關人員。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4.1乙方接受甲方出資引進、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甲、乙雙方簽訂專項培訓協議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該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

4.2勞動合同生效後,乙方未按甲方規定的時間提供辦理錄用和社會保險手續的有關資料、證明的,甲方可視作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視作乙方主動放棄其應享有的保險福利待遇。

4.3勞動合同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提供了得以受聘於甲方的虛假資料,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5、其他:本合同補充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職工勞動補充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協商,本着平等、激勵的原則,就雙方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現在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1、乙方的工資在原勞動合同書確定工資的基礎上,調整為 元/年,其中,甲方每月發放給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其餘部分根據乙方每月完成的工作情況,由總經理給予考核、記錄,作為乙方的績效工資,累積到年底作為年底獎金,一次發放。

2、如乙方在合同約定的勞動期限內提出辭職或被辭退,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每月績效考核的累積部分自動歸零,甲方不再發放。

3、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或視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工作表現,業務水平及業績,可以調整、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乙方的工資。

4、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前述規定進行崗位調整和工資調整,乙方有權反映本人意見,但與甲方協商一致前,必須服從調整。拒不服從,怠工或停工的,按照違紀、不服從管理處理。

5、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規章制度予以獎勵和懲處。

6、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7、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

8、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

9、甲方根據乙方的考勤、考核及工作態度、工作績效等綜合表現或經營需要,可以調整、加發或扣發工資、津貼和補貼。

10、甲方如為乙方提供技術培訓,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解除合同,否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培訓費用 元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11、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包括生產計劃單、產量、規格、機械設備的配備、原料的採購、生產配料、客户信息、成本控制、技術革新、模具的投放、產品定價、以及甲方認為能夠帶來經濟效益屬於保密範疇的事項等等)。在合同期內或雙方解除勞動合同二年內,乙方不得泄露給第三方。乙方離開甲方後二年期限內不得從事相同的工作,避免對甲方進行同業競爭。否則,乙方應當支付甲方違約金 元。

12、乙方應完成每月的生產產值任務 元,合同期內全年完成產值為 元,乙方完成產值的情況作為甲方進行考核的部分標準。

13、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成本控制達到 標準,該標準作為甲方對乙方進行考核的部分標準。

14、本補充協議是雙方對原勞動合同書的補充,具有同等效力。

15、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職工勞動補充協議書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對勞動合同的履行,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實際勞動報酬以甲乙雙方事後達的補充協議或甲方訂立的規章制度為準;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勞動報酬,不作為乙方的實發工資。

二、由於甲方工作的特殊性,對勞動者的用工時間不能作一個統一的規定,故本單位的實際工作時間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形下,以甲乙雙方根據生產需要作及時的調整,不以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工作時間為準,也不作統一的事先安排,乙方對此表示理解並完全同意。

三、關於社會保險的特殊約定:鑑於乙方自願要求不辦理社會保險,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每月給予乙方社會保險補貼補貼費用由甲方單獨建帳保管,在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且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一次性發放給乙方。如今後又需甲方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的,則上述社會保險補貼不予發放,已經發放的,由乙方予以返還。

四、本補充協議與勞動合同有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