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電視劇編劇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聘用電視劇編劇合同

住所地: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視劇製作資格的法人單位,甲方計劃攝製暫名為《___________》電視劇(下稱電視劇);

2.甲方決定聘用乙方擔任電視劇的編劇,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工作由下列第____種方式確定:

1.根據甲方要求,為電視劇編寫原創文學劇本;

2.以____享有著作權的文字作品《___________》為基礎,為電視劇改編文學劇本。

3.對未定稿的電視劇文學劇本進行修改、潤色直至定稿;

第二條 乙方創作文學劇本,應按照甲方的總體要求進行,甲方的總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始文學劇本的創作工作,此日期為乙方聘用期限開始之日。

第四條 乙方完成文學劇本並經甲方審核通過之日,乙方的聘用期限結束。

第五條 電視劇規模為_____集,每集片長____分____秒。

第六條 甲方指派_________為其授權代理人,全權負責與乙方聯絡、溝通文學劇本的相關事宜。

第七條 乙方創作文學劇本的時間要求如下:

1.乙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故事創意的編寫。

故事創意應表述出文學劇本的立意,闡明編劇在思想內涵及其外延兩個方面的感悟,概括描繪文學劇本的主要事件、基本衝突、主要人物、人物關係的主要糾葛和風格樣式等。

2.乙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故事總綱和人物小傳。

總綱中的故事部分不應少於____字,應能清晰地表達文學劇本的主要情節線條和主要人物之間的關係糾葛,勾勒出一個完整的故事框架。人物小傳的表述不應少於____字,應表述出文學劇本中主要人物的性格特徵、在重大事件中的經歷以及和劇中其他相關人物的糾葛。

3.乙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電視劇分集梗概。

分集梗概是以集為單元的故事概述,應完整表達出該集主要戲劇過程的輪廓和人物在其中的走向;分集梗概不應少於____字。

4.乙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文學劇本第一集至第____集的創作並提交甲方審核。

每集不少於____字,有效畫面不少於____分____秒(下同)。

5.乙方應於____年__月____日前完成文學劇本第____集至第____集的創作並提交甲方審核。

6.乙方應於____年__月____日前完成文學劇本第____集至第____集的創作並提交甲方審核。

第八條 文學劇本全部創作完成後,乙方應按照甲方意見對劇本進行整體修改或補充。

第九條 甲方對文學劇本的審核通過以甲方________簽字認可為準。

第十條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實際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開始之日,此定金自動轉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十一條 甲方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應向乙方支付_____(税前/税後)酬金¥____元,酬金的支付時間安排如下:

乙方完成故事總綱和人物小傳並經甲方認可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酬金¥___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

乙方完成分集梗概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酬金¥____元;

乙方完成第一集至第____集劇本並經甲方認可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酬金¥____元;

乙方完成第____集至第____集劇本並經甲方認可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酬金¥_____元;

乙方完成第____集至第____集劇本並經甲方認可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酬金¥____元;

文學劇本整體定稿並經甲方審核通過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剩餘酬金____元。

第十二條 文學劇本著作權的歸屬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確定:

1.文學劇本的著作權由乙方享有,但甲方享有依據文學劇本拍攝本合同所指電視劇的攝製權,且甲方行使此攝製權無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

2.文學劇本著作權中的署名權由乙方享有,除署名權外的其他權利由甲方享有;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甲方依法享有依據文學劇本攝製的電視劇的著作權。

第十四條 若電視劇得以拍攝併發行且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義務,乙方依法享有在電視劇及相關衍生產品中的署名權。乙方署名的格式、具體位置及字體大小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十五條 甲方享有文學劇本的最終修改權,如對劇本持有異議,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意見對劇本進行相應的修改。

乙方若無力完成任務或劇本經修改仍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另聘編劇參與劇本創作和修改,有權決定編劇的署名排列,並有權根據乙方後來參與文學劇本創作和修改的情況,酌情減少支付直至不再支付尚未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第十六條 在電視劇的拍攝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拍攝需要要求乙方對文學劇本進行修改,無需因此向乙方另行支付酬金,乙方應予以配合。

