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狀(勞動仲裁)(精選24篇)

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1

答辯意見

答辯狀(勞動仲裁)(精選24篇)

答辯人保定電視台就上訴人上訴委託合同糾紛,現發表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人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懇請法院依法駁回其上訴請求,理由 如下:

一、答辯人訴求的保險數額是根據社保機構的要求所應申報和繳納的真實數據,同時答辯人提交了長達78頁的上訴人職工欠繳保險明細,均嚴格按照社保部門要求的標準,結合每個職工的檔案工資核算的養老、醫療等各項費用。答辯人提供的證據真實、充分,足以證實上訴人每個職工應繳社保費用的標準及計算過程。

二、上訴人以被法院劃扣款項為由拒付保險費用不能成立。

上訴人因他案被法院劃扣款項,系因上訴人剝離了答辯人全部的可經營性資產成立,因而判定上訴人應承擔還款責任,與本案應付保險費用事宜沒有任何關聯性,更無可以抵消的法定事由。答辯人訴求的費用繫上訴人應為其職工繳納的保險,關係到上訴人及答辯人職工的基本生存需要,上訴人不應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付。

三、上訴人要求答辯人返還其20__年12月補交4萬多元的保險不能成立。

上訴人20__年12月繳納的費用,系其根據上訴人核算的標準,並按照上訴人的要求補繳的20__年8月-12月的保險費用,答辯人向上訴人出具了收費票據,並已按此時間段將上述費用交到社保部門。目前,上訴人除了一審中確定的數額外,仍拖欠答辯人  元保險。上訴人要求答辯人返還上述費用毫無事實依據。

因此,在上訴人欠繳保險費事實已經非常明確的情況下,上訴人仍故意找種種理由拖延支付保險費用,已經嚴重影響了雙方職工保險的繳納,並引發了社會事件。因此,為了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懇請二審法院依法駁回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答辯人:

20__年1月30日

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2

仲裁答辯狀

答辯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代理人: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就被答辯人申請仲裁(        糾紛)一案,我方現答辯如下:

我公司與申請人於20__年4月25日簽訂了《(20__)設計合同》,根據合同條款即付申請人4萬元定金(是設計總額的20%)。後因工程建設投資較大,我公司只能是入股經營,與我公司合資的另一方要求從設計到施工完全由他們負責。因此我公司於20__年8月1日向申請人説明情況提出終止設計合同。事後雙方經過多次磋商,由於申請人索取費用太高,雙方未能達成協議,於是申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現就申請人提出的請求和理由作出如下答辯:

一、申請人要求我公司支付方案設計費6萬元是沒有法律根據的。

根據國家計委編印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總説明中第十七條的規定,“設計費按設計進度分期撥付,設計合同生效後,委託方應向設計單位預付設計費20%作為定金,初步設計完成後付30%,施工圖完成後付50%。申請人向我方提交的《方案意見書》,並不是初步設計書,這是我們雙方之間的分歧意見之一。根據規定,初步設計書應具有初步設計説明書,初步設計概算書及設備、結構、電器三個專業的圖紙。而申請人只交付方案意見收由我公司審批,沒有初步設計説明書、概算書及三個專業圖紙,我公司認為申請人沒有完成初步設計,因此不能按規定支付設計費。  另外,就我公司與申請人 設計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方案設計完成後15天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設計費6萬元”。此合同之規定也是指初步設計書完成後付設計費6萬元,並不是指“方案意見書”完成後即付6萬元。作為申請人來説,他們完全懂得“方案意見書”和“初步設計書”的不同概念和內容。而申請人卻把兩個概念及內容混為一談,向我公司追索6萬元,既不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也不符合設計合同條款的規定。因此我公司拒絕申請人的請求是有道理的。據此,申請人請求我公司支付延期款0.3萬元也是沒有根據的。

二、申請人要求我公司賠償經濟損失2.7萬元(施工圖設計費2.4萬元;逾期違約金0.3萬元),這個請求是毫無根據的。

根據雙方簽訂的設計合同中規定“寫字商住樓的基礎圖,是在設計方案認可後兩個月及收到勘探資料後一個月後交付施工圖”,而申請人在我公司對方案意見書尚未認可的情況下,違反雙方簽訂的設計合同條款規定,這種不履行合同的行為屬於無效行為,我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因此我公司不能承擔申請人提出的施工圖設計費2.4萬元及其他經濟損失。

三、我公司支付的定金應抵作設計費用。

根據《根據工程勘察設計條例》第七條規定:“按規定收取費用的勘察設計合同生效後,委託方應向承包方付給定金。勘察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探、設計費”。又規定:“委託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依據以上條款規定,我公司與申請人簽訂合同後,按規定支付4萬元定金,並且申請人也提交“方案意見書”,雙方均在履行合同,所以申請人毫無理由扣我公司的4萬元定金,又另外要求收取方案設計費6萬元。我公司認為該定金應抵作申請人所提供的“方案意見書”的設計費用。

四、我公司支付的設計趕工費應抵作設計費用。

我公司與申請人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接受申請人的要求,以設計趕工費的名義支付現金3000元,作為資金使用,該款項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沒有明文規定,我公司要求將設計趕工費抵作設計費用。

以上意見,請求仲裁委員會公正裁決。

此致

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3

答辯人:__________,男,______歲,____族,_______省_____市人,現住_______市_____區_______路______號。

答辯人因_______訴我離婚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人認為原、被告夫妻感情沒有破裂,不同意離婚,理由有三: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戀愛,有感情基礎;

二、原、被告性格相近,愛好相同;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處。

答辯人認為原告在訴狀裏談到的夫妻經常吵架,不是事實,我們結婚十餘年,有深厚的感情基礎,雙方價值觀、人生觀基本一致,偶爾為點家庭瑣事爭吵幾句屬正常現象,根本不會影響夫妻感情,原告屬一時衝動提出離婚,請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市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4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辯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答辯人因收到        人民法院轉來關於        與原告        因        糾紛一案,現依法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 

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與原告、被告均不存在僱傭關係。 

1.答辯人與原告        不存在僱傭關係。原告受僱於被告        而非答辯人,且其報酬由被告何劍支付,足見原告事實上系受僱於被告        ,其與答辯人不存在僱傭關係。

