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工作勞動合同(精選3篇)

旅行社工作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旅行社

旅行社工作勞動合同(精選3篇)

乙方: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省關於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的有關規定,_____旅行社(甲方)因工作需要與(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一、同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

二、工作任務:乙方在導遊崗位上從事導遊工作,按照旅行社和《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的要求,按時優質完成任務。

三、勞動保護:

a)甲方根據本企業規定為乙方配發工作服。

b)帶團外出含個人旅遊保險。

c)利用淡季免費對導遊進行各地景點考察學習。

四、勞動報酬:工資採取與經濟效益掛鈎考核的辦法,多勞多得。

1、乙方組團出遊的,乙方獲利潤的____%。

2、帶遊客到華西賓館、羅敷女賓館住宿提____%酬金。

3、由旅行社委託地接:東山門____元/次、西山門____元/次、西嶽廟____元/次。

4、外出帶團____元/天。

五、勞動紀律: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旅遊政策法規,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學習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維護甲方的聲譽,愛護甲方的財產。

給甲方造成損失按____--____倍賠償。

六、合同終止:凡有違反政策法規的或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終止和同。

七、以上合同條款如有未盡事宜可協商補充,補充合同與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_____旅遊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旅行社

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行社工作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性別

户籍類型: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省區街道: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或按執行。

1、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旅行社工作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聘方)

乙方:_____(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自願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_律師,其工作範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4、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3、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5、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夥律師;

5、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於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4、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五條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執行。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3、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4、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應聘律師應徵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2、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3、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4、經批准成為事務所合作律師;

5、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之;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合同解除後_____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從合同籤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籤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蓋章):_____

主任籤:_____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