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勞務合同 篇1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務居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間合同第四百二十四條、第四百二十六條、第四百二十七條之規定,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簡稱甲方) 被委託人中介勞務居間人(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量:
一、居間人應協助委託單位或委託人簽訂工程施工合同,並提供相關信息。
二、居間人促成承諾人(委託單位)與建設方或工程發包方合同簽訂後正式進場時,委託單位或委託人在向發包方交保證金的同時委託單位或委託人自願無條件的分為兩次支付中介勞務居間人的人民幣為 萬元整小寫:萬元整。
三、第一次在支付徐樹葉陸拾萬元的同時支付乙方為 萬元整小寫:( )萬元整;第二次付款時間,發包方向施工方第一月拔款退保證金的同時,一次性支付人民幣為 萬元整小寫:( )萬元整。
四、(另外補充)其中有1.6億元的房建工程,中介勞務居間人提取1%的問題等施工方與發包方簽訂正式合同後,甲乙雙方當面協商支付。每次必須以現金支付,打在乙方的帳户上。
五、如甲方不按時支付乙方的中介勞務費,乙方有權委託其他人或採取其他方式收取此款。但其中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全權負責承擔。
六、委託單位或委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解除此合同。本協議中介勞務居間費支付完畢自動失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甲方蓋公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中介勞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自身信貸業務的需要,聘用乙方為甲方提供相關勞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合同書,共同遵守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務合同期限
本勞務合同為不確定期限勞務合同,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雙方約定勞務事項完成。
第二條、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熟識銀行信貸流程及相關手續,雙方所確定本勞務合同內容主要為甲方申請貸款相關工作。
2、方根據自身需要,委託乙方具體辦理在 商業銀行申請辦理抵押、擔保、授信及其他合法性貸款的相關事宜。
3、工作時間根據商業銀行相關工作制度由乙方自行安排。
4、在該筆申貸工作中,甲方應當按照銀行貸款細則的規定,客觀真實提供相應申貸資料,如有虛假或其他違規行為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5、乙方在本合同申貸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6、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勞務,向乙方支付報酬;在申貸過程中產生的合理性支出經乙方提出甲方核准後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勞務報酬支付
1、本次勞動工作為專項業務,待乙方完成甲方的申貸工作後,以實際放貸金額的5%作為乙方的勞務報酬即時支付。
第四條、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本合同待該筆貸款完成則合同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如在申貸過程中因客觀原因無法繼續經雙方協商書面確認後可以補充協議終止。
2、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雙方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勞務報酬的,每拖欠一日按照所拖欠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文本及生效
1、 本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合同於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中介勞務合同 篇3
甲方: (勞務用工單位)
乙方: (勞務派遣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規章的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現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勞務人員及有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書
一,各方法律地位:
1、甲方是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向乙方派遣來的員工發放《員工手冊(守則)》或《員工規章制度》,並明確告知其使用其中的條款及有關權利、義務。
2、乙方是法律規定的“用工單位”。應當與乙方派遣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承擔有關勞動合同的義務。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應當加強溝通,及時協調解決出現的問題,以維護各自的合法正當權益,同時維護勞務派遣員工的合法、正當權益。
二、協議書有效期限
本協議書的有效期為貳年,自日起至年 日止。如乙方的勞務派遣人員《勞動合同》期未滿,本協議繼續延後履行,直至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到期為止。
本協議書期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可協商續簽事務。
三、勞務派遣約定
乙方派遣勞務人員人數,按甲方實際需要確定。乙方根據甲方需求可以增加或減少派遣勞務的人數。
四、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有權制定用工標準,根據標準選擇、使用或退還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
2、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增加或減少勞務派遣人員。
3、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甲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勞動保護用品。
4、有義務由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告知企業的規章制度、 《員工手冊》、勞動紀律和崗位操作規程及違規處理辦法。
5、有權根據工作需要,並按國家相關的規定,安排派遣勞務人員加班,及加班調休或年休假的休息,並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相應的調休。
6、按月結算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社保費及管理服務費。派遣人員所繳社保人數,以甲方提供的繳納社保人員明細為準。
7、協議期間發生下列情形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將派遣的勞務人員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治安管理處罰、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提出退回勞務人員,乙方未提出書面異議的。
(6)影響他人工作或有任何怠工表現的、工作態度不好的,甲方認為需要更換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天通知派遣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應給予勞動人員經濟補償的,由乙方給予補償,甲方作為用工單位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責任。
(1 )勞務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含女工三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方因生產經營等原因,確需裁減人員的;
(4)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經協商未能就變更協議達成協議的。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派遣合格派遣勞務人員以供其選擇使用。
2、負責對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3、對派遣的勞務人員按規定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辦理用工登記。
4、負責對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跟蹤管理。包括勞務人員正常時間外相關事項的管理和處理。
5、作為用人單位參加調解勞動糾紛,參加勞動爭議仲裁。處理工傷糾紛及賠償,承擔勞務派遣人員法律責任。
6、乙方派遣勞務人員若發生工傷,由乙方處理解決。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撤回派遣的勞務人員:
(1)甲方未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結算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結算支付社會保險和管理服務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損害勞務人員權益的;
(5)以上涉及經濟補償和賠償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條款由乙方負責支付及賠償。
8、負責派遣勞務人員離職後崗位所需人員的及時派員補充。