2.答辯人與被告        系承攬合同關係,而非僱傭關係。《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本案中,答辯人將搬運工地提升架的任務交由被告        承攬,並一次性支付其承攬報酬;且被告何劍為完成承攬任務,還僱請了原告為其提供勞務。由此可知答辯人與被告間為承攬合同關係。

二、原告以答辯人系發包人應對其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1.答辯人認為,作為搬運工地提升架的承攬人並不需要有相關資質,故原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的規定向答辯人主張賠償無事實依據。

2.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中所述發包人應限於僅指《民法典》中建設工程合同關係或與建設工程合同類似的合同關係中的發包人。

因建設工程事務中,若施工承包方無相關資質則勞動者遭受意外傷害的風險將劇增,故司法解釋以保護勞動者權益為考量而有此規定。但若對發包人的定義進行任意擴張解釋,將大多數普通、簡單的承攬合同關係中的定做人都歸類為發包人,則會不當的對定做人苛以重責,不符合社會經濟生活實踐,亦有違民法公平之原則。

故答辯人認為本案不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二款的相關規定。

三、除上述觀點外,答辯人對於本案保留以下答辯意見: 

1.對於本案損害結果的發生,答辯人即使存在過錯,亦屬輕微過失,不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且應由作為僱主的被告                           及直接侵權人被告許美麗對原告的損失承擔主要的賠償責任。

2.關於賠償數額,答辯人認為:

(1)誤工費計算不符合客觀事實,誤工時間為    天,以農林牧漁業職工平均工資人民幣    元/年計算為計算標準,誤工費應為人民幣    元。

(2)護理費用不符合客觀事實,護理期限為    天,以農林牧漁業職工平均工資人民幣    元/年為計算標準,護理費應為人民幣    元。

(3)原告主張交通費的損失,但其提供的部份證據的真實性、與治療之間的關聯性均存在疑問,故答辯人對此不予認可。

(4)住院伙食補助費應為人民幣    元/天,計算    天共人民幣    元。

(5)營養費數額偏高,應為人民幣    元。

(6)殘疾賠償金數額過高,原告為農村居民,故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人民幣    元/年為計算標準,傷殘九級十級,殘疾賠償金應為人民幣    元。

(7)精神損失撫慰金數額過高,可由法院依法裁決。

綜上,原告向答辯人主張損害賠償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依法應駁回其對答辯人的訴求。即使答辯人對損害的發生存在過錯,亦屬輕微過失;且主張的部分賠償項目及金額欠缺理據,故懇請貴院酌情考量本人的答辯意見並依法作出裁判。

此致

人民法院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答辯人:

附:答辯書副本    份;

證據材料    份

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5

答辯狀

答辯人:

聯繫電話:

代理人:

被答辯人:

就        與        的    勞動爭議仲裁   一案,答辯人現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迄今未簽訂勞動合同,系被答辯人自身拒絕簽訂勞動合同所致,故其以未籤勞動合同為由要求答辯人支付雙倍工資沒有事實依據。

20__年2月,被答辯人進入答辯人處工作,從事車工工作。雙方口頭約定試用期1個月,月工資1500元,期滿後雙方再簽訂正式書面勞動合同。

20__年3月,答辯人提出與被答辯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答辯人表示簽訂合同意味上保險自己也要負擔部分費用,今後發放的工資會減少,由於自身經濟困難,暫時不需簽訂勞動合同。後答辯人多次要求與被答辯人簽訂勞動合同,都被被答辯人以各種理由推諉。如今,被答辯人以未籤勞動合同為由,向答辯人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答辯人不得不嚴重質疑被答辯人當時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動機。

二、雙方口頭約定被答辯人的月工資為1500元,而實際答辯人每月發放給被答辯人的月工資均超過20__元,其中已經包含了加班、加點費。

一直以來,答辯人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安排生產,發放工資。因答辯人所在行業是生產性行業,有淡季旺季。6個月以來,被答辯人每月平均工作天數在21-25天,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也只有8-9小時。對於確實因生產需要安排被答辯人加班的,答辯人已經在每月應發放的工資中增加了幾百元作為津貼發放給被答辯人。被答辯人所陳述情況與事實不符合。

三、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工作期間,違反公司紀律長期擅自離職,其以答辯人非法解除勞動關係為由要求經濟補償毫無依據。

20__年2月以來,被答辯人曾兩次沒有任何理由,就擅自離崗礦工數星期。答辯人從未向被答辯人提出解除雙方勞動關係,故被答辯人稱因答辯人無故解除勞動關係,要求答辯人支付經濟補償金毫無任何事實依據,也沒有法律依據。一直以來,答辯人關心被答辯人,在被答辯人遇到困難的時候,答辯人曾伸出援手予以幫助。如今被答辯人的做法,實在令答辯人不解,也感到心寒。

鑑於被答辯人的所作所為,給答辯人聲譽造成了影響,經濟上帶來了損失,答辯人將另案對被答辯人提起訴訟,追究被答辯人的責任。

綜上所述,答辯人請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所有仲裁請求。

此致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6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吳某某,公民身份號碼420xx*6。

答辯人就(20__)粵06民終8538號案答辯如下:一審法院認定事實基本正確。上訴人歪曲事實,無事纏訟,惡意凍結答辯人財產,給答辯人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答辯人要求兩上訴人賠償訴訟保全造成的全部損失,並承擔投資傢俱店的全部虧損、請二審法院儘快做出維持判決,並對上訴人惡意訴訟行為進行懲罰。

一、答辯人在一審中提交的證據已明確地反映答辯人與兩上訴人是合夥關係。

答辯人提交的證據第12頁,上訴人伊某某在20__年2月27日和3月4日發給上訴人的短信“你好 阿* 你什麼時間方便我想跟你談一下商場的事,我不想我投了這麼多錢,就這樣一直沒有結果下去”……“我只想拿回我投資的錢”;證據第15頁,答辯人與上訴人伊某某在微信中聊到自己要開商場,之前的老闆娘讚自己談業務很機靈時,伊某某亦回覆“説實話不是因為你我也不會去投資”。以上兩人的信息溝通資料明確地證明伊某某系投資答辯人經營的傢俱商場的關係。

答辯人與伊某某就員工、傢俱樣品的選擇、傢俱擺放、倉庫租用,費用明細的溝通,上訴人陳某某寄送裝修牆紙、主動要產品信息要推銷商品等都印證了雙方是合夥、共同經營關係。

上訴人也並非如其如稱,沒有向答辯人索要傢俱店的銷售業績和財務數據,正是尚在裝修期間,上訴人陳某某就向答辯人要報表要分紅,答辯人才曾經將自己做的收支明細賬目發給伊某某,並被上訴人在本案中用作證據。答辯人多次向伊某某提出讓他管理或找人管理,伊某某稱相信答辯人,賬自己做好就行,不用再理陳某某的要求。

答辯人關停傢俱店繫上訴人否認合夥關係,以民間借貸為由惡意訴訟,凍結答辯人全部的銀行賬號,導致答辯人傢俱店以個人名義開設的付款賬號無法繳納基本税費,店內的POS機無法收銀,嚴重影響了傢俱店的經營,連連虧損,迫不得已,答辯人才將傢俱店關停,以儘量減少損失。在此,答辯人要求兩上訴人承擔傢俱店全部虧損,賠償答辯人的全部損失。

二、雖然答辯人在不同語言環境下,表示“我要開傢俱店,”“我要開商場”,用“我的營業執照”、“我的公司”來指代吳某某傢俱店,但這種指代主要出於語言習慣,“我的”不等於“僅我自己個人所有的”之意,並未排除和否認上訴人的合夥身份。

1、一審答辯狀第三段的中手寫改動,系是伊某某其先提出開傢俱店,主動找答辯人合作的,並非答辯人要開傢俱店在先,因此修正。

2、答辯人亦是傢俱店的合夥人,工商註冊的經營人,在伊某某隱名投資且答辯人朋友根本不認識伊某某的情況下,答辯人當然是跟朋友稱自己要開傢俱商場,答辯人的表述符合一般習慣和情理,並不否定和排除伊某某的合夥人身份。

3、傢俱店系答辯人作為經營人申領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在伊某某未與答辯人溝通相關細節的情況下,要求答辯人以營業執照和房產證貸款借款即是讓答辯人個人對外揹負全部債務,答辯人以“我的營業執照”強調這一風險並無不妥。

綜上所述,答辯人想告訴上訴人及其代理人的是,答辯人在不同語言環境下用“我的”來指代吳某某傢俱店並未否定和排除上訴人的合夥人身份。“我的”並非排他性物主代詞,具體來説,如果你有兄弟姐妹,“我的爸媽”,但不排除你父母是你兄弟姐妹的父母;如果你已婚有子女,“我的孩子”也並非意指你的孩子是指你一人無性生殖所得,你的配偶未參與、無親權。上訴人在與答辯人的合夥中本身就是未公開披露其合夥身份的,不能以答辯人的生活中的指代表達來否認上訴人與答辯人間的合夥關係。

三、答辯人書寫的伊某某轉入325000元系對伊某某出資的記賬憑證,並非借據。上訴人在上訴狀中亦認可該證據系“類似收據的憑證”,試問如果伊某某與吳某某是借款關係,如何能以一張類似收據的記載憑證反映雙方的借貸關係?作為一名生意人,如果雙方間是借貸關係,為什麼伊某某向答辯人賬號劃款幾十萬的前前後後的微信、短信、QQ溝通紀錄中從未提到一個借字,在給答辯人轉賬時不寫上清借款的用途,在收到“類似記賬憑證的收據時”居然也不催答辯人索要借條?這明顯不合情理。答辯人提交的證據,結合上訴人在一審中提交的證據第46-49頁,均反映了伊某某與答辯人是合夥關係。

四、一審開庭後,答辯人亦找到保存於舊手機的20__年7月至8月間與伊某某的微信溝通紀錄,一審庭後提供法院參考,現又已向法庭提交。該紀錄反映了答辯人在經營傢俱店找店面、租金繳納、店面門頭裝修,籤門面租賃合同,交門面押金,選訂單名片格式,去工廠拿圖紙等過程中與上訴人伊某某的溝通情況。微信中,在收到答辯人彙報的相關情況後,伊某某表示“好”,“好,我知道了”,“款我一會就轉過去”,“讓你一個女孩子處理這麼多事真是難為你了”,“沒事,給你報銷,你都記賬上”,這也進一步直觀地體現伊某某與答辯人在經營傢俱店上是合夥關係,並非是要在傢俱店擺賣紅酒而對部分商品的擺樣提出參考意見,或因此出借款與答辯人形成借款關係。

綜上,兩上訴人無視事實,在沒有借款事實的情況下,拼接篡改與答辯人的微信溝通紀錄, 惡意訴訟並對答辯人的財產申請訴訟保全,在一審判決後繼續纏訟,請貴院儘快駁回其訴訟請求並對其作出懲戒。

答辯人:吳某某

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7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於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

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

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

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於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

本人(被告)就原告王曉燕起訴與我離婚一案作如下答辯:

請求事項:請求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風險提示: 製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中敍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

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

進而有取捨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

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

事實與理由:

本人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與原告相識並同居,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婚生一男孩取名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正式登記結婚,直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原告不辭而別後至今未歸。

期間兩人感情一直很好,孩子也十分可愛,本以為自由相愛的夫妻能夠相守一生,沒想到原告與我共度__________年就突然提出與我離婚,讓我很難接受。

首先,夫妻融洽,感情沒有破裂。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我和原告在__________打工相識,一見如故,不久同居,期間我們的婚姻曾遭到岳父母的堅決反對,而原告堅定意志,與我相親相愛。

為了使岳父母對我改變看法,從而接納我。

我的誠實和勤勞最終得到了岳父母的認可。

原告與我結婚時已是__________歲的成人,有着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如果説當初與我同居是草率,那麼同居__________年後就不可能再次草率同意與我結婚並把她的户口從孃家遷到我家來。

