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企業勞動合同(通用3篇)

維修企業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維修企業勞動合同(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工作崗位:_________________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招用乙方到我汽車修理廠維修工作為.

第二條、合同時限

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條、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_每天早上八點正式上班。

第四條、工資待遇

(一)乙方工資按照甲方工資制度實行。

(二)乙方(銅工、漆工、機修工)除掉材料費後按提成分50%的修理費。

(三)乙方每月付給甲方伙食費(元)

第五條、工作規定

(一)場內的生產,由於違章操作而發生的工具、設備、配件損壞,餘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二)場外與工作無關,私自外出而發生的一切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在合同期間不能私自離開逃跑,逃跑者由修理

罰款20__元,並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在合同期乙方不能私自外出去做任何事業。

(五)乙方不能使用任何毒品。

(六)乙方不能貪污、偷盜場內的任何財物和金錢等。

(七)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做出效益。

(八)乙方晚上12點以前必須回到修理廠休息。

(九)乙方不能透露修理廠的祕密。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維修企業勞動合同 篇2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約定簽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甲方與用工單位所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限先於本條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的,則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屆滿之日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平均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每週周_______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班________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訂。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

維修企業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總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集體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為建立和諧的勞動關係,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發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本集體合同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甲方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企業的規章制度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行。

3、乙方代表全體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4、甲方尊重並支持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利和地位,支持工會依法開展工作。

5、企業應當依法建立集體協商制度。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乙方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6、依法簽訂生效的集體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履行。

二、勞動合同管理

1、甲方與員工遵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甲方與員工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均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單方解除職工的勞動合同,應事前徵求乙方意見。

2、乙方有責任幫助和指導職工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代表職工與甲方協商確定勞動合同文本的主要內容和條件,監督甲方與所有職工簽訂勞動合同。

3、乙方協商代表勞動合同期限短於協商代表任期的,自動延長至任期期滿,協商代表在任期內,甲方不得無故調動其工作崗位和免除職務、降低職級或解除勞動關係。

三、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和生產經營的特點,經與乙方平等協商,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和支付制度,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

2、甲乙雙方每年年初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增長情況、政府發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地區、行業的職工工資平均水平,通過平等協商確定本年度職工工資水平,簽訂工資調整機制專項集體合同。

3、甲方變更工資分配製度和分配方式時,應由雙方協商確定。

4、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的條款:

(1)勞動定額的確定和修改;

(2)獎金分配辦法;

(3)津貼、補貼標準;

(4)因甲方原因未能按規定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的工資支付辦法;

(5)職工試用期及病假等特殊情況下的工資待遇等。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條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並保證職工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生產經營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須與乙方和員工本人協商同意後進行。

2、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經乙方同意並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______部門和崗位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制。

3、無論實行何種工作制,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相同。

4、條雙方協商確定,職工帶薪年休假的具體休假辦法。

五、保險、福利

1、職工有依法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參加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基本社會保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並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向乙方和全體職工公佈。

2、甲方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並在政策規定的範圍內協商確定繳存基數和比例。

3、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各項社會保險的宣傳和繳納工作,乙方有權對甲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按規定實施監督。

4、甲方按規定提取各項福利費用,積極改善職工的文化設施和住宿、就餐等生活條件。

5、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在財力許可的情況下,對職工實行下列補充保險:

(1)企業年金;

(2)商業保險;

(3)其他。

六、勞動安全衞生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標準,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環境、設施、條件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制定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對崗位員工進行培訓,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應按國家規定進行培訓、考核、持證上崗;自覺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2、乙方應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和支持協助行政的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參與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和提出處理意見。

3、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制定落實職工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抗寒保暖的各項勞動保護措施,以保證職工在良好環境下工作。

4、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對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

七、其他可供雙方選擇的協商內容

其他協商內容:關於勞動紀律和獎懲;關於職業技能和培訓;關於保守商業祕密;關於裁減人員;關於涉及勞動關係的規章制度;關於經濟補償和賠償;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八、集體合同的期限、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合同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滿即行終止。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雙方應當協商續訂新合同。

2、對本合同未予明文規定的事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法律、法規無規定的,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者廢止;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

(3)集體合同約定的變更和解除條款出現;

(4)企業被撤消、兼併或破產等情形;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簽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變更提出協商要求時,應按相關規定的簽訂集體合同的程序辦理,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本合同。

九、監督檢查和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各推薦名代表成立聯合監督小組,並訂立監督檢查制度,定期對集體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問題,應當以書面形式提交雙方首席代表共同研究,協商處理。

2、職工代表大會對本合同的履行實行民主監督。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本合同的履行情況。工資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應當每半年報告一次。

3、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應根據責任大小,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十一、附則

1、甲、乙雙方協商達成的本合同草案,必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並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2、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在10日內報送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自收到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3、生效的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存檔,一份報上級工會備案,並在10日內向全體職工公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