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所在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先生為甲方科技創新顧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聘用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作廢。如需繼續聘用,須提前一個月進行協商,重新簽訂聘用協議。
二、工作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擔任科學技術創新顧問,提供有關設備、企業產品科技優化、創新、改造等技術服務;並對申報科技型項目、技改類項目及實用新型專利等提出諮詢意見,工作職責由甲方制定,具體工作內容由甲方總經理協商乙方共同確定完善。
2、乙方服務甲方的工作地點包括甲方企業、科技大學實驗室、科研基地及其他。
3、乙方應按崗位職責和規範要求,完成與其技術職稱相一致的工作任務。
4、乙方在協議期內遵守甲方的企業顧問規範管理制度。
三、甲方義務
1、提供與乙方技術指導諮詢服務相關的資料(項目資料、諮詢事項資料);
2、為乙方提供工作條件、場地或其他協助事項;
3、為乙方提供人員管理調配權限,方便乙方開展顧問工作。
四、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完成技術指導諮詢服務工作;
2、積極向甲方反饋技術指導諮詢服務成果或相關問題;
3、乙方必須嚴格保守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及技術祕密,未經甲方同意向第三方透露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自行提供產品創新科研設備;
5、為甲方經營管理提供指導諮詢服務;
6、為甲方員工提供技術培訓、諮詢服務;
五、工作報酬待遇
1、聘用期間甲方支付乙方薪酬為:元年。
2、甲乙雙方就簽訂協議的七個工作日內以銀行轉賬形式向乙方支付薪酬。
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期滿的。
2、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3、一方被另一方造成的損失過大的。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履行工作的。
七、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____月書面通知另一方。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科技人才勞動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廠(委託方)委託 研究所(受託方),由 公司作保證人,完成 科技協作項目。經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1. 協作項目名稱及其主要內容:
2.技術經濟要求:
(1)技術要求:
①
②
③
(2)經濟要求:
①
②
③
3.計劃進度:
(1) 年 月完成
(2) 年 月完成
(3) 年 月完成
受託方按計劃進度須向委託方和保證人報告完成情況。
4.協作方式:
(1)
(2)
5.經費和物資概算:
(1)經費:
(2)物資:
6.違約責任:委託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天內支付受託方人民幣 元,作為委託費。委託方不履行合同時,不得追回該項費用;受託方不履行合同時,應全部退回該項費用。
7.保證人負責監督合同的執行,並幫助解決委託方和受託方執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8.受託方完成協作項目後,應做出報告,並提交完整的技術資料,經委託方、受託方和保證人三方共同協商確定的專家進行評審,符合合同要求則為完成。
9.協作項目完成後,委託方付給受託方下列的報酬:
(1)
(2)
10.當事人應當對下列技術資料在 期限內承擔保密義務 。
11.爭議及解決方法如下:
12.協作項目完成後的技術成果歸 所有。
〔注:當事人可以對技術成果的歸屬作出約定,未做約定的屬受託方所有,委託方有使用該成果的權利以及在受託方轉讓時的優先受讓權。〕
13.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委託方、受託方、保證人各執一份。
簽訂合同各方:
委託方: 受託方:
法定代表或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主要研究人員:
本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科技人才勞動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廠(委託方)委託___(受託方),由____公司作保證人,完成____科技協作項目。經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1.協作項目名稱及其主要內容:
2.技術經濟要求:
(1)技術要求:
①______
②______
③______
(2)經濟要求:
①______
②______
③______
3.計劃進度:
(1)____年__月完成________
(2)____年__月完成________
(3)____年__月全部完全協作項目。
受託方按計劃進度須向委託方和保證人報告完成情況。
4.協作方式:
(1)______
(2)______
5.經費和物資概算:
(1)經費:________
(2)物資:________
6.違約責任:委託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天內支付受託方人民幣___元,作為委託費。委託方不履行合同時,不得追回該項費用;受託方不履行合同時,應全部退回該項費用。
7.保證人負責監督合同的執行,並幫助解決委託方和受託方執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8.受託方完成協作項目後,應做出報告,並提交完整的技術資料,經委託方、受託方和保證人三方共同協商確定的專家進行評審,符合合同要求則為完成。
9.協作項目完成後,委託方付給受託方下列的報酬:
(1)_______
(2)_______
10.當事人應當對下列技術資料在_______期限內承擔保密義務___。
11.爭議及解決方法如下:_________。
12.協作項目完成後的技術成果歸_____所有。
〔注:當事人可以對技術成果的歸屬作出約定,未做約定的屬受託方所有,委託方有免費使用該成果的權利以及在受託方轉讓時的優先受讓權。〕
13.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委託方、受託方、保證人各執一份。
簽訂合同各方:
委託方: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
法定代表或負責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主要研究人員: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於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