原告是__________文化,我是__________文化,在思想和認知能力諸方面我只會強於原告。

我自知家境清貧,能有相愛的妻子和可愛的兒子,十分滿足和珍惜,日常生活中對原告也是格外呵護和謙讓。

共同生活的__________年裏,我和原告不但沒有吵過架,更沒有發生過毆打,鄉鄰都可為證。

我們也沒有經濟上和感情上的矛盾,何必憑藉一時衝動,執意離婚,遺恨終生。

原告説與我夫妻關係惡化,感情破裂無事實依據。

相愛夫妻,無緣無故豈能説散就散

其次,夫妻離婚,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這是人所皆知的道理。

我和原告婚生的孩子__________快__________歲了,活潑可愛,我們如果離婚,必將迫使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面對繼父或繼母,這對孩子的心理健康是極為不利的。

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我和原告不能離婚。

最後,原告與我一旦離婚,我們的良心將受到永久譴責和不安。

原告在孩子出生__________歲多,且患有嚴重感冒的時候,就拋夫棄子不辭而別,對孩子未盡義務,現在又幹脆提出離婚拋棄孩子,這給孩子心靈上的打擊是致命的。

都説可憐天下父母心,在孩子最需要母愛的幼小年齡,原告離開自己的骨肉,如何能夠心安理得?原告自從離開孩子,我既當父又當母,特別是原告剛離開幾個月的期間,孩子想媽,成天哭鬧不止,我為了帶好孩子,整天累得心力憔悴,無法掙錢養家。

孩子受到了委屈,我也感到對不住孩子,我責備自己沒有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可我又能奈何?隨着孩子一天天地長大,孩子對父母的心靈依賴也會一天天地增強,如果父母不能給予孩子應有的愛,孩子就不能健康地成長。

為此,我和原告更不能離婚。

原告現在要和我離婚的真正理由,無非嫌我貧窮。

窮,是暫時的。

我除了貧窮以外,沒有任何不良嗜好,不但勤勞儉樸,而且熱心顧家。

我和原告都還年輕,孩子還小,憑藉我勤勞的雙手,我有信心讓目前的貧窮面貌在不久的將來成為歷史,使原告過上幸福生活,使這個三口之家變得和諧温馨。

況且婚姻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礎上的,並非與貧富有關。

既然我們千里有緣,相親相愛並已經結婚生子,就應共同面對暫時的貧窮,攜手共創美好未來。

綜上,懇請法院説服原告,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看在孩子的份上,體諒一個誠實可靠有責任心的丈夫,不要離婚,給孩子一個完整温暖的家。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風險提示: 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複製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並應註明材料的出處;

列舉物證,要寫明什麼樣的物品,在什麼地方由誰保存着;

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麼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説明應能簡就簡,儘可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鐗,在庭審辯論中佔據主動。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8

答辯人:

地址:

代理人:

被答辯人:

地址: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訴請的購銷合同糾紛一案提供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

答辯人已經按照雙方簽訂的《預拌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所確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了相應款項,但涉案工程因發包人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欠付答辯人鉅額工程款,目前,答辯人已將______公司訴至______省高級人民法院,該案目前正在審理之中。

法院應當將______公司追加為本案被告,在其欠付答辯人工程款的範圍內對被答辯人承擔相應責任。

事實與理由:

一、答辯人已經按照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了相應款項,不存在違約,合同約定的支付餘款的付款條件未成就。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簽訂的《預拌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第五條商品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約定“工程施工至框架十五層,甲方開始支付已結算工程量的______%工程款,十五層後按月進度的______%支付,餘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即使按照被答辯人所稱的合同總值______萬元,答辯人已經向被答辯人支付商品混凝土款______萬元,已付款比例佔合同總額為______%,已超過合同約定的“工程施工至框架十五層,甲方開始支付已結算工程量的______%工程款”;答辯人已遵守合同的約定,履行了約定的付款義務。

至於餘款,合同約定“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目前該工程只是主體工程完工,尚未完成室內安裝等工程,工程並未進行竣工驗收,因此並不符合“餘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的付款條件。

二、涉案工程發包人______公司應當在欠付答辯人的工程款範圍內向被答辯人承擔相應的付款責任。

因工程發包人新XX公司欠付答辯人鉅額工程款______億元,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不得已停工,答辯人就工程款追償糾紛將新XX公司訴至______省高級人民法院,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之中。

鑑於由於______公司的原因致使工程停工,且導致工程不能按期竣工驗收,從而也導致答辯人無法對被答辯人支付剩餘款項,建議法院追加______公司為本案被告,在其欠付答辯人工程款的範圍內向被答辯人承擔相應責任。

或者為儘快化解本案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答辯人也請求法院將涉案工程的發包人______公司追加為被告,由______公司在欠付答辯人的工程款範圍內承擔相應的付款責任。

此致

______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9

答辯人:

地址:

電話:

被答辯人:

地址:

電話: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答辯人馬某向貴院提交了一份《民事》,要求答辯人和被告_______返還借款_______萬元,答辯人收到貴院送達後,現依法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馬某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一、合同具有相對性,只能向要求返還借款。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返還借款的訴訟請求無據可依。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告_______因往煤業公司送煤業務發生資金週轉困難向被答辯人提出借款,被答辯人考慮其親戚關係遂借給被告_______萬元,被告_______出具了。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告返還了被答辯人借款_______萬元,並由答辯人就《欠條》的後續還款事實進行見證。由此可見,本案中的當事人為:借貸人——被答辯人馬某,借款人——被告_______。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理,被答辯人顯然只具有向被告請求還款的權利,被告具有向被答辯人返還借款的義務。而答辯人作為該案的案外人既不具有請求還款的權利也不具有返還借款的義務。事實上,答辯人在該《欠條》上以簽字按手印的方式所做的見證只是用來證明被告將於何時還款的事實,證明該事實的真實、有效、存在。然而被答辯人卻在被告拒絕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向答辯人提出了要求返還借款的訴訟請求,顯然沒有任何事實及法律依據,根本不能成立。

二、答辯人在《欠條》上簽字按手印的行為並非擔保行為,而是對該借款事實的一種見證。

被答辯人將答辯人列為本案被告是錯誤的。我國規定的擔保主要有保證、抵押、留置和定金五種方式。在本案被告向被答辯人出具的《欠條》上,答辯人簽字按手印的行為顯然不屬於抵押、質押、留置或定金中的任何一種。那麼是否就屬於“保證”行為呢?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條的規定:“保證是指保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可見所謂保證應是保證人與債權人的明確約定,該約定在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時實現。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2條對保證合同成立的形式作了明確規定: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同意的;雖未在主合同上籤署保證條款,但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或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然而從本案來看,答辯人在被告出具的《欠條》上對“其中一部分_______萬元於_______年_______月份底歸還”這一事實簽字按手印的行為,並不是答辯人將要對被答辯人出借的_______萬元進行擔保的明確表示,也不是答辯人在被告不履行還款義務時答辯人將要履行還款義務或承擔責任的明確約定,更不是答辯人以書面形式向被答辯人出具擔保書或者答辯人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蓋章的行為。因此,答辯人在《欠條》上簽字按手印的行為並非是擔保行為,只能説是對被答辯人與被告之間借款事實的一種見證。可見在本案中答辯人既未因與被答辯人發生借款成為借款人,也未因對被答辯人的借貸進行擔保成為擔保人,與該案沒有發生任何利害關係。而在民事訴訟過程中,作為參與案件審理的“被告”,應當是侵犯原告民事權益,與案件有利害關係的人,被答辯人將答辯人列為被告顯然是錯誤的。

三、即使答辯人簽字按手印的行為視為擔保,該擔保也已經逾期,答辯人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退一萬步講,即使答辯人簽字按手印的行為被被答辯人視為“保證”,該保證期間也已經到期,答辯人將免除保證責任,不承擔還款義務。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保證人與債權人對保證期間未約定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6個月。在本案中,被答辯人與被告約定_______萬元的履行期滿之日為_______年_______月份底,那麼根據法律規定保證人的保證期間即為_______年_______月份底至_______年_______月份底。然而在該保證期間內,被答辯人既未向被告提起訴訟或申請請求還款,也未向答辯人提出要求承擔保證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保證人將免除保證責任。因此答辯人以簽字按手印的方式進行見證的行為即使被被答辯人視為“保證”,答辯人也不應當承擔還款義務。相信人民法院一定會支持答辯人的答辯,駁回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返還借款的訴訟請求。綜上,答辯人認為在被答辯人馬某與被告_______之間借款而引起的糾紛中,答辯人既未與被答辯人發生借貸行為,也未有任何擔保表示,並非本案的當事人。同時即使答辯人簽字按手印的行為被被答辯人視為“保證”,該保證也已經逾期,答辯人的擔保責任也已經被免除。因此,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返還借款的訴訟請求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求人民法院認真審查,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10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答辯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答辯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答辯人因_____________(寫明案由,即糾紛的性質)一案,進行答辯如下:_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_________________(寫明答辯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寫明答辯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應針對原告、上訴人、申訴人,即被答辯人提出起訴、上訴、申訴所依據的事實、法律和所提出的主張陳述其不能成立的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_________________本答辯狀副本_____份(按被答辯人人數確定份數)。

(注:_________________民事、行政、刑事自訴各類案件答辯狀的格式基本相同)

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11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於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

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

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

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於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

答辯人因被答辯人_______勞動爭議糾紛一案,提出如下答辯:

一、被答辯人所稱與答辯人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間存在勞動關係沒有事實依據。

風險提示: 製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中敍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

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

進而有取捨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

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

可從兩方面來説,一是,從______處網上記錄信息得知,_______是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才正是開始在公司上班,而不是其所稱的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是,據仲裁申請書中,_______所述,其______年所籤合同與_______年所籤合同都已經遺失,是否可以據此認為其與公司之間這兩年內不存在勞動關係?

二、被答辯人要求經濟補償金______元無法律依據。

_______其打架行為已嚴重違反我公司規章制度,根據《民法典》第39條和第46條的規定,公司可以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而不必給予經濟補償金。

三、被答辯人要求我方支付其養老保險金與失業保險金無法律依據。

其一,根據《勞動法》、《民法典》、《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的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向社保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向其支付無任何法律依據。

其二,領取養老保險金與失業保險金需要具備一定條件才可以,而被答辯人的條件尚不具備領取資格。

四、被答辯人要求公司支付養老保險金與失業保險金數額無事實根據,根據______省社保部門的規定,企業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的比例是____%,繳納失業保險的比例為____%,如果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起算,答辯人應繳納養老保險金為_____元,繳納失業保險金為____元;

如果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算,答辯人應繳納養老保險金為____元,失業保險金為____元。

五、被答辯人要求我方支付遲延賠償金____元無事實根據與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無事實根據與法律依據,請人民法院公正審理,依法判決,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提示: 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複製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並應註明材料的出處;

列舉物證,要寫明什麼樣的物品,在什麼地方由誰保存着;

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麼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説明應能簡就簡,儘可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鐗,在庭審辯論中佔據主動。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

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12

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辯人:

住址:

因原告訴答辯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提出答辯理由如下:

答辯事項:

1、請求法院判決駁回被答辯人針對答辯人提出的訴訟請求。

2、請求法院判決由被答辯人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一、答辯人不存在醫療過失行為,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1、答辯人是經______市衞生局核准成立的合法醫療機構,具備開展正常外科診療活動的資質。原告訴稱答辯人“不具備進行手術的資質”沒有法律依據。

2、答辯人對原告的診療活動沒有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原告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左右到答辯人處就診,原告主訴於1小時前不慎摔倒臀部先着地,致左髖關節疼痛活動受限1小時。既往病史:既往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病史40餘年,有青黴素過敏史。經_________光檢查示:左股骨頸骨折。為求進一步治療,門診以:左股骨頸骨折收住入院。外科檢查:左下肢較對側短縮約2CM,左足外旋畸形,左髖關節壓痛叩痛,軸向扣痛,左髖關節活動受限,可聞及骨摩擦音,左下肢深淺感覺存在,左足背動脈動可。答辯人當時按診療常規測了體温、血壓、心率和聽診,體温37.2℃、血壓140-90/mmHg、心率84次/分,骨盆正位片輔助檢查:左股骨頸骨折。初步診斷:1、左股骨頸骨折,2、慢性支氣管炎,3、肺氣腫。答辯人針對原告的病情做出如下診療計劃:1、外科護理常規2、完善輔助檢查3、患肢皮牽引,建議手術治療4、術後聯合抗生素控制感染5、活血化瘀及對症支持治療。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行左股骨頸骨折切開復位空心加壓螺釘內固定術。病人自述對青黴素有過敏史,針對這種情況答辯人術前給予廣譜抗生素加替沙星以及抗厭氧菌藥物替硝唑聯合靜滴兩天,術後針對病情繼續聯合應用抗生素預防控制感染。

