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簡本

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簡本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根據與簽訂的勞務協議,錄用並選派乙方到服務單位工作,現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期限:自2XX年月日起至2XX年月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從事的工作崗位。甲方因工作需要變動乙方工作崗位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乙方的報酬按服務單位工資標準執行。每月税前工資為3000元人民幣。

第四條 勞保和福利待遇

甲方應按《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保險手續,繳納保險費用。

第五條勞動紀律

1、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及服務單位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2、 乙方應服從甲方及服務單位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參加甲方或服務單位安排的相關業務培訓,保守服務單位的商業機密。

3、乙方如有嚴重違紀行為或給服務單位造成經濟、名譽損害的,服務單位可按其有關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理或立即終止本合同。

第六條 終止、續訂和解除

1、 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的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或解除.

2、乙方工作的服務單位與甲方勞務協議期滿不續訂或因故解除協議時,則甲方或乙方的勞動合同也相應不續訂或解除.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單方面提出解除本合同,須提前7天通知對方,否則應按乙方當月工資及福利總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雙方其它約定條款

1、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違約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 本合同雙方約定的條款如與國家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為準;國家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4、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有權代表(簽字):身份證號碼:

日期:户口地址:

日期: