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勞務合同(精選5篇)

有關於勞務合同 篇1

建設工程施工勞務承包合同

有關於勞務合同(精選5篇)

(鋼筋工)

工程名稱:勞務發包人:

勞務承包人:邵士飛

鋼筋工勞務承包合同

勞務作業發包人:高淳建安公司高淳監獄監區改擴建項目第七標段項目部勞務作業承包人:邵士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承包工程基本情況

工程名稱:高淳監獄監區改擴建項目第七標段,本標段由多個單位工程組成,其中備勤樓建築面積5826.9平方米,五層;門衞室一層,建築面積71.31平方米;標準運動場一片,圖紙尚在設計中;監區範圍內的室外道路、停車場,給排水、消防;擋土牆壓頂等。

工程地點:高淳區花山區建築面積:5898.21㎡(暫定)勞務分包範圍:本標段工程設計圖紙範圍(含設計變更)內全部鋼筋加工、綁紮、焊接、安裝,二次結構植筋等工作

勞務作業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自備機械設備進(退)場裝卸車,本工種所有材料進場後的驗收、卸貨、分類堆放、標識,配合原材取樣送檢;鋼筋圖紙翻樣;斷料成型;盤園鋼筋調直;柱鋼筋接頭電渣焊,水平鋼筋焊接接頭或套管接頭的製作安裝、配合取樣送檢;場內水平、垂直運輸;主體、二次、砌體加固筋、屋面及樓地面內的鋼筋綁紮;墊保護層、馬凳;垃圾清洗,鋼筋整修維護;監理等部門驗收完畢、砼澆搗期間的看護;餘料回收等本工程與鋼筋有關的全部工作內容,質量自檢整改,配合相關部門的質量檢查、驗收等工作。鋼筋加工場地、樓層工作面因施工產生的垃圾必須每天清理。工地生產、生活等所需臨時設施的建設用工、施工現場日常環境衞生(省文明工地標準)及迎接主管部門檢查臨時清理準備用工由勞務承包人承擔。承包人自帶全部鋼筋加工機械和工具,如:調直機、彎曲機、切斷機、電(渣)焊機、鋼筋鈎等。承包人自帶輔材有:電焊條、鋼筋保護塊、鋼筋間馬凳、綁紮鋼筋用鍍鋅鐵絲、植筋所需電錘、鑽頭、吹氣工具及植筋用膠等。

施工現場勞務作業人數:30人以上,並需根據進度要求及時調整人員數量,保證工程整體進度的要求。

2、合同價款

2.1終結算建築面積按現行20_版《國家建築面積計算規範》計算;固定綜合單

本工程鋼筋集中在備勤樓加工,除備勤樓外的其他建築物所產生的水平、垂直運輸費用:按每平方米元/平方米計,合計:元變更: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相同或類似項目增加,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單價繼續施工,特殊類型項目單價另行協商。

2.2點工工資標準:男小工130元/天,女小工100元/天,大工220元/天。

2.3勞務承包人委派的勞務結算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工作天數為:100天

4、質量、安全標準

工程質量:按高淳監獄監區改擴建項目第七標段工程施工圖紙,國標11G101-(1~3)圖集、國家及江蘇省現行的相關工程質量施工驗收標準等施工,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質工程等級。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達到:省級文明工地。

安全管理約定:○1人員要求:施工人員年齡不能超過60歲,有心臟病、高血壓及其他不適應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進場。乙方負責人必須常駐現場,每天不少於8小時,監管施工質量及安全生產。○2安全設施要求:安全帶、安全帽、要嚴格按標準方法使用。所使用的臨時腳手必須具有足夠的安全儲備。3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在沒得到專職安全員批准前不得擅自拆除。○4施工現○

場機械設備非專職人員不得操作。○5安全技術要求:每天上工前對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由接授交底人簽收確認。對專職安全員每天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整改完成後必須經過專職安全員驗收確認方可進行施工。○6安全責任: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勞務承包人必須嚴格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對安全生產負全責。教育工人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7勞務發包人向勞務承包人提供免費住宿,但不承擔在住宿內意外傷亡的責任;如勞務承包人不願住工地宿舍,自行上下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意外事故勞務發包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5、施工人員

5.1勞務發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職務:項目負責人;

5.2勞務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施工人員為,職務:勞務負責人;

5.3勞務承包人組成的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持證率不少於75%。

6、材料、設備、機具供應

6.1鋼材由發包方提供,承包方應提前20日申報材料計劃。鋼筋損耗為1%,超出部分按市場價退還給發包方,大於50cm的剩餘鋼筋必須使用到工程中,且不得任意切斷。如有發現上述情況則加倍返還給發包方。

6.2勞務發包人向勞務承包人只提供大型設備,僅指垂直運輸、雙輪推車、樓層配電箱,承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因勞務承包人保管不善或使用不當發生丟失、損壞,勞務承包人應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6.3施工中所需的中小型機具及輔材由承包人自行提供。承包人所提供的機械設備或工具必須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材料必須確保質量,不得以次充好,敷衍發包人,或對發包人帶來不良影響,上述情況一經發現,發包人將改為自購,費用從承包人結算款中扣除。

7、擔保

勞務發包人、勞務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勞務發包人要求勞務承包人供以下擔保;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擔保方式為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如勞務承包人違約後,勞務發包人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8、合同價款的支付

勞務承包人與勞務發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中間支付:每月5日前支付勞務承包人上月實際出勤工人的生活費用,按50元/人/天支付。發包人現場有專人負責承包人的考勤記錄,並根據承包人實際出勤工日數支付生活費。勞務承包人還必須提供本工程出勤工人身份證複印件及由本人簽字的工資表給承包人備查,否則生活費不予支付。

(2)工程驗收合格交付後付至合同價的70%,20_年春節前付至全部工程勞務價款的95%,餘5%保修款在工程交付後滿一年時付清。為有效杜絕勞資糾紛,勞務承包人還必須提供本工程全部施工人員身份證複印件及其本人簽字的總工資表給承包人備查,否則工資款費不予支付。

9、違約責任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含中間施工進度節點),每延誤一日,應向勞務發包人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當第二次延誤出現時,勞務發包人可直接安排工人加入勞務承包人施工,勞務發包人所安排的工人工資按500元/工日計算,由勞務承包人承擔,同時向勞務發包人支付5000元/日的違約金。

(2)勞務承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一次驗收不通過,勞務承包人應勞務發包人支付10000元/次違約金,二次驗收不通過,勞

務承包人應勞務發包人支付20000元/次違約金。

(3)勞務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時,勞務承包人應向勞務發包人支付工程總費用10%的違約金,勞務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承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4)勞務承包人要教育職工服從項目部對宿舍區的各項管理規定,嚴禁職工在宿舍內使用電器設備開小灶,第一次發現沒收灶具併發出警告,第二次發現則沒收灶具並處以1000元/次(點)罰款,第三次發現則沒收灶具並處以20_元/次(點)罰款。

(5)進場不戴安全帽、在有防火要求的場所吸煙、隨地大小便,每件一次罰款100元。

(6)有打架鬥毆的一次罰款1000元。

發生以上行為後由現場負責人當場開具處罰通知單交財務在勞務承包人工程費中直接扣除。

勞務承包人違約並被處罰後,勞務發包人要求勞務承包人繼續履行合同時,勞務承包人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10、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貳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勞務發包人和勞務承包人各執壹份;本合同副本叁份,勞務發包人執壹份,勞務承包人執壹份;勞務發包人負責向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壹份。

11、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_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高淳區

本合同雙方約定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勞務發包人:勞務承包人:

住所:住所:

負責人:負責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有關於勞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緩解企業用工緊張的局面,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協議內容:

乙方按甲方要求(年齡18——45週歲,身體健康,是本人真實有效身份證),為甲方組織輸送員工200名。同一少數民族或縣域不超過30%.