二、原告的損害結果為其疾病所致,與答辯人的醫療行為不存在因果關係

三、鑑於法院對本案是按照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的案由立案,答辯人現申請法院委託醫學會對答辯人的醫療行為與原告的損害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及醫療過失進行醫療事故鑑定。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13

答辯人:地址:被答辯人:地址: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

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於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於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勞動爭議一案,答辯人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請求事項:請求法院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風險提示:

製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中敍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進而有取捨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事實與理由:

一、_________勞動仲裁委員會做出的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決書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庭應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根據仲裁裁決書認定的案件事實如下:申請人(即本案被告)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應聘到被申請人(即本案原告)處工作並擔____市場總監,工資為_________元每月,被申請人一直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也未與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人主張的離職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被申請人認為是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並以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的工資表、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的考勤表予以證明,但以上證據均為打印件,沒有申請人的簽名,而且申請人也不予認可,因此本會對被申請人提交的以上證據不予認可,被申請人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其觀點,應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本會對申請人主張的離職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予以認可。由此可知,本案的基本事實已經查清,即被答辯人在沒有與答辯人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又單方面解除與答辯人的勞動關係,依法理應支付答辯人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

二、答辯人提交的證據充分,合法。相反,被答辯人訴稱答辯人在其公司工作時間不足以簽訂勞動合同與事實不符,所提交的證據也缺乏證據證明力。

首先,從證據的來源看,被答辯人提交的考勤表以及工資表等證據均是由被答辯人單方面製作,連基本的真實性要素都不具備,不能作為確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其次,被答辯人無法提供答辯人親筆簽名的工資發放表以及考勤簽到表,僅依據其單方面製作的考勤表和工資表來確定答辯人在其公司工作時間只有_________天的主張顯然不能讓人信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最後,被答辯人的證據在不被仲裁庭認可情況下,竟還懷疑勞動仲裁機構的專業素養,認為仲裁庭完全沒有法律基本知識,因此,應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三、被答辯人訴稱認為答辯人申請支付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無法律依據,與事實不符。根據仲裁裁決書認定的基本事實,以及綜合答辯人在仲裁機構提交的證據,答辯人在被答辯人公司工作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此,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四十七條、第八十二條規定,答辯人要求被答辯人支付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此外,被答辯人因工作期間未依法為答辯人購買社會保險,答辯人將保留向勞動監察機構申請要求被答辯人補繳社保的權利。綜上所述,被答辯人無視《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既不積極履行仲裁裁決,也不從中汲取教訓依法規範公司管理制度,反而企圖否認事實,逃避法律義務,請求法院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此致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答辯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複製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並應註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麼樣的物品,在什麼地方由誰保存着;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麼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説明應能簡就簡,儘可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鐗,在庭審辯論中佔據主動。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14

答辯人:

聯繫電話:

答辯人:

聯繫電話:

被答辯人:

聯繫電話:

被答辯人:

聯繫電話:

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於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

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

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

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於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

答辯人_____、_____現針對原告_____、_____訴其法定繼承糾紛一案的訴訟請求,作出如下答辯:

原告_____、_____的三項訴訟請求均沒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風險提示: 製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中敍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

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

進而有取捨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

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

理由如下:

二位原告沒有盡到贍養其老父親的責任。

不享有繼承份額。

一、事實依據:

1、原告_____、_____在起訴書中訴稱,______系原告的父親,系被告_____配偶,系被告_____父親,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與______離婚,後與被告_____結婚,直至______死亡,在______與被告_____婚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了一套某縣竹陽鎮的房屋,被繼承人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因病去世,這些都是屬實的。

但是,在______去世後,被告並沒有將被繼承人______留下的遺產據為已有,也沒有侵犯了原告合法的繼承權。

而是合法佔有按照法律規定應當屬於被告的合法財產(房屋)。

相反,被告認為,原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提起訴訟,原告的訴訟請求不能得到法院的依法支持。

2、______從______年生病(內風濕等)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因病去世,______曾經長期生病(包括腳摔斷了)多次在某縣人民醫院和某縣骨科醫院住院,有醫院的病案資料為證。

二位原告不但未去探望,甚至也不知道父親為何住院,在哪裏住院。

更不要説是出錢為父親治病。

______為了治病和在外面買藥(包括網上買藥)四處借債。

至今未還。

有醫院的發票和藥店的收款收據及證人證言為憑。

兩位親生兒子不孝順,______多次生病住院治療二位原告即_____、_____不但沒有去看過、關心過、更不説出錢進行治療的。

即沒有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

______在過生日、過年或者生活特別困難的時候、而二位原告即_____、_____也沒有關心過、從來就沒有去看過、更不説買東西孝敬老人的。

即沒有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

其中有一個原因就是在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時候,______與_____有一個斷絕父子關係的字句。

所以就不贍養老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因病去世,二位被告通過他人聯繫二位原告即原告的母親告知______因病去世的信息。

二位原告置之不理。

連最後一面也不想見______。

二位原告既不對被繼承人______進行養老,也不送終。

被告認為,二位原告不享有繼承權,當然就不享有繼承份額。

二、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三條第四款規定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結合本案實際情況,二位原告即_____、_____沒有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

______年______因病去世,二位原告置之不理。

因此被告認為,二位原告不享有繼承權,當然就不享有繼承份額。

綜上所述,請求法庭查明本案事實真相,依法審理並作出駁回二位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公正判決。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風險提示: 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複製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並應註明材料的出處;

列舉物證,要寫明什麼樣的物品,在什麼地方由誰保存着;

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麼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説明應能簡就簡,儘可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鐗,在庭審辯論中佔據主動。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

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15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答辯人因____________公司訴____________公司商品混凝土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根據本案事實和相關法律規定,依法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______________公司不是本案的被告。

從本案的事實看,______________公司在《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中的合同相對方為______________公司,而非______________公司。根據我國《公司法》和相關法律規定,______________公司只是______________公司的內設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其並不能代表公司簽訂與任何第三方簽訂合同,且其簽訂合同的行為也未得到公司的追認,因而本案的法律責任應由實際合同簽訂人即______________公司及其負責人承擔,而不應由______________公司承擔,因此本案被告訴訟錯誤,應依法駁回原告起訴。