若甲方要求乙方進行文學劇本修改的地點距乙方居住地達___公里以上,甲方應承擔乙方往返交通及食宿費用,費用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參加電視劇的開機儀式、首播儀式以及其他宜傳活動,無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

甲方要求乙方參加的宣傳活動最多不超過___次;否則,每超過一次應向乙方支付_____(税前/税後)酬金¥____元,乙方亦有權拒絕甲方要求。

甲方要求乙方參加電視劇的宣傳活動,應承擔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費用。費用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第十八條 甲方為宣傳、推廣電視劇之目的,有權無償使用或許可播放者、發行者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並及於相關衍生產品或服務。

第十九條 若甲乙雙方選擇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第壹種方式確定文學劇本著作權的歸屬,甲方基於文學劇本重新拍攝電視劇、將文學劇本改編成電影文學劇本並拍攝成電影片或針對文學劇本進行除拍攝本合同所指電視劇以外的商業開發行為,應徵得乙方同意並另行簽署書面合同。

第二十條 若甲方要求乙方以某人的人生經歷為基礎編寫原創文學劇本或要求乙方基於_________享有著作權的文字作品《___________》為電視劇改編文學劇本,甲方應確保其已合法獲得相應授權,否則,由此引起的侵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二十一條 甲方沒有以乙方編寫的文學劇本為基礎拍攝電視劇的義務。若甲方未以乙方編寫的文學劇本為基礎拍攝電視劇,而乙方已經完成了文學劇本的全部創作工作,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全部酬金。

第二十二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電視劇首播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文學劇本的內容、電視劇劇情、導演、演員、拍攝進度等與文學劇本或電視劇相關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簽約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乙方若違反上述保密義務,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第二十三條 乙方創作的文學劇本中不應包含侵犯他人著作權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的內容,否則,由此引起的侵權糾紛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在本合同約定的聘用期限內,乙方應專職為甲方進行文學劇本創作和修改工作,不得同時與第三方簽署同樣性質的合同。必要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完成本合同項下乙方的工作。

乙方應依甲方要求及時參加與文學劇本相關的協商會或討論會。

第二十四條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的期限內自動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等同於中止期間,該方無需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發出通知後的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雙方應就不可抗力立即進行協商,尋求一項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盡力將不可抗力造成的影響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暴動、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等。

第二十五條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持續超過____天且未達成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的合法監護人而解除本合同:

1.非因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按時完成並向甲方提交故事創意、故事總綱和人物小傳、分集梗概或文學劇本,經甲方催告後____日內仍未完成並向甲方提交的;

2.乙方部分或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其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1.非因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連續逾期達____天或逾期酬金累計達乙方全部應得酬金的百分之___。

2.甲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乙方聘用期限結束之日本合同終止;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或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 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外,甲乙雙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約定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具體如下:

1.非因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酬金的百分之___作為違約金;

2.若未出現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論文學劇本的創作進度如何,甲方均應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酬金,已創作完成的文學劇本著作權的歸屬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的規定加以確認;

3.若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不論文學劇本的創作進度如何,甲方均應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酬金,已創作完成的文學劇本著作權的歸屬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的規定加以確認;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約定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具體如下:

1.非因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按時完成並向甲方提交故事創意、故事總綱和人物小傳、分集梗概或文學劇本,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2.若未出現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向其支付的酬金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另行聘用他人在乙方創作的基礎上繼續完成文學劇本的創作工作,在此情況下,乙方不能享有文學劇本的著作權;

3.若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向其支付的酬金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4.若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乙方無需返還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酬金,亦無需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有關經濟損失,但甲方不必依據本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繼續支付酬金,且有權使用乙方現有的工作成果;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 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關於字數的規定均以電腦統計不計空格的字數為準。

第三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扉頁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三十五條 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不得對本合同進行更改。

第三十六條 事先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三十七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文本由__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予以説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並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第四十條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乙方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____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