9、負責對甲方退回的派遣勞務人員,根據不同情況或重新安排工作或解除勞動關係。所需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等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涉。
10、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進入甲方公司的員工如屬於勞務派遣員工,乙方承擔人事方面一切事務。
11、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由乙方發放。
12、在試用期內因未交社會保險,員工發生工傷費用一切由乙方承擔及支付。
13、工傷事故發生後,乙方及時處理工傷認定,傷殘鑑定、理賠事宜。乙方收到甲方的社會保險費,而未給派遣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的,由社保中心或保險公司應賠付給派遣員工的賠付部分轉由給乙方賠付。
14、乙方每月必須開具勞務費、管理費及社保費的發票。
15、如出現所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有盜竊行為的,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理並負相應的連帶責任。
六、勞動紀律和工作崗位
1、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應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有關規定,文明生產,保質保量完成生產任務。
2、乙方派出的勞務人員有違章違紀或工作失職等行為時,甲方按有關規定處理, 乙方積極配合。
七、勞務報酬與福利
1、乙方派遣勞務人員勞務報酬,按甲方分配方案執行。勞務人員在提供正常勞務的情況下,甲方發放的工資不得低於上海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勞務人員的社會保險費(按工資總額的1.6%殘疾人保障金),以及勞務派遣管理服務費。
3、如乙方最終未及時按月將被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費繳納至社會保險機構, 乙方承擔作為用人單位的全部法律責任外
八、費用支付辦法
1. 甲方按月支付給乙方勞務人員的社會保險費及勞務人員的工資,以及勞務派遣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每人每月70元。
2.、費用從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上崗的當月起計算,甲方每月 日前將上月費用(工資、社保費、管理費)結算給乙方。因處理被派遣人員的勞動爭議(包含但不限於工傷,解除勞動關係等),需要墊付費用的,甲方可以從應付乙方費用中支付,如乙方同意。甲方額外墊付的部分,乙方應於甲方支付後3日內無條件支付給甲方。
九、違約責任
1、協議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予以賠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5日通知乙方,有權單方提出解除本協議,不需要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勞務派遣資質的,或其從事勞務派遣業務超出經營範圍的。
(2)乙方未按時按月為所有被派遣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的,有遺漏人員的:(不是刻意造成)
(3)被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後,發現乙方未為其繳納社保的。(不是刻意造成)
(4)被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後,乙方未墊付醫療費或者未參加因而引發的仲裁、法院訴訟的情形之一的。
(5)因乙方與被派遣人員產生勞動爭議後,甲方有權暫定支付所有應付乙方的費用,直至被派遣員工工傷或其他勞動爭議處理完畢為止。所有暫扣費用甲方有權決定用來代乙方墊付工傷賠償費用,乙方同意。
十、爭議處理
1、協議期間發生勞動爭議,由甲、乙方和派遣員工三方協商解決。
2、經三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請相關的勞動部門來調解。
3、在相關的勞動部門調解後,仍未達成協議的,就向松江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後按仲裁內容執行。
十一、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條款
1、派遣員工本人提出辭職的,要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不滿一個月因提前3天提出),不提前通知並自行離職的,無須賠償一個月工資。
2、甲方無理由辭退乙方派遣員工,要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否則要增加補償一個月工資作為對乙方的賠償,對退工的員工經濟補償按照《勞動合同法》執行。
3、派遣員工離職,甲方需要配合乙方做好員工離職和解除勞動簽字手續,手續不全所造成日後的經濟賠償由甲方承擔。
4、本協議到期時如甲方繼續選擇勞務派遣模式,同等條件下乙方有續簽優先權。因履行本協議書(包括設計派遣員工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當首選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松江相關部門提起仲裁、訴訟。
十二、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按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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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勞務合同 篇4
甲方: (勞務用工單位)
乙方: (勞務派遣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規章的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現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勞務人員及有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書
一,各方法律地位:
1、甲方是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向乙方派遣來的員工發放《員工手冊(守則)》或《員工規章制度》,並明確告知其使用其中的條款及有關權利、義務。
2、乙方是法律規定的“用工單位”。應當與乙方派遣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承擔有關勞動合同的義務。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應當加強溝通,及時協調解決出現的問題,以維護各自的合法正當權益,同時維護勞務派遣員工的合法、正當權益。
二、協議書有效期限
本協議書的有效期為貳年,自日起至年 日止。如乙方的勞務派遣人員《勞動合同》期未滿,本協議繼續延後履行,直至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到期為止。
本協議書期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可協商續簽事務。
三、勞務派遣約定
乙方派遣勞務人員人數,按甲方實際需要確定。乙方根據甲方需求可以增加或減少派遣勞務的人數。
四、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有權制定用工標準,根據標準選擇、使用或退還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
2、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增加或減少勞務派遣人員。
3、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甲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勞動保護用品。
4、有義務由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告知企業的規章制度、 《員工手冊》、勞動紀律和崗位操作規程及違規處理辦法。
5、有權根據工作需要,並按國家相關的規定,安排派遣勞務人員加班,及加班調休或年休假的休息,並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相應的調休。
6、按月結算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社保費及管理服務費。派遣人員所繳社保人數,以甲方提供的繳納社保人員明細為準。
7、協議期間發生下列情形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將派遣的勞務人員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治安管理處罰、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提出退回勞務人員,乙方未提出書面異議的。
(6)影響他人工作或有任何怠工表現的、工作態度不好的,甲方認為需要更換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天通知派遣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應給予勞動人員經濟補償的,由乙方給予補償,甲方作為用工單位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責任。
(1 )勞務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含女工三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方因生產經營等原因,確需裁減人員的;
(4)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經協商未能就變更協議達成協議的。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派遣合格派遣勞務人員以供其選擇使用。