二、______________公司欠貨款為______________元,而非______________元。

從雙方認可的已簽字蓋章的五期對賬單看,截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公司累計欠款_______元。至於雙方未對單的_______元,由於未經雙方對單結算認可,無法查清供貨實事,且被告當庭否認,顯然不能作為判決______________公司欠款的法律依據。

三、關於違約金問題。

從本案的情況看,原告和______________公司雙方互有違約,且原告的違約給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原告要求支付違約金的訴請顯然與事實不符,於法無據,不應支持。理由如下:

1、原告提供的合同為格式合同。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原告的法人委託代表_______帶着原告提前印製好《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與______________公司的法人委託代表_______簽訂合同,合同所有條款_______未作任何修改,其中的違約金條款約定數額顯然過高,因此雙方發生爭議,人民法院應作出對原告不利之解釋。

2、原告未及時提供付款條件,且______________公司也找不到付款對象,原告顯屬違約。《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簽訂後,______________公司向______________公司供給混凝土,______________公司向_______個人付款,_______再把款給原告。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辭職離開______________公司,原告沒有通知建築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份底_______未按合同約定去______________公司對單,致______________公司找不着付款對象。且《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約定:未經乙方(即原告)授權的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收取混凝土款,否則由此引起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因此,______________公司在上述法律情形下暫停付款是符合合同約定的,也是合理法律自助行為。

3、原告未能按合同和建築規範要求按時按質提供給反訴人混凝土,造成原告巨大經濟損失,顯屬嚴重違約,應依法賠償損失。合同履行中,原告提供混凝土質量存在問題,且在運送混凝土中經常誤時,造成______________公司所澆築混凝土的質量、結構、防水出現冷縫等質量問題,監理方多次提出整改要求,造成原告經濟和信譽損失(詳見反訴狀),因此原告的違約屬根本性違約,原告對其造成的損失應予賠償,所以其要求違約金賠償是無理的。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違背事實真相,不符合法律規定,懇請法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審理,公正裁決,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16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對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申訴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事實與理由:

向貴會申訴之我公司員工__________,與其解除合同理由如下:

一、__________

二、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__________省勞動合同條例》以及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我公司做出的決定合法合理,有根有據。

總之,一句話,敬請仲裁委員會充分考慮我公司之答辯,駁回申訴人提出的所有申訴要求。

此致

________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證據目錄

1、__________

2、__________

3、__________

4、__________

注:根據當事人的使勁情況,將事實和理由填充到上面,此外還要針對對方提出的仲裁請求的項目是什麼來進行有目的性的回答。

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17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現申請人不服我機關於年月日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內容)提出的複議請求和理由,答辯如下:(寫明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根據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辯請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勞動行政複議機關名稱)

答辯人:(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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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18

答辯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被答辯人:地址: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

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於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於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____年____月____日,答辯人因收到_XX人民法院轉來關_______而造成的損失__XX元一案,現依法提出如下答辯意見: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____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風險提示:

製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中敍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進而有取捨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事實和理由:

一、對保險情況予以認可被答辯人在我公司投保了機動車__保險及__險___萬,發生事故時尚在保險期內。

二、對超過訴訟時效的費用不予賠付本案所涉_____發生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依上述的事實,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條,從__發生之日,即被答辯人_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至今早已超過___的訴訟時效,且不存在因客觀原因不能行使權利的情形。據此,對超過訴訟時效的部分,答辯人不同意承擔保險責任。

三、被答辯人主張的以下不合理費用答辯人不予賠付

1、誤工費被答辯人___其主張誤工費不合理。被答辯人__也未提供與其他收入相關的勞動合同、工資單和完税證明,因此,誤工費的主張不應得到支持。

2、營養費營養費的計算,醫囑沒有明確需要加強營養的天數,被答辯人主張___元數額過高。

3、護理費被答辯人護理費的計算參照的標準是_____的標準,而__發生是在____年,應當參照____年事故發生時的標準。

其次,被答辯人____的護理期計算重複。

4、精神損害撫慰金過高根據被答辯人的實際情況,其所主張的精神損害撫慰金過高,合理的費用應該是___元。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_對於答辯人提出的訴訟請求不合法且不合理。此致____人民法院答辯人: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複製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並應註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麼樣的物品,在什麼地方由誰保存着;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麼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説明應能簡就簡,儘可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鐗,在庭審辯論中佔據主動。 附:答辯書副本_份;證據材料__份

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19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民族: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訴我_____________一案,答辯如下: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手印)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_____份。

其它證明文件______份。

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20

答辯人:__________,男,______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____,男,______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未曾收到過被答辯人____________萬元的借款。

被答辯人在訴狀中所稱答辯人因生活所需向其借款____________萬元並不屬實。答辯人也從未以現金形式收到被答辯人____________萬元的借款。

二、被答辯人訴稱答辯人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具欠條,不符合事實。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答辯人已前往澳門,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才回國,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答辯人根本不在國內,訴狀中所稱答辯人於該日出具欠條,完全不符合事實。

綜上,請求法院查明事實,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所有訴訟請求,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21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被答辯人: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漢族,住_________縣________鎮________街。

因被答辯人訴答辯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答辯人現答辯如下:

被答辯人所提交的書面欠據借款人處並無答辯人署名,被答辯人提也無證據證明答辯人系該筆款項的實際借款人,故該筆欠款與答辯人無關,答辯人不是借款人。被答辯人將答辯人列為本案被告屬於錯誤,被答辯人無權請求答辯人還款,應駁回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的一切訴訟請求。

收到貴院送來的相應訴訟材料之前,答辯人並不知曉該筆借款的發生,被答辯人主張的欠款數額達________萬元,對於如此巨大的一筆款項被答辯人卻從未見過;答辯人自始至終未曾聽説過該筆借款,也未與程某形成共同舉債的合意,被答辯人也並無證據證明該筆借款被用於答辯人共同經營或其收入被用於共同生活,故該筆欠款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答辯人不必承擔任何還款責任,被答辯人向答辯人主張還款無事實與法律依據,應予以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致