二、協議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給予員工提供合理的崗前和職工培訓,甲方有權調動乙方的崗位。

2.甲方制定合理的用工和獎懲制度,並對員工進行績效考核。

3.甲方須免費提供員工的生活(每日三餐、生活標準 每日不能低於10元生活費)及住宿。

4.甲方對待員工必須實行人性化的管理,不得對員工進行人格尊嚴和人身權利的侮辱和侵犯,甲方不得隨意解僱乙方所介紹的員工,如乙方所介紹的員工有過大違規違法行為允許解僱。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以便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5.甲方須保證乙方員工每人每月260個小時工資不能低於2800元。如因甲方原因達不到工作時間,乙方員工的工資應按2800元計算。

6.甲方應給予乙方所介紹來的員工購買相關保險。

7.甲方企業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工作環境,保證乙方所介紹員工和駐廠管理員在廠內的人身安全,保證不安排到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崗位給乙方員工和駐廠管理員。

8.為保甲方企業的生產正常運行乙方並按每介紹100名員工配一名管理人員,做好員工思想和穩定工作,甲方需免費提供管理人員的吃住,並給駐廠管理人員的管理費3000元每月。

9.乙方所介紹的員工在甲方服務期間,須服從甲方的生活、住宿、上下班與休息等規章制度,如確認出發不合理的可向對方申訴處理。

10.乙方所介紹的員工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炒作甲方的機器及相關設備,如乙方介紹員工在未經甲方允許私自炒作機器及相關設備所導致工傷事故發生者,甲方不負責任。

11.甲方須報銷乙方所介紹員工的往返路費(到廠後一次性結算,以車票為準)。員工工作滿7天后,甲方支付乙方介紹費、廣告費每人800元。

12.甲方需提供公司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等相關證件複印件作為本協議附件。並負責乙方為甲方輸送員工時帶隊人員的吃住及往 返路費。

四、薪資支付方式:

1.甲方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0號發放工資。

2.工作時間不滿一個月離開公司而未結算工資的,未結算的工資由乙方統一結算。

其他、

一、未得到乙方同意,甲方五年內不得越過乙方直接與乙方所住地區或乙方客户直接聯繫。否則,如乙方查證屬實,甲方按當次接收人數_1000元/人向乙方付賠償金,一次性向乙方支付5萬至20萬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因甲方不正當行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違約金及賠償。情節嚴重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二、雙方應對合同內所有條款嚴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三、協議執行期間如甲方企業薪資上調,乙方所介紹的員工待遇也應作相應的調整。

四、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議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同等具有法律效力。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並加蓋公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

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簽署代表: 簽署日期:

乙方(蓋章):

地址:河南省

郵編:456462 聯繫電話:__

簽署代表; 簽署日期:

有關於勞務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_________名勞務人員前往_____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_____工作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為_________至_________週歲,並具有_________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_____(包括肺部_________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並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核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核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僱傭合約必須採用_____有關當局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僱員的僱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_____當地僱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合同僱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工種_________;人數_________;每人月工資_________(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4.合同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_____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_____法定的有薪節、假日。節假日加班與當地僱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_____有關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於受僱及在僱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並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_____現行法例負責購買_____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僱,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並立即通知甲方,並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_____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_____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7.勞務人員在_____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_____現行税法執行。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_____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並承擔所需費用_________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_____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合同期內對勞務人員在_____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後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_____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1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僱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_____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3)合同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_____;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係;

(5)合同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_____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_____居民、永久性居民或遊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為,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合同;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3.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按雙方簽字之日起並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_____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勞務人員到期後須返回內地;續約後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後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並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

(1)_____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_____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為非法或本合同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僱;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合同無法執行。

第八條_____

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_____,_____在被訴方所在地_____機構進行,_____為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_____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有關於勞務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第二條人員派遣

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後實施。

第三條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

第四條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儘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1/25。

4.根據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____%。

第五條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天,每週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_________加班小時數_________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第六條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_____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選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乾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採購用車由甲方提供並支付費用。

第七條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____天后,應享受____天的回國探親假,由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儘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迴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説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5.乙方人員由於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八條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税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税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社會_____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_____,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的人身_____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第十一條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第十二條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_____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第十三條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的________國貨幣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於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准後於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________國貨幣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________國貨幣的兑換率,按支付日當天________國政府銀行公佈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後,甲方同意預支每人1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住房和辦公用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2人1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衞生設備、傢俱和卧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複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第十五條人員轉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後,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________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後,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由於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第十七條爭議及_____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按____項_____: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按照該會_____程序規則進行_____。

(2)在被訴方所在國的_____機構按照其_____程序規則進行_____。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八條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帳目清後終止。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文、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關於勞務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正規勞動合同範本。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為___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_____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元/月、______元/月、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五條中明確。

第十三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五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_____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六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元。

第十七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_____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_____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_____費用;社會_____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_____相關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