2、負責對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3、對派遣的勞務人員按規定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辦理用工登記。
4、負責對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跟蹤管理。包括勞務人員正常時間外相關事項的管理和處理。
5、作為用人單位參加調解勞動糾紛,參加勞動爭議仲裁。處理工傷糾紛及賠償,承擔勞務派遣人員法律責任。
6、乙方派遣勞務人員若發生工傷,由乙方處理解決。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撤回派遣的勞務人員:
(1)甲方未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結算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結算支付社會保險和管理服務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損害勞務人員權益的;
(5)以上涉及經濟補償和賠償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條款由乙方負責支付及賠償。
8、負責派遣勞務人員離職後崗位所需人員的及時派員補充。
9、負責對甲方退回的派遣勞務人員,根據不同情況或重新安排工作或解除勞動關係。所需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等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涉。
10、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進入甲方公司的員工如屬於勞務派遣員工,乙方承擔人事方面一切事務。
11、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由乙方發放。
12、在試用期內因未交社會保險,員工發生工傷費用一切由乙方承擔及支付。
13、工傷事故發生後,乙方及時處理工傷認定,傷殘鑑定、理賠事宜。乙方收到甲方的社會保險費,而未給派遣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的,由社保中心或保險公司應賠付給派遣員工的賠付部分轉由給乙方賠付。
14、乙方每月必須開具勞務費、管理費及社保費的發票。
15、如出現所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有盜竊行為的,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理並負相應的連帶責任。
六、勞動紀律和工作崗位
1、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應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有關規定,文明生產,保質保量完成生產任務。
2、乙方派出的勞務人員有違章違紀或工作失職等行為時,甲方按有關規定處理, 乙方積極配合。
七、勞務報酬與福利
1、乙方派遣勞務人員勞務報酬,按甲方分配方案執行。勞務人員在提供正常勞務的情況下,甲方發放的工資不得低於上海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勞務人員的社會保險費(按工資總額的1.6%殘疾人保障金),以及勞務派遣管理服務費。
3、如乙方最終未及時按月將被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費繳納至社會保險機構, 乙方承擔作為用人單位的全部法律責任外
八、費用支付辦法
1. 甲方按月支付給乙方勞務人員的社會保險費及勞務人員的工資,以及勞務派遣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每人每月70元。
2.、費用從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上崗的當月起計算,甲方每月 日前將上月費用(工資、社保費、管理費)結算給乙方。因處理被派遣人員的勞動爭議(包含但不限於工傷,解除勞動關係等),需要墊付費用的,甲方可以從應付乙方費用中支付,如乙方同意。甲方額外墊付的部分,乙方應於甲方支付後3日內無條件支付給甲方。
九、違約責任
1、協議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予以賠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5日通知乙方,有權單方提出解除本協議,不需要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勞務派遣資質的,或其從事勞務派遣業務超出經營範圍的。
(2)乙方未按時按月為所有被派遣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的,有遺漏人員的:(不是刻意造成)
(3)被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後,發現乙方未為其繳納社保的。(不是刻意造成)
(4)被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後,乙方未墊付醫療費或者未參加因而引發的仲裁、法院訴訟的情形之一的。
(5)因乙方與被派遣人員產生勞動爭議後,甲方有權暫定支付所有應付乙方的費用,直至被派遣員工工傷或其他勞動爭議處理完畢為止。所有暫扣費用甲方有權決定用來代乙方墊付工傷賠償費用,乙方同意。
十、爭議處理
1、協議期間發生勞動爭議,由甲、乙方和派遣員工三方協商解決。
2、經三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請相關的勞動部門來調解。
3、在相關的勞動部門調解後,仍未達成協議的,就向松江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後按仲裁內容執行。
十一、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條款
1、派遣員工本人提出辭職的,要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不滿一個月因提前3天提出),不提前通知並自行離職的,無須賠償一個月工資。
2、甲方無理由辭退乙方派遣員工,要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否則要增加補償一個月工資作為對乙方的賠償,對退工的員工經濟補償按照《勞動合同法》執行。
3、派遣員工離職,甲方需要配合乙方做好員工離職和解除勞動簽字手續,手續不全所造成日後的經濟賠償由甲方承擔。
4、本協議到期時如甲方繼續選擇勞務派遣模式,同等條件下乙方有續簽優先權。因履行本協議書(包括設計派遣員工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當首選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松江相關部門提起仲裁、訴訟。
十二、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按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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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勞務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乙方根據甲方請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供給勞務的方法
乙方按照甲方請求從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派遣_____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並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______年,試用期_____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給勞務的方法: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斷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斷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正《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含: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干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4、用於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勞動合同鑑證費、勞務人員的體檢費等。
(二)費用的標準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由甲方斷定,並由甲方向乙方供給勞務報酬單。
2、甲方應支付的相干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
(1)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元/人 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元/人 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勞動合同書及鑑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產生數支付;其他一次性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由甲方承擔。
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應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派遣月數。當月實際應用的勞務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準。
派遣期不超過半月的,派遣月數按半月盤算,派遣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派遣月數按一個月盤算。
(三)支付方法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乙方以書面正式委託情勢,委託甲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託書麪條款履行)或由乙方直接為派遣勞務人員發放。
2、甲方應支付的相干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供給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後,支付給乙方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月、季)支付,由甲方於將當(月、季)費用以轉賬結算的方法支付給乙方。
4、勞動合同書及鑑證費用,由乙方開據正式單據交給甲方確認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其他一次性費用,支付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後斷定。
5、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並打入乙方賬户。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並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並於3日後退回乙方,並有權請求乙方在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請求。
2、不屈服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背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喪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結束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決定和調劑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巧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並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喪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任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巧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請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訴、教導、管理督查的任務。
(二)為勞務人員供給必須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託書請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請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況之外結束派遣或調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批准後,方能結束派遣或調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產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掩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任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鑑證,並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請求結束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吸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同時按照甲方請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干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干規定盤算並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複印一份給甲方。
(五)勞務人員產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工傷保險條例》妥當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喪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懂得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請求,乙方努力供給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批准,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轉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持續應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干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正、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率。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產生爭議,應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中介勞務合同範本5
委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聯繫人住址:
受託人:
根據甲方駐國外工作需要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接受乙方的委託提供勞務中介服務事宜,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上及費用
1、乙方提出申請赴 務工。甲方向乙方提供出國務工前往國家的諮詢、代辦出國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乙方向甲方繳納出國勞務中介費用人民幣 元。
2、乙方出國勞務所需費用,包括報名費、體檢費、培訓費、考試費、護照費、國內交通費等均由乙方承擔。(機票和簽證費合計26000元人民幣暫由甲方墊付,乙方需向甲方交納押金15000元人民幣,半年之後甲方返還乙方押金15000元人民幣)乙方確認,甲方一旦為乙方辦妥上述出國手續,乙方無論何時或何種原因未能出國或出國後中途返回國,上述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押金等其它費用都不退還)。
二、甲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有權更換國外僱主,乙方必須服從。
2、負責與國外僱主之間保持合作關係,並向乙方如實介紹勞務項目的有關情況。
3、負責乙方出國和歸國的組織工作,以及出國的思想教育、外事教育工作。
4、鑑於建設工程勞務中安全等方面的特殊性,甲方負責協助國外僱主對乙方在外勞務期間的工作、生活和現場協調進行安排,以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5、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如實向甲方提供個人簡歷,保證具務提供勞務所要求的各項技能,擁有符合中國國家規定要求的資格證書;同時,乙方應保證身體及精神狀態良好,以積極努力的態度、高質高效完成勞務工作。
2、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辦理各項出國手續,並按時提供相關證件等資料,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服從甲方確定的各項時間安排、保證在辦理完簽證併購買機票後按時成行,否則相應發生的費用和各項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1、本合同期限暫定為一年,自乙方離京之日起至工作期滿回國之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3-2、每天工作9小時,加班另算。
4、乙方在國外提供勞務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及國外僱主對勞務事項、生活、分工及在工程所在國各地各項目間的統一安排,以及返回國內時間統一安排。
5、乙方應遵守工程所在國的各項法律法規,尊重所在國的風俗習慣,不得有任何違反外事紀律、有損國外僱主和甲方聲譽的行為。
6、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國外僱主的要求提供勞務,如果由於乙方原因而引起返工、修補、重做等情形的,根據所在國法律及國外僱主的規定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在提供勞務過程中應當注意節約材料、愛護機械設備和生產工具,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非正常損抔的,根據所在國法律及國外僱主的規定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未經國外僱主和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為任何第三方工作或提供勞務,不得從事與本合同勞務關係的其他經營業務事項,不得從事本合同以外的其他商業活動。
9、乙方自備個人餐具及其他生活用品。
10、乙方到達項目所在國後,必須將護照和工作準證交國外僱主統一管理。
四、違約責任
1、甲方和乙方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甲方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退回向乙方收取的中介服務費。
3、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由於乙方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五、不可抗力條款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2、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説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並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日內提供證明。
3、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採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生效及終止條款
1、本合同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有效期一年。本合同由乙方及甲方授權代表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根據合同簽定協議,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若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出國務工,責任由甲方承擔,並退還乙方全部費用 元,並視情補償損失元。
附: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籤地人民法院起訴。雙方可在同等基礎上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不得對本合同的實質內容進行修改,且應該以不違背本合同條款規定為前提。
甲方(蓋章): 乙方(手印):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代理人:
年 月 日
中介勞務合同 篇6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
電 話:
地 址: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
電 話:
地 址:
户 名:
開户行:
帳 號: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 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並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 年,試用期 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 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4、用於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勞動合同鑑證費、勞務人員的體檢費等。
(二)、費用的標準: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由甲方確定,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報酬單;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
(1)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勞動合同書及鑑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其他一次性費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乙方以書面正式委託形式,委託甲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託書麪條款執行)或由乙方直接為派遣勞務人員發放。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後,支付給乙方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 (月、季)支付,由甲方於
4、勞動合同書及鑑證費用,由乙方開據正式單據交給甲方確認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其他一次性費用,支付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後確定。
5、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並打入乙方帳户。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並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並於3日後退回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在 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並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託書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 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後,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鑑證,並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
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計算並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複印一份給甲方。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瞭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 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方各執 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中介勞務合同 篇7
甲方(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居間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為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就____省____市_________裝修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於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並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裝修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甲方與建設單位未簽訂書面的裝修工程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僅為甲方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中標通知書、合同條件、工程量清單總價、工程量子目單價、建設單位供應材料品種及單價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於該工程項目的上述信息真實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並同意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萬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圖紙、工程量清單,業主提供的各種材料單價,必須完全能夠成為甲方與建設單位所簽訂裝修合同的組成部分。否則視為乙方沒有完成委託事項,無權取得居間報酬,並且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4、乙方應保證該工程項目真實可靠、資金到位、各種施工手續齊全,並能夠正常施工。否則,視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實,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執行。
5、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裝修工程合同,那麼在甲方的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建設單位的關係。
6、乙方領取本合同報酬時,須向甲方開具有效的税務發票,相關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專業裝修工程合同。甲方因履行裝修工程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按時支付金額的1%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費用為裝修工程合同金額的____%。
2、乙方幫甲方成功介紹客户,簽約裝修合同後。建設單位首付定金40%時,甲方將支付乙方全部裝修工程5%佣金。
3、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間費用的承擔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託事項,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擔居間活動費用(或甲方同意承擔____費用)。
六、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祕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祕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後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事項進行轉委託。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