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

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

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22

答辯人(被告):景德鎮某金融市場

被答辯人(原告);某銀行下屬信託公司

答辯人因同被答辯人拆借資金合同糾紛一案,依法答辯如下:

一、本案合同無效

1、合同約定的“拆借資金期限”條款無效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同業拆借管理試行辦法》(下稱《拆借辦法》)第七條規定:“同業拆借資金的期限和利率高限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根據資金供求情況確定和調整,拆借雙方可在規定的限度之內,協商確定拆借資金的具體期限和利率。”而中國人民銀行在“關於印發《拆借辦法》的通知”第一條中明確規定:“拆借資金的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其他金融機構對專業銀行拆出資金,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四個月。”

本案中,拆借雙方簽訂的三份《拆借合同》約定的拆借期限長達10個月至一年,遠遠超出上述金融法規規定,當屬無效。

2、合同約定的“拆借利率”條款無效

依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同業拆借資金年利率最高不得超過13.17%,摺合成月利率為10.98‰。

本案中,拆借雙方簽訂的三份《拆借合同》約定的月利率高達15‰和17‰,遠遠超出上述金融法規規定,同樣無效。

依據《拆借辦法》第九條規定,拆借期限和拆借利率為拆借資金合同的必備條款,也是最主要的條款。顯而易見,本案拆借雙方簽訂的三份拆借合同,均嚴重違反國家金融法規規定,依據《合同法》的規定,無疑屬於無效合同。

二、被答辯人訴求賠償“利息、罰息、複利”於法無據

1、由於本案合同無效,按照《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的規定,無效的合同,從訂立的時候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不受法律保護,當事人只需將依據合同取得的財產返還給對方。本案中答辯人已經將本金歸還對方,被答辯人訴求違法約定的“利息”於法無據。

2、合同既然無效,按照法律規定,即使違反該合同也不構成違約。並且造成合同無效的主要責任不在答辯人方面,答辯人已經歸還了全部本金,被答辯人訴求“罰息”沒有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

3、對於複利:第一,同業拆借計算複利,沒有任何法律或政策依據;第二,因為合同無效,所謂的“利息”尚不受法律保護,“複利”更是無源之水,無從成立。

此外,由於被答辯人違法拆借,依據《拆借辦法》等金融法規規定,被答辯人的訴求不僅不受法律保護,且應受到“沒收非法所得”、“罰款”等處罰。

綜上所述,本案合同因主要條款違反了金融法規的規定而無效,造成合同無效的主要責任在於被答辯人。答辯人既已歸還全部本金,被答辯人訴求“利息、罰息、複利”沒有事實根據,更與法律相悖,請求合議庭依法作出公正判決,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此 致

答辯人:景德鎮某金融市場

年 月 日

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23

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答辯人因收到______人民法院轉來——____________關於“_______與_______訂立的裝修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

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_____________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

一、被答辯人所稱答辯人拖延工期這一説法與事實不符。事實是答辯人按照雙方約定內容在合理的工期內完成了裝修工程,但被答辯人在驗收後以各種理由拒不簽定工程驗收單。

二、被答辯人所稱答辯人安裝的_______不符合約定這一説法不符合事實情況。______部分的安裝工程不屬於答辯人的工程範圍之內,在雙方簽訂的《室內裝修工程合同》及《_________》中明確約定了答辯人負責裝修的內容,其中沒有關於_________安裝的約定,_____實際上是被答辯人從另外一家公司購買,並負責安裝的。故答辯人不應對______的問題承擔責任。並且________樣式及安裝要求完全都是按照於被答辯人的約定安裝的,後被答辯人因不滿意_______樣式要求退還______款是沒有任何依據的。

三、被答辯人所稱答辯人裝修質量不符合約定這一説法與事實不符。我公司是正規的室內裝飾裝修公司,裝修質量完全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在為被答辯人室內裝修工程是完全按照雙方約定進行的。改動之處也是經過雙方協商之後,經過被答辯人的同意才進行改動的。固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退還已付工程款沒有任何的事實和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在申請中所稱的情況根本不存在,我公司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為被答辯人提供商鋪裝修服務。懇請駁回被答辯人的全部仲裁請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勞動仲裁) 篇24

離婚答辯狀(被告不同意離婚)

離婚答辯狀(範本)

答辯人:張某,女,漢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______市______區______社區______號樓______單元__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答辯人因______________訴答辯人離婚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在民事訴狀中所述夫妻感情破裂不屬實,事實上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感情良好。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婚姻基礎牢固。被答辯人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屬實。事實上是在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雙方認識近三年,經過充分了解以後,彼此之間都覺得性格、學歷、工作、生活都非常滿意合適才登記結婚。

(二)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婚後感情和睦。被答辯人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屬實。事實上是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恩愛,相互關心,體貼有加,原告生病都是被告竭力照顧護理。尤其是有了兒子以後,一家三口其樂融融,盡享天倫之樂。

(三)被答辯人提出離婚的真正原因是見異思遷,另有所愛。(四)被答辯人在民事訴狀中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屬實。

事實上是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一直住在______市______區______社區______號樓______單元______號,即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一直住在一起,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感情甚篤,只是由於被答辯人一時糊塗方才起訴離婚。

二、被答辯人在民事訴狀中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屬實,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被答辯人在民事訴狀中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屬實。

事實恰恰相反,兒子生下來後,就由答辯人一直照料,被答辯人基本上沒有帶過孩子,即便孩子發燒住院,被答辯人也是不管不問,綜上所述,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

三、懇請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結合法律規定,判決不準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離婚。

1、本案被答辯人與答辯人夫妻關係的現狀是雖有微小矛盾但屬於夫妻正常鬧彆扭,遠未達到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確已破裂的程度。

2、本案被答辯人有和好的願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由此看來,本案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鬧離婚僅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鍋碗瓢勺交響曲中的一個小插曲,是幾乎每對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檻”,答辯人相信,只要合議庭能夠根據案件事實,結合法律規定,輔以耐心細緻的説服工作,是能夠化解被答辯人與答辯人的“疙瘩”,幫助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邁過這道“檻”的,從而也維護了一個本來不該解體的家庭。綜上所述,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的訴請沒有事實根據,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駁回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判決不準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離